信邦制药: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信邦制药2026-10-14 00:00

摘要

1信邦制药收到刑事判决书,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被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罚金人民币2,300万元。
2该罚金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9.12%,将按会计准则处理并影响本期利润。
3公司判断该判决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管理层履职正常,日常经营未受重大影响。
4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及2026年1月披露相关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7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2、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的当

事人地位:被告单位

  • 3、涉案的金额:被告单位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

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2,300 万元。

  • 4、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 2,3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9.12%。公司将按照 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意 见为准。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送达的《刑事判决书》((2026)黔 0121 刑初 2 号,以下简称“判 决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案基本情况

  •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5-034),因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收到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 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诉讼的权利义 务。

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收到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检 察院《起诉书》。根据《起诉书》,检察院认为公司触犯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 责任。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已于近日审理终结,公

司收到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判决书。 二、判决情况 根据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单位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

民币贰仟叁佰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 1、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12%。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意见为准。

  • 2、根据判决书,公司判断本次判决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3、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正常,公司及各子公司

日常经营正常。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事项带来的不利影响, 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继续保持与上下游 客户、合作伙伴等各方之间的良好关系,维系并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形 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经营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内部 控制建设和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已在相关年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五、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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