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发行数量:54,626,080 股
- 2、发行价格:18.70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21,507,696.00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10,116,704.59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
目 录
特别提示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
目 录............................................................................................................................2 释 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0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与分析 ..........................................................................2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2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5 三、审计机构 ......................................................................................................25 四、验资机构 ......................................................................................................26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2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查询地点 ......................................................................................................29 三、查询时间 ......................................................................................................29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福立旺 | 指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 指 |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 控股股东、WINWIN | 指 | 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发行人控股股东 |
| 股东、股东会 | 指 | 本公司股东、股东会 |
| 董事、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 国浩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 汇会计师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但文中另有所指除外 |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Freewon China Co., Ltd. |
| 上市时间 | 2020 年 12 月 23 日 |
| 注册资本 | 403,106,501.00 元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A 股股票简称 | 福立旺 |
| A 股股票代码 | 688678 |
| 法定代表人 | 许惠钧 |
| 公司住所 |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 168 号 |
| 邮政编码 | 215341 |
| 电话 | 0512-82609999 |
| 传真 | 0512-82608666 |
| 网址 | http://www.freewon.com.cn |
| 电子邮箱 | ir@freewon.com.cn |
| 经营范围 | 设计、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电子变压器和半导体开关器件等 电子电力器件);弹簧弹片及其他精密通用零部件、精冲模、精密 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精密金属结构件、汽车零部件、三轴以上联 动的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用于生产弹簧、弹片等五金 产品的成型机)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 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 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塑料制品制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 造;家用电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针对本
次发行相关议案的修订,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针对本
次发行议案的修订。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2026 年 7 月 1 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 号),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
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至上交所至申购报价开始前,
主承销商收到共计 8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将其 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 序号 | 新增投资者名单 |
|---|---|
|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郭伟松 | |
| 周辉 | |
| 萍乡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浙江惟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昊泽致远(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陈学赓 | |
| 张建飞 |
在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6 年 9 月 18 日) 上午 9:00 前,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87 名符合相关 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 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具体包括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共 19 家)、基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8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28 家。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 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 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 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6 年 9 月 18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国浩律师的见证下,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3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保荐
人(主承销商)与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 13 名认购对象均按时、完整 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上述 13 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 效报价。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 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50 | 5,000 | 是 | 是 | |
| 张建飞 | 21.88 | 11,700 | 是<br><br> | 是 | |
| 19.58 | 15,800 | 是 | |||
| 17.28 | 39,800 | 是 |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68 | 10,370 | 是 | 是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r><br> | 18.60 | 5,600 | 是 | 是 | |
| 17.69 | 6,400 | 是 |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 17.48 | 5,000 | 是 | 是 | |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66 | 5,100 | 是<br><br> | 是 | |
| 18.96 | 6,200 | 是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12 | 8,240 | 不适用 | 是 | |
| 18.21 | 13,480 | 是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59 | 10,210 | 不适用<br><br> | 是 | |
| 18.39 | 16,910 | 是 | |||
| 17.39 | 19,960 | 是 | |||
|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33 | 5,200 | 是 | 是 | |
| 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旦震玄武 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18.75 | 5,000 | 是 | 是 | |
| 卢大光 | 19.00 | 30,000 | 是 | 是 | |
| 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古曲新趋势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18.75 | 20,000 | 是 | 是 | |
| 蒋元生 | 18.70 | 28,000 | 是 | 是 |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
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13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
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70 元/股,本次发 行对应认购总数量为 54,626,08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1,507,696.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数量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张建飞 | 8,449,197 | 157,999,983.90 | 6 | |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315,508 | 61,999,999.60 | 6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406,417 | 82,399,997.90 | 6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459,893 | 102,099,999.10 | 6 | |
| 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旦震玄武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73,796 | 49,999,985.20 | 6 | |
| 卢大光 | 16,042,780 | 299,999,986.00 | 6 | |
| 古曲新趋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 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 10,695,187 | 199,999,996.90 | 6 | |
| 蒋元生 | 3,583,302 | 67,007,747.40 | 6 | |
| 54,626,080 | 1,021,507,696.00 | - |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 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 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 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发行与承销方案》及新增 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78,059,969 股(含本数,根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 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61,759,836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 处理)。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按照股东会授权,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 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54,626,08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61,759,836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9 月 16 日,T-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人民币 16.54 元/股。
国浩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7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
底价的比率为 113.06%。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7,69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11,390,991.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6,704.5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 上限 102,150.77 万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年9月24日,中汇会计师对获配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 并出具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 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4249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16:00 时,中信证券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缴存的认购资金总计为 1,021,507,696.00 元,上述认购资金已全部存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2026 年 9 月 24 日,中信证券向福立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6 年 9 月 24 日,中汇会计师对中信证券划转的认股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4250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福立旺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626,0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7,6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90,991.4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6,704.59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54,626,08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 币 955,490,624.59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 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54,626,080 股股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 1、发行人对象的基本情况
- (1)张建飞
| 姓名: | 张建飞 |
|---|---|
| 身份证号: | 330224196503131447 |
| 住所: | 杭州市延安路 515 号国信大厦 |
| 获配股数(股) | 8,449,197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 (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境外机构编号: | 91340100MAD7TEBR46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唐泳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6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 A 座 506 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 198 号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获配股数(股) | 3,315,508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4,406,417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5,459,893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5)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MACJNTRG3Q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福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88 号 物流大厦(112)-579 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65 号 2704 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2,673,796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6)卢大光
| 姓名: | 卢大光 |
|---|---|
| 身份证号: | 321322198706115632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 55 号 11 楼 |
| 获配股数(股) | 16,042,780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7)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312271440R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梁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陈彷公路 4925 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 55 号世茂大厦 1103 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0,695,187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8)蒋元生
| 姓名: | 蒋元生 |
|---|---|
| 身份证号: | 320525195503010078 |
| 住所: | 苏州市吴中区尹南路 239 号 |
| 获配股数(股) | 3,583,302 |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 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 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 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 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其进 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 张建飞 | C5 普通投资者 | 是 | |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旦震玄武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卢大光 | C5 普通投资者 | 是 | |
| 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古曲新趋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蒋元生 | C4 普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福立旺本次发 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5、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 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 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 (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 (3)张建飞、蒋元生、卢大光为境内自然人,上述主体以自有资金参与认
购,不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 规须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 (4)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古曲新趋势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认购、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旦震玄武 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前述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完成登 记。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参与发行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 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 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6 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
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主 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 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 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 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 35 名,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 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福立旺 证券代码为:688678.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54,626,080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
| 股份类型<br><br>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占比 | |
| 非限售流通股 | 403,106,501 | 100.00% | 403,106,501 | 88.07% |
| 限售流通股 | - | - | 54,626,080 | 11.93% |
| 总股本 | 403,106,501 | 100.00% | 457,732,581 | 100.00% |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br><br>1 | 股东名称<br><br>WINWIN<br><br> | 股份性质<br><br>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持股数量 (股)<br><br>134,344,570 | 持股比 例(%)<br><br>33.33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br><br>- |
|---|---|---|---|---|---|
| 2<br>3<br>4<br>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陈响钢<br><br>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寿安保智慧生 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br><br>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br><br>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831,798 7,630,000<br><br>6,028,117 | 2.69 1.89<br><br>1.50<br><br> | -<br><br>- |
| 5<br><br> |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丹寅聚虎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r><br>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208,000 | 1.29 | - |
- 6 谢刚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00,000 0.72 -
- 7 王志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00,000 0.69 -
- 8 徐巍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5,940 0.65 -
- 9 黄庆仰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10,000 0.65 -
- 10 卢大光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16,501 0.55 合计 - 177,194,926 43.96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股) |
|---|---|---|---|---|---|
| WINWIN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 134,344,570 | 29.35% | - | |
| 卢大光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 18,259,281 | 3.99% | 16,042,78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 10,831,798 | 2.37% | - | |
| 古曲新趋势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上海古 曲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代)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 10,695,187 | 2.34% | 10,695,187 | |
| 张建飞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 8,449,197 | 1.85% | 8,449,197 | |
| 陈响钢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 7,630,000 | 1.67%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国寿安 保智慧生活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 6,028,117 | 1.32% | -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 5,459,893 | 1.19% | 5,459,893 | |
|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丹寅聚虎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 5,208,000 | 1.14% | -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 4,406,417 | 0.96% | 4,406,417 | |
| - | 211,312,460 | 46.17% | 45,053,474 |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资产总计 | 432,356.29 | 427,136.65 | 357,407.05 | 333,427.87 |
| 负债合计 | 193,868.25 | 235,041.45 | 196,537.58 | 171,628.89 |
| 股东权益合计 | 238,488.04 | 192,095.20 | 160,869.47 | 161,798.9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 233,556.21 | 186,727.09 | 154,950.01 | 154,848.51 |
注:公司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的财务报告均经中汇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中汇会审[2024]3922 号、中汇会审[2025]5587 号及中汇会 审[2026]1381 号)。公司 2026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16,439.33 | 197,218.76 | 128,518.14 | 99,163.28 |
| 营业利润 | 6,021.05 | 4,439.05 | 4,085.03 | 9,215.43 |
| 利润总额 | 6,020.69 | 4,423.99 | 4,088.74 | 9,249.40 |
| 净利润 | 6,411.73 | 4,969.82 | 4,821.65 | 9,232.6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6,848.01 | 5,521.17 | 5,452.60 | 8,849.30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21,453.01 | 1,143.36 | 5,398.48 | 16,462.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7,502.29 | -34,927.77 | -20,094.49 | -72,127.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7,981.71 | 28,609.23 | 3,840.43 | 89,341.1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10,705.06 | -4,360.80 | -10,274.63 | 33,689.26 |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 项目 | 2026.6.30/2026 年 1-6 月 | 2025.12.31/2025 年度 | 2024.12.31/2024 年度 | 2023.12.31/2023 年度 |
|---|---|---|---|---|
| 毛利率 | 25.68% | 22.21% | 24.41% | 28.32% |
| 项目 | 2026.6.30/2026 年 1-6 月 | 2025.12.31/2025 年度 | 2024.12.31/2024 年度 | 2023.12.31/2023 年度 |
|---|---|---|---|---|
| 流动比率(倍) | 1.33 | 1.28 | 1.51 | 2.06 |
| 速动比率(倍) | 0.95 | 0.92 | 1.05 | 1.73 |
| 资产负债率 | 44.84% | 55.03% | 54.99% | 51.47%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 2.79 | 2.78 | 2.62 | 2.39 |
| 存货周转率(次) | 3.57 | 3.45 | 2.94 | 2.97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33,427.87 万元、357,407.05 万元、427,136.65 万元和 432,356.29 万元,公司资 产总额持续上升,与各期经营规模变化趋势一致。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流动资 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1.97%、43.90%、47.16%和 46.30%,主要由货币资 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 重分别为 48.03%、56.10%、52.84%和 53.70%,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 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71,628.89 万元、196,537.58 万元、235,041.45 万元和 193,868.25 万元,公司负 债规模 2024 年末至 2025 年末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持续增长,2026 年 6 月末随着 可转换债券转股及提前赎回而有所下降。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9.03%、52.81%、66.69%和 77.51%,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 其他应付款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构成。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51.47%、54.99%、55.03%和 44.84%。2024 年末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 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1)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及员工人数的增长,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及应付职工薪酬增加;(2)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增加, 此外控股股东将询价转让减持获得的资金 2.03 亿元无偿借予公司使用。2026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主可转换债券转股及提前赎回,应付债券减 少所致。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06、1.51、1.28 和 1.33,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1.73、1.05、0.92 和 0.95。2024 年末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随之大幅增加,同时公司 为满足资金需要增加短期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9,163.28 万元、128,518.14 万元、197,218.76 万元和 116,439.33 万元,归母净利 润分别为 8,849.30 万元、5,452.60 万元、5,521.17 万元和 6,848.01 万元。公司持 续深耕消费电子精密金属零部件领域,依托多工艺整合能力,业务由单一零部件 拓展至组装件,完善延伸工艺配套,在零部件、组装件基础上覆盖抛光、喷砂、 阳极氧化等后制程表面处理,持续开拓新工艺,实现降本提效,经营规模持续扩 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顾兴光、王天宇 项目协办人:原协办人已离职,无协办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许昱、谢佚晗 联系电话:025-83261254 传真:025-8326120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269 号圆融星座商务广场 1 幢 28 楼 负责人:黄建新 签字律师:陶云峰、邵婷婷、宋鹏 联系电话:0512-62720177 传真:0512-627201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 23 层
负责人:高峰 签字会计师:周磊、杨扬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
23 层
负责人:高峰 签字会计师:周磊、杨扬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 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顾兴光、王天宇担任福立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顾兴光,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负 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高测股份科创板 IPO、高测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美科股份创业板 IPO、隆基绿能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隆基绿 能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隆基绿能配股、隆基绿能 2017 年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天宇,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 拥有 9 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华峰铝业 IPO 项目、 慧翰股份 IPO 项目、通光线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畅通讯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苏常柴 A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通用股份控制权收购项目等。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 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已具备了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保荐人同意保荐发行 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 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 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 168 号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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