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福立旺2026-10-14 00:00

摘要

1福立旺完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54,626,080股于10月12日登记完毕。
2发行价格1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0.22亿元,净额约10.10亿元。
3认购对象包括卢大光、古曲新趋势私募、张建飞等8名投资者,限售期6个月。
4募资将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研发及补流。
5发行后控股股东WINWIN OVERSEAS持股比例由33.33%被动稀释至29.35%,实控人未变更。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6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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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54,626,080 股

 发行价格:18.70 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1,021,507,696.00 元  募集资金净额:1,010,116,704.59 元  预计上市时间: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立旺”或“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新增 54,626,080 股股份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预计上市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 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 加 54,626,08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针对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修订,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针对本

次发行议案的修订。 2.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文号

  • 2026 年 7 月 1 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 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8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1.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54,626,080 股,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 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61,759,836 股),且发行股数超 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1. 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9 月 16 日,T-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人民币 16.54 元/股。

国浩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 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7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 底价的比率为 113.06%。

  1.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7,69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11,390,991.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6,704.5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 上限 102,150.77 万元。

  1.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6 年 9 月 24 日,中汇会计师对获配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 证,并出具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4249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16:00 时,中信证券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缴存的认购资金总 计为 1,021,507,696.00 元,上述认购资金已全部存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内。

2026 年 9 月 24 日,中信证券向福立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6 年 9 月 24 日,中汇会计师对中信证券划转的认股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4250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福立旺 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626,0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18.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7,6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1,390,991.4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6,704.5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54,626,08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 955,490,624.59 元。

  1. 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1. 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主 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 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 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 验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 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 关决议。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

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13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 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70 元/股,本次 发行对应认购总数量为 54,626,08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1,507,696.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张建飞8,449,197157,999,983.906
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15,50861,999,999.60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06,41782,399,997.90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59,893102,099,999.106
5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旦震玄武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73,79649,999,985.206
6卢大光16,042,780299,999,986.006
7古曲新趋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 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10,695,187199,999,996.906
8蒋元生3,583,30267,007,747.406
合计54,626,0801,021,507,696.00-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张建飞

姓名:张建飞
身份证号:330224************
住所:杭州市********
获配股数(股)8,449,197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外机构编号:91340100MAD7TEBR4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 大厦 A 座 506 号
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 19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3,315,508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4,406,417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5,459,89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旦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20594MACJNTRG3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88 号物流大厦(112)-579 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65 号 2704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673,796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卢大光

姓名:卢大光
身份证号:321322************
住所:上海市********
获配股数(股)16,042,78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1000031227144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国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陈彷公路 4925 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 55 号世茂大厦 1103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0,695,187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蒋元生

姓名:蒋元生
身份证号:320525************
住所:苏州市********
获配股数(股)3,583,302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 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相关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
1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344,57033.33-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31,7982.69-
3陈响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30,0001.89-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寿安保智慧生 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28,1171.50-
5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丹寅聚 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8,0001.29-
6谢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00,0000.72-
7王志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00.69-
8徐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25,9400.65-
9黄庆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0,0000.65-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
10卢大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6,5010.55-
合计-177,194,92643.9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57,732,581 股,截

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1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134,344,57029.35-
2卢大光限售条件流通股18,259,2813.9916,042,780
3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古曲新趋势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限售条件流通股10,695,1872.3410,695,187
4张建飞限售条件流通股8,449,1971.858,449,197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7,665,5571.67-
6陈响钢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7,630,0001.67-
7伍伯宏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6,220,1691.36-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寿安保智慧生 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5,828,1171.27-
9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丹寅聚 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5,208,0001.14--
10苏珊影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4,957,8201.08-
合计209,257,89845.7235,187,164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57,732,581 股,截 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控股股东 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从 33.33%被动稀释为 29.35%,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跨越 1%、5%刻度的整数倍,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持股数 量(股)变动前持股比 例(%)变动后持股数 量(股)变动后持股比 例(%)
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134,344,57033.33134,344,57029.35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股份类型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
有限售流通股--54,626,080.0011.93%
无限售流通股403,106,501.00100.00%403,106,501.0088.07%
总股本403,106,501.00100.00%457,732,581.00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54,626,080 股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具身智能 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 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积累,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 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 的用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增 强,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完成后, 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

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随 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 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相关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新增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顾兴光、王天宇 项目协办人:原协办人已离职,无协办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许昱、谢佚晗 联系电话:025-83261254 传真:025-8326120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269 号圆融星座商务广场 1 幢 28 楼

负责人:黄建新

签字律师:陶云峰、邵婷婷、宋鹏

联系电话:0512-62720177

传真:0512-627201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

23 层

负责人:高峰

签字会计师:周磊、杨扬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

23 层

负责人:高峰

签字会计师:周磊、杨扬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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