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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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 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1、公司股东 Oasis Cov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OCIL”)持有公司股
票 6,115,82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1.9548%;公司股东 Acmecity Limited(以下简 称“AL”)持有公司股票 313,19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0.1001%;公司股东 Central Era Limited(以下简称“CEL”)持有公司股票 6,115,82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1.9548%。OCIL、AL、CEL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2,544,843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 4.009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已解除限售。
- 2、公司股东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点距”)
持有公司股票 4,902,45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1.567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OCIL、AL、CEL 一致行动人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385,953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3%。其中: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8,651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额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257,302 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2%。其中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上海点距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公司股票 3,128,651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1%。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收到股东 OCIL、AL、CEL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和上海点距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OCIL、AL、CEL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 |
| 持股数量 | 12,544,843股 |
| 持股比例 | 4.0097%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9,649,879股 其他方式取得:2,894,964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 2021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持股比例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 股东名称 | 上海点距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
| 持股数量 | 4,902,459股 |
| 持股比例 | 1.5670%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3,771,122股 其他方式取得:1,131,337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 2021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持股比例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第一组 | OCIL、AL、CEL | 12,544,843 | 4.0097% | 董事为同一人 Tan Bien Chuan(陈敏川) |
| 合计 | 12,544,843 | 4.0097%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
| 上海点距 | 2,628,964 | 0.8403% | 2025/9/10 ~ 2025/12/9 | 17.84-23.74 | 2025/8/20 |
| OCIL、AL、 CEL | 2,413,500 | 0.7714% | 2025/9/10 ~ 2025/12/9 | 17.96-22.63 | 2025/8/2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OCIL、AL、CEL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9,385,953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28,651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257,302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11 月 4 日~2027 年 2 月 3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上海点距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128,651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28,651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11 月 4 日~2027 年 2 月 3 日 |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 拟减持原因 | 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 1,公司股东 OCIL、AL、CEL、上海点距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 2,公司股东 OCIL、AL、CEL、上海点距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 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至少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 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时,应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 情形。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 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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