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录: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 易录 公告编号:2026-06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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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
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 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易华录为支持被投资企业从金融 机构取得融资,曾于2019年至2022年期间向所投资企业的金融机构债权人提供了 流动性支持函、承诺函等文件(以下简称“增信函件”),为妥善解决增信函件 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重整 产业赋能型投资人指定投资主体参与出资设立的华易智数(北京)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智数”)以及各相关金融机构分别签署增信函件 责任转移协议,将易华录在增信函件项下的全部义务和潜在责任(如有)整体转 移由华易智数和华录集团承担。
- 2、关联关系说明:华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易智数设立目的系专项解
决增信函件事项,由华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录资本”)委派董事及管理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华易智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构 成关联交易。
- 3、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宝军 注册资本:183600.8285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
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 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 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 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2、出资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单位: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22,600.828591 | 66.7757% |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1,000 | 16.8845%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6.3398% | |
| 183,600.828591 | 100.00% |
华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财务状况 华录集团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
产1,230,246.90万元,净资产296,929.61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92,145.23万元, 净利润-20,343.07万元。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的31.83%股权,为易华录的控股股东。
-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华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易智数(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9层911室 法定代表人:刘璇 注册资本:62,703.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 2、出资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单位: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 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1 | 0.0049% | |
| 济南佳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42.16559 | 18.0887% | |
| 泰安启重汇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2,547.5908 | 20.0111% | |
| 芜湖长昱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651.33172 | 20.1766% | |
| 泰安玻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64.40678 | 15.2535% | |
| 北京大有瑞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371.139498 | 13.3504% | |
| 广州爱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23.365617 | 13.1148% | |
| 62,703.1 | 100.00% |
华易智数无实际控制人。
- 3、财务状况 华易智数成立日期为2026年9月17日,因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易智数设立目的系专项解决增信函件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华录集团下属
全资子公司华录资本委派董事及管理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易智数为公司关联方。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华易智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易华录于2019至2022年期间向所投资企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出具的增信函件
对应的主债务未能全部清偿时,易华录向金融机构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和潜在责 任(如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将易华录在增信函件项下的全部义务和潜在责任(如有)整体转移至华
易智数和华录集团事项,无需上市公司支付交易对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易智数(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金融机构(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分别签署)
(二)协议主要内容
易华录在增信函件项下的潜在责任(如有)整体转移由华易智数和华录集团 承担,承担潜在责任的性质、内容、范围,与易华录依据增信函件并按照增信函 件出具时点所适用的法律项下可能承担的责任完全一致。金融机构将不再向易华 录主张增信函件项下任何权利,或要求易华录承担增信函件项下义务、责任。华 录集团、华易智数承担增信函件项下责任后,不会向易华录主张追偿或要求易华 录补偿、赔偿。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妥善解决增信函件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华录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约23,023.67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已回 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华录集团、华易智数及增信函件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 关责任转移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本次交易旨在妥善解决增信函件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华录集团、华易智数及增信函件相关金 融机构签署相关责任转移协议,为妥善解决增信函件事项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 交易上市公司不支付对价,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关联 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 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 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华录集团、华易智数及相关金融机构增信函件责任转
移协议均已经签署完毕。
十、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 4、协议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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