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录: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ST易录2026-10-13 19:58

摘要

1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与控股股东华录集团、关联方华易智数及金融机构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将公司2019-2022年间为被投资企业融资出具的增信函件项下全部义务和潜在责任整体转移由华易智数和华录集团承担。
2本次交易无需公司支付对价,金融机构不再向公司主张权利,且承接方承诺不向公司追偿。
3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旨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担保风险,减轻公司潜在债务负担。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 易录 公告编号:2026-06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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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

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 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易华录为支持被投资企业从金融 机构取得融资,曾于2019年至2022年期间向所投资企业的金融机构债权人提供了 流动性支持函、承诺函等文件(以下简称“增信函件”),为妥善解决增信函件 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重整 产业赋能型投资人指定投资主体参与出资设立的华易智数(北京)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智数”)以及各相关金融机构分别签署增信函件 责任转移协议,将易华录在增信函件项下的全部义务和潜在责任(如有)整体转 移由华易智数和华录集团承担。

  • 2、关联关系说明:华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易智数设立目的系专项解

决增信函件事项,由华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录资本”)委派董事及管理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华易智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构 成关联交易。

  • 3、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宝军 注册资本:183600.8285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

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 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 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 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2、出资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2,600.82859166.7757%
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1,00016.8845%
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00016.3398%
合计183,600.828591100.00%

华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财务状况 华录集团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

产1,230,246.90万元,净资产296,929.61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92,145.23万元, 净利润-20,343.07万元。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的31.83%股权,为易华录的控股股东。
  •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华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易智数(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9层911室 法定代表人:刘璇 注册资本:62,703.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 2、出资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3.10.0049%
2济南佳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42.1655918.0887%
3泰安启重汇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2,547.590820.0111%
4芜湖长昱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651.3317220.1766%
5泰安玻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4.4067815.2535%
6北京大有瑞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371.13949813.3504%
7广州爱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23.36561713.1148%
合计62,703.1100.00%

华易智数无实际控制人。

  • 3、财务状况 华易智数成立日期为2026年9月17日,因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易智数设立目的系专项解决增信函件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华录集团下属

全资子公司华录资本委派董事及管理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易智数为公司关联方。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华易智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易华录于2019至2022年期间向所投资企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出具的增信函件

对应的主债务未能全部清偿时,易华录向金融机构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和潜在责 任(如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将易华录在增信函件项下的全部义务和潜在责任(如有)整体转移至华

易智数和华录集团事项,无需上市公司支付交易对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易智数(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金融机构(与各相关金融机构分别签署)

(二)协议主要内容

易华录在增信函件项下的潜在责任(如有)整体转移由华易智数和华录集团 承担,承担潜在责任的性质、内容、范围,与易华录依据增信函件并按照增信函 件出具时点所适用的法律项下可能承担的责任完全一致。金融机构将不再向易华 录主张增信函件项下任何权利,或要求易华录承担增信函件项下义务、责任。华 录集团、华易智数承担增信函件项下责任后,不会向易华录主张追偿或要求易华 录补偿、赔偿。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妥善解决增信函件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华录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约23,023.67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已回 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华录集团、华易智数及增信函件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 关责任转移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本次交易旨在妥善解决增信函件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华录集团、华易智数及增信函件相关金 融机构签署相关责任转移协议,为妥善解决增信函件事项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 交易上市公司不支付对价,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关联 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 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 于签署增信函件责任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华录集团、华易智数及相关金融机构增信函件责任转

移协议均已经签署完毕。

十、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 4、协议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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