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汇川技术2026-10-13 19:24

摘要

1汇川技术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四项议案。
2其中股权激励相关议案获91%以上同意票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回购注销议案获99.89%高票通过。
4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8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10:45 开始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 号汇川技术总部

大厦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 9:15-15:00。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兴明先生
  •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1,554,691,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4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共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1,073,87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480,818,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656%。

  • 2.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勇

律师、于跃律师列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本次股东会 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拟作为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1.《关于<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总表决情况1,088,284,51891.2910%102,762,4748.6203%1,058,2710.0888%362,585,921
其中,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566,648,32684.5152%102,762,47415.3270%1,058,2710.1578%105,683,092
  • 2.《关于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总表决情况1,089,201,24591.3679%101,899,9478.5479%1,004,0710.0842%362,585,921
其中,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567,565,05384.6519%101,899,94715.1983%1,004,0710.1498%105,683,092
  •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总表决情况1,089,224,44591.3698%101,857,9978.5444%1,022,8210.0858%362,585,921
其中,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567,588,25384.6554%101,857,99715.1921%1,022,8210.1526%105,683,092
  • 4.《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总表决情况1,552,968,23899.8892%698,7250.0449%1,024,2210.06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774,429,21799.7780%698,7250.0900%1,024,2210.132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于跃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