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天阳科技2026-10-13 07:56

摘要

1天阳科技与X公司签署销售合同,采购20,000张NVIDIA RTX PRO 5500 Blackwell GPU,用于AI推理、图形渲染等专业负载。
2合同采取分批交付付款模式,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融资组合。
3公告提示受供应链及海外管制影响,存在交付延期、性能不达标及卖方免责等风险,且财务影响暂无法测算。
4交易对手方信息因商业秘密豁免披露,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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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采购 GPU 受芯片供应链、行业供需、海外技术管制等因素制约,存

在设备分批交付延期、产品性能不达标、运维配套不到位、交付产品数量不及预 期且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延期。同时还 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 影响。

  • 2、本次合同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金额暂

无法测算,将依据合同履行情况、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与 X 公

司于近日签署了《销售合同》,公司向其采购 20,000 张具体型号为 NVIDIA RTX PRO 5500 Blackwell 的英伟达 GPU 产品,该产品区别于大模型训练用 GPU 产品, 主要用于 AI 应用推理、专业图形渲染、工程仿真与科学计算、音视频处理等专 业工作负载,主要面向媒体与娱乐、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行业客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 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因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 对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故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等具体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签订 的合同外,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经查询,该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方:X 公司 买方: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销售内容 20,000 张型号为 NVIDIA RTX PRO 5500 Blackwell 的英伟达 GPU 产品。 (二)付款方式 分批发货、分批付款:本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同时,买方应于每批货物于验货后且发货前向卖方支付当批货物总金额;预付款 冲抵最后一批应付款项,如预付款不足最后一批货款,买方应当于最后一批货物 发货前补足。在买方按约向卖方支付货款前,卖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承担逾期交 货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在买方支付当批货物总金额且收到买方发出的委托发货。

(三)违约条款

  • 1.卖方逾期交货的,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 2.卖方在下列情形下不承担违约责任:
  • (1)交货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等虽然不符合合同约定,但买方同意

接受或者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

  • (2)如卖方有证据证明因产品原厂商原因致使产品迟延交付的;
  • (3)在卖方送货或卖方代办托运的交货方式中,如因买方错误告知收货信

息或者擅自变更收货信息后未及时通知卖方,致使卖方无法按时送达的;

  • (4)如因原厂商原因,致使卖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产品的,视

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本合同解除后,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 何责任。

  • 3.买方逾期付款的,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天仍未付清

货款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发货、要求买方完好退回已交付的货物,且 买方已支付预付款的,卖方不予退还;如付款条款约定预付款的,买方未支付预 付款前,卖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买方在本条款下所支付的

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

  • 4.由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是卖方专为买方准备的,买方如出现以下情形的,

视为买方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产品,买方构成单方违约,买方按照合同约定交 付违约金及赔偿:

  • (1)买方中途退货;
  • (2)交/提货期已至,经卖方催告后合理期间届满之日起满 5 个工作日仍未

能安排接货等情况。

  • 5.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买方承诺除按照本合同向卖

方承担相关责任之外,还应承担卖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 保险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 6.若本合同约定产品的原厂商发生审计或其他情形,买方须在最终用户同

意的前提下,配合将最终用户合同副本或其他需求资料、文件提供给卖方和/或 原厂商。

(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金融租赁等组合方式筹措。

鉴于本次合同交付周期较长,为公司预留充足时间开展资金筹措工作,且按照合 同约定,交付方式采取分批交付方式,资金可滚动使用,整体资金投入强度属于 可控范畴。

(二)本合同的签订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需视后 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若合同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 开展的相关业务提供一定基础资源。本次履行合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 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 1、本次采购 GPU 受芯片供应链、行业供需、海外技术管制等因素制约,存

在设备分批交付延期、产品性能不达标、运维配套不到位、交付产品数量不及预 期且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延期。同时还

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 影响。

  • 2、本次合同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金额暂

无法测算,将依据合同履行情况、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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