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剑桥科技2026-06-04 00:00

摘要

1剑桥科技发布H股翌日披露报表,确认于2026年6月4日根据配售协议完成1560万股新H股的配发及发行,每股发行价为126.66港元。
2本次发行后,公司H股已发行股份总数由77,062,000股增加至92,662,000股,增幅约20.24%。
3该事项已获董事会授权并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募集资金已全额收取。
4此次H股配售属于再融资行为,将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用于业务发展。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6年6月4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第一章節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股份類別

H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是

證券代號(如上市)

06166

說明

H股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事件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庫存股份變動

每股發行/出售價(註4)

已發行股份總數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

庫存股份數目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1) 2026年5月31日

77,062,000

0

77,062,000

1). 配售/認購-涉及新股

於2026年6月4日根據日期為2026年5月28日的配售協議配發及發行H股,詳情已於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5月28日的公告中披露。

變動日期 2026年6月4日

15,600,000

20.24 %

HKD 126.66

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註5及6) 2026年6月4日

92,662,000

0

92,662,000

B. 贖回/購回股份(擬註銷但截至期終結存日期尚未註銷)(註5及6)

確認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C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C條,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第一章節所述的每項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已獲發行人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遵照所有適用上市規則、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進行,並在適用的情况下:

(註7)

(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已履行《主板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8);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出售或轉讓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

(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

第一章節註釋:

  1. 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一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1. 請列出所有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須披露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連同有關的變動日期。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便使用者可在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一個類別下披露。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1. 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將参照該份「翌日披露報表」所披露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期初結存計算。
  1. 在購回/贖回股份的情況下,「每股發行/出售價」應理解為「每股購回價」或「每股贖回價」。

若股份曾以超過一個每股價格發行/出售/購回/贖回,則須提供每股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

  1. 期終結存日期為最後一宗披露的相關事件的日期。
  1. 就購回/贖回股份而言,若有關事件經已發生,則須作出相關披露(受《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13.25A及13.31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17.27A及17.35條的規定所規限),即使該等購回/贖回股份尚未被註銷。

若購回/贖回股份將於期終結存日期之後購回/贖回結算完成之時予以註銷,則該等購回/贖回股份仍屬A部所述期終結存當日的已發行股份的一部分。該等購回/贖回股份的詳情應在B部作出披露。

  1.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内容的建議格式。上市發行人可按個別情况就不適用的項目予以修訂。
  1.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如上市發行人購回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二章節。

購回報告

不适用

如上市發行人在本交易所或其上市所在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出售庫存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B條/《GEM上市規則》第13.14B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三章節。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報告 不適用

呈交者:金澤清 (姓名)

職銜:聯席公司秘書、副總經理及董事會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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