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金科股份2026-10-13 00:00

摘要

1金科股份公告称,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向非并表信托包公司陕西金逸源博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无息专项借款,用于保交楼项目。
2该对象资不抵债且被限高,存在回收风险,但已设抵押及三方监管措施。
3本次资助系执行重整计划中保交房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累计审批未超额度。
4目前公司财务资助余额40.7亿元,减值后占净资产36.3%,相关债权占净资产76.8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62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

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金科”)《重整计划》的安排,向保交楼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本次重庆 金科为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源博”)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专项借款。截至目前,金科股份已累计审批 20,138.65 万元(未超 2.40 亿元额度),重庆金科已累计审批 11,670 万元(未超 3.67 亿元额度)。

  • 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非并表的信托包公司,项目资信情况欠佳,存在借

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中对重整投资人投入金额及用途的安

排,重整投资人投入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的不超过 2.40 亿元、3.67 亿元资金

将作为公司保留及信托包公司的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在重整投资款支付达

18 亿元(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 60 日内)后,由金科股份、重庆金科为届时仍有

保交楼、保交房资源缺口的公司原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支持保交楼、保交房

任务的完成。使用时,由相应公司申请,并提交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董事会审

核批准。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

借款对象为信托包公司,资助对象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庆未央湖花园小区东 7 号楼二单元 1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利霖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0.70%股权,中信信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

有其 69.30%股权,西安浩宇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0,083.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750.41

  • 万元,资产净额为-3,667.28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90.40 万元,利润总

额-5,538.44 万元,净利润-5,538.44 万元。

截至2026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471.40万元,负债总额为53,898.38

  • 万元,资产净额为-4,426.98 万元,2026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9.45 万元,利

润总额-759.69 万元,净利润-759.69 万元。

该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金科与金逸源博的协商结果,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1、财务资助的方式:提供专项借款
  • 2、期限:无固定期限
  • 3、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 4、利息:无
  • 5、资金用途:用于西安市未央区草二村城中村改造、保回迁项目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笔财务资助的本笔财务资助对象偿债能力欠佳,还款来源为对应房地产

项目物业销售回款,如项目销售回款不佳,则上述借款存在无法全额回收借款

的风险。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资金管控方面,本次借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

付由属地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与出借方三方共同管理,依据项目进度分批审

核支付,项目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施工进度;二是抵押担保方面,金逸源

博以其项目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与出借方签署资产抵押协议;三是

资产处置方面,借款到期后未能足额还本付息的,出借方有权依照协议约定处

置抵押房产;四是还款保障方面,抵押资产以全款成交为主,去化现金流相对

稳定,可变现用于覆盖本次借款本息,还款来源具备相应保障。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资金系执行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

一项措施,是确保重整成功后存在交付风险的项目得到增量资金支持的重要举

措。突出了公司坚持“保交房、稳民生”的经营任务。资助对象不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已制定还款计划,如专项借款仍无法

收回,根据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约定,该损失由重庆金科承担。由于前述专

项借款来源为重整投资人投入到公司及重庆金科的资金,该笔资金明确约定为

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重整计划》已经重庆金科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法院裁定批准,因此,本次重庆金科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70亿元,资助对象主要为 公司原参股公司、合作方以及保交楼信托包公司。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相关款项 回收不及预期。前述财务资助余额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后,相关财务资助 账面余额为15.09亿元,减值后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30%。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原部分控股子公司相关股权随信托包资产完成置入 后,公司不再对其实施控制。该类主体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双方存在日

常经营业务及资金往来。按照公允价值对相关债权重新计量后,截至2026年6月 末,公司对该部分主体享有债权余额3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76.81%。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财务资助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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