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摘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62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
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金科”)《重整计划》的安排,向保交楼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本次重庆 金科为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源博”)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专项借款。截至目前,金科股份已累计审批 20,138.65 万元(未超 2.40 亿元额度),重庆金科已累计审批 11,670 万元(未超 3.67 亿元额度)。
- 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非并表的信托包公司,项目资信情况欠佳,存在借
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中对重整投资人投入金额及用途的安
排,重整投资人投入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的不超过 2.40 亿元、3.67 亿元资金
将作为公司保留及信托包公司的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在重整投资款支付达
18 亿元(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 60 日内)后,由金科股份、重庆金科为届时仍有
保交楼、保交房资源缺口的公司原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支持保交楼、保交房
任务的完成。使用时,由相应公司申请,并提交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董事会审
核批准。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
借款对象为信托包公司,资助对象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庆未央湖花园小区东 7 号楼二单元 1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利霖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0.70%股权,中信信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
有其 69.30%股权,西安浩宇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0,083.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750.41
- 万元,资产净额为-3,667.28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90.40 万元,利润总
额-5,538.44 万元,净利润-5,538.44 万元。
截至2026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471.40万元,负债总额为53,898.38
- 万元,资产净额为-4,426.98 万元,2026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9.45 万元,利
润总额-759.69 万元,净利润-759.69 万元。
该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金科与金逸源博的协商结果,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1、财务资助的方式:提供专项借款
- 2、期限:无固定期限
- 3、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 4、利息:无
- 5、资金用途:用于西安市未央区草二村城中村改造、保回迁项目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笔财务资助的本笔财务资助对象偿债能力欠佳,还款来源为对应房地产
项目物业销售回款,如项目销售回款不佳,则上述借款存在无法全额回收借款
的风险。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资金管控方面,本次借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
付由属地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与出借方三方共同管理,依据项目进度分批审
核支付,项目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施工进度;二是抵押担保方面,金逸源
博以其项目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与出借方签署资产抵押协议;三是
资产处置方面,借款到期后未能足额还本付息的,出借方有权依照协议约定处
置抵押房产;四是还款保障方面,抵押资产以全款成交为主,去化现金流相对
稳定,可变现用于覆盖本次借款本息,还款来源具备相应保障。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资金系执行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
一项措施,是确保重整成功后存在交付风险的项目得到增量资金支持的重要举
措。突出了公司坚持“保交房、稳民生”的经营任务。资助对象不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已制定还款计划,如专项借款仍无法
收回,根据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约定,该损失由重庆金科承担。由于前述专
项借款来源为重整投资人投入到公司及重庆金科的资金,该笔资金明确约定为
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重整计划》已经重庆金科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法院裁定批准,因此,本次重庆金科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70亿元,资助对象主要为 公司原参股公司、合作方以及保交楼信托包公司。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相关款项 回收不及预期。前述财务资助余额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后,相关财务资助 账面余额为15.09亿元,减值后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30%。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原部分控股子公司相关股权随信托包资产完成置入 后,公司不再对其实施控制。该类主体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双方存在日
常经营业务及资金往来。按照公允价值对相关债权重新计量后,截至2026年6月 末,公司对该部分主体享有债权余额3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76.81%。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财务资助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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