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 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 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届 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 下:
原激励对象中有 42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 获授的合计 609.4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6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9.781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5,943 人调整为 5,523 人,股票 期权数量由 5,806.832 万份调整为 5,177.5707 万份,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
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 629.2613 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 数 量 并 注 销 部 分 股 票 期 权 的 公 告 》 详 见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5 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5,522 名激励对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总人数为 5,523 名,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次可行权数 量为 0 份)可在 2026 年 10 月 20 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至 2027 年 10 月 19 日期间根 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78.8947 万份 (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 价格为 21.86 元/股(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 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 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基于对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和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 微”)自身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秉持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审 慎讨论评估后,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分拆歌尔微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承诺在终止分拆歌尔微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关联董事姜滨先生、姜龙先生、段会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
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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