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关于投资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深张港务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盐 田 港2026-10-13 00:00

摘要

1盐田港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张港务公司投资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7.88亿元。
2项目资本金40%(约15.15亿元)由股东增资筹集,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3该项目旨在落实长江战略,打造江海联运枢纽,提升公司在长江流域核心竞争力。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公司提示存在市场周期波动及区域港口同质化竞争风险。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6-3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 深张港务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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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苏州港张家 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深张港务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 1.基本情况: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深张港(江苏)港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张港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苏州市张家港港区建设现代 化港口即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深张港务码头一期工程项 目(以下简称“深张港项目”),打造集港口装卸、物流仓储、商务服务、 多式联运于一体的江海联运枢纽,项目总投资约 37.88 亿元。

  • 2.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及 2026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总投资约 378,840 万元,其中资本金比例 40%,即 151,536 万元,

由深张港务公司以股东增资方式筹集,其余部分拟通过银行贷款等途径解 决。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张港(江苏)港务有限公司是深张港项目的投资主体,目前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成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 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尚未实缴。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深张港务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尚无财务数

据。

深张港务公司现阶段作为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工作的承载主体,暂未开 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后续拟结合项目资本金配比要求,深张港务公司注册

资本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51,536 万元。为保障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 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资金需求及潜在合作方意向,适时研究引入战略投 资者的可行性并推进相关工作。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尚未签署相关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项目是公司落实长江战略的切实需要,推动公司实现从节点投资向 通道掌控、从单一港口运营向全流域生态主导的战略跃升,串联沿海与长 江内河航运资源,充分释放港港联动的网络协同效应,提升整体供应链运 转效率。项目建成后将扩充港口产能、织密物流网络,提升公司在长江流 域的核心竞争力。

  1. 存在的风险
  • (1)市场风险:港口大宗散货业务和宏观经济周期关联性较强,行

业波动性特征较为突出;叠加国际国内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均会对本项目 实际作业量造成影响。

  • (2)竞争风险:江苏省沿江多个港口持续推进泊位改扩建及新建工

程,区域大宗散货接卸供给能力不断扩张,业务同质化特征较为突出。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股东增资和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苏州港张家港港 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深张港务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深张港(江苏)港务有限公司作为主体,投资 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深张港务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是公司 落实长江战略的切实需要。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具有协同性,有利于公司 拓展港口主业布局,提升公司在长江流域的核心竞争力。本项目资金来源 为项目公司股东增资和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没有异议,同意将本议题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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