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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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
|---|---|---|---|---|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 6,000.00 万元 | 168,149.81 万元 | 是 | 否 |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1,000.00 万元 | 96,522.65 万元 | 是 | 否 |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下游客户 | 0 万元 | 53,263.25 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21,461.55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17,935.71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50.82 |
| 特别风险提示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br><br>□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注:数据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自 2026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保证合 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展的授信等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2026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德百 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
2026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福清星马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 公司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1,550.00 万元。 2026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陈庆堂、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清
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 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新增的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
集团”)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
履约担保的情况。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9 月 16 日,湖南福马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
《补充协议》,同意新增担保方湖南福马科技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本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福清鳗鲡堂养殖有限公司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向出租人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 司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新增的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下游客户 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 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 务履约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1、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 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提供担保 4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2 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 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1 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 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1.9 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本次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 19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
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5 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 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3.65 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85 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本 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 保机构为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 供反担保。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 滚动使用。在预计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 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 3、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担
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 亿元的担 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租 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述额度 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
- 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 9.1 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 任一时点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 过 9.1 亿元。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 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 司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 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6 日及 2026 年 4 月 11 日、4 月 29 日、4 月 30 日、5 月 2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5、2025-090、2025-098、2026-013、2026-014、2026-018、2026-019、2026025、2026-026、2026-042)。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额度如有富余,公司管理层可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 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 公司已将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尚未使用的业务合同履约担保额度 8,000.00 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 司,并将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 2,000.00 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 被担保 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 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 | 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本公司通过广东福马饲料有限公司持有 其 54.56%股权 | 914690050563725673 |
| 法人 | 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通过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持有 其 100%股权 | 91350181MA34MLTAXN |
| 法人 | 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通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厦门)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 91350200678269038B |
| 法人 | 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 91350213751618813A |
| 法人 | 福清鳗鲡堂养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通过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持有 其 100%股权 | 91350181MA34MKAG5G |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1、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保证人:本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 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逾期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关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 用、公告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3、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
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逾期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关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 用、公告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4、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本公司、陈庆堂、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
殖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逾期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关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 用、公告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二)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协议内容 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1、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 被保证人(承租人):本公司、福清鳗鲡堂养殖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司 保证人:湖南福马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相应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建发租赁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
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建发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补交的税金、律师费、诉讼费用、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仲裁费用、差
旅费、通讯费;因主合同无效给建发租赁造成的损失;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 被终止,债务人因此需增加承担的债务。
(四)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情
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及为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 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 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 行业惯例,有助于推动公司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司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 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公司将采取资信调查、落 实资金专款专用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贷后管理等风险控制措施,同 时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征信评价和约束机制更为完善,在一定程度上 也有助于控制公司整体风险,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在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 提供担保,可解决被担保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部分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与被担保 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产业链供应的稳定性,以及提升公司为下 游客户服务的能力并促进公司产品销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17,935.71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50.82%。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 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 191,479.7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90.83%;(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为 31,686.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3%;(3)公司及子公司为 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1,506.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69%;(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 担保的总余额为 53,263.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7%。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中逾期金 额为 16,960.44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中 逾期金额为 3,830.25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 担保余额中逾期金额为 670.86 万元。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及子公司为 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代偿款余额为 419.65 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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