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润本股份2026-10-13 00:00

摘要

1润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10月19日上市流通,本次解禁股份数量为3.01亿股,占总股本74.46%,涉及控股股东广州卓凡、实控人赵贵钦及鲍松娟等6名股东。
2上述股东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已严格履行承诺。
3解禁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增至4.05亿股,实现全流通。
4需注意实控人及董监高仍受每年减持不超过25%等规则限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或“保荐人”)作为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本股份”或“公 司”)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对润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1 号),润 本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690,000 股,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343,903,314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404,593,314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 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45,728,81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45%;无 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58,864,49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5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共计 301,257,000 股,涉及限售股股东 6 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4.46%,该部分限售 股锁定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4,593,314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 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等相关文件,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1、赵贵钦、鲍松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 条承诺。如发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遵守前述承诺的事项,则可依法豁 免遵守前述承诺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发 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亦遵守本 条承诺。

2、广州卓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 守本条承诺。如发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遵守前述承诺的事项,则可依 法豁免遵守前述承诺。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广州卓凡承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 守本条承诺。

4、赵汉秋、鲍新专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 条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前限售股总数为 301,257,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74.46%,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账户数为 6 个。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 量(股)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股)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1广州卓凡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180,387,00044.58%180,387,0000
2赵贵钦72,522,00017.92%72,522,0000
3广州卓凡承光投资 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1,420,0005.29%21,420,0000
4鲍松娟19,278,0004.76%19,278,0000
5赵汉秋4,590,0001.13%4,590,0000
6鲍新专3,060,0000.76%3,060,0000
合计301,257,00074.46%301,257,0000

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贵钦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 7,252.20 万股股份,以及 通过广州卓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 14,430.96 万股股份,通过广州卓凡承光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 10.20 万股股份;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 总经理鲍松娟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 1,927.80 万股股份,以及通过广州卓凡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的公司 3,607.74 万股股份,通过广州卓凡合晟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的公司 40.80 万股股份,通过广州卓凡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 司 16.80 万股股份;董事林子伟先生通过广州卓凡承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的公司 907.80 万股股份,将根据其相关股份锁定期的安排及承诺,分别自愿延长锁定 期至 2027 年 4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1,257,000-301,257,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3,336,314+301,257,000404,593,314
股份合计404,593,3140404,593,314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润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 晓 刘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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