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拍卖进展公告

曲江文旅2026-10-13 00:00

摘要

1曲江文旅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所持股份司法拍卖取得进展。
2前期拍卖的300万股已缴尾款待划转;
3本次拍卖的800万股(占总股本3.14%)由陕西圣都广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魏巍、徐秀龙分别竞得,成交价合计5640万元。
4若过户完成,控股股东持股降至21.70%,但结合一致行动人持股,公司控制权不变。
5竞拍人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拍卖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曲 江文旅”)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旅游投资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 66,357,7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02%。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曲 江金控”)持有公司股份 10,358,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6%,为控股 股东旅游投资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拍卖进展公

告》(编号:临 2026-067)。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 团通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8 日司法拍卖的 300 万 股股票,竞拍人已缴纳尾款,预计近期完成股票划转(简称“前期拍卖”)。

  • ●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6-070)。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控股股东旅 游投资集团通知,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股票司法拍卖项目中,竞拍人陕西圣 都广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简称“电影公司”)、魏巍、徐秀龙分别竞得 160 万股、560 万股、80 万股,共计 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4%(简称“本 次拍卖”)。
  • ● 电影公司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旅游投 资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 如前期拍卖及本次拍卖未来变更过户,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持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1.70%、曲江金控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6%、电影公司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 本次拍卖后续还涉及竞拍人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 果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前期 300 万股股票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拍卖进展公告》

(编号:临 2026-067)。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通 知,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我司获悉,因我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问题,杭州 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6 年9 月7 日至 9 月 8日司法拍卖的我司持有曲江文旅 300 万股股票已缴纳尾款,预计近期完成股票划转。

我司将持续关注拍卖结果进展情况,进展情况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二、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一)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6-070)。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控股股东旅游 投资集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0 日在京东司法拍卖平 台对我司持有曲江文旅 8,000,000 股(分为十笔 800,000 股)股票公开拍卖。具 体拍卖结果如下表所示:

序号竞得人竞得股数成交价(万元)
1陕西圣都广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1,600,000 股1,138.8
2魏巍5,600,000 股3,936.8
3徐秀龙800,000 股564.4

按照《拍卖公告》要求,拍卖余款应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 定账户。

陕西圣都广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与我司为一致行动人。

若以上拍卖成交,我司所持曲江文旅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将减少 3.14%。我司将 持续关注拍卖结果进展情况,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二)竞拍人电影公司情况

  • 1、企业名称:陕西圣都广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6 日
  • 3、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 4、法定代表人:李罡
  • 5、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 292 号曲江文化大厦 16 楼

1601-03

  • 6、经营范围:广场数字电影的放映及相关设备的租赁、管理、维修、技术服

务;广告的制作、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片)发行、拍摄、制作;电子 产品、影视设备器材的销售;旅游信息咨询;代订酒店;酒店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关联关系:电影公司系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

股东旅游投资集团、曲江金控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前期拍卖及本次拍卖过户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拍卖后续还涉及竞拍人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

果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3.电影公司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旅游投

资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4.如前期拍卖及本次拍卖未来变更过户,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持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1.70%、曲江金控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6%、电影公司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 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 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 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 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如未来股权变更过户,竞拍人在受让后 6 个月 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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