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摘要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金科技
股票代码:30056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智中心 B 区 1 号楼 070 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科创城 A1 栋 14 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信息披露义务 人已就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会 决议列于本报告书第八节备查文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 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
| 本报告书 | 指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
| 上市公司、汇金科技 | 指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 科富创、受让方 | 指 | 中科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转让方一 | 指 | 陈喆 |
| 转让方二、珠海瑞信 | 指 | 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本次交易、权益变动、 本次股份转让 | 指 |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转让 方将其持有的 19,686,479 股上市公司股份 (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 其中:转让方一拟转让 16,405,399 股上市公 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 5%;转让方二拟转让 3,281,080 股上市公 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 1%)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受让方的行为 或事项 |
| 标的股份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 19,686,479 股珠海 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陈喆、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科 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汇 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元、万元、元/股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股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富创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中科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智中心 B 区 1 号 楼 070 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付正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902.4126 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24 年 6 月 26 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900MADQ02H83X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 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出版物 零售;职业中介活动;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 统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 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工业设计服务;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 零售;化妆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 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 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 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金属制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科创城 A1 栋 14 楼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共青城慧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9.0145 | 29.19% | |
| 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987.0824 | 25.29% | |
| 成都首泰菁蓉近邻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70.1277 | 9.48% | |
| 付正桥 | 312.6962 | 8.01% | |
| 东台江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8.4659 | 5.34% | |
| 海南新智众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7.5130 | 5.32% | |
|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2.5540 | 3.65% | |
| 上海联创永沂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2446 | 3.54% | |
| 北京国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14.7768 | 2.94% | |
| 北京中铁泰格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79.1970 | 2.03% | |
| 嘉兴厚熙志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9490 | 1.38% | |
| 天津丰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9095 | 1.18% | |
| 李明 | 37.6395 | 0.96% | |
| 贵州丰厚壹零贰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7.6395 | 0.96% | |
| 李兆军 | 15.0555 | 0.39% | |
| 贵州丰厚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5475 | 0.32% | |
| 3,902.4126 | 100.00% |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
|---|---|---|---|---|---|---|
| 付正桥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
| 李宁 | 男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北京 | 否 | |
| 何成 | 男 | 董事 | 中国 | 四川 | 否 | |
| 李兆军 | 男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
| 宋召卫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
| 陈庆 | 男 | 监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汇金科技股份系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 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入股上市公司,便于上市公司后续借助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 业资源,从而为上市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新的路径或动能,有利于各方凝心聚力 共谋长远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 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如在未来 12 个 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及法定锁定期与本报告书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所述内容一致。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9,686,4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9,686,47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陈喆、珠海瑞信将其分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6,405,399 股、3,281,080 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至中科富创名下。上述转让完 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9,686,4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0%,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陈喆、珠海瑞信与中科富创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陈喆、珠海瑞信将其分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6,405,399 股、3,281,080 股无 限售流通股,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中科富创,合计转让上市公司 19,686,479 股无 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16,551,269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姓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协议转让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 陈喆 | 116,043,803 | 35.37% | -16,405,399 | 5.00% | 99,638,404 | 30.37% |
| 珠海瑞信 | 9,108,274 | 2.78% | -3,281,080 | 1.00% | 5,827,194 | 1.78% |
| 转让方合计 | 125,152,077 | 38.14% | -19,686,479 | 6.00% | 105,465,598 | 32.14% |
| 中科富创 | - | - | +19,686,479 | 6.00% | 19,686,479 | 6.00% |
| 受让方合计 | - | - | +19,686,479 | 6.00% | 19,686,479 | 6.00% |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2026 年 10 月 9 日,中科富创与陈喆、珠海瑞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 甲方 1:陈喆
- 甲方 2: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科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 1、甲方 2、合称为“甲方”,甲方、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
“各方”)
(二)本次股份转让
- 2.1 甲方现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将其所合计持有的汇金科技
19,686,479 股标的股份(对应汇金科技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的股份)一次 性有偿转让给乙方,其中,甲方 1 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汇金科技 16,405,399 股标 的股份有偿转让给乙方,甲方 2 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汇金科技 3,281,080 股标的股 份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受让上述标的股份并按 照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支付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款。
- 2.2 本协议各方同意,自股份过户日起,标的股份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权利和
利益即实际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中国法律所赋予的与该标的股份有关的权利并 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标的股份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 2.3 各方同意,自生效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汇金科技存在派发股利、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 及每股单价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自生效日至股份过 户日期间,汇金科技存在分配现金股利行为的,相应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
(三)股份转让价款
- 3.1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0 元。
- 3.2 股份转让价款 按照第 3.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格计算,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
民币贰亿壹仟陆佰伍拾伍万壹仟贰佰陆拾玖元整(小写:216,551,269 元),其 中乙方须向甲方 1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零肆拾伍万玖仟叁 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80,459,389 元),乙方须向甲方 2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 额为人民币叁仟陆佰零玖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36,091,880 元)。上述股 份转让价款为含税转让价款总额。
3.3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本协议项下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由乙方分两期支付给甲方: 3.3.1 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 各方同意,在生效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分别向甲方 1、甲方 2 支 付第 3.2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 60%,其中乙方应当向甲方 1 支付第一期 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零捌佰贰拾柒万伍仟陆佰叁拾叁元整(小写: 108,275,633 元),向甲方 2 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伍万 伍仟壹佰贰拾捌元整(小写:21,655,128 元)。
3.3.2 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 各方同意,在股份过户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分别向甲方 1、甲方 2 支付第 3.2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剩余 40%,其中乙方应当向甲方 1 支付 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柒仟贰佰壹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陆元整(小写: 72,183,756 元),向甲方 2 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叁万陆 仟柒佰伍拾贰元整(小写:14,436,752 元)。
- 3.4 本协议项下本次股份转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及相关税费,由双方依照适
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并申报和缴纳,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股份过户安排
- 4.1 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
书面豁免:
- (1)本协议已经各方合法签署并生效,未发生终止、解除等影响本协议效
力的情形;
-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
认意见;
- (3)标的股份均为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权属清晰,转让
方拥有对标的股份的完整权利;不存在代持、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 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限售(无论是法定还是自愿性)、托管等限制 或禁止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无论是现实的还是潜在 的),不存在任何股份过户障碍。
4.2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够在登记结
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各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股份转让价 款后,双方应当立即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申请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 (1)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提交股份转让的申请,并尽快办理取得深交
所出具的关于同意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
- (2)在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同意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后,甲方 1 依法办理本
次股份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手续,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 (3)在甲方 1 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手续后,双方在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
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的有效期内前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上述各程序中,如需双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的转 让双方的资料),则双方应当配合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如需),以便促使标的股份尽快完成过户。
- 4.3 标的股份的过户,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加盖该登记结算公司印章的证
明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 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深交所的规则,本协议双方应
当履行或者协同汇金科技履行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上市公司规定的时限提供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 5.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 5.2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如根据深交所审核提出的要求, 需要对本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的,各方应在不改变本次交易实质条件的前提下,尽 力配合使得协议文本修改至符合深交所审核要求。
- 5.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本协议可以依下列约定解除:
-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 (2)因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本性违约导致本协议以及/或本协议附件无法履行
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 (3)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法律变动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则各方应在十五日内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 均可以解除本协议。
5.4 本协议根据第 5.3 条之约定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追 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 人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 19,686,479 股股份,该等股份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自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通过任何方 式减持;同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 让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股份转让不存
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 排,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中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本次权益 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上述股份,自 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二款,受让方 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 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完成 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和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 6 个月,除了本报告书中涉及的股 份变动情形之外,未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 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付正桥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和备查文件置于汇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系《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正桥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 199 号 1 栋 9-15 层 |
| 股票简称 | 汇金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561.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中科富创(贵州) 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 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 数智中心 B 区 1 号楼 070 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br><br>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无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br><br>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9,686,479 股 变动比例:6%<br><br>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时间: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br><br>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 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系《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富创(贵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付正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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