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开展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节能国祯2026-10-12 19:04

摘要

1节能国祯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议案,拟以合肥市三个污水处理PPP项目(小仓房、胡大郢、清溪)为底层资产,由嘉实基金担任管理人、华泰联合任财务顾问,在深交所申报发行。
2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战略配售34%份额。
3此举旨在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并拓宽融资渠道。
4目前项目尚处申报阶段,需经发改委及证监会审核,最终方案及发行时间尚未确定。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6-04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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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 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 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支持中节能国祯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节能国祯”或“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中节能国祯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简称“公募 REITs”)的申 报工作。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未来申 报发行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易或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并及时披露。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拟入池的基础设施项目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工作。具体为:

  • 子项目 1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祯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管理的

小仓房项目;

  • 子项目 2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胡大郢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

管理的胡大郢项目;

  • 子项目 3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管理的清溪

项目(以上三家公司合称“项目公司”)。 (二)交易主要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工作。待本项目获得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注册公募 REITs,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 由基金管理人会同财务顾问进行公开发售。中节能国祯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则的要求参与本次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实资本”)

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 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公募 REITs 首次发售募集资金拟全额 认购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 3.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中节能国祯与嘉实资 本签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节能国祯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各方根据本基金及专项计划的设立安排,对《项目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进行约定。待专项计划正式设立后,办理项目公司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上述事项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募 REITs 存续期间,为保证项目资产正常生产经营,基金管理人将聘请中

节能国祯作为运营管理机构,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运营管理安排视最终 监管机构要求而定。

(三)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嘉实中节能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
原始权益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类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期限以最终获批文件为准
基金运作方式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拟 认购基金比例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预计为 34%(具体 以招募说明书披露最终认购比例为准)
基金规模参考资产评估结果,需根据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 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以获取基础 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获取基础 设施项目运营收益并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价值,争取为投资者 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和可持续、长期增值回报
收益分配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 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中节能国祯将联合专业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与要求持续完善正式申报材

料,积极推进公募 REITs 向省级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的申报工作,并配合专业机 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申报发行相关工作,全力推动项目注册及 发行上市。最终公募 REITs 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二、发行公募 REITs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

滚动投资能力,保障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 REITs 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

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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