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润泽科技2026-10-12 16:50

摘要

1润泽科技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计划自2026年10月13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
2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长期价值认可,不设定价格区间。
3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9.33%,增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或影响上市地位。
4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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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

(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简称“京津冀润泽”或“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7 年 4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津冀润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

限公司、周超男、李笠、张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3,697,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59.33%,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276,886 股后,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59.74%;其中,京津冀润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7,135,10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93%,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276,886 股后,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34%,持股比例已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本次增 持属于继续增加京津冀润泽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出具的《关于拟增持润泽智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津冀润泽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7,135,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93%,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276,886 股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34%。

  • 2、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

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于增持主体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

  •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增持主体丧失相关身份时也

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增持,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 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计划增持主体增持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 位、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 施或无法实施完毕。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及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增持润泽智算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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