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部湾港2026-10-12 00:00

摘要

1北部湾港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恒港码头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及关联方钦港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8.58元/股,不低于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
4标的审计评估未完成,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
5同时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风险管理制度,定于10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他事项。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09:00 在南宁市良庆区 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B 座 15 楼 152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孙凯、胡文晟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华平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及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钦港建)合计持有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

恒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恒港码头)100%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充分的自查论证后,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本次交易的 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 为北部湾港集团,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现就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董事会逐项审议如下方案:

1、整体方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部湾港集团及钦港建合

计持有的恒港码头 100%股权(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安排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拟向不 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 为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恒港码头 100% 股权。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将以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 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1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 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 充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2.2 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 付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其中钦港建持有标的资产股权对应对价 拟由股份及现金支付,北部湾港集团持有标的资产股权对应对价 拟由股份支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支付的 对价尚未确定,具体支付相关安排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 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2.3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

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 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 2.4 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和钦港建。
  • 2.5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

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8.58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2.6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 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 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 积。

因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中 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 告书中予以披露。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2.7 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 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 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 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 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2.8 过渡期损益归属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暂未对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 的资产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将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协议予 以约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3.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 3.2 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 3.3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

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3.4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 本次重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 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 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3.5 股份锁定期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 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

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3.6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支付现 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 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 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25%或不超过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 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3.7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事项还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

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

(四)《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交易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公司与各交易对 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 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 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北部湾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钦港建为公司 的关联方,北部湾港集团与钦港建同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为本次 交易的交易对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六)《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 组上市的议案》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 完成,恒港码头股权的估值及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恒港码头 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北部湾港集团,实 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北部湾港集 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 市。

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最终认

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 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十)《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 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 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 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说明的议案》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起停牌。经公司审慎自查,在剔除大盘因素和 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 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 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 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审慎判断,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 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 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 露前的保密义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十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交易工作,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 1、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办理本次

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 执行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全部协议;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 相关后续审批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 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 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并具体办理 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以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办理标的资产过户以及交接事宜;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章程 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 2、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具体

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后续 审批事宜;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锁定和上市 事宜;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宜。

  • 3、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 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 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 4、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的相关

申报文件。

  • 5、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进

行相应的修改或调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 6、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

范围内及前提下,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 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批复及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之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待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 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 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告》。

(十七)《关于审议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变更关联交易承诺

内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规

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公告》。 (十八)《关于审议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及加强公司、下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

司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 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风险管理制度》。 (十九)《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2025 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防 范管理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十)《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 15:30 在广西壮族自治 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A 座 20 楼第一会 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材料》。 三、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

件;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