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基康技术: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基康技术2026-06-04 17:18

摘要

1基康技术公告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2拟募资不超过9808万元,发行不超663.78万股,用于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及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
3测算显示若2026年净利润持平或下降,每股收益将由0.50元/股摊薄至0.49元或0.44元。
4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发行于2026年8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以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

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696.63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2026年度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锁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663.7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08.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前述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公司用于测算的估计,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2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8,261.17万元和8,118.37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预测净利润在2025年度基础上按照减少 10%、不变、增长 10%三种情形分别计算;

6、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预测财务指标影响情况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表:

项目

2025.12.31或2025年度

2026.12.31或2026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6,696.63

16,696.63

17,360.41

假设情形一: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261.17

8,261.17

8,26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

8,118.37

8,118.37

8,118.37

项目

2025.12.31或2025年度

2026.12.31或2026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0

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0

0.49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49

0.50

0.48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49

0.49

0.48

假设情形二: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261.17

9087.28

908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

8118.37

8930.21

893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4

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4

0.54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49

0.53

0.53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49

0.53

0.53

假设情形三: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下降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261.17

7435.05

743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

8118.37

7306.53

7306.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5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5

0.44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49

0.44

0.43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49

0.44

0.43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有所增长,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严格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述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拟通过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和运营效率,赋能公司主营产品和促进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是公司对现有经营业务、研发实力的进一步强化和延伸,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发挥规模优势、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最终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在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一直注重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建立了

专业适配、梯队分明的人才队伍,公司形成了以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为核心,研发中心下设多个研发部门的研发组织架构,涵盖传感器、采集设备、软件平台等专业方向。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在公司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团队执行力强。此外,公司各行业BU精准引进专业人才,营销中心强化青年骨干培育,构建起专业适配、梯队分明的人才队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人员和组织保障。

2、技术储备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智能感知领域,凭借二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应用经验,形成了覆盖振弦式、光纤光栅式、光电式、机器视觉等多技术路线的智能感知终端及数据采集设备、云平台软件等完善的品类体系,公司现有的技术积累、研发能力及研发体系能够支撑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

公司始终关注并研究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发展动向和行业政策,建立了“新建+存量”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持续开拓细分市场及深耕存量市场的增量型改造与替换型改造业务,同时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及服务优势,这些因素将为公司研发成果转化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造成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并强化外部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

募集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

(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业务发展模式,提高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并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对公司利润分配具体形式、比例等、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了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其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切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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