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西磁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西磁科技2026-06-04 17:49

摘要

1西磁科技发布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2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童芝萍、徐康升、宁波亨升及童志康等6名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或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约1.90%。
3其中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比例达1.84%。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符合相关法规及承诺。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童芝萍

实际控制人、董事、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14,400,000

20.34%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徐康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6,050,800

8.55%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持股平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5,000,000

7.06%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童志康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568,000

0.80%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丁新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00,000

0.14%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洪晶惠

高级管理人员

100,000

0.14%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童芝萍

300,000

0.42%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徐康升

300,000

0.42%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00

0.49%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人的资金需求

童志康

350,000

0.49%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丁新跃

25,000

0.04%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根据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等

日后3个月内

洪晶惠

25,000

0.04%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在本次减持中,该合伙企业减持的股份包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望蕤,董事、副总经理丁新跃,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洪晶惠,副总经理吴润秋间接持有的股份。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否

本次减持计划中,童芝萍、徐康升、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童志康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高于1,3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84%。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相关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本次减持计划中,童芝萍、徐康升、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童志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望蕤之一致行动人。在披露本减持计划时,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 \surd $否

五、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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