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并行科技:购买资产的公告
摘要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联创万通(北京)智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GPU算力服务器,采购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660.20万元;拟向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内存,采购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3.15万元。
公司本次购买资产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163.35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购置算力设备形成自有算力资源池是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经营采购行为,是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公司据经营所需购置相关算力设备资产的交易活动为日常经营活动中购买资产的交易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1、本次购买资产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GPU算力服务器及配件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45,971.58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购买资产成交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63.35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1.3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上述资产采购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资产采购事项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分别向北京志宏奥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容天汇海科技有限公司等采购GPU算力服务器、网络设备(资产采购明细见下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74.11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购买资产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63.35万元,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购买资产累计金额人民币12,737.46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1.2条规定,该等资产采购事项披露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合同相对方
标的物类别
合同金额
1
北京志宏奥达科技有限公司
GPU服务器
16,155,000.00
2
北京志宏奥达科技有限公司
GPU服务器
16,155,000.00
3
北京容天汇海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设备
4,524,000.00
4
深圳融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GPU服务器
4,480,000.00
5
广州傲松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设备
3,342,975.00
6
北京思创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设备
450,000.00
7
北京容天汇海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设备
440,000.00
8
北京壹壹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设备
194,128.00
合计
45,741,103.00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联创万通(北京)智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9号院8号楼-1至4层01内2层20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郭素红
实际控制人:王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缴资本:85万元
财务状况:
2025年度
总资产:1,299,687,067.85元
净资产:2,724,341.04元
营业收入:1,293,595,575.18元
净利润:1,874,341.04元
以上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丹岱村委会新东吉泰园区 1号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聂继贵
实际控制人:聂智存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666万元
实缴资本:16,806.7555万元
财务状况:
2025年度
总资产:896,013,655.08元
净资产:185,421,023.39元
营业收入:101,492,835.43元
净利润:6,205,959.43元
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13号楼西南侧二楼20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张凯
实际控制人:张凯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2,105.1746万元
实缴资本:2,105.1746万元
财务状况:
2025年度
总资产:100,248,645.58元
净资产:61,010,088.00元
营业收入:169,065,156.65元
净利润:11,882,573.69元
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 402-3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徐东
实际控制人:张京豫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承办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日用百货、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物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代理;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禽收购;牲畜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仓储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水果,生鲜(包含鲜活水产品及冻鱼、肉类)的销售;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酒类的批发与零售;进出口贸易;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3,077万元
实缴资本:2,000万元
财务状况:
2025年度:
总资产:23,893.68万元
净资产:7,618.84万元
营业收入:1,499.42万元
净利润:579.52万元
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GPU算力服务器、内存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公司采购的GPU算力服务器、内存的出让方将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交付,用于进一步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上述资产采购交易的定价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上述资产采购交易的定价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采购协议一
(1) 合同相对方:联创万通(北京)智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合同标的:GPU算力服务器
(3) 合同价格:人民币1,218.40万元
(4) 付款期限:甲方(即公司,下同)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全部货款一次性汇入乙方(即合同相对方,下同)指定账户。
(5)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且全款预付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
(6) 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预付款到账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逾期发货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预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预付款总额的 10%。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甲方账户(如甲方同意接收部分货品,双方按照甲方同意接收的货品数量结算合同价款)。
甲方应在产品的验收期限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在产品验收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若甲方在产品验收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经乙方确认产品确实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修理,但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在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未付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支付超过5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其全部损失。
合同签订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其全部损失。
本合同所述的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往返运费、有关人员差旅费、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预期利益、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2、采购协议二
(1) 合同相对方: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合同标的:GPU算力服务器
(3) 合同价格:人民币2,002.50万元
(4) 付款期限: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采用现货现款方式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
(5)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甲方付清全部合同货款当日,将货物通过物流方式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向甲方提供发货信息。
3、采购协议三
(1) 合同相对方: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合同标的:GPU算力服务器
(3) 合同价格:人民币219.30万元
(4) 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通过远程方式验收、测试,全部测试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5) 交付时间: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
4、采购协议四
(1) 合同相对方: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合同标的:GPU算力服务器
(3) 合同价格:人民币2,220.00万元
(4) 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后,乙方应至少提前1天以邮件或微信方式通知甲方具体的验货及交货时间。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天内到乙方指定地点验货,并在验货当日付清该批次全部货款。乙方确认收到全部货款后,于当日一次性完成交货并准予出库放行。
(5) 交付时间:2026年6月15日前交付
(6) 违约责任: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若与合同不符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退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逾期到货,按预付款每日 0.1%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预付款总额
的 3%。如果逾期到货超过原定期限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相应违约金,乙方逾期到货的违约责任不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
甲方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0.1%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逾期付款总额的 3%。如果逾期付款超过原定期限14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不因乙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到货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及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转包、分包他人或交由他人实施。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5、采购协议五
(1) 合同相对方: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合同标的:内存
(3) 合同价格:人民币2,503.15万元
(4) 付款期限:
甲方应按以下时限向乙方支付每批货物全部应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代垫货款和税款、服务费、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付款时限如下:
在每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仅限深圳市)之时,甲方应将应付款全
额支付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收货地为深圳以外区域,如供货商需先收货款再出货的,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将货款和税款、服务费全额支付给乙方。
如乙方同意延长甲方付款周期,甲方付款方式及期限按本协议附件一《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执行。
(5) 交付时间:根据甲方通知时间发货。
(6) 违约责任:
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实际收到全部应收款项,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 0.3%/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付清货物相关款项之前,本协议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如甲方在约定付款期满之后十五天仍未付清全部款项,甲方同意乙方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批货物,所得收入用于偿还乙方应收款项,仍有欠款的,甲方应另行支付。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算力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根据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资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共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算力资源池。通过近年来的战略部署及经营,公司持续购置相关算力设备(CPU/GPU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设施等),并形成以自有算力为主的经营模式。公司根据用户算力需求和消耗量,动态调整外购算力和自有算力的上线资源数量。随着AI算力需求和面向(智能)汽车、重工机械、航空航天、气象海洋、生命科学等行业的行业云、通用云用户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服务当前在手订单用户,公司进行上述资产采购交易。
上述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
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策,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受下游需求集中释放及供应链持续紧张等因素影响,目前GPU算力服务器供应链稳定性欠佳。尽管公司与相关供应商拟约定交付时限及违约责任,但仍可能面临上游供应不畅、生产排期延误或其他贸易政策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导致服务器不能如期到货、分批次延迟交付甚至部分订单无法足额交付的风险。
若届时服务器无法按计划交付,将可能对公司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相关业务的按期开展及经营业绩预期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供应商保持紧密沟通,尽力协调货源并督促履约,但无法完全规避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采购的交付不确定性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拟与联创万通(北京)智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新东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