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福赛科技2026-06-04 16:58

摘要

1福赛科技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拟募资不超过9.4亿元,用于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泰国生产基地建设、核心设备数字化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
2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不低于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发行数量不超总股本30%。
3项目旨在扩大国内外产能、推进智能制造及全球化布局,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4本次修订稿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股票代码:301529

股票简称:福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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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六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相关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 ,即不超过35,527,135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

32,168.40

32,000.00

2

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835.00

37,000.00

3

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

9,844.82

9,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计

95,848.22

94,0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8、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要求,本预案“第五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章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发行人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目录...6

释义...8

第一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9

三、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13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摘要...1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7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17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7

八、本次发行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17

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9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3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39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4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4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4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4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42

第四章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43

一、市场风险 ...43

二、经营风险 ...4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4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相关风险 ...45

第五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46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46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48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50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55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55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55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预案、本预案

指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福赛科技、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指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泰国福赛

指

FORESIGHT TECHNOLOGY(THAILAND)Co.,Ltd,即福赛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会

指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律适用意见18号》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u Foresight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简称

福赛科技

证券代码

301529.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

办公地址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

注册资本

8,483.721万人民币(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793599980B

法定代表人

陆文波

成立日期

2006年10月20日

上市日期

2023年9月11日

公司网站

www.foresight-int.com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新材料、模具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塑胶产品生产销售及塑胶设备技术应用推广;汽车零部件原辅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注: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包括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3,586,574股,上述转增事宜于2026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842.3784万股。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股本变化的工商变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全球汽车市场逐步复苏,汽车内饰件企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全球汽车市场步入新一轮发展周期,2020-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持续回升,同时汽车市场的创新发展,以及汽车升级换代需求的释放,为全球汽车市场注入新的增长动力。全球汽车市场的复苏与发展,带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持续增长,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据S&PGlobalMobility统计数据显示, 2024年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已达7,450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突破1.2

万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6.3% ,为汽车中上游供应链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全球发展空间。

全球汽车产业发展势头整体向好、全球汽车配套产业链日渐成熟的背景下,汽车产业呈现良好的创新发展势头,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领域方兴未艾,推动汽车内饰件市场的产品结构及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内饰件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据Global Info Research数据,全球汽车内饰件市场预计将从2025年的1,186.5亿美元增到2031年1,601.6亿美元,2025-2031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5.1%,为汽车内饰件企业带来业务扩张的良好契机。

2、汽车行业不断创新发展,为汽车零部件领域带来新的增长点

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推进,汽车制造领域创新发展趋势越发显著,汽车产业向环保化、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为了顺应汽车领域新兴发展方向、支持汽车工业繁荣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需要不断创新,推出更加符合新趋势下市场需求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在环保化、轻量化方面,近年来全球各国汽车节能减排标准日趋提高,绿色汽车和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旋律之一。在节能环保技术、轻量化技术的支持下,汽车行业呈现环保化、轻量化发展趋势。轻量化零部件不仅能减轻车身重量,减少由惯性带来的制动距离,改善车辆行驶安全性,提升车辆的操作性能和加速性能,而且还能减少汽车排放,带来更好的驾驶和环保体验。在电动化方面,电动汽车一方面对内饰件的材料、工艺等提出了不同甚至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对电控、电机、电池等“三电”系统所需的结构件需求。在智能化方面,5G、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发展,以及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消费需求层次进一步升级,推动汽车正在逐步实现低速驾驶和停车场景的自动驾驶,并向实现更多复杂场景下的自动驾驶迈进。汽车制造领域不断创新,汽车产业向环保化、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等发展趋势明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环节提供了新的市场增长机会。

3、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加剧,推动国内汽车产业企业全球化产能布局

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风险不断加剧,以关税为代表的贸易壁垒给国内企业出口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全球贸易格局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球供应链正面临重构。全球贸易正从“自由化”向“安全化”转变,从“效率优先”向“韧性优先”调整。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正加速全球化产能布局,以期降低和规避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

随着中泰两国政治互信持续深化、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建设不断提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推进,中泰经贸合作已进入快速发展期,中国已经连续多年保持泰国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汽车产业是泰国的重点产业,泰国汽车生产基础较好,产业链齐全,同时也是核心出口产业,位列各类出口产品第一位,泰国汽车产业具有较强的投资吸引力,不仅吸引了福特、本田、丰田、马自达、日产、三菱等公司在泰国的投资。近年来,中国上汽、长城汽车、比亚迪、长安等车企也纷纷在泰国投资设厂。此外,为增强综合国力,实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泰国政府提出“泰国4.0”战略,国家投资政策向“核心技术、人才、基础设施、企业和目标产业”五大领域倾斜,其中新型汽车是重点发展的目标产业之一。

4、先进制造应用为各大行业趋势,提效降本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十五五”期间我国产业转型的核心驱动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其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目前,各大行业领域均将新质生产力作为发展目标,企业不断通过引进先进制造装备,配套数智化软件升级,引进高素质人才,优化创新产品结构等方式持续强化自身先进制造能力,从而实现行业运营效率的提升,产品制造成本的优化,绿色环保节能的发展,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推进。随着我国先进制造装备及软件创新开发能力的不断增强,前述领域对我国工业制造的赋能水平

日益提升。汽车制造是最早实现流水化,高度自动化的行业领域之一,成为生产效率极高的工业细分领域。随着汽车行业不断向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方向迈进,在汽车内饰件需求日益加大的同时,对产品的质量、功能创新和交付时效等方面要求持续提高,生产制造环节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成为汽车内饰件领域各企业努力发展的方向。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在汽车产业全面复苏、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以及先进制造应用成为行业趋势的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持续深入推进国内外生产基地布局以及产业升级,同时补充流动资金,以顺应汽车行业新的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的需求。

1、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扩大产能,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在全球汽车行业全面复苏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企业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公司专注于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研发与生产,其战略目标是最大范围内服务好客户,成为全球最有活力,最受尊敬的汽车零部件公司,积极抓住机遇,走向全球,努力将公司产品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民族品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环节,以扩大产能、把握汽车零部件市场发展机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资源投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跟随行业发展态势,响应国家政策倡议,积极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建设

在贸易摩擦加剧、全球产业链重构的背景下,中国供应链全球化迎来历史性机遇,制造业品牌及产能出海持续高速增长。公司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于2017年4月便在墨西哥设立全资子公司,购置土地及厂房、建造国际水平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海外业务发展迅猛,2023-2025年海外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33.76%,推动公司海外业务占比持续提升,2023-2025年从 12.27%提升至 36.97%,海外市场已经成为公司业务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倡议及客户提出的海外布局要求,拟在泰国建设生产基地,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通过布局泰

国生产基地,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产业政策和资源禀赋,合理降低供应链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出口成本,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3、推进公司智能制造转型,提升生产运营效能和产品品质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聚集大量的优质客户,为全球诸多畅销车型提供各类内饰件产品,赢得了客户的支持与信赖,并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公司更加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和交付效率,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当前,随着智能制造技术的进步和产业应用的推广,智能制造正逐步应用于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推进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的提升。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推进智能制造转型,通过引入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生产线,提高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生产效率和质量,通过智能制造开展柔性生产,提升公司对客户的大批量、多品类订单的应对能力,从而实现更多业务的承接,进而持续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效能和产品质量,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奠定基础。

4、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资金实力的大幅提升,可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

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摘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30\% ,即不超过35,527,13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

32,168.40

32,000.00

2

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835.00

37,000.00

3

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

9,844.82

9,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计

95,848.22

94,0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进行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陆文波。陆文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11%,通过控制的芜湖欣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合计控制公司 37.48%的股权。假设本次发行按照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35,527,135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陆文波合计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28.8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八、本次发行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相关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同意,以及获得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

32,168.40

32,000.00

2

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835.00

37,000.00

3

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

9,844.82

9,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计

95,848.22

94,0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购置土地并购买汽车零部件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以提高产品生产能力,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供给支撑。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芜湖市,本项目总投资32,168.40万元,建设期36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夯实公司产品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业务持续扩张的需要

全球汽车市场逐步复苏并步入新一轮发展周期,带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持续增长,据S&P Global Mobility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已达7,450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突破1.2万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6.3%。汽车内饰件作为汽车车身的组成部分,是汽车零部件重要产品类别,在全球汽车产业发展势头整体向好势头下,内饰件市场需求旺盛。据QY Research数据,2024年全球汽车内饰件市场规模为1,101.1亿美元,预计到2031年将达到 1,567.5亿美元,2024-2031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5.2%,为汽车内饰件厂商业务扩张提供巨大发展空间。

公司专注于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已经与主流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3-2025年主营业务整体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4.69%。随着汽车内饰件市场需求逐渐释放,以及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将保持增长势头。因此,公司需要强化公司产品供给能力,为公司业务持续扩张提供坚实的支持,从而能更好把握汽车内饰件市场发展机遇。

本项目将购置土地并购买汽车零部件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以提高产品生产能力,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供给支撑。项目实施后,公司汽车内饰件的生产能力和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提升,从而满足公司业务持续扩张和持续拓展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好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2)强化生产服务基地布局优势,增强公司客户服务能力的需要

我国汽车产业呈现产业集群分布状态,同时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产品具有就近配套的要求,促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往往采取就近布局的原则,围绕汽车制造产业所在空间区域布局零部件产品生产基地。作为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知名供应商,为了缩短与整车厂的距离,实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和供货及时性等要求,公司针对华东、东北、西南、华北、华中和华南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区域,已经相继在国内建立了安徽芜湖、辽宁大连、重庆、天津、湖北武汉、广东佛山六

个生产基地。

在我国汽车产业空间分布中,华东地区在我国汽车产业中处于“绝对龙头”地位。各大区汽车产量分布来看,2025年我国汽车产量以华东区域占比最大,约为45.20%,其中,安徽省是2025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量排名第一的省份,产量为368.65万辆。在新能源汽车方面,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仍以华东区域占比最大,约为46.40%,其中安徽省以179.41万辆的产量成为排名第一的省份。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持续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领域广阔市场前景的逐步释放,华东地区汽车制造业凭借强大的产业实力,预计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从而对汽车零部件产生更加旺盛的需求,进而推动华东区域汽车供应链制造优势进一步完善、增强。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扎根华东区域,凭借区域内的资源优势,优良的产品质量,快速的服务响应和合理的生产基地布局,赢得了客户的支持与信赖,得以持续提升生产制造水平和规模优势,建立起了较高的竞争壁垒。为满足全球客户日益增长的汽车内饰件需求以及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制造和规模优势,加强和扩展在华东地区的优势基地布局,从而进一步保持和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将在安徽芜湖新建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生产基地,维持在华东地区的供应能力优势,增强公司先进生产能力并辐射海内外分子公司,更好满足整车厂对产品同步开发等要求,以不断推动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巩固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和提高市场美誉度。

(3)推进公司智能制造转型,提升生产运营效能和产品品质的需要

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及时交付和质量提升作为供应商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整车厂考核供应商的重点指标,也是供应商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在及时交付层面,现代汽车制造普遍采用JIT(准时制)甚至JIS(顺序供货)模式,供应商的延迟交付可能导致整车厂生产线停线,从而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质量提升方面,高质量的产品是供应商建立品牌信任的核心,高质量产品能赢得整车厂的信任,从而让供应商获得更高的供应商评级,为供应商获取新项目、甚至独家供货奠定基础。

多年以来,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快速的服务响应,赢得了客户的支持与信赖,积累了一批优质的知名客户,并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公司更加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和交付效率,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当前,随着智能制造技术的进步和产业应用的推广,智能制造正逐步应用于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推进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的提升。为了持续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效能和产品质量,公司需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推进智能制造转型,通过引入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生产线,提高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生产效率和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智能制造开展柔性生产,实现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快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本项目将在芜湖新建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通过打造智能化产线推进公司生产的智能化转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制造智能化程度,通过智能化方式赋能公司生产计划与排产能力、供应链协同能力、生产过程稳定性、产品质量控制和库存管理水平等,系统强化公司生产综合能力,从而提升生产运营效能和产品品质。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多样化的销售方式与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条件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市场开拓模式,由于公司产品存在显著的非标准定制化属性,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在完成具体产品的开发并经客户确认后,按其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销售。因而,公司通过与汽车整车厂与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直接的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配套体系。

客户开拓方面,公司针对潜在客户与存量客户采取不同的客户开拓方式。对于潜在客户,公司通过拜访交流、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等一系列程序与之建立合作意向,并积极配合客户做好合格供应商认证工作;对于存量客户,公司配备专业的区域营销经理进行跟踪维护,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对待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积极开展新项目开拓,也为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消纳提供市场基础。

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凭借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构建起较高的客户转换成本,形成较强的客户粘性,公司的客户群体包括长城、比亚迪、北美大客户、福特、奇瑞、理想等知名汽车品牌商,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通过提前布局,与北美大客户、比亚迪、理想等新能源车企建立深度合作,实现新能源配套收入的快速增长,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还与马瑞利、新泉股份、延锋汽饰、大协西川、佛吉亚、德科斯米尔、安道拓等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展开密切合作,并将产品最终成套配置于日产、丰田、马自达、吉利、长安、广汽、小米、宝马、奔驰等终端整车厂商的各类型号的汽车中,建立了稳定的产品消纳渠道。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了多样化的销售方式,向存量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并积极开拓潜在客户,通过直销的方式与下游头部厂商长期合作,且公司拥有较为充足的在手订单,因此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条件。

(2)完善的研发模式与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坚持“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的研发理念,构建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立体化研发体系,采用“自主创新+同步工程+精益智造”的三驾马车驱动模式,形成从前瞻预研、产品开发和工艺优化的全流程设计与开发能力,在汽车内饰件领域形成了显著的竞争优势,通过引入DFMA(面向制造和装配的产品设计指南)方法论和构建知识库系统,重点攻关智能表面、低碳材料等前沿技术,通过组建创新研发部门,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储备行业前沿技术,也同步实现对客户的快速响应。

产品差异化和技术创新是公司构建竞争壁垒的重要手段。随着电动化、智能化趋势的加速演进,内饰件不再局限于传统装饰功能,而是向集成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如轻量化材料应用等,成为提升整车附加值的关键环节。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开发“半隐藏电动+应急拉手的研发”、“包覆式汽车拉手总成的研发”、“注塑件内端端子件的冲压裁形工位的研发”和“新能源汽车汇流排的内连接结构的研发”等技术专利,不断实现产品推陈出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单车配套价值。

公司立足自主创新,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并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7,667.14万元,同比增长 25.33%,助力公司逐步形成了系列化的核心技术,包括汽车空调出风口技术、汽车空调出风口装配技术、汽车出风口遮蔽喷涂技术、汽车扶手导轨结构技术、汽车内开把手装配技术、汽车杯托卷帘结构技术、汽车杯托旋转结构技术等,覆盖公司主要产品,为产能的持续扩张提供可复制的技术支撑;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新材料、新工艺,如采用天然纤维复合材料、微发泡工艺等以实现轻量化目标,满足整车厂对节能减排的要求,因此在行业技术升级和客户需求多元化的背景下,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进一步巩固其市场领先地位。此外,公司高额研发投入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并积极通过专利形式进行保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235项授权专利,为持续的产品创新和工艺优化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立体化研发体系,积极布局新材料新工艺,为产品技术升级奠定技术支持,同时公司坚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从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3)现代化的生产体系与完善的质量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生产保障

公司积极引入MES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通过集成各种功能模块,如订单管理、生产计划排程、物料管理、生产执行、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数据采集和分析等,实现对生产过程的全面监控和精细控制。该系统可以根据客户的月度采购量预测进行排产,同时通过与上层ERP系统的集成,接收生产计划并进行细化管理;同时,MES系统通过精确的库存管理和材料追踪,帮助公司保持安全库存量。系统可以监控库存水平,及时发起材料申请或补货,确保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数量提供正确的物料,从而应对客户的临时需求和市场的波动;此外,MES系统与先进的自动化设备进行联动,高效组织生产流程、串联生产工艺,形成了丰富的智能制造经验,也为本项目的智造基地建设提供充分的经验支撑。

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贯

穿于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的整个过程。公司已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运行并不断改进。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过程,公司获得了市场客户的认可,也将为本次新建产能提供质量保障。

依托前述管理及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公司已在国内外设置规模化制造基地,高效地为客户的批量化订单提供生产保障,也为公司持续的产能建设复制提供经验借鉴,能够确保本项目顺利、稳健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2,168.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已有详细论证和数据支持。

7、项目涉及报批的情况

2026年3月10日,公司已取得芜湖市鸠江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鸠江区发改委备案表》(项目代码2603-340207-04-01-909660)。

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取得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已下发的《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芜环行审[2026]70号)。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能评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预计于2026年第二季度办理完成,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合规办理。

8、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二)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在泰国新建规模化的生产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依托国内制造优势及海外已有生产运营经验,打造泰国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用以生产各类满足客户需求的汽车内饰件产品。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赛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泰国,本项目总投资37,835.00万元,建设期36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强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全球市场发展机遇的需要

全球汽车市场步入新一轮发展周期,2020-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持续回升,同时汽车市场的创新发展,以及汽车升级换代需求的释放,为全球汽车市场注入新的增长动力。全球汽车市场的复苏与发展,带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持续增长,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据S&PGlobalMobility统计数据显示, 2024年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已达7,450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突破1.2万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6.3% ,为汽车中上游供应链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全球发展空间。

公司专注于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研发与生产,其战略目标是最大范围内服务好客户,成为全球最有活力,最受尊敬的汽车零部件公司,积极抓住机遇,走向全球,努力将公司产品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民族品牌。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全球化战略,公司自2017年开始出海,一方面立足打造北美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加强品牌建设和传播;另一方面,已与海外头部新能源主机厂和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等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此同时,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旺盛,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额同比增长 25%,其中新能源相关零部件占比已提升至 35%。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全球汽车尤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拥有较高地位,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正迎来良好的全球化机遇。因此,公司作为我国知名汽车内饰件供应商,需要持续

推进全球化运营体系建设,强化国际化战略布局,从而能更好把握全球市场发展机遇。

本项目将在泰国建设汽车内饰件自有产能,增加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生产经营场所。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优化和提升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助力公司持续推进全球化运营体系建设,强化国际化战略布局,为公司在良好的全球化机遇中高效开展市场拓展、满足国际客户需求提供有力的支持。

(2)进一步扩大海外产能规模,满足公司业务持续扩张的需要

汽车内饰件作为汽车车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汽车的驾驶舱和客舱的重要零部件,汽车内饰件处于汽车产业链中游的零部件制造领域,是汽车制造的重要环节。在全球汽车产业发展势头整体向好、全球汽车配套产业链日渐成熟的背景下,汽车产业呈现良好的创新发展势头,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领域方兴未艾,推动汽车内饰件市场的产品结构及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内饰件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据GlobalInfoResearch数据,全球汽车内饰件市场预计将从2025年的 1,186.5亿美元增到2031年1,601.6亿美元,2025-2031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5.1%,为汽车内饰件企业带来业务扩张的良好契机。

公司专注于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研发与生产,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国内外主流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2023-2025年主营业务整体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4.69%。同时,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不断推进,海外业务发展迅猛,2023-2025年海外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33.76%,推动公司海外业务占比持续提升,2023-2025年从 12.27%提升至 36.97%,海外市场已经成为公司业务发展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在国际市场持续突破,以及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销售规模将保持发展势头。然而,当前公司的海外生产场地利用相对饱和,2024实现 85%的高产能利用率,因而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场地,为业务的持续扩张提供充分的生产保障。

本项目将新建规模化的生产用房,购置汽车零部件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及配套

设施,增加公司海外产品生产能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可靠的扩产基础。项目实施后,公司汽车内饰件的海外生产能力和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提升,从而满足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扩张和持续拓展国际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强化公司订单交付及产品供给能力。

(3)减轻地缘政治因素影响,提升业务经营抗风险能力的需要

随着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步伐持续加大,抓住海外市场发展机遇已成为推动营收增长的重要因素。当前,大国博弈背景、逆全球化背景下地缘政治因素频繁出现,各类贸易壁垒阻碍产品跨国贸易,尤其贸易战加剧使国内产品出口至部分发达国家市场受到较为严重的挑战。

作为全球汽车主要产销地,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随着海外市场业务的持续拓展,海外需求正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因此公司需要夯实针对海外市场的供给能力。然而,受到全球贸易战和地缘政治因素影响,美国等发达市场对原产于我国境内的产品设置较高贸易壁垒,导致我国产品直接出口竞争力缺失,甚至无法出口至相应目标市场。因此,公司有必要在境外选择合适东道国并建设产品生产基地,从而规避贸易壁垒限制。泰国经贸环境开放度较高,中泰两国双边关系良好,与欧美发达市场拥有较为宽松的贸易条件。同时,泰国还吸引了福特、本田、丰田、马自达、日产、三菱等外资公司,近年中国上汽、长城汽车、比亚迪、长安等车企在泰国陆续投资设厂,因而拥有较好产业基础和巨大的汽车零部件市场。此外,泰国还是汽车零部件出口大国,汽车零部件是其排名前列的出口产品类别。

本项目将通过在泰国新建规模化的生产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依托当地资源开展汽车内饰件等零部件生产,为公司拓展海外市场、把握新兴市场提供可靠的基础。项目实施后,公司推动主要产品线的海外生产能力的多元化布局,保障境外客户供应链安全,从而凭借有利贸易条件降低全球化业务经营的风险,并抓住新兴市场发展机会。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下游汽车产业持续发展,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产能消化空间

公司是专注于汽车内饰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领域。汽车内饰件是汽车车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销售与汽车零部件行业状况及下游汽车产业发展密切相关。

汽车行业拥有巨大的产业规模,为产业链中上游环节零部件细分市场提供支持。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在经历结构性调整后,全球汽车市场逐步复苏,并步入新一轮发展周期。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统计,2020-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持续回升,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9,250.43万辆和9,531.47万辆。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迅猛发展,以及汽车更新换代需求的释放,全球汽车市场出现新的增长动力。

汽车内饰件作为车辆内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汽车产业链中游的零部件制造领域,是汽车制造的重要环节,深受汽车市场发展影响。汽车内饰件涉及的产品众多,是汽车零部件领域规模较大的细分市场,从行业体量上看,内饰件的整体行业规模巨大。在全球汽车发展势头整体向好的背景下,汽车内饰件行业将不断发展,市场规模随之扩张。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应的内饰件产品市场发展状况良好,预计未来在全球汽车市场发展的驱动下,汽车内饰件产品市场需求增长空间巨大,为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利的市场环境。

(2)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储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产品销售基础

由于汽车行业对于汽车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等有着严格的要求,汽车行业整车厂商在选择零部件供应商时,需经过严格的筛选、评估和认证流程,包括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第二方整车厂评审,方能将供应商纳入其供应链体系。由于更换供应商需重新进行认证和验证,转换成本高、风险大,整车厂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一旦供应商通过认证并进入整车厂的供应链体系,双方通常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专注于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

术企业,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产品解决方案,以满足汽车行业对功能性、舒适性和轻量化的需求。经过长期深耕,公司形成了涵盖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制造、部件成型、表面涂装、外观包覆及产品装配于一体的集成化方案能力。同时,公司从“加工型供应商”逐渐成长为“全球设计型供应商”,工艺品类全面,且持续进行新工艺、新产品的迭代与开发,能为客户提供技术含量较高、质量过硬的产品。多年以来,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开发能力参与多家整车制造商及一级供应商的新款车型内饰件设计与开发,同时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快速的服务响应,赢得了客户的支持与信赖,积累了一批优质的知名客户。

公司已与众多国内外汽车整车厂商或知名零部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一方面,公司与长城、比亚迪、北美大客户、福特、奇瑞、理想等国内外领先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直接配套关系,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马瑞利、新泉股份、延锋汽饰、大协西川、佛吉亚、德科斯米尔、安道拓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为日产、丰田、马自达、吉利、长安、广汽、小米、宝马、奔驰等多家主机厂的多款车型间接配套内饰功能件或装饰件产品。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与客户保持紧密关系,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为本项目扩充产能开拓市场奠定了良好的销售基础。

(3)成熟的生产经营基础,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运营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不断优化内部经营管理,形成了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

公司拥有丰富的海外运营经验,自2017年4月便在墨西哥布局生产基地建设,配套北美地区的客户需求,公司熟知海外政治、法律、民俗文化等信息,已经实现良好的生产制造本地化运营,与客户形成高效的就近配套,积累了丰富的海外产能建设及运营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开展提供良好的海外运营经验基础。

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公司均具备成熟的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在产品设计方面,公司从整车设计阶段便深度参与汽车制造商新车产品的同步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优化的结构设计;同时,公司构建了DFMA知识库,在设计阶段便

能充分识别、评估、优化产品的可制造性和可装配性,提高设计与制造的高效衔接。在模具开发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模具研发与设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单色、双色及高光喷涂件,三电嵌件模具等多种具开发经验和深厚的技术背景。在智能制造、库存管理方面,公司引入了制造执行系统(MES),通过精确的库存管理和材料追踪,帮助公司保持安全库存量。通过系统监控库存水平,及时发起材料申请或补货,确保正确应对市场波动和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贯穿于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的整个过程。公司已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运行并不断改进。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过程,公司获得了国内外市场客户的认可。

综上所述,公司在汽车内饰件行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积累针对本项目生产基地的建设、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够提供坚实的运营保障,从而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7,83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赛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已有详细论证和数据支持。

7、项目涉及报批的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已取得安徽省商务厅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400202600095号)。

2026年4月7日,公司已取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项目投资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皖发改外资备(2026)86号)。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和锦天城律师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芜

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基于泰国当地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无需履行泰国当地的立项、环评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程序。

8、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三)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淘汰部分老旧、低效设备,新置先进的汽车零部件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并扩容配套设施,对现有部分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不涉及新增产能。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本项目总投资9,844.82万元,建设期24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优化公司生产制造资源,满足公司业务持续扩张的需要

公司专注于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已经与主流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3-2025年主营业务整体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4.69%。面对持续增长的业务发展态势,公司目前存在部分设备老旧的问题,一方面,与相同功能的先进设备对比,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等方面存在一定短板,亟待通过新设备引入予以解决;另一方面,设备的超期服役必然存在生产连续性隐患,设备的频繁维修将阻碍产能的足额释放,并难以保障公司能够足额、及时的完成订单交付,需要通过设备更新迭代完成产线的整体升级。

本项目将淘汰部分老旧、低效设备,新置先进的汽车零部件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并扩容配套设施,对现有部分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不涉及新增产能。本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公司部分设备老旧的问题,能够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停产

问题发生,从而确保公司产能继续保持较高水平,持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及时的订单响应。

(2)强化公司柔性生产水平,提升应对需求变化能力的需要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由传统卖方决定产品、买方被动接受,转向消费者购买决策影响汽车制造商设计的激励竞争,各汽车品牌商日益注重设计的个性化和选配化,能够通过更多产品组合打动消费者,进而在竞争中取得胜利,因此汽车厂商对内饰件产品的定制化属性愈发突出,对供应商的柔性化生产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聚集大量的优质客户,为全球诸多畅销车型提供各类内饰件产品,面对汽车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涉及的产品型号日益增多,甚至面对同一客户、同一型号车型,存在多个料号的产品,为公司的产品生产带来一定的挑战。随着公司生产基地的不断增多,以及生产能力的持续提升,公司具备为规模化订单提供专线设备的能力,然而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背景下,客户的个性化属性不断增强,同时产品迭代周期加快,公司需要增强面对愈发复杂的订单处理、排产及组织生产能力,柔性化制造能力的打造要求更加突出。

本项目将重点引进生产效率更高的生产设备,通过工艺组合实现柔性化程度更高的产线改造。本项目的实施,将能够缩短公司不同产品型号在共线情况下的产线切换周期,有利于提升公司对客户大批量、多品类订单的应对能力,从而实现更多业务的承接,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奠定基础。

(3)维持华东基地供应优势,打造集团内部先进制造典范的需要

我国汽车产业呈现产业集群分布状态,同时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产品具有就近配套的要求,促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往往采取就近布局的原则,围绕汽车制造产业所在空间区域布局零部件产品生产基地。作为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知名供应商,为了缩短与整车厂的距离,实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和供货及时性等要求,公司针对华东、东北、西南、华北、华中和华南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区域,已经相继在国内建立了安徽芜湖、辽宁大连、重庆、天津、湖北武汉、广东佛山六

个生产基地。

在我国汽车产业空间分布中,华东地区在我国汽车产业中处于“绝对龙头”地位。各大区汽车产量分布来看,2025年我国汽车产量以华东区域占比最大,约为45.20%,其中,安徽省是2025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量排名第一的省份,产量为368.65万辆。在新能源汽车方面,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仍以华东区域占比最大,约为46.40%,其中安徽省以179.41万辆的产量成为排名第一的省份。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持续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领域广阔市场前景的逐步释放,华东地区汽车制造业凭借强大的产业实力,预计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从而对汽车零部件产生更加旺盛的需求。公司遵循“以顾客为关注点,满足顾客要求,提高顾客满意,超越顾客期望”的原则,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快速的服务响应和合理的生产基地布局,赢得了客户的支持与信赖。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地处华东经济圈,辐射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等重要省份(市)市场,作为公司优势资源聚焦的总部基地,既肩负将先进生产能力面向分子公司复制的重要任务,又承载面向客户打造生产典范的企业门面,因此公司需要持续对芜湖总部基地进行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升级,以不断推动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维持在华东地区的供应能力优势。

本项目将在安徽芜湖组织现有总部制造基地生产线的数字化迭代改造,升级现有MES系统功能,实现与引进新设备的协同匹配,确保公司始终维持先进的制造水平,保障华东地区重要客户的供应优势;同时,也将持续探索公司在数字化改造方面的先进应用经验,为其他生产制造基地的新设备、新系统迭代提供必要保障,从而保持公司整体处于生产体系优化的动态推进,进一步增强与客户的合作黏性,巩固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多样化的销售方式与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条件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市场开拓模式,由于公司产品存在显著的非标准定制化属性,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在完成具体产品的开发并经客户确认后,按其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销售。因而,公

司通过与汽车整车厂与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直接的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配套体系。

客户开拓方面,公司针对潜在客户与存量客户采取不同的客户开拓方式。对于潜在客户,公司通过拜访交流、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等一系列程序与之建立合作意向,并积极配合客户做好合格供应商认证工作;对于存量客户,公司配备专业的区域营销经理进行跟踪维护,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对待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积极开展新项目开拓,为公司保持高产能水平提供依据。

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凭借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构建起较高的客户转换成本,形成较强的客户粘性,公司的客户群体包括长城、比亚迪、北美大客户、福特、奇瑞、理想等知名汽车品牌商,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通过提前布局,与北美大客户、比亚迪、理想等新能源车企建立深度合作,实现新能源配套收入的快速增长,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还与马瑞利、新泉股份、延锋汽饰、大协西川、佛吉亚、德科斯米尔、安道拓等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展开密切合作,并将产品最终成套配置于日产、丰田、马自达、吉利、长安、广汽、小米、宝马、奔驰等终端整车厂商的各类型号的汽车中,建立了稳定的产品消纳渠道。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了多样化的销售方式,向存量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潜在客户,与下游头部厂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是本项维持公司生产能力,提高柔性化作业水平的重要需求支撑。

(2)完善的研发模式与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坚持“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的研发理念,构建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立体化研发体系,采用“自主创新+同步工程+精益智造”的三驾马车驱动模式,形成从前瞻预研、产品开发和工艺优化的全流程设计与开发能力,在汽车内饰件领域形成了显著的竞争优势,通过引入DFMA方法论和构建知识库系统,重点攻关智能表面、低碳材料等前沿技术,通过组建创新研发部门,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储备行业前沿技术,也同步实现对客户的快速响应。

产品差异化和技术创新是公司构建竞争壁垒的重要手段。随着电动化、智能化趋势的加速演进,内饰件不再局限于传统装饰功能,而是向集成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如轻量化材料应用等,成为提升整车附加值的关键环节。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开发“半隐藏电动+应急拉手的研发”、“包覆式汽车拉手总成的研发”、“注塑件内端端子件的冲压裁形工位的研发”和“新能源汽车汇流排的内连接结构的研发”等技术专利,不断实现产品推陈出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单车配套价值。

公司立足自主创新,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并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7,667.14万元,同比增长 25.33%,助力公司逐步形成了系列化的核心技术,包括汽车空调出风口技术、汽车空调出风口装配技术、汽车出风口遮蔽喷涂技术、汽车扶手导轨结构技术、汽车内开把手装配技术、汽车杯托卷帘结构技术、汽车杯托旋转结构技术等,覆盖公司主要产品,为产能的持续扩张提供可复制的技术支撑;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新材料、新工艺,如采用天然纤维复合材料、微发泡工艺等以实现轻量化目标,满足整车厂对节能减排的要求,因此在行业技术升级和客户需求多元化的背景下,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进一步巩固其市场领先地位。此外,公司高额研发投入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并积极通过专利形式进行保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235项授权专利,为持续的产品创新和工艺优化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立体化研发体系,积极布局新材料新工艺,为产品技术升级奠定技术支持,同时公司坚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从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3)积极的数字化改造经验与完善的质量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生产保障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现代化智能工厂。注塑车间实现了全自动化生产,通过MES系统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喷涂车间采用先进的机器人喷涂系统和智能视觉检测技术;装配车间则配备了柔性自动化生产线,

提升了生产效率和灵活性。前述智能化改造显著提升了公司的生产制造水平,也为本项目的数字化迭代改造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支撑,能够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提升柔性化制造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强化产品品质等一系列目标。

公司建立了先进的实验中心,在2024年底获得ISO/IEC17025国际体系认证;实验中心配备了一流的材料、力学和环境测试设备,如3D扫描仪、振动测试台等,拥有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备深厚的内外饰件测试经验,试验人员定期培训,确保团队掌握最新技术与方法,测试能力涵盖环境、耐久、材料、尺寸、功能等多个方面,确保试验过程可靠,实验结果可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测试方案,保证公司产品从外观、性能、功能及其物理特性等方面满足客户的要求,也能够保障项目在设备和软件更新后,能够快速适应工艺生产要求。

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贯穿于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的整个过程。公司已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运行并不断改进。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过程,公司获得了市场客户的认可,也将为本次生产线改造后的批量生产提供质量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9,844.8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已有详细论证和数据支持。

7、项目涉及报批的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芜湖市鸠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

可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本项目已取得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关于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

8、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紧跟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战略目标,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份额的提升,同时有利于夯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业务抗风险能力,维持公司快速发展的良好增长态势,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具有可行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确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得到规范使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积累,与本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智能制造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优势及客户服务深度,增加资本规模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与目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巩固技术壁垒、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并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较大的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均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公司业务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以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实施后,将会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整体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会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改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整体业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但鉴于募投项目建设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将有所下降。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一定优化、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现金流量的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筹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并有利于公司增加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从而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受国内、国际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宏观经济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在目前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下,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也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需求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造成相应影响,这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需求,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波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汽车内饰件行业的大幅增长。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旺盛的市场需求,行业内生产企业可能进一步扩充产能,而工业等其他领域零部件生产企业或其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也可能逐步进入该领域。虽然本行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相关企业需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客户资源以及人才储备方能立足,但是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未来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对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海外市场风险

公司积极把握国际市场机遇,及时洞察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趋势,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优化,已获取多家国际知名车企及其一级供应商的项目定点,部分项目已进入量产阶段。在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下,海外市场的稳定性对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较为关键。近年来,国际局势及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环境、法律法规、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未来公司主要海外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全球化业务

布局和境外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员工人数持续增加,经营规模的扩大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对于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带来的更高要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有所下降,存在经营管理风险。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公司将利用此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但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存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背景下,结合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和相关技术、人员、市场等储备下,根据下游市场的现有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而做出。若工程进度、项目质量、产能消化、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或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与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

结构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技术水平和下游市场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盈利水平低于预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相关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基本面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政治、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或法律变化、资本市场走势、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发行人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此外,市场环境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而修改方案等因素,可能导致原股份认购合同无法顺利履行,本次发行方案可能变更或终止。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第五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根据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孰低原则,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 \textcircled{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 \textcircled{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textcircled{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textcircled{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textcircled{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textcircled{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 \textcircled{1} $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方案后,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 \textcircled{2}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 \textcircled{3}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textcircled{4}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原因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经过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2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以总股本84,837,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451,1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837,21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1,430,775股后的83,406,435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021,930.5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4、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837,21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870,775股后的83,966,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75,972.2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9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5、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0,775.00股后的 83,966,435.0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按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4,837,21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8,423,784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红及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545.12

2,502.19

1,84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14.74

9,765.15

13,276.49

现金分红额/当期归母净利润

30.25%

25.62%

13.9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

6,894.57

最近三年累计归母净利润

31,456.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最近三年累计归母净利润

21.92%

截至202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4,757.6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8,941.39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经营运作,以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和目的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金成本、融资环境、股东诉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起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受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

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规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根据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孰低原则,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 \textcircled{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 \textcircled{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textcircled{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textcircled{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textcircled{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textcircled{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 \textcircled{1} $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方案后,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 \textcircled{2}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 \textcircled{3}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textcircled{4}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原因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经过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周期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调整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各期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资本结构、未来发展规划,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要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测算假设及前提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 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4,000万元,不考

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8,423,784股,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5,527,135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3,950,919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 根据公司《2025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76.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00.19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较2025年度持平、每年减少 20%、每年增加 20%进行分别测算。在预测公司2026年度财务数据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发行前后比较(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8,483.72

11,842.38

15,395.09

假设情形一: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276.49

13,276.49

13,276.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2,400.19

12,400.19

12,400.19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38,941.39

152,217.88

248,217.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1.12

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1.48

1.05

1.02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5

9.12

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8

8.52

8.08

假设情形二: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相比降低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276.49

10,621.19

10,62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2,400.19

9,920.15

9,920.15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37,933.79

148,554.98

244,554.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0.90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8

0.84

0.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5

7.41

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8

6.93

6.57

假设情形三: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相比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276.49

15,931.79

15,931.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2,400.19

14,880.23

14,880.23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37,933.79

153,865.58

249,865.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1.35

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8

1.26

1.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5

10.92

1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8

10.20

9.68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以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功能件与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空调出风口系统、杯托、储物盒、车门内开把手、应急拉手、顶棚拉手、眼镜盒、滑移门总成、主/副仪表板面板总成、车门内饰面板总成、嵌件等。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芜湖汽车内饰件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核心生产设备数字化迭代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业,将进一步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公司产能的提升和技术水平的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和经营规模,持续增强在汽车内饰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为

股东创造价值。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已建立起一支行业经验丰富、创新能力较强、专业水平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团队成员具备产品造型、结构构思和计算以及数字模型建立的CAD能力,运动模拟和分析、强度和疲劳分析的CAE能力。公司研发团队人员结构稳定,推动了公司长期技术积累,形成了丰富的设计开发经验知识库。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公司将继续通过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和人才培训机制,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人才保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体系的优化及研发实力的提升,持续不断地在重点业务领域及战略方向上进行科研投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重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自主研发建立了涵盖基础研发、产品设计、工艺创新、实验检测等多方面的技术体系,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掌握了汽车空调出风口装配技术、汽车拉手装配技术、滑移门自动装配与检测技术、自动化注塑系统技术、汽车出风口遮蔽喷涂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不断将先进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凭借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已荣获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安徽省专利奖、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数字化车间、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省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省工业互联网“十佳应用案例”等荣誉称号。

(3)市场储备

公司已与众多国内外汽车整车厂商或知名零部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一方面,公司与长城、比亚迪、北美大客户、福特、奇瑞、理想等国内外领先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直接配套关系,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马瑞利、新泉股份、延锋汽饰、大协西川、佛吉亚、德科斯米尔、安道拓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保持稳定

合作,为日产、丰田、马自达、吉利、长安、广汽、小米、宝马、奔驰等多家主机厂的多款车型间接配套内饰功能件或装饰件产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5、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规定了较为具体的分配方案,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

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声明与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文波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芜湖欣众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本企业作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相关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保证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满足要求;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盖章页)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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