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佳云科技2026-06-04 17:52

摘要

1佳云科技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因合同纠纷被王元昊等九名原告起诉,涉案金额8912.37万元。
2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3近日公司获悉所持8家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包括广州佳然至美、深圳云麦佳业等核心资产股权。
4公司称目前运营正常,股权冻结系诉讼保全措施,暂不影响日常经营,最终损益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重大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89,123,715.00元人民币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国泰慧众(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慧众”)未能达成业绩目标,触发《关于国泰慧众(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的现金补偿义务条款,且其创始股东王元昊、格日勒未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公司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68,771,777.79元人民币。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026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因合同纠纷,王元昊、格日勒等九名原告联合向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8,912.3715万元。

2026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因前述合同纠纷,王元昊、格日勒等九名原告向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经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佳云科技名下价值89,123,715元的财产,实际冻结金额为3,615.98元。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佳然至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获悉本公司所持其 51%股权已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经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自查,确认所持其他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亦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详情如下:

序号

标的公司名称

被冻结股权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公司所持股份比例

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民事裁定书文号

执行法院

1

广州佳然至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

100%

51%

(2026)粤0305民初7151号(注:裁定文号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

深圳云麦佳业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51

100%

51%

3

深圳市佳云聚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5

100%

51%

4

深圳市佳云万合科技有限公司

1980

100%

99%

5

深圳市佳云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00

100%

100%

6

深圳的宝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31.25

100%

10%

7

深圳市农家兄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7.6922

100%

5%

8

北京双行线广告有限公司

5

100%

10%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作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本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当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运营一切正常,上述股权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并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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