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协鑫能科2026-10-10 00:00

摘要

1协鑫能科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2同意票占比99.8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率89.66%。
3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决议情形。
4此次通过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公募REITs发行筹备工作,旨在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8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9日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0月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

心)。

  •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8、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

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4,568,38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8,311,15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6,257,22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9%。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080,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080,94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7%。

(3)公司董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0《关于开展基 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 工作及相关授 权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 况693,422,6 8499.835 0%920,0000.1325 %225,7000.0325 %00.00%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表 决情况9,935,24289.660 6%920,0008.3025 %225,7002.0368 %00.00%

注:1、总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中 小股东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杨君珺律师、赵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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