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韵达股份2026-10-10 00:00

摘要

1韵达股份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已完成增持计划,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增持1389.24万股,占总股本0.48%,增持金额9999.01万元,达到计划上限。
2增持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52.60%升至53.08%,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57.72%升至58.20%。
3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上市地位及控制权稳定。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5 日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4),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公司控 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计划自本增持 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期间,上

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13,892,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增持金额为 9,999.01 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罗颉思出具的《关于增持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1、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本次增持前,上海

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25,104,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0%;上海罗颉思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73,376,4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2%。

  • 2、本次增持前 12 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11 月 3 日期

间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14,551,380 股,截至 2025 年 11 月,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4)。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 增持计划。

3、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 海罗颉思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10,000 万元,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罗颉思已取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期间,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 13,892,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增持金额为 9,999.0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本次增持前,上海罗颉 思持有公司股票 1,525,104,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73,376,4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2%。本次增 持后,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38,996,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8%;上 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87,268,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0%。

四、其他说明

  •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

内容,增持金额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五、备查文件

  • 1、《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