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太极实业2026-10-10 00:00

摘要

1太极实业子公司十一科技涉及与苏州腾晖等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取得进展。
2涉案金额7849.90万元及利息,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3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山东利发光电及山东利发新能源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以物抵债交付十一科技,抵债金额合计约4883万元。
4公司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收回债权将对已计提减值产生影响,具体金额待审计确认。
5剩余债权清偿仍存不确定性,另有一关联案件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5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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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金额:7,849.90 万元及利息
  •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依据财产保全情

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本次案件所涉债权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依据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收回相关部分债权,将会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剩余债权后续清偿情况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 会计处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因与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腾 晖”)、山东腾晖光电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利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山东腾晖光电”、“山东利发光电”)和山东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现已 更名为“山东利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腾晖新能源”、“山东 利发新能源”)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 经审理,十一科技陆续收到法院判决,主要判决如下:

  • 1、山东腾晖光电支付十一科技工程款 5,670.51 万元及利息;苏州腾晖对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十一科技对其施工的“山东 3GW 高效电池工厂机电 装修 EPC 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2、山东腾晖新能源支付十一科技工程款 2,179.39 万元及利息;十一科技对

“山东 5GW 组件工厂项目 1#厂房机电工程标段”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

享有优先受偿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涉及 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1)、《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涉及重大诉 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4、临 2023-061、临 2024-001、临 2024015)。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一)十一科技与山东腾晖光电、苏州腾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因山东腾晖光电未按(2023)鲁 0305 民初 6406 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十 一科技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淄区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临淄区法院依法查封了山东利发光电院内机器设备,并对上述财产进行了拍 卖,经两次拍卖均流拍后,十一科技申请以保留价 19,122,027 元扣除相关费用 180,160.03 元后以物抵债。近日,十一科技收到临淄区法院下发的(2026)鲁 0305 执 434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 1、将被执行人山东利发光电院内机器设备交付申请执行人十一科技抵偿所

欠案款。前述以物抵债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十一科技时起转移。

  • 2、解除对山东利发光电院内机器设备的查封及抵押。
  • 3、申请执行人十一科技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

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苏州腾晖对山东腾晖光电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十一科技已于 2024 年 12 月按照《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苏州腾晖管理人递 交了《关于暂不领受偿债资源的告知书》,根据(2023)鲁 0305 民初 6406 号民 事判决书确认的山东腾晖光电应支付的工程款债权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申请预 留债权金额 62,332,713.48 元。根据本次案件执行情况,十一科技拟就对山东腾 晖光电债权未获清偿部分向苏州腾晖领受偿债资源。

(二)十一科技与山东腾晖新能源、苏州腾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因山东腾晖新能源未按(2023)鲁 0305 民初 2015 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

十一科技向临淄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淄区法院依法查封了山东利发新能源院 内地上附属物及机器设备,并对山东利发新能源院内机器设备进行了拍卖,经两

次拍卖均流拍后,十一科技申请以保留价 29,890,904 元将山东利发新能源院内机 器设备及厂房内附属物(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中第 1-16/29-35/42-52 号、17-20 号) 以物抵债。十一科技对山东利发新能源债权数额共计 29,596,435.07 元、垫付相 关费用 247,182.70 元,以物抵债差额 47,286.23 元已支付完毕。近日,十一科技 收到临淄区法院下发的(2026)鲁 0305 执 43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 1、将被执行人山东利发新能源院内机器设备及厂房内附属物(资产评估报

告明细表中第 1-16/29-35/42-52 号、17-20 号)交付申请执行人十一科技抵偿所欠 案款。前述以物抵债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十一科技时起转移。

  • 2、解除对山东利发新能源院内机器设备及厂房内附属物的查封及抵押。
  • 3、申请执行人十一科技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

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依据财产保全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十一科技与苏州腾 晖、山东腾晖光电和山东腾晖新能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债权计提相 应减值准备。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十一科技收回相关部分债权,将会 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剩余债 权后续清偿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 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四、与苏州腾晖和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 讼的进展情况

十一科技与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腾晖”)、苏州腾 晖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就一审判决情况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十一 科技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该案件的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苏州中院 2025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 (2024)苏 05 破 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宿迁腾晖被宣告破产。目前,宿迁腾 晖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十一科技已按要求申报债权。

五、其他应披露但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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