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导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收储事项变更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130 证券简称:波导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 所属部分土地收储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储事项变更:因随州市规划调整和政府收储方案变更,拟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由 127,592.75 平方米变更为 105,205.69 平方米,收储不再涉及生产车间。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波导”)
拟与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对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 区编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见鄂(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实 施收储,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 105,205.69 平方米,包括其地上房产、附属物,拟收储总价款 为人民币 5,407.3952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及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双方尚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对价支付及资产交付等步骤,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九届十五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拟 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 127,592.75 平方米,收储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11,737.50 万元,收储涉及 生产车间,具体详见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
于全资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由于随州市规划调整 和政府收储方案变更,变更后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变更为 105,205.69 平方米,收储总价款为 人民币 5,407.3952 万元,收储不再涉及生产车间。
方案变更后收储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国家土地收储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随州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随州市土地收购
储备中心拟对随州波导部分土地实施收储,包括其地上房产、附属物。收储土地性质为国 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 105,205.69 平方米(157.81 亩),房屋建筑面积 4,499.60 平 方米(其中有证房屋 2,177.61 平方米,未办理权证建筑面积 2,321.99 平方米),综合考虑随州 市市场形势及近期收储政策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收储总价款为人民币 5,407.3952 万 元。
此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可多选) |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政府土地收储<br><br> |
|---|---|
|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区编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见鄂 (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的土地及其 上房产、附属物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 √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 5,407.3952 万元<br><br> 尚未确定 |
| 账面价值 | 796.38 万元 |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相 比的溢价情况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相比溢价 4,611.02 万元 |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分三次付清。<br><br>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 √否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收储事项变更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 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交易双方尚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对价 支付及资产交付等步骤,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序号 | 交易买方名称 | 交易标的 | 对应交易金额(万 元) |
|---|---|---|---|
|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 中心 | 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区编 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 见鄂(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 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的 土地及其上房产、附属物 | 5,407.3952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2421300728312832H<br><br>□ 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2/12/27 |
| 注册地址 | 随州市传媒大厦 17 楼 |
| 主要办公地址 | 随州市传媒大厦 17 楼 |
| 法定代表人 | 祝军 |
| 注册资本 | 10,000 元 |
|---|---|
| 主营业务 | 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有土地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 购、储备交易;城区内集体土地的征用。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区编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见鄂(2016)随州市
不动产权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的土地及其地上房产、附属物。收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 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 105,205.69 平方米(157.81 亩),房屋建筑面积 4,499.60 平方米 (其中有证房屋 2,177.61 平方米,未办理权证建筑面积 2,321.99 平方米)。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于 2003 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并于 2003 年正式投入使用,土地使用权期限 50 年,目前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23 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拟收储的土地为随州波 导厂区绿化及员工配套生活区等用地,不涉及生产车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4、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标的资产名称 | 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区编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见鄂(2016) 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的土地及其上房产、附属 物 | |
|---|---|---|
| 标的资产类型 | 非股权资产 | |
|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br><br>□其他,具体为: | |
| 项目 |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 账面原值 | 1,906.06 | 1,906.06 |
|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 1,109.68 | 1,074.26 |
|---|---|---|
| 减值准备 | 0.00 | 0.00 |
| 账面净值 | 796.38 | 831.80 |
注:标的资产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包含于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中。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 标的资产名称 | 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区编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见鄂 (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的土地及其 上房产、附属物 |
|---|---|
| 定价方法 | √协商定价<br><br>□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br><br>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br><br> 其他:<br><br>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5,407.3952<br><br> 尚未确定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系综合考虑随州市市场形势及近期收储政策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交 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签署方名称: 甲方: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乙方: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情况:
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区编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见鄂(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 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面积为 105,205.69 平方米(157.81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 附属物。
(三)支付方式及收储总价款:
支付方式为货币支付,上述标的资产收储总价款为人民币 5,407.3952 万元。
(四)收储价款支付期限:
土地收储总价款 5,407.3952 万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分三期支付给乙方:
- 1、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待相关证件注销后 10 日内,甲方支付 40%金额为 2,162.9581
万元;
- 2、乙方围档、拆除房屋正式移交后 10 日内甲方支付 40%金额为 2,162.9581 万元;
- 3、土地拍卖并移交给建设方 15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 20%金额为 1,081.4790 万元。
(五)移交事项: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该宗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并在收 到第一期 40%价款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宗地权属范围内土地无争议移交甲方。
(六)合同生效: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储的土地为随州波导厂区绿化及员工配套生活区等用地,不涉及生产车间,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 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披露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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