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2026-10-09 00:00

摘要

1紫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将2026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由60亿元增加至180亿元,增幅达200%。
2此举旨在把握智算产业发展机遇,加速资金周转、优化现金流及资产负债结构。
3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10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 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 商确定。

为把握智算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速流 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 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意将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应收账款 保理额度增加至人民币 180 亿元,合作机构包括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 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 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实施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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