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向中非发展基金发行优先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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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川金诺公告称,境外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际拟向中非发展基金发行2000万股优先股,认购价4美元/股,募资总额8000万美元(约5.7亿元人民币)。
2该优先股期限8年,为不可转换、累积股息型,资金专项用于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建设。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但实施存在审批及跨境政策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6-057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向中非发展基金 发行优先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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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 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国际”)拟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非发展基金”)发行 2000 万股优先股,认购价格 4 美元/股,认购 价款总金额 8000 万美元。

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际 有限公司向中非发展基金发行优先股的议案》。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况 (一)发行优先股的基本情况

  • 1、优先股发行人: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
  • 2、优先股认购人: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3、发行数量:2000 万股
  • 4、认购价格:4 美元/股
  • 5、认购价款总额:8000 万美元
  • 6、发行方式:认购人现金认购 (二)发行方案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赞成审议

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向中非发展基金发行优先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际与中非发展基金签订《优先股认购及

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由川金诺国际向中非发展基金发行 总金额 8000 万美元的优先股,引入中非发展基金作为投资者。本次交易事项无 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发行方案的性质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发行主体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川金诺国际有限公司(CHUAN JIN NUO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注册地:中国香港
  • 3、注册资本:1 亿美元
  • 4、注册地址:香港尖沙咀麽地道 77 号华懋广场 9 楼 913 室
  • 5、商业登记号:78509749
  • 6、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24 日
  • 7、主营业务:金融服务活动,包括投资及控股公司、信托、基金及相关金

融工具的活动。

  • 8、股权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境外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三、认购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72G
  • 3、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28 日
  • 4、注册地:中国
  •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
  • 6、主营业务:通过股权、准股权、债权、基金投资等方式,对赴非开展经

贸活动的中国企业、其在非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以及其他中非发展项目进行投 资

  • 7、中非发展基金作为落实 2006 年中非论坛北京峰会上对非务实合作八项政

策措施之一,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7 年 6 月设立的中国第一支专注于对非洲 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 100 亿美元。

四、本次优先股发行主要条款

  • 1、发行标的:本次发行标的为由川金诺国际根据《认购协议》条款及条件

发行,并由认购方中非发展基金认购的优先股。

  • 2、发行数量:20,000,000 股优先股。
  • 3、每股票面价格:4 美元/股。
  • 4、优先股期限:优先股期限为 8 年。认购方可于到期时要求川金诺国际赎

回或公司回购优先股,或于到期前在《认购协议》约定情形出现时向公司行使卖 出期权要求公司回购优先股。

  • 5、认购方: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6、发行前提:本次优先股发行,以各方签署的《认购协议》约定的各项先

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

  • 7、优先股类型:按《认购协议》约定的股息率计算股息,该优先股为不可

转换、非参与型、可赎回、累积股息优先股。公司在认购方未按《认购协议》约 定按时足额获得股息时履行独立支付义务进行差额补足。受限于认购协议的条款 和条件,其不附带、亦不得被解释为附带任何普通股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转 股权、认股权、反稀释权、随售权、普通股股息权、特别股息权、项目利润分成 权、项目现金流分成权、资本公积或储备分配权、剩余利润参与权或剩余资产参 与权,亦不得要求按普通股股东身份参与任何利润分配。

  • 8、其他:其他条款及各方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认购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川金诺国际拟向中非发展基金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所

筹资金将专项用于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此举将有力 深化公司与中非发展基金在非洲地区的全方位业务合作,助力双方携手践行中非 “十大伙伴行动”中的“产业链合作伙伴行动”,并依托耐心资本支持,进一步 加快公司在埃及的业务布局。

川金诺国际本次发行优先股后,公司仍持有其 100%普通股,对川金诺国际 的控制权不受影响。

六、风险提示

  • 1、本次优先股发行交易受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境内外相关审批等多重因

素影响,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实施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 2、境外投融资业务受跨境政策、国际宏观环境、外汇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

存在相应经营与政策风险。

公司将密切跟进本次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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