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摘要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就 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和侵犯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
三、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 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会议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
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一股 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发 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由于本次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 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 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 由会议会务组进行汇总后,递交公司有关人员予以解答,股 东发言原则上按持股多少的顺序进行排列。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 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股东对表决票中各项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 “同意”、“反对”、“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 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计为“弃权”。
对采取累积投票的议案,在投票意见栏填写选举票数, 总计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 无效投票。
在会议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
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 人员。
七、股东对各项议案表决后,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由 计票、监票人员(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目 录
会议议程......................................................................................1
议案表决办法..............................................................................2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5
附件:简历..........................................................................6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
附件:简历..........................................................................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通过议案表决办法 三、推举监票人员 四、听取会议议案:
- 1.《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计票,并宣布投票结果 六、宣读会议决议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八、宣布会议结束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办法
议 案 表 决 办 法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本议案表决办法,主要是规范现场会议的投票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股东 会提案表决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 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为提高会议效率,制定表决办法 如下:
一、本次现场会议采取集中审议表决的投票方式。每一 出席会议股东均需填写议案表决书。
二、各位股东填写议案表决书时,请严格按照表决书要 求,填写股东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被授权人姓名、身 份证号码。
三、各位股东在议案表决书“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的栏目内划“〇”,将所填表决 书投入投票箱。
对采取累积投票的议案,在投票意见栏填写选举票数, 总计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 为“弃权”。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集团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1,900,668,846.98 元,加上 集团母公司 2026 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净利润人民币 3,503,941, 327.66 元,扣除已宣告 2025 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 1,877,995, 842.00 元,集团母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可供分配利润余 额为人民币 3,526,614,332.64 元。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实现 合并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5,730,431, 558.07 元。
一、建议 2026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理由 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6 年中期拟 实施现金分红。
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 1.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A 股和 H 股总股本 25,
039,944,560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和 H 股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1,997,228.00 元,现金股利总金额占 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1.8
5%。
-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
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 股东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 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制定 202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次已派 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此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 现呈上,请予以审议。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 举决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发行人至少须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通常居于香港。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樊功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公司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 家有关政策、公司相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确定,在公司年度 报告中予以披露。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现将有关资料呈上,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附件:简历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简 历
樊功生,男,汉族,1958 年 3 月出生。 樊功生先生自 1986 年 9 月至 1987 年 6 月任纽约市立大
学商学院(Baruch)助理教授。自 1987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先后任职于摩根大通、雷曼兄弟、法国巴黎银行、荷兰银 行(ABN AMRO)、德国德雷斯特银行(Dresdner)等全球投资 银行,负责公开市场投资和交易工作。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对收益投资部总监,负 责全球公开市场投资业务;专项收益投资部总监,负责全球 直接投资业务;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泓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Ortus Capital)总经理,负责对冲基金管理及开发业务。自 2017
- 年 2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美国拉扎德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 经理、中国区主管、资深顾问。
樊功生先生于 1982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取得 学士(主修数学)学位;于 1983 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 学,取得数学硕士学位;于 1986 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 学,取得数学博士学位。
樊功生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没有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 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由股东会选 举的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黄建 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执行董事)。经公 司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并经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张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执行董事)。上述非独立董事的任职 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政策和 公司相关规定确定,非执行董事将不会就担任董事职务向公 司收取任何报酬。
现将有关资料呈上,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附件:简历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简 历
黄建军,男,瑶族,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 黄建军同志自 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就职于中国农
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资金部、中国建设银行第二营业部; 自 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11 月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股权管理部经理;自 2001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 月于中国建 设银行历任第二营业部财务会计部副经理、第二营业部高级 经理;自 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担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资产处置部副总经理;自 2007 年 6 月至 2007 年 11 月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自 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7 月担任中投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自 201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资本市场部负责 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公司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公司党 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自 2020 年 12 月至 2026 年 8 月担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总裁;自 2026 年 8 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黄建军同志于 1992 年 7 月获得北京农学院农学学士学 位。
黄建军同志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没有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张希,男,汉族,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
张希先生自 2001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自 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行长助理,党 委委员、行长助理;自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自 2016
-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执行总裁、执行董事;自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历任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业如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总裁;自 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四川省农村信用 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自 2023 年 3 月至 2025年4月历任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党委书记、董事长;自 2025 年 3 月至 2026 年 5 月历任四川 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书记、董事
长;自 2026 年 5 月至今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张希先生于 1995 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 及制造专业,取得学士学位;于 1998 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取得工学硕士学位;于 2001 年 毕业于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取得硕士 学位;于 2012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金融学专业, 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张希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没有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 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况;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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