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董事会说明拟向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出售南宁云鸥物流99.90%股权及南糖种业100%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2交易不涉及报批事项及购买资产,有利于公司聚焦糖业主营业务、改善财务状况及增强盈利能力,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影响独立性。
3该说明为重组推进的必要合规程序性文件。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南宁云鸥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99.90%股权、广西南糖种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至广 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 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广西农投糖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中详细披露,且《重组报告书》已对该等审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适用《监管指引第9 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 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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