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 2%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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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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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 年 7 月 20 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br>□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br>□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br>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32.1173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8,887.56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70元/股~20.9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7 月 20 日,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 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2.11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20.95 元/股、最低价为 14.7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87.5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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