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正元智慧2026-10-08 18:52

摘要

1正元智慧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6项议案。
2所有提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7%,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率约96.9%。
3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律师见证决议合法有效。
4此次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落地,旨在绑定核心人才利益,助力公司长期发展。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6-075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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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8 层。
  •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艺戎女士。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4,639,81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302%(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2,106,606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420,9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0,685,706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代表股份 40,370,3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 名,代表股份数 4,269,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03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5 名,代表股份 4,269,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3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5 名,代表股份 4,269,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4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 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 〈2026 年员工 持股计 划(草 案)〉 及其摘 要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44,507, 50599.7036 %107,0120.2397 %25,3000.0567 %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137,1 2696.9010 %107,0122.5065 %25,3000.5926 %0
2.00《关于 〈2026 年员工总表决 情况44,507, 50599.7036 %106,5120.2386 %25,8000.0578 %0通过
其中,4,137,1 2696.9010 %106,5122.4948 %25,8000.6043 %0
持股计 划管理 办法〉 的议 案》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
3.00《关于 提请股 东会授 权董事 会办理 公司 2026<br><br>年员工 持股计 划相关 事宜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44,507, 50599.7036 %106,5120.2386 %25,8000.0578 %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137,1 2696.9010 %106,5122.4948 %25,8000.6043 %0
4.00《关于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草 案)〉 及其摘 要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44,507, 80599.704 3%106,5120.2386 %25,5000.0571 %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137,4 2696.908 0%106,5122.4948 %25,5000.5973 %0
5.00《关于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实施 考核管 理办总表决 情况44,507, 80599.7043 %106,7120.2391 %25,3000.0567 %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137,4 2696.9080 %106,7122.4994 %25,3000.5926 %0
法〉的 议案》
6.00《关于 提请股 东会授 权董事 会办理 2026<br><br>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有关 事项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44,507, 50599.7036 %106,5120.2386 %25,8000.0578 %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137,1 2696.9010 %106,5122.4948 %25,8000.6043 %0

上述提案 4.00、5.00、6.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刘秀华律师、李迎亚律师见证,北

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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