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关于法院裁定子公司浙江立鑫债权清偿的公告

旺能环境2026-10-08 00:00

摘要

1旺能环境公告称,子公司浙江立鑫破产重整案获法院裁定确认债权。
2公司作为债权人已收到清偿款合计约1.19亿元(含担保债权7509万元及普通债权4344万元)。
3自2026年10月起,浙江立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此次出表及债权回收将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审计年报为准。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7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子公司浙江立鑫债权清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法院裁定子公司债权清偿情况

2026 年 9 月 30 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立鑫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立鑫”)管理人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送达 的《债权清偿报告》,以及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法院”)送达的《民 事裁定书》(2026)浙 0521 破 26 号之二,裁定确认公司等 27 位债权人的债权。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9 月 28 日,浙江立鑫管理人申请德清法院裁定确认《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记载的债权。

德清法院查明,浙江立鑫破产重整一案共 30 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1 笔,申 报总额为 286,283,780.95 元。目前,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人 27 位,共 28 笔债权,债 权总金额为 293,163,942.47 元(注:附利息的债权,申报金额中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审核确认金额中利息已依法调整至重整受理日的前一日 2026 年 8 月 2 日)。其中工程价款优先债权 2 笔,审查确认金额为 3,255,000 元;有财产担保债权 1 笔,审查确认金额为 105,118,007.35 元;税款债权 1 笔,确认金额为 573,045.24 元; 普通债权 24 笔,确认金额为 184,217,889.88 元。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审查结果进行了 校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公司等 27 位债权人的债权均无异议。

德清法院认为,根据债权人会议的核查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于债权表中记载的 公司等 27 位债权人的债权无异议。浙江立鑫管理人申请对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进行确 认,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 定,裁定如下:

确认公司等 27 位债权人的债权。

(二)《债权清偿报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关于债权清偿方案的规定,本次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 1、破产费用全额支付和预留;
  •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在建设工程价值范围内全额清偿;
  • 3、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 75,093,400 元,剩余未受偿的

30,024,607.35 元列入普通债权清偿;

  • 4、税款债权 100%清偿;
  • 5、普通债权 30 万以下(含)部分全额清偿,超出部分按 20.28%比例清偿。 详见下表:
序号组别分配金额(元)清偿率备注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3,255,000100%建设工程价值范围内
2有财产担保债权75,093,40071%抵押物价值范围内
3税款债权573,045.24100%
4普通债权(30 万元以下部分)1,550,492.23100%
5普通债权(超过 30 万部分)43,136,738.1920.28%
合计123,608,675.66/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债权清偿款,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分配金额为

75,093,400 元,普通债权分配金额为 43,436,738.19 元。

浙江立鑫自 2026 年 10 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 2026 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三、备查文件

  • 1、《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清偿报告》
  • 2、《民事裁定书》(2026)浙 0521 破 26 号之二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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