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重整财务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金科股份2026-10-08 00:00

摘要

1金科股份公告称,25家重整财务投资人合计18亿股限售股将于2026年10月12日上市流通,占总股本16.9992%。
2该批股份系2025年9月重整计划中转增所得,锁定期12个月已届满且承诺履行完毕。
3本次解禁后,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比将由71.64%升至88.64%。
4其中北京福石及陈永亮所持约9615万股存在质押情形,其余股份无质押冻结。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财务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59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重整财务投资人共计25家,涉及股东户数共27户,

合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00,000,000股,占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总股本的16.9992%。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为执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重整计划》”)转增的 5,294,365,816 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 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由 5,339,715,816 股增加至 10,634,081,632 股。

202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获悉管理人已将3,000,000,000股转增股票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即金科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指定主 体证券账户,其中:向各重整产业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1,200,000,000股,向各 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1,800,000,000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重整财务投资人共计25家,涉及股东账户共27户,其 指定实施主体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重整财务投资人名称指定持股主体名称指定持股主体受 让股票数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锁定期限 (月)
1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川发细分行业精选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90,000,000.001.7944%自登记至 指定证券
序 号重整财务投资人名称指定持股主体名称指定持股主体受 让股票数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锁定期限 (月)
表“川发细分行业精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之日 起锁定 12 个月
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兴宝国际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兴宝信 托—瑶光益得 6 号资 产服务信托153,000,000.001.4449%
3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长城资本凤 凰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长城资本凤凰 3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200,000,000.001.8888%
4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青岛兴怀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19,200,000.000.1813%
5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青岛兴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16,800,000.000.1587%
6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重 信·开阳 24015·煜泰 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重庆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重信·开阳 24015·煜泰 9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48,000,000.000.4533%
7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陆 和寰升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海南陆和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陆和 寰升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96,153,846.000.9081%
8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福石重整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20,000,000.000.1889%
陈永亮76,153,846.000.7192%
9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昊 青价值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北京昊青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昊青 价值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50,000,000.000.4722%
10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天津启重圣源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50,000,000.000.4722%
11徐斌徐斌36,000,000.000.3400%
12彭梓耘彭梓耘30,000,000.000.2833%
13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庭五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50,000,000.000.4722%
14成都鑫唐卡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鑫唐卡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149,792,308.001.4146%
序 号重整财务投资人名称指定持股主体名称指定持股主体受 让股票数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锁定期限 (月)
伙)
15上海神投日升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神投日升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0,000,000.000.3778%
16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陆 和寰升 2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海南陆和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陆和 寰升 2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19,230,769.000.1816%
17杭州紫鹊企业管理顾 问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杭州紫鹊企业管理 顾问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30,900,000.000.2918%
18杭州智享鑫生丙寅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智享鑫生丙寅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000,000.000.1889%
19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久银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久银久利 4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42,500,000.000.4014%
北京久荣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000.0708%
20苏州金源宏新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苏州金源宏新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34,000,000.000.3211%
21山东圆融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圆 融投资股票多空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圆融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圆融 投资股票多空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0.000.2833%
22张鑫张鑫50,000,000.000.4722%
23单小飞单小飞140,769,231.001.3294%
24王科君王科君150,000,000.001.4166%
25马涛马涛50,000,000.000.4722%
合 计-1,800,000,000.0016.9992%-

注:山东圆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圆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及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暨注册资本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回购的社会公众股3,706万股及限制性股票829万股予以注 销。上述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634,081,632股变更为10,588,731,63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及6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 1、公司重整财务投资人所作承诺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开始 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 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重整财 务投资人(含指 定的持股主体)锁定期承 诺标的股份登记至指定账户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 让、减持(包括不限于集合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 持有的标的股份2025年9月 18日12个月履行完 毕
四川发展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川发 细分行业精选私 募证券投资基 金”)同业竞争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问题,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 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2025年9月 18日无期限履行中
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长 城资本凤凰 3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青岛兴怀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青岛兴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重庆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代 表“重信·开阳 24015·煜泰 9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深圳市信庭五号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久银 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马涛

2、公司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对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对象所持的限售股份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对象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公司对上述主体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992%。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
  • 3、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指定持股主体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 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是否存在质押/冻 结情况
1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190,000,000.00190,000,000.001.7944%否
2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兴宝信托—瑶光益得 6 号资产服务信托153,000,000.00153,000,000.001.4449%否
3长城资本凤凰 3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200,000,000.00200,000,000.001.8888%否
4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9,200,000.0019,200,000.000.1813%否
5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6,800,000.0016,800,000.000.1587%否
6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重信·开阳24015·煜泰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8,000,000.0048,000,000.000.4533%否
7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陆和寰升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96,153,846.0096,153,846.000.9081%否
序号指定持股主体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 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是否存在质押/冻 结情况
8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0.1889%已质押 20,000,000.00 股
9陈永亮76,153,846.0076,153,846.000.7192%已质押 76,153,846.00 股
10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昊青价值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50,000,000.0050,000,000.000.4722%否
11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0050,000,000.000.4722%否
12徐斌36,000,000.0036,000,000.000.3400%否
13彭梓耘30,000,000.0030,000,000.000.2833%否
14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0050,000,000.000.4722%否
15成都鑫唐卡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149,792,308.00149,792,308.001.4146%否
16上海神投日升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0040,000,000.000.3778%否
17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陆和寰升 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19,230,769.0019,230,769.000.1816%否
18杭州紫鹊企业管理顾问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30,900,000.0030,900,000.000.2918%否
19杭州智享鑫生丙寅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020,000,000.000.1889%否
20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利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500,000.0042,500,000.000.4014%否
21北京久荣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7,500,000.007,500,000.000.0708%否
22苏州金源宏新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34,000,000.0034,000,000.000.3211%否
23山东圆融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圆融投资股票多 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0.0030,000,000.000.2833%否
24张鑫50,000,000.0050,000,000.000.4722%否
25单小飞140,769,231.00140,769,231.001.3294%否
26王科君150,000,000.00150,000,000.001.4166%否
27马涛50,000,000.0050,000,000.000.4722%否
序号指定持股主体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 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是否存在质押/冻 结情况
合 计1,800,000,000.001,800,000,000.0016.9992%-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3,003,368,47528.3638%-1,800,000,0001,203,368,47511.3646%
无限售流通股7,585,363,15771.6362%1,800,000,0009,385,363,15788.6354%
股份总数10,588,731,632100%010,588,731,632100%

六、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 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中做出的各 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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