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汇皋)
摘要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和商管 股票代码:603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三路408号2幢2楼22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2203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9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上市公司/锦和商管 /公司 | 指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 州汇皋 | 指 | 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锦和集团 | 指 |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公司控 股股东锦和集团处受让公司70,874,000股无限售 流通股 | - |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锦和集团于2026年9月30日签 署的《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1、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汇宪(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家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KJLFYU8D |
| 出资额 | 73,231 万元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三路 408 号 2 幢 2 楼 220 室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717 号 2203 室 |
| 经营期限 | 2026 年 7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涉及国 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方式 | +85223758656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杭州汇皋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汇宪(杭州)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0013 |
| 上海汇勤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3,230.00 | 31.7215 |
| 北京飞拓数智科技有 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13.6554 |
| 上海会琮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9,999.00 | 13.6541 |
| 深圳市金骏润湾壹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0.00 | 40.9663 |
| 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 | 0.0014 |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
| 刘家辰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可上市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而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股份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 内暂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从 锦和集团处受让公司 70,87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98%),即本次权 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70,87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9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9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锦和集团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本协议”)及相关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锦和集团
乙方/受让方:杭州汇皋
(二)转让标的
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同意,转让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 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 司”)70,87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998%)及其对应的 所有股东权利和义务,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 标的股份及其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股份转让的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8.424 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总计为 59,704.2576 万元(大写:伍亿玖仟柒佰零肆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整)(以下简称“转 让价款”)。
(四)共管账户
于本协议签署日起的次一(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互相配合在甲方名下开立 一个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 1”),以及配 合在乙方名下开立一个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 账户 2”,与“共管账户 1”合称“共管账户”),以用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收 和支付转让价款,双方分别预留印鉴作为共管账户支取款项的必备签章。未经双 方一致同意或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对共管账户内资金作出支取以及其他处分行为, 也不得设立担保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五)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约定的各期付款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转让价款应按照以下方式 及进度分期支付:
- (1) 第一笔价款(转让价款的 10%,即 5,970.42576 万元,以下简称“第一 笔价款”):于下列先决条件(以下简称“第一期付款先决条件”)全部 满足或被乙方豁免之日(不含当日)起的七(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第 一笔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 1:
- (a) 本协议已经双方签署并生效;
- (b) 标的公司发布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提示性公告;
- (c) 双方已完成共管账户的设立;
- (d) 甲方于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均持续有效且不存在违 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 (2) 第二笔价款(转让价款的 30%,即 17,911.27728 万元,以下简称“第 二笔价款”):于下列先决条件(以下简称“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全 部满足或被乙方豁免之日(不含当日)起的三(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 第二笔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同时与甲方共同将共管账 户 1 中第一笔价款支付至收款账户,并将转让价款的剩余 60%支付至 共管账户 2:
- (a) 双方已收到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以下简称 “交易所确认函”);
- (b) 甲方在本协议中做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均持续有效且不存在任 何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 (3) 第三笔价款(转让价款的 60%,即 35,822.55456 万元,以下简称“第 三笔价款”):于下列先决条件(以下简称“第三期付款先决条件”)全 部满足或被乙方豁免之日(不含当日)起的三(3)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 方共同将共管账户 2 中款项(即第三笔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 账户:
- (a) 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 (b) 转让方缴纳完本次股份转让所涉的增值税、印花税,并将凭证复 印件提供给受让方;
- (c)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 6.1 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标的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标的公司公告;
- (d) 甲方在本协议中做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均持续有效且不存在任 何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为提交交易效率,转让方承诺不晚于过户登记日后六(6)个月内完成第三期付 款先决条件,受让方承诺在第三期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 内支付第三笔价款。
(六)标的股份交割
- (1) 于本协议签署日后,双方应当尽最大努力推动各期转让价款付款先决 条件的满足。
- (2) 于本协议生效后次一工作日,双方应分别齐备各自所需提供的文件, 共同向上交所提交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确认申请。双方应进一步分别采 取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配合上交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工作,如 上交所要求任何一方补充资料或者说明的,相关方应及时予以积极配 合。
- (3) 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 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在上交所合规审查通过后的 十(10)个工作日内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 (4) 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当日为交割日。自交 割日起,标的股份及该等标的股份之上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由受让方 享有及承担。
(七)公司治理安排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九(9)名,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有 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向标的公司提名两名非独 立董事(仅限两名非独立董事)。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后的三十(30)日内或双方 另行协商一致同意的期限内,甲方应配合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并 尽力促成乙方提名的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标的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标的公 司董事(包括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来源及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全部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为:
- 1、通过上交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拟转让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 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家辰
2026 年 9 月 3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锦和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4、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68 号 43 幢 18 楼 |
| 股票简称 | 锦和商管 | 股票代码 | 60368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 苑街道文三路 408 号 2 幢 2 楼 220 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公司股份。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70,874,000 股 变动后数量:70,874,000 股 变动比例:14.9998% 变动后比例:14.9998%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汇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家辰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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