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9 月 30 日
-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5.00 万股
-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19 元/股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6 年 9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43.1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25.00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7,178,676 股(含回购股份,下同)的 0.9829%;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3.19 元/股。
-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子公司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蒙德)任职的核心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及其他限售规定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归属: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 5 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 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限制其售出的时间段。除了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之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戴尔蒙德 202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850 万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戴尔蒙德 202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800 万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戴尔蒙德 202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8,450 万元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子公司戴尔蒙德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 激励计划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 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 个人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8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归属数量归属限制 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1.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同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 具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实施 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3.2026 年 9 月 1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宣传栏公示了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 4.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5.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 1.授予日:2026 年 9 月 30 日
- 2.授予价格:43.19 元/股
-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4.公司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
|---|
| 公司子公司戴尔蒙德核心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人员(4 人) | 1,250,000 | 100% | 0.9829% |
|---|---|---|---|
| 合计 | 1,250,000 | 100% | 0.9829%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 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 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不存在差异。
五、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以 2026 年 9 月 30 日作为基准 日对授予的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 1.标的股价:72.71 元/股(授予日 2026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
-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
期限);
- 3.历史波动率:30.2405%、33.4939%、32.6691%(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 1
年、2 年、3 年的年化波动率);
- 4.无风险利率:1.2197%、1.2590%、1.2826%(分别采用财政部公布的中国
国债收益率曲线之 1 年、2 年、3 年收益率);
- 5.股息率:0(采用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 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 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6 年 (万元) | 2027 年 (万元) | 2028 年 (万元) | 2029 年 (万元) |
|---|---|---|---|---|
| 3,987.10 | 635.09 | 2,161.54 | 874.23 | 316.25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 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同时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若考 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 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 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归属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43.1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 4.《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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