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摘要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1643 号
验 资 报 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1643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 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 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6,281,43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96,281,438.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6]1927 号《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80,508.0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80,508.00 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2,361,946.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6,080,508.00 股,发行价格 236.0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3,794,999,888.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7,806,603.24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076,609.8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3,116,674.90 元,其中注 册资本人民币 16,080,508.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3,757,036,166.9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6,281,438.00 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248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512,361,94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12,361,946.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
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 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 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二):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附件(三):验资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026 9 24 截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一)
被审验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 占新增注
册资本比
例(
16,080,508.00 3,773,116,674.90 3,773,116,674.90 16,080,508.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80,508.00 3,773,116,674.90 3,773,116,674.90 16,080,508.00合计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他 合计
权 其
产权 土地
使用
物 知识
货币(注) 实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
注册资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794,999,888.00 17,806,603.24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 4,076,609.86 3,773,116,674.90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元。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附件 第 页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026 9 24 截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二)
被审验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16,080,508.00 3.14 16,080,508.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96,281,438.00 100.00 512,361,946.00 100.00 496,281,438.00 100.00 16,080,508.00合计
申请注册资本情况 股本
本次增加额
496,281,438.00 100.00 496,281,438.00 96.86 496,281,438.00 1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比例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 ) 金额
比例
%( ) 金额
金额 比例
股东名称
2026 9 24注:公司尚未办理本次及前次注册资本、股本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 年 月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
16,080,508.00股股票 股,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登记。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附件 第 页
附件(三)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系由天津华海清科机电科技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整体改制设立而成。截至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 496,281,438.00 元, 股份总额 496,281,43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 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6]1927 号《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 贵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80,508.00 元,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80,508.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12,361,946.00 元, 股本变更为 512,361,946.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94,999,88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883,213.1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3,116,674.90 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 16,080,50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757,036,166.90 元。
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类别 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7,806,603.24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7,547.17 律师费用 924,528.3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1,433,962.26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010,572.13
合计 21,883,213.10
三、 审验结果
截至2026年9月24日止,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80,508.00 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3,794,999,888.00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7,806,603.24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人民币 3,777,193,284.76 元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 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659708598 3,777,193,284.76 合计 3,777,193,284.76
四、 其他事项
- 1、贵公司尚未对本次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变更情况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 2、贵公司尚未办理本次及前次注册资本、股本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3、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止,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6,080,508.00 股,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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