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吉华集团2026-10-01 00:00

摘要

1吉华集团公告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2原控股股东锦辉机电及股东邵辉合计向桐庐钧衡转让2.02亿股(占总股本29.89%),过户日为2026年9月29日。
3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桐庐钧衡。
4受让方承诺60个月内不转让股份及控制权,36个月内不质押且不注入重大资产重组资产。
5此次过户标志着公司控制权变更正式落地。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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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锦辉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辉机电”)以及公司自然人股东邵辉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6 日、2026 年 7 月 16 日及 2026 年 8 月 6 日与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钧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及《补充协议(二)》,约定锦辉机电及邵辉合计向桐庐钧衡转让所持上市公司 202,308,6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9%)。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桐庐钧衡。

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 202,308,6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9%,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桐庐钧衡承诺,自交割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以协议受让方式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也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自股份过 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质押。

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36 个月内,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及关联方不向上市公司注入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资产。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锦辉机电及邵辉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6 日、2026 年 7 月 16 日 及 2026 年 8 月 6 日与桐庐钧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 协议(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锦辉机电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 东将由锦辉机电变更为桐庐钧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2026 年 7 月 18 日、2026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6)及《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 〈补充协议(二)〉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等相关公告。

2026 年 9 月 2 日,桐庐钧衡母公司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环球新材”)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 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65)。

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6)。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

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 202,308,616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9.89%,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及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 后未签订有关本次协议转让的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相关约

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后续将按照协议约定完 成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转让过户 登记日期本次转让前本次变动本次转让后
过户前持股 数量(股)过户前持 股比例 (%)转让股份数 量(股)转让股 份比例 (%)过户后持股 数量(股)过户后持 股比例 (%)
锦辉机 电2026/09/2 9196,000,00028.96196,000,00028.96--
邵辉2026/09/2 925,234,8663.736,308,6160.9318,926,2502.80
桐庐钧 衡2026/09/2 9----202,308,61629.89

三、其他情况说明

  •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况。

  •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桐庐钧衡。
  • 3、桐庐钧衡承诺,自交割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以协议受让方

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也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自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质押。

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36 个月内,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及关联方不向上市公司注入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资产。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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