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千里科技2026-10-01 00:00

摘要

1公司发布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定于10月15日审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三项议案。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团队利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具体持股规模、价格及考核指标详见9月30日已披露草案。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十月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公司总部大楼 11 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印奇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二、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说明
1《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五、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六、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会议文件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 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千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议案二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 特制定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议案三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草案;
  •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锁定、解锁、分配、

回购、注销等全部事宜;

  • 6.授权董事会对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考核要求及解锁安排等作出决定;
  • 7.在本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 票的价格/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 8.本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 9.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 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 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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