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空港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并签署《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42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并 签署《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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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部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 “翔安机场”、“新机场”)计划于 2026 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新机场 投用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 “上市公司”、“公司”)运营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高崎 机场”)将同步关闭,届时不再作为民用运输机场使用。为积极应对机 场转场后上市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在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上市公司拟通过“专 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组合模式参与翔安机场经营,共同构建 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经营”的运营体系。上市公司 (包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拟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并与新机场 运营人签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旅 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类别关联交易事
项。
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1、机场转场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 较大变化,公司新开展业务要实现持续稳定收入尚需一定的培育成长周 期;2、业务调整初期,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 等指标将有所下滑,将对公司投资者回报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3、 本次交易安排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 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新机场运营人签署《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拟通过专业化经营模式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该业务由新机场运营人与航 空公司签订协议和结算,再由新机场运营人与公司进行收入分成,本交易预计构 成关联交易。
协议期限为 3 年,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同等条件下,公司有权优先续 签本协议,以双方届时签署的续签协议为准。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 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 基础〔2021〕565 号)文件要求,翔业集团作为翔安机场工程的项目法人与建设 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翔安机场建设完成后的所有权人亦为翔业集 团。
鉴于新机场运营初期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
无论是将新机场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还是由上市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全面承 接新机场的运营管理业务,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持续亏损风险,不利于维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依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运输机场 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民航法律法规,翔业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翔业(厦门)国 际机场有限公司作为新机场运营人,承担新机场整体运营及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基于上述背景,为积极应对机场转场后上市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 在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上市公司拟通过“专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 组合模式参与翔安机场经营,共同构建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 经营”的运营体系,在持续发挥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专业优势的同时,助力其未来 积极拓展航空维修等业务,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 客地面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 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类别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 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3MAK2PUGT2G |
| 成立日期 | 2025/12/19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东路 6 号 202 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内 |
|---|---|
| 法定代表人 | 朱昭 |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元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民用机场运营;医疗服务。一般项目: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旅客票务代理;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航空运营支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安全咨询服务;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 的培训)。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
| 关联关系类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br>□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企业<br>□其他<br> |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翔业集团 100% 控制的其他企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乙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通过专业化经营承接 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
(三)收费结算模式
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统一由甲方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和结算,再由甲方基 于具体服务项目与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按照如下约定进行收入分成:
| 服务收入项目 | 甲方 | 乙方或乙方下属 公司 |
|---|---|---|
| 客桥使用及服务费 | 20% | 80% |
| 旅客服务费 | 20% | 80% |
| 地面服务收费 | 20% | 80% |
(四)服务期限及起始日安排
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起始日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服务期限届 满前三个月内,同等条件下,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有权优先续签本协议。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可有效缓释高崎机场关停对公司原有业务布局和日常 经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能够维持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业务的连续与稳定,进而 支撑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发展。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 客地面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 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将 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将于机场转场前,结合 2027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收入分成协议约定, 预计 2027 年度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将在协议服务期限内后续各年度,预计该关联交易 的年度额度,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类别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 3、《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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