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月业绩补偿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超捷股份2026-09-30 16:02

摘要

1超捷股份公告子公司成都新月业绩补偿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2因成都新月未完成2024年业绩承诺,法院判令被告杨明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9139.35万元及相应罚息。
3目前判决尚在上诉期未生效,最终执行及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涉案金额约占当前市值8.6%,若顺利执行将显著改善公司资产状况。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新月业绩补偿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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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3、涉案的金额:91,393,476.42 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和诉讼费用;
  •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

判决尚未生效,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子公 司成都新月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月”)未能完成 2024 年度的 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人杨明清(以下简称“被告”)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公 司多次发函催告杨明清履行业绩补偿责任,杨明清均未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 91,393,476.42 元 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和诉讼费用,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5)沪 02 民初 7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成都新月 2024 年度业绩补偿进 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 02 民初 76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杨明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超捷紧固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91,393,476.42 元;

二、被告杨明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超捷紧固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罚息(以 91,393,476.42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5 月 7 日起按日 万分之三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06,078.86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611,078.86 元,由原 告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8,175.50 元,由被告杨明清负担 562,903.36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后续 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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