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中石科技2026-09-30 17:16

摘要

1中石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10.47%股份(3137.25万股)给中际旭创已完成过户登记,转让价55.70元/股,总价约17.47亿元。
2过户后中际旭创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
3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仍由吴晓宁等三人合计持有31.42%股份。
4本次转让系产业资本战略入股,不涉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无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受让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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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 和 HAN WU(吴憾)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给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际旭创”)的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并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 女士、HAN WU(吴憾)先生(合称“转让方”)与中际旭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中际旭创合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31,372,504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7%;转让价格为 55.70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 币 1,747,448,472.80 元。其中:吴晓宁先生转让 14,184,220 股,叶露女士转让 13,560,584 股,HAN WU(吴憾)先生转让 3,627,700 股。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 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 31,372,50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4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持股比例
吴晓宁56,736,87818.94%42,552,65814.21%
叶露54,242,33718.11%40,681,75313.58%
HAN WU(吴憾)14,510,8004.84%10,883,1003.63%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00.00%31,372,50410.47%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及 HAN WU(吴憾)先生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94,117,51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2%。

本次转让完成前,中际旭创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中际旭创持有公 司 31,372,5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7%,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 1.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协议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 关规定。受让方中际旭创已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 3.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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