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聚星科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聚星科技2026-09-30 15:29

摘要

1聚星科技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席股东持股占比68.89%。
2会议以99.99%的高票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聚星科技园(温州市瓯海区丽岙B-09地块)建设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本次决议标志着公司产能扩建项目正式获股东授权推进,为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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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29 日
  •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静先生
  •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6,885,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8,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 3. 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 4. 公司副总经理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聚星科技园(温州市瓯海区丽岙 B-09 地块)建设

项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876,1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

对股数 9,47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 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霞、顾祺增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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