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英唐智控2026-09-30 08:11

摘要

1英唐智控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公司拟以8.08亿元收购光隆集成100%股权及奥简微电子100%股权,其中光隆集成作价7亿元(扣除5000万分红后),奥简微电子作价1.08亿元;
3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9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
4标的资产主营光开关器件及模拟芯片设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涉及的交易对方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购买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 100.00%股权涉及的交易对方上海从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涵简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高志宇、北京静 水深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浦简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 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下同),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报告书同时披露的 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报告书 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3 目录............................................................................................................................... 4 释义............................................................................................................................... 9

一、一般释义....................................................................................................... 9 二、专业释义..................................................................................................... 11

重大事项提示............................................................................................................. 14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14 二、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18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8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3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 性意见,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4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5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28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9

重大风险提示............................................................................................................. 3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2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36 三、其他风险..................................................................................................... 38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3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9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42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5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2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52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52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73 一、基本情况简介............................................................................................. 73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73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80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80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80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81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82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83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83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83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84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84 二、光隆集成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84 三、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13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130 五、其他事项说明........................................................................................... 130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46 一、光隆集成................................................................................................... 146 二、奥简微电子............................................................................................... 188

第五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 22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2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24

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228 一、标的资产评估总体情况........................................................................... 228 二、光隆集成评估情况................................................................................... 229

三、奥简微电子评估情况............................................................................... 312 四、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349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360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361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361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376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385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385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 388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388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389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391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及四十八条的 规定................................................................................................................... 391 七、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92 八、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393 九、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 十八条的规定................................................................................................... 393 十、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相关规定... 394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395 十二、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395 十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396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9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397 二、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402 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428 四、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569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57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576 一、标的资产财务报表................................................................................... 576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584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588 一、同业竞争................................................................................................... 588 二、关联交易................................................................................................... 588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711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711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715 三、其他风险................................................................................................... 718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719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719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720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出售资产情况..................................720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720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明....................................................................................................................... 721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722 七、上市公司股票发布提示性公告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725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726

第十四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727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727 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730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情况..................................................................734 一、独立财务顾问........................................................................................... 734

二、法律顾问................................................................................................... 734 三、审计机构................................................................................................... 734 四、资产评估机构........................................................................................... 735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736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736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声明............................................................... 737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738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739 四、法律顾问声明........................................................................................... 740 五、审计机构声明........................................................................................... 74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742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743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744 一、备查文件................................................................................................... 744 二、备查地点及备查方式............................................................................... 74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一般释义
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 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上市公司、公司、英 唐智控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购买资产、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桂林光隆 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指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指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上海奥简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标的公司指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光隆集成,交易标的 一指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奥简微电子,交易标 的二指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指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从简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高志宇、北京静水 深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简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光隆集团指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桂林光隆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有限指桂林市光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光隆光学指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系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
芯飞光电指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芯隆科技指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系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
雷光科技指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
从简企业指上海从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涵简企业指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浦简企业指上海浦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外滩指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静水指北京静水深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际旭创指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新易盛指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指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股东会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发 行 注 册 管 理 办 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26 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商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师、法律顾问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中 审 众 环 、 审 计 机 构、备考审阅机构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方亚事指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东洲指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境外律师指2W Legal Pty Ltd(由其中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张昭婷严兴凤 律师事务所起草及签署法律意见书)、安德森·毛利·友常 律师事务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指《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关于光隆集成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 业、浦简企业、深圳外滩、北京静水关于奥简微电子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指《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关于光隆集成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 关于奥简微电子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指《<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关于光隆集成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 企业、浦简企业关于奥简微电子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
《 光 隆 集 成 审 计 报 告》指《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6)0104319 号)
《奥简微电子审计报 告》指《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6) 0104318 号)
《备考审阅报告》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众环阅字 (2026)0100030 号)
《交易标的一评估报 告》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020 号)
《交易标的二评估报 告》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019 号)
《评估报告》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020 号)、《深圳市英 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上海奥简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 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019 号)的合称
加期评估报告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 的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1104 号)《深圳市 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上海奥 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1103 号)的合称
评估基准日指2025 年 9 月 30 日
加期评估基准日指2026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指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IDM指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r,垂直整合制造工厂,是集芯片 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产品销售于一体的整合元件制造 商,属于半导体芯片行业的一种运作模式
电子元器件指电子元器件是指具有独立电路功能、构成电路的基本单元,任 何一种电子设备或电子装置均由电子元器件组成
芯片、集成电 路、IC指半导体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 件,通过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 阻、电容和电感等组件及布线互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 小块半导体芯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 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无源光器件指无需外接电源即可实现光信号传输、分配、耦合等功能的光电 子器件,不涉及光电/电光转换,核心包括光开关、光纤连接器 等,是光通信系统的基础组成部分,具有可靠性高、损耗低、 适配性强的特点
光开关指光通信与光网络中的核心无源器件,通过机械、MEMS 等方式 控制光信号的通断、光路切换或路由分配,具备低插入损耗、 高隔离度、快速响应特性,广泛应用于光网络保护、测试系统 及数据中心光路调度
光开关等无源 光器件指无源光器件中光开关这一细分产品领域,包括机械式光开关、 步进电机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电光开关、 WSS 等全类型光开关产品,不包括光隔离器这一类无源光器件
光开关保偏指在光开关中采用保偏光纤或保偏技术,以保持光信号的偏振态 稳定的功能或特性
MEMS指基于微加工工艺制造的微型结构系统,在光开关领域,主要通 过静电、电磁或热驱动控制微型部件(如微镜)运动,实现光 路精准调控,是 MEMS 光开关的核心技术支撑,具有体积小、 集成度高、切换速度快的优势
MEMS 微 振 镜指一 种 基 于 光 学 微 电 子 机 械 系 统 ( MEMS , Micro-Electro Mechanical System)技术制备而成的微小可驱动反射镜,属于 光学 MEMS 器件之一
OCS指光电路交换机(OCS,Optical Circuit Switch)指的是基于全光 信号的交换机设备,其工作原理是通过配置光交换矩阵,从而 在任意输入和输出端口间建立光学路径以实现信号的交换,现 有的技术路径包括 MEMS 方案、数字液晶技术、光波导方案等
继电器指通过光信号或电信号控制光路通断的器件,采用无触点结构设 计,避免机械磨损,具备低插入损耗、长寿命、抗干扰能力强 的特点,适配光开关测试、光网络链路保护等场景
微镜指核心功能部件,通过驱动机制实现角度偏转,改变光信号传播 路径以完成光路切换,具有尺寸微小、响应迅速(微秒至毫秒 级)、定位精准的特性,支撑高密度光开关的集成与运行
光功率计指光开关及光通信系统中的关键测试仪器,通过光电探测器将光 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精准测量光功率大小并显示,可用于光开 关插入损耗、回波损耗检测及系统光路调试,具备测量范围 宽、精度高、操作便捷的特点
模 拟 集 成 电 路、模拟芯片指处理模拟电子信号的集成电路。模拟信号在时间和幅度上都是 连续变化的(连续的含义是在某个取值范围内可以取无穷多个 数值),通常与“数字信号”相对
电源管理类模 拟芯片指具有对电源进行监控、保护以及将电源有效分配给系统等功能 的组件。电源管理对于依赖电池电源的移动式设备至关重要, 可有效延长电池使用时间及寿命
线性产品指工作在信号线性区(非开关状态)的模拟电路产品,如放大 器、稳压器、参考源等
晶圆指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 称为晶圆;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 为有特定电性功能之 IC 产品
Fabless指无晶圆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只从事集成电路研发和销售,而 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环节分别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也代 指此种商业模式
BCD指Bipolar-CMOS-DMOS , 一 种 结 合 了 双 极 型 、 CMOS (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互补金属氧 化 物 半 导 体 ) 和 DMOS ( Double-diffused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双扩散金属氧化物半导体)的单片 IC 制造工 艺。相对于传统的双极功率工艺,BCD 为一种单芯片功率集成电 路技术。
封装指将硅片上的电路管脚,用导线接引到外部接头处,以便与其它 器件连接。封装形式是指安装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用的外壳
测试指封装片测试(Final Test),是把已封装的成品 IC 进行结构及电 气功能测试的确认,以保证 IC 符合系统的需求,通过封装测试 过滤封装存在缺陷或电性功能不良的 IC,提高产品品质
DC/DC指直流转直流的电源转换器
Boost指升压型 DC-DC 转换器,将较低的直流输入电压提升到更高的直 流输出电压
Buck指降压型 DC-DC 转换器,把较高的直流输入电压转换成较低的直 流输出电压
LDO指低压差线性稳压器(Low Dropout Regulator),用于稳定输出 电压,压差小、噪声低
DDIC指车载显示驱动芯片,Display Driver Integrated Circuit
TDDI指车载 触控与 显示驱 动器集 成芯片 ,Touch and Display Driver Integration
FLOPS指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是衡量计算机算力的核 心单位,表示每秒执行的浮点运算次数,用于评估硬件性能, 尤其在科学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
Peta FLOPS指Peta FLOPS,表示每秒可完成 10^15 次浮点运算(即千万亿 次)
Exa FLOPS、 EFLOPS指Exa FLOPS,表示每秒可完成 10^18 次浮点运算(即百亿万亿 次)
Zetta FLOPS 、 ZFLOPS指Zetta FLOPS,表示每秒可完成 10^21 次浮点运算(即十万亿万 亿次)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光隆集团持有的光隆 集成 100.00%的股权,以及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深圳外滩、高志 宇、北京静水、浦简企业 6 名股东持有的奥简微电子 100.00%的股 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 子公司。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80,800 万元
交易标的一名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光隆集 成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之 “电子器件制造业(C397)”之“光电子器件制造业(C3976)”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标的二名称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奥简微电子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之“集成电 路设计”(I6520)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标的公司光隆集成无减 值补偿承诺,奥简微电子有减值 补偿承诺)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无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 名称基准日评估或估 值方法100%股权 评估或估值 结果增值率/ 溢价率本次拟交 易的权益 比例交易价格其他 说明
光隆集成 100%股权2025 年 9 月 30 日收益法75,570.00436.29%100%70,000.00光隆集成 在评估基 准日后分 红 5,000 万元
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2025 年 9 月 30 日市场法10,823.41588.30%100%10,800.00-
合计--86,393.41--80,800.00-

鉴于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已超过一 年有效期,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的 股权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北方亚事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光隆集 成和奥简微电子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加期评估报告。经加期评估验证,光隆 集成 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 73,253.00 万元,低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主要系 2026 年 1 月光隆集成完成了 5,000.00 万元 分红所致。如剔除分红影响,光隆集成 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 78,253.00 万元,较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增加。由于 交易对价中已经考虑了光隆集成分红的影响,剔除分红影响后未出现评估减值 情况。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 11,956.38 万元,较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 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 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 称及权益 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 易对方 支付的 总对价对应奥简 微电子 100%股 权估值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其他
1光隆集团光隆集成24,500.0045,500.00--70,000.00-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 称及权益 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 易对方 支付的 总对价对应奥简 微电子 100%股 权估值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其他
100%股权
2从简企业奥简微电子 36.10%股权2,090.001,438.30--3,528.309,773.68
3涵简企业奥简微电子 28.50%股权1,650.001,135.50--2,785.509,773.68
4深圳外滩奥简微电子 19.00%股权0.002,052.00--2,052.0010,800.00
5北京静水奥简微电子 5.00%股权1,000.00320.00--1,320.0026,399.99
6高志宇奥简微电子 6.65%股权385.00264.95--649.959,773.68
7浦简企业奥简微电子 4.75%股权275.00189.25--464.259,773.68
合计--29,900.0050,900.00--80,800.00-

注:本次重组采用差异化作价。

(四)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发行价格7.38 元 / 股 , 不 低 于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 交 易 日 的 上 市 公 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数量68,970,185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3%(不考 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况)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调整方案□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 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对价股份因英唐智控 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 将遵守前述锁定安排。若前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交易对方还需遵守以下 分期解锁约定: 1、光隆集成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鉴于双方另行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述 法定锁定期的前提下,交易对方持有的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定分 期解锁:<br><br>① 第一次解锁 光隆集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6 年
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承 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 的对价股份-业绩承诺当期补偿股份数<br><br>② 第二次解锁<br><br>光隆集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7 年 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 承诺净利润+2027 年度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 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累计已解锁股份数-累 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br><br>③ 第三次解锁<br><br>光隆集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8 年 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本 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累计已经解锁股份数-累计业绩承诺补 偿股份数 交易对方配合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 股份锁定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如法 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另有其他规定及要求的,交 易对方亦应遵守;同时,交易对方减持对价股份应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2、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鉴于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 业、浦简企业)另行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 述法定锁定期的前提下,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 定分期解锁:<br><br><br><br><br>① 第一次解锁<br><br>奥简微电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解锁股份数=业绩承 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30%-业绩承诺方需补偿股份数<br><br>② 第二次解锁<br><br>奥简微电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202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累计解 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60%-业绩承 诺方两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br><br>③ 第三次解锁<br><br>奥简微电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 诺方累计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 100%-业绩承诺方三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为三年业绩承诺补 偿股份数与资产减值补偿股份数之和) 为免疑义,若业绩承诺方在有关年度内无需进行补偿的,则补偿 股份数按 0 取值;若经计算所得当年度应解锁股份小于等于 0 的,则当年度不能解锁股份。 业绩承诺方配合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股 份锁定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如法律 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另有其他规定及要求的,业绩 承诺方亦应遵守;同时,业绩承诺方减持对价股份应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br><br><br>
二、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含 50,900 万元)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最 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 后,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募集配套资 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9,90058.74%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和相关税费2,4004.7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18,60036.54%
合计50,900100.00%

(二)本次重组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配套资金的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最终配套募集金额将在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依 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是否设置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本次向其他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上述锁 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 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 研发销售等业务,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基础,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

核心,致力于打造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

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耕耘,光隆集成构建了丰富的产品线,主要 产品包括光开关、光保护模块和 OCS 光路交换机等,能够满足不同行业、不同 场景的客户需求。核心产品光开关全面覆盖机械式光开关、步进电机式光开关、

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类型,并正在研发电光开关,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 供全类型、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企业之一。光隆集成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光 网络保护、测试系统、AI 智算中心、数据中心光路调度、光传感、激光雷达等 领域。

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是一家模拟芯 片设计企业。目前奥简微电子核心产品主要聚焦于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产品 品类涵盖线性稳压器、降压转换器、升压转换器、升降压转换器等。公司凭借 “精准聚焦+技术深耕”的核心策略突破竞争壁垒,推出的高性能模拟产品已广 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医疗电子等多个核心领域。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协同。在市场 协同方面,上市公司分销能力强、客户资源丰富,可助标的公司加快市场导 入,拓展标的公司销售渠道。在技术与产品协同方面,上市公司在光电信号 转换、MEMS 振镜、车规芯片设计制造等领域有深厚积累,光隆集成和奥简 微电子分别在光器件、基于 MEMS 技术的 OCS(光路交换机)系统和模拟芯 片设计行业深耕多年,双方可技术共享互补。在生产与采购协同方面,上市 公司有望为光隆集成提供 MEMS 振镜制造产能,与奥简微电子共享和整合供 应链资源。

综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技术、产品、生产和采购等方面均 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拓展和加强主营业务的积极举措,有利 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0100030 号),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报表之间的主要

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变动数额变动率
资产总额349,462.56441,680.0392,217.4726.39
负债总额180,205.72222,845.5642,639.842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169,997.32219,574.9649,577.6429.16
营业收入277,367.13285,437.148,070.012.91
利润总额1,503.063,908.172,405.1116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89.631,837.022,126.65734.26
毛利率7.708.861.1615.03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00260.01530.0179688.46
流动比率(倍)1.191.04-0.15-12.51
速动比率(倍)0.840.76-0.08-9.13
资产负债率(合并)51.5750.45-1.12-2.16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变动数额变动率
资产总额363,178.87455,629.7492,450.8725.46
负债总额189,267.14229,238.7039,971.562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174,309.27226,788.5852,479.3130.11
营业收入558,582.91569,325.1310,742.221.92
利润总额4,232.876,038.051,805.184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641.434,220.741,579.3159.79
毛利率7.558.320.7710.21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020.03510.015175.50
流动比率(倍)1.211.11-0.10-8.25
速动比率(倍)0.900.84-0.06-6.80
资产负债率(合并)52.1150.31-1.80-3.4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光隆集成 100.00%股权及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光隆集成及奥简微电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

司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和基 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数据和指标均有较大幅增加或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 后,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 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对全体股东 的长期回报。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胡庆周95,940,8668.4595,940,8667.97
2光隆集团--61,653,1165.12
3深圳市高新投集 团有限公司27,488,4262.4227,488,4262.28
4关海果20,866,3331.8420,866,3331.73
5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行 业景气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18,052,5961.5918,052,5961.50
6厦门丹金恒信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丹金兴盛 8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16,907,4501.4916,907,4501.40
7深圳外滩--2,780,4870.23
8从简企业--1,948,9150.16
9涵简企业--1,538,6170.13
10北京静水--433,6040.04
11高志宇--359,0100.03
12浦简企业--256,4360.02
13其他股东955,763,81484.21955,763,81479.38
合计-1,135,019,485100.001,203,989,670100.00
注:1、上表列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前五大股东及本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后所持股份 变化情况;

2、本次交易前的持股情况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后的持股情况依据基准 日模拟计算得出,本次交易后各股东最终持股情况以证监会核准情况为准。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 (1)英唐智控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37,828.84 万元,具体

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账面原值 期末余额商誉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商誉期末净额
丰唐物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1,369.681,369.68-
深圳华商龙电子元器件分销分部30,776.83-30,776.83
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108.13-108.13
深圳市优软科技有限公司6,153.206,153.20-
Concord Technology Venture Limited (康和科技创业有限公司)6,943.87-6,943.87
合计45,351.717,522.8837,828.84
  • (2)光隆集成 本次交易前,光隆集成不存在商誉。
  • (3)奥简微电子 本次交易前,奥简微电子不存在商誉。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商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 次交易新增商誉合计 60,899.64 万元,具体新增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新增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 事项账面原值 期末余额商誉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商誉期末净额
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53,015.48-53,015.48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884.16-7,884.16
合计60,899.64-60,899.64

由于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尚未确定,考虑到评估基准日与完成购买日存在期

间损益调整等事项,最终的合并商誉以合并对价与完成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确定。

未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 效应,提高整体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持续加强内 控管理,对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监督,全面掌握标的公司经营业务情 况,并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原则性同意;

  • 3、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4、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5、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签署了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于 2026 年 7 月 9 日签署 了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6、上市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有)。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 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 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 的原则性意见,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 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对本次交易 的原则性意见》:

“本人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 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人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 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次重组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内容 如下:

“1、自英唐智控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如后续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 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确保不因本人减持行为影响英唐智控的控制权稳定。

  •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英唐智控实施转增

股本、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前述除权行为获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亦 遵守上述承诺。

  • 3、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内容如 下:

“1、自英唐智控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 间,如本人持有英唐智控股份的,本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本人根据 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英唐智控实施转增

股本、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前述除权行为获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亦 遵守上述承诺。

  • 3、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主要采取了以 下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

披露。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上市公司已召 开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将依法进行,由公司董事会提 出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

(三)确保本次交易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评估结果 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已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 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 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四)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会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股东 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 使投票权的权益。上市公司披露股东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 况。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众环阅字(2026)0100030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 下:

单位:元/股、%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0.00260.0153688.460.020.035175.50
稀释每股收益-0.00260.0153688.460.020.035175.50

注:上表交易后数据为备考数。

《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交易完 成后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净资产和净利润水平。但是,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后,若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未达预期,或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 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指标仍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

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加快标的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帮助标的公司尽快

实现预期效益,持续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进而推动上市 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

(2)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约 定了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 助于降低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业绩承 诺及补偿安排。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 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 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 益。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

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 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相关主体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事宜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和“(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 1、上市公司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将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 2、上市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说明、承诺、声明等文

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 关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如因提供和披露的 资料、说明、承诺、声明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3、如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上市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本公司聘请浙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资格。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相关安排

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 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中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 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具体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

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相关内容。 2、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与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约定了减值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相关的减

值测试及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相关内容。

3、补偿上限

光隆集团因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的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中获得的 光隆集成 100%股权的总对价;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因标的 资产业绩承诺补偿与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合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的总对价。

4、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 为保障股份补偿安排顺利实施,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 和交易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对价股份因英唐智控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前述锁定安排。若前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交易对方还需遵守《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分期解锁的约定,分期解锁约定详见“第七节 本次 交易主要合同”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内容。

除遵守关于锁定期的约定外,业绩承诺方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 补偿义务,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业 绩承诺方不得就尚未解锁的对价股份设定质押。

5、业绩奖励安排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业绩奖励安排,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奖励具体

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设置业绩奖励安排主要是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由上市公司与交 易对方协商确定。业绩承诺方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相应设置业绩奖励条款,符 合风险收益对等原则。设置业绩奖励条款可以有效激励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和核心人员,保持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超 预期的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可以分享的收益。因此,本 次交易中设置业绩奖励具有商业合理性。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 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 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本次交易中业绩 奖励的设置是交易各方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规定的基 础上进行协商的结果,以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共同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 协议》为依据。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对业绩承诺方、标的公司核心人员的激励效果、超额业绩贡献等多项 因素,具有合理性。

对于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根据《上市公司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本次超 额业绩奖励实质上是为了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列入职工薪酬 核算。

上述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 承诺金额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核心人员的同时, 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超额业绩奖励整体对上市公司未 来经营、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二)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投资者 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 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 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1、在本次重组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

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 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 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 2、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 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 3、虽然上市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存在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涉嫌内 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述情形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 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方可实施,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 准情况”。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

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交易无法 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 交易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具体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补 偿义务人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前景,针对标的资产现有主 营业务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审慎判断。标的资产管理层将勤 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 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资产经营管理造 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资产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 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 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标的公司评估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 报告》,具体评估情况如下:标的公司光隆集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 14,091.3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5,570.00 万元,评估增值 61,478.70 万元,增值率 436.29%;标的公司奥简微电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为 1,572.49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0,823.41 万元,评估增 值 9,250.91 万元,增值率 588.30%。

若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 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 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备考审阅报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 98,728.48 万元,占 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35%、45.12%。

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 试。如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 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力争通过发挥 和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以便尽可能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六)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两个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按 照子公司管理规定对其实施管理,并按照相关约定修改标的公司章程、委派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管控。上市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 况,进一步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继续加强完善 各项管理流程。但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业务模式、企业文化、管理体系等方 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上市公司无法顺利将标的公司融入现有 管理体系,无法有效整合资源,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内控失控、业务拓展不及 预期等情形;若未来上市公司不能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体系、良 好的工作环境和积极的企业文化保持核心人员的忠诚度,可能会面临核心人员 流失的风险。

针对上述整合风险,上市公司已拟定了相应措施,并逐步开展与标的公司 的前期对接与规划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优化对标的公司的 管控模式,完善业务、财务、人员、内控等全维度整合流程,积极推动双方文 化融合,尽可能降低整合管控风险。但本次交易的整合效果存在不确定性,仍 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标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七)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担保事项不能及时解决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担

保金额合计 24,800.00 万元,抵押担保物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栋 1-6 层生产车间 01(含屋顶楼梯等)(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桂林市 不动产权第 0021434 号)。

虽然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光隆集团同意不晚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前提供 替代性担保措施,置换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或其关联方提供的所有担保,但仍 存在光隆集团未能及时解决相关担保事项的风险。

(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95,940,86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45%,持股比例较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 虑募集配套资金),胡庆周先生持股比例将由 8.45%下降至 7.97%,持股比例 进一步降低。虽然胡庆周先生已作出《关于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且交易对方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先生已作出《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承诺函》,但若未来发生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结成一致行动关 系或其他方式,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胡庆周先生,则上市公司可能存 在实际控制人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九)流动性风险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子元器件分销市场的开拓、技术 持续投入、生产运营、产品的市场应用推广等都需要大量的持续资金投入。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00 万元,其中 29,9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 次交易现金对价、2,400.0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 18,6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但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足 额募集或未能及时到位,上市公司需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将 对公司流动性及营运资金安排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 产的整合管控及业务规模扩张亦将对上市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占用。

上市公司通过以股份支付为主的交易结构降低即期现金支付压力,并以募 集配套资金形成资金闭环、加强应收账款与存货周转管控、发挥上市公司平台 融资能力优势等安排缓解流动性压力。但若前述不利因素叠加发生且应对措施

未能有效实施,则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进而 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本次交易的整合效果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两家标的公司各自所处行业均存在较高的技术、人才和客户资源等壁垒, 标的公司目前已在市场中获得客户的一定认可。近年来,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 烈,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成本及价格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导致包括标的公 司在内的行业参与者竞争压力持续加大。随着同行业企业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 度,若竞争对手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优的价格或服务,而标 的公司未能持续强化自身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其产品的市场份额及价格可 能因市场竞争加剧出现下滑,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拥有的核心管理团队及重要技术人员,是维持相关核心竞争力 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间对人才的争夺也将愈发激 烈,未来若标的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可能将面临人才流失 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及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研发与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两家标的公司各自所处行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且迭代速度较快。为保持技 术先进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基于技术发展趋势和终端客户需求,不 断进行技术升级与创新,持续迭代现有产品并推出新产品。未来,若公司在研 发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未能突破、相关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是公司研发进度较 慢,相关产品推出市场后未获认可,公司将面临研发投入难以收回、市场开拓 出现滞缓等风险,对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7.89%、 67.50%和 83.16%,奥简微电子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37%、69.51%和 76.92%,客户集中度均较高。若标的公司无法与主要客户

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无法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和拓展其他新客户,则将对标 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营业收入或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光隆集成营业收入分别为 4,491.37 万元、7,942.43 万 元和 7,085.7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94.88 万元、2,521.02 万元和 2,244.55 万元。光隆集成上述财务指标与国内外 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外部因素及 标的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策略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或者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 2,811.43 万元、2,799.79 万元和 1,361.4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5.54 万元、-177.92 万元和 160.30 万元,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且尚未实现盈利,主要 系融资能力不足,限制了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未能体现。若标的公 司未来经营规模未能增加或经营规模增加后经营效率没有提升,则标的公司的 经营业绩将存在持续较低的风险。

(六)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加剧,各种贸易壁垒不断涌现,部分国 家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关税、限制进出口、列入“实体清单”等多种方式或 者 制裁措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光隆集成存在一定比例的外销,境外销售 (穿透到终端客户)国家/地区主要集中在泰国、中国台湾、韩国、以色列、 墨西哥、加拿大和美国,其中美国对华关税政策已发生多次调整,且未来仍存 在进一步变化的风险。此外,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均存在一定比例的境外采 购,中国台湾公司 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为 奥简微电子第二大供应商,光隆集成境外采购材料为芯片,进口国家/地区主 要为加拿大,奥简微电子境外采购产品为晶圆及芯片,进口国家/地区为中国 台湾、中国香港和韩国,标的公司的供应链可能受到贸易政策变化的潜在影响。 若未来国际争端或制裁持续升级,相关国家/地区进出口关税大幅提升,可能 导致成为标的公司的市场需求和原料供应发生重大变化,部分区域业务受限,

甚至导致终止合作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光隆集成毛利率分别为 53.15%、55.62%和 49.25%, 呈现一定波动。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动受产销规模、定价策略以及原材料采购成 本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标的公司下游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原材 料采购成本变动,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 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 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公司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 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波动。上市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 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契合国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鼓励 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2024 年 3 月,中 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提出鼓 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来提升其投资价值,并倡导上市公司灵活运用股份、 现金等多种工具来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上 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2024 年 9 月,中国 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引导头 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支持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 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也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 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 伐。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充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版图,在市场、技术、 产品、生产和采购等方面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更进一步看,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盈利水平以及综合实力均将得到提升,市场竞争力将 显著增强,投资价值得到提升。在多方面实现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提升 效用的同时,也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更加稳定和可观的回报,符合国家政策旨 在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初衷。

2、光开关等光器件市场前景广阔

光开关作为光通信和光网络中的核心无源器件,凭借高速切换、低损耗、 高可靠性等优势,广泛应用于光网络保护、测试系统、AI 智算中心、数据中心 光路调度、光传感、激光雷达等多个领域。近年来,随着“东数西算”国家工

程、5G 深度覆盖、千兆光网升级,以及 AI 大模型带动下的智算中心建设,全 球光通信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光通信作为信息传输的关键基础设施,其重要 性日益凸显。在光通信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光开关等光器件市场迎来了前 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得益于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光开关市场需求增长迅速 随着生成式 AI、大模型训练及云计算的爆发式发展,全球终端 AI 数据中

心建设进入加速期。根据 IDC 的预测,预计全球算力规模将从 2023 年的 1,397EFLOPS 增长至 2030 年的 16ZFLOPS,预计 2023-2030 年复合增速达 50%; 2025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 1,037.3EFLOPS,2023~2028 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46.2%。AI 数据中心以高算力密度、低延迟互联、高可靠性为核心诉求,对光 通信网络的带宽、灵活性和动态配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其算力需求已从传 统数据中心的“Peta FLOPS 级”跃升至“Exa FLOPS 级”,单集群服务器数量 可达数万至数十万台。光交换技术高速切换、低损耗、高可靠性的优势,成为 AI 数据中心内部互联和算力调度的核心方案,而光开关则是实现光交换网络动 态配置、路径优化的“神经中枢”,支撑 AI 数据中心的高效运行,其市场需求 正迎来高速增长。

数据中心作为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重要载体,已经 成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算力底座,堪称“数字经济发动机”。根据华为《智 能世界 2030》报告预测,全球数据中心产业正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未来三 年内,全球超大型数据中心数量将突破 1,000 个;同时,随着自动驾驶、智能 制造等应用的普及,边缘数据中心将同步快速增长,2030 年部署在企业内的边 缘计算节点将接近 1,000 万个。算力的规模和效率正成为国家和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数据通信市场已成为当前光器件增速最快的应用领 域。光开关作为 AI 数据中心和传统数据中心光通信网络的核心器件,其市场需 求将持续释放。

4、国家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

先导性产业,其核心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有助于提升国家在高科技领域的竞争

力。国家十分重视集成电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政策方面,颁布了《新时期促 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等多项扶持政策,全力优化集成电路产 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市场方面,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市场力量与产业生态的 关键作用,鼓励和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支持企业按市 场化原则开展重组并购,推动集成电路企业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与发展质量。

5、国内模拟芯片厂商具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模拟芯片作为连接真实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桥梁”,广泛应用于通信基站、

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消费电子、医疗电子等领域,市场需求巨大。随着国内 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支持,我国模拟芯片行业持续发展,但 目前主要市场份额仍被国外厂商所占据。近年来,国内厂商凭借对本土市场的 理解、灵活的定制化服务能力以及不断提升的技术水平,正不断地在细分品类 上实现单点突破,部分厂商在产品性能上已经完成了对国外厂商的追赶和超越, 逐步打破海外巨头的垄断格局。随着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国内模拟芯片厂商将 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拓宽上市公司的产业布局,提高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

研发销售等业务,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基础,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 核心,打造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

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其核心产品光开关及集成模块全面覆盖继电器、MEMS、电机、 磁光、保偏等技术路线。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 销售,目前产品以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为主。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与 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与深度协同,将有效拓宽 上市公司的产业布局、打开新的业务增长空间,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与 可持续发展能力。

2、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

光隆集成、奥简微电子在细分领域内具有较强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受益于 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后,光隆集成 和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将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 能力,为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子元器件分销市场的开拓、技术 持续投入、生产运营、产品的市场应用推广等都需要大量的持续资金投入。为 了满足本次交易各方的诉求,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提高本次交易效率,同时 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若顺利募集并成功实施,将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进 而增强风险应对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行产业布局、巩固行业地位、增强技 术水平,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 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 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 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 形式予以解决。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光隆集团持有的光隆集成 100.00%的股权,以及从简企业、涵简企业、 深圳外滩、高志宇、北京静水、浦简企业 6 名股东持有的奥简微电子 100.00% 的股权。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一评估报告》,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光隆集成进行了评估,最 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其中,光隆集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

值为 75,570.00 万元。考虑到光隆集成于评估基准日后分红 5,000 万元,经交易 各方协商,确定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光隆集成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70,000 万元。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二评估报告》,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对奥简微电子进行了评估, 最终选择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奥简微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为 10,823.41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0,800 万元。

2、募集配套资金: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同时满足上市公 司未来的资金需求,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发行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拟用于支 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债务。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光 隆集团、深圳外滩、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北京静水、高志宇、浦简企业。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普通股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均价交易均价×80%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11.028.82
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10.158.12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9.227.38

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7.38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完成日期前,英唐智控如有其他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本次交易中,英唐智控董事会不设定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 行价格的调整方案。

4、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和比例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光隆集成 100%股权交易对价的 65%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35%以 现金方式支付。根据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深 圳外滩、北京静水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交易对价的 5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50%以现金方式支 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 对方交易标的名称 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 对方支付 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其他
1光隆 集团光隆集成 100% 股权24,500.0045,500.00--70,000.00
2从简奥简微电子2,090.001,438.30--3,528.30
序号交易 对方交易标的名称 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 对方支付 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其他
企业36.10%股权
3涵简 企业奥简微电子 28.50%股权1,650.001,135.50--2,785.50
4深圳 外滩奥简微电子 19.00%股权0.002,052.00--2,052.00
5北京 静水奥简微电子 5.00%股权1,000.00320.00--1,320.00
6高志 宇奥简微电子 6.65%股权385.00264.95--649.95
7浦简 企业奥简微电子 4.75%股权275.00189.25--464.25
合计--29,900.0050,900.00--80,800.00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 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 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 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7.38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68,970,185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 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的 5.73%。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股

序号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对价金额发行股份数量
1光隆集团45,500.0061,653,116
2深圳外滩2,052.002,780,487
3从简企业1,438.301,948,915
4涵简企业1,135.501,538,617
5北京静水320.00433,604
6高志宇264.95359,010
7浦简企业189.25256,436
合计-50,900.0068,970,185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6、股份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 他人管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对价股 份因英唐智控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 将遵守前述锁定安排。若前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 行相应调整。交易对方还需遵守以下分期解锁约定:

(1)光隆集成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双方

另行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的前提下,交易 对方持有的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定分期解锁:

① 第一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6 年度全部业

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 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业绩承诺当期补偿股份 数

② 第二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7 年度全部业

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2027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 份-累计已解锁股份数-累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

③ 第三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8 年度全部业

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 -累计已经解锁股份数-累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

交易对方配合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股份锁定 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 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 另有其他规定及要求的,交易对方亦应遵守;同时,交易对方减持对价股份应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2)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上 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另行签署了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的前提下,业绩承诺方持有 的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定分期解锁:

① 第一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全

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 股份×30%-业绩承诺方需补偿股份数

② 第二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

202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累计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 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60%-业绩承诺方两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

③ 第三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

2027 年度、202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累计解锁股份数=业绩 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100%-业绩承诺方三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 (为三年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与资产减值补偿股份数之和)

为免疑义,若业绩承诺方在有关年度内无需进行补偿的,则补偿股份数按

0 取值;若经计算所得当年度应解锁股份小于等于 0 的,则当年度不能解锁股 份。

业绩承诺方配合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股份锁定手 续。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 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另 有其他规定及要求的,业绩承诺方亦应遵守;同时,业绩承诺方减持对价股份 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7、过渡期损益安排 (1)光隆集成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并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于交割日后 90 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资产 在交易基准日(即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即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 确认。过渡期内,光隆集成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光隆集成的亏损由光隆集 团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

(2)奥简微电子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甲方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并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于交割日后 90 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 资产在交易基准日(即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即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 审计确认。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上市公司承担。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应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 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各方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 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

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 权除息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 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9,90058.74%
2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 税费2,4004.72%
3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18,60036.54%
合计50,90010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上市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资 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 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 孰高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 孰高营业收入
光隆集成 100%的股权70,00070,0007,942.43
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10,80010,8002,799.79
标的资产合计80,80080,80010,742.22
上市公司363,178.87173,911.73558,582.91
指标占比22.25%46.46%1.92%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 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 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相关指标占比均未超过 50%。根据《重组管 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因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 增加的情况下,光隆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按照《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庆周先生。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胡庆周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 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出具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胡庆周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1.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英唐智 控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br>2.本人保证不利用英唐智控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取不正当 利益,充分尊重英唐智控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英唐智控独立 经营、自主决策。<br>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英唐智控及其子公 司进行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英唐智控公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该等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英唐智控及其子公司、英唐智控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br>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其他方式挪用、侵占英唐智控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或调节英唐智控的资金、利 润,保证不损害英唐智控及其子公司或英唐智控其他股东的合 法利益。<br>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英唐智控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 可撤销。本人同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责任。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英唐智控(含控制企业,以下同)存在竞争或潜 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与经营活动。<br>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 合作、联营等)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与英唐智控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与经 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英 唐智控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不在与英唐智 控有相同、类似或相竞争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 顾问。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英唐智控相同、类 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或资产,本人应向英唐智控如实披露有关情 况,并根据英唐智控的决定,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凡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英唐智控存在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 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2)如英唐智控决定收购 该等业务或资产的,本人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将该等业务或资 产转移至英唐智控;(3)如英唐智控决定不予收购的,本人 应在合理期限内剥离该等业务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将其转让 给其他非关联方,或对有关经营实体进行清算注销处理。<br>3.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英唐智控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不可撤销。本人同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br>
关于保持独 立性的承诺 函1.本次交易前,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与英唐智控在业务、资 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英唐智控在前述方 面具备独立性。<br>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英唐智控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br>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充分尊重英唐智控的独立法人地 位,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保 证英唐智控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保持独 立,不利用控制权违规干预英唐智控的自主经营决策及规范运 作程序,不损害英唐智控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br>4.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英唐智控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不可撤销。本人同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br>
关于减持计 划的承诺函1.自英唐智控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 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如后 续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 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确保不因本人减持行为影响英唐智控的控制权稳 定。<br>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英唐 智控实施转增股本、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前述除 权行为获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3.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关于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 措施的承诺 函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奥简 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人胡庆周 作为英唐智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本次交易摊薄即 期回报事项,为英唐智控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 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 生变化,本人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人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 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签署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 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保 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 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 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 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 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6.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 让在英唐智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英唐智控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在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情 况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br>2.本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br>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不放弃 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承诺 函一、本人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行使各项股东权利,以保持对 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 二、本人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将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 或让渡给任何第三方行使,亦不会放弃行使本人所持上市公司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主动放弃本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三、本人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如因本次重组对方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接受他人 表决权委托等导致本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受到影响,本 人将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等措施维 持和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四、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已就 本次重组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本人 将密切监督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彭晖对《关于不 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的实际履行情况,若其出现任 何违反承诺的行为,本人将积极采取救济措施保持本人对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上市公 司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性、 准确性、完 整性的承诺 函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 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 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 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公司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 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 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 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 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6.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情 况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br>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诚信情况 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 信行为。<br>3.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br>4.本公司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 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 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br>
关于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条件 的承诺函1.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 认可;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 项对本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br>(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br>(4)本公司或者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br>(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br>(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上市公 司董 事、高 级管理 人员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性、 准确性、完 整性的承诺 函1.本人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 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签署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 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保 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 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 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 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 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6.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 让在英唐智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英唐智控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在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状 况的承诺函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英唐智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任职经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英唐智控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 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 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禁止性规定的行为。<br>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br>3.本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br>4.本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br>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减持计 划的承诺函1.自英唐智控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英唐智控股份的,本人尚未有任何 减持计划;若后续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 期间内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br>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英唐 智控实施转增股本、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前述除 权行为获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br>3.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br>
关于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 措施的承诺 函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br>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br>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br>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br>5.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 生变化,本人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 1、光隆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光隆集团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公司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 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 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 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公司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 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 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 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 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6.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 转让在英唐智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英唐智控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在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br>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状 况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br><br>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br><br>2.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 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br>3.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 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 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br>4.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 的承诺函1.本公司作为光隆集成的股东,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 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出资瑕疵等违反股东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br>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对所持光隆集成的股权拥有 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未设定质押等担保措 施,亦未被司法机关冻结,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受到限制的其他 情况。<br>3.光隆集成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 授权和许可,不存在任何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其知识产权 等各项主要财产已依法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瑕疵或争 议、纠纷。<br>4.本公司保证前述情况将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本次交易 实施完成前,本公司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 务并承担股东责任,未经英唐智控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 使光隆集成从事或开展与光隆集成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处 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加重义务等行为。<br>5.本公司承诺将及时启动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资产权属 变更程序,若因本公司原因导致出现任何争议、纠纷或标的资 产权属无法变更、迟延变更,本公司将赔偿英唐智控因此受到 的损失。<br>6.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函1.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 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则执行。<br>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价股份因英唐智控派送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安 排。<br>3.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 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br>
光隆集团 控股股东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1.本人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 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实际控 制人/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确、完整的 承诺函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 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br>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 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保 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 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 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 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6.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光隆集团 及其董事 /监事/高<br><br>级管理人 员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 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 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光隆集团 及其实际 控制人关于避免资 金占用的承 诺函1.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隆集成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对光隆集成的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光隆集成的资金 或其他资产、资源或要求光隆集成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 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光隆集成利益的行为。<br>2.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光隆集成因此遭受的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 避免和减少与光隆集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br>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包括光隆集团或其子公司为了向终端客户销售而向光隆 集成采购的情形),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与光隆集成按照公 平、公允、合理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应 当适用的关联交易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何损害光隆集成利益的行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光隆集成因此遭受的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保持独 立性的承诺 函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光隆集成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不违 规利用光隆集成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 用光隆集成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光隆集成的独立性。<br>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竞争性业务[指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全品类光开关、MEMS 光器件 (MEMS 光开关、MEMS VOA)、光保护模块和 OCS 光路交 换机等]。但是,光隆集团或其子公司为了向终端客户销售而向 光隆集成采购的情形不属于上述“从事竞争性业务”。<br>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光隆集成因此遭受的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关于不谋求 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承诺 函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自本次重组首 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以谋 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被动增持除 外),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权; 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自本次重组首 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通过 与本次重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 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等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征集投票权、投票权委托、对外让渡对应表决权等任何方 式谋求或协助他人谋求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或控股地位; 三、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自本次重组首 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实施 其他任何旨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举措。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 2、高志宇、深圳外滩、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北京静水、浦简企业及前述

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从简企业/ 涵简企业/ 高志宇/浦 简企业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承诺人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 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 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 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 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br>4.承诺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 用的由承诺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承诺人 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承诺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 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的要求。<br>6.如本次交易因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 英唐智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英唐智控董事会, 由英唐智控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授权英唐智控董 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英唐智控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承诺人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br>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 的承诺函1.本人/本企业作为奥简科技的股东,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出资瑕疵等违反 股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br>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对所持奥简科技的股 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未设定质押等 担保措施,亦未被司法机关冻结,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受到限制 的其他情况。<br>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奥简科技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的 主要业务所需的一切必要的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其主营业务所必需的知识产权等 各项主要财产已依法取得权属证书,据本人/本企业所知,不存 在权属瑕疵或争议、纠纷。<br>4.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本人/本企业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未经英唐智控事先书面 同意,不自行或促使奥简科技从事或开展与奥简科技正常经营 活动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 加重义务等行为。<br>5.本人/本企业承诺将及时启动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资 产权属变更程序,若因本人/本企业原因导致出现任何争议、纠 纷或标的资产权属无法变更、迟延变更,本人/本企业将赔偿英 唐智控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br>6.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br>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情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况的承诺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案件。<br><br>2.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 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br>3.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 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br>4.本人/本企业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br>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 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br>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函1.本人/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以下简称 “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 托他人管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 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br>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价股份因英唐智控派送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 安排。<br>3.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本人/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 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br>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可 能避免和减少与奥简微电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br>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与奥简微电子按照公平、公允、 合理、等价有偿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应 当适用的关联交易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 联交易价格参考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 易的市场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奥简微电子利益的行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奥简微电子因此遭受的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志宇核心团队成 员承诺函1.本人在奥简微电子任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本人与前 雇主之间不存在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合同相关 的纠纷或潜在纠纷。<br>2.本人同意在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期限自 《关于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不少于三年,且在职期 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在除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英唐 智控及其控制企业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即,集 成电路设计、芯片开发等与目标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同、相似 或相竞争的业务),或在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单位担任职务、提 供咨询服务或领取报酬。<br>3.本人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不外泄奥简微电子的商业秘 密、技术秘密、管理秘密信息。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支付因此给奥简微电子所造成的直接 损失。<br>
北京静水 及其实际 控制人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人/本企业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 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人/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 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人/本企业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人/本企业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 中引用的由本人/本企业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 经本人/本企业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 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 整、有效的要求。<br>6.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转让 在英唐智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英唐智控董事 会,由英唐智控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授权英唐智 控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 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英唐智控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的,本企业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自愿锁定 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 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br>
北京静水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 的承诺函1.本企业作为奥简科技的股东,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 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出资瑕疵等违反股东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br>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对所持奥简科技的股权拥 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未设定质押等担保 措施,亦未被司法机关冻结,本企业持有的标的资产不存在禁 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安排,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受到限制的其他 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 标的资产权属发生变动或妨碍标的资产转让的重大诉讼、仲裁 及纠纷。<br>3.奥简科技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 意、授权和许可,不存在任何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其知识 产权等各项主要财产已依法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瑕疵或 争议、纠纷。<br>4.本企业保证前述情况将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本次交 易实施完成前,本企业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 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未经英唐智控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 促使奥简科技从事或开展与奥简科技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 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加重义务等行 为。<br>5.本企业承诺将及时启动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资产权 属变更程序,若因本企业原因导致出现任何争议、纠纷或标的 资产权属无法变更、迟延变更,本企业将赔偿英唐智控因此受 到的损失。<br>6.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情 况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 件。<br>2.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br><br>3.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 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 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br>4.本企业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br><br><br>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函1.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以下简称“对价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 管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则执行。<br>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价股份因英唐智控派送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 安排。<br>3.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 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br>
深圳外滩 控股股东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公司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 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 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 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 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 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4.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深圳外滩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公司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 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 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 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 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br><br>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 不转让在英唐智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英唐智控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在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 的承诺函1.本公司作为奥简微电子的股东,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 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出资瑕疵等违反股 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br>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对所持奥简微电子的股权 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未设定质押等担 保措施,亦未被司法机关冻结,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受到限制的 其他情况。<br>3.本公司保证前述情况将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本次交 易实施完成前,本公司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 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未经英唐智控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 促使奥简微电子从事或开展与奥简微电子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br>4. 本公司承诺将及时启动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资产权属 变更程序,若因本公司不配合资产权属变更原因导致标的资产 权属无法变更、迟延变更,本公司将赔偿英唐智控因此受到的 实际损失。<br>5.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情 况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br>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br>3.本公司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br>4.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br>
关于不存在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 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br>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 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 密。<br>3.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br>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函1.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英唐智控股份(以下简称“对价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 人管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br>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价股份因英唐智控派送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 定安排。<br>3.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 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br>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 1、光隆集成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光隆集 成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公司向英唐智控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 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 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 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公司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 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 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 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 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br>6.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光隆集 成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情 况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 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br>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br>3.本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br>4.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人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 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 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 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 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br>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 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 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br>6.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奥简微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奥简微 电子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公司向英唐智控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 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 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 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公司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 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 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 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 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6.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奥简微 电子董 事/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 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br>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br>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合法合 规及诚信情 况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 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案件。<br><br>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br>3.本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严重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br>4.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br>
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1.本人向英唐智控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 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 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r>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br>4.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 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 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br>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 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 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br>6.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Yitoa Intelligent Control Co.,Ltd.
成立日期2001 年 7 月 6 日
上市日期2010 年 10 月 19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131.SZ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注册资本113,501.9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庆周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6 层、7 层、8 层
联系电话0755-86140392
传真号码0755-26613854
公司电子邮箱Yitoa_stock@yitoa.com
公司网站www.yitoa.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707489
经营范围芯片及其衍生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微电子产品、 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的渠道分销及技术解决方 案等增值服务;智能控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系由深圳市英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电子”)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南财审报字(2008 第 CA560 号)),截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英唐电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27,023,263.93 元,折为股 份公司股本 2,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由各股东按原各自持股比例持有,余

额 1,023,263.93 元转入资本公积。英唐电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股份公 司承继。

2008 年 6 月 6 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南验 字(2008)第 10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2008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610319743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胡庆周1,430.0055.00%
2郑汉辉468.0018.00%
3古远东429.0016.50%
4王东石130.005.00%
5邵伟91.003.50%
6黄丽52.002.00%
合计2,600.00100.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权结构

2010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93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1,19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36.00 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600 万股。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33 号”《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批准,前述 1,190 万股股票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英唐智控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胡庆周1,430.0031.09%
2郑汉辉468.0010.17%
3古远东429.009.33%
4许守德130.002.83%
5王东石130.002.83%
6深圳市哲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0.002.83%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7高峰100.002.17%
8张忠贵100.002.17%
9李思平100.002.17%
10马景兴100.002.17%
11其他1,483.0032.24%
合计4,600.00100.00%
(三)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1 年 3 月,2010 年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本次股 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 46,000,000 股增至 101,200,000 股。

2、2012 年 5 月,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12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唐智控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2012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的议案》,公司向 47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 9.93 元/股 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 183 万股,新增股本 183 万股、资本公积 1,634.19 万元。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01,200,000 股增至 103,030,000 股。

3、2013 年 5 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13 年 5 月 7 日,根据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英唐智控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 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向 6 名激励对象以 8.18 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新增股本 20 万股,资本公积 143.60 万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 总股本由 103,030,000 股增至 103,230,000 股。

4、2013 年 6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以 9.93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严昭江、王军昌、彭洪 芳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 万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失效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由于 2012 年度公司净利润收益率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对年度业绩的 要求,公司第一期 25%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锁条件,对 2013 年待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 44.75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93 元/股。前述回购注销公司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3,230,000 股减至 102,742,500 股。

5、2013 年 6 月,2012 年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利润分配方 案,即以总股本 102,54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102,542,500 股。

由于在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新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导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则,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调整为:以总股 本 102,74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98053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0,254,246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 增 9.980533 股 , 合 计 转 增 102,542,491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变 为 205,284,991 股。

6、2014 年 6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以 4.92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张明、赵省南、何焕 明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4,956 股,以 4.044 元/股回购注销已授予原激励对象王文 圣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9,942 股,以 4.92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何向 新、舒新祥、宥永涛、赵炳华、陈理荣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9,602 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3 年净 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对年度业绩的要求,公司 回购注销 3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获授第二期待解锁的 30%限制性股票共计 947,070 股,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获授第一期待解锁的 50%限制性 股票共计 99,902 股。前述回购注销公司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05,284,991 股减至 203,723,519 股。

7、2015 年 1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暨终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以 4.92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陈善军、江艳、蓝师平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26,973 股及江雨、徐志英的 89,913 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终止股票激励计划 并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92 元/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044 元/股,合计回购股份 1,403,639 股。

前 述 回 购 注 销 公 司 股 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03,723,519 股 减 至 202,202,994 股。

8、2015 年 3 月,2014 年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 3 月 4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利润分配方 案,即以总股本 202,202,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5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202,202,994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 202,202,994 股增至 404,405,988 股。

9、2015 年 8 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5 年 8 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

式收购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龙”)100%

股权,交易对价为 114,500 万元。其中,为收购资产而向深圳华商龙原股东非 公开发行股份 114,383,971 股;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向控股股东胡庆周非公开发行 股份 15,973,254 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公司总股本为 404,405,988 股,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34,763,213 股。

10、2016 年 2 月,2015 年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4,763,213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 534,763,213 股增至 1,069,526,426 股。

11、2022 年 7 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0 年 10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向 49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 3.96 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 360.30 万股,新增 股本 360.30 万股、资本公积 1,066.49 万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069,526,426 股增至 1,073,129,426 股。

12、2022 年 8 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相 关议案,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就该次发行证券 种类及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募集资金用途、决议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6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7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 意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59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1,073,129,426 股。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37,147,085 股。

13、2022 年 11 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20 年 10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向 3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 3.96 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 81.00 万股,新增股 本 81.00 万股。在实际办理归属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暂缓归属,因此本次实际 归属人数为 2 人,股票数量为 45 万股,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1,137,147,085 股增加至 1,137,597,085 股。

14、2024 年 11 月,公司回购股份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 7.10 元/ 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 议案。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7.76 万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金额

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 257.76 万股全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37,597,085 股减少至 1,135,019,485 股。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庆周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售等。 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领域,随着传统领域需求回温与新兴领域兴起,智

能传感器、功率半导体成为市场热点,对分销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在芯片设计制造业务领域,公司已拥有 MEMS 器件级别以及 LBS(基于激 光束扫描的投影方案)全套系统开发能力,并已建成了完整的 MEMS 器件自动 化生产线。MEMS 微振镜产品直径规格涵盖 4mm、1mm、1.6mm、8mm,其中 4mm 规格的 MEMS 微振镜产品进入市场。MEMS 微振镜作为光束控制与图像 生成的底层核心器件,正成为智能显示与空间感知系统的关键基础,公司重点 关注车载激光雷达领域和激光投影领域的客户,现阶段在智慧交通 LiDAR、手 机、车载应用等方面获得头部客户的 NRE 合同,正为其开展定制研发工作,公 司 2025 年 11 月与全球知名汽车 Tier 1 厂商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 为其完成 LBS 项目的 MEMS 芯片的定制开发以及模组生产等工作。公司自研 车载显示芯片项目有 DDIC、TDDI 两类车载显示芯片,支持多种车载屏幕,触 控性能好,已批量交付且订单稳定,获得境内外客户屏幕项目定点和测试订单。

在软件研发及销售业务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优软科技有限公司是

研制管理软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服务于电子制造业和分销代理行业, 拥有多种研发平台,连续多年获得“深圳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深圳软件协会 会员单位,同时拥有 30 多项著作权,涵盖企业线上管理各方面,致力于实现企 业无纸化办公、高效率企业自动化管理及系统层面的企业间信息沟通。

公司基于现有半导体芯片研发、制造能力为基础,继续加大半导体芯片制 造、封装领域的产业布局,最终成为以电子元器件渠道分销为基础,半导体设 计与制造为核心,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最 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上市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206,907.02220,288.35223,405.85256,605.99
非流动资产142,555.53142,890.52136,025.06112,066.45
资产总计349,462.56363,178.87359,430.92368,672.44
流动负债173,392.08181,358.10171,158.26174,740.07
非流动负债6,813.647,909.0414,182.2122,894.98
负债总计180,205.72189,267.14185,340.47197,635.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169,997.32174,309.27174,318.81170,712.7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277,367.13558,582.91534,637.40495,821.38
营业成本256,013.28516,426.67490,619.29458,402.54
营业利润1,323.794,371.203,313.134,325.55
利润总额1,503.064,232.875,503.844,222.99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净利润-638.922,467.635,477.574,62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89.632,641.436,027.505,48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19-1,401.654,254.442,538.4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982.06882.6341,288.0412,73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9,116.71-15,572.47-31,207.47-28,830.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12,451.0813,318.70-12,155.899,739.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1,427.95-3,237.06-4,708.79-6,525.7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21,981.8420,553.8923,790.9528,499.7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51.57%52.11%51.56%53.61%
毛利率7.70%7.55%8.23%7.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60.020.050.05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庆周先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胡 庆周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8.45%的股份,担任英唐智控董事长。

胡庆周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8 年 10 月出生,硕 士学历。1991 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 年获天津大学管理学 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安徽省淮北市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 2001 年 7 月创办深圳市英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英唐智控董事长。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 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包括:持有光隆集成 100%股 权的光隆集团,及持有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的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深圳 外滩、高志宇、北京静水、浦简企业 6 名股东。

二、光隆集成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光隆集成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光隆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73220181X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桂林市高新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 D-08 号光隆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彭晖
注册资本6,979.0066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 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 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 理;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结构关系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1彭晖18,345,000.0026.29
2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9,750,000.0013.97
3彭鹏7,862,250.0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009.31
5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951,111.008.53
6陈春明5,945,000.008.52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4,816,174.006.90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56,365.002.95
9彭丹1,265,833.331.81
10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75,287.001.54
11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39,250.001.20
12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39,000.000.77
1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04,348.000.72
14邹世旺420,000.000.60
15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7,826.000.50
16徐峰330,000.000.47
17姚帆105,200.000.15
18广西云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400.000.07
19韦春惠47,400.000.07
20库存股(注)3,042,621.674.36
合计69,790,066.00100.00

注 1:光隆集团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作出决议,同意光隆集团以定向减资方式回 购股东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覃英所持 348,400.00、108,333.00 股股份,注册资本由 6,979.0066 万元减至 6,933.3333 万元。光隆 集团已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企业公示系统发布减资公告,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 未完成。该部分回购股份计入库存股。 注 2: 光隆集团股东大会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作出决议,同意光隆集团回购广西柳州广投国 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股份(722,222.00 股)。2026 年 6 月 1 日, 光隆集团与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该部分回购股份计入库存股。 注 3:光隆集团回购部分员工(1,863,666.67 股)持股计入库存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彭晖,产权及控制关系结 构图如下:
一致行动人

彭晖 彭鹏 彭丹

0.01%,执行事务合伙人

26.29% 11.27%

1.81%

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0.77%

光隆集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光隆集团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 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彭晖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18,345,000 股股份,占光隆集团总股本的 26.29%, 其胞弟彭鹏持有光隆集团 7,862,250.00 股股份,占光隆集团总股本的 11.27%, 其胞妹彭丹持有光隆集团 1,265,833.33 股股份,占光隆集团总股本的 1.81%,彭 晖已与彭鹏、彭丹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为光隆集团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光隆集团 539,000.00 股股份,占光隆集团总股 本的 0.77%,彭丹持有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01%的出资份额,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综上,彭晖实际可支配光隆集团合计 28,012,083.33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0.14%。彭晖担任光隆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光隆集团。 2、光隆集团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情况 (1)主要自然人股东
序号姓 名公民身份号码持有光隆集团股权 比例境外永久居留权
1彭 晖45232419710916****26.29%无
序号姓 名公民身份号码持有光隆集团股权 比例境外永久居留权
2彭 鹏45232419741213****11.27%无
3陈春明45242419760302****8.52%无
4彭 丹45032519871020****1.81%无

注:彭晖、彭鹏、彭丹为一致行动人。

(2)主要机构股东
  • 1)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668490310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光信路 69 号、菁华路 58 号 39 幢 518
法定代表人柯德君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及咨询管理;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 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 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 备及配件、工艺品、日用品、燃料油、饲料、黄金的批发、零售; 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以上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持有光隆集团股权 比例13.97%
  • 2)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15310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2501
法定代表人李非列
注册资本2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6 月 9 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能源产业、有色金属产业、 黑色金属产业、物流产业、教育产业、房地产业、农林牧副渔产 业、文化旅游产业、生物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高科
技产业、化工产业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 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持有光隆集团股权 比例9.31%
  • 3)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U8C1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 三十八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94,4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 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持有光隆集团股权 比例8.53%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LV980。

4)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PRP5H5T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 20 号南宁综合保税 区商务中心 1 号楼 7 层 7-3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龙晓荣)
注册资本6,0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光隆集团股权 比例6.90%

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NA119。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光隆集团专注于光通信产业,是一家专业从事光通信器件产品研发、生产 和销售的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光芯片系列、无源光器件以及子系统产品等多 种类光通信器件。

光隆集团深耕光通信领域二十余年,是国内少数实现光芯片、无源光器件、

光电子子系统全业务布局的综合性企业。光隆集团以半导体光芯片全制程能力 为核心,围绕磷化铟材料体系搭建完整技术平台,2016 年起系统性布局光芯片 产线,建成覆盖 MOCVD 外延生长、光栅制造、微纳加工、等离子交换、薄膜 制备等一体化精密加工体系,具备光芯片设计、制程开发、规模化量产的综合 实力。为实现业务精细化分工、专业化运营,光隆集团构建多层级主体架构, 下设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大芯片类专业子 公司,以及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隆集成两大器件与系统核心经营主 体。

光隆集团子公司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聚焦高速、高性能半导体激光芯片 研发及量产,深度布局数通、电信级光芯片赛道,依托光隆集团磷化铟全流程 半导体工艺平台,持续优化外延生长、精密光刻、芯片切割等核心制程,专注 于光芯片产品的定制化开发与批量交付,为高速光模块、高端光传输设备提供 芯片支撑;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光通信有源器件、光 电探测器、激光器芯片及光集成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深耕光电芯片封装、 器件集成与应用落地环节,与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互补和协同。子公司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光隔离器等无源光电子器件的研发与规 模化生产,产品性能指标稳定,在国内同类产品领域具备稳定的市场份额与行 业认可度,广泛应用于高速光模块、光传输设备及各类光通信系统;光隆集成 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多 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耕耘,光隆集成构建了丰富的产品线,主要产品包括光开 关、光保护模块和 OCS 光路交换机等,能够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客户需 求。光隆集团各子公司在独立运营的基础上,在业务、技术等方面协同发展, 通过消化吸收光隆集团半导体全制程加工核心技术,实现工艺自研化、技术自 主迭代。

光隆集团各下属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主体,拥有专属研发团队、独立运营 体系、专属产线布局与市场化业务渠道,治理架构清晰、业务边界明确、运营 体系完整,各子公司保持独立研发、生产和经营的运作模式。 (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104,614.5479,217.24
负债总额63,193.7944,939.66
所有者权益41,420.7434,277.59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60,154.8532,856.12
营业利润11,069.98936.80
净利润8,493.53292.9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73,850.06
非流动资产30,764.48
总资产104,614.54
流动负债54,464.85
非流动负债8,728.94
总负债63,193.79
所有者权益41,420.7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60,154.85
营业利润11,069.9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9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1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43.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74.1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五)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01 年 10 月,光隆有限设立 光隆集团前身为桂林市光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于 2001 年 10 月 25 日经

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 10 月 10 日,经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光隆有限取得《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桂林市光隆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2001 年 10 月 25 日,光隆有限取得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503051102997)。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沈海歌,住所为骖鸾路雁山区教育局宿舍 B 栋 3-2 号,营业期限:200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5 日,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光纤器件;光纤 耗材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网络工程。 光隆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沈海歌20.0040.00
2彭鹏15.0030.00
3申亮15.0030.00

(2)2005 年 7 月,光隆有限第一次增资暨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7 月 11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光隆有限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300 万元,新增 250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彭晖、陈春明分别认缴 70 万元,由原股东彭鹏、申亮分别认缴 5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以现金出 资;同意光隆有限原股东沈海歌将其所持全部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彭晖。 同日,沈海歌与彭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他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在协议 上签字。

2005 年 7 月 19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及股 权转让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光隆有限的股 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彭晖90.0030.00
2彭鹏70.0023.33
3陈春明70.0023.33
4申亮70.0023.33
合计300.00100.00

(3)2005 年 11 月,光隆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5 年 11 月 9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

增加至 400 万元,新增 1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李涛以货币资金认缴。

  • 2005 年 11 月 25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事

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增资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涛100.0025.00
2彭晖90.0022.50
3彭鹏70.0017.50
4陈春明70.0017.50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5申亮70.0017.50
合计400.00100.00
(4)2007 年 2 月,光隆有限第三次增资
  • 2006 年 11 月 30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光隆有限注册资本由

4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新增 1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李涛认缴。

  • 2007 年 2 月 7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增资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涛200.0040.00
2彭晖90.0018.00
3彭鹏70.0014.00
4陈春明70.0014.00
5申亮70.0014.00
合计500.00100.00

(5)2007 年 12 月,光隆有限第四次增资 2007 年 11 月 12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光隆有限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600 万元,新增 1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李涛认缴。

2007 年 12 月 3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增资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涛300.0050.00
2彭晖90.0015.00
3彭鹏70.0011.67
4陈春明70.0011.67
5申亮70.0011.67
合计600.00100.00
(6)2009 年 6 月,光隆有限第五次增资

2009 年 6 月 4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光隆有限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增加至 1,200 万元,新增 6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彭鹏认缴。

  • 2009 年 6 月 8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彭鹏670.0055.83
2李涛300.0025.00
3彭晖90.007.50
4陈春明70.005.83
5申亮70.005.83
合计1,200.00100.00

(7)2009 年 8 月,光隆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2009 年 7 月 27 日,李涛分别与彭晖、彭鹏和陈春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

涛将其所持光隆有限 300.0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予彭晖、彭鹏和陈春明各 100.00 万元。

2009 年 7 月 28 日,申亮分别与彭晖、彭鹏和陈春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申 亮将其所持光隆有限 70.0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予彭晖 14.00 万元、彭鹏 22.00 万元、陈春明 34.00 万元。

  • 2009 年 7 月 28 日,经光隆有限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 2009 年 8 月 3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股权转让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彭鹏792.0066.00
2彭晖204.0017.00
3陈春明204.0017.00
合计1,200.00100.00
(8)2009 年 8 月,光隆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8 月 18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彭鹏将其持有的光隆有限 66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易秀兰。同日,易秀兰与彭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 2009 年 8 月 20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

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股权转让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易秀兰660.0055.00
2彭晖204.0017.00
3陈春明204.0017.00
4彭鹏132.0011.00
合计1,200.00100.00

(9)2010 年 5 月,光隆有限第六次增资

  • 2010 年 4 月 23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光隆有限注册资本由
  • 1,2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新增 800 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彭鹏认缴。
  • 2010 年 5 月 11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增资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彭鹏932.0046.60
2易秀兰660.0033.00
3陈春明204.0010.20
4彭晖204.0010.20
合计2,000.00100.00

(10)2011 年 12 月,光隆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 2011 年 12 月 29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易秀兰将其所持有的光

隆有限 66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彭晖,同意彭鹏将其所持有的光隆有限 411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彭晖,同意彭鹏将其持有的光隆有限 9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 春明。同日,易秀兰与彭晖、彭鹏与彭晖、彭鹏与陈春明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

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股权转 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股权转让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彭晖1,275.0063.75
2彭鹏425.0021.25
3陈春明300.0015.00
合计2,000.00100.00
(11)2015 年 8 月,光隆有限第七次增资
  • 2015 年 8 月 24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光隆有限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2,600 万元,本次新增 600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原股东彭鹏、 陈春明和新股东彭丹、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桂林吉商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认缴。其中:彭鹏认缴 151.15 万元,陈春明认 缴 155 万元,彭丹认缴 85.5 万元,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100 万元,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108.35 万元。

  • 2015 年 8 月 25 日,光隆有限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次增资后,光隆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彭晖1,275.0049.03
2彭鹏576.1522.16
3陈春明455.0017.50
4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108.354.17
5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100.003.85
6彭丹85.503.29
合计2,600.00100.00
(12)2015 年 12 月,光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2015 年 10 月 15 日,经光隆有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光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依据 2015 年 10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1523 号” 《审计报告》为基础,将基准日经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值 91,279,150.73 元中 的 3,900 万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超出部分 52,279,150.73 元 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桂林光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 年 11 月 19 日,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桂林)登记企名准

变字[2015]第 10-1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由“桂林 市光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桂林光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 年 12 月 1 日,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光隆集团成立并颁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30073220181X9。 光隆集团设立时,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9,125,00049.03
2彭鹏8,642,25022.16
3陈春明6,825,00017.50
4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1,625,2504.17
5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1,500,0003.85
6彭丹1,282,5003.29
合计39,000,000100.00

(13)2016 年 5 月,光隆集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6 年 3 月 3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转系

统函[2016]2611 号”《关于同意桂林光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 让,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证券代码:837041,证券简称:光隆光电。

(14)2017 年 4 月,光隆集团第一次增资

经 2016 年 8 月 25 日光隆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9 月 12

日光隆集团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光隆集团拟发行 2,600 万股 普通股,其中 1,625 万股由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975 万股由深圳市超鹏 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占本次发行股份的比例
1飞尚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16,250,00095,062,50062.50%
2深圳市超鹏投资 有限公司9,750,00057,037,50037.50%
合计26,000,000152,100,000100.00%

2017 年 4 月 12 日,光隆集团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9,125,00029.42
2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6,250,00025.00
3深圳市超鹏投资有限公司9,750,00015.00
4彭鹏8,642,25013.30
5陈春明6,825,00010.50
6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1,625,2502.50
7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1,500,0002.31
8彭丹1,282,5001.97
合计65,000,000100.00
(15)2020 年 3 月,光隆集团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光隆集团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议案,并授 权光隆集团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

  • 2020 年 3 月 1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同意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函》(股转系统函[2020]537 号)同意光隆集团股票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终止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16)2020 年 9 月至 12 月,光隆集团第一次股份转让
  • 2020 年 8 月 18 日,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青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股份转让战略协议》,广西青蓝投资有限公司拟指定多支基金或合格投资者 受让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光隆集团的 975 万股股份。依据《股份转让战 略协议》,2020 年 9 月至 12 月,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广西青蓝投资有 限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西自贸区锦 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李兴葵、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共 7 家机构或自然人转让 347,826 股、4,816,174 股、504,348 股、750,000 股、 200,000 股、1,075,287 股、2,056,365 股共计 975 万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1彭晖19,125,00029.42
2深圳市超鹏投资有限公司9,750,00015.00
3彭鹏8,642,25013.30
4陈春明6,825,00010.50
5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10.00
6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16,1747.41
7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56,3653.16
8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25,2502.50
9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2.31
10彭丹1,282,5001.97
11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871.65
12李兴葵750,0001.15
1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04,3480.78
14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7,8260.54
15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31
合计65,000,000100.00
(17)2021 年 3 月,光隆集团第二次股份转让
  • 2021 年 1 月 18 日,光隆集团股东彭晖、彭鹏、陈春明分别与深圳市达晨创

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向深圳市达 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 78 万股股份,合 计 234 万股。2021 年 3 月 30 日,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股份与其增资股份(参见以下“(18)2021 年 3 月,光隆集团第二次增 资”)一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8)2021 年 3 月,光隆集团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1 月 12 日,光隆集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

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光隆集团拟向不超过 35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750 万股普通股。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 月 17 日,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覃英分别与光隆集团 签署了《股份发行及认购协议》及《股份发行及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分 别认购光隆集团本次发行的 3,611,111 股、722,222 股、348,400 股和 108,333 股 股份。

2021 年 3 月 24 日,光隆集团就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覃英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17.8955 万元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 变更为 6,617.8955 万元。

2021 年 3 月 30 日,光隆集团就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的新增注册资本 361.1111 万元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6,979.0066 万元。

本次增资及前述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彭晖、 彭鹏、陈春明股份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8,345,00026.29
2深圳市超鹏投资有限公司9,750,00013.97
3彭鹏7,862,25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9.31
5陈春明6,045,0008.66
6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5,951,1118.53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16,1746.90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2,056,3652.95
9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625,2502.33
10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500,0002.15
11彭丹1,282,5001.84
12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871.54
13李兴葵750,0001.07
14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2,2221.03
15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504,3480.72
16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48,4000.50
17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347,8260.50
18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0,0000.29
19覃英108,3330.16
合计69,790,066100.00
(19)2021 年 11 月,光隆集团第三次股份转让
  • 2021 年 10 月,光隆集团股东李兴葵分别与邹世旺、徐峰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光隆集团 75 万股股份分别向邹世旺转让 42 万股、向徐 峰转让 33 万股。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8,345,00026.29
2深圳市超鹏投资有限公司9,750,00013.97
3彭鹏7,862,25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9.31
5陈春明6,045,0008.66
6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5,951,1118.53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16,1746.90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2,056,3652.95
9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625,2502.33
10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500,0002.15
11彭丹1,282,5001.84
12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871.54
13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2,2221.03
1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504,3480.72
15邹世旺420,0000.60
16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48,4000.50
17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347,8260.50
18徐峰330,0000.47
19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0,0000.29
20覃英108,3330.16
合计69,790,066100.00
(20)2022 年 11 月,光隆集团第四次股份转让
  • 2022 年 11 月,光隆集团股东深圳市超鹏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鸿瑞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超鹏投资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天鸿瑞科 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光隆集团 975.00 万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8,345,00026.29
2深圳市天鸿瑞科技有限公司9,750,00013.97
3彭鹏7,862,25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9.31
5陈春明6,045,0008.66
6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5,951,1118.53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16,1746.90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2,056,3652.95
9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625,2502.33
10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500,0002.15
11彭丹1,282,5001.84
12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871.54
13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2,2221.03
1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504,3480.72
15邹世旺420,0000.60
16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48,4000.50
17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347,8260.50
18徐峰330,0000.47
19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0,0000.29
20覃英108,3330.16
合计69,790,066100.00
(21)2023 年 12 月,光隆集团第五次股份转让
  • 2023 年 12 月,光隆集团股东深圳市天鸿瑞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君安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天鸿瑞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君安控股 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光隆集团 975.00 万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8,345,00026.29
2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9,750,00013.97
3彭鹏7,862,25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9.31
5陈春明6,045,0008.66
6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5,951,1118.53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16,1746.90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2,056,3652.95
9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625,2502.33
10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500,0002.15
11彭丹1,282,5001.84
12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871.54
13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2,2221.03
1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504,3480.72
15邹世旺420,0000.60
16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48,4000.50
17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347,8260.50
18徐峰330,0000.47
19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0,0000.29
20覃英108,3330.16
合计69,790,066100.00

(22)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期间,回购员工持股 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期间,光隆集团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桂林吉商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部分合伙人及 光隆集团员工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向光隆集团提出退股申请。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光隆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回购特定股东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2 日,光隆集团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特定股东所持股份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28.625 万股,若假设两个平台员工 今后再陆续退股,则总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320 万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 2022 年 12 月,光隆集团向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

544,750.00 股;光隆集团向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 764,000.00 股。本次回购合计 1,308,750.00 股,计入光隆集团库存股。

  • 2023 年 12 月,光隆集团向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

201,250.00 股;光隆集团向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 167,000.00 股。本次回购合计 368,250 股,计入光隆集团库存股。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光隆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回购特定股东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25 年 6 月 20 日,光隆 集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特定股东所持股份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光隆集团向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 40,000.00 股;光隆集团向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 30,000.00 股;光隆集团向陈春明回购 100,000.00 股;光隆集团向彭丹回购 16,666.67股 。 本次回购合计 186,666.67 股,计入光隆集团库存股。

上述回购股份合计 1,863,666.67 股,回购股份计入光隆集团库存股。 完成上述员工持股回购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8,345,000.0026.29
2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9,750,000.0013.97
3彭鹏7,862,250.0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009.31
5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5,951,111.008.53
6陈春明5,945,000.008.52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816,174.006.90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2,056,365.002.95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9彭丹1,265,833.331.81
10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87.001.54
11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839,250.001.20
12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资 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722,222.001.03
13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539,000.000.77
1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504,348.000.72
15邹世旺420,000.000.60
16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8,400.000.50
17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347,826.000.50
18徐峰330,000.000.47
19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00,000.000.29
20覃英108,333.000.16
21库存股1,863,666.672.67
合计69,790,066.00100.00
(23)2025 年 5 月,回购股份及减资

2025 年 5 月,根据光隆集团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覃英签署的《股份发行及认购协议》(202l 年 2 月 8 日)《股份发行及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 2 月 17 日)的约定,福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覃英向光隆 集团提出回购其各自持有的光隆集团 34.84 万股股份及 10.8333 万股股份,合计 45.6733 万股股份。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光隆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特定股东福州兴睿及覃英所持股份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 年 6 月 20 日,光隆集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特定股东福州兴睿及覃英所持股份的议案》《关于 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光隆集团回购福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光隆集团 34.84 万股股份;

光隆集团回购覃英持有的光隆集团 10.8333 万股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合计 45.6733 万股,光隆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后将予以注销, 光隆集团注册资本将由 6,979.0066 万元减至 6,933.3333 万元。光隆集团已履行 减资公告程序,减资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24)2025 年 11 月,光隆集团第六次股份转让

2025 年 11 月 8 日,上海谷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西云禾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姚帆及韦春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谷收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光隆集团 20 万股股份分别向广西云禾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47,400 股,向姚帆转让 105,200 股,向韦春惠转让 47,400 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彭晖18,345,000.0026.29
2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9,750,000.0013.97
3彭鹏7,862,250.0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009.31
5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5,951,111.008.53
6陈春明5,945,000.008.52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816,174.006.90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2,056,365.002.95
9彭丹1,265,833.331.81
10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87.001.54
11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839,250.001.20
12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2,222.001.03
13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539,000.000.77
1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504,348.000.72
15邹世旺420,000.000.60
16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348,400.000.50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
17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347,826.000.50
18徐峰330,000.000.47
19覃英(注)108,333.000.16
20姚帆105,200.000.15
21广西云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400.000.07
22韦春惠47,400.000.07
23库存股1,863,666.672.67
合计69,790,066.00100.00

注:由光隆集团进行回购,光隆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后予以注销,光隆集团注册资本将由 6,979.0066 万元减至 6,933.3333 万元。光隆集团已履行减资公告程序,减资工商变更登记 尚未完成

(25)2026 年 6 月,光隆集团回购股份 2026 年 2 月 26 日,光隆集团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特定股东广投国富所持股份的议案》,光隆集团回购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 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722,222.00 股)。

2026 年 6 月 1 日,光隆集团、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彭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光隆集团 72.2222 万股股份转让给光隆 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光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1彭晖18,345,000.0026.29
2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9,750,000.0013.97
3彭鹏7,862,250.0011.27
4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000.009.31
5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951,111.008.53
6陈春明5,945,000.008.52
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4,816,174.006.90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56,365.002.95
9彭丹1,265,833.331.81
10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75,287.001.54
11桂林吉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39,250.001.20
12桂林光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39,000.000.77
1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04,348.000.72
14邹世旺420,000.000.60
15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7,826.000.50
16徐峰330,000.000.47
17姚帆105,200.000.15
18广西云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400.000.07
19韦春惠47,400.000.07
20库存股(注)3,042,621.674.36
合计69,790,066.00100.00

注:包括光隆集团回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 348,400.00 股、回购覃英所持 108,333.00 股、回购广西柳州广投国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 722,222.00 股及回购部分员工所持 1,863,666.67 股公司股份所 形成。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光隆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特定股东福州兴睿及覃英所持股份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 年 6 月 20 日,光隆集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特定股东福州兴睿及覃英所持股份的议案》《关于 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光隆集团分别回购福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34.84 万股股份,回 购覃英持有的 10.8333 万股股份,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光隆集团注册资本将 由 6,979.0066 万元减至 6,933.3333 万元。光隆集团已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企 业公示系统发布减资公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减资的工商变更程序尚 未完成。

除上述外,光隆集团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六)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光隆集成外,光隆集团直接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1桂林光隆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开发研制生产光纤器件、光纤传输设 备、数据通信网络设备(涉及许可审批 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光纤耗材及 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网络工程。(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5,498.13100%
2南宁芯光通达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 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br><br>(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5,000.0099%
3桂林芯飞光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光通信及信息技术领域的芯片及其产品 设计、封装、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光集成技术开发;信息网络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189.4556100%
4桂林雷光科技有 限公司光通信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000.0095%
5桂林芯隆科技有 限公司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br><br>(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3,000.0065%
6湖南芯锐科技有 限公司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集成 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 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 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 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 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通1,500.00100%
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 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 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物联 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 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 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安防 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 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7武汉光瑞科技有 限公司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 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 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 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 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 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 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 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 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50.00100%
8汇基新材香港有 限公司光芯片、光无源和有源器件、光学材料 的研发、生产、销售100.00 (港元)100%
9深圳市亿图视觉 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通用视觉自动化软件及设备的研发和销 售;自动光学检测软件及设备的研发和 销售;自动光学组装软件及设备的研发 和销售;自动化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化的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及技术转让1,457.6729.3836%
10无锡依芯光互联 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照明器 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销售;合成 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 真空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375.0010%
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11宸瀚微电(长 沙)半导体有限 责任公司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 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 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雷达及配 套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 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 通信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 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 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br><br>(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新 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先 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不含特种设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学仪器销 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合成材料销 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 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学 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 营活动)500.0015%
12青岛隆驭新材料 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 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1,565.5049.505%
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交易对方为从简 企业、涵简企业、深圳外滩、高志宇、北京静水、浦简企业。 (一)从简企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从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51152436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 1628 号 9 幢 2 层 2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志宇
出资额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2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文 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广告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从事网络、计算机、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从简企业共有 4 名合伙人,其中高志宇为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余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从简企业的产权结构关系具体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培元25.2625.26
2齐瑞娟25.2625.26
3陶志平25.2625.26
4高志宇24.2224.22
合计100.00100.00

高志宇

执行事务 合伙人

24.22%

从简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从简企业不存在影响交易对方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从简企业成立于 2015 年,专为持有奥简微电子股权而设立,无其他业务。
  •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380.25380.33
负债总额2.002.00
所有者权益378.25378.33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8-0.10
净利润-0.08-0.1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5、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从简企业设立至今的历史沿革如下: (1)2015 年 8 月设立 2015 年 8 月 10 日,高志宇、郭德英签署了《合伙协议》,约定设立从简企

业。从简企业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 100 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高志宇认缴出 资额 50 万元,有限合伙人郭德英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

2015 年 8 月 12 日,从简企业完成本次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设立时,从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50.0050%
2郭德英有限合伙人50.0050%
合计100.00100%

注:高志宇与郭德英为夫妻关系。

(2)2018 年 2 月,合伙人变更
  • 2017 年 12 月 25 日,从简企业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同意郭德英将所持

17.8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陶英文;同意郭德英将所持 17.8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 齐瑞娟;同意郭德英将所持 14.38%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王继国;同意高志宇将所 持 3.4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王继国;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5.48%的财产份额转让 给刘冬。同日,各方签署了转让协议。

  • 2018 年 2 月 1 日,从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从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41.0941.09%
2陶英文有限合伙人17.8117.81%
3齐瑞娟有限合伙人17.8117.81%
4王继国有限合伙人17.8117.81%
5刘冬有限合伙人5.485.48%
合计100.00100.00%
(3)2018 年 8 月,合伙人变更

2018 年 6 月 14 日,从简企业全体合伙人召开会议,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25.68%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肖捷;同意陶英文将所持 4.46%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肖 捷;同意刘冬将所持 1.35%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肖捷;同意齐瑞娟将所持 4.46% 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肖捷;同意王继国将所持 4.46%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肖捷。同 日各方签署了转让协议。同时,高志宇不再担任普通合伙人,由肖捷担任普通 合伙人。

2018 年 8 月 1 日,从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从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肖捷普通合伙人40.4140.41%
2高志宇有限合伙人15.4115.41%
3陶英文有限合伙人13.3513.35%
4齐瑞娟有限合伙人13.3513.35%
5王继国有限合伙人13.3513.35%
6刘冬有限合伙人4.134.13%
合计100.00100.00%
(4)2019 年 1 月,合伙人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
  • 2018 年 11 月 9 日,从简企业全体合伙人召开会议,同意肖捷将所持

40.4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高志宇;同意王继国将所持 13.35%的财产份额转让给 高志宇。同日各方签署了转让协议。同时,高志宇由有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 伙人。企业名称由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上海从简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 年 1 月 23 日,从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从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69.1769.17%
2陶英文有限合伙人13.3513.35%
3齐瑞娟有限合伙人13.3513.35%
4刘冬有限合伙人4.134.13%
合计100.00100.00%

(5)2020 年 8 月,合伙人变更

  • 2020 年 7 月 7 日,从简企业全体合伙人召开会议,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21.1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陈培元;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11.9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 陶英文;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11.9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齐瑞娟;同意刘冬将所持

4.1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陈培元。同日,各方签署了转让协议。 2020 年 8 月 10 日,从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从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24.2224.22%
2陈培元有限合伙人25.2625.26%
3陶英文有限合伙人25.2625.26%
4齐瑞娟有限合伙人25.2625.26%
合计100.00100.00%

(6)从简企业历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陶英文持有的从简企业财产份额系代其儿子陶志平持有。2026 年 1 月 7 日,

陶英文将持有从简企业 25.26 万元出资对应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陶志平,并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

6、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奥简微电子外,从简企业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二)涵简企业

  •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UGG72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 1628 号 9 幢 2 层 2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志宇
出资额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12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信息、智能、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 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 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涵简企业共有 9 名合伙人,其中高志宇为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余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涵简企业的产权结构关系具体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3.86538.65
2史中静2.66726.67
3任晨芳1.06710.67
4韩炜1.06610.66
5王辉0.2672.67
6叶桐林0.2672.67
7李兵0.2672.67
8王惠斌0.2672.67
9刘冬0.2672.67
合计10.00100.00

高志宇

38.65% 执行事务合伙人

涵简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涵简企业不存在影响交易对方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涵简企业成立于 2019 年,专为持有奥简微电子股权而设立,无其他业务。
  •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300.08300.04
负债总额0.510.41
所有者权益299.57299.63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6-0.06
净利润-0.06-0.0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5、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涵简企业设立至今的历史沿革如下: (1)2019 年 10 月设立
  • 2019 年 9 月 6 日,高志宇、张桂芳、任晨芳、王辉、李兵、王惠斌、叶桐

林、张宇杰签署了《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涵简企业。涵简企业设立时的认缴 出资额为 10 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为高志宇。

  • 2019 年 10 月 12 日,涵简企业完成本次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设立时,涵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5.87058.70%
2张桂芳有限合伙人1.74017.40%
3任晨芳有限合伙人1.08710.87%
4王辉有限合伙人0.4354.35%
5张宇杰有限合伙人0.2172.17%
6叶桐林有限合伙人0.2172.17%
7王惠斌有限合伙人0.2172.17%
8李兵有限合伙人0.2172.17%
合计10.00100%

(2)2020 年 9 月,合伙人变更 2020 年 7 月 7 日,涵简企业全体合伙人召开会议,同意张宇杰将所持

2.17%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刘冬;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0.5%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刘冬; 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8.89%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张桂芳;同意高志宇将所持 10.66%

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韩炜;同意王辉将所持 0.38%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张桂芳;同 意王辉将所持 0.5%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叶桐林;同意王辉将所持 0.5%的财产份 额转让给王惠斌;同意王辉将所持 0.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李兵;同意任晨芳将 所持 0.2%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李兵。同日,各方签署了转让协议。

2020 年 9 月 9 日,涵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涵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3.86538.65%
2张桂芳有限合伙人2.66726.67%
3任晨芳有限合伙人1.06710.67%
4韩炜有限合伙人1.06610.66%
5王辉有限合伙人0.2672.67%
6叶桐林有限合伙人0.2672.67%
7王惠斌有限合伙人0.2672.67%
8李兵有限合伙人0.2672.67%
9刘冬有限合伙人0.2672.67%
合计10.00100%

(3)涵简企业历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张桂芳持有的涵简企业财产份额系代其女儿史中静持有。2026 年 1 月 7 日,

张桂芳将持有涵简企业 2.667 万元出资对应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史中静,并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

6、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奥简微电子外,涵简企业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深圳外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436414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67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1319 号-030B
法定代表人何卫
出资额2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的技 术开发及销售;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 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 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2、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外滩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100.00
合计22,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外滩不存在影响交易对方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深圳外滩成立于 2013 年,重点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67,390.9250,373.45
负债总额10,024.407,309.51
所有者权益57,366.5343,063.95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8,720.62-2,360.39
净利润-6,700.41-1,881.09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13 年 7 月 18 日,兆易创新作为单一股东签署了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章程,

约定设立深圳外滩,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2013 年 7 月 22 日,深圳外滩完成本次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深圳外滩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经过 2014 年、2016 年、2017 年、2019 年、2020 年兆易创新的五次增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外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100.00%
合计22,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变更外,深圳外滩的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未

发生其他变动。 6、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深圳外滩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苏州福瑞思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100%计算机软硬件、微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 集成、通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发和 销售并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北京静水

  •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静水深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MD071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 9 号楼青云当代大厦 20 层 2007117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向富
出资额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软件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 资时间为 2030 年 05 月 21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静水共有 4 名合伙人,其中刘向富为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余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北京静水的产权结构关系具体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刘向富290.0029.00
2陈旭宜280.0028.00
3李佳轩280.0028.00
4李劭克150.0015.00
合计1,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静水不存在影响交易对方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北京静水成立于 2021 年,专为持有奥简微电子股权而设立,无其他业务。
  •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1,001.901,002.41
负债总额5.00295.00
所有者权益996.90707.41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51-0.78
净利润-0.51-0.7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5、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1 年 5 月设立 2021 年 5 月 26 日,刘向富、陈旭宜、李佳轩、李劭克签署了《合伙协议》,

约定设立北京静水。北京静水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 1,000 万元,其中普通合 伙人为刘向富。

2021 年 5 月 26 日,北京静水完成本次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设立时,北京静水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刘向富290.0029.00
2陈旭宜280.0028.00
3李佳轩280.0028.00
4李劭克150.0015.00
合计1,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变更外,北京静水的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未 发生其他变动。

6、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奥简微电子外,北京静水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五)浦简企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J2J20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志宇
出资额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1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从事电子、网络、信息、智能、 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市 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 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 理,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浦简企业共有 2 名合伙人,其中高志宇为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余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浦简企业的产权结构关系具体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47.5095.00%
2陶志平2.505.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50.00100.00%

高志宇

95%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浦简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浦简企业不存在影响交易对方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浦简企业成立于 2021 年,专为持有奥简微电子股权而设立,无其他业务。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0.010.02
负债总额0.150.12
所有者权益-0.14-0.10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3-0.03
净利润-0.03-0.0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5、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1 年 6 月设立 2021 年 6 月 8 日,高志宇、陶志平签署了《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浦简企

业。浦简企业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 100 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为高志宇。

2021 年 6 月 10 日,浦简企业完成本次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设立时,浦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95.0095.00%
2陶志平有限合伙人5.005.00%
合计100.00100.00%
(2)2021 年 10 月,注册资本减资至 50 万元

2021 年 10 月 19 日,浦简企业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同意出资总额变更为 50 万元。同时,高志宇出资额变更为 47.5 万元,陶志平出资额变更为 2.50 万元。

  • 2021 年 10 月 29 日,浦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此次变更完成后,浦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47.5095.00%
2陶志平有限合伙人2.505.00%
合计50.00100.00%

(3)2022 年 9 月,合伙人变更

  • 2022 年 9 月 21 日,浦简企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高志宇将其所

持 10.50%财产份额转让给冯海霞;高志宇将其所持 10.50%财产份额转让给赵 琪;高志宇将其所持 10.50%财产份额转让给陈雨佳。

2022 年 9 月 26 日,浦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此次变更完成后,浦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31.7563.50%
2陶志平有限合伙人2.505.00%
3冯海霞有限合伙人5.2510.50%
4赵琪有限合伙人5.2510.50%
5陈雨佳有限合伙人5.2510.50%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50.00100.00%

(4)2024 年 5 月,合伙人变更 2024 年 4 月 12 日,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陈雨佳将其所持 10.50%

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高志宇。 2024 年 5 月 9 日,浦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此次变更完成后,浦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37.0074.00%
2陶志平有限合伙人2.505.00%
3冯海霞有限合伙人5.2510.50%
4赵琪有限合伙人5.2510.50%
合计50.00100.00%
(5)2026 年 1 月,合伙人变更
  • 2025 年 12 月 15 日,冯海霞将其所持 10.50%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高志宇,赵

琪将其所持 10.50%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高志宇。

  • 2026 年 1 月 4 日,浦简企业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此次变更完成后,浦简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高志宇普通合伙人47.5095.00%
2陶志平有限合伙人2.505.00%
合计5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变更外,浦简企业的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未

发生其他变动。 6、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奥简微电子外,浦简企业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六)高志宇

  • 1、基本情况
姓名高志宇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50426198011******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1奥简微电子2015 年 10 月至今董事长为奥简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志宇为奥简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高志宇直接及 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30.92%的股权。

高志宇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6.65%的股权,持有从简企业 24.22%的出资份 额、涵简企业 38.65%的出资份额、浦简企业 95%的出资份额,且为前述三家合 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奥简微电子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95.00%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以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询价发行股票方式进行,发 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公司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 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光隆集成交易对方与其他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 之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高志宇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6.65%的股权,从简企业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36.1%的股权,涵简企业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28.5%的股权,浦简企业直接持有 奥简微电子 4.75%股权。高志宇分别持有从简企业 24.22%的出资份额、涵简企 业 38.65%的出资份额、浦简企业 95%的出资份额,且为前述三家合伙企业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即高志宇控制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

除上述外,本次交易的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无其他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 预计交易对方光隆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5%,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光隆集团预计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三)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本次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四)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总人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及奥简微电子股东穿透后的最终股东数量 情况如下:

层级序号各层权益持有人是否为已备案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穿 透计算股东计算 人数
光隆集成股东穿透
1光隆集团否是-
1-1彭晖--1
1-2君安控股否是-
1-2-1柯德君--1
1-2-2汪新宇--1
1-3彭鹏--1
1-4飞尚实业否是-
1-4-1李非列--1
1-4-2李瑞金--1
1-4-3李清泉--1
1-4-4李非文--1
1-5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是否1
1-6陈春明--1
1-7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是否1
1-8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是否1
层级序号各层权益持有人是否为已备案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穿 透计算股东计算 人数
金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1-9彭丹--1
1-10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是否1
1-11吉商投资否是-
1-11-1陈春明--重复
1-11-2王欲晓--1
1-11-3蒋林--1
1-11-4何明--1
1-11-5周湘衡--1
1-11-6银莹--1
1-11-7朱六荣--1
1-11-8李小平--1
1-11-9刘群珍--1
1-11-10罗海燕--1
1-11-11邓敏--1
1-11-12蒋振江--1
1-12光隆投资否是-
1-12-1黄普劲--1
1-12-2易宏博--1
1-12-3刘爱华--1
1-12-4梁承宗--1
1-12-5唐甜李--1
1-12-6彭振亚--1
1-12-7廖秋林--1
1-12-8熊玲--1
1-12-9易霞--1
1-12-10易小五--1
1-12-11赵国友--1
1-12-12郭艳红--1
1-12-13周祥--1
1-12-14余文婷--1
层级序号各层权益持有人是否为已备案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穿 透计算股东计算 人数
1-12-15秦源徽--1
1-12-16刘达超--1
1-12-17莫羽深--1
1-12-18彭素玲--1
1-12-19黄河--1
1-12-20王秀荣--1
1-12-21韦春幸--1
1-12-22韦秋英--1
1-12-23唐碧香--1
1-12-24董宇红--1
1-12-25唐乐乐--1
1-12-26秦燕花--1
1-12-27罗利荣--1
1-12-28王梅兰--1
1-12-29韩林利--1
1-12-30闫敏--1
1-12-31崔云艳--1
1-12-32陆美凤--1
1-12-33彭丹--重复
1-1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否否1
1-14邹世旺--1
1-15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是否1
1-16徐峰--1
1-17姚帆--1
1-18广西云禾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否是-
1-18-1阿蚌丁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否是-
1-18-1-1龙腾云--1
1-18-1-2覃春兰--1
1-18-2广西青蓝投资有限公司否是-
1-18-2-1张炳霞--1
1-18-2-2李兴葵--1
层级序号各层权益持有人是否为已备案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穿 透计算股东计算 人数
1-18-2-3莫翠林--1
1-18-2-4刘正文--1
1-18-3能动产业投资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否是-
1-18-3-1利和投资咨询(佛山) 有限公司否是-
1-18-3-1-1佛山智源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否是-
1-18-3-1-1-1刘正文--重复
1-18-3-1-1-2覃银月--1
1-18-3-1-2韩德承--1
1-18-3-2佛山市汇德创展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否是-
1-18-3-2-1佛山市铎涛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否是-
1-18-3-2-1-1林培源--1
1-18-3-2-1-2罗竞雄--1
1-18-4徐良--1
1-19韦春惠--1
光隆集成股东穿透人数合计74
奥简微电子股东穿透
1从简企业否是-
1-1陶志平--1
1-2齐瑞娟--1
1-3陈培元--1
1-4高志宇--1
2涵简企业否是-
2-1高志宇--重复
2-2史中静--1
2-3任晨芳--1
2-4韩炜--1
2-5李兵--1
2-6叶桐林--1
2-7王惠斌--1
2-8王辉--1
层级序号各层权益持有人是否为已备案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穿 透计算股东计算 人数
2-9刘冬--1
3深圳外滩否是-
3-1兆易创新否否1
4高志宇--重复
5北京静水否是-
5-1刘向富--1
5-2李佳轩--1
5-3陈旭宜--1
5-4李劭克--1
6浦简企业否是-
6-1高志宇--重复
6-2陶志平--重复
奥简微电子股东穿透人数合计17
总计91

注: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兆易创新为 A 股上市公司。

综上所述,光隆集成穿透后的股东人数合计 74 人,奥简微电子穿透后股东 人数合计 17 人,标的公司穿透后的股东合计人数 91 人,未超过 200 人。本次 交易符合《证券法》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的相关规定,标的资产符合《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

(七)结合相关交易对方具体从事的经营业务、持有其他股权投资、控制的下 属企业等情况,披露本次交易相关锁定安排是否合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中非自然人交易对方成立时间、投资入股 标的公司的时间、具体从事的经营业务、是否持有其他对外投资、持有其他股 权投资、控制的下属企业、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交易 对方成立时间入股 标的公司 时间具体从事的 经营业务是否持有 其他 对外投资持有其他股权投资 及控制下属企业情况是否专为 本次交易 设立
1光隆 集团2001年10 月25日2018年11月 29日光通信器件 产品研发、 生产和销售是(1)持有桂林光隆光学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2)持 有南宁芯光通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9%出资额;否
序号交易 对方成立时间入股 标的公司 时间具体从事的 经营业务是否持有 其他 对外投资持有其他股权投资 及控制下属企业情况是否专为 本次交易 设立
(3)持有桂林芯飞光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100%股权;(4) 持有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5)持有桂林芯隆 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6) 持有湖南芯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7)持有武汉光 瑞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持有汇基新材香港有限 公司100%股权;(9)持有深 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9.3836%股权;(10)持 有无锡依芯光互联科技有限公 司10%股权;(11)持有宸瀚 微电(长沙)半导体有限责任 公司15%股权;(12)持有深 圳市智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3.9994%的股权;(13)持有 青岛隆驭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49.505%出资额
2从简 企业2015年8月 12日2015年10月 15日股权投资否无否
3涵简 企业2019年10 月12日2020年7月 13日股权投资否无否
4深圳 外滩2013年7月 22日2020年9月 30日股权投资是(1)持有苏州福瑞思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br>(2)持有合肥通易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21% 的股权;(3)持有至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13.76%的股权; (4)持有合肥睿科微电子有 限公司9.52%的股权;(5)持 有深圳安创科技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6.78%的股 权;(6)持有苏州亚杰天使 三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61%的股权;(7)持有合肥 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的股权;(8)持有爱集 微(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2.31%的股权;(9)持有青岛 华芯创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2%的股权;(10)持有 锐祺物联网技术张家口有限公 司1.89%的股权;(11)持有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br>否
序号交易 对方成立时间入股 标的公司 时间具体从事的 经营业务是否持有 其他 对外投资持有其他股权投资 及控制下属企业情况是否专为 本次交易 设立
(有限合伙)0.83%的股权; (12)持有得一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0.71%的股权;(13)持 有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0.1%的股权;(14)持有江苏 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22%的股权
5北京 静水2021年5月 26日2021年8月 26日股权投资否无否
6浦简 企业2021年6月 10日2021年7月 12日股权投资否无否

本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成立时间及最初取得标的公司股份的时间较 早,均早于本次交易停牌前 6 个月(2025 年 4 月 27 日),彼时本次重组尚未 筹划,本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均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交易对 方中,光隆集团、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及高志宇还需遵守《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关于分期解锁的安排,相关分期解锁安排详见本重组报告书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相关内容。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自然认购而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控制的关联人;(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 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十二 个月,交易对方的相关股份锁定安排合规。

(八)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历史上股权代持的形成背景和原因,被代持人通过 增资的方式还原其实际出资额的原因及具体还原过程,并结合股权代持及解除 涉及的相关资金来源、资金流向等证据的充分性,补充披露股权代持及解除是 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1、交易对方从简企业历史上合伙份额代持的形成背景和原因,被代持人通 过增资方式还原其出资额的原因及具体还原过程,并结合股权代持及解除涉及 的相关资金来源、资金流向等证据的充分性,补充披露股权代持及解除是否真 实、有效,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1)从简企业历史上合伙份额代持的形成背景和原因、资金来源及流向

陶志平因看好奥简微电子所处行业及发展前景决定对其进行股权投资,为 不影响本职工作及减少不必要的外界关注,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期间, 陶志平以其父亲陶英文的名义按照 0 对价分笔合计受让从简企业 25.26 万元认 缴出资额,占从简企业投资总额 100 万元的 25.26%;鉴于从简企业对奥简微电 子持股比例 36.10%对应实缴出资金额为 380 万元,陶志平持有从简企业财产份 额对应其应实缴出资额为 95.998 万元。

根据陶英文的银行流水并经访谈陶志平,陶志平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了 95.988 万元出资款的实缴。

(2)被代持人通过股权转让(而非增资方式)还原其出资额的原因及具体 还原过程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陶英文与陶志平签订《转让协议》,约定陶英文将持 有的从简企业 25.26 万元出资额按照 0 对价转让给陶志平;2026 年 1 月 7 日, 从简企业就前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不存在通过增资方 式还原出资额的情形。

根据陶英文、陶志平 2025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代持还原确认函》并经对 其进行访谈,双方确认代持行为的真实性,代持期间及代持解除过程均不存在 任何争议,亦不会基于代持行为向对方主张任何权益;陶英文在持有代持份额 期间就从简企业财产份额或奥简微电子股权相关事宜与任何第三方均不存在任 何争议,双方确认已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奥简微电子任何权益

的情形。

据上,陶志平与陶英文之间针对从简企业财产份额的代持关系真实有效, 双方对此予以确认,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2、交易对方涵简企业历史上合伙份额代持的形成背景和原因,被代持人通 过增资方式还原其出资额的原因及具体还原过程,并结合股权代持及解除涉及 的相关资金来源、资金流向等证据的充分性,补充披露股权代持及解除是否真 实、有效,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1)涵简企业历史上合伙份额代持的形成背景和原因、资金来源及流向

奥简微电子因融资需要,通过涵简企业引入财务投资人史中静,为不影响 本职工作及减少不必要的外界关注,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期间,史中静 以其母亲张桂芳的名义合计认缴了涵简企业 2.667 万元出资额,占涵简企业投 资总额 10 万元的 26.67%;鉴于涵简企业对奥简微电子持股比例 28.50%对应实 缴出资金额为 300 万元,史中静持有涵简企业财产份额对应其应实缴出资额为 80 万元。

2020 年 9 月 2 日,张桂芳代史中静将 80 万元出资款支付至涵简企业账户。 (2)被代持人通过股权转让(而非增资方式)还原其出资额的原因及具体

还原过程

2025 年 12 月 31 日,张桂芳与史中静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张桂芳将持 有的涵简企业 2.667 万元出资额按照 0 对价转让给史中静;2026 年 1 月 7 日, 涵简企业就前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不存在通过增资方 式还原出资额的情形。

双方确认代持行为的真实性,代持期间及代持解除过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

亦不会基于代持行为向对方主张任何权益;张桂芳在持有代持份额期间就涵简 企业财产份额或奥简微电子股权相关事宜与任何第三方均不存在任何争议,双 方确认已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奥简微电子任何权益的情形。

据上,史中静与张桂芳之间针对涵简企业财产份额的代持关系真实有效, 双方对此予以确认,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九)奥简微电子与相关股东约定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具体内容,是否全部解 除,是否存在其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影响奥简微电 子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条款相关签署方同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奥简 微电子、奥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是否作为义务人仍承担相关义务,如 是,进一步披露承担相关义务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性及本次交易的影响

1、奥简微电子与相关股东约定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情况具体内容,是否存 在其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影响奥简微电子独立性的 协议或其他安排等

奥简微电子、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与深圳外滩于 2020 年 9 月 1 日签订的增资协议及奥简微电子、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 简企业与北京静水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签订的增资协议中存在股东特殊权利条 款,具体如下:

股东特殊权 利条款类型相关股东名称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主要内容
优先认购权 /优先购买 权深圳外滩、北 京静水在公司提出任何增资或发行新股要约时,投资人股东有权 基于其届时的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但经投资 人股东认可的,收购另一家公司或其他经过投资人股东提 名董事批准而发行新股的事项除外。 若任一投资人股东选择不行使其优先认购权,其他股东有 权按届时持股比例就前述投资人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 分进一步行使优先认购权。
若创始股东1拟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 股权,投资人股东有权基于其届时的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 优先购买权。如果拟转股的创始股东计划向任何主体(以 下称“受让方”)转让拟转股权,则拟转股的创始股东应 于进行此等转让前,向公司和投资人股东各发出一份书面 通知(以下称“《拟转通知》”),《拟转通知》应包括拟 转股权的比例、转让价格、该等转让的性质、付款条件以 及受让方的身份信息。自收到《拟转通知》之日起三十 (30)日之内,投资人股东有权(但并非义务)按照《拟转 通知》载明的价格和实质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基于其届时 的持股比例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股权,并向公司和拟 转股股东发出书面的行权通知。
共同出售权 (随售权)深圳外滩、北 京静水在公司合格上市之前,如果创始股东提议向任何第三方出 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人股东有 权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按照拟出售股权的创始股东及投资 人股东届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按比例共同向第三方出售

1 根据增资协议之定义,“创始人股东”包括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及浦简企业。

股东特殊权 利条款类型相关股东名称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主要内容
股权。 在上述情况下,创始股东应促使受让股权的第三方(“受 让方”)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购买投资人股东据本条拟出 售的股权。如受让方以任何形式拒绝购买投资人股东根据 本条拟出售的股权的,则创始股东不得向受让方出售任何 股权。
反稀释权深圳外滩、北 京静水若公司于本次投资完成后进行任何其他融资,且该等融资 价格低于增资方投资价格的(“新低价格”),作为反稀释 保护措施,增资方有权以零对价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 格要求丙方2承担反稀释义务,即由其以零对价或其他法律 允许的最低价格向增资方转让股权,以使得发行额外股权 后增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权益所支付的平均价格等于新 低价格。尽管前述约定,根据所有投资人股东书面认可 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不受本条款限 制。
优先清算权深圳外滩、北 京静水公司因任何原因导致清算、转让核心资产或控制权变更 (“清算事件”)的,投资人股东可按孰高原则适用以下两 种情形中的一种:<br><br>1)公司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基于投资人股东 其届时的持股比例,向每位投资人股东分别支付不低于该 位投资人股东初始投资额按照年化 8%的单利回报率计算的 回报之和金额的款项,剩余部分由其他股东按约定分配; 或<br>2)与全体股东按届时股权比例对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 额进行分配。<br>
限售权深圳外滩、北 京静水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至公司合格上市前,丙方的股权交 易将受限:即在没有得到投资人股东的书面同意情况下, 丙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包括任何形式的期权,衍生 品,抵押品或者这些股权相关的安排)不得部分或全部转 让给第三方,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经投资人股 东认可的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股权转让除外。
回购权深圳外滩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增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本条款回 购增资方所持部分或全部公司股权:<br><br>1)公司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完成合格上市或深圳 外滩认可的并购;<br>2)公司因非深圳外滩原因未能履行与增资方签署的合作框 架协议里约定 2)的主要合作内容,未能根据增资方提供的 “合作产品需求规格书”完成三个“合作产品”设计并达 到增资方的要求(具体良率等要求参见合作框架协议以及 产品合作协议);<br>3)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br>4)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质被撤销,公司 因专利、商标、版权、版图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争议 或纠纷等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严重下滑,或被第三方要求或 被判决对第三方进行大额赔偿,大额赔偿指金额超过公司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及以上;<br>
2 增资协议之丙方为高志宇。
股东特殊权 利条款类型相关股东名称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主要内容
5)实控人或大股东严重违反其在正式法律文件中的陈述与 保证导致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恶化。

根据上述约定,奥简微电子承担以上特殊权利条款对应的义务与责任,高 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作为义务人承担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 权、共同出售权条款项下的义务,高志宇另承担反稀释权、限售权条款项下的 义务。

除上述条款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影响奥简微电子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等。

2、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的解除情况,奥简微电子、奥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及 相关方是否作为义务人仍承担相关义务,承担相关义务对标的公司权属清晰性 及本次交易的影响

(1)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的解除情况,奥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是否 作为义务人仍承担相关义务

英唐智控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深圳外滩、北京静 水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 框架协议》约定 “北京静水及深圳外滩各自与目标公司所签订的增资协议中, 由目标公司作为义务承担主体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可撤销 地终止并自始无效,在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之日起自动恢复效力并视同该等 条款从未终止,自始有效”。

据此,由奥简微电子作为义务承担方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已被清理,附条 件可恢复。奥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高志宇及股东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及浦简企 业作为义务承担方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未终止。

各方不存在其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影响奥简微

电子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承担相关义务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性及本次交易的影响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框架

协议》约定,北京静水及深圳外滩“在本次交易中无条件放弃对标的资产基于

增资协议及《公司法》所享有的股东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系深圳外滩、北京静水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及浦简企 业一并向上市公司出售奥简微电子股权,不涉及奥简微电子增资、扩股,故不 会触发深圳外滩、北京静水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深圳外滩、 北京静水已就本次交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及 浦简共同参与交易,故未行使限制高志宇股权转让的限售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触发奥简微电子股东特殊权利行使情形,高志宇、 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及浦简企业为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义务方,未影响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

3、条款相关签署方同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

条款相关签署方包括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深圳外滩、 北京静水。条款相关签署方同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

综上,奥简微电子与相关股东约定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中由奥简微电子作 为承担主体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已被清理,附条件可恢复。各方不存在其余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影响奥简微电子独立性的协议或其 他安排;奥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高志宇及股东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及浦简企业 作为义务承担方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未终止,承担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 共同出售权条款项下的义务,奥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高志宇另承担反稀释权、 限售权条款项下的义务;本次交易未触发奥简微电子股东特殊权利行使情形, 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及浦简企业为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义务方,未影 响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前述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相 关签署方同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

(十)结合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时点及投资成本,披露本次交易采用 差异化定价的原因及合理性,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比例差异安排的主要考虑因 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本次重组存在对奥简微电子各股东差异化定价的情形,相关交易对方初始 投资时点及入股标的公司投资成本、本次交易对价以及折算成奥简微电子整体 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 名称及权 益比例初始投 资时点入股 标的公司投 资成本支付方式向该交易 对方支付 的总对价对应奥简 微电子 100%股权 估值
现金 对价股份 对价
1从简企业奥简微电 子 36.10% 股权2015 年 10 月3802,090.001,438.303,528.309,773.68
2涵简企业奥简微电 子 28.50% 股权2020 年 7 月3001,650.001,135.502,785.509,773.68
3深圳外滩奥简微电 子 19.00% 股权2020 年 9 月1,0000.002,052.002,052.0010,800.00
4北京静水奥简微电 子 5.00% 股权2021 年 8 月1,0001,000.00320.001,320.0026,399.99
5高志宇奥简微电 子 6.65% 股权2015 年 10 月70385.00264.95649.959,773.68
6浦简企业奥简微电 子 4.75% 股权2021 年 7 月受让自高志 宇,作价 50 万元,该股 权转让款尚 未支付,高 志宇为浦简 企业执行事 务合伙人并 持股 95%275.00189.25464.259,773.68
合计--5,400.005,400.0010,800.00

奥简微电子整体交易价格按评估值 10,823.41 万元作价 10,800.00 万元, 具体对价及支付方式为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降低和外部股东的沟通难度,奥 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高志宇优先满足外部股东的诉求:外部投资者深圳外滩所 持 19%的股权按照奥简微电子整体交易价格 10,800.00 万元作价,对应交易价 格为 2,052 万元,全部以股份对价支付;外部投资者北京静水所持 5%的股权参

考投资成本 1,000 万元和 8%的年投资回报率计算,确定交易价格为 1,320 万元, 以 1,000 万元现金对价和 320 万元股份对价支付;在满足上述外部投资者诉求 后,在上市公司要求总对价安排中股份对价不低于 50%的前提下,奥简微电子 实际控制人高志宇和其控制的三个持股平台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分 别按相同比例分配剩余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

综上,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以及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比例差异安排 均系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结果,兼顾了交易各方的诉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 利益输送的情形。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包括光隆集成 100.00%股权、奥简微电子 100.00%股 权,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光隆集成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MA5NHQNE1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春明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4 栋 1-6 层生产车间(含屋顶 楼梯等)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 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光电 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 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 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销售;销售代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二)历史沿革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光隆集团作为单一股东签署了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章 程,明确新设公司名称为“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 2018 年 11 月 28 日,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

“(高新)登记内名预核字[2018]第 1867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意预先核准“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 2018 年 11 月 29 日,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

“(高新)登记企核准字[2018]第 2031 号”《登记核准通知书》,准予光隆集 成设立登记,并核发了光隆集成营业执照。 光隆集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5,000100%
合计5,0005,00010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历 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917 号),截至 2019 年 06 月 27 日止, 光隆集成已收到光隆集团投入的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占注册资本的 100%。

光隆集成设立以来,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标的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直接持有光隆集成 100.00%的股权,为光

隆集成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彭晖为光隆集团实际控制人,光隆集团的产权控制 关系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光隆集成交易对方 的基本情况”之“(二)产权结构关系”相关内容。因此,光隆集成实际控制 人为彭晖。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

影响本次交易的内容。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光隆集成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向光隆集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

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不存在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拥有的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坐落证载面积(㎡)土地使用权 期限权利 性质证载用途权利限制
1桂(2026) 桂林市不 动产权第 0021434 号桂林市七星区信 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栋 1-6 层生产车间 01(含屋顶楼梯 等)共有宗地面 积:33,461.50 房屋建筑面 积:8,368.152007 年 06 月 28 日起 2057 年 06 月 27 日止出让/ 自建 房工业用地/ 工业是
2桂(2026) 桂林市不 动产权第 0021710 号桂林市七星区信 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2 栋 4 层 生产车间共有宗地面 积:33,461.50 房屋建筑面 积:1,766.362007 年 06 月 28 日起 2057 年 06 月 27 日止出让/ 自建 房工业用地/ 工业否
3桂(2026) 桂林市不 动产权第 0021712 号桂林市七星区信 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2 栋 5 层 生产车间共有宗地面 积:33,461.50 房屋建筑面 积:1,766.362007 年 06 月 28 日起 2057 年 06 月 27 日止出让/ 自建 房工业用地/ 工业否
4桂(2026) 桂林市不 动产权第 0021711 号桂林市七星区信 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2 栋 6 层 生产车间共有宗地面 积:33,461.50 房屋建筑面 积:1,766.362007 年 06 月 28 日起 2057 年 06 月 27 日止出让/ 自建 房工业用地/ 工业否

上述不动产为光隆集团向光隆集成抵债资产,资产过户前已设定最高额抵 押担保。根据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抵押权登记信息》,序号 1 对应土 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已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房产过户完成后继续为债权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为 25,800 万元(含为光隆集成抵押担保 1,000 万元),抵押人由光隆集团变更为光隆集 成。相关担保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光隆集成”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 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3、对外担保”及“4、权利限制情 况”。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光隆集成承租以下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屋租赁情况

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场所租赁期限用途月租金 (元)
1光隆集成光隆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 市高新区朝阳路信息 产业园 D14 华网科技 园 4 号楼 4 层2026.05.012026.12.31生产/ 办公/ 仓库29,016.71

光隆集成的上述房屋租赁存在未及时办理登记备案的情况。2026 年 6 月 3 日,相关方已向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桂林市房屋租赁登 记备案证明》(租赁备案号:JR20260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光隆集成 正在履行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租赁关系真实、有效, 房屋租赁历史上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对光 隆集成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3)知识产权 1)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光隆集成共拥有 32 项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授权日专利权人取得方式
1发明 专利一种节能 MEMS 光 开关202111440543.12024.07.09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发明 专利一种多通道的 MEMS 光开关模块202210020961.32024.04.30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3实用 新型一种新型光旁路模 组202121062541.92022.01.18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4实用 新型一种 5G 前传半有 源光传输保护系统202120672293.32021.11.09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5实用 新型一种微型化光衰减 器202022562830.72021.09.24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6实用 新型物联网无线通信终 端202022562466.42021.06.08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7实用 新型一种智能化高速率 光传输旁路保护模 组202022564081.12021.06.08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8实用 新型三继电器式小型多 路光开关202022370203.32021.05.04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9实用 新型一种插芯型光探测 器202022370445.22021.05.04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0实用 新型5G 多应用融合智慧 路灯202022328735.02021.05.04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1实用 新型一种光线路保护设 备201921072380.42020.04.07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2实用 新型一种光传输保护设 备201921072805.12020.04.07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3实用 新型一种光监测保护设 备201921072362.62020.04.03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4实用 新型一种微机电可调节 衰减器201921019680.62020.03.10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5实用 新型一种微机电多通道 光开关201921018823.12020.03.10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6实用 新型一种多通道步进式 选路光开关201921036868.12020.03.10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7实用 新型一种单模机械式光 开关201920991475.X2019.12.31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8实用 新型一种矩阵机械式光 开关201920991471.12019.12.31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19实用 新型一种磁控简易光开 关201920998152.32019.12.31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0实用 新型一种一备多光保护 机械式光开关201921001207.52019.12.31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1实用 新型一种光旁路保护交 换机201921037152.32019.12.03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2实用 新型一种芯片夹具快速 更换设备202422046770.12025.09.02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3实用 新型一种方便快速识别 的光纤尾纤202423133233.72025.11.25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授权日专利权人取得方式
24实用 新型一种发光磁性机械 开关202423221721.32025.12.09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5实用 新型一种多路光开关装 置202520070376.32025.12.02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6实用 新型一种集成光开关模 块202421853475.02025.07.04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7实用 新型一种便于安装光纤 的磁光开关202423158503.X2026.01.06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8实用 新型一种便于安装的磁 光开关202423197916.92026.01.06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29外观 设计光传输交换机机箱 (1U)202130530972.22022.01.18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30外观 设计光传输交换机机箱 (2U)202130531174.12021.12.03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31外观 设计光旁路模组202130322363.82021.11.12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32外观 设计光传输交换机机箱 (4U)201930377685.52020.02.11光隆集成原始取得
33发明静电驱动微机电系 统二维扫描微镜201410599361.22016.09.07光隆集成受让取得
34实用 新型一种无源光开关202421464055.32025.03.21光隆集成受让取得

注:上述第 33 项专利受让自光隆集团;上述第 34 项专利受让自光隆光学。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光隆集成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登记号软件名称登记日期取得 方式权利 范围
1光隆集成2025SR0770240MxN 矩阵光开 关软件2025 年 05 月 13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2光隆集成2025SR0762639OTP8 光器件 测试模组软件2025 年 05 月 12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3光隆集成2025SR0762637多路光开关软 件2025 年 05 月 12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4光隆集成2025SR0718697NMU 网管卡 系统软件2025 年 04 月 30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5光隆集成2025SR0094123OLP 线路保护 模组软件2025 年 01 月 15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6光隆集成2025SR0095544EDFA120C 板 卡底板软件2025 年 01 月 15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7光隆集成2020SR0337374OCMS4500 光 缆监测系统2020 年 04 月 16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8光隆集成2020SR0337378OLPS3000 光 线路保护系统2020 年 04 月 16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9光隆集成2020SR0338162OTMS4000 光 传输管理系统2020 年 04 月 16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序号权利人登记号软件名称登记日期取得 方式权利 范围
10光隆集成2019SR0209534OTS3000 平台 网络管理系统2019 年 03 月 04 日原始 取得全部 权利

(4)固定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光隆集成固定资产原值 5,907.50 万元,账面价值

5,228.68 万元,成新率 88.51%,该等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净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1,365.87782.7057.30%
电子设备140.7662.5344.42%
房屋建筑物4,400.874,383.4599.60%
合计5,907.505,228.6888.5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拥有的上述主要资产权属清晰,除相关房 屋建筑物设定了抵押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 况,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房屋建筑物相关担保情况详见本节之“一、 光隆集成”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之“3、对外担保”及“4、权利限制情况”。

  • 2、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 (1)主要负债概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光隆集成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6,054.3152.45%
应付账款4,801.8841.60%
合同负债15.170.13%
应付职工薪酬162.531.41%
应交税费378.833.28%
其他应付款10.550.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760.14%
项目金额占比
其他流动负债100.460.87%
流动负债合计11,539.499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2.85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2.850.02%
负债合计11,542.34100.00%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光隆集成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构成。

  • (2)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 3、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权人担保类型担保 金额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桂林分行最高额抵押 担保9,000.002025/12/252028/12/25否
光隆集团1,000.002025/3/252028/3/25否
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 有限公司2,000.002024/3/202027/3/18否
桂林芯飞 光电子科 技有限公 司1,000.002024/3/192027/3/18否
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 有限公司11,800.002026/3/242029/3/24否

2026 年 5 月,光隆集团向光隆集成以上述资产抵偿债务,资产过户前已设 定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为 25,800 万元(含为光隆集成抵押 担保 1,000 万元),资产过户完成后,抵押人由光隆集团变更为光隆集成。

2026 年 5 月 15 日,光隆集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署编号 分别为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18 号、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20 号、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21 号、兴银桂 G00155502 最 抵 2026 第 14422 号、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23 号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光隆集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为 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合计 24,800.00 万元, 抵押担保物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栋 1-6 层生产车间 01(含屋顶楼梯等)(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021434 号)。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光 隆集团同意不晚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前提供替代性担保 措施,置换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或其关联方提供的所有担保。

4、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的如下应收账款存在权利限制,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受限 原因金额保理银行起始日到期日
应收账款保理670.0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通银行桂林高新 支行分行2026/7/72027/7/7

除上述应收账款保理外,光隆集成拥有的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栋 1-6 层生产车间 01(含屋顶楼梯等)(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桂林 市不动产权第 0021434 号)设定了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 资产产权证号担保权人被担保方担保 类型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是否已 经履行 完毕
桂林市 七星区 信息产 业园D14号地 块1栋16层生产 车间 01(含屋 顶楼梯 等)桂(2021) 桂林市不 动产权第 0105104 号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 分行桂林光隆光 学科技有限 公司最高额抵 押担保9,000.002025/12/252028/12/25否
光隆集团1,000.002025/3/252028/3/25否
桂林光隆光 学科技有限 公司2,000.002024/3/202027/3/18否
桂林芯飞光 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1,000.002024/3/192027/3/18否
桂林光隆光 学科技有限 公司11,800.002026/3/242029/3/24否
光隆集成1,000.002024/3/202027/3/18否

上述抵押担保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合计最高额抵押担 保金额合计 25,800 万元,其中光隆集成为自身债务最高额担保金额 1,000.00 万元,对外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 24,800.00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应收账款保理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外,光隆集 成所有和使用的其他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 形。

5、是否存在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人使用他人资

产的情况 (1)专利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被许可使用以下专利/技术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光隆集团已将下列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给光隆集成:

序 号专利权人/ 申请人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权利 期限/状态
1光隆集团专利权静电驱动微机电系 统二维扫描微镜发明201410599361.22014.10.3020 年
2光隆光学专利权一种无源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421464055.32024.06.2510 年
3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用于激光器的 高精度控温方法发明20251072090732025.05.30申请中
4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波长选择开关发明20252120258362025.06.12驳回
5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光纤耦合式多 路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52176684282025.08.19申请中
6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波长选择器及 波长选择方法发明20251143644252025.10.09申请中
7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可调节光路的 多路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52233066172025.11.03申请中

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驳回决定》,上表第 4 项专利的申 请权已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由光隆集团转让予光隆集成,后该专利申请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被驳回。

(2)商标

根据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签署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光隆集团无 偿许可光隆集成使用以下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方式为普通许可,光隆集成可在 日常业务运营、宣传推广及在产品生产/服务提供中,按相应商标注册证中核 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使用,使用期限为长期,至相应的注册商标使用期限 届满失效之日止。

序 号注册人商标图样商标 注册号国际 分类注册国家/ 地区注册有效期
1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29451629 类中国2025.03.28 2035.03.27
2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52077319 类中国2025.10.07 2035.10.06
3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52081049 类中国2025.10.07 2035.10.06
4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52079119 类中国2016.06.28 2036.06.27
5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377595359 类中国2019.12.14 2029.12.13
6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629644389 类中国2022.08.21 2032.08.20
7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629811229 类中国2022.08.21 2032.08.20
8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785793699 类中国2024.11.07 2034.11.06
9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785895609 类中国2025.02.07 2035.02.06
10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785895719 类中国2025.02.07 2035.02.0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的前述协议在正常履行过程中, 双方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

光隆集团、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作出如下确认及 承诺:

“1、自光隆集成设立至今,光隆集成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销 售等环节)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注册商标、专利/技术,均已取得光隆集团 及其关联方的授权、许可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光隆集成不存在侵犯光隆集团 及其关联方注册商标、专利/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形,且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 其关联方就该等商标、专利/技术的授权使用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纠 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光隆集成使用相关商标、专利/技术的

事项。

  • 2、光隆集成所被授权、许可使用的前述注册商标、专利/技术均归光隆集

团及/或其关联方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

  • 3、光隆集团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注册商标许可、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相关事宜 未办理完成前,光隆集团、光隆光学授权光隆集成继续无偿使用所涉及的注册 商标、专利/技术。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不会实施任何导致光隆集成无法继续 使用相关注册商标或专利/技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授权的注册商标、 专利/技术进行转让、许可第三方使用、设定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等影响光隆 集成正常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的行为。

  • 4、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将积极配合光隆集成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知识

产权许可、过户、变更等手续,确保光隆集成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合法、完 整地拥有和使用相关知识产权。

  • 5、若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光隆光学违反本承诺导致光隆集成或深圳市英

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光隆光学将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除上述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不存在其他涉及许可他人使用 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人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1、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不存在标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重大未决

诉讼或仲裁事项。 2、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报告期内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 罚或者刑事处罚。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属行业分类

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耕耘,光隆集成构建了丰富的产品线,主要产 品包括光开关、光保护模块和 OCS 光路交换机等,能够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场 景的客户需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光隆集成所属行业为“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之“电子器件制造业(C397)” 之“光电子器件制造业(C3976)”。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光电子器件制造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之一;根据国 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光隆集成属于“1 新一代 信息技术—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属于国家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光电子器件制造业属于电子信息产业,其主管部门主要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所属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及其光器件分会、中国光 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以及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 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 专项研究,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及其光器件分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以及中国 通信企业协会主要负责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 规划和组织制订行业规范等。

(3)主要法规和产业政策

国家发改委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管部门一直都高度重视光电子器件产业 的发展,不断通过完善行业发展政策、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技术进步创新等方式 加速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争端、5G 产业竞争、数字中国建

设等宏观背景下,为了提高和增强我国光电子企业的技术与产品竞争力,保障新 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产业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 单位发布 时间主要内容
1《电子信息制造 业数字化转型实 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国家 数据局2025 年 5 月面向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专 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细分行业, 研发推广制造全过程、产品全生命周 期质量管理平台,应用视觉检测、射 线无损检测等技术
2《关于促进数据 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家数据 局、教育部、 财政部、金融 监管总局、中 国证监会2024 年 12 月到 2029 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 增长率超过 15%,数据产业结构明显 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 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 幅提升,催生一批数智应用新产品新 服务新业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数据企业,数据产业综合实力显 著增强,区域聚集和协同发展格局基 本形成
3《关于人工智能 “模塑申城”的 实施方案》上海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2024 年 12 月到 2025 年底,建成世界级人工智能 产业生态,力争全市智能算力规模突 破 100EFLOPS,形成 50 个左右具有 显著成效的行业开放语料库示范应用 成果,建设 3-5 个大模型创新加速孵 化器,建成一批上下游协同的赋能中 心和垂直模型训练场
4《中共中央关于 进一步全面深化 改革推进中国式 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届中央委 员会第三次全 体会议2024 年 7 月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 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 化政策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 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 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 集群。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 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建设和运 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 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 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 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 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5《数字经济 2024 年工作要点》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国 家数据局综合 司2024 年 4 月《工作要点》提出 9 方面落实举措, 主要包括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 施、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深入推 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技 术创新突破、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 平、推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全 面筑牢数字安全屏障、主动拓展数字 经济国际合作、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 等内容
6《关于深入实施 “东数西算”工国家发改委2023 年 12 月到 2025 年底,普惠易用、绿色安全 的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 单位发布 时间主要内容
程加快构建全国 一体化算力网的 实施意见》东西部算力协同调度机制逐步完善, 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 元算力加速集聚,国家枢纽节点地区 各类新增算力占全国新增算力的 60% 以上,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使用率 显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ms 时延城 市算力网、5ms 时延区域算力网、 20ms 时延跨国家枢纽节点算力网在 示范区域内初步实现。算力电力双向 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国家枢纽节点新 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 80%。用户 使用各类算力的易用性明显提高、成 本明显降低,国家枢纽节点间网络传 输费用大幅降低。算力网关键核心技 术基本实现安全可靠,以网络化、普 惠化、绿色化为特征的算力网高质量 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7《制造业可靠性 提升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五部门2023 年 6 月重 点 提 升 电 子 整 机 装 备 用 SoC/MCU/GPU 等高端通用芯片、氮 化镓/碳化硅等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 件、精密光学元器件、光通信器件、 新型敏感元件及传感器、高适应性传 感器模组、北斗芯片与器件、片式阻 容感元件、高速连接器、高端射频器 件、高端机电元器件、LED 芯片等电 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水平
8《数字中国建设 整体布局规划》中共中央、国 务院2023 年 2 月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 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 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到 2025 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 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 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 2035 年, 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 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加快 5G 网 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 IPv6 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 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 用,以及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 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 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 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 合理梯次布局
9《关于印发促进 工业经济平稳增 长的若干政策的 通知》发改委等十二 部门2022 年 2 月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 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 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 8 个国 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
10《“十四五”数 字 经 济 发 展 规国务院2021 年 12 月到 2025 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 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 单位发布 时间主要内容
划》比重达到 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 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 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 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 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 步提升
11《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 景 目 标 纲 要》国务院2021 年 3 月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 心领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 科学工程。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 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 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 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 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壮大人 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 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 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 产业水平
2、主要产品用途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光隆集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和桂林市企业技术中 心企业。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耕耘,光隆集成构建了丰富的产品线, 主要产品包括光开关、光保护模块和 OCS 光路交换机等,能够满足不同行业、 不同场景的客户需求。

标的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可提供包含 OCS 在内的全类型光开关产品及全速度 等级光开关的企业,产品布局完善且市场地位领先。已量产机械式、步进电机 式、MEMS、磁光等多类型光开关,各类产品适配不同场景(如机械式用于光 路保护、MEMS 适配数据中心);性能参数覆盖广,切换速度从毫秒级(510ms)、微秒级(1-10μs)到纳秒级(<10ns),可满足差异化需求;此外,标 的公司具备强大定制化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特殊波长、封装、环境适应性需求 快速开发产品。凭借丰富型号、稳定质量与优质服务,标的公司在光开关领域 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得了通信设备商、光模块厂商及科研院所等客户群 体的高度认可。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光开关(子器件)及其相关的模块和设备等,其中 模块是指在光开关子器件的基础上,集成了驱动、控制和标准输入/输出接口 的完整产品,可作为一个独立的功能单元使用;设备是指将一个或多个光开关 模块,连同电源、完整的控制单元、用户操作界面和防护外壳等整合起来的独 立系统,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特性应用场景
光开关 (子器 件)小型光 开关此类光开关具有插损低、 体积小等优点,是用于动 态配置分插复用器<br><br>OADM、城域网(MAN)<br><br>和网络安全监控的理想器 件,通过光路切换,实现 光路交叉链接切换,纤小 的封装更易于集成进高密 度的光通信系统中,有锁 定及非锁定两种控制类型·实验室研发 ·监控系统 ·动态配置分插复用 OADM ·城域网(MAN) ·网络安全与监控
MEMS 光开关基 于 微 机 电 系 统 (MEMS)技术的光学部 件,能够在多个光输入和 输出端口之间灵活切换光 信号。MEMS 光开关的核 心是微小的机械结构,通 常是一个微镜或微梁。通 过施加电压,可以控制这 些机械结构的运动,从而 改变光信号的路径,实现 不同端口之间的切换。具 有插入损耗低、切换速度 快、高稳定性等特点·局域网多光源/探测 器自动切换及光传感 多点动态监测系统<br><br>·光传输系统中多通 道光监测<br><br>·光纤、光器件、网 络及野外工程光缆的 测试<br><br>·光纤及各类光器件 组成的测试系统
磁光开 关此类光开关通过连接或阻 断光信号来连接光路,具 有非机械配置,并通过电 控制信号激活。磁光开关 还具有内置环形器和隔离 器功 能。 具有 高切换 速 度、 高稳 定性 、高可 靠 性、光路无胶、自动防故 障闭锁等特点·航空航天设备 ·可配置的上/下路 ·系统监测 ·光纤传感系统
模块多路光 开关支持多通道光路选通与路 由切 换, 切换响 应速 度 快、光路切换重复性好, 插损低、通道隔离度高, 可通过电控指令快速切换 光路通路,适配不同光功·光网络测试 ·光路调度备份 ·光纤传感系统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特性应用场景
率传输场景,长期运行稳 定性强,是光链路调度的 基础核心器件
光旁路 模块节点设备掉电或故障时自 动切换至直通光路,毫秒 级完成切换,插损低、通 道隔离度高,支持掉电旁 路状态保持,光层物理级 保护无需光电转换,可靠 性强,适配多波长传输, 模块化设计便于部署运维·串接光节点保护 ·骨干传输网 ·工业光通信链路冗 余保障
MEMS 模 块基于微机电系统微镜驱动 结构,体积小巧、运行功 耗极低,插损小、切换速 度快,可实现高精度光路 角度调节与通道切换,集 成度高,抗电磁干扰能力 强,适配高密度光路集成 场景,是现代全光网络的 核心功能单元·光交叉连接 ·动态光网络调度 ·光器件测试
集成 模块是一种根据光通信解决方 案定制的模块,除集成了 光开关外,还能集成光监 测、光传输、光保护等多 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模块·骨干光网 ·动态配置分插复用 OADM ·城域网(MAN) ·网络安全与监控
设备光旁路 设备作为独立整机实时监测串 接节点状态,设备掉电或 故障时毫秒级切换至直通 光路,光层物理直通无需 光电转换,插损低、隔离 度高,自带状态监控与故 障告警,机架式部署,运 行稳定可靠,避免单节点 故障导致整条链路中断·骨干光网节点 ·机房串接设备的光 路冗余保护
机架光 开关是一种光路控制设备, 起着控制光路和切换光 路的作用。具有插入损 耗小、切换速度快、透 明传输、高可靠性、高 稳定性等特点·光纤环路 ·自动测量 ·光纤网络远程监控 ·光缆监测系统、光缆 维护系统
OCS 光 交换机在光层直接完成交叉调 度 , 无 需 光 电 转 换 过 程,传输时延极低、带 宽协议透明,支持大容 量端口矩阵调度,可实 现任意端口间光路动态 连接,整机功耗低,适·数据中心光互联 ·骨干全光网 ·算力网络调度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特性应用场景
配全光网络柔性调度与 算力网络光互联需求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光开关生产工艺流程

(2)光保护模块生产工艺流程

4、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1)盈利模式

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凭借对无源光器件行业的持续耕耘,不断加强对优势产品及核心技术的 开发与积累,所生产的产品具有性能优异、稳定性强、品质保障度高等竞争优 势,并以此不断获取客户订单,从而实现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制定了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供应商开发维护、采

购流程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并在组织结构中合理设置了采购职能部门,对采购 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在供应商开发流程上,公司一般通过供应商寻访、调查、样品小批量试产、 供应商评估等合理程序寻找与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建立有合格供应商名录。在供 应商筛选中,采购部通常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搜集供应商诸如质量、服务、 交货期、价格、同行业信誉等各方面资料,在进行索样及试制的基础上,结合 “同等质量择其廉、同等价格择其优、同价同质择其近”的原则,综合挑选出最 为合适的原材料供应商。

在材料采购方面,公司一般根据各项业务及产品的销售订单情况以及原材料 的市场供应情况综合制订采购计划,并在已有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按照采购计划 选择具体的供应商进行订货。

(3)生产模式 对于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产品,公司主要结合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和公

司现有产能及现有库存情况,提前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按照合理的生产计划 指令组织和执行生产任务,以保障对外供应的稳定性。

对于光保护模块产品,由于存在较多的定制化因素,因此主要在接到客户订 单并完成内部审核后,对产品所需的材料库存、现有设备及人员可满足的订单完 成时效性等进行合理评估,评估结果与客户沟通确认后再编制生产计划,并下达 生产部,生产部按照生产计划统筹人员设备组织生产。

当出现订单量较为集中、短期内产能不足的情形时,公司亦会寻找外协单位,

向其提供由公司自主采购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由其根据公司提供的加工方案、工 艺流程及检验标准等进行加工,外协单位根据加工产品数量收取加工费,加工费 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专门的销售部门与团队,负责具体产品销售渠道的开发与维护,并

协调处理销售订单的生产、出库、跟单及售后等工作。

在客户开发上,对于成熟且有明确行业标准或规格的产品,公司主要通过行 业展会、现有客户推荐、销售人员业务渠道开拓、广告宣传等方式寻找新客户。 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客户拓展过程中通常存在一定的产品导入期。新产品导入期 内,公司通常首先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设计、材料选型及样品制造;在样品

制作完成后,将样品送至客户处做性能测试;待性能测试通过后,客户再对产品 实施可靠性测试;最后在可靠性测试通过后,客户方才向公司下单采购。

(5)研发模式 公司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变化,依据行业与技术发展趋势、产品更新迭代情

况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指导,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与任务目标,拟定各 类产品技术研发项目。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的模式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由市场部门、技术部门、

采购部门、品质部门等多部门协同完成。对于新产品开发,通常由市场部门负 责市场调查,收集市场信息,预测产品市场方向,提供市场调研信息;由技术 部门从市场和技术、工艺、成本等角度分析新产品研发的可行性,并负责整个 项目的设计与开发过程;由采购部门负责新产品所需材料、样品所需的材料、 样品、仪器、设备的采购与定做;由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和品质部门完成新 产品的试产与验证等工作。对于技术要求较高的光器件,公司需要先进行多次 产品内部可靠性验证,在内部可靠性验证通过后再向客户送样,由客户进行验 证,并根据客户反馈情况进行产品设计与工艺改进,进而实现产品导入。

5、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要产品包括光开关、模块和设备等,主营产品的销售

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开关2,548.9035.97%2,513.0831.64%474.3010.56%
模块1,228.8317.34%2,256.6328.41%1,764.1939.28%
设备3,151.9644.48%3,004.4637.83%2,145.7647.78%
其他156.032.20%168.272.12%107.132.39%
合计7,085.7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
光隆集成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Fabrinet Co., Ltd.、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光通

信领域客户。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只、套

产品种类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平均销售 单价变动率平均销售 单价变动率平均销售 单价
光开关(子 器件)小型光开关331.06-4.20%345.56-5.34%365.05
MEMS 光开关262.58-22.11%337.11-6.10%359.02
磁光开关1,735.055.07%1,651.273.07%1,602.15
模块多路光开关1,505.78-38.88%2,463.6637.55%1,791.04
光旁路模块1,685.10-8.83%1,848.21-1.65%1,879.22
集成模块1,137.67-35.36%1,759.9326.69%1,389.17
MEMS 模块2,477.08-12.02%2,815.63-15.39%3,327.97
设备机架光开关10,059.990.50%10,009.532.25%9,788.98
光旁路设备1,241.09-38.03%2,002.675.95%1,890.13

报告期内,由于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不同规格型号产品的材料、工艺存在一 定差异,价格亦有所不同。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各类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动主 要系受产品规格型号、客户需求量、产品定价策略等多重因素影响,平均销售 单价变动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主要产品的期初及期末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只/套

产品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年度
光开关(子器件)期初数量19,51016,3042,138
期末数量15,06619,51016,304
模块和设备期初数量5,9123,851976
期末数量7,0555,9123,851

注:模块和设备包含多路光开关

(2)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

产销率如下:

单位:只/套

期间产品名称产量销量产销率
2026 年 1-6 月光开关87,30791,751105.09%
模块和设备33,68832,54596.61%
2025 年光开关92,34689,14096.53%
模块和设备27,61325,55292.54%
2024 年光开关59,15944,99376.05%
模块和设备24,54221,66788.29%

注:模块和设备包含多路光开关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只/套

期间产品名称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26 年 1-6 月光开关(子器件)72,00087,307121.26%
模块和设备36,00033,68893.58%
2025 年光开关(子器件)97,50092,34694.71%
模块和设备40,00027,61369.03%
2024 年光开关(子器件)72,00059,15982.17%
模块和设备40,00024,54261.36%

注:模块和设备包含多路光开关

(3)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
2026 年1-6 月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145.0230.27%
2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32.8724.46%
3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1,092.3515.42%
4Fabrinet Co., Ltd.630.278.89%
5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92.114.12%
合计5,892.6383.16%
2025 年度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8.6527.81%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1,305.0516.43%
3Fabrinet Co., Ltd.819.7410.32%
4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522.936.58%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
5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504.516.35%
合计5,360.8867.50%
2024 年度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4.3133.49%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535.3011.92%
3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91.556.49%
4Fabrinet Co., Ltd.136.883.05%
5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32.142.94%
合计2,600.1757.89%

注:销售金额由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的销售金额合并计算得到。其中:(1)桂林 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 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

  •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 商旭创光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TERAHOP(THAILAND)CO.,LTD、TERAHOP PTE.LTD、 旭创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成都智禾光通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驭风智研科技有限公司和 苏州湃矽科技有限公司;
  • (3)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包括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和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其为美 股上市公司 Coherent Corp.的子公司;
  • (4)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电众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分公司。

报告期内,存在向光隆集团经销产品的情况,光隆集团先依托自身市场资 源对接终端客户的真实采购需求,明确产品规格及交付地址等细节,再向光隆 集成下达终端客户需求订单。产品交付环节由光隆集成直接发往终端客户指定 地点,光隆集团仅承担客户对接、订单协调的职责,不参与产品的仓储、中转 流程。由于光隆集团的采购订单均基于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发起,且产品直接 由光隆集成配送至终端客户,在完成终端客户签收后即实现了最终销售。报告 期内,存在少量对光隆集团直销产品的情况,主要用于光隆集团子公司光隆光 学、芯飞光电进行产品测试以及芯隆科技生产平台系统。综上,报告期内,光 隆集成对于向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的销售产品均已最终实现销售。

报告期内,除光隆集团外,光隆集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前五名客户中拥有权益。

6、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采购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芯片1,385.5131.21%518.5917.51%308.8430.33%
准直器504.7411.37%438.5014.81%46.694.59%
壳体703.7015.85%541.5218.28%57.655.66%
继电器78.831.78%121.614.11%6.130.60%
电机107.602.42%134.974.56%15.861.56%
镜片127.332.87%133.634.51%8.370.82%
机箱169.123.81%106.173.58%63.806.27%
合计3,076.8469.31%1,994.9967.36%507.3449.83%

注:(1)芯片包括 MEMS 光开关芯片等各种型号的芯片;准直器包括各种型号的准直器; (2)原材料采购金额和采购总额不包括“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 交易”之“(2)光隆集成关联交易”之“③其他关联交易”中转产线的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原材料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平均采购单价 (不含税)变动率平均采购单价 (不含税)变动率平均采购单价 (不含税)
芯片20.852.91%20.2634.18%15.10
准直器19.418.92%17.8216.64%15.28
壳体25.2415.67%21.8219.94%18.19
继电器4.33-20.70%5.46-13.11%6.28
电机94.71-15.81%112.4994.76%57.76
镜片4.51-19.75%5.621.50%5.53
机箱325.604.60%311.272.21%304.54

报告期内,由于各类原材料的细分型号规格种类较多,各类原材料平均采购 单价受具体规格型号、采购数量、供应商等多重因素影响而变动。因此,光隆 集成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波动具有合理性。

(2)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生产所用主要能源为电力,采购单价总体稳定,电力采

购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电力采购数量(度)319,537534,634229,856
采购金额(元)206,050.93331,695.27147,676.85
采购单价(元/度)0.640.620.64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0.57%0.94%0.70%
(3)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前五名供应商及其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6 年1-6 月1安徽中科米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746.6512.84%
2深圳市欧亿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40.2911.01%
3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9.8110.14%
4深圳市巨能时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53.296.07%
5深圳市飞翼光电通讯有限公司274.744.72%
合计2,604.7844.78%
2025 年度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6.029.95%
2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27.75%
3深圳市飞翼光电通讯有限公司286.457.39%
4安徽中科米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60.156.71%
5台升科技(广东)有限公司128.623.32%
合计1,361.6635.11%
2024 年度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73.2555.49%
2深圳市恩智科技有限公司145.745.14%
3深圳市巨能时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8.893.49%
4深圳辰汐电子有限公司51.181.81%
5深圳市易捷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0.411.78%
合计1,919.4767.70%

注:(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等;(2)供应 商采购金额和采购总额不包括“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 “(2)光隆集成关联交易”之“③其他关联交易”中转产线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光隆集团外,光隆集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 7、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未在境外开展业务,未拥有境外土地或房产等资产。
  • 8、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

光隆集成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不属于高危险、 重污染、高耗能行业。

光隆集成生产项目无对应的备案及环保手续系因历史上发生产线转移、扩 产或搬迁所导致,光隆集成已就“光无源器件及模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包 含光隆集成已有生产线及拟新建生产线)办理了相关手续。2026 年 2 月 2 日, 该项目经桂林市七星区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为 2602-450305-04-01132287;2026 年 3 月,光隆集成就该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6 年 6 月 4 日,光隆集成取得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市环新星审 [2026]5 号”《关于光无源器件及模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光隆集成已就“光无源器件及模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组织自主验收并完成公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

2026 年 6 月 22 日,桂林市七星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光隆集成 自设立至今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环境 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

2026 年 6 月 9 日,光隆集成的控股股东光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彭晖已出具 承诺:“若光隆集成因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发生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而被相关部门处罚,本人/本公司保证对光隆集成进行充分补偿,无条 件全额承担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光隆集成恢复 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

综上,光隆集成存在建设项目无对应的备案及环保手续的情形,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已就环保手续缺失的情形采取纠正措施,没有造成生态 环境危害后果,且报告期内不存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违规记录;此外,光隆 集成的控股股东光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彭晖已承诺承担前述环保手续问题相关 的潜在经济损失。光隆集成前期未办理环评即生产的有关事项对光隆集成的经 营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光

隆集成不属于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

9、生产经营资质

光隆集成已进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备案编码 4503360444, 所在地海关均为桂林海关,备案有效期均至 2099 年 12 月 31 日止。光隆集成已 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50300MA5NHQNE1W001X, 有效期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30 年 9 月 18 日)。光隆集成已取得从事经营 活动所必需的资质,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合法合规。

10、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光隆集成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建立了完善的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一方面,光隆集成主要产品在研发量产前会进行可靠性测 试,待产品验证成功后启动量产;另一方面,光隆集成围绕主要产品建立了生 产质量控制措施,强化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产品工艺要 求,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要求;第三,光隆集成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意识培训,并建立了相应的质量奖惩 措施。

11、核心技术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与使用的核心技术情况 光隆集成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任务,不断加强核心技术开发与科技成果转

化工作。针对市场需求及技术升级变化,不断通过建立健全研发组织体系和研发 管理制度,加强研发人员和研发项目管理等手段,提升自身的核心技术开发能力, 不断强化自身对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的关键工艺技术积累,巩固核心技术优势。

光隆集成的核心技术来源、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情况具体如下:
序 号技术名称技术说明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相关专利技术来源
1法拉第旋 光效应光 切换技术1、磁光开关是利用法拉第磁光效 应的光开关,通过外加磁场的改 变来改变磁光晶体对入射偏振光 偏振面的作用,从而达到光路切 换的效果;<br>2、法拉第磁光效应是线偏振光沿 外加磁场方向通过介质时偏振面 发生旋转的现象。磁光晶体磁旋 光率要尽可能的大,这样在旋转 相同的角度时,磁光晶体的厚度 可以做得很薄,整个器件的设计 就更趋于小型化。而磁光晶体的 外加饱和磁场要尽可能的小,这 样螺线管中加载较小的电流就可 以达到要求,整个器件的发热量 也会减小,对器件的温度稳定性 和延长器件寿命有很大的作用。<br>本技术基于法拉第旋光效应实现非接触 式光路切换,无机械摩擦,理论寿命达 10^12 次,是传统机械式光开关的 10^5 倍。采用分离式磁控驱动与齿 轮-连杆-滑轨传动结构,定位精度 高、装配维护简便,兼顾了磁光开关的 高可靠性与机械结构的精准性。 核心技术具体表征:插入损耗 ≤1.0dB,通道隔离度≥45dB,偏振相 关损耗≤0.2dB;光切换时间 100us, 重复性±0.01dB;驱动电流 50100mA,功耗 < 0.5W;工作温度 40℃~85℃,全生命周期成本显著低于 传统方案。专 利 号 : ZL201920 998152.3自主研发
2微机电系 统 2D 光 切换技术MEMS 微机电系统技术是基于半导 体微细加工技术而成长起来的平 面制作工艺技术。将电、机械和 光集成为一块芯片,能透明的传 送不同速率、不同协议的业务。 实用化的 MEMS 光开关其结构实质 上是一个二维微镜片扫描系统, 当进行光交换时,通过移动或改 变镜片角度,把光直接送到或反 射到光开关的不同输出端。本技术基于半导体微细加工工艺,将 电、机、光集成于单芯片,采用单反射 镜 + 弧形多输出准直器阵列结构,相 比传统棱镜切换光路,避免了棱镜表面 反射造成的光能量损失,同时大幅提升 了通道集成能力,体积仅为传统机械式 光开关的 1/10,切换速度提升一个数 量级。 核心技术具体表征:插入损耗 ≤1.0dB,通道隔离度≥45dB,偏振相 关损耗≤0.2dB;切换时间≤10ms,重 复定位精度 ±0.01°;支持 8-32 通 道灵活扩展,机械寿命≥10^9 次,工 作温度-20℃~70℃,适合高密度光通 信节点应用。专利号: ZL201921 018823.1自主研发
3微机电系 统 3D 光 切换技术微机电系统 3D 光切换技术是全 光交换机(OCS)的核心技术,基 于半导体微细加工工艺制备二维 可转动微镜阵列。通过静电驱动 控制每个微镜的双轴倾角,将输 入光信号精准反射到任意输出端 口,实现 N×N 无阻塞 3D 全光交 叉连接。该技术无需光电-电光转 换,可透明传输任意速率、协议相比 2D MEMS 及传统光开关,3D 架构 实现真正无阻塞全交叉连接,端口密度 提升 10 倍以上;无光电转换,传输延 迟低至纳秒级;微镜非接触式转动,无 机械磨损;单端口功耗仅为电交换的 1/100,绿色节能。解决了传统方案端 口扩展难、功耗高、带宽受限的核心痛 点,是下一代全光网络的关键支撑技 术。正在申请 专利自主研发
序 号技术名称技术说明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相关专利技术来源
的 光 信 号 , 突 破 电 交 换 带 宽 瓶 颈,广泛应用于超大规模数据中 心、骨干光通信网络。核心技术具体表征:支持 128×128 及 以上端口规模,单通道插入损耗 ≤1.5dB,通道隔离度≥45dB,偏振相 关损耗≤0.2dB;微镜切换时间 ≤20ms,重复定位精度 ±0.005°; 单端口功耗≤0.1W,机械寿命≥10^9 次;工作温度-20℃~70℃,可满足高 密度光交换节点长期稳定运行需求。
4MEMS 扭镜 VOA 技术1、在光通信系统中,可变光衰减 器(VOA)是一种实现功率调节的 重要的动态器件,其主要功能是 实现对携带信息的光信号进行功 率 控 制 , 特 别 在 WDM 网 络 系 统 上,实现增益平坦、动态增益平 衡及传输功率均衡;<br>2、基于 MEMS 扭镜的 VOA 因其具 有损耗低、体积小和成本低的特 点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其存在 WDL (波长相关损耗)的问题,尤其 是在衰减状态下。光隆集成通过 光纤头与准直透镜之间的相对旋 转,以及优化准直透镜设计参数 来优化 WDL 指标。<br>本技术采用双准直器间距连续调节 + 多档位衰减片切换的复合衰减方案,从 根本上解决了传统 MEMS 扭镜 VOA 在 高衰减状态下波长相关损耗(WDL)恶 化的行业痛点。结构简单紧凑,无需复 杂微机电驱动系统,装配维护简便,成 本显著降低,同时实现了更宽的衰减范 围和更高的调节精度。 核心技术具体表征:衰减范围 055dB,衰减调节精度≤0.1dB,衰减片 切换时间≤5ms,调节速度≥10dB/s, 工作温度-40℃~85℃,满足 WDM 系统 增益平坦与功率均衡需求。专利号: ZL 20192101 9680.6自主研发
540G/100G 通信旁路 保护技术40G/100G 通信旁路保护设备是保 障光通信链路高可用性的核心设 备 , 用 于 主 传 输 设 备 ( 光 放 大 器、OTN、路由器)故障时的光路 自 动 保 护 。 设 备 集 成 高 速 光 开 关、双路高精度光功率监测模块 和嵌入式控制单元,实时监测主 链路光功率,当检测到主设备故 障或光功率异常时,毫秒级无缝 切换至旁路通道。支持全光透明 传输,兼容 40G/100G 及以下任 意速率和协议,广泛应用于骨干 网 、 城 域 网 和 数 据 中 心 互 联 场 景。本技术采用全光旁路架构,无需光电电光转换,对业务完全透明,不引入额 外传输延迟;集成双路 ±0.1dB 精度 光功率监测,故障检测与切换全程自动 完成,无需人工干预;具备断电直通保 护功能,设备断电时光路自动保持直 通;模块化热插拔设计,部署维护便 捷。相比传统电层保护方案,成本降低 60%,功耗降低 80%。 核心技术具体表征:支持速率 100Mbps~100Gbps,工作波长 1260~1650nm;插入损耗≤1.0dB,通 道隔离度≥45dB,回波损耗≥50dB, 偏振相关损耗≤0.1dB;故障检测时间 ≤5ms,总切换时间≤20ms;支持以太 网远程监控;AC 220V/DC -48V 双电 源备份;工作温度 - 10℃~+55℃,平 均无故障时间≥100 万小时,满足电 信级可靠性要求。专利号: ZL202130 322363.8 ; ZL202121 062541.9 ; ZL202120 672293.3 ; ZL202022 564081.1自主研发
光隆集成紧跟下游行业发展方向及技术发展路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技 术指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保障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光 隆集成的核心技术增强了公司产品竞争力,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和优质的产品, 光隆集成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形成了覆盖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

司、Fabrinet Co., Ltd.、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等众多下游行业知名企业丰富的客户资源网,与主要客户形成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研发费用395.88465.00293.37
营业收入7,085.727,942.434,491.37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59%5.85%6.53%
1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占比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的研发人员合计 35 人,占标的公司员工

总数 13.89%。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共有 3 名核心技术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陈溢文、农子添和潘志腾,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学历背景专业 资质对标的公司贡献/与标的公司业务的关系
1陈溢文硕士高级工 程师1、参与研发“TOF3D 立体防护仪”产品,负责 STM32 嵌入式软件的逻辑功能及算法设计与实 现,积极参与推动项目向实用型产品的转化;<br>2、参与研发“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负责 ESP32 嵌入式软件设计;<br>3、在“光迅 OTDR 子卡项目”以及“开光量采集 子卡项目”中负责嵌入式软件设计,解决各种技术 问题;<br>4、积极响应标的公司申请技术专利的号召,完成 以下 3 项专利申请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br><br>(1)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无源光开关装置”;<br>(2)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基于立体防护传感器 的内部散热结构”;<br>(3)发明专利:“一种嵌入式加密双向身份认证 方法”;<br><br><br>5、完成两项软件著作权的技术资料整理:燃气泄 漏报警器软件、3D 立体防护传感器软件;<br>
序号姓名学历背景专业 资质对标的公司贡献/与标的公司业务的关系
6、完成“基于 LCOS 的空间光调制器预研项目” 新品立项前的技术调研及技术评估工作。
2农子添本科中级工 程师1、主导开发 5G 前传半有源局端模块、8 路 OLP 模块、MEMS-MxN 矩阵光开关模块/设备、带端口 探测及波长切换的 MxN 矩阵光开关设备、 OTS3000-VOA 闭环控制光衰平台设备、工业温度 的 MCS 模块、MEMS-S13-1XN 系列模块、10 路 VOA 模块、DCIOLP 模块、4 组旁路模块、工业温 度的 MCSD8X16 模块、MEMSM-1XN 模块、16 路 光探测模块、I2C 接口 OLP 模块、8 路检测合分波 模块、智能分光模块、MEMS16 口全通设备、66 路 OPD 模块等模块/设备产品。产品主要涉及光开 关类(继电器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 关),光保护类(OLP、OBP、OCP),光检测类 (OPD),光衰(MEMSVOA);<br>2、参与开发的项目主要有 OPS6000 光保护设备、 光开关/光衰/光功率计子卡、OTS3000-OTDR 子卡 等项目。<br>
3潘志腾本科-1、产品研发:磁光产品包含 1x2、2x2、1x4、1x8 所有产品;延时器包含 3 环、4 环、5 环及每种产 品的单双级;保偏产品包含继电器开关、磁光开 关、MEMS 开关、VOA、多路光开关等所有子器 件产品;产品功率可提升至 10~20W;40/100 模块 光开关用多芯准直器设计 8-2x2B 继电器光开关; MiniVOA 外形尺寸可以做到业内最小的φ2.5mm; MinitapPD 各种分光比的 tapPD;标准具温漂可以 达到 2GHz 以内;1x1 光开关采用光纤工艺,大大 降低成本;电光开关产品响应速度可以达到 300ns 以内 ;TOF 包含宽带分辨率和窄带分辨率;3DMEMS 已调试出 32x32,目前正在设计 64x64 和 128x128,同时也在研发阵列芯片对应的大通道;<br>2、工艺改进:焊接产品加厚镀金管,提升产品的 一次性良率;继电器开关修改焊接参数,降低焊接 爆珠,减少不良品;S1x4 改进封盖工艺,提升产 品良率;4x4 修改壳体设计,提升产品的封盖良 率;S1x8 调整镜片调试的先后顺序,提高产品指 标并提升良率;8+1 调整产品设计,提升了产品的 稳定性;VOA 优化产品工艺,提升产品可靠性; MEMS 光开关优化产品工艺,提升产品可靠性。<br>
(3)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与标的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就核心 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竞业限制和保守标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约定。此外,为充分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创造性,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 性,对取得核心专利技术和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做出贡献的技术人员,标的公司给

予对应的激励措施,如专利奖励、奖金包和项目收益共享机制。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6)0104319 号),光隆集成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14,825.1321,925.6022,138.63
非流动资产8,733.891,616.58672.74
资产总额23,559.0223,542.1822,811.37
流动负债11,539.498,502.5110,545.83
负债合计11,542.348,772.7110,550.15
所有者权益合计12,016.6814,769.4712,261.22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7,085.727,942.434,491.37
营业成本3,596.043,524.932,104.28
利润总额2,584.162,867.221,151.24
净利润2,247.212,508.251,045.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7.212,508.251,045.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44.552,521.02994.88
3、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731,386.271,833.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761,422.62-5,898.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70-2,313.311,720.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4.53510.29-2,335.46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流动比率(倍)1.282.582.10
速动比率(倍)0.852.311.97
资产负债率48.99%37.26%46.2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092.751.65
存货周转率(次/年)1.971.931.86
销售毛利率49.25%55.62%53.15%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 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 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 注 2:202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 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 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 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 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 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 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 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 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 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 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 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 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 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 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 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 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 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 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对于内销业务,可证明客户已完成产品验收的外部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 式:一种公司按合同或订单要求发货,经客户签收或确认后确认收入;另一种 是公司定期(通常为按月)通过客户 SRM 采购管理系统查询到验收入库时点的 截屏记录;

对于外销业务,采用 FOB/CFR/FCA/CIF 结算的,公司以报关出口手续完 成后控制权发生转移,确认收入;采用 EXW 结算的,买方指定承运人提货, 产品已经交付给购买方或者指定承运人时确认收入。

2、金融工具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 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 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 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 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公司 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 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 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 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 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 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 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 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 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 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 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

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 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 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 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 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 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 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 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 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 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 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

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变动。

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

“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 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 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 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 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 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

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

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

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 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 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 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

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 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④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

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 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保证金押金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往来款为对其他单位应收款
备用金为备用金及员工借支
代扣代缴款为代扣代缴社保款

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光隆集成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 存在重大差异, 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 5、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光隆集成审计报告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 6、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不存在需合并的子公司。
  • 7、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团出于产业链构建、强化内部协作等战略考虑,对光隆 集成等各子公司的业务进行了一定的转移与调整,该等资产转移事项对光隆集 成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二、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之“1、光隆 集成”之“(2)光隆集成关联交易”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之 “③其他关联交易”。

8、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9、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光隆集成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光隆集成最近三 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二、奥简微电子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BH2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高志宇
注册资本1,052.6316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鹃北路 66 弄 3 号楼 2 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666 号盛银大厦 D 幢 704 室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微电子科技、半导体科技、信息科技、电子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 安装、调试、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2015 年 10 月,奥简微电子设立 2015 年 9 月 17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沪工商注名预核第

01201509170706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上海奥简

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2015 年 9 月 29 日,高志宇与从简企业签署《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明确奥简微电子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从简企业、高志宇分别认缴出 资 90 万元、10 万元。

根据上海大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沪大诚验字(2017) 第 15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奥简微电子已收到从简企 业和高志宇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 1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向奥简微 电子核发营业执照。

奥简微电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9090%
2高志宇1010%
合计100100%

2、2018 年 1 月,奥简微电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0 月 28 日,奥简微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从简企业将持有公

司 12%的股权转让给陈培元,将持有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王克丞。 同日,从简企业与高志宇、陈培元、王克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上述股权转让的作价为 0 元。 2018 年 1 月 17 日,奥简微电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7373%
2高志宇1010%
3陈培元1212%
4王克丞55%
合计100100%
3、2018 年 3 月,奥简微电子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3 月 1 日,奥简微电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至 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认缴。 2018 年 3 月 27 日,奥简微电子就本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从简企业向奥简微电子缴纳出资

款共计 15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58473%
2高志宇8010%
3陈培元9612%
4王克丞405%
合计800100%

4、2019 年 5 月,奥简微电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3 月 1 日,奥简微电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陈培元将持有公司

12%的股权转让给从简企业,王克丞将持有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高志宇。

同日,陈培元、王克丞分别与从简企业、高志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作价为 0 元。

2019 年 5 月 17 日,奥简微电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 年 12 月 13 日、2020 年 3 月 2 日,高志宇向奥简微电子缴纳出资款共

计 11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680.0085%
2高志宇120.0015%
合计800.00100%
5、2020 年 7 月,奥简微电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7 月 1 日,奥简微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从简企业将持有公司 37.50%的股权转让给涵简企业。

同日,涵简企业与从简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的

作价为 0 元。 2020 年 7 月 13 日,奥简微电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380.0047.5%
2涵简企业300.0037.5%
3高志宇120.0015%
合计800.00100%

6、2020 年 9 月,奥简微电子第二次增资 2020 年 9 月 1 日,奥简微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深圳外滩认缴。

同日,奥简微电子与深圳外滩及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签订《增资 协议》,约定深圳外滩向奥简微电子投资 1,000 万元,认缴公司 200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

2020 年 9 月 3 日深圳外滩向奥简微电子缴纳了出资款 1,000 万元。

  • 2020 年 9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就本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38038%
2涵简企业30030%
3高志宇12012%
4深圳外滩20020%
合计1,000100%
7、2021 年 7 月,奥简微电子第四次股权转让
  • 2021 年 6 月 25 日,奥简微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高志宇将持有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浦简企业。

同日,高志宇与浦简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志宇将所持有奥 简微电子 5%的股权作价 50 万元转让给浦简企业。

  • 2021 年 7 月 12 日,奥简微电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38038%
2涵简企业30030%
3高志宇707%
4深圳外滩20020%
5浦简企业505%
合计1,000100%

8、2021 年 8 月,奥简微电子第三次增资

  • 2021 年 7 月 13 日,奥简微电子与北京静水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北京静

水向奥简微电子投资 1,000 万元,认缴公司 52.631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21 年 7 月 26 日,北京静水向奥简微电子缴纳了出资款 1,000 万元。 2021 年 7 月 28 日,奥简微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奥简微电子注册资本

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052.631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北京静水认缴。 2021 年 8 月 26 日,奥简微电子就本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从简企业380.00380.0036.10%
2涵简企业300.00300.0028.50%
3高志宇70.0070.006.65%
4深圳外滩200.00200.0019%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5浦简企业50.0050.004.75%
6北京静水52.631652.63165%
合计1,052.63161,052.6316100%
(三)标的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奥简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1从简企业380.0036.10
2涵简企业300.0028.50
3深圳外滩200.0019.00
4高志宇70.006.65
5北京静水52.63165.00
6浦简企业50.004.75
合计1,052.6316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奥简微电子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奥简微电子控股股东为从简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高

95.00%

志宇。

3、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 投资协议

奥简微电子历史沿革中,奥简微电子、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 简企业分别与机构投资人深圳外滩、北京静水之间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约定了关 于股权回购权、对董事任命的约定、对后续新增股本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 权、随售权、出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信息权、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 限制及其他特殊股东权利投资条款。

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深圳外滩、北京静 水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 框架协议》,其中约定北京静水及深圳外滩各自与奥简微电子所签订的增资协 议中,由奥简微电子作为义务承担主体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在上述协议签署之 日不可撤销地终止并自始无效,在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之日起自动恢复效力 并视同该等条款从未终止,自始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事项外,奥简微电子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 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影响奥简微电子独立性 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奥简微电子

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向奥简微电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奥简微电子独立性的协

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奥简微电子不存在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奥简微电子名下无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奥简微电子经营场所均系租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场所租赁期限用途租金
1奥简微 电子上海宜浩置业 有限公司、上 海歌临波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 南汇新城镇环湖 西二路 800 号 2 楼 1201、1209-1 室房屋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办公10,244 元/ 月
2奥简微 电子上海驰宏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 盛夏路 666 号、 银冬路 122 号的 盛银大厦 4 幢 7 层 4 单元2025 年 1 月 11 日至 2027 年 05 月 10 日办公34,193.78 元/月

根据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奥简微电子 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就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666 号、银冬路 122 号的 盛银大厦 4 幢 7 层 4 单元的租赁房产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由于未与出租方 协商一致,奥简微电子尚未就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00 号 2 楼 1201、1209-1 室的租赁房产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 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标的公司正在履行的上述房屋 租赁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租赁关系真实、有效,房屋租赁未办理租 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未办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手续的房 屋可替代性较强,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 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3)知识产权

①商标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不存在注册商标。

②专利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已获授权的专利情况共 9 项,具体情 况如下:

序 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 方式权利 期限他项 权利
1奥简微 电子一 种 自 适 应 两 级 控 制 的 LED 驱动电路发明202510813438.X2025.06.18原始 取得20 年无
2奥简微 电子LED 射灯电路发明201910209282.92019.03.19原始 取得20 年无
3奥简微 电子LED 驱动电路发明201710587028.32017.07.18原始 取得20 年无
4奥简微 电子温 度 感 测 电 路 及 热 反 馈 保 护 电路发明202210019037.32022.01.10原始 取得20 年无
5奥简微 电子LED 可 控 硅 调 光 快 速 响 应 电 路及 LED 照明 装置发明202110491578.12021.05.06原始 取得20 年无
6奥简微 电子LED 可 控 硅 调 光 深 度 补 偿 电 路及 LED 照明 装置发明202110490364.22021.05.06原始 取得20 年无
7奥简微 电子适用于 LED 深 度 调 光 的 电 流 分流电路发明202110449938.12021.04.25原始 取得20 年无
8奥简微 电子LED 泄 放 电 路 和 LED 驱动电 路发明202010209813.72020.03.23继受 取得20 年无
9奥简微 电子一 种 低 静 态 电 流启动电路发明202610100945.32026.1.26原始 取得20 年无

注:上表第 8 项所示专利权受让自员工叶桐林。

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拥有的已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权情况共 2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权利人布图设计 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期首次投入商 业利用日期取得 方式权利 期限他项 权利
1奥简微电子DH09ABS.245596 4882024.11.292024.9.20原始 取得10 年无
2奥简微电子DH06CBS.245596 47X2024.11.292024.5.20原始 取得10 年无
3奥简微电子DH04CBS.245596 4452024.11.292023.9.28原始 取得10 年无
序 号权利人布图设计 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期首次投入商 业利用日期取得 方式权利 期限他项 权利
4奥简微电子DH02DBS.245596 3482024.11.292023.7.12原始 取得10 年无
5奥简微电子DH03ABS.245596 4102024.11.29--原始 取得10 年无
6奥简微电子DH01C1BS.245596 3722024.11.292024.4.8原始 取得10 年无
7奥简微电子DH01A2BS.245596 3642024.11.29--原始 取得10 年无
8奥简微电子DH02BBS.245596 3992024.11.29--原始 取得10 年无
9奥简微电子DD01A2_ 0P8VBS.215570 3162021.06.17--原始 取得10 年无
10奥简微电子DD01A1_ 0P8VBS.215570 1542021.06.17--原始 取得10 年无
11奥简微电子DZ11BS.205513 670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2奥简微电子DZ07BS.205513 638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3奥简微电子DZ08BS.205513 646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4奥简微电子DZ09BS.205513 654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5奥简微电子DZ10BS.205513 662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6奥简微电子DZ12BS.205513 689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7奥简微电子DZ04BS.205513 603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8奥简微电子DZ06BS.205513 62X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19奥简微电子DZ02BS.205513 581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20奥简微电子DZ03BS.205513 59X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21奥简微电子DZ05BS.205513 611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22奥简微电子DZ01BS.205513 5732020.03.26--原始 取得10 年无
23奥简微电子DV03BS.195628 90X2019.11.252019.9.5原始 取得10 年无
24奥简微电子DV01BS.195628 8882019.11.252018.9.3原始 取得10 年无
25奥简微电子DV02BS.195628 8962019.11.252018.11.5原始 取得10 年无
(4)固定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固定资产原值 498.51 万元,账面价值

90.23 万元,成新率 18.10%,该等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产权纠纷或 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226.164.321.91%
办公及电子设备272.3585.9131.54%
合计498.5190.2318.10%
2、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203.7060.31%
合同负债18.145.37%
应付职工薪酬33.419.89%
应交税费23.677.00%
其他应付款6.361.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9911.84%
其他流动负债2.350.70%
流动负债合计327.6996.99%
租赁负债4.141.23%
递延所得税负债6.021.78%
非流动负债合计10.163.01%
负债合计337.85100.00%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主要负债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

  • 3、对外担保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 4、权利限制情况 (1)奥简微电子 100.00%股份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全体交易对方持有的奥简微电子 100.00%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

在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2)奥简微电子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

制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

5、是否存在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人使用他人资 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2020 年,

奥简微电子与某集成电路领域客户签订了产品合作协议,奥简微电子将其自主 研发的一项技术有偿独家授权许可给该客户使用。该客户有权就该技术制作光 罩和生产、销售该技术的相关产品,并按该技术相关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向奥 简微电子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该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生效日起 4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依据产品合作协议向该客户收取技 术许可费 27.38 万元、15.44 万元、11.83 万元,技术许可费已纳入关联销售 核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合作协议到期后尚未续签,但仍在事实履行,该 合作存在终止风险。鉴于该业务对应的交易规模较小,相关合作终止不会对奥 简微电子的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1、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奥简微电子不存在标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重大未

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属行业分类 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是一家模拟芯

片设计企业。目前奥简微电子核心产品主要聚焦于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产品 品类涵盖线性稳压器、降压转换器、升压转换器、升降压转换器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奥简微电子所处行业属于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集成电路设计(I6520)。 (2)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奥简微电子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该部门主要职责为:

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 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 信息安全等。

半导体协会是奥简微电子所属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产 业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会员单位提供与产业及市场研究有关的 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代表会员单位就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与政府部门进 行沟通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半导体协会构成了集成电路行业的管理体系,各集成电 路企业在主管部门的产业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的约束下,面向市场自 主经营,自主承担市场风险。

(3)主要法规和产业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 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其发展程度是一 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为促进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我国近年来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从产业定位、战略目标、税收等各方面实施鼓励,主 要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12025 年发改委、工信 部、财政部、海 关总署、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做好 2025 年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集成电路企业或项 目、软件企业清单制 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 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 制定工作事项
22024 年国务院《贯彻实施国家标准 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 (2024-2025 年)》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 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 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 斗 规模 应 用等 关 键领 域 集中 攻 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
32023 年工业和信息化 部、教育部、科 学技术部、财政 部、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制造业可靠性提升 实施意见》提 升 电 子 整 机 装 备 用 SoC/MCU/GPU 等高端通用芯片、 氮化镓/碳化硅等宽禁带半导体功 率器件等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水 平
42023 年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通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 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 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52022 年发改委、工信 部、财政部、海 关总署、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做好 2022 年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集成电路企业或项 目、软件企业清单制 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 知》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 目、软件企业清单给予税收优惠 或减免
62021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 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 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 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 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 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 路、航空航天等产业创新发展
72021 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 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 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 电路等产业创新发展
82020 年财政部、税务总 局、发展改革 委、工信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 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 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公告》国 家鼓 励 的集 成 电路 设 计、 装 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 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 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 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 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 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 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 度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
序号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92020 年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 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政 策》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集成电路企 业 和软 件 企业 , 不分 所 有制 性 质,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鼓励和倡导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 产业全球合作,积极为各类市场 主体在华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 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102017 年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 意见》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 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 能等事关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 学科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 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 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
112017 年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 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 录》明确集成电路等电子核心产业地 位,并将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和服务
122016 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国家信息 化规划的通知》大力推进集成电路创新突破。加 大面向新型计算、5G、智能制 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芯片 设计研发部署
132016 年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 厅《国家信息化发展战 略纲要》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 发展战略纲要,以体系化思维弥 补单点弱势,打造国际先进、安 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体系,带动集 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 等薄弱环节实现根本性突破
142016 年国家发改委、工 信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规划 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 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 知》将工业芯片设计列入集成电路领 域重点布局规划

2、主要产品用途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核心产品主要

聚焦于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涵盖线性稳压器、降压转换器、升压转换器、升 降压转换器等。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标的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拓展性和适用性,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电 子等多个核心领域,满足不同下游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并将进一步扩展在 5G 通信等行业领域的应用。奥简微电子凭借“精准聚焦+技术深耕”的核心策略突

破竞争壁垒,推出的高性能模拟产品,整体性能指标已比肩国外同类产品。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类别产品 类型代表产品功能描述主要应用领域
开关 电源 芯片BOOSTDS836x 系列 DS846x 系列 DS958x 系列支持宽输入电压范围,提供内置/外 置功率管灵活配置;基于成熟的峰 值电流控制与迟滞控制架构,实现 高精度恒压/恒流输出;支持内置或 外置环路补偿,兼顾稳定性与设计 灵活性;集成过压、过流、过温等 多重保护机制,保障系统在复杂供 电环境下的可靠运行。医疗电子、智能照 明、干电池或锂电 池供电设备等
BUCKDS826x 系列<br><br>DS828x 系列<br>DS829x 系列<br>覆盖低压至中压输入范围,集成高 效率功率开关,转换效率高、输出 纹波低;采用峰值电流控制或固定 导通时间(TON)控制策略,支持 连续导通模式(CCM)与跳脉冲模 式(PSM)自动切换,兼顾轻载效 率与动态响应;具备完善的故障保 护功能。安防监控、机顶 盒、液晶电视、电 脑及周边、服务 器、电动工具、扫 地机器人等
线性 稳压 芯片LDODS856x 系列 DS858x 系列支持低压、中压及高压输入,具备 超低静态电流、高电源抑制比 (PSRR)、低噪声、低压差和高输 出精度等关键特性;通过模块化技 术组合,可灵活适配不同功耗与噪 声敏感度需求,并集成过流、过 温、反接等全面保护功能。智能手机、电脑及 周边、服务器、 TWS、无线耳机和 蓝牙耳机等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标的公司为 Fabless 模式芯片设计企业,即无晶圆厂的集成电路企业经营模

式,采用该模式的厂商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 和测试环节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总体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4、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1)盈利模式 奥简微电子是 Fabless 模式的 IC 设计企业,通过研发、设计和销售模拟芯

片产品,满足终端客户的需求,从而获取收入和利润。标的公司需要根据市场 的需求以及客户的实际应用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定义及设计开发,随后委托 代工厂商进行生产制造,经过严格的性能测试后,最终形成合格芯片产品。

(2)采购与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作为芯片设计企业,专注于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将 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委托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封测厂商生产。标的 公司通过接洽、实地考察等方式,从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等方面对供应商 进行综合评价。通常情况下,针对不同类型的采购需求,标的公司会选择多个 供应商,保障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

(3)销售和结算模式

根据集成电路行业惯例和企业自身特点,标的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 的销售模式。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相对较小,采用该种销售模式不仅有利于提高 销售环节的效率,而且有利于公司投入更多精力于产品的设计开发环节,保持 并提升公司在研发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公司依托自身 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储备,与具备高端行业客户资源的大客户进行战略合作,一 方面,公司根据合作方及下游终端厂商的技术指标与产品需求,为其提供定制 化的芯片设计开发服务;另一方面,借助合作方的成熟渠道资源,公司产品得 以进入高端应用领域,实现产品商业化落地与市场渠道拓展的双赢。

标的公司完成产品销售交付或货物采购入库后,按照协议约定方式与客户

或供应商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主要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4)研发模式 标的公司将研发和技术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采取市场导向型的研发模式。

标的公司销售团队将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建议快速反馈给研发团队,研发团队基 于客户需求进行芯片功能和性能的设计和优化。标的公司的产品研发流程主要 包括立项、电路设计、版图设计、流片、试产、交付客户试产、项目验收评审、 量产等相关环节。

5、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的主要产品为开关电源芯片和线性稳压芯片等,主

要产品的销售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开关电源芯片656.8748.25%1,363.9148.71%1,504.8953.53%
线性稳压芯片500.3636.75%1,280.2845.73%1,273.6945.30%
其他204.1915.00%155.605.56%32.851.17%
合计1,361.42100.00%2,799.79100.00%2,811.43100.0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颗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开关电源芯片0.570.570.61
线性稳压芯片0.090.100.10
其他0.410.470.49
(2)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颗

期间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
2026 年 1-6 月开关电源芯片1,219.601,147.0694.05%
线性稳压芯片5,093.175,837.87114.62%
合计6,312.776,984.93110.65%
2025 年开关电源芯片2,461.902,372.7596.38%
线性稳压芯片13,792.4412,969.5794.03%
合计16,254.3415,342.3294.39%
2024 年开关电源芯片2,380.982,469.95103.74%
线性稳压芯片11,729.7412,349.85105.29%
合计14,110.7214,819.80105.03%

注:上述产销量数据不包括标的公司采购芯片成品直接对外出售的部分。

(3)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
2026 年1-6 月1客户 A474.7134.87%
2客户 B250.4618.40%
3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132.359.72%
4浙江前程照明有限公司111.648.20%
5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78.075.73%
合计1,047.2276.92%
2025 年度1客户 A1,074.4538.38%
2客户 B403.0414.40%
3深圳臻远科技有限公司180.296.44%
4浙江前程照明有限公司149.195.33%
5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139.114.97%
合计1,946.0869.51%
2024 年度1客户 A740.5826.34%
2客户 B658.0123.40%
3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3.3319.33%
4深圳臻远科技有限公司198.237.05%
5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147.445.24%
合计2,287.6081.37%

注:销售金额由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的销售金额合并计算得到。其中:(1)浙 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 (2)客户 B 包括两家公司。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金额分别为 2,287.60 万元、 1,946.08 万元和 1,047.22 万元,对应的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81.37%、 69.51%和 76.92%。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期 营业收入 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存在向交易对方深圳外滩的关联方客户 A、交易对

方高志宇的关联方上海乘芯销售产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对客户 A 销售产品的最终实现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关联方客户 A 销售的芯片产品均为按照客户 A 的

要求定制生产,客户 A 基于自身客户需求向奥简微电子采购。客户 A 具备通畅 的终端销售渠道,具备稳定的库存消化能力。经访谈确认,客户 A 从奥简微电 子采购的产品除合理备货外,均已最终实现销售。

(2)对上海乘芯销售产品的最终实现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存在向交易对方高志宇的关联方上海乘芯销售产品

的情况,根据上海乘芯提供的说明,报告期内其从奥简微电子采购产品数量和 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颗

年度项目自研主控晶圆产品外购成品芯片合计
2026 年 1-6 月采购量①3,190,00003,190,000
销售量②3,487,00003,487,000
采销率②/①109.31%/109.31%
2025 年采购量①3,244,74859,1543,303,902
销售量②2,947,74859,1543,006,902
采销率②/①90.85%100%91.01%
2024 年采购量2,400,0005,0002,405,000
销售量2,400,0005,0002,405,000
采销率②/①100%100%1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销售给上海乘芯的产品包括外购成品芯 片和自研主控晶圆产品两类。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上海乘 芯对奥简微电子采购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 100%、91.01%及 109.31%,奥简微电 子对上海乘芯销售产品全部已实现最终销售,终端应用场景涵盖蓝牙音箱、智 能穿戴等消费电子领域。

报告期内,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及访谈确认,奥简微电子董事陈永波作为客 户 A 股权激励对象持有客户 A 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前五名 客户中拥有权益。

6、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整体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晶圆658.4973.56%1,234.2267.04%1,199.5166.93%
加工服务231.0925.81%547.3529.73%550.3930.71%
其他5.620.63%59.493.23%42.272.36%
合计895.20100.00%1,841.06100.00%1,792.17100.00%

注:采购总额包括原材料采购、委外加工服务采购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采购包括晶圆及加工服务,其中主要采购内容为原 材料晶圆,报告期各期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93%、67.04%及 73.56%; 采购的主要加工服务为封装测试加工服务和 CP 测试加工服务,报告期占采购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71%、29.73%及 25.81%;采购的其他类产品主要为配套 公司产品使用的成品芯片及其他辅材,报告期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6%、

3.23%和 0.63%。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标的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晶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晶圆采购金额 及占比情况如下:

期间采购内容采购量采购金额 (万元)占晶圆采购 额的比例采购单价 (元)
2026 年 16 月晶圆(片)904380.2057.74%4,205.74
晶圆(颗)35,470,941.00278.2942.26%0.078
合计/658.49100.00%/
2025 年度晶圆(片)1,508640.5551.90%4,247.71
晶圆(颗)105,324,149.00593.6748.10%0.056
合计/1,234.22100.00%/
2024 年度晶圆(片)1,929826.8868.93%4,286.55
晶圆(颗)74,828,175.00372.6431.07%0.050
合计/1,199.5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较为稳定。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 2026 年 1-6 月晶圆采购总额分别为 1,199.51 万元、1,234.22 万元及 658.49 万元, 原材料采购单价方面,晶圆(颗)采购单价 2024 年为 0.050 元/颗,2025 年为 0.056 元/颗,2025 年度采购单价较 2024 年度基本稳定,2026 年上半年度为

0.078 元/颗,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是 AI 需求爆发等原因推动晶圆 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该情形与市场走势相符;公司晶圆(片)主要向境外供应 商采购,采购单价整体维持相对平稳,受汇率波动影响,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2)主要服务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加工服务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期间加工服务内容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量占加工服务采购 额的比例采购单价 (元)
2026 年 16 月CP 测试 (片)27.3493711.83%291.74
封测(万颗)203.756,283.9788.17%0.03
小计231.09/100.00%/
2025 年度CP 测试 (片)41.7314347.62%291.00
封测(万颗)505.6215,947.7592.38%0.03
小计547.35/100.00%/
2024 年度CP 测试 (片)60.461,99710.98%302.73
封测(万颗)489.9314,394.9789.02%0.03
小计550.39/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封测加工服务的工序主要分为 CP 测试和封装测试, 其中占比较大的工序为封装测试,报告期内封测采购额占加工服务采购额的 89.02%、 92.38%及 88.17%。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封测加工的采购单价较为 稳定。

(3)能源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模拟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的生产和封装测 试均委托给专门的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厂商完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经营活动耗用的能源主要为办公用水、用电,价格稳定,且消耗量较小,占标 的公司成本和费用的比例较低。

(4)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前五名供应商及其采购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6 年1-6 月1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215.5824.08%
2供应商 D161.1918.01%
3供应商 C105.1511.75%
4DB HiTek Co., Ltd89.6210.01%
5江苏宿芯半导体有限公司69.587.77%
合计641.1171.62%
2025 年度1供应商 C443.2724.08%
2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365.1819.84%
3供应商 A156.908.52%
4南通宁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56.048.48%
5供应商 D121.876.62%
合计1,243.2667.53%
2024 年度1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494.0227.57%
2供应商 C298.8516.68%
3DB HiTek Co., Ltd.286.7816.00%
4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131.647.35%
5浙江亚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14.736.40%
合计1,326.0373.99%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73.99%、67.53%及 71.62%。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不存在向单个供应 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形。

报告期内,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及访谈确认,奥简微电子董事陈永波作为供 应商 A 股权激励对象持有供应商 A 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 前五名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7、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存在少量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极小,未拥有

境外土地或房产等资产。

8、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模拟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的生产和封装测 试均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厂商,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不涉及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

9、生产经营资质 奥简微电子已进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备案编码为

3122260Y0R,所在地海关为洋山港区,备案有效期至 2099 年 12 月 31 日止。 10、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控制,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出库全流程控制,保证产品质量,标的公司制定了《产 品质量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产品达成客户品质要求。

标的公司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

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1、核心技术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与使用的核心技术情况 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效率、低功耗和高稳定性的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和销售,

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涉及的核心技术、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主要应 用产品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对应专利号技术 来源
1DC/DC 控 制技术同步/异步 升压 DCDC 控制技 术开关电 源芯片BOOST 产品系列涵盖输入电压 0.7V~5.5V,2.5V~18V, 4.5V~60V 等不同输入电压范围; 提供内置功率管和外置功率管两 种架构; 成熟应用峰值电流控制与迟滞控 制技术;支持恒压/恒流输出,输 出精度高;内置或外置补偿电 路;具备过压、过流、过温等多 重保护功能。ZL201710587028.3 ZL201910209282.9 ZL202110449938.1 ZL202210019037.3 ZL202610100945.3 ZL202510813438.X ZL202110491578.1 ZL202110490364.2 ZL202010209813.7自 主 研 发
2同步降压 DC-DC 控 制技术开关电 源芯片BUCK 产品系列适用于低压至中 压输入电源轨,采用高集成度内 置功率管设计(大电流 BUCK 使<br><br>用先进的倒装 flip-chip 技术,降 低 Ron,提升转换效率)、高输ZL202210019037.3 ZL202610100945.3 ZL202010209813.7自 主 研 发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主要应 用产品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对应专利号技术 来源
出精度(全温度范围,全电压输 入范围,全输出电压范围,1% 精度);成熟应用峰值电流控制 与固定导通时间(COT)控制技 术;支持连续导通模式(CCM) 与跳脉冲模式(PSM)的自动切 换或用户配置,并配备完善的系 统保护机制。
3线性稳压 技术线性稳压 芯片控制 技术线性稳 压芯片LDO 产品系列覆盖低压、中压 及高压应用场景,具备低静态电 流、高电源抑制比(PSRR, 48dB@10KHz)、低噪声 (4.4μVRMS)、低压差 (110mV@3A)和高输出精度 (全温度范围,全电压输入范 围,全输出电压范围,1%精 度)等核心特性;通过灵活组合 不同技术模块,满足多样化终端 需求,并集成过流、短路、过温 等全面保护功能。ZL202210019037.3 ZL202610100945.3自 主 研 发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研发费用184.02499.59418.59
营业收入1,361.422,799.792,811.4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52%17.84%14.89%
1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占比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13 人,其中研发人员 7 人,

占员工总人数的 53.85%。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共有 2 名核心技术人 员。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陶志平、叶桐林,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学历背景及工作履历对标的公司贡献/与标的公司业务的关系
1陶志平本科学历,2005 年 9 月至<br><br>2020 年 8 月,就职于上海 立隆微电子有限公司,历任 技术工程师,市场工程师, 华东区域主管;<br>2020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任总经理。<br>作为标的公司核心技术负责人,全面主导 核心产品线的战略规划与全生命周期研发 管理,紧密围绕市场需求与行业技术演进 趋势,系统构建并持续优化系列化产品矩 阵;通过建立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强化 跨部门协同机制,有效整合内外部技术资 源,成功推动多款核心产品实现规模化量 产与商业化落地。在关键技术路线制定、 研发能力建设及产品创新方面的突出贡 献,显著提升了公司的核心技术壁垒、市 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长期高 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叶桐林本科学历,2012 年 3 月至<br><br>2016 年 8 月,就职矽恩微 电子(厦门)有限公司,任 应用工程师;<br>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就职 Indice Semiconductor,任应用工程 经理; 2017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任应用工程经理。<br>作为核心研发人员,主导标的公司核心产品 在全场景下的应用落地与持续技术迭代,聚 焦产品商业化进程中面临的关键痛点,推动 技术方案与实际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与高效 适配;在职期间以发明人身份累计申请发明 专利多项;专利布局紧密围绕公司核心技术 的关键创新节点,覆盖底层架构、功能实现 及系统集成等核心环节,构建起体系化、前 瞻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显著强化了公司 的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优势。
(3)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与标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充分激发其工 作积极性与创新活力,并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标的公司已安排核心技 术人员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并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绩效奖金、项目收益共享机制等。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6)0104318 号),奥简微电子 2024 年、2025 年以及 2026 年 1-6 月 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1,890.451,764.991,896.54
非流动资产合计137.55148.91168.46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2,028.001,913.892,065.00
流动负债合计327.69363.36344.25
非流动负债合计10.1621.2215.88
负债合计337.85384.58360.13
所有者权益1,690.141,529.311,704.87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1,361.422,799.792,811.43
营业利润160.37-172.76-16.77
利润总额160.37-175.70-16.79
净利润160.83-175.56-17.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160.30-177.92-45.54
3、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68.54-241.94218.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53.01579.02-644.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21.76-52.41-43.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6.23284.67-469.45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流动比率(倍)5.774.865.51
速动比率(倍)4.603.894.48
资产负债率16.66%20.09%17.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526.239.97
存货周转率(次/年)4.625.064.63
销售毛利率37.56%36.12%33.08%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2026 年 1-6 月已年化处理;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2026 年 1-6 月已年化处 理;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 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 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 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 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 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 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 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 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 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 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 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 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 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 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 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

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 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 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 (1)境内销售: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物交给买方,客户签收后确

认收入。

  • (2)境外销售:主要为直接出口,采用 FOB 结算方式。在 FOB 结算方式

下,公司在货物完成报关出口手续,且装运离境时确认收入。 2、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 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 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 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 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

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 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 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 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大的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大的商业承兑汇票,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 特征。

②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

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 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本组合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④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

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 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内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保证金押金组合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应收款项
备用金借支组合本组合为备用金及员工借支
往来款组合本组合为其他非关联方往来款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奥简微电子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 4、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奥简微电子审计报告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 5、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不存在需合并的子公司。
  • 6、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 异。

7、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奥简微电子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奥简微电子最近 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第五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

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包括两部分:(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光 隆集团、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深圳外滩、高志宇、北京静水、浦简企业。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普通股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类型均价交易均价×80%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11.028.82
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10.158.12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9.227.38

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7.38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完成日期前,英唐智控如有其他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本次交易中,英唐智控董事会不设定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 行价格的调整方案。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 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 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 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7.38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68,970,185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 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的 5.73%。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股

序号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对价金额发行股份数量
1光隆集团45,500.0061,653,116
2深圳外滩2,052.002,780,487
3从简企业1,438.301,948,915
4涵简企业1,135.501,538,617
5北京静水320.00433,604
6高志宇264.95359,010
7浦简企业189.25256,436
合计-50,900.0068,970,185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 他人管理;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对价股 份因英唐智控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 将遵守前述锁定安排。若前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 行相应调整。交易对方还需遵守以下分期解锁约定:

1、光隆集成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双方 另行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的前提下,交易 对方持有的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定分期解锁:

① 第一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6 年度全部业

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 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业绩承诺当期补偿股份 数

② 第二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7 年度全部业

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2027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 份-累计已解锁股份数-累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

③ 第三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已履行 2028 年度全部业

绩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可解锁的股份数=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

-累计已经解锁股份数-累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

交易对方配合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股份锁定 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 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 另有其他规定及要求的,交易对方亦应遵守;同时,交易对方减持对价股份应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2、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上 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另行签署了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的前提下,业绩承诺方持有 的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定分期解锁:

① 第一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全

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 股份×30%-业绩承诺方需补偿股份数

② 第二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

202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累计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 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60%-业绩承诺方两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

③ 第三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

2027 年度、202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累计解锁股份数=业绩 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100%-业绩承诺方三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 (为三年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与资产减值补偿股份数之和)

为免疑义,若业绩承诺方在有关年度内无需进行补偿的,则补偿股份数按 0 取值;若经计算所得当年度应解锁股份小于等于 0 的,则当年度不能解锁股 份。

业绩承诺方配合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股份锁定手 续。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 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及解锁安排。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另 有其他规定及要求的,业绩承诺方亦应遵守;同时,业绩承诺方减持对价股份 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应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 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各方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 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 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 权除息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 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9,90058.74%
2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和相 关税费2,4004.72%
3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18,60036.54%
合计50,90010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上市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资 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支付对价中以现金支付 29,900 万元,并且需支付中介

费用和相关税费等。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债务方式支付,将对现金流造成 较大压力,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偿债风险上升。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持续经营现金需求,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促进本次交易 的顺利实施。

2、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上市公司拟使用 18,600 万元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

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 本,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和提升盈利能力。

3、募集配套资金将为上市公司在半导体、光通信器件领域的持续投入提供 资金支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增加在半导体、光通信器件领域的投入,

以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在与标的公司整合的基础上,在市场开拓、技术 研发、产品开发、人才引入等方面加大投入,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竞争

地位。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上市公司制 定了《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及信息披露程序。

(九)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 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 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则不足部分上市公司将采用自有或自筹 的方式解决。

(十)标的资产评估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评估师在对标的资产进行收益法评估时,未考虑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影响,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总体情况
(一)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是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中,标的 资产光隆集成 100%股权、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一评估报告》《交易标的二评估 报告》所载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评估结果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一评估报告》《交易标的二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光隆集成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采 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北方亚事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奥 简微电子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账面值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 结果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
光隆集成资产基础法14,091.3019,648.135,556.8339.43%
收益法75,570.0061,478.70436.29%
奥简微电子资产基础法1,572.492,997.151,424.6690.60%
市场法10,823.419,250.91588.30%

鉴于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已超过一 年有效期,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的 股权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北方亚事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光隆集 成和奥简微电子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加期评估报告。经加期评估验证,光隆 集成 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 73,253.00 万元,低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主要系 2026 年 1 月光隆集成完成了 5,000.00 万元

分红所致。如剔除分红影响,光隆集成 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 78,253.00 万元,较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增加。由于 交易对价中已经考虑了光隆集成分红的影响,剔除分红影响后未出现评估减值 情况。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 11,956.38 万元,较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 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 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

二、光隆集成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况

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交易标的一评估报 告》,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光隆集成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光隆集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4,091.30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 19,648.13 万元,增值率为 39.43%;采用收益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 75,570.00 万元,增值额为 61,478.70 万 元,增值率为436.29%。本次交易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

(二)评估方法的选取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 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 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

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评 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二是有关交易的必要 信息可以获得。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所在行业虽然存在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但基 于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 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的分析,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 性较差,不适于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在产权市场,受市场信息条件 的限制,近期产权交易市场中与标的公司具有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 交易较少,相似股权交易市场尚不活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无法获取足够的可 比企业买卖、收购或合并案例资料,或是所获取的可比企业案例资料缺乏相关 交易背景资料或经营财务数据等必要信息,不具备应用交易案例比较法的前提 条件,因此无法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不采用市 场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 被评估单位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二是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人员对标的公司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 了识别,资产评估人员能够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各项资产、负 债分别作出评定估算。因此,本项目适于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

  • ①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 ②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③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由于标的公司已提供企业未来收益资料,可以结合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

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素、 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也可以依 据标的公司企业性质、企业类型、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协议与章程约定、 经营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等因素,恰当确定收益期;并且,可以综合考 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标的公司所 在行业、及其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将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具体度量,故可以 采用收益法评估。

综合上述因素,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增值原因和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1、评估增值原因 (1)收益法评估增值原因 账面值是被评估单位历史成本的一个反映,不代表其实际的价值,而光隆

集成成立时间较长,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团队资源,有技术积累。因此,导致 收益法评估增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原因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

  • ①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存货资产增值,主要原因为存货评估中产成品 评估值包含部分利润所致。
  • ②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机器设备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的购置价 下降,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比经济寿命年限短。电子设备 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其次是部分设备的购置价下降; 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比经济寿命年限短。
  • ③无形资产增值,主要原因是采用收益法评估未在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导

致增值。 2、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57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9,648.13 万元,两者相差 55,921.87 万元,差异率为

284.62%。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 能力。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凡是 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 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 如销售渠道、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光隆集成经多年沉淀带来的已形成 了自己特有的经营理念、经营策略、经营方法、技术团队等。评估师经过对光 隆集成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北方亚事认 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光隆集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

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2)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 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4)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 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 将继续使用下去。

2、特殊假设
  •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

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 (3)假设国家有关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 (4)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

影响。

  • (5)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

虑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 (6)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

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 (7)假设企业经营现金流入、流出均匀发生。
  • (8)假设企业管理层稳定、勤勉尽责,且不存在同业竞争。
  • (9)被假设企业经营模式、业务模式等在未来年度保持不变。
  • (10)假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未来维持不变。
(五)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基准日光隆集成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5,049.50 万元,

评估价值为 30,606.33 万元,增值额为 5,556.83 万元,增值率为 22.18%;总负 债账面价值为 10,958.2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958.2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4,091.3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9,648.13 万 元,增值额为 5,556.83 万元,增值率为 39.4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23,461.7923,947.71485.912.07
非流动资产21,587.716,658.625,070.91319.39
固定资产3628.11672.0343.916.99
无形资产40.005,027.005,027.00
其他非流动 资产5959.60959.600.000.00
资产总计625,049.5030,606.335,556.8322.18
流动负债710,638.9610,638.960.000.00
非流动负债8319.24319.240.000.00
负债总计910,958.2010,958.200.000.00
净资产1014,091.3019,648.135,556.8339.43

1、流动资产 光隆集成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7,629,785.747,629,785.740.000.00
应收票据1,363,405.811,363,405.810.000.00
应收账款32,958,359.3532,958,359.35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3,972,991.093,972,991.090.000.00
预付款项400,134.53400,134.530.000.00
其他应收款168,116,813.15168,116,813.150.000.00
存货20,176,438.0725,035,585.514,859,147.4424.08
流动资产合计234,617,927.74239,477,075.184,859,147.442.07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 7,629,785.74 元,

为人民币、美元存款,主要包括光隆集成在交通银行、桂林银行、中国光大银 行等银行的存款;银行存款评估值为 7,629,785.74 元。

货币资金合计评估值 7,629,785.74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应收票据

评估基准日光隆集成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1,363,420.86 元,计提坏账准备 15.05 元,账面价值 1,363,405.81 元,主要包括光隆集成因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 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的评估值为 1,363,405.81 元,评估无增减值。 (3)应收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3,245,173.53 元,核算内容为光隆集成因销

售商品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86,814.17 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32,958,359.35 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32,958,359.35 元,评估无增减值。 (4)应收款项融资 评估基准日光隆集成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 3,972,991.09 元,未计提坏账

准备。账面价值 3,972,991.09 元,主要为光隆集成因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收取 的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的评估值为 3,972,991.09 元,评估无增减值。 (5)预付款项 评估基准日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400,134.53 元,核算内容为光隆集成预付的

货款。评估基准日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0 元,预付款项账面净额 400,134.53 元。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 400,134.53 元,评估无增减值。

(6)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68,133,603.34 元,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 与关联单位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给员工代扣代缴的各种 款项等。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6,790.19 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 值 168,116,813.15 元。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168,116,813.15 元,评估无增减值。

(7)存货

评估基准日光隆集成存货账面余额 25,529,630.09 元,核算内容包括原材料、 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5,353,192.02 元,账面价值为 20,176,438.07 元。

存货评估值为 25,035,585.51 元,评估增值 4,859,147.44 元,增值率为 24.08%。

综上,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239,477,075.18 元,评估增值 4,859,147.44 元,增 值率 2.07%。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存货评估中产成品、发出商品评估值包含部 分利润。

2、固定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评估结果概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2,024,342.346,281,120.0111,592,450.006,720,250.00-3.596.99
机器设备10,798,909.925,782,426.6510,686,400.006,212,300.00-1.047.43
电子设备1,225,432.42498,693.36906,050.00507,950.00-26.061.86

机器设备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的购置价下降。评估净值增值主要 是机器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比经济寿命年限短。

电子设备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其次是部分设备 的购置价下降;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比经济寿命年限 短。

3、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包括专利 44 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32 项专利已授权,12 项专利处于专利申请阶段)、软件著作权 10 项,具体如 下:

序 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无形 资产 类型权证编号证载权利人授权日期/ 公告日期
1一种磁控简易光开关实用 新型201920998152.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19/12/31
2一种单模机械式光开关实用 新型201920991475.X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19/12/31
3一种多通道步进式选路 光开关实用 新型201921036868.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3/10
4一种光传输保护设备实用 新型201921072805.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4/7
5一种光监测保护设备实用 新型201921072362.6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4/3
6一种光旁路保护交换机实用 新型201921037152.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19/12/3
7一种光线路保护设备实用 新型201921072380.4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4/7
8一种矩阵机械式光开关实用 新型201920991471.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19/12/31
9一种微机电多通道光开 关实用 新型201921018823.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3/10
10一种微机电可调节衰减 器实用 新型201921019680.6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3/10
11一种一备多光保护机械 式光开关实用 新型201921001207.5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19/12/31
12光传输交换机机箱 4U外观 专利201930377685.5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2/11
135G 多应用融合智慧路灯实用 新型202022328735.0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5/4
14三继电器式小型多路光 开关实用 新型202022370203.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5/4
15一种插芯型光探测器实用 新型202022370445.2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5/4
16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实用 新型202022562466.4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6/8
17一种微型化光衰减器实用 新型202022562830.7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8/16
18一种智能化高速率光传 输旁路保护模组实用 新型202022564081.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6/8
19一种 5G 前传半有源光 传输保护系统实用 新型202120672293.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11/9
20光旁路模组外观 专利202130322363.8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11/12
21一种新型光旁路模组实用 新型202121062541.9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2/1/18
22光传输交换机机箱 (1U)外观 专利202130530972.2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2/1/18
23光传输交换机机箱 (2U)外观 专利202130531174.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1/12/3
序 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无形 资产 类型权证编号证载权利人授权日期/ 公告日期
24一种节能 MEMS 光开关发明 专利202111440543.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4/7/9
25一种多通道的 MEMS 光 开关模块发明 专利202210020961.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4/4/30
26一种集成光开关模块实用 新型202421853475.0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5/19
27一种芯片夹具快速更换 设备实用 新型202422046770.1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7/28
28一种隔离器芯片生产自 动化清洗系统及方法发明 专利202411248424.X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3
29一种高效智能光开关控 制系统及方法发明 专利202411249143.6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3
30一种高效能光传输线路 保护系统及方法发明 专利202411250430.9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2/14
31一种芯片镀膜的均匀性 控制系统及方法发明 专利202411408290.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28
32一种光开关与传输保护 集成系统及方法发明 专利202411458463.2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21
33一种芯片烘烤过程中的 热应力优化系统及方法发明 专利202411313959.0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3
34一种 BAR 条夹具的智能 化检测系统及方法发明 专利202411315570.X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7
35一种便于安装光纤的磁 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423158503.X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6/1/6
36一种方便快速识别的光 纤尾纤实用 新型202423133233.7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1/25
37一种具有双重防尘结构 的尾纤实用 新型202423176157.8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受理中
38一种三继电器式小型多 路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423207320.2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受理中
39一种便于安装的磁光开 关实用 新型202423197916.9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6/1/6
40一种发光磁性机械开关实用 新型202423221721.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2/9
41一种多路光开关装置实用 新型202520070376.3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2/2
42一种多路光开关的摆臂 结构实用 新型202520028590.2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受理中
43机械光开关及其胶粘工 艺发明 专利202510916762.4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9/12
44双纤双向光保护装置发明 专利202510915657.9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9/16
45OCMS4500 光缆监测系 统软著软著登第 5216070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4/6
46OLPS3000 光线路保护 系统软著软著登第 5216074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4/7
序 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无形 资产 类型权证编号证载权利人授权日期/ 公告日期
47OTMS4000 光传输管理 系统软著软著登第 5216858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0/4/8
48OTS3000 平台网络管理 系统软著软著登第 3630291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19/3/4
49EDFA120C 板卡底板软 件软著软著登字第 14751742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15
50OLP 线路保护模组软著软著登字第 14750321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1/15
51NMU 网管卡系统软著软著登字第 15374895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4/30
52OTP8 光器件测试模组 软件 V1.10软著软著登字第 15418837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5/13
53MxN 矩阵光开关软件 V2.02.01软著软著登字第 15426438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5/13
54多路光开关软件 V1.4软著软著登字第 15418835 号桂林光隆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2025/5/12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为 5,027.00 万元,评估增值 5,027.00 万元,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其他无形资产无账面价值。本次评估对其他无形资产使 用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较高,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收益模型的介绍 无形资产收益法计算公式表述为: P=未来收益期内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

n

F 1 (1 )

=

i

 

i

r

i

其中:P—评估值(折现值) r—所选取的折现率 n—收益年期 Fi—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

从公式中可见,影响收益现值的三大参数为:①收益期限 n;②逐年预期 收益 Fi;③折现率 r。

无形资产预期收益 Fi 计算公式如下:

Fi=委估无形资产应用产品预期销售收入×委估无形资产收入分成率。

(2)收益年限的确定

科技成果的经济寿命取决于行业技术的发展更新速度、技术的领先程度、 法律或者行政保护强度。由于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并且,科技发展的速度 越来越快,一种新的、更为先进、适用或效益更高的技术资产的出现,使原有 技术资产贬值。通常,影响技术资产寿命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法规 (合同)年限、保密状况、产品更新周期、可替代性、市场竞争情况等。

在仔细分析和比较委估无形资产的特点及法定保护年限后,并考虑同行业 技术领域内相关技术的实际经济寿命年限,本次评估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的收益 期为 2025 年 10 月至 2035 年 12 月。

(3)无形资产相关销售收入预测

以后年度相关销售收入预测参照整体收益法中剔除其他收入以外的销售收 入进行预测。

(4)委估无形资产收入分成率的选取

由于委估的无形资产组会随着市场的变化以及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先进性逐 步丧失,势必会影响委估无形资产组的贡献率。

本次评估行业分成率参考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大量材料统计出的各行 业分成率取值情况,经分析,光隆集成属于统计情况中的“光学及电子产品”, 故其技术分成率范围为 7%~10%。

1)确定待估无形资产组收入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影响无形资产组价值的因素包括法律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及风险因 素,其中风险因素对无形资产组价值的影响主要在折现率中体现,其余三个因 素均可在分成率中得到体现。将上述因素细分为法律状态、保护范围、所属技 术领域、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应用范围等因素,分别给予权重和评分, 确定技术收入分成率的调整系数。分成率调整系数测评结果见下表:

序号权重考虑因素权重分值合计
10080604020
10.30法律 因素专利类型及法 律状态0.44016
2保护范围0.34012
3侵权判定0.34012
小计合计40
40.5技术 因素技术所属领域0.1404
5替代技术0.2408
6先进性0.2408
7创新性0.1404
8成熟度0.2408
9应用范围0.1606
10技术防御力0.1404
小计合计42
110.2经济 因素供求关系14040
合计41

经过计算得出 R 的值取整为 41.00%。 2)确定待估无形资产组收入分成率 根据分成率取值范围与系数,即可计算得出式如下: 分成率 K=M+(N-M)×R 式中:M—分成率的取值下限

N—分成率的取值上限 R—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分成率 K=M+(N-M)×R

  • =7.00%+(10%-7.00%)×41.00%
  • =8.23% 委估无形资产组的分成率 K 为 8.23%。
(5)技术衰减率的确定

考虑到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产品技术的不断研发发展,企业每年要投入 一定的研发费用用于新技术的研发,才能使自身产品技术保持领先水平,企业 现有技术的超额收益会有所衰减。因此,对于企业现有的技术而言,在其经济 寿命年限中,对每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所产生的贡献率是逐年衰减的。经过和 相关人员沟通了解,考虑到行业技术更新较快,标的公司每年都要投入一定的 研发资金,因此考虑技术分成率在寿命期内逐渐下降,技术衰减率会呈现前慢 后快的特征。委估无形资产以后年度的技术衰减率如下:

项目/ 年份2025 年 10-12 月2026202720282029203020312032203320342035
技术衰 减率0.00%5.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

(6)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折现率计算公式: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①无风险报酬率 本次估值选取万得资讯金融终端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长期国债(截止评

估基准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到期收益率平均值 1.86%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②风险报酬率

对风险报酬率一般采用累加法估算,即把面临的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 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其公式为: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 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其他风险报酬率。综合确定本次评估其他无形资产的 风险报酬率为 13.50%。

③折现率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1.86%+13.50%=15.4%(取整)。 (7)计算过程 委估无形资产评估值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2025 年 10-12 月2026202720282029203020312032203320342035
无形资产 有关销售 收入2,231.5011,384.4315,215.0718,818.7621,401.4922,955.1522,955.1522,955.1522,955.1522,955.1522,955.15
无形资产 分成率8.23%7.82%7.41%6.58%5.76%4.94%4.12%3.29%2.47%1.65%0.82%
其中:衰 减率0.00%5.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
销售提成 额合计183.65890.091,126.981,239.031,232.941,133.53944.60755.68566.76377.84188.92
折现率15.40%15.40%15.40%15.40%15.40%15.40%15.40%15.40%15.40%15.40%15.40%
折现期0.25000.75001.75002.75003.75004.75005.75006.75007.75008.75009.7500
折现系数0.96480.89810.77830.67440.58440.50640.43890.38030.32950.28560.2475
折现值177.19799.39877.13835.60720.53574.02414.59287.39186.75107.9146.76
评估值5,027.00

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 2,588,937.22 元,主要为待摊销的装修费。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2,588,937.22 元,评估无增减值。 5、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为 3,988,499.50 元,主要为光隆集成在租赁期内使用租

赁资产的权利。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 3,988,499.50 元,评估无增减值。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 1,485,292.95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1,485,292.95 元,评估无增减值。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533,226.00 元,主要为预付往来单位的设

备款等非长期资产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533,226.00 元,评估无增减值。

8、流动负债

光隆集成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短期借款79,816,613.8979,816,613.890.000.00
应付账款14,425,725.8114,425,725.810.000.00
合同负债597,292.60597,292.6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1,057,725.921,057,725.920.000.00
应交税费4,439,333.844,439,333.840.000.00
其他应付款3,277,976.413,277,976.41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51,006.361,651,006.36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123,898.601,123,898.6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06,389,573.43106,389,573.430.000.00

(1)短期借款 评估基准日短期借款账面价值 79,816,613.89 元。核算内容为光隆集成借入

的期限在 1 年以下的贷款及利息。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 79,816,613.89 元。 (2)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14,425,725.81 元。核算内容为光隆集成应支

付供应商的货款、设备款等款项。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14,425,725.81 元。 (3)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 597,292.60 元。核算内容为根据与客户签订

的销售合同订单预收的货款确认计提的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 597,292.60 元。 (4)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1,057,725.92 元。核算内容为光隆集成

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1,057,725.92 元。 (5)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4,439,333.84 元。核算内容为光隆集成按照

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及各类附加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4,439,333.84 元。 (6)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3,277,976.41 元,核算内容为与关联公司

往来款、员工费用等款项。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3,277,976.41 元。 (7)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1,651,006.36 元,核算内容为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1,651,006.36 元。 (8)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1,123,898.60 元,核算内容为预收款项

的销项税额、重分类的票据。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1,123,898.60 元。 综上,光隆集成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106,389,573.43 元,无评估增减值。 9、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值为 2,594,135.22 元,系一年以上租赁期内所需支付的租赁

款。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 2,594,135.22 元。 10、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金额 598,274.93 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 598,274.93 元。

(六)收益法评估情况

经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光隆集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570.00 万元,

增值额为 61,478.70 万元,增值率为 436.29%。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企业自由现

金流折现模型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标的公司

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价值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  

n

F P

F (1 g) (1 r)

 

i

n

  

i

n

(r g) (1 r)

i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与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 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WACC K e d

D K (1 t)

 

    

E D

E D

其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

下:

Ke  rf  MRPβL  rc

其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②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 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③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

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光隆集成付息

债务金额为 7,981.66 万元。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标的公司继续经营的核心 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 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评估报告 假设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2)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标的公司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 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标的公司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 期后两个阶段。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预计标的公司于 2030 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预 测期截止到 2030 年底。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是在分析标的公司历史数据的基础上确定基期数据,然后遵 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考 虑标的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等因 素。依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经过综合分析研究编制的。评估是在 充分考虑标的公司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并在上述各项假设和前提下 的分析预测。分别预测如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多年的 技术积累与市场耕耘,光隆集成构建了丰富的产品线,产品包括光开关、光保 护模块等其他光学器件和 OCS 光路交换机等,能够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

客户需求。核心产品光开关全面覆盖机械式光开关、步进电机式光开关、 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类型,并正在研发电光开关,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 供全类型、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企业之一。光隆集成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光 网络保护、测试系统、AI 智算中心、数据中心光路调度、光传感、激光雷达等 领域。截至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内销”及“外销”两个销售方向,内销主要 是指向中国大陆地区的客户销售产品产生的收入;外销是指对境外客户销售产 品的收入;近年各销售方向收入水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业务项目历史数据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559.526,020.564,491.375,642.32
1主营业务收入(不含 转产线等部分)7,550.676,006.834,489.535,642.62
1-1内销7,205.563,223.213,532.123,282.98
1-1-1子器件2,582.13434.49210.54563.54
1-1-2设备3,826.971,631.131,848.91975.90
1-1-3其他796.4541.9998.00117.29
1-1-4模块1,115.611,374.681,626.25
1-2外销345.112,783.62957.402,359.64
1-2-1子器件291.73503.42263.731,006.90
1-2-2设备53.38238.36297.221,180.96
1-2-3其他4.856.9620.64
1-2-4模块2,036.98389.49151.14
2-2转产线8.8513.731.85-0.30

①光模块行业高增长奠定市场基础

全球光模块市场呈现持续扩张态势,据 Lightcounting 预测,2024-2029 年全 球光模块市场规模将以 22%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增长,2029 年有望突破 370 亿美元,核心增长动力源于 AI 集群对以太网光收发器的强劲需求,以及云 服务厂商对密集波分复用(DWDM)网络的升级需求。中国光模块市场同步增 长,2029 年市场规模预计达 65 亿美元,其中以太网、DWDM 等细分品类占比分 别达 48%、37%,成为主要增长极。

数据中心是光模块需求的核心场景,Cignal AI 预测 2025 年应用于数据中心

的光器件市场将增长 60%以上,收入超 160 亿美元;人工智能领域更是推动光模 块需求爆发,LightCounting 数据显示,2023-2025 年人工智能领域光模块销售呈 爆发式增长,2025-2026 年年增长率达 30-35%,2026-2030 年人工智能纵向扩展 网络的光联接应用将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

②全光交换(OCS)交换机市场高速扩容

全球 OCS 交换机市场增长显著,2020-2024 年 CAGR 达 49.80%,市场规模 从 72.78 百万美元增长至 366.47 百万美元,预计 2031 年将达 2022.21 百万美元 (2025-2031 年 CAGR 为 17.12%)。中国市场是增长最快的区域,2020-2024 年 CAGR 高达 97.87%,2024 年市场规模 3.66 百万美元(全球占比 1.00%),预计 2031 年达 80.20 百万美元(全球占比 3.97%)。

从应用场景看,数据中心是 OCS 交换机最大应用市场,2024 年市场规模 195.83 百万美元(全球占比 53.44%),2025-2031 年 CAGR 达 23.02%,高于行 业整体增速;产品类型上,DirectLight DBS 方案增长迅猛,2020-2024 年 CAGR 为 52.53%,预计 2031 年市场规模 1185.42 百万美元,占比达 58.62%,成为市 场主导。

③配套产业链与政策红利强化增长确定性

政策层面,算力产业链持续获得政策加码,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国内 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速,2024 年全国在用算力中心标准机架数超 880 万,较 2023 年底增长 16.5%。电信通信领域同样提供支撑,2024 年国内电信业务收入 超 1.7 万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5G 基站总数达 455 万个,千兆宽带用户 2.26 亿户,光通信器件的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拓宽。

人工智能产业的爆发进一步放大需求,Frost&Sullivan 预测 2027 年全球人 工智能市场规模将突破 11 万亿美元,中国贡献占比达 39-45%,人工智能服务 器需求持续推升高速光模块、OCS 交换机、薄膜铌酸锂器件等核心产品的市场 需求,为标的公司业绩增长提供长期动能。

④近期营收增长展现业务韧性 标的公司核心产品收入呈现显著增长态势,2025 年 1-9 月模块产品收入同

比 2024 年 1-9 月增长 60%左右,设备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35%左右;子器件产品

受 2024 年产线转移影响收入基数较低,2025 年 1-9 月同比 2023 年 1-9 月仍实 现 75%左右的高增长,印证标的公司产品具备市场竞争力,营收增长具备实际 业务支撑。

⑤预测数据与业务结构匹配行业趋势 目前 2025-2030 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测与整体增长节奏与光模块、OCS 交换

机等行业增速相契合,具体表现为:

产品结构贴合市场需求:模块产品及设备产品(内销+外销)是预测期内核 心增长品类,主要驱动因素之一是标的公司预计推出上市的 OCS 板块业务,公 司的 OCS 板块业务是 MEMS 微镜阵列技术打造,目前 32×32、64×64 等小通道 规格产品已取得客户订单并实现销售,128×128、256×256 等大通道产品预计 在 2026 年陆续完成研发进入可生产阶段,可适配从中低带宽到大规模算力集群 的不同场景需求。因此该业务发展与 AI 算力、数据中心驱动的模块需求增长趋 势一致。

⑥前瞻产品需求明确,市场容量可支撑预测目标

标的公司研发的 OCS 等前瞻产品,目标客户覆盖谷歌、Meta、微软等海外 科技巨头,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运营商,以及中际旭创等光通信核心企业, 市场容量足以支撑预测规模。

OCS:2025 年全球市场规模约 6 亿美元,2026 年预计达 40 亿美元,仅谷 歌一家需求就超 30 亿美元,标的公司小通道产品已经进入市场销售,大通道产 品也将在 2026 年陆续完成研发并进入市场,市场切入节奏与需求爆发周期匹配。

因此综上因素可知,标的公司未来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业务项目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主营业务收入2,277.4811,568.3315,398.9719,002.6721,585.3923,139.0523,139.05
1-1内销1,332.486,766.109,024.2711,169.4512,735.2613,684.7113,684.71
1-1-1子器件225.421,104.541,435.901,723.081,895.381,990.151,990.15
1-1-2设备390.362,049.392,766.673,458.343,977.094,295.264,295.26
序号业务项目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1-3其他39.10156.39156.39156.39156.39156.39156.39
1-1-4模块677.613,455.794,665.325,831.646,706.397,242.907,242.90
1-2外销945.004,802.236,374.707,833.228,850.149,454.359,454.35
1-2-1子器件402.761,973.532,565.583,078.703,386.573,555.903,555.90
1-2-2设备472.382,480.013,348.014,185.024,812.775,197.795,197.79
1-2-3其他6.8827.5127.5127.5127.5127.5127.51
1-2-4模块62.98321.18433.59541.99623.28673.15673.15

(2)营业成本的预测 光隆集成近年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明细项历史数据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
1主营业务成本4,890.792,716.892,104.282,470.51
1-1-1直接材料3,878.222,079.521,583.311,746.83
1-1-2直接人工713.76423.94337.25505.88
1-1-3制造费用298.81208.95181.83217.75
1-1-4转产线4.481.880.05

鉴于标的公司历史成本数据已完成审计,且审计机构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 及现行会计政策要求,对历史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实施了调整处理,该调整直接 造成当期账面营业成本与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冲减,使得调整后的营业成本无法 反映存货管理水平。因此,为保证未来年度营业成本预测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评估人员将上述审计调整金额予以还原,以此构建未来年度营业成本的预测基 础。本次直接材料的预测参照标的公司还原存货跌价准备后的直接材料成本占 收入的比重进行预测,随着新产品(OCS 产品)上市,未来年度的毛利水平会 存在一定幅度的增长,随着市场充分竞争预计后续毛利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 趋于平稳;直接人工本次按照历史年度人员数量结合未来需求进行预测,折旧 及摊销按照目前的固定资产、会计折旧政策进行预测,其余费用根据费用性质 单独预测。未来年度营业成本预测如下:

序号产品明细项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主营业务成本1,023.595,361.506,989.518,487.929,599.5010,320.2610,341.68
1-1-1直接材料754.283,831.325,100.006,388.527,364.748,010.538,010.53
1-1-2直接人工185.90991.171,186.631,324.651,434.721,513.981,513.98
1-1-3制造费用83.41539.01702.88774.74800.04795.75817.17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城建税、教

育费附加、印花税按照标的公司历史缴纳比例进行预测,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明细项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税金及附 加合计23.2593.77150.56190.98222.19236.90236.90

(4)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是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市场费用、样

品费、差旅费等。预测未来销售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明细项未来预测数据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工资24.15104.50138.90173.33204.11230.97230.97
2社保4.0217.4223.1528.8934.0238.4938.49
3差旅费3.6718.6324.8030.6034.7637.2637.26
4业务招待费3.3216.8622.4427.6931.4633.7233.72
5办公费0.161.501.501.501.501.501.50
6水电费0.080.500.500.500.500.500.50
7折旧费0.020.020.060.060.060.060.05
8运输费-
9市场费用45.69195.53212.82229.34242.48252.46252.46
10样品费14.7574.9199.72123.06139.78149.84149.84
11服务费3.4617.5723.3928.8632.7835.1435.14
序号费用明细项未来预测数据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2租赁费-
13使用权资产 折旧0.230.890.850.810.820.810.81
14合计99.54448.33548.13644.64722.26780.76780.75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折旧、修缮费(装修费)、服务费等。管理费用预

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 明细项未来预测数据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工资91.23204.16220.91225.71230.66235.75235.75
2福利费26.5559.4264.3065.7067.1468.6268.62
3社保10.1422.7024.5625.0925.6426.2126.21
4差旅费0.171.001.001.001.001.001.00
5业务招待费0.371.521.571.611.661.711.71
6办公费1.807.417.637.868.098.348.34
7水电费0.622.542.612.692.772.852.85
8通信费0.070.300.310.320.320.330.33
9折旧费2.7310.9310.8010.8810.894.7510.11
10运输费0.500.520.540.550.570.590.59
11修缮费(装 修费)0.471.962.012.072.142.202.20
12车辆支出0.500.520.540.550.570.590.59
13服务费37.18171.29195.64214.31224.86231.36231.36
14使用权资产 摊销17.601.491.421.361.371.351.35
合计189.93485.74533.83559.70577.69585.64591.00
  • (6)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为工资、材料费、社保等。研发费用预测结果如下:
序 号费用明细项未来预测数据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工资131.08428.17464.85552.46581.68612.16612.16
2社保16.8054.8959.5970.8274.5778.4878.48
3差旅费0.883.643.753.873.984.104.10
4材料费21.6889.31100.02112.02125.47140.52140.52
5办公费0.080.350.360.370.380.390.39
6水电费0.984.034.154.274.404.534.53
7折旧费6.0724.2724.1524.1524.0923.9419.59
8服务费0.321.321.361.401.441.491.49
9使用权资产折旧5.9523.1122.0621.3921.3320.9720.97
合计183.85629.09680.31790.76837.34886.58882.23
(7)财务费用的预测

光隆集成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租赁负债利息等。利息支出 主要是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按照借款余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进行预 测;租赁负债利息按照现有的租赁负债水平进行预测。财务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费用明细项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财务费用46.15181.53176.36170.72163.98156.07
合计46.15181.53176.36170.72163.98156.07
  •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营业外收支因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不对营业外收支进行预测。
  • (9)所得税的预测

光隆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执行的所得税率为 15%的优惠税率,本次 预测研发费用参考历史年度加计扣除比重进行加计扣除,此外根据税法对业务 招待费进行了纳税调整。

未来年度所得税预测如下:

项目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所得税费用82.79573.23857.081,115.541,302.511,399.86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固定资产折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摊销包括长期待摊费用

的摊销。折旧与摊销按照目前的会计政策进行预测。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明细项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折旧与摊销44.54297.74431.95474.63475.31452.03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分为两部分,一是目前的现有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重置支

出),二是扩产所带来的增量支出。根据标的公司管理层的预计资本性支出的 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明细项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资本性支出37.442,032.04846.52674.15347.64347.64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本次选取光隆集成 2022 年-2024 年的平均周转水平进行未来年度的营运资 金预测。未来营运资金预测情况如下。未来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预测年度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营运资金追加额-933.641,895.761,982.561,879.351,347.60814.21
4、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 由于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 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首先 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以及目标资本结构估算光 隆集成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1)对比公司的选取 在本次评估中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对比公司近年为盈利公司;

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对比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人民币 A 股;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光通信设备器件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北方亚事选取了多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 (2)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的确定(WACC)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它是

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税后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 报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 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

1)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北方亚事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or“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取 公司股权收益率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Re=Rf+β×ERP+Rs 其中:

  • Re——股权回报率
  • Rf——无风险回报率 β——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分析 CAPM 北方亚事采用以下几步: 第一步: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

很小,可以忽略不计。

无风险报酬率 Rf反映的是在本金没有违约风险、期望收入得到保证时资金 的基本价值。本次选取距评估基准日到期年限 10 年期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 1.86%(中位数)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第二步:确定股权风险收益率 MRP(Market Risk Premium)为市场风险溢价,指股票资产与无风险资产 之间的收益差额,通常指证券市场典型指数成分股平均收益率超过平均无风险 收益率(通常指长期国债收益率)的部分(Rm-Rf1)。沪深 300 指数比较符合 国际通行规则,其 300 只成分股能较好地反映中国股市的状况。本次评估中, 评估人员借助同花顺 iFinD 软件对我国沪深 300 各成分股的平均收益率进行了 测算,测算结果为 20 年(2005 年-2024 年)的平均收益率(几何平均收益率, 计算周期为周,收益率计算方式为对数收益率)为 9.04%,对应 20 年(2005 年 -2024 年)无风险报酬率平均值(Rf1)为 3.27%,则本次评估中的市场风险溢 价(Rm-Rf1)取 5.76%。

序号年份市场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市场超额收益率
12005-25.92%3.50%-29.42%
2200644.47%3.02%41.45%
3200764.87%4.43%60.45%
42008-8.64%2.75%-11.39%
520099.14%3.64%5.50%
620105.98%3.88%2.10%
72011-0.49%3.43%-3.93%
820121.38%3.57%-2.19%
920132.77%4.55%-1.78%
序号年份市场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市场超额收益率
1020147.36%3.62%3.74%
1120157.41%2.82%4.59%
1220164.28%3.01%1.27%
1320176.95%3.88%3.07%
1420183.03%3.23%-0.20%
1520197.93%3.14%4.79%
16202013.05%3.14%9.90%
17202115.23%2.78%12.46%
1820229.32%2.84%6.49%
1920236.11%2.56%3.55%
2020246.52%1.68%4.91%
21平均值9.04%3.27%5.76%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第三步:确定可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β(Levered Beta)。

β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投资股市中一个公司,如果其β值为 1.1 则意味着其股票风险比整个股市平均风险高 10%;相反,如果公司β为 0.9, 则表示其股票风险比股市平均低 10%。因为投资者期望高风险应得到高回报,β 值对投资者衡量投资某种股票的相对风险非常有帮助。

目前中国国内同花顺公司是一家从事β的研究并给出计算β值的计算公式的 公司。本次评估北方亚事选取同花顺公司公布的β计算器计算的β值。(指数选 取深证指数)。对比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见下表:

可比上市公司β查询表
序号对比公司名称股票代码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Unlevered β)
1长芯博创300548.SZ1.2094
2太辰光300570.SZ1.3950
3光库科技300620.SZ1.4528
4天孚通信300394.SZ1.2683

经计算,可比上市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Unleveredβ)平均值为 1.3314。

第四步:确定目标资本结构比率

北方亚事采用标的公司自身的平均资本结构,计算结果如下: D/E=10.56% 第五步:估算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 Beta 北方亚事将目标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 Levered Beta: Levered Beta=Unlevered Beta×[1+(1-T)D/E] 式中:D:债权价值; E:股权价值; T:适用所得税率; T 取基准日标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 15%。 经计算,光隆集成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Levered Beta 等于 1.4509。 第六步:估算特有风险收益率 Rs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的组合收益,一般认为对于单

个公司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 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收益。

由于测算风险系数时选取的为上市公司,相应的证券或资本在资本市场上 可流通,而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非上市资产,与同类上市公司比,该类 资产的权益风险要大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权益风险。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企业规模; 历史经营情况;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企业内 部管理及控制机制;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等。 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评分表如下:

序号叠加内容说明取值(%)
1企业规模企业年营业额、收益能力、职 工人数等大型中型小型、微 型
0-0.20.2-0.50.5-1
2历史经营情 况企业在成立后的主营业务收 入、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 销售利润率、人均利润率等盈利微利亏损
0-0.30.3-0.70.7-1
序号叠加内容说明取值(%)
3企业的财务 风险企业的外部借款、对外投资等较低中等较高
0-0.20.2-0.60.6-1
4企业经营业 务、产品和 地区的分布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分布海外及全 国国内部 分地区省内
0-0.30.3-0.70.7-1
5企业内部管 理及控制机 制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等非常完善一般不完善
0-0.30.3-0.70.7-1
6管理人员的 经验和资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时 间、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继 续教育程度等丰富中等匮乏
0-0.30.3-0.70.7-1
7对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的 依赖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程 度不依赖较依赖完全依赖
0-0.20.2-0.60.6-1

根据评分表,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标的公司的特定风险溢价打分 如下:

序号叠加内容说明取值
1企业规模小型企业0.50%
2历史经营情况近几年连续盈利0.30%
3企业的财务风险截至基准日有外部借款,无外部 投资0.30%
4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主要面对海外及全国0.20%
5企业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比较完善0.10%
6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管理人员的经验丰富0.10%
7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比较依赖0.30%
合计1.80%

综合以上因素,标的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确定为 1.8%。 第七步:计算现行股权收益率 将恰当的数据代入 CAPM 公式中,可以计算出股权期望回报率 12.02%。 2)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在中国对债权收益率的一个合理估计是将市场公允短期和长期银行贷款利

率结合起来的一个估计。 目前,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是可以得到的。因此本次采用评估基准日,有

效的一年期 LPR 是 3.00%。则,北方亚事采用的债权年期望回报率为 3.00%。 3)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的确定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

回报率,权重为目标资本结构。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푊퐴 =

( + )

+

+

(1− )

其中: WACC=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 E=股权价值; Re=股本期望回报率; D=付息债权价值; Rd=债权期望回报率; T=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北方亚事以 11.11%作为折现率 r。

  • 5、测算过程和结果 根据以上预测,未来各年度标的公司自由现金流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营业收入2,277.4811,568.3315,398.9719,002.6721,585.3923,139.0523,139.05
营业成本1,023.595,361.506,989.518,487.929,599.5010,320.2610,341.68
营业毛利1,253.886,206.838,409.4710,514.7511,985.8912,818.7912,797.38
税金及附加23.2593.77150.56190.98222.19236.90236.90
销售费用99.54448.33548.13644.64722.26780.76780.75
管理费用189.93485.74533.83559.70577.69585.64591.00
研发费用183.85629.09680.31790.76837.34886.58882.23
项目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财务费用46.15181.53176.36170.72163.98156.07156.07
营业利润711.174,368.386,320.298,157.949,462.4310,172.8610,150.43
利润总额711.174,368.386,320.298,157.949,462.4310,172.8610,150.43
所得税82.79573.23857.081,115.541,302.511,399.861,397.10
所得税率15.00%15.00%15.00%15.00%15.00%15.00%15.00%
净利润628.383,795.155,463.217,042.408,159.928,773.008,753.33
加:使用权资产折旧43.93170.69162.95157.49157.55154.92154.92
加:租赁负债利息费用9.9535.6428.7221.4413.524.904.90
减:实际支付租赁款45.34181.35181.35183.60192.40198.17198.17
加:税后利息支出29.88119.54119.54119.54119.54119.54119.54
加:除使用权资产外的 折旧/摊销44.54297.74431.95474.63475.31452.03474.45
毛现金流711.354,237.416,025.017,631.898,733.449,306.219,308.98
减:资本性支出37.442,032.04846.52674.15347.64347.64347.64
营运资金增加-933.641,895.761,982.561,879.351,347.60814.21
净现金流1,607.55309.613,195.925,078.407,038.208,144.378,961.34
折现年限0.12500.631.001.001.001.00
折现率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折现系数0.98690.92400.83160.74840.67360.60625.4551
净现金流量现值1,586.51286.082,657.723,800.814,740.754,937.1848,884.76
现金流现值和18,009.0648,884.76
合计66,893.82

营业性资产价值为 66,893.82 万元。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经过资产清查和收益分析预测,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包括:其 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 等。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其他应收款-对外借出款16,798.5316,798.53
递延所得税资产148.53148.53
其他非流动资产153.32153.32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小计17,100.3817,100.38
非经营性负债
其他应付款315.41315.41
递延所得税负债59.8359.83
应付账款67.3167.31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442.54442.54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16,657.8416,657.84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富余的货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其

他资产,包括存款等。 本次溢余资产合并至营运资金中考虑,第一期营运资金的追加金额考虑了

溢余资金的影响。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价值

=66,893.82+0+16,657.84

=83,551.66(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付息债务为 7,981.66 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有息债务

=83,551.66 -7,981.66

=75,570.00(万元,万位取整)

经评估,光隆集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570.00 万元。

(七)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内容的情况。 (八)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九)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光隆集成实施分红 5,000.00 万元。考虑上述分红对交易作 价的影响,光隆集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调整为 70,000.00 万元。除上述情况 外,标的资产光隆集成未发生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十)关于资产评估其他事项的说明

1、详细列示并补充披露预测期光隆集成各期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 成本、毛利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 性,相关参数取值与历史期、市场同类案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预测期光隆集成各期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成本、毛利率等重 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1)预测期内光隆集成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 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①光隆集成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的具体预测情况汇总

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 要分为子器件、设备、模块、其他等四类;此外各类型产品区分有“内销”及 “外销”两个销售方向,其中将通过光隆集团向境外终端客户的销售归为外销 (本次评估均采用此统计口径)。预测期光隆集成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 的预测情况如下:

  • A.内销部分
序号业务项目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序号业务项目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内销收入合计 (万元)1,332.486,766.109,024.2711,169.4512,735.2613,684.71
1-1子器件收入(万 元)225.421,104.541,435.901,723.081,895.381,990.15
单价(元)314.84314.84314.84314.84314.84314.84
数量(万个)0.723.514.565.476.026.32
1-2设备收入(万 元)390.362,049.392,766.673,458.343,977.094,295.26
单价(元)2,259.912,259.912,259.912,259.912,259.912,259.91
数量(万个)0.170.911.221.531.761.90
1-3其他(万元)39.10156.39156.39156.39156.39156.39
单价(元)112.64112.64112.64112.64112.64112.64
数量(万个)0.351.391.391.391.391.39
1-4模块(万元)677.613,455.794,665.325,831.646,706.397,242.90
单价(元)2,454.682,454.682,454.682,454.682,454.682,454.68
数量(万个)0.281.411.902.382.732.95
B.外销部分
序号业务项目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外销收入合计945.004,802.236,374.707,833.228,850.149,454.35
1-1子器件(万 元)402.761,973.532,565.583,078.703,386.573,555.90
单价(元)374.58374.58374.58374.58374.58374.58
数量(万个)1.085.276.858.229.049.49
1-2设备(万元)472.382,480.013,348.014,185.024,812.775,197.79
单价(元)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
数量(万个)0.040.200.270.340.390.42
1-3其他(万元)6.8827.5127.5127.5127.5127.51
单价(元)113.76113.76113.76113.76113.76113.76
数量(万个)0.060.240.240.240.240.24
1-4模块(万元)62.98321.18433.59541.99623.28673.15
单价(元)932.40932.40932.40932.40932.40932.40
数量(万个)0.070.340.470.580.670.72
  • C.内外销汇总
序号业务项目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收入合计2,277.4811,568.3315,398.9719,002.6721,585.3923,139.05
1-1子器件(万 元)628.183,078.074,001.484,801.785,281.955,546.05
单价(元)349.91350.63350.72350.77350.70350.72
数量(万个)1.808.7811.4113.6915.0615.81
1-2设备(万元)862.744,529.406,114.687,643.368,789.869,493.05
单价(元)4,148.194,082.754,106.054,095.054,094.104,095.51
数量(万个)0.211.111.491.872.152.32
1-3其他(万元)45.98183.90183.90183.90183.90183.90
单价(元)112.02112.70112.70112.70112.70112.70
数量(万个)0.411.631.631.631.631.63
1-4模块(万元)740.593,776.975,098.916,373.637,329.677,916.05
单价(元)2,130.932,152.782,155.962,152.322,156.762,155.82
数量(万个)0.351.752.372.963.403.67

2)各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的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 性

①预测情况和测算过程 A.测算过程 a.销售单价测算过程:各产品的预测销售单价参照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期

不含税成交均价确定,预测期间保持不变。 光隆集成历史期各产品的销售单价情况汇总如下: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子器件296.89393.98349.86
模块1,850.541,996.662,120.07
设备2,632.763,421.974,329.64

光隆集成历史期各产品销售单价存在一定波动,且整体呈现上涨趋势,主

要系各历史年度销售的产品规格型号存在差异,且单价较高的细分产品销量总 体上升所致。光隆集成历史期各产品的销售单价及变化原因详见本报告书“第 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 “(一)光隆集成”之“4、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的相关说明”。

随着光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提升,下游客户对光开关产品性能要求 总体上持续提高,高单价产品的销量也将相应增加,行业产品价格中枢缺乏下 行基础。因此,本次评估光隆集成各产品的预测销售单价在预测期间保持不变 具有合理性。

b.销售数量测算过程:各产品销售数量以基准年度及最近一期各产品销量 作为测算基数,结合历史年度各品类产销波动成因、在手订单落地进度、新品 试样认证进展,同时参考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历年营收增长区 间,综合研判各产品后续需求,合理确定各类产品预测销量及增速。

各产品销量预测增速如下:

产品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后续年度
子器件363.58%40.00%30.00%20.00%10.00%5.00%0.00%
模块42.73%50.00%35.00%25.00%15.00%8.00%0.00%
设备40.70%50.00%35.00%25.00%15.00%8.00%0.00%
其他75.20%0.00%0.00%0.00%0.00%0.00%0.00%

子器件产品预测 2025 年度销量增速较高,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2024 年 9 月 子器件产线才转至标的公司,2024 年子器件销量较少;另一方面,2025 年 AI 算力需求爆发带动全球数据中心资本开支激增,以光模块龙头为代表的企业订 单大增,带动了光开关等器件生产企业销量增长。子器件作为基础的光开关功 能单元,下游覆盖光路保护、光路切换、光器件测试等多个刚需领域,应用场 景广泛且需求持续性强,存量客户合作稳定,同时标的公司持续推进新客户开 拓,子器件销量增长具有持续性。假设子器件生产线于报告期初已转入光隆集 成,经模拟测算,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子器件收入分别为 1,364.17 万元和 2,513.08 万元,2025 年较 2024 年增长 84.22%。结合子器件产品订单情况、行 业发展趋势等因素,预测 2026 年度销量增长 40%,后续年度增速逐年下降,具 有合理性。

模块和设备产品预测 2026 年度销量增长 50%,略高于子器件产品预测增速,

主要系光隆集成预计未来会将更多子器件产品组装为模块和设备后再进行销售 所致;预计后续年度增速逐年下降,具有合理性。模块是在光开关子器件的基 础上,集成了驱动、控制和标准输入/输出接口的完整产品,可作为一个独立 的功能单元使用;设备是将一个或多个光开关模块,连同电源、完整的控制单 元、用户操作界面和防护外壳等整合起来的独立系统。为提升产品价值量和满 足下游客户对光开关相关产品功能的更高要求,光隆集成将更多子器件产品组 装为模块和设备后再进行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其他产品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其他业务发生具备零星、偶发特 征,无稳定持续的订单支撑。本次其他业务收入参考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期销 售数量,预计未来各年维持不变。

c.销售收入测算过程:销售收入按照「销量 × 不含税销售单价」测算。 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和去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6 月同比增长
子器件2,548.90776.13228.41%
模块及设备4,380.792,164.36102.41%
合计6,929.692,940.49135.66%

由上表可见,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均较去年同期有 较大的增长,且收入增速超过评估预测数,印证了受益下游需求增长和自身业 务基础,预测期标的公司各产品的增长预测具有合理性。

B.预测情况 各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的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a.子器件产品:

单位:万元

业务 项目历史数据未来数据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 E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内销
子器件434.49210.54563.54225.42788.951,104.541,435.901,723.081,895.381,990.15
业务 项目历史数据未来数据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 E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增长率-51.54%274.74%40.00%30.00%20.00%10.00%5.00%
单价210.58374.37314.84314.84314.84314.84314.84314.84314.84314.84
数量2.060.561.790.722.513.514.565.476.026.32
外销
子器件503.42263.731,006.90402.761,409.661,973.532,565.583,078.703,386.573,555.90
增长率-47.61%434.51%40.00%30.00%20.00%10.00%5.00%
单价451.25411.11374.58374.58374.58374.58374.58374.58374.58374.58
数量1.120.642.691.083.765.276.858.229.049.49
内外销合计937.91474.301,570.44628.182,198.623,078.064,001.484,801.785,281.955,546.05
增长率-49.43%363.58%40.00%30.00%20.00%10.00%5.00%
内销占比46%44%36%36%36%36%36%36%36%36%
外销占比54%56%64%64%64%64%64%64%64%64%

注:2025 年数据为 2025 年 1-9 月审定数加 2025 年 10-12 月预测数。

b.模块产品:

单位:万元

业务项目历史数据未来数据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 E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内销
模块1,115.611,374.681,626.25677.612,303.863,455.794,665.325,831.646,706.397,242.90
增长率23.22%67.59%50.00%35.00%25.00%15.00%8.00%
单价1,705.562,080.422,454.682,454.682,454.682,454.682,454.682,454.682,454.682,454.68
数量0.650.660.660.280.941.411.902.382.732.95
外销
模块2,036.98389.49151.1462.98214.12321.18433.59541.99623.28673.15
增长率-80.88%-45.03%50.00%35.00%25.00%15.00%8.00%
单价1,938.141,748.17932.40932.40932.40932.40932.40932.40932.40932.40
数量1.050.220.16210.06750.22960.34450.46500.58130.66850.7220
内外销合计3,152.591,764.171,777.40740.582,517.983,776.975,098.906,373.637,329.677,916.05
增长率-44.04%42.73%50.00%35.00%25.00%15.00%8.00%
内销占比35%78%91%91%91%91%91%91%91%91%
外销占比65%22%9%9%9%9%9%9%9%9%

注:2025 年数据为 2025 年 1-9 月审定数加 2025 年 10-12 月预测数

c.设备产品:

单位:万元

业务项目历史数据未来数据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 E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内销
设备1,631.131,848.91975.90390.361,366.262,049.392,766.673,458.343,977.094,295.26
增长率13.35%-26.10%50.00%35.00%25.00%15.00%8.00%
单价2,444.773,168.712,259.912,259.912,259.912,259.912,259.912,259.912,259.912,259.91
数量0.670.580.430.170.600.911.221.531.761.90
外销
设备238.36297.221,180.96472.381,653.342,480.013,348.014,185.024,812.775,197.79
增长率24.69%456.27%50.00%35.00%25.00%15.00%8.00%
单价5,580.336,822.47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12,437.44
数量0.040.040.090.040.130.200.270.340.390.42
内外销合计1,869.492,145.762,156.86862.743,019.604,529.406,114.697,643.368,789.869,493.05
增长率14.80%40.70%50.00%35.00%25.00%15.00%8.00%
内销占比87%86%45%45%45%45%45%45%45%45%
外销占比13%14%55%55%55%55%55%55%55%55%

注:2025 年数据为 2025 年 1-9 月审定数加 2025 年 10-12 月预测数

d.其他产品:

单位:万元

业务项目历史数据未来数据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 E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内销
其他41.9998.00117.2939.10156.39156.39156.39156.39156.39156.39
增长率133.40%59.58%0.00%0.00%0.00%0.00%0.00%
单价38.65119.14112.64112.64112.64112.64112.64112.64112.64112.64
数量1.090.821.040.351.391.391.391.391.391.39
外销
其他4.856.9620.646.8827.5127.5127.5127.5127.5127.51
增长率43.48%295.26%0.00%0.00%0.00%0.00%0.00%
单价58.75595.12113.76113.76113.76113.76113.76113.76113.76113.76
业务项目历史数据未来数据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 E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数量0.080.010.18140.06050.24190.24190.24190.24190.24190.2419
内外销合计46.84107.13137.9345.98183.90183.90183.90183.90183.90183.90
增长率124.09%75.20%0.00%0.00%0.00%0.00%0.00%
内销占比90%93%85%85%85%85%85%85%85%85%
外销占比10%7%15%15%15%15%15%15%15%15%

注:2025 年数据为 2025 年 1-9 月审定数加 2025 年 10-12 月预测数

②测算依据和合理性 销售单价的测算:为客观贴合企业现阶段实际定价水平,本次以最近一期

各产品加权成交不含税单价作为基准,预测期间单价保持稳定不变,规避主观 预估偏差,定价假设贴合企业现实经营,具有合理性。

销售数量的测算:销售数量测算以基准年度及最近一期分产品、分内外销 销售数据为基础。同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确定未来销量增速,标的公司竞争力 情况、客户情况、在手订单情况、新产品认证与商务洽谈进展,具有合理性。

具体说明如下: A.标的公司下游市场需求高速增长 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终端数据中心资本支出加速,带动光模块市场

需求快速增长,是光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逻辑。AI 海量数据的收集、计算、 训练以及传输需求,将带来算力和网络的加速建设和迭代升级,为光通信产品 的需求带来巨大增量,拉动无源光器件的需求量同步提升。

a.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国内外云厂商持续加大数据中心资本开支

AI 应用对整体云业务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云计算巨头正加大云和数据中 心投资力度,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 均将在 2025 年大幅加码资本开支,合计指引投入超 3,800 亿美元。2025 年第三季度, 北美四大云厂商资本开支合计为 1,124.3 亿美元,同比增长 76.9%。

数据来源: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Wind

DeepSeek 带来开源大模型生态重塑,下游 AI 应用的广泛推广以及国产算 力硬件性能的显著提升,驱动国内云计算厂商的资本开支显著增长,未来将持 续扩大资本支出规模。2025 年第二季度,我国三大云厂商阿里巴巴、腾讯、百 度资本开支合计为 615.8 亿元,同比增长 168.40%,新增资本开支主要用于建 设 AI 基础设施。

数据来源:阿里巴巴、腾讯、百度,Wind

根据第三方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全球端侧 AI 市场规模预计将从 2025 年的 3,219 亿元增长至 2029 年的 12,230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高达 39.6%。 与此同时,中国的端侧 AI 市场也将从 2025 年的 802 亿元攀升至 2029 年 的 3,077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高达 39.9%。

b.光通信行业进入景气周期,成为上游光器件市场规模扩张的核心驱动力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从 2020 年的 104.53 亿美 元跃升至 2024 年的 163.4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1.82%。2024-2030 年, 随着 AI 基础设施建设对以太网交换机和高速光模块(400G 以上)的强劲需求 爆发,根据 LightCounting 发布的《2025 年 3 月以太网光模块报告》,中 国主要云厂商 2025 年的开支预计将大幅增长,以太网光模块采购量将实现 100%以上的增长,2026 年预计将保持 40%以上的增长。

传统的光模块应用于电信市场,以 10G/25G/50G/100G 主流速率为主,而

数据通信市场聚焦高带宽场景,主流速率为 100G/200G/400G/800G/1.6T。2024 年起,伴随数据中心的迅速发展,数通市场高速光模块已成为市场主流。作为 光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光隆集成的主要产品市场规模与价值将伴随光通 信及光模块市场规模的攀升而同步增长。

B.标的资产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产品竞争力

自设立以来,光隆集成始终以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为核 心,把握光通信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客户需求导向,持续开发迭代,具备成熟 的产品生产能力与研发能力,服务于全球头部光通信厂商。无源光器件产品种 类规格较多,行业整体较为分散,在光开关等产品领域,光隆集成具备行业领 先的技术储备与生产能力,属于本土细分领域重要企业。

光隆集成的光开关广泛应用于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通信等领域。光 隆集成核心产品光开关全面覆盖机械式光开关、步进电机式光开关、MEMS 光开 关、磁光开关等类型,并正在研发电光开关,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全类型、 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企业之一,其中机械式光开关产品最大实现了 1×8 和 4×4 单器件模块,而 MEMS 光开关产品以其特有的高度集成准直器阵列技术, 目前可以实现最多 128 路的单器件选路切换。光隆集成具备技术研发优势、可 靠的品质保障、产品布局与市场优势,产品具备竞争力。

C.标的公司客户较优质且需求较快增长

光隆集成在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领域深耕多年,凭借持续产品创新与高效 的客户响应,与下游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光模块领域 覆盖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Fabrinet Co., Ltd、客户 G 等头部终端客户。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 2024 年度全球前十大光模块供应商中,中际旭创 排名第一,客户 G 排名第四,受益于 AI 热潮带动,预计光隆集成现有主要客 户未来需求将继续上升。因此,随着下游应用需求的持续释放,光隆集成现有 客户总体需求预计将保持持续增长。光隆集成下游客户需求旺盛,能够支撑预 测期各期销量增长。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产品前五大客户(含终端客户)的具体使用领域情 况如下:

序 号客户/终端客户名称主要采购产品主要使用领域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机架光开关光电测试
2Fabrinet Co., Ltd.小型光开关数据通信、光电测试
3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小型光开关数据通信
4客户 G机架光开关、光旁路设备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 通信
5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多路光开关、小型光开关光电测试
6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光旁路模块电信通信

注: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光隆集成采购的产品主要用于光模块测试,占比超过 90%。

D.标的公司订单情况良好,且不断开发新产品 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光 隆 集 成 对 主 要 客 户 的 在 手 订 单 金 额 为

11,077.73 万元,在手订单情况良好。

光隆集成预计 2026 年开发 OCS 光交换机业务。OCS 产品 2025 年全球市场 规模约 6 亿美元,2026 年预计达 40 亿美元,光隆集成小通道产品已经实现销 售,大通道产品也将在 2026 年陆续完成研发并进入市场。

综上,预测期各期销量增长具有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本次销售收入按销量×不含税销售单价测算,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收入在预

测期各期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 项目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5 年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主营业 务收入2,277.487,919.8011,568.3315,398.9719,002.6721,585.3923,139.0523,139.05
收入增 长率-76.33%46.07%33.11%23.40%13.59%7.2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保持增长,2025 年较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实际 增长 76.84%,高于预测数的 76.33%,结合标的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行业发展 趋势等因素,预测 2026 年度收入保持较高增长,且未来年度增长率逐年降低, 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对标的公司预测期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的预测具有

合理性。

2)预测期内光隆集成各产品成本、毛利率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 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本次评估标的公司未分产品进行成本和毛利率预测,而是采用汇总预测的 测算模式,汇总预测可立足公司整体产能、产量、原材料采购价格、整体用工 体量及车间公共耗费变动趋势进行预测,减少人为假设,成本预测逻辑审慎、 结果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此外,标的公司近年综合毛利水平整体保持稳定, 营业成本构成以原材料为主;标的公司主营业务、采购模式及整体生产组织模 式未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成本核心驱动因素具备连续性与稳定性。

本次收益法评估以标的公司整体未来自由现金流为测算对象,评估核心为 整体收入、整体成本、整体费用及现金流水平;在收入端已按产品大类分项预 测营业收入的前提下,成本端采用汇总料工费预测,收入与成本整体配比关系 保持一致,不会造成整体营业成本高估或低估,测算结果能够客观反映企业未 来盈利水平,符合评估惯例。

①预测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成本、毛利率的具体预测情况 预测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产品明细项未来数据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1主营业务成本1,023.595,361.506,989.518,487.929,599.5010,320.2610,341.68
1-1直接材料754.283,831.325,100.006,388.527,364.748,010.538,010.53
1-2直接人工185.90991.171,186.631,324.651,434.721,513.981,513.98
1-3制造费用83.41539.01702.88774.74800.04795.75817.17
预测期内光隆集成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未来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营业收入2,277.4811,568.3315,398.9719,002.6721,585.3923,139.0523,139.05
营业成本1,023.595,361.506,989.518,487.929,599.5010,320.2610,341.68
项目名称未来预测
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营业毛利1,253.886,206.838,409.4710,514.7511,985.8912,818.7912,797.38
毛利率55.06%53.65%54.61%55.33%55.53%55.40%55.31%

②预测期光隆集成成本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A.营业成本的测算过程

鉴于企业历史成本数据已完成审计,且审计机构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及现 行会计政策要求,对历史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实施了调整处理,根据评估惯例, 评估人员将上述审计调整金额予以还原,以此构建未来年度营业成本的预测基 础。本次直接材料的预测参照企业还原存货跌价准备后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收入 的比重进行预测,直接人工本次按照历史年度人员数量结合未来需求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按照目前的固定资产、会计折旧政策进行预测,其余费用根据费用 性质单独预测。

B.营业成本的测算依据和合理性 a.直接材料成本测算依据 以还原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历史年度实际原材料耗用成本、对应营业收入为

基础,计算历史材料收入占比,作为直接材料占营收比例预测核心参数。

b.直接人工成本测算依据

基数取自历史年度生产岗位人员数量、人均薪酬水平;结合企业未来产能 规划、产销规模变化、生产线扩建 / 技改计划、人员招聘及优化方案确定预 测期各年度用工人数;参考当地薪酬年均上涨幅度等因素确定人均薪酬涨幅, 分年度测算整体直接人工成本。

c.制造费用测算依据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等摊销:依据基准日经审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账面原值、残值率、折旧摊销年限(与企业现行会计折旧政策保持一致,同审 计口径),结合未来新增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资产报废处置安排,逐年测算折 旧摊销金额;

除折旧摊销外其他制造费用(机物料消耗、水电费、运输费、办公费等): 区分变动 、 固定属性,变动类制造费用参照历史占营收或产能比例预测,固 定类制造费用结合历史发生额等逐项单独测算。

本次营业成本以还原存货跌价后的近期经审计历史数据为测算基准,分直 接材料、人工、折旧及其他制造费用逐项测算:材料参照近期料耗收入占比测 算,人工结合现有人员及当地薪酬涨幅测算,折旧沿用企业既定会计政策,其 余费用依托近期实际发生规律测算。成本采用料工费汇总测算,减少主观分摊 假设。成本测算参数均取自企业近期经营数据,具有客观性;预测成本变动与 收入增长相匹配。

综上,本次营业成本测算依据客观,测算具有合理性。 (2)预测期光隆集成毛利率的预测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①毛利率的预测过程 本次营业收入分产品大类测算,营业成本采用料、工、费汇总分项测算,

综合毛利率由预测营业收入扣减预测营业成本后计算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营业收入:按产品大类,结合在手订单、存量客户续约、新增客户开发进 度分别预测销量与单价,汇总形成各年度预测总收入。

营业成本:以经审计报表为基础,先还原历史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冲回的会 计调整影响,以最近一期实际生产耗费数据作为成本测算基准,分项目测算:

  • A.直接材料:参考还原跌价后的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期材料成本占营收比

重,结合预测期各年营业收入进行测算,并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 2028 至 2030 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上升。

  • B.直接人工:以基准期在岗人数、实际薪酬为基数,结合未来产能规划确

定用工规模,参照当地薪酬涨幅测算人均工资。

  • C.折旧摊销:沿用企业现行会计折旧政策,依据基准日固定资产卡片及未

来设备购置计划逐年测算。

  • D.其余制造费用区分固定、变动属性,固定类参考近期实际发生额,变动

类参考历史营收占比测算。

综合毛利率=(预测营业收入-预测营业成本)÷ 预测营业收入,结合原 材料价格波动、人工上行、产品定价传导等因素,在历史毛利率水平上合理小 幅调整。

②毛利率的测算依据和合理性 A.收入端依据 主要依据各产品历年收入情况,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标的公司在手订单情

况等因素进行预测。 B.成本端依据 主要依据历史财务数据、成本明细账、存货跌价调整情况,以还原存货跌

价影响后的最近一期实际成本作为成本测算基准。 综上,本次评估毛利率预测依据充分、客观,预测期毛利率与历史毛利率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相关参数取值与历史期、市场同类案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相关参数取值与历史期的差异情况

①收入增长率 历史期及预测期内,光隆集成收入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期预测期
项目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2025 年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子器件-49.75%--363.58%40.00%30.00%20.00%10.00%5.00%
模块-44.09%--42.73%50.00%35.00%25.00%15.00%8.00%
设备14.76%--40.70%50.00%35.00%25.00%15.00%8.00%
其他107.58%--75.20%0.00%0.00%0.00%0.00%0.00%
合计-25.40%--76.33%46.07%33.11%23.40%13.59%7.20%
历史期内,光隆集成各产品的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子器件943.79474.302,513.08
项目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模块3,155.361,764.192,256.63
设备1,869.802,145.763,004.46
其他51.61107.13168.27
合计6,020.564,491.377,942.43

历史期内,光隆集成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发生过划转,假设子 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在历史期期初已从光隆集团子公司划转入光隆集 成核算,历史期内各产品调整后的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子器件1,177.551,364.172,513.08
模块3,293.902,270.442,256.63
设备1,869.802,145.763,004.46
其他51.61107.13168.27
合计6,392.875,887.497,942.43

对应历史期内各产品调整后的收入增长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2025 年
子器件15.85%84.22%
模块-31.07%-0.61%
设备14.76%40.02%
其他107.58%57.07%
合计-7.91%34.90%

历史期内,光隆集成各产品及整体收入及收入增长率存在一定波动,2025 年收入增长较快,原因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 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光隆集成”之“4、经营业绩 和财务数据的相关说明”。

  • 2024 年度光隆集成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子器件和模块收入下降。子器件

收入下降主要系 2023 年 8 月,光隆集成转移了子器件等生产线至光隆光学, 因此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一并转移至了光隆光学,直至 2024 年 9 月光隆光 学将相关生产线转回光隆集成,从而光隆集成恢复了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但由于 2024 年生产销售子器件产品的时间较短,故相关收入较少。模块销售

收入下降主要系 2023 年光隆集成通过光隆集团,向俄罗斯电信设备开发商销 售了 1,565.25 万元的光保护模块等产品,该客户当年采购了较多的光开关模 块以生产电信设备,订单完成后未继续采购,导致 2023 年度收入基数较大。

  • 2025 年度标的公司收入同比增长 76.84%,已实现评估预测数。其中子器

件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429.85%,模块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27.91%,设备产品收入 同比增长 40.02%。假设产线划转在报告期期初已完成,2025 年标的公司营业 收入较 2024 年增长 34.90%。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通信等领域,预期测 期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光电测试和数据通信领域需求的增长。受益于 AI 算力需 求的爆发,国内外云厂商对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 AI 领域投资持续增加,作为 数据中心的重要构成,光模块的市场规模随之增长,相应拉动了光模块测试设 备的市场需求增长;光开关作为光通信测试系统的组成,其在光电测试领域的 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此外,随着数据中心和光模块市场规模的增长,作为光路 连接和切换调度的关键设备,光开关产品特别是大通道矩阵产品的市场需求也 相应增长,光开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趋势和光模块市场增长趋势具有一致性; 考虑光开关产品升级带来的价值量增加以及 OCS 产品逐步从边缘走向主流,光 开关在数据通信领域的市场需求将保持较高增长。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和中信证券研究部测算,目前数据中心已成为光 模块主要应用场景,占整个光模块市场比例超 60%。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全球 数据中心光模块出货量和光模块测试设备市场空间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
全球光模块出货量(万只)2,9003,3507,25013,00016,800
增长率-15.52%116.42%79.31%29.23%
新增光模块产线测试设备需 求(亿元)17.030.089.5158.5170.0
存量光模块产线设备升级+ 更新迭代测试设备需求(亿 元)0.53.49.527.359.0
光模块测试设备总市场空间17.533.498.9185.8229.0
增长率-90.86%196.11%87.87%23.25%

资料来源:LightCounting 数据、中信证券研究院预测

根据上表测算,2025 年-2028 年全球数据通信领域的光模块出货量复合增 长率为 71.17%、光模块测试设备市场空间复合增长率为 89.97%。上述对新增 光模块产线测试设备需求的测算考虑了随着光模块速率提升带来测试设备单价 增加的因素,假设不考虑该因素以及存量设备升级及更新迭代的测试设备需求, 只考虑光模块新增产线带来的测试设备需求数量增加,测算 2025 年-2028 年光 模块测试设备需求数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46.20%。

光隆集成预测 2025 年-2028 年收入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33.75%,低于光模 块出货量及光模块测试设备需求数量的复合增长率。可见,AI 领域投资、数据 中心建设和光模块市场需求的增长可以支撑标的公司预测的未来收入增长率。

综上,结合标的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本次对预测期 收入增速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②销售毛利率 历史期及预测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历史期预测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营业收入6,020.564,491.375,642.322,277.4811,568.3315,398.9719,002.6721,585.3923,139.0523,139.05
营业成本2,716.892,104.282,470.511,023.595,361.506,989.518,487.929,599.5010,320.2610,341.68
营业毛利3,303.672,387.103,171.811,253.886,206.838,409.4710,514.7511,985.8912,818.7912,797.38
毛利率54.87%53.15%56.21%55.06%53.65%54.61%55.33%55.53%55.40%55.31%

2024 年和 2025 年,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3.15%和 55.62%,整 体较为稳定。

光隆集成预测期毛利率有小幅波动,主要原因系规模效应逐步释放,标的 公司快速增长的营收规模将有效摊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固定成本,单位营 收承担的固定成本持续下降,直接推动毛利率提升。此外,营收规模扩大将增 强光隆集成对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通过批量采购、长期合作等方式 降低直接材料成本。预测期内毛利率在 2030 年前小幅增长,在 2031 年预测收 入不再增长后小幅下降,该变化趋势与规模效应释放的节奏契合,具有合理性。

综上,光隆集成报告期毛利率和预测期毛利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预测

期毛利率未超过 2025 年实际毛利率水平,具有谨慎性。

2)相关参数取值与市场同类案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近年来,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行业并购案例包括武汉长盈通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一升”) 100%股权(已完成),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讯”)99.97%股份(在审),以及汇绿生态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49% 股权(在审),将上述案例作为市场同类案例进行对比。

生一升收益法预测的收入增长率情况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 A2025 年 E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
收入增长率177.30%73.04%44.32%22.30%12.55%5.35%
毛利率22.48%25.99%25.42%25.03%24.24%23.52%

安捷讯收益法预测的收入增长率情况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 A2025 年 A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收入增长率236.42%54.58%19.72%16.57%6.94%3.66%2.51%
毛利率35.08%36.63%27.71%27.69%27.54%27.27%27.12%

注:本案例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因标的公司已更新 2025 年年报,2025 年相 关数据按实际数计算。

钧恒科技收益法预测的收入增长率情况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 A2025 年 A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收入增长率53.21%94.53%27.47%16.71%19.46%20.75%15.49%
毛利率26.04%19.61%22.57%23.54%23.94%24.21%24.77%

注:本案例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因标的公司已更新 2025 年年报,2025 年相 关数据按实际数计算。

光隆集成收入增长率情况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 A2025 年 A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2029 年 E2030 年 E
收入增长率-25.40%76.84%46.07%33.11%23.40%13.59%7.20%
毛利率53.15%55.62%53.65%54.61%55.33%55.53%55.40%

注: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因标的公司已更新 2025 年年报,2025 年

相关数据按实际数计算。

对比上述案例,收入增长率方面,在最近一期收入增长的基础,生一升与 安捷讯均预测未来年度收入增长率逐年下降,与光隆集成预测一致,钧恒科技 预测未来年度收入增长率存在一定波动。生一升、安捷讯、钧恒科技、光隆集 成预测期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9.36%、9.66%、19.90%、23.84%,光隆集成 预测期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生一升,高于安捷讯和钧恒科技,与可比案例标的 公司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毛利率方面,生一升预测期毛利率逐年小幅下降,但均略高于 2024 年度毛 利率;安捷讯预测期毛利率逐年小幅下降,且低于 2025 年度毛利率;钧恒科 技预测期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且高于 2025 年毛利率;光隆集成预测期毛利 率小幅波动,且略低于 2025 年毛利率。上述毛利率变动根据各企业结合自身 情况预测,各案例存在一定差异。光隆集成预测期毛利率水平高于可比案例, 主要系历史期毛利率高于可比案例标的公司毛利率所致。

光隆集成历史期毛利率高于可比案例标的公司,除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外, 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光隆集成核心产品聚焦光开关模块及相关设备,能够精准 匹配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应用需求,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端口规格(支持 1×N、 N×1、M×N 矩阵及非对称端口配比;支持锁存/非锁存模式、单向/双向光路拓 扑)、光学指标(按需优化插损、回损、串扰、切换时间等参数)、机械结构 形态(外壳尺寸、安装孔位按需调整;支持模块式、板载贴片、机柜整机等多 种形态,可做小型化紧凑型设计)、控制接口(适配多种硬件接口,定制通信 协议、控制指令)、功能软件(定制切换逻辑、链路保护、状态监控告警功 能)、环境工况(适配机房、工业等不同环境的温区、抗震要求)等,支持小 批量样机快速改样,匹配客户预研迭代,产品定制化属性突出,相较于标准化 产品具备更高的技术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光隆集成客户结构优质 且稳定,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包括中际旭创、Fabrinet Co.,Ltd、烽火通信等 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此类客户对产品品质、性能稳定性及技术服务要求严格, 在采购产品在成本中占比较低的情况下,对产品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而光隆 集成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与过硬的产品品质赢得客户认可,其机械式光开 关等产品在插入损耗、偏振相关损耗、通道串扰、重复性、寿命、高低温可靠

性等关键性能具备优势,相应产品的销售单价也相对较高。此外,光隆集成深 耕光开关等核心产品业务领域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形成了成熟 稳定的生产体系;通过对生产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供应链的高效协同以及核心 技术的持续迭代优化,如产品制造所需子器件实现自主生产,并凭借在产品良 率、生产效率、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生产成本的精准控制与有效降 低,进一步提升了毛利率。最后,光隆集成产能利用率较高,可优先选择销售 毛利率较高的客户进行合作,保证了自身的毛利率水平。

综上,本次光隆集成的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可比案例标的公司预测期收入 增长率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预测期毛利率高于可比案例标的公司,主要系 历史期毛利率高于可比案例标的公司毛利率所致。

2、结合光隆集成各产品历史期内外销的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

产品及客户结构变动情况、产品的最终使用领域、可比产品销售情况、市场竞 争程度、光隆集成的行业地位、OCS 板块业务及相关大通道产品的最新发展情 况、目标客户的实际开拓发展情况、在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及具 体供货份额、是否为主力供货商、现有合同及订单情况、光隆集成产能情况等 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预计内外销增长率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同历史期是否存 在差异,预测期各期收入结构、各产品销售增长率、单价及数量及毛利率等预 测是否存在显著高估情形

(1)光隆集成各产品历史期内外销的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 1)子器件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 光隆集成子器件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pcs、元/pcs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内销:
收入434.49210.541,083.13
收入增长率/-51.54%414.46%
单价210.58374.37324.48
单价增长率/77.78%-13.33%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数量2.060.563.34
数量增长率/-72.74%493.58%
外销:
收入503.42263.731,429.95
收入增长率/-47.61%442.20%
单价451.25411.11371.90
单价增长率/-8.89%-9.54%
数量1.120.643.85
数量增长率/-42.50%499.38%
内外销收入合计937.91474.302,513.08
收入增长率/-49.43%429.89%
  • 光隆集成 2024 年子器件产品内外销收入均下降,主要系 2023 年 8 月,光

隆集成转移了子器件等生产线至光隆光学,因此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一并转 移至了光隆光学,直至 2024 年 9 月光隆集团将相关生产线转回光隆集成,从 而光隆集成恢复了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但由于 2024 年生产销售子器件产 品的时间较短,故相关收入较少。假设子器件生产线于报告期初已转入光隆集 成,经模拟测算,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子器件收入分别为 1,364.17 万元和 2,513.08 万元,2025 年较 2024 年增长 84.22%。

  • 光隆集成 2025 年子器件产品内外销收入均明显增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2024 年 9 月子器件产线才转至标的公司,2024 年子器件销量较少;另一方面, 2025 年 AI 算力需求爆发带动全球数据中心资本开支激增,以光模块龙头为代 表的企业订单大增,带动了光开关等器件生产企业销量增长。

光隆集成历史期子器件产品内外销单价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光隆集成子

器件产品规格型号较多,各期销售的产品规格型号有一定差异所致。 2)模块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 光隆集成模块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pcs、元/pcs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内销:
收入1,115.611,374.682,054.05
收入增长率/23.22%49.42%
单价1,705.562,080.422,327.77
单价增长率/21.98%11.89%
数量0.650.660.88
数量增长率/1.02%33.54%
外销:
收入2,036.98389.49202.58
收入增长率/-80.88%-47.99%
单价1,938.141,748.171,113.08
单价增长率/-9.80%-36.33%
数量1.050.220.1820
数量增长率/-78.80%-18.31%
内外销收入合计3,152.591,764.192,256.63
收入增长率/-44.04%27.91%

光隆集成历史期模块产品内销收入持续上升,外销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 2023 年光隆集成通过光隆集团向俄罗斯电信设备开发商销售了 1,565.25 万元 的光保护模块等产品,该客户当年采购了较多的光开关模块以生产电信设备, 订单完成后未继续采购,导致 2023 年度外销收入基数较大。

光隆集成历史期模块产品内外销单价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光隆集成模块

产品规格型号较多,各期销售的产品规格型号有一定差异所致。 3)设备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 光隆集成设备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pcs、元/pcs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内销:
收入1,631.131,848.911,475.40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收入增长率/13.35%-20.20%
单价2,444.773,168.712,601.07
单价增长率/29.61%-17.91%
数量0.670.580.57
数量增长率/-12.55%-2.79%
外销:
收入238.36297.221,529.06
收入增长率/24.69%414.45%
单价5,580.336,822.4712,068.35
单价增长率/22.26%76.89%
数量0.040.040.13
数量增长率/1.99%190.83%
内外销收入合计1,869.492,145.763,004.46
收入增长率/14.80%39.99%

光隆集成历史期设备产品内销收入呈一定波动,外销收入持续上升,主要 系对中际旭创境外子公司 TERAHOP(THAILAND)CO.,LTD 销售上升所致。

光隆集成历史期设备产品内外销单价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光隆集成设备

产品规格型号较多,各期销售的产品规格型号有一定差异所致。 4)其他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 光隆集成其他产品历史期内外销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pcs、元/pcs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内销:
收入41.9998.00146.08
收入增长率/133.40%49.06%
单价38.65119.14113.79
单价增长率/208.26%-4.49%
数量1.090.821.28
数量增长率/-24.28%56.07%
业务项目历史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外销:
收入4.856.9622.19
收入增长率/43.48%218.69%
单价58.75595.12107.35
单价增长率/912.92%-81.96%
数量0.080.010.2067
数量增长率/-85.84%1666.67%
内外销收入合计46.84107.13168.27
收入增长率/124.09%60.31%

光隆集成历史期其他产品内外销收入均保持增长,但总体金额较小。光隆 集成历史期除 2024 年外销单价较高外,其他期间内外销价格相对稳定,2024 年外销单价较高主要系该年度外销其他产品收入较低,其中销售的波长选择开 关(WSS)产品单价较高所致(单价为 2.98 万元),具有偶发性。

(2)产品及客户结构变动情况 1)产品结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子器件2,513.0831.64474.3010.56943.7915.68
模块2,256.6328.411,764.1939.283,155.3652.41
设备3,004.4637.832,145.7647.781,869.8031.06
其他168.272.12107.132.3951.610.86
合计7,942.43100.004,491.37100.006,020.56100.00

历史期内,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器件、模块、设备等,报 告期各期占比分别为 99.14%、97.61%和 97.88%,保持相对稳定。

历史期内,子器件销售收入呈现一定波动。其中 2024 年较 2023 年有较大 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3 年 8 月,因光隆集团战略规划调整,光隆集成

转移了子器件等生产线至光隆光学,因此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一并转移至了 光隆光学,直至 2024 年 9 月光隆集团再次进行业务调整,相关生产线转回光 隆集成,从而光隆集成恢复了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但由于 2024 年生产销 售子器件产品的时间较短,故相关收入较少。

历史期内,模块销售收入呈现一定波动。其中 2024 年较 2023 年有较大幅 度的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3 年光隆集成通过光隆集团,向俄罗斯电信设备开 发商销售了 1,565.25 万元的光保护模块等产品,该客户当年采购了较多的光 开关模块以生产电信设备,订单完成后 2024 年及 2025 年未继续采购。

报告期内,设备销售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受下游需求增长影响, 设备产品需求增加所致。

2)客户结构变动情况

历史期内,光隆集成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
2025年度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8.6527.81%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1,305.0516.43%
3Fabrinet Co., Ltd.819.7410.32%
4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522.936.58%
5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504.516.35%
合计5,360.8867.50%
2024 年度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4.3133.49%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535.3011.92%
3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91.556.49%
4Fabrinet Co., Ltd.136.883.05%
5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32.142.94%
合计2,600.1757.89%
2023 年度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0.7450.01%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391.116.50%
3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89.856.48%
4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0.004.15%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
5Fabrinet Co., Ltd.138.502.30%
合计4,180.1969.43%

注:销售金额由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的销售金额合并计算得到。其中:(1)桂 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 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新加 坡商旭创光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TERAHOP(THAILAND)CO.,LTD、旭创科技(泰国)有 限公司、成都智禾光通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驭风智研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湃矽科技有限公 司; (3)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包括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和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其为 美股上市公司 Coherent Corp.的子公司; (4)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电众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分公司。

2024 年及 2025 年的前五大客户中,在 2023 年度基础上新增的客户为北京 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科立光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新增的前五大客户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销售主要产品/服务合作开始时间获客方式
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旁路模块2021 年销售部门拜访 开发
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多路光开关2018 年销售部门拜访 开发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光开关器件、模块、 设备、隔离器等2018 年销售部门拜访 开发

可见,历史期间,光隆集成与主要客户合作较为稳定。随着下游市场需求

的增加,光隆集成对部分行业头部客户销售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3)产品的实际用途及最终使用领域 光隆集成主营光开关产品,产品最终使用领域包括光电测试、数据通信、

电信通信、传感探测等,各领域的实际用途和应用场景如下:

光电测试:光模块、光器件产品自动化测试、光纤测试、实验室光学仪表 校准等。光开关是构建光通信产业链量产测试系统的核心部件,以光模块的测 试为例,光开关与示波器或光功率计、光谱仪等测试仪器组合构成一整套测试 系统,在该测试系统中,光开关将多个待测光模块连接到一个测试仪器,可以 按程序自动切换,实现批量自动化测试,从而大幅提高测试效率。

数据通信:数据中心互联、数据中心机房内部光路路由调度等。数据中心 互联(DCI) 是指通过 DCI 设备将不同地理位置的数据中心连接起来,形成一 个统一的整体,光开关是 DCI 设备的核心组件,主要作用包括线路侧的光缆监 测(通过开关轮询检测多条光纤链路的质量)、设备旁路(当有源设备掉电或 故障时,光开关可将光信号由“旁路”过去,避免链路中断)、光路保护(当 在 DCI 链路发生故障时,光开关可将信号从主光纤切换至备用光纤)、光交叉 互联等;数据中心机房内部光路路由调度主要为 OCS 设备,即通过大通道的光 开关设备连接成千上万个光模块,实现光信号的全光交换。

电信通信:骨干网/城域网光路保护、光路自动切换、光交叉连接(OXC) 与光分插复用等,光开关是电信传输网络保护和信号调度的主要器件。

传感探测:分布式光纤传感、油气/基建安全监测、车载激光雷达光路切换、

自动驾驶光学探测模组等。 其他使用领域还包括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量子通信、航天军工等。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产品前五大客户(含终端客户)的具体使用领域情

况如下:

序号客户/终端客户名称主要使用领域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光电测试
2Fabrinet Co., Ltd.数据通信、光电测试
3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数据通信
4客户 G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通信
5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光电测试
6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信通信

注: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光隆集成采购的产品主要用于光模块测试,占比超过 90%。

(4)可比产品销售情况

受信息披露惯例影响,可比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通常不涉及具体产品的 销量和销售价格。且由于标的公司聚焦与光开关细分市场,且型号众多,不同 配置和规格型号可能导致产品售价差异巨大,公开渠道难以查询同一配置及规 格型号的产品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因此难以直接对比标的公司与可比产品在 同一规格型号及配置下的售价水平及变化趋势。

目前 A 股市场上市公司均未单独披露光开关产品的销售数据,本次重组报 告书中选取的四家可比上市公司均从事光器件生产与销售,且披露了光器件/ 光通信产品的总体销售额和销量,因此本次比较可比上市公司光器件/光通信 产品的销售情况。

可比公司光器件/光通信相关产品的收入、销量以及平均销售单价如下表:

公司名称项目2025 年2024 年2023 年
天孚通信收入(万元)508,233.14323,161.14192,924.66
销量(万个)25,423.3420,876.6718,125.49
平均单价(元/个)19.9915.4810.64
收入增长率57.27%67.51%54.26%
毛利率53.62%57.29%
长芯博创收入(万元)203,876.93107,384.0757,196.10
销量(万个)1,301.991,305.21978.79
平均单价(元/个)156.5982.2758.44
收入增长率89.86%87.75%-
毛利率46.58%39.07%27.84%
太辰光收入(万元)151,894.46137,337.1287,954.78
销量(万个)23,843.8124,101.5214,467.74
平均单价(元/个)6.375.706.08
收入增长率10.60%56.15%-
毛利率38.29%35.54%29.24%
光库科技收入(万元)78,615.0339,235.5120,375.21
销量(万个)504.88387.18186.11
平均单价(元/个)155.71101.34109.48
收入增长率100.37%92.56%-
毛利率33.48%34.99%45.1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收入和销量数据来自可比公司年报。

天孚通信销量披露口径为光通信元器件(包括光有源器件和光无源器件),

其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产品价格呈上升趋势,2025 年毛利率下降系泰国工厂投 产初期因为员工熟练度和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等原因产品生产成本高于国内等 因素所致。

长芯博创销量披露口径为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其收入保持较

快增长,产品价格和毛利率均呈上升趋势。

太辰光销量披露口径为光通信(包括光器件和光传感产品),其收入保持 增长,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光库科技销量披露口径为光通讯器件,其收入保持增长,产品价格整体呈 上升趋势,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由上述表格可知,受益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各可比公司的光通信产品收

入、单价均保持增长。 (5)市场竞争程度、光隆集成的行业地位 1)市场竞争程度

光开关市场呈高端市场由国际厂商主导、中低端产品竞争较为充分、国产 替代持续进行的竞争格局。光开关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主要原因为产品应用 领域广泛和细分类别多样,光开关作为基础的无源光器件,应用领域覆盖数据 通信、电信通信、光电测试、传感测量、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量子通信、 航天军工等领域;根据不同应用领域客户的个性化应用需求,需要设计不同光 路功能形态的光开关,包括机械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每类 产品还有更多细分类别,并且可能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光开关 领域的市场参与者往往结合自身实力和优势,在细分类别和应用领域进行差异 化竞争。

光开关的国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 DiCon Fiberoptics,、Il-VI、ADAMANT、 Thorlabs、Agiltron、Molex 等,上述国外企业在高端产品上具备领先优势。 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光迅科技、昂纳科技、光隆集成等,通过技术追赶和成 本优势,是国产替代的中坚力量。

2)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可提供包含 OCS 在内的全类型光开关产品及全速度 等级光开关的企业,产品布局完善且市场地位领先。已量产机械式、步进电机 式、MEMS、磁光等多类型光开关,各类产品适配不同场景(如机械式用于光路 保护、MEMS 适配数据中心);性能参数覆盖广,切换速度从毫秒级(510ms)、

微秒级(1-10μs)到纳秒级(<10ns),可满足差异化需求;此外,标的公司 具备较强定制化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特殊波长、封装、环境适应性需求快速开 发产品。

凭借丰富型号、稳定质量与优质服务,获得了通信设备商、光模块厂商及 科研院所等客户群体的高度认可,属于国内光开关行业的重要企业。光隆集成 在中端和低端产品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并稳步向高端产品市场进军。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IIM 统计,2025 年全球光开关市场规模达到 14.2 亿美 元,则光隆集成 2025 年度在全球市场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0.80%。

(6)OCS 板块业务及相关大通道产品的最新发展情况、目标客户的实际开 拓发展情况

OCS 是光开关技术的一种高级应用形态,代表了光通信向全光网络演进的 关键方向,应用在数据通信、电信通信、光电测试等领域,通过在光域直接完 成信号交换,避免了传统交换中“光-电-光”转换带来的功耗和时延,具有超 大容量、超低时延的显著优势。光开关器件是 OCS 产品的核心器件,一个 N×N 的 OCS 系统,核心就是一个能实现任意输入端口到任意输出端口连接的 N×N 光开关矩阵。一般将 32×32 或以上的光开关设备归类为 OCS 产品,将 128×128 或以上的光开关设备归类为大通道 OCS 产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与多家目标客户建立常态化技术沟通, 同步推进产品销售、样品适配与方案验证。标的公司中小通道 OCS 产品(通道 数≥32×32,小于 128×128)已对终端客户 G(含其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合计 66.09 万元,另已对四家目标客户进行样品送测,均已初测通过,正在进 行稳定性测试。其中,***。

标的公司 128×128 或以上的大通道 OCS 产品暂未对外送样,处于研发落 地及客户技术对接阶段,目前已形成多端口高阶矩阵布局,核心型号包含: 128×128、192×192、320×320 高密度大端口光开关,适配高端测试、AI 数 据中心、长距离光纤调度等大带宽场景。标的公司 128×128 机型计划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推出样品;320×320 机型计划于 2026 年第四季度推出样品。

考虑到光隆集成 OCS 光路交换机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整体收入较小,尚

未形成稳定的产品矩阵和客户群体,因此本次预测未对 OCS 产品的收入进行独 立预测,而是将其作为设备、模块业务收入增长的驱动因素之一进行整体考量, 本次评估对光隆集成设备、模块业务的收入预测主要基于其历史财务数据、行 业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预测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7)在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及具体供货份额、是否为主力供 货商

光隆集成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含终端客户)供应体系中份额占比如下:**

客户名称主要采购产品供应份额占比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机架光开关约 30%
Fabrinet Co., Ltd.小型光开关约 30%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小型光开关约 30%
客户 G机架光开关、光旁路设备约 30%
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多路光开关、小型光开关60%以上
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旁路模块约 80%
  • 注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供应份额占比保密,上表中数据为根据最近一年 其对光开关产品的询价情况估算。
  • 注 2:Fabrinet Co., Ltd. 对标的公司供应份额占比保密,其系光通信设备代工企业,向 光隆集成采购产品系根据下游客户 Coherent Corp.指定采购,因此根据 Coherent Corp. 的供应份额占比估算其供应份额占比。
  • 注 3:客户 G 对标的公司供应份额占比保密,上表中数据为根据最近一年其对光开关产品 的询价预估金额和标的公司接单金额情况估算。
  • 注 4:其他主要客户的供货份额数据来源于客户访谈问卷。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在主要客户光开关相关产品的供货份额较高,为上述
客户的主力供应商。 (8)现有合同及订单情况 标的公司现有主要合同及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6 年 1-6 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金额合计
子器件2,548.905,178.787,727.68
模块及设备4,380.795,898.9510,279.74
其他156.03-156.03
总计7,085.7211,077.7318,163.45

注:以美元计价的境外订单,按照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6.8 折算为人民币。

标的公司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的平均周期在 6 个月内。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标的公司已实现收入和在手订单已覆盖 2026 年度全年收入预测数 11,568.33 万元。

(9)光隆集成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只/套

期间产品名称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26 年 1-6 月光开关72,00087,307121.26%
模块和设备36,00033,68893.58%
2025 年光开关97,50092,34694.71%
模块和设备40,00027,61369.03%
2024 年光开关72,00059,15982.17%
模块和设备40,00024,54261.36%

注:模块和设备包含多路光开关。

截至 2026 年 6 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 1,506.63 万元,账面净值为 845.23 万元,金额相对较低,生产设备包括焊接 机、可调谐激光器等。由于标的公司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且部分产品为定制,在 生产过程中需要由生产人员操作设备进行针对性调试适配,从而完成整套生产 流程,因此需要较多生产人员,标的公司产能增长主要取决于生产人员的数量。

因订单数量大幅增加,光隆集成于 2026 年 1-6 月大量招聘生产人员,生 产人员数量由 2025 年末的 82 人增加至 2026 年 6 月的 179 人,光隆集成的生 产人员数量增长与目前的订单需求匹配。

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对生产部门人员数量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生产部门人员 数量119154179194204209
截至 2026 年 6 月,标的公司生产人员数量超过评估预测数,主要系标的公 司订单增长情况超出预期,标的公司为匹配订单需求相应加大生产人员补充力

度所致。标的公司现阶段订单增加带来的收入增长可以覆盖生产人员增加的成 本增加。

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对新增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支出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
固定资产支出0.001,102.12524.96333.81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支出 257.45 万元(不含新增 房屋建筑物),低于评估预测数,主要系评估机构按谨慎性原则,参考标的公 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固定资产原值进行预测,对后续固定资产投入预测金额较高 所致。

综上,虽然部分实际参数与评估预测值存在一定偏差,但相关差异不会对 评估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10)标的资产预计内外销增长率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同历史期是否存

在差异 1)标的资产预计内外销增长率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分产品类型的历史期和预测内外销增长率详见本节之“二、光隆 集成评估情况”之“(十)关于资产评估其他事项的说明”之“1、详细列示 并补充披露预测期光隆集成各期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成本、毛利率等 重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相关参数取 值与历史期、市场同类案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之“(1)预测期光隆集成各 期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成本、毛利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 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之“1)预测期内光隆集成各产品销售单价 与销售数量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标的公司汇总后的预测期内外销增长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历史期预测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2025 年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内销-10%--35%47%33%24%14%7%
外销--66%--233%45%33%23%13%7%
汇总--25%--77%46%33%23%14%7%

标的公司预测期内销、外销采用一致增长率,主要系公司与客户合作模式 以短期订单为主,部分客户订单变化具有偶发性,且如中际旭创等主要客户同 时存在以境内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为主体进行采购的情况,因此缺少可靠依据 分别预判内销、外销各自独立增速,统一增速能够规避人为主观调整内外销业 务结构带来的测算偏差。

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期的内外销营收比例是企业现阶段客户资源布 局、海内外渠道建设、现有合作客户资源逐步落地后形成的真实经营结果,且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暂无海内外市场战略调整、重点倾斜单一市场、大 规模由外销转内销或内销转外销的经营规划,因此采用相同的增长率可使标的 公司的预测期内外销比例与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期基本一致,贴合企业目前的 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预测期内外销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历史期预测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内销53.66%78.67%58.18%58.51%58.49%58.60%58.78%59.00%59.14%
外销46.34%21.33%41.82%41.49%41.51%41.40%41.22%41.00%40.86%

2)同历史期是否存在差异

标的公司预测期与历史期内销、外销增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历史 期内外销增速波动受单一大项目、大客户采购等因素影响较大,如 2024 年模 块外销因 LLC SKAYGLOBAL 项目完结收入大幅下滑,2025 年外销受益对 TERAHOP (THAILAND) CO.,LTD 收入大幅增长,上述变动存在一定的偶发性。 本次评估预测立足于中长期常态化经营,在无市场战略转向的前提下,按统一 增速测算,使预测期内外销占比与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期的内外销占比基本一 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标的资产预计内外销增长率与同历史期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11)预测期各期收入结构、各产品销售增长率、单价及数量及毛利率等

预测不存在显著高估情形

预测期各产品的收入结构、各产品销售增长率、单价及数量及毛利率情况 及合理性分析详见本节之“二、光隆集成评估情况”之“(十)关于资产评估 其他事项的说明”之“1、详细列示并补充披露预测期光隆集成各期各产品销 售单价与销售数量、成本、毛利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 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相关参数取值与历史期、市场同类案例是否存在显著差 异”之“(1)预测期光隆集成各期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成本、毛利 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本次评估预测期各期收入结构、各产品销售增长率、单价及数量及毛利率 等预测基于标的公司历史财务和经营数据、在手订单情况,同时结合行业发展 趋势等因素确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显著高估情形。

标的公司历史期收入及量价波动的具体原因、产品实际用途、客户应用领 域、在客户中的份额等情况具体详见本节之“二、光隆集成评估情况”之 “(十)关于资产评估其他事项的说明”之“2、结合光隆集成各产品历史期 内外销的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产品及客户结构变动情况、产品 的最终使用领域、可比产品销售情况、市场竞争程度、光隆集成的行业地位、 OCS 板块业务及相关大通道产品的最新发展情况、目标客户的实际开拓发展情 况、在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及具体供货份额、是否为主力供货商、 现有合同及订单情况、光隆集成产能情况等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预计内外销增 长率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同历史期是否存在差异,预测期各期收入结构、各 产品销售增长率、单价及数量及毛利率等预测是否存在显著高估情形”之 “(1)光隆集成各产品历史期内外销的价格及销量、波动情况与波动原因”、 (3)产品的实际用途及最终使用领域和(7)在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中所处的 地位及具体供货份额、是否为主力供货商。

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终端数据中心资本支出加速, AI 海量数据的 收集、计算、训练以及传输需求,带来算力和网络的加速建设和迭代升级,拉 动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的需求量持续提升。在上述背景下,标的公司历史期的 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通 信等领域,在主要客户中占据较高份额且合作稳定,在手订单充裕。当前 AI

智算中心、数据中心持续建设、全光网络升级等带动相关光路产品需求持续扩 容,行业需求稳步释放,进一步支撑预测增长目标实现。

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各类产品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超过评估 预测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6 月同比增长
子器件2,548.90776.13228.41%
模块及设备4,380.792,164.36102.41%
合计6,929.692,940.49135.66%

综上,结合历史收入和量价变动特征、产品用途、应用领域、在客户中份 额、AI 等行业需求情况,以及 2026 年 1-6 月经营数据验证,本次预测期销 量预测具有合理性。

3、结合光隆集成成本结构,报告期原材料等各成本项的波动情况,市场竞 争情况,竞争对手、可比公司及客户的毛利率情况,光隆集成的技术先进性与 市场地位等补充披露对光隆集成的成本预测是否充分考虑原材料等成本项的波 动,对成本的预测是否谨慎、合理,预计预测期内毛利率保持在 53%以上是否 具备持续性与可实现性

(1)光隆集成成本结构

光隆集成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光隆集成历史期营 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明细项历史期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
1主营业务成本4,890.792,716.892,104.282,470.51
1-1-1直接材料3,878.222,079.521,583.311,746.83
1-1-2直接人工713.76423.94337.25505.88
1-1-3制造费用298.81208.95181.83217.75
1-1-4转产线4.481.880.05
(2)报告期原材料等各成本项的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物料名称规格型号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采购单价(含 税)采购单价(含 税)采购单价(含 税)
壳体12PinM2×2BS66.0069.0072.00
MEMS 芯片MEMS-MW-DD2525230.00268.00295.00
电机Y10-39C0-0322-21133.00133.00138.00
准直器1310/1550-φ2.78-R1.41923.7624.0025.00
TO-MEMSΦ5.4*4.7*L3.25258.00295.00330.00
芯片贴片 IC-AD5504BRUZ118.0891.0092.00
继电器5V-L-(AGQ210S4H)7.707.108.40
芯片贴片 IC-ADL5310ACPZ116.2762.0067.00
准直器1310/1550-φ1.7-单模单纤13.6313.4014.00
镜片1310/1550-φ2.7*1.56.506.507.30
芯片MEMS SW-SW5200.0035 美金-
MEMS VOAVOA-BR-SM-1550-25-15-00-20dB5V220.00220.00265.00
MEMS 光开关MEMS-1x8-SM-1310-25-15-00700.00700.00-
MEMS 光开关MEMS-1x8-SM-1310-50-10-FU700.00900.00-
机箱4U 机架光开关-8-1x8-FC-电信白430.00485.001,100.00
散件FC/APC-0.99.039.039.03
准直器1310/1550-φ1.78-R1.211.8011.8013.00
壳体1×2-27*12.6*7.620.0023.5019.50
电源模块NAS25-5-W92.5092.5093.00
镜片1260~1650-3*1*0.43.503.504.00

标的公司因报告期各年度产品结构存在波动,导致各年度采购的原材料构 成存在差异。

报告期直接人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日期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直接人工552.02712.87337.25
直接人工占成本的比重15.43%20.22%16.03%
由上表可见,标的公司 2025 年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和占比有所上升,主要

系 2025 年市场需求快速放量,标的公司业务为匹配交付需求扩充用工规模, 新增在岗人员尚未完全达到成熟作业水准,叠加用工人数增加,导致当期单位 及整体人工成本较以前年度出现上升。

报告期制造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日期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制造费用290.69332.49181.83
制造费用占成本的比重8.13%9.43%8.64%

由上表可见,标的公司近年度制造费用各期未发生大幅波动,不存在异常

增减变动。 综上,报告期标的公司原材料价格等成本项未发生不利变动。 (3)市场竞争情况

光开关市场呈高端市场由国际厂商主导、中低端产品竞争较为充分、国产 替代持续进行的竞争格局。光开关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主要原因为产品应用 领域广泛和细分类别多样,光开关作为基础的无源光器件,应用领域覆盖数据 通信、电信通信、光电测试、传感测量、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量子通信、 航天军工等领域;根据不同应用领域客户的个性化应用需求,需要设计不同光 路功能形态的光开关,包括机械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每类 产品还有更多细分类别,并且可能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光开关 领域的市场参与者往往结合自身实力和优势,在细分类别和应用领域进行差异 化竞争。

光开关的国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 DiCon Fiberoptics,、Il-VI、ADAMANT、 Thorlabs、Agiltron、Molex 等,上述国外企业在高端产品上具备领先优势。 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光迅科技、昂纳科技、光隆集成等,通过技术追赶和成 本优势,是国产替代的中坚力量。

在中低端产品领域,目前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新进入者可通过技术引进或 低端代工切入,以低价策略争夺中小客户订单。光隆集成等行业大中型企业凭 借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性能、可靠性,以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竞争

中具有一定优势。

在 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中高端产品领域,因涉及半导体制造、微镜驱 动算法等核心技术,工艺壁垒高,且对量产稳定性、定制化能力要求严格,新 进入者较难突破,市场参与者相对较少。

OCS 光交换机目前处于市场渗透初期,预计未来五年市场规模将迅速增长, 已成为行业竞争焦点。市场竞争者主要呈现三大特征:一是国际巨头加码布局; 二是国内大型企业加速切入,如华为已推出 MEMS 方案 OCS 产品并斩获行业奖 项,光迅科技等依托光器件积累推进样品交付与小批量试产;三是技术路线竞 争加剧,MEMS(主流技术线路,市场份额超 70%)、数字液晶、直接光束偏转 等路线并行,不同路线厂商将围绕客户需求展开差异化竞争。光隆集成同步推 进 MEMS 微镜等多技术路径的 OCS 产品研发,其 MEMS 技术路线的小通道产品已 实现出货,大通道产品研发进度与行业同步,可分享 OCS 市场增长的红利。

(4)竞争对手、可比公司及客户的毛利率情况

经查询,受信息披露惯例影响,竞争对手、可比公司均未单独披露光开关 产品的毛利率数据,本次重组报告书中选取的四家可比上市公司均从事光器件 生产与销售,且披露了光器件/光通信产品的毛利率,因此本次比较可比上市 公司光器件/光通信产品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 - 光无源器件71.90%63.67%68.41%
长芯博创 - 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52.89%46.58%39.07%
太辰光 - 光器件产品35.23%38.31%34.47%
光库科技 - 光通讯器件39.36%33.48%34.99%
可比公司平均49.85%45.51%44.24%
光隆集成49.25%55.62%53.15%

由于标的公司的客户大部分为非上市公司,因此其财务数据并未要求定期 对外公开报送,因此本次从公开数据中无法获取非上市客户毛利率情况。报告 期内,光隆集成与主要上市公司客户和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上市公 司客户中际旭创-光通信收发模 块46.59%42.61%34.65%
德科立-传输类24.55%29.03%32.86%

根据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天孚通信的光无 源器件毛利率水平,整体上高于上市公司客户和其他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 平。不同可比公司之间毛利率相差较大,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所致, 天孚通信的光无源器件主要为陶瓷套管、光纤阵列、波分复用器件等,聚焦光 通信连接与耦合环节;长芯博创的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产品主要为 MPO 连接器、高速铜缆、有源光缆等;太辰光的光器件产品主要为 MPO/MTP 高密度连接器、MT 插芯、光柔性板等;光库科技的光通讯器件主要为隔离器、 波分复用器、MPO 连接器、铌酸锂调制器等,适配光网络传输与数据中心;中 际旭创的光通信收发模块主要为高速数通光模块、电信传输光模块;德科立的 传输类产品主要为长距离传输光模块、光放大器。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综合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除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外,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光隆集成核心产品聚焦光开关模 块及相关设备,能够精准匹配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应用需求,根据客户需求 定制端口规格(支持 1×N、N×1、M×N 矩阵及非对称端口配比;支持锁存/非 锁存模式、单向/双向光路拓扑)、光学指标(按需优化插损、回损、串扰、 切换时间等参数)、机械结构形态(外壳尺寸、安装孔位按需调整;支持模块 式、板载贴片、机柜整机等多种形态,可做小型化紧凑型设计)、控制接口 (适配多种硬件接口,定制通信协议、控制指令)、功能软件(定制切换逻辑、 链路保护、状态监控告警功能)、环境工况(适配机房、工业等不同环境的温 区、抗震要求)等,支持小批量样机快速改样,匹配客户预研迭代,产品定制 化属性突出,相较于标准化产品具备更高的技术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另一方 面,光隆集成客户结构优质且稳定,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包括中际旭创、 Fabrinet Co.,Ltd、烽火通信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此类客户对产品品质、 性能稳定性及技术服务要求严格,在采购产品在成本中占比较低的情况下,对 产品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而光隆集成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与过硬的产品 品质赢得客户认可,其机械式光开关等产品在插入损耗、偏振相关损耗、通道

串扰、重复性、寿命、高低温可靠性等关键性能具备优势,相应产品的销售单 价也相对较高。此外,光隆集成深耕光开关等核心产品业务领域多年,积累了 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生产体系;通过对生产流程的精细化 管理、供应链的高效协同以及核心技术的持续迭代优化,如产品制造所需子器 件实现自主生产,并凭借在产品良率、生产效率、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实 现了生产成本的精准控制与有效降低,进一步提升了毛利率。最后,光隆集成 产能利用率较高,可优先选择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客户进行合作,保证了自身的 毛利率水平。

(5)光隆集成的技术先进性与市场地位 1)技术先进性 光隆集成光开关产品全面覆盖机械式光开关、步进电机式光开关、MEMS 光

开关、磁光开关等类型,并正在研发电光开关,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全类型、 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企业之一;其中机械式光开关产品实现了 1×8 和 4×4 单器件模块,而 MEMS 光开关产品以其特有的高度集成准直器阵列技术, 实现了 128 路的单器件选路切换。

光隆集成通过不断提高产品的光学结构技术及生产工艺,在降低宽波段 MEMS 光开关的波长相关损耗上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 DWDM PON 网络应用的 1520~1610 波段,标的公司产品可实现波长相关损耗小于 0.4dB,同时兼顾扩 展波长 1310 的低损耗。标的公司研发的超宽温度范围应用的 MEMS 光开关,实 现-40~+85 度温度范围内低损耗高稳定工作,小于 30ms 无抖动平滑切换,以 1×64 器件为例,在-40~+85 测试三个温度-40/23/85 度,损耗小于 2.2dB,且 温度变换产生的损耗变化量小于 0.5dB,技术水平具有先进性。

光隆集成将自主创新置于战略核心,形成覆盖“基础理论研究-核心器件制 造-系统集成应用”的全链条技术布局,深度契合 OCS 技术多元化发展趋势。 在基础技术层面,光学仿真、结构设计等领域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可精准模拟 光路传输、优化机械稳定性,适配 MEMS 等多技术路径的研发需求;在核心器 件领域,光隆集成聚焦 MEMS 器件、OCS 核心驱动及光无源器件研发,攻克了 OCS 适配的高集成度、低插入损耗封装技术;具备生产 32 通道至更大通道产品

的技术能力,目前小通道 OCS 产品已实现出货,大通道产品计划 2026 年三季 度送样。

光隆集成产品的主要关键功能、性能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同行业竞品,具体

对比情况如下: A.机械式光开关主要指标对比情况 对于机械式光开关,根据公开信息,光隆集成产品性能指标的对比情况如

下:

机械式光开关
关键指标光隆集成AGILTRON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三 十四研究所关键功能
工作温度范 围-20~70℃-5~70℃0~60℃适用环境温度,温度范 围越宽,适应环境能力 越强
工作波长范 围 (nm)单模:12601670; 多模:850、 980、1300、 1550、16501260~1360 or 1510~16201310、1550根据客户应用要求,采 用不同光学材料,应用 于不同波长的光路
插入损耗 (dB)≤0.5Typ:0.5, Max0.9≤1.0插入损耗指光信号通过 光开关器件内的光路所 产生的光功率损耗,此 损耗值越低越好
偏振相关损 耗(dB)≤0.050.1-由于传输信号的偏振不 仅局限于光纤网络之 内,因此器件的插入损 耗随偏振状态而异。这 种效应会沿传输链路不 可控制地增长,对传输 质量带来严重影响。此 数值越低越好

注:AGIL TRON 为专注于光学与光子组件及系统的研发与制造的美国公司。

在工作温度和工作波长范围方面,光隆集成机械式光开关可供选择的范围 相对 AGILTRON 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较多;在插入损耗和 偏振相关损耗方面,光隆集成机械式光开关相对 AGILTRON 和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产品损耗值较低,传输质量较优。

B.MEMS 光开关主要指标对比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光隆集成 MEMS 光开关产品性能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MEMS 光开关
关键指标光隆集成DICON昂纳关键功能
工作温度范 围-20~70℃-5~70℃-5~70℃适用环境温度,温 度范围越宽,适应 环境能力越强
工作波长范 围(nm)单模:1260-1670; 多模:850、980、 1310、1550、 16501290 - 1330 & 1530- 1570 1530 -1570 & 1570-1610C/L 波段根据客户应用要 求,采用不同光学 材料,应用于不同 波长的光路
插入损耗 (dB)8ch≤0.8 dB 32ch≤1.2dB 64ch≤1.5dB 96ch≤2.0dB1.2dB max (32ch)0.8dB(8ch)插入损耗指光信号 通过光开关器件内 的光路,所产生的 光功率损耗,此损 耗值越低越好
波长相关损 耗(dB)单一通信波段内 ≤0.3; 宽波长通道 (1520~1620nm) ≤0.25≤0.30.2波长相关损耗指产 品在不同的光信号 波长下插入损耗的 差异,此值越低越 好
相邻通道串 扰(dB)单模≥55 多模≥35单模≥50单模≥50通道间串扰会影响 通道之间传输光信 号的纯度,此值越 大,相邻通道间的 干扰越小

注:DICON 为全球领先的光通信组件、模块及测试仪器供应商的美国公司;昂纳主营为光 通信器件、模块和子系统的中国香港上市公司。

在工作温度和工作波长范围方面,光隆集成 MEMS 光开关可供选择的范围相 对 DICON 和昂纳较多;在插入损耗和相邻通道串扰方面,光隆集成 MEMS 光开 关相对 DICON 和昂纳产品损耗值较低,相邻通道间的干扰较小。

综上,通过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竞品的重要性能指标对比,光隆集成主要产

品性能具备竞争力,产品具有先进性。 2)市场地位 标的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可提供包含 OCS 在内的全类型光开关产品及全速度 等级光开关的企业,产品布局完善且市场地位领先。已量产机械式、步进电机 式、MEMS、磁光等多类型光开关,各类产品适配不同场景(如机械式用于光路 保护、MEMS 适配数据中心);性能参数覆盖广,切换速度从毫秒级(510ms)、 微秒级(1-10μs)到纳秒级(<10ns),可满足差异化需求;此外,标的公司 具备较强定制化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特殊波长、封装、环境适应性需求快速开 发产品。

凭借丰富型号、稳定质量与优质服务,获得了通信设备商、光模块厂商及 科研院所等客户群体的高度认可,属于国内光开关行业的重要企业。光隆集成 在中端和低端产品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并稳步向高端产品市场进军。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IIM 统计,2025 年全球光开关市场规模达到 14.2 亿美 元,则光隆集成 2025 年度在全球市场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0.80%。

(6)对光隆集成的成本预测是否充分考虑原材料等成本项的波动,对成本 的预测是否谨慎、合理

本次评估预测期各项成本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历史期未来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直接材料34.54%35.25%30.96%33.12%33.12%33.12%33.62%34.12%34.62%34.62%
直接人工7.04%7.51%8.97%8.16%8.57%7.71%6.97%6.65%6.54%6.54%
制造费用3.47%4.05%3.86%3.66%4.66%4.56%4.08%3.71%3.44%3.53%

本次评估对光隆集成成本预测时充分考虑了原材料等成本项的波动,具体

说明如下; 1)直接材料 本次评估参考还原跌价后的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期材料成本占营收比重,

结合预测期各年营业收入对测算直接材料,并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 2028 至 2030 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上升。

历史期间,受益原材料国产化带来降本效果,光隆集成主要原材料价格呈 逐年下降态势。本次评估预计 2028 至 2030 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 上升,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了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直接人工 本次评估以标的公司基准期在岗人数、实际薪酬为基数,结合未来产能规

划确定用工规模,参照当地薪酬涨幅测算人均工资和直接人工。

2025 年 1-9 月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和占营收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5 年 市场需求快速放量,标的公司为匹配交付需求扩充人员,叠加新员工作业效率

偏低所致,属于业务扩张阶段的正常阶段性变化。本次预测既考虑短期人员结 构、产能变动带来的成本波动,也结合标的公司自动化改造规划,预判单位人 工成本长期呈下行趋势,具有合理性。

3)制造费用

标的公司历史年度制造费用主要组成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摊销等 刚性费用。本次评估预测结合标的公司产能爬坡进度、规模增长带来的单位成 本摊薄,同时考虑能源消耗、设备运维等变动费用的正常波动,参数选取与预 测结果贴合企业经营情况。

综上,本次成本预测考量了历史成本数据、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生产能 力和规模变化,充分考虑了各成本项的波动因素,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7)预计预测期内毛利率保持在 53%以上是否具备持续性与可实现性

光隆集成报告期及预测期内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历史期未来预测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2025 年 10-12 月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终值
营业 成本2,716.892,104.282,470.511,023.595,361.506,989.518,487.929,599.5010,320.2610,341.68
营业 毛利3,303.672,387.103,171.811,253.886,206.838,409.4710,514.7511,985.8912,818.7912,797.38
毛利 率54.87%53.15%56.21%55.06%53.65%54.61%55.33%55.53%55.40%55.31%

由上述表格可知,历史期间光隆集成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均在 53% 以上;预测期预测水平与历史期相比无显著差异,且略低于评估基准日前最近 一期的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综合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除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外,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光隆集成核心产品聚焦光开关模 块及相关设备,能够精准匹配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应用需求,根据客户需求 定制端口规格(支持 1×N、N×1、M×N 矩阵及非对称端口配比;支持锁存/非 锁存模式、单向/双向光路拓扑)、光学指标(按需优化插损、回损、串扰、 切换时间等参数)、机械结构形态(外壳尺寸、安装孔位按需调整;支持模块 式、板载贴片、机柜整机等多种形态,可做小型化紧凑型设计)、控制接口

(适配多种硬件接口,定制通信协议、控制指令)、功能软件(定制切换逻辑、 链路保护、状态监控告警功能)、环境工况(适配机房、工业等不同环境的温 区、抗震要求)等,支持小批量样机快速改样,匹配客户预研迭代,产品定制 化属性突出,相较于标准化产品具备更高的技术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另一方 面,光隆集成客户结构优质且稳定,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包括中际旭创、 Fabrinet Co.,Ltd、烽火通信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此类客户对产品品质、 性能稳定性及技术服务要求严格,在采购产品在成本中占比较低的情况下,对 产品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而光隆集成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与过硬的产品 品质赢得客户认可,其机械式光开关等产品在插入损耗、偏振相关损耗、通道 窜扰、重复性、寿命、高低温可靠性等关键性能具备优势,相应产品的销售单 价也相对较高。此外,光隆集成深耕光开关等核心产品业务领域多年,积累了 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生产体系;通过对生产流程的精细化 管理、供应链的高效协同以及核心技术的持续迭代优化,如产品制造所需子器 件实现自主生产,并凭借在产品良率、生产效率、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实 现了生产成本的精准控制与有效降低,进一步提升了毛利率。最后,光隆集成 产能利用率较高,可优先选择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客户进行合作,保证了自身的 毛利率水平。

预测期内,光隆集成面临光开关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结合历史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一方面,光隆集成在产品性能、可靠性、定制化等方面 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可通过产品品质优势和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提高利润水 平;另一方面,光隆集成生产效率较高,随着预测期收入规模的扩大将形成规 模化生产优势,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提高毛利率水平;最后,光隆集成是行业 内少数能提供全类型、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企业,在巩固中低端产品竞争 优势的同时,稳步开拓高端市场,OCS 等产品已形成突破,预计将持续提升高 端产品收入占比,光隆集成的技术优势和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为维持较高的毛 利率水平提供了有效支撑。

综上,凭借自身竞争优势、规模效应和产品结构优化,预计光隆集成预测 期内毛利率保持在 53%以上具备持续性与可实现性。

三、奥简微电子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况

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交易标的二评估报 告》,采用资产基础法与市场法对奥简微电子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572.49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 2,997.15 万元,增值额为 1,424.66 万元,增值率为 90.60%。采用市场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 10,823.41万元, 增值额为 9,250.91 万元,增值率为 588.30%。本次交易最终选择市场法评估结 果作为作价依据。 (二)评估方法的选取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 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 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 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评 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二是有关交易的必要 信息可以获得。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公开资料中可以找到可比较的同类上市公 司,因此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本次评估适宜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 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

  • ①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 ②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③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2023 年、2024 年以及 2025 年 1-9 月奥简微电子营业利润持续为负数,主

要系其近几年对新产品研发的持续投入,奥简微电子管理层对企业未来收益暂 无法进行合理预测,未来经营风险无法进行量化,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的基本条件,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 被评估单位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二是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人员对标的公司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 了识别,资产评估人员能够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各项资产、负 债分别作出评定估算。因此,本项目适于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增值原因和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1、评估增值原因 (1)市场法评估增值原因 账面值是标的公司历史成本的一个反映,不代表其实际的价值,市场法是

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企业的市场估值水平。 因此,导致市场法评估增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原因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

①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存货资产增值,主要原因是产成品评估值包含 部分利润所致。

  • ②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是部分设备价格下跌,净值增值主要是会计 折旧年限比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导致评估增值。
  • ③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专利等资产未入账,因此导致评估增值。 2、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奥简微电子经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823.41 万元,资产基

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997.15 万元,两者相差 7,826.25 万元,差 异率为 261.12%。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 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市 场法是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企业的市场估 值水平。

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但未能全面涵 盖奥简微电子所拥有的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重要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鉴于奥 简微电子所属行业市场活跃,存在足够数量的可比上市公司,其市场价值驱动 因素与奥简微电子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市场法以可比公司的市场乘数为基准, 能够更全面地反映标的公司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持续经营价值和市场溢价。综 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及两种方法的特点与适用性,北方亚事认为市场法的评估 结论更能代表奥简微电子的市场价值,故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四)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

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2)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 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4)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

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 将继续使用下去。

2、特殊假设
  •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

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 (3)假设国家有关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 (4)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

影响。

  • (5)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

虑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 (6)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五)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基准日奥简微电子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97.49 万 元,评估价值为 3,222.15 万元,增值额为 1,424.66 万元,增值率为 79.26%;总 负债账面价值为 225.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5.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 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572.49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997.15 万元,增 值额为 1,424.66 万元,增值率为 90.60%。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1,617.891,741.36123.467.63
非流动资产2179.591,480.791,301.20724.52
固定资产3101.63217.45115.82113.96
无形资产40.751,186.131,185.38158,516.04
其他非流动资产577.2177.210.000.00
资产总计61,797.493,222.151,424.6679.26
流动负债7191.44191.440.000.00
非流动负债833.5533.550.000.00
负债总计9225.00225.000.000.00
净资产101,572.492,997.151,424.6690.60

1、流动资产 奥简微电子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6,201,475.186,201,475.180.000.00
应收账款净额3,349,333.443,349,333.440.000.00
预付款项2,003,373.392,003,373.390.000.00
其他应收款净额93,410.7193,410.710.000.00
存货净额4,531,349.935,765,965.931,234,616.0027.25
流动资产合计16,178,942.6617,413,558.651,234,616.007.63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评估基准日库存现金账面价值

245,432.83 元,为人民币现金;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 5,956,042.35 元, 为人民币存款。包括奥简微电子在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的人民币存款。

现金评估值为 245,432.83 元。银行存款评估值为 5,956,042.35 元,货币资

金合计评估值 6,201,475.18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应收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877,818.75 元,核算内容为奥简微电子因

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1,528,485.31 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3,349,333.44 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3,349,333.44 元。 (3)预付款项 评估基准日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2,003,373.39 元,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预付

的货款。评估基准日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0 元,预付款项账面净额 2,003,373.39 元。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 2,003,373.39 元。 (4)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59,763.41 元,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除应

收账款、预付款项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 66,352.70 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93,410.71 元。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93,410.71 元。 (5)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 4,966,362.11 元,核算内容包括原材料、产成品、

在产品、发出商品、在用周转材料。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35,012.18 元,账面价值为 4,531,349.93 元。

存货评估值为 5,765,965.93 元,评估增值 1,234,616.00 元,增值率 27.25%, 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存货评估中产成品评估值包含部分合理利润所致。

综上,流动资产评估值 17,413,558.65 元,评估增值 1,234,616.00 元,增值 率 7.63%。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存货评估中产成品评估值包含部分合理利润所 致。

2、设备类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电子设备,账面原值 4,506,172.33 元,

账面净值1,016,330.58 元。 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4,506,172.331,016,330.583,325,438.002,174,530.00-26.20113.96
电子设备4,506,172.331,016,330.583,325,438.002,174,530.00-26.20113.96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是部分设备价格下跌,净值增值主要是会计折

旧年限比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导致评估增值。 3、无形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外购软件 1 个,外购软件名称为“管家

婆软件服务费”,申请日期为 2019 年 3 月;该外购软件账面价值为 0.75 万元, 评估值为 0.75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25 个,发明专利 8 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与发明专利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 的基本情况”之“二、奥简微电子”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 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1、主要资产情况”。

奥简微电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0.75 万元。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1,186.13 万 元,评估增值 1,185.38 万元,增值率 158,516.04%,增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无形 资产费用化,账面未记录该部分资产。本次评估对其他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评 估,评估价值较高,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成本法介绍 成本法是指根据重建或重置的思路,利用重新取得全新无形资产的费用,

扣除截止到评估基准日被评估无形资产发生的贬值因素而得到评估结论的评估 方法。

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其他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 ②贬值率的确定 贬值率=实际已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1-贬值率) (2)评估过程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A.人工成本 因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无法一一对应专利,故本次评估采用整体评估,根

据历史记录成本可得专利人工成本 1,377.43 万元。 B.物料成本

物料成本为研发过程中实际耗用的物料金额。本次按照历史年度物料耗用 成本计算评估值,因此该专利物料成本为 135.18 万元。

C.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为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房屋水电物业费、邮寄运输费、 业务保险费、折旧费等费用,本次其他费用按照历史年度实际耗用金额作为评 估值,因此其他费用金额为 52.82 万元。

D.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为研发过程中所需分摊的综合性费用,例如包括后勤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非专业设备折旧费、能源费用等。本次评估按照历史年度间接费用 (管理费用)占研发费用及营业成本的比重乘以该专利所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 作为评估值,因此该专利所需承担的间接费用金额为 212.33 万元。

E.资金成本 标的公司资料显示,项目合理研发周期为 2 年,本次评估以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计算出 2 年期对应的 LPR 利率,以此 为基础计算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其他费用+间接费用)×合理研发期×资金 成本率/2

=(1,377.43+135.18+52.82+212.33)×2×3.13%÷2

率

=55.55 万元 F.合理利润 本次评估以行业净资产收益率的中位数来计算合理利润。 利润=(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其他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净资产收益

=(1,377.43+135.18+52.82+212.33+55.55)× 0.55%

= 10.11 万元 重置成本=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其他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利润

=1,377.43+135.18+52.82+212.33+55.55+ 10.11

= 1,843.43 万元

②贬值率

无形资产的贬值体现在功能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贬值,且贬值通过其经济寿 命的减少和缩短体现,评估时,把无形资产的贬值以其剩余经济寿命的减少来 体现。该专利技术的贬值率为:

平均贬值率=36%(取整)

③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1,843.43 ×(1-36%)

=1,185.38 万元 4、使用权资产 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668,086.38 元,核算内容为奥简微电子

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 668,086.38 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04,046.46 元。核算内容为年初未分

配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104,046.46 元,无评估增减值。 6、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

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1)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1,005,224.35 元。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应支

付供应商的加工费。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1,005,224.35 元。 (2)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 56,831.86 元。核算内容为根据与客户签订的

销售合同订单预收的货款确认计提的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 56,831.86 元。 (3)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60,165.84 元。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根据

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60,165.84 元。 (4)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294,374.35 元。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按照税

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及各类附加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294,374.35 元。 (5)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32,117.38 元,核算内容为员工借款、关联

公司代垫费用等款项。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32,117.38 元。 (6)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458,335.37 元。核算内容为一

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458,335.37 元,无评估增减值。 (7)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7,388.14 元,核算内容为预收款项的销

项税额。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7,388.14 元。 综上,流动负债无评估增减值。 7、非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1)租赁负债 评估基准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为 235,307.72 元,为标的公司因为房屋租赁

产生的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 235,307.72 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 100,212.96 元。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

所得税费用、年初未分配利润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 100,212.96 元。 综上,非流动负债评估值 335,520.68 元,评估无增减值。

(六)市场法评估情况

经市场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奥简微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823.41

万元,增值额为 9,250.91 万元,增值率为 588.30%。 1、评估方法介绍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

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 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 S × 比率乘数 × (1-缺乏流动性 折扣)× (1+控股权溢价)+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评估值-付息债务评估 值

(1)价值比率的选取 市场法价值比率一般包括盈利类指标的价值比率、收入类指标的价值比率、

资产类指标的价值比率以及其他类指标的价值比率。对于盈利相对稳定、周期 性较弱的成熟行业,投资者注重的往往是利润和现金流,且被评估单位的价值 与其收益相关度最高,因此,对于被评估单位选择盈利类价值比率和收入类指 标的价值比率相对较为适合。盈利类价值比率有:通常包括市盈率(PE)、企 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 (EV/NOIAT)

收入类指标的价值比率有: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资产类价值比 率有:市净率(PB)。其他类价值比率有:市研率(PRR)。奥简微电子属于 轻资产公司且营业利润为负数,故不适用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 (EV/EBITD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市盈率(PE)

对于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市净率(PB)、市研率(PRR)根据

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最终选用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 (2)可比公司的选择原则 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标的公司有可比性的公司。本次评估确定的可比上

市公司选择原则如下:

  • ①可比公司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与标的公司行业相关;
  • ②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
  • ③可比公司必须有至少两年以上的上市历史;
  • ④可比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总市值小于 100 亿);
  • ⑤可比公司近年来营业利润为亏损。 (3)可比指标的选取

本次评估从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研发能力五个方 面来评价企业。具体选取以下指标作为评价体系中的可比指标:①企业规模: 资产总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主营业务收入;②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 率 ROE、总资产报酬率 ROA、销售净利率;③偿债能力:速动比率、资产负债 率;④发展能力:营业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⑤研发能力:人均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4)可比指标的修正

因对比数据纲量不统一,故需要对其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在数理统计 中对于不同数量级别与不同计量单位的变量,通常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对原始数 据变换。设第 i 项指标的算术平均值为 、标准差为 ,第 j 家单位第 i 项指标 的实际值为 ,则第 j 家单位第 i 项指标的标准化系数(评价当量值) 为:

=( − )/

=1 =1 , = 1 =1 ( − )2

经过标准化处理,所有指标的数量级别均统一为均值为零,标准差为 1 的 无量纲值。因此不同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与可综合性。

(5)比率乘数的计算时间

根据以往的经验,北方亚事认为在计算比率乘数时限时选用与评估基准日

相同的季报财务数据。 2、评估过程 (1)选择资本市场 在选择资本市场时,通常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市场成熟度、证券交易的

活跃性、数据的可获得性。中国市场经济、资本市场发展已经 30 余年,经济领 域有效数据积累逐渐丰富、信息披露机制持续优化,这些都为市场化的参数选 择创造了有利条件。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 股权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此次评估的可比对象均来自于国内资本市场,交易场所主要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2)选择可比企业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标的

公司有可比性的公司。本次评估确定的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原则如下: ①可比公司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与标的公司行业相关;

②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

  • ③可比公司必须有至少两年以上的上市历史;
  • ④可比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总市值小于 100 亿);
  • ⑤可比公司近年来营业利润为亏损。

根据评估对象主营业务,本次评估选择必易微、希荻微、帝奥微三家可比 企业。三家可比企业概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 名称公司简介主营业务及 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688045.SH必易 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主营业务是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 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公司主要 产品分为电源管理、电机驱动控 制、电池管理、信号链及微控制器 五大类。公司主营业务为 电源管理芯片的 设计和销售经营模式为典型 的 Fabless 模式
688173.SH希荻 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 营业务是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芯片 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的主要 产品是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 信号切换芯片、音圈马达驱动芯 片、传感器芯片。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47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14主营业务为包括 电源管理芯片及 信号链芯片在内 的模拟集成电路 产品的研发、设 计和销售。公司 主要产品涵盖<br><br>DC/DC 芯片、公司采用 Fabless 经营模<br><br>式,专注于包括 电源管理芯片及 信号链芯片在内 的模拟集成电路 的研发、设计和 销售环节,将晶
证券代码证券 名称公司简介主营业务及 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项。公司收获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多 项荣誉,包括 vivo“2024 年最佳交 付奖”、传音控股“2024 优秀供应 商”、天实精工“2024 年度优秀供 应商”、第二届国新杯·ESG 金牛奖 新锐二十强、elexcon2024&电子发 烧友网“2024 年度领军企业奖” 等。超级快充芯片、 锂电池快充芯 片、端口保护和 信号切换芯片 等,目前主要应 用于手机、笔记 本电脑、可穿戴 设备等领域圆制造及封装测 试环节委托给相 应的代工厂完 成。
688381.SH帝奥 微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 营业务是模拟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 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信号链 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公 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公司是一家专注 于从事高性能模 拟芯片的研发、 设计和销售的集 成电路设计企 业。按照产品功 能的不同,公司 产品主要分为信 号链模拟芯片和 电源管理模拟芯 片两大系列,主 要应用于消费电 子、智能 LED 照明、通讯设 备、工控和安防 以及医疗器械等 领域经营模式为典型 的 Fabless 模 式,即公司专注 于从事产品的研 发,将主要生产 的环节委托给晶 圆制造企业、封 装测试企业完 成。

(3)选择适当的价值比率 市场法价值比率一般包括盈利类指标的价值比率、收入类指标的价值比率、

资产类指标的价值比率以及其他类指标的价值比率。对于盈利相对稳定、周期 性较弱的成熟行业,投资者注重的往往是利润和现金流,且标的公司的价值与 其收益相关度最高,因此,对于标的公司选择盈利类价值比率和收入类指标的 价值比率相对较为适合。盈利类价值比率有:通常包括市盈率(PE)、企业价 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 (EV/NOIAT)。

收入类指标的价值比率有: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资产类价值比 率有:市净率(PB)。其他类价值比率有:市研率(PRR)。奥简微电子属于 轻资产公司且营业利润为负数,故不适用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 (EV/EBITD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市盈率 (PE)。

对于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市净率(PB)、市研率(PRR)根据

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最终选用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 (4)可比指标的选取 本次评估从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研发能力五 个 方

面来评价企业。具体选取以下指标作为评价体系中的可比指标:(1)企业规模: 资产总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主营业务收入;(2)盈利能力:净资产收 益率 ROE、总资产报酬率 ROA、销售净利率;(3)偿债能力:速动比率、 资 产负债率;(4)发展能力:营业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5)研发能力:人 均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①修正因素及财务比率的确定 通过同花顺 iFinD 查询得到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数据。修正因素及财务比

率如下:

项目名称企业规模修正盈利能力修正偿债能力修正发展能力修正研发能力修正
资产总额 (万元)归属母公 司股东的 权益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资 产收 益率 ROE总资 产报 酬率 ROA销售净 利率%速动比 率 (倍)资产负 债率%营业收入 (同比增 长率%)净资产 (同比 增长 率%)人均研 发投入 (万 元)研发投 入总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单 位]%
标的公司奥简微 电子1,797.491,572.492,031.28-8.08-6.85-6.526.0812.5219.17-7.7659.8018.36
688045必易微144,911.95138,304.5546,148.76-0.61-0.80-1.7710.007.51-3.152.5562.4824.33
688173希荻微182,055.93144,579.8671,700.05-6.48-6.04-13.943.2416.68107.81-8.55119.1627.48
688381帝奥微277,621.97259,564.6145,682.02-0.91-1.16-5.3222.406.5011.41-9.1691.4135.22
平均值151,596.84136,005.3841,390.53-4.02-3.71-6.8810.4310.8033.81-5.7383.2126.35
标准差99,114.3691,402.8125,044.343.312.754.437.324.0943.474.8124.176.08
奥简微电子-1.51-1.47-1.57-1.23-1.140.08-0.590.42-0.34-0.42-0.97-10.67
必易微-0.070.030.191.031.061.15-0.06-0.81-0.851.72-0.86-9.69
希荻微0.310.091.21-0.74-0.84-1.59-0.981.441.70-0.591.49-9.17
帝奥微1.271.350.170.940.930.351.64-1.05-0.52-0.710.34-7.89

因对比数据纲量不统一,故需要对其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在数理统计 中对于不同数量级别与不同计量单位的变量,通常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对原始数 据变换。设第 i 项指标的算术平均值为 、标准差为 ,第 j 家单位第 i 项指标

的实际值为 ,则第 j 家单位第 i 项指标的标准化系数(评价当量值) 为:

=( − )/

=1 =1 , = 1 =1 ( − )2

经过标准化处理,所有指标的数量级别均统一为均值为零,标准差为 1 的 无量纲值。因此不同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与可综合性。

②修正系数的确定 本次修正系数采用各项财务指标用同花顺 iFinD 系统可查询到的及经测算

的奥简微电子指标进行对比测算。 A.企业规模状况修正 企业规模状况修正主要是针对资产总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及主营业

务收入 3 项指标来测算的。

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 iFinD 提取了各对比上市公司的评估基准日的各指标 所需要的财务数据,并对指标进行计算,原始数据及经标准化处理后如下表所 示: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企业规模修正
资产总额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万元)营业收入(万元)
标的公司奥简微电子1,797.491,572.492,031.28
688045必易微144,911.95138,304.5546,148.76
688173希荻微182,055.93144,579.8671,700.05
688381帝奥微277,621.97259,564.6145,682.02
平均值151,596.84136,005.3841,390.53
标准差99,114.3691,402.8125,044.34
奥简微电子-1.51-1.47-1.57
必易微-0.070.030.19
希荻微0.310.091.21
帝奥微1.271.350.17

B.盈利能力状况修正

盈利能力状况修正主要是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及销售净利率 3 项 指标来测算。

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 iFinD 提取了各对比上市公司的评估基准日的各指标 所需要的财务数据,并对指标进行计算,原始数据及经标准化处理后如下表所 示: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盈利能力修正
净资产收益率 ROE总资产报酬率 ROA销售净利率%
奥简微电子-8.08-6.85-6.52
688045.00必易微-0.61-0.80-1.77
688173.00希荻微-6.48-6.04-13.94
688381.00帝奥微-0.91-1.16-5.32
平均值-4.02-3.71-6.88
标准差3.312.754.43
奥简微电子-1.23-1.140.08
必易微1.031.061.15
希荻微-0.74-0.84-1.59
帝奥微0.940.930.35

C.偿债能力状况修正 偿债能力状况修正主要是针对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 2 项指标来测算的。 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 iFinD 提取了各对比上市公司的评估基准日的各指标

所需要的财务数据,并对指标进行计算,原始数据及经标准化处理后如下表所 示: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偿债能力修正
速动比率(倍)资产负债率(%)
奥简微电子6.0812.52
688045.00必易微10.007.51
688173.00希荻微3.2416.68
688381.00帝奥微22.406.50
平均值10.4310.80
标准差7.324.09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偿债能力修正
速动比率(倍)资产负债率(%)
奥简微电子-0.590.42
必易微-0.06-0.81
希荻微-0.981.44
帝奥微1.64-1.05

D.发展能力状况修正 发展能力状况修正主要是针对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和净资产(同比增

长率)共计 2 项指标来测算的。

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 iFinD 提取了各对比上市公司的评估基准日的各指标 所需要的财务数据,并对指标进行计算,原始数据及经标准化处理后如下表所 示: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发展能力修正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净资产(同比增长率%)
奥简微电子19.17-7.76
688045.00必易微-3.152.55
688173.00希荻微107.81-8.55
688381.00帝奥微11.41-9.16
平均值33.81-5.73
标准差43.474.81
奥简微电子-0.34-0.42
必易微-0.851.72
希荻微1.70-0.59
帝奥微-0.52-0.71

E.研发能力状况修正 研发能力状况修正主要是针对人均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例共计 2 项指标来测算的。

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 iFinD 提取了各对比上市公司的评估基准日的各指标 所需要的财务数据,并对指标进行计算,原始数据及经标准化处理后如下表所 示: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研发能力修正
人均研发投入(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奥简微电子59.8018.36
688045.00必易微62.4824.33
688173.00希荻微119.1627.48
688381.00帝奥微91.4135.22
平均值83.2126.35
标准差24.176.08
奥简微电子-0.97-10.67
必易微-0.86-9.69
希荻微1.49-9.17
帝奥微0.34-7.89

F.各项能力修正得分汇总

经过上述各项能力对比并经标准化处理后的各项指标得分汇总表如下: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研发能力
奥简微电子98.4899.2499.9199.6294.18
688045.SH必易微100.05101.0899.57100.4494.73
688173.SH希荻微100.5498.94100.23100.5696.16
688381.SH帝奥微100.93100.74100.2999.3996.22

标的公司各相应指标分别除以对比公司的指标,然后相乘到各对比公司的 修正系数。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股票代码公司 名称企业 规模盈利 能力偿债 能力发展 能力研发 能力修正 系数
688045.SH必易微0.98430.98181.00350.99190.99420.9563
688173.SH希荻微0.97961.00300.99690.99070.97940.9503
688381.SH帝奥微0.97570.98510.99621.00240.97880.9394

③修正后的奥简微电子 EV/S

序号证券简称基准日调整后(EV/S)调整系数调整后(EV/S)
1必易微3.080.95632.95
2希荻微6.560.95036.23
3帝奥微8.050.93947.56

(5)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评估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

负债。 对奥简微电子账面各资产、负债项目核实、分析,确定奥简微电子在评估

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非经营性净资产及溢余资产 626.66万元。 (6)流动性折扣 流动性定义为资产、股权、所有者权益以及股票等以最小的成本,通过转

让或者销售方式转换为现金的能力。流动性折扣定义为:在资产或权益价值基 础上扣除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以体现该资产或权益缺少流动性。

股权的自由流动性对其价值有重要影响。经常评估的企业都是非上市公司,

其股权无法在股票交易市场上竞价交易。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上的竞价 交易被认为是最为公开、流动性最好的交易,而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不能在这 个平台上竞价交易,因此,流动性与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的股票相比存在 流动性差异。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北方亚事选取上述可比公司作为计算流动折扣的可比 公司,并考虑流动性折扣计算标的公司部分价值。标的公司股份尚未在资本市 场上市流通,其股权在流动性上较上市公司弱,故应考虑流动性折扣 LoMD。 本次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通过估算欧式看跌期权的价值来估算:

欧式看跌期权价值 P0=Xe-rTN(–d2)–SN(–d1) 其中,P0:欧式看跌期权的价值;

X:为期权执行价,也就是限制期满后的可以卖出的价格; S:现实股权价格,即基准日交易均价; r: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收益率;(本次选取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

3 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 1.52%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q:连续复利计算的股票股息率;

T:期权限制时间(本次评估按到期剩余年限 3 年);

e-rT代表连续复利下的现值系数;

N(-d1)和 N(-d2)分别表示在标准正态分布下,变量小于 d1和 d2时的累 计概率。d1和 d2的取值如下:

ln( / )  ( 2 /2)

S X r T

d1= T

ln( / )  ( 2 /2)

S X r T

=d1– T

d2= T

  • ①可比公司选择 本次评估选择计算市场法对应的可比公司进行计算。相关数据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息率_近 12 个月 [交易日 期]20250930 [单位]%股息率_近 12 个月 [交易日 期]20240930 [单位]%股息率_近 12 个月 [交易日 期]20230930 [单位]%波动率(年化) [起始交易日期]截 止日 52 周前 [截止交易日 期]20250930 [计算周期 1]周 [收益率计算方法] 普通收益率 [单位]%收盘价 [交易日 期]20250930 [复权方式]不 复权 [单位]元
688045必易微---64.5246.63
688173希荻微---45.7016.79
688381帝奥微0.73660.72760.959448.9228.11
  • ②期权执行价 本次评估设定期权执行价为 X,也就是限制期满后的可以卖出的价格,按平

均股息率计算执行价: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执行价格(元)X
688045必易微46.63
688173希荻微16.79
688381帝奥微28.80
  • ③计算 d1,d2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d1d2
688045必易微0.60-0.52
  • ④计算 N(-d1),N(-d2)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N(-d1)N(-d2)
688045必易微0.270.70
688173希荻微0.330.63
688381帝奥微0.330.65
  • ⑤计算卖期权价值 P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期权价值
688045必易微18.29
688173希荻微4.69
688381帝奥微8.83

将以上数据代入 B-S 模型计算得出卖期权价值 P

  • ⑥计算流动性折扣 LoMD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期权价值【A】收盘价【B】LoMD 【C=A/B】
688045必易微18.2946.6339.22%
688173希荻微4.6916.7927.91%
688381帝奥微8.8328.1131.42%
均值32.85%

因此流动性折扣 LoMD 为 32.85%。

  • (7)控股权溢价 由于目前对控股权溢价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次评估不考虑控股权溢价。
  • (8)付息债务价值 评估基准日,奥简微电子付息债务为 0。
  • (9)标的公司评估值
项目金额(万元)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TTM】2,721.33
项目金额(万元)
修正后市销率【EV/S】5.58
缺乏流动性折扣率32.85%
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评估值626.66
有息债务-
奥简微电子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10,823.41
(七)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内容的情况。 (八)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九)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 (十)关于资产评估其他事项的说明

1、对奥简微电子的市场法评估中可比对象的具体选取依据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三十三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应当关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 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恰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 较分析的可比企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所选择的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应当具 有可比性。可比企业应当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 影响。

评估机构在可比上市公司筛选过程中,首先聚焦于从事模拟芯片研发、设 计与销售业务的 A 股上市公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叠加主营产品类型与经营模 式的匹配性要求,优先选取以电源管理芯片为核心产品、采用无晶圆厂 (fabless)模式运营的企业;同时,严格遵循“上市历史不少于两年、总市 值低于 100 亿元、近年来营业利润为亏损”的量化筛选标准,通过多维度交叉 比对,共有必易微、希荻微、帝奥微三家企业符合筛选标准,选取上述三家企 业作为可比对象,上述选择方式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

三家可比企业主营业务、业务结构及经营模式、上市时间、市值规模如下:

证券 代码证券 名称主营业务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上市时间市值规模
6880 45.S H必易 微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 电路的设计和销售电源管理、电机 驱动控制、电池 管理、信号链及 微控制器五大类 芯片Fabless2022-05-2637.13 亿元
6881 73.S H希荻 微模拟集成电路及数模混合集 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电源管理芯片和 信号链芯片Fabless2022-01-2170.94 亿元
6883 81.S H帝奥 微模拟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与 销售信号链模拟芯片 和电源管理模拟 芯片Fabless2022-08-2363.90 亿元

注:总市值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收市市值。

奥简微电子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为 电源管理芯片。根据上表上述三家可比公司与奥简微电子从事的行业均为模拟 芯片行业,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具备可比性;此外,上述三家可比 公司均有至少两年以上的上市历史,可比公司规模均相对较小(总市值均小于 100 亿元)。

综上,可比对象的选取依据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 性。

2、奥简微电子与可比公司历史期间的经营业绩、业务结构,企业所处经营 阶段,成长性,可比公司与奥简微电子规模的差异

奥简微电子与可比公司历史期间的经营业绩、业务结构,企业所处经营阶 段,成长性、企业规模对比如下:

证券 代码证券 名称经营业绩业务结构企业所处经 营阶段成长性企业规模
6880 45.S H必易 微2025 年 1-9 月实现收入 46,148.76 万元,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279.30 万元,销 售净利率为-1.77%电源管理、电机 驱动控制、电池 管理、信号链及 微控制器五大类 芯片成长成熟期2025 年 1-9 月 收入同比增长 -3.15%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44,911.95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 138,304.55 万 元
6881 73.S H希荻 微2025 年 1-9 月实现收入 71,700.05 万元,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7,635.47 万元, 销售净利率为-13.94%电源管理芯片和 信号链芯片成长成熟期2025 年 1-9 月 收入同比增长 107.81%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82,055.93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 144,579.86 万 元
6883帝奥2025 年 1-9 月实现收入信号链模拟芯片成长成熟期2025 年 1-9 月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证券 代码证券 名称经营业绩业务结构企业所处经 营阶段成长性企业规模
81.S H微45,682.02 万元,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2,428.19 万元, 销售净利率为-5.32%和电源管理模拟 芯片收入同比增长 11.41%日,总资产 277,621.97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 259,564.61 万 元
奥简 微电 子2025 年 1-9 月实现收入 2,031.28 万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132.38 万元,销售 净利率为-6.52%电源管理芯片成长期2025 年 1-9 月 收入同比增长 19.17%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797.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1,572.49 万元

注:因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营业绩、成长性、企业规模等财务数据均取 2025 年 1-9 月/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

经营业绩方面,奥简微电子的收入规模远低于可比公司,奥简微电子与可 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亏损,奥简微电子的销售净利率高于希 荻微,低于必易微和帝奥微。

业务结构方面,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根据可比公司年度 报告,必易微 2025 年度 AC-DC、DC-DC 类电源管理芯片占收入比例约为 56.22%、 希荻微 2025 年度电源管理芯片占收入比例约 35.47%(为占收入比例最高的细 分产品),帝奥微 2025 年度电源管理芯片占收入比例约 52.84%,可比公司产 品类型较奥简微电子更丰富,但均以电源管理芯片为最主要产品。

企业所处阶段方面,奥简微电子和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模式已较清晰、经营 路径基本稳定,不存在初创期企业常见的业务模式尚未定型的情形。由于电源 管理芯片市场空间较大,奥简微电子和可比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占率均较低,具 备成长性;考虑到奥简微电子和可比公司的规模差异,将奥简微电子所处阶段 划分为成长期,可比公司所处阶段为成长成熟期。

成长性指标方面,奥简微电子 2025 年 1-9 月的收入同比增长 19.17%,高 于必易微、帝奥微,低于希荻微。

企业规模方面,奥简微电子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远低于可比公司,相 比于处于成长性的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企业规模方面一般具有较大优势, 该类差异属于市场法可比公司选择中常见的规模差异情形,已在市场法中通过 规模因素修正予以反映,从而使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更具可比性。

综上,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业务结构相似,均以电源管理芯片为主要产品,

具备可比性,在企业规模等方面虽存在较大差异,但已在市场法评估中通过因 素修正予以反映,从而提升可比性。

3、企业规模在奥简微电子所在行业中对研发能力、市场资源、产品多样性、 业务区域分布、管理深度的实际影响

企业规模在奥简微电子所在芯片设计行业中对研发能力、市场资源、产品 多样性、业务区域分布、管理深度的实际影响如下:

类型研发能力市场资源产品多样性业务区域分布管理深度
大型 企业资源雄厚,具 备开发高端、 大型芯片的能 力,能进行长 期、高强度的 研发投入与头部供应商 关系更稳固, 能获得产能、 价格和技术支 持优先权。凭 借品牌和产品 线,能提供" 一站式"采 购,客户忠诚 度高产品线覆盖从 通信、计算到 车规电子等多 个领域,能通 过产品多样性 优势满足广泛 需求,形成强 大的组合竞争 力拥有全国乃至 全球化的销售 网络依赖专业化管 理体系,通过 收并购整合不 同 团 队 与 文 化,管理复杂 度高
中小 型企 业受限于资金与 人力,通常聚 焦特定细分市 场,研发投入 相对有限在供应商产能 紧缺时缺乏议 价能力;客户 数量相对少, 客户粘性相对 低产品相对单 一,盲目扩展 容易导致失败业务区域相对 有限,以公司 所在地区为主管理扁平灵活 但 缺 乏 系 统 性。受限于财 力,难以建立 完善的人才梯 队

可比公司 2025 年度收入均在 5-10 亿元区间,在芯片设计行业中属于中型 企业,标的公司属于小型企业,可比公司在研发能力、市场资源、产品多样性、 业务区域分布、管理深度等方面优于标的公司。

4、可比公司具有可比性 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均聚焦于从事模拟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并以

电源管理芯片为主要产品、采用无晶圆厂(fabless)模式运营,具备可比性。

虽然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企业规模上存在较大差异,但评估准则中并未 约定市场法中只能选取各方面完全相同的可比公司,实际操作中一般也不可能 选择到各方面完全相同的可比公司。企业规模差异属于市场法可比公司选择中 常见的差异情形,已在市场法中通过规模因素修正予以反映,从而提升可比性。 因素修正的具体过程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 奥简微电子评估情况”之“(六)市场法评估情况”。

我国芯片产业目前处于对国外的追赶阶段,对于芯片设计公司,受研发投 入较大等因素影响,未实现稳定盈利为常见情形,此情形下不适用收益法评估, 而芯片设计公司属于轻资产企业,采用成本法评估难以衡量企业真实价值,因 此,对于处于成长期且规模较小的芯片设计公司,采用市场法评估,且与可比 上市公司规模存在较大差异属于常见情形,相关案例如下:

序 号证券代码证券 简称标的名称评估基准日标的收入 (万元)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收入(万元)选取的评 估方法
1688620.SH安凯微思澈科技(南 京)有限公司2025 年 7 月 31 日6,204.10197,397.81市场法
2688045.SH必易微上海兴感半导体 有限公司2025 年 5 月 31 日4,670.08未披露市场法
3688484.SH南芯 科技珠海昇生微电子 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10 月 31 日4,766.46未披露市场法
奥简微电子2025 年 9 月 30 日2,811.4358,668.23市场法

注:以上标的收入规模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收入均取评估基准日前一会计年度数据。

上述相关案例均为上市公司以现金对价收购芯片设计公司,经查询近年来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半导体行业标的公司并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的相关案例, 存在收入/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差异较大的情况、以及在选取可比公司 未考虑规模、盈利能力差异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可比公司主要选择标准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差异项目 进展
300623.SZ捷捷微电捷捷微电 (南通) 科技有限 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申银 万国电子--半导体行业 的 A 股上市公司,且上 市时间满 2 年; 经营产 品类似,经营模式类似标的公司 2023 年(加期评 估基准日前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收入为 5.22 亿元、净 利润为-0.27 亿元,2023 年末总资产为 34.60 亿元; 五家可比上市公司捷捷微 电、士兰微、华润微、扬杰 科技、华微电子 2023 年收 入分别为 21.06 亿元、 93.40 亿元、99.01 亿元、 54.10 亿元、17.42 亿元 (平均 57.00 亿元),归属 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19 亿元、-0.36 亿元、14.79 亿元、9.24 亿元、0.37 亿 元(平均 5.25 亿元), 2023 年末总资产分别为 77.22 亿元、239.08 亿 元、292.15 亿元、126.27 亿元、63.95 亿元(平均完成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可比公司主要选择标准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差异项目 进展
159.73 亿元);标的公司 与部分可比上市公司的规 模、盈利能力差异很大
300757.SZ罗博特科ficonTEC(1)全球资本市场中行 业分类为“半导体”且 “公司概况介绍”涉及 “设备”、“封装”、 “贴片”、“测试”等 关键词的上市公司;<br>(2)在上述公司中选择 标的公司的竞争对手, 上述竞争对手与标的公 司具有行业一致性、技 术相通性、产品相似性<br>标的公司 2022 年(评估基 准日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收入为 0.41 亿欧元、净利 润为-0.62 万欧元,2022 年末净资产为 186 万欧元、 总资产为 0.50 亿欧元;四 家可比上市公司 MYCR 、 KLA 、TER 、CAMT 2022 年 收入分别为 4.93 亿欧元、 100.08 亿欧元、30.02 亿 欧元、3.05 亿欧元(平均 34.52 亿欧元),净利润分 别为 0.69 亿欧元、33.87 亿欧元、6.81 亿欧元、 0.76 亿欧元(平均 10.53 亿欧元),2022 年末净资 产分别为 4.18 亿欧元、 24.30 亿欧元、22.89 亿欧 元、3.59 亿欧元(平均 13.74 亿欧元);标的公司 与可比公司规模、盈利能力 差异很大完成
688368.SH晶丰明源四川易冲 科技有限 公司(1)申万行业分类为 “电子—半导体—模拟 芯片设计”的 A 股上市 公司;(2)截至评估基 准日至少已上市一年以 上;(3)与评估对象业 务相似,经营模式均为 Fabless 公司,其主营 业务包含电源管理芯片 类业务;4)评估基准日 近一年内股票正常交 易;(4)非 ST 股票标的公司 2024 年(评估基 准日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净利润为-5.12 亿元,五家 可比上市公司英集芯、南芯 科技、力芯微、芯朋微、美 芯晟 2024 年归属母公司净 利润分别为 1.24 亿元、 3.07 亿元、1.26 亿元、 1.11 亿元、-0.67 亿元 (平均 1.20 亿元);标的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盈利情 况差异很大完成
688206.SH概伦电子成都锐成 芯微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IP 授权业 务)(1)筛选全球范围内的 半导体、系统软件及应 用软件 行业,业务包含 IP 半导体、EDA 及 IP 相关的授权服务企业;<br>(2)与评估对象业务相 似,包含 IP 授权业务;<br>(3)在主流交易市场上 市,截至评估基准日至 少已上市 2 年以上;<br>(4)评估基准日前后近<br>标的公司 IP 授权业务 2024 年(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收入为 1.03 亿 元,总资产(模拟)为 5.91 亿元;四家可比上市 公司晶心科、Cadence、円 星科技、Synopsys2024 年 收入分别为 3.01 亿元、 333.16 亿元、3.23 亿元、 439.84 亿元(平均 194.81 亿元),总资产分别为完成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可比公司主要选择标准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差异项目 进展
一年内股票正常交易;<br><br>(5)将位于近年战争冲 突地区的企业予以剔除;<br>(6)将上市公 司中属 于被控股的经营实体剔 除;(7)剔除其中 IP 及 EDA 业务合计占比低于 70%的公司;(8)剔除 资产负债率异常和利润 率偏离的公司<br>11.04 亿元、647.01 亿 元、4.53 亿元、936.12 亿 元(平均 399.68 亿元); 标的公司与部分可比公司规 模差异很大
成都锐成 芯微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芯 片定制业 务)(1)截至评估基准日至 少已上市 2 年以上;<br>(2)与评估对象业务相 似,存在电子产品分销 业务模式特征,业务规 模在 100 亿以下;(3) 将 ST 股票剔除;(4) 剔除境外收入占比高于 中国大陆收入的公司; (5)剔除研发费用率与 被评估单位存在明显差 异的公司;(6)对与半 导体元器 件关联度较低 的企业予以剔除<br>标的公司芯片定制业务 2024 年(评估基准日前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为 1.47 亿元,总资产(模 拟)为 1.10 亿元;三家可 比上市公司英唐智控、力源 信息、雅创电子 2024 年收 入分别为 53.46 亿元、 78.21 亿元、36.10 亿元 (平均 55.92 亿元); 2024 年末总资产分别为 35.94 亿元、58.83 亿元、 47.34 亿元(平均 47.37 亿 元);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 公司规模差异很大
纳能微电 子(成 都)股份 有限公司同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IP 授权业 务)的选择方法标的公司 2024 年(评估基 准日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收入为 0.66 亿元、2024 年 末总资产为 2.03 亿元, 四 家可比上市公司晶心科、 Cadence、円星科技、 Synopsys2024 年收入分别 为 3.01 亿元、333.16 亿 元、3.23 亿元、439.84 亿 元(平均 194.81 亿元), 总资产分别为 11.04 亿元、 647.01 亿元、4.53 亿元、 936.12 亿元(平均 399.68 亿元);标的公司与部分可 比公司规模差异很大

注:捷捷微电案例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功率半导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罗博特科案例标 的公司主要业务为半导体自动化微组装及精密测试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概伦 电子案例标的公司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半导体 IP 授权业务与芯片 定制业务,且分两个资产组分别评估,标的公司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 务为 IP 授权业务,上述案例的标的公司与奥简微电子均属半导体行业,具体业务存在一 定差异;晶丰明源案例标的公司与奥简微电子主要业务均为模拟芯片设计。

实际操作中一般较难选择到各方面完全相同的可比公司,上述案例在选择

可比公司时普遍将行业相同、产品和经营模式类似等作为主要选择标准,而未 将规模、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相近作为选择标准,仅将该等指标差异作为修正 因素考虑。上述案例中,标的公司和可比公司普遍存在收入/资产规模或盈利 能力差异较大的情况。

此外,经统计分析本次评估筛选范围内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 EV/S,模拟芯片设计企业的经营规模与 EV/S 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本次评估 筛选范围内 34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及价值比率情况如下:

收入区间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总市值 (亿 元)营业收入 (TTM,亿 元)EV (亿 元)EV/S该区间平均 EV/S
1-5 亿688130.SH晶华微29.761.6122.7614.1120.23
688270.SHST 臻镭139.784.23125.5429.66
688325.SH赛微微电92.384.5677.1716.93
5-10 亿603375.SH盛景微42.035.0733.916.7010.80
688515.SH裕太微97.185.1886.4716.70
688582.SH芯动联科307.155.34289.4654.20
688458.SH美芯晟54.335.3839.887.41
688391.SH钜泉科技38.245.5124.754.49
688381.SH帝奥微69.575.7351.088.91
688061.SH灿瑞科技44.066.2328.824.63
688699.SH明微电子43.706.2741.226.57
688286.SH敏芯股份61.466.3356.618.95
688653.SH康希通信57.866.7150.407.51
688045.SH必易微32.576.7322.223.30
688512.SH慧智微59.767.0851.727.30
688601.SH力芯微57.817.4748.916.55
300671.SZ富满微84.377.7785.6811.02
603068.SH博通集成64.988.7653.436.10
688173.SH希荻微69.019.1760.386.58
600877.SH电科芯片168.379.62159.8516.61
10-20 亿688508.SH芯朋微93.7911.3573.546.487.15
688368.SH晶丰明源102.5015.33100.206.54
688209.SH英集芯98.3215.7587.095.53
收入区间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总市值 (亿 元)营业收入 (TTM,亿 元)EV (亿 元)EV/S该区间平均 EV/S
688536.SH思瑞浦235.1319.02191.1310.05
20-30 亿688153.SH唯捷创芯152.3321.71121.405.598.04
688141.SH杰华特259.4124.30264.4010.88
688798.SH艾为电子215.4827.43185.056.75
688052.SH纳芯微285.0329.60264.058.92
30 亿以上688484.SH南芯科技219.6230.49190.736.269.39
600171.SH上海贝岭262.6631.61240.557.61
300661.SZ圣邦股份514.7737.03485.5013.11
688220.SH翱捷科技462.2237.26427.1811.46
300782.SZ卓胜微444.6438.89425.1610.93
603160.SH汇顶科技383.8646.73324.746.95

注:总市值取值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市值,EV=总市值+有息负债-货币 资金-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本次评估采用 EV/S 价值比率,聚焦单位收入的企业价值。经营规模较大 的公司通常企业价值与营业收入的规模均较高,并非直接导致其 EV/S 比率较 高。从 34 家从事相似业务的上市公司来看,营业收入(TTM)在 1-5 亿、5-10 亿、10-20 亿、20-30 亿、30 亿以上区间的平均 EV/S 分别为 20.23 倍、10.80 倍、7.15 倍、8.04 倍、9.39 倍,营业收入相近的上市公司的 EV/S 也相差较大, 可见价值比率水平与企业的经营规模未呈现显著相关性。

综上,参考上述市场案例,企业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为市场法评估的 常见情形,企业规模可比并非可比公司选择的必要条件,价值比率水平与企业 的经营规模未呈现显著相关性,且相关指标差异可作为影响因素进行价值比例 修正。

本次市场法评估在可比公司筛选基础上,对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企业规 模等影响价值比率的因素进行量化评价并形成差异调整系数,用于修正可比公 司价值比率,提高比较基础的一致性,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对 差异调整提出原则性要求,但未对差异调整的具体技术路径作统一限定。市场 法实践中,基于公开、可核验数据对差异因素进行量化评价并形成差异调整系 数,用于修正价值比率,系行业中较为常见的差异调整方式。此外,因标的公

司与可比公司规模差异较大,对比数据量纲不统一,故需要对其数据进行无量 纲化处理,无量纲化处理不涉及到主观因素的判断,具有客观性。本次因素修 正所依据的指标取数均来源于公开披露信息数据,与各可比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综上,本次因素修正依据充分,方法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可解决标的公司与 可比公司的规模差异问题。

本次评估对规模差异的修正系数情况与可比公司规模差异较大的相关案例 的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可比公司规模修正系 数范围可比公司平均规模修正 系数
1捷捷微电捷捷微电(南通) 科技有限公司0.95-0.990.9740
2罗博特科ficonTEC0.9057-0.93200.9189
3概伦电子成都锐成芯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IP 授权业务)0.8333-1.0100.9119
成都锐成芯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芯 片定制业务)0.8333-0.85470.8428
纳能微电子(成 都)股份有限公司0.8333-0.99010.9023
奥简微电子0.9757-0.98430.9798
  • 注 1:平均规模修正系数范围为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规模指标修正系数的平均值。
  • 注 2:晶丰明源案例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盈利能力差异,因此未列入。 对比上述可比案例,本次评估标的公司的规模修正幅度低于罗博特科和概

伦电子案例,与捷捷微电案例处于相近水平,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综上,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具有可比性。 5、本次交易基于选取的可比公司采用市场法形成评估结论是否合理、准确,

依据是否充分 (1)本次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 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 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 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评 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二是有关交易的必要 信息可以获得。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公开资料中可以找到可比较的同类上市公 司,因此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本次评估适宜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 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 1)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2023 年、2024 年以及 2025 年 1-9 月奥简微电子营业利润持续为负数,主 要系其近几年对新产品研发的持续投入,奥简微电子管理层对企业未来收益暂 无法进行合理预测,未来经营风险无法进行量化,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的基本条件,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 被评估单位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二是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人员对标的公司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 了识别,资产评估人员能够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各项资产、负 债分别作出评定估算。因此,本项目适于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适合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

估。

(2)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奥简微电子经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823.41 万元,资产

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997.15 万元,两者相差 7,826.25 万元, 差异率为 261.12%。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 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市 场法是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企业的市场估 值水平。

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但未能全面涵 盖奥简微电子所拥有的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重要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鉴于奥 简微电子所属行业市场活跃,存在足够数量的可比上市公司,其市场价值驱动 因素与奥简微电子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市场法以可比公司的市场乘数为基准, 能够更全面地反映标的公司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持续经营价值和市场溢价。综 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及两种方法的特点与适用性,评估机构认为市场法的评估 结论更能代表奥简微电子的市场价值,故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评估具有合理性。市场法评估时,评估机构对 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具有客观性、合理性,且已对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方面 的差异情况进行修正,可比公司具有可比性,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评估定价合 理、准确,依据充分。奥简微电子本次评估值 10,823.41 万元对应的市销率低 于可比上市公司和同行业交易案例的平均水平,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6、是否存在刻意只挑选有利可比公司的情形

评估机构在可比上市公司筛选过程中,首先选取从事模拟芯片研发、设计 与销售业务的 A 股上市公司,共 34 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叠加主营产品类型 与经营模式的匹配性要求,优先选取以电源管理芯片为核心产品、采用无晶圆 厂(fabless)模式运营的企业;同时,严格遵循“上市历史不少于两年、总 市值低于 100 亿元、近年来营业利润为亏损”的量化筛选标准,通过多维度交

叉比对,共有必易微、希荻微、帝奥微三家企业符合筛选标准,选取上述三家 企业作为可比对象,上述选择方式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

上述 34 家公司的具体筛选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市值 (亿元)上市 日期主营产品类型剔除原因
600171.SH上海贝岭262.66199809-24集成电路产品、信号链模拟芯 片、电源管理芯片、功率器 件、半导体材料配件市值超过 100 亿
600877.SH电科芯片168.37199510-13集成电路产品、电源产品、技 术服务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03068.SH博通集成64.98201904-15无线数传类芯片、无线音频类 芯片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03160.SH汇顶科技383.86201610-17指纹识别芯片、触控芯片、其 他芯片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03375.SH盛景微42.03202401-24电子控制模块、放大器、起爆 控制器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045.SH必易微32.57202205-26电源管理、信号链符合
688052.SH纳芯微285.03202204-22传感器产品、信号链产品、电 源管理产品、定制服务市值超过 100 亿
688061.SH灿瑞科技44.06202210-18智能传感器芯片、电源管理芯 片、其他芯片、封装测试服务为 fabless+ 封装测试模 式,模式不 完全一致
688130.SH晶华微29.76202207-29医疗健康 SoC 芯片、工业控制 及仪表芯片、智能感知 SoC 芯 片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141.SH杰华特259.41202212-23电源管理芯片、信号链芯片市值超过 100 亿
688153.SH唯捷创芯152.33202204-12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接收端 产品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173.SH希荻微69.01202201-21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 号切换芯片、音圈马达驱动芯 片、传感器芯片符合
688209.SH英集芯98.32202204-19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相关产品为 数模混合芯 片
688220.SH翱捷科技462.22202201-14芯片产品、芯片定制业务、半 导体 IP 授权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270.SH臻镭科技139.78202201-27射频收发芯片、高速高精度 ADC/DAC 芯片、电源管理芯市值超过 100 亿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市值 (亿元)上市 日期主营产品类型剔除原因
片、微系统及模组
688286.SH敏芯股份61.46202008-10MEMS 声学传感器、MEMS 压力 传感器、MEMS 惯性传感器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325.SH赛微微电92.38202204-22电池安全芯片、电池计量芯 片、充电管理等其他芯片公司盈利
688368.SH晶丰明源102.50201910-14LED 照明驱动芯片、电机控制 驱动芯片、AC/DC 电源芯片、 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公司盈利
688381.SH帝奥微69.57202208-23电源管理类芯片、信号链类芯 片符合
688391.SH钜泉科技38.24202209-13智能电表芯片、物联网及其他 芯片、其他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458.SH美芯晟54.33202305-22信号链光学传感器、电源管理 芯片、数模混合 SoC 芯片、模 拟电源管理芯片、汽车电子芯 片相关产品为 数模混合芯 片
688484.SH南芯科技219.62202304-07移动设备电源管理芯片、智慧 能源电源管理芯片、通用电源 管理芯片、汽车电子电源管理 芯片市值超过 100 亿
688508.SH芯朋微93.79202007-22功率半导体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512.SH慧智微59.76202305-16射频前端模组产品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515.SH裕太微97.18202302-10工规级、商规级、车规级、晶 圆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536.SH思瑞浦235.13202009-21信号链模拟芯片、电源管理模 拟芯片市值超过 100 亿
688582.SH芯动联科307.15202306-30MEMS 惯性传感器、惯性测量单 元、技术服务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601.SH力芯微57.81202106-28电源管理芯片公司盈利
688653.SH康希通信57.86202311-17Wi-Fi FEM、IoT FEM、音频 IOT 模组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688699.SH明微电子43.70202012-18显示驱动、线性电源、电源管 理、其他类为 fabless+ 封装测试模 式,模式不 完全一致
688798.SH艾为电子215.48202108-16高性能数模混合芯片、电源管 理芯片、信号链芯片市值超过 100 亿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市值 (亿元)上市 日期主营产品类型剔除原因
300661.SZ圣邦股份514.77201706-06信号链产品、电源管理产品市值超过 100 亿
300671.SZ富满微84.37201707-05LED 屏控制与驱动芯片、功率 器件(MOSFET/IGBT)、MCU、 快充协议芯片、5G 射频前端分 立芯片、模组芯片、各类 ASIC 芯片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300782.SZ卓胜微444.64201906-18射频前端分立器件、各类模组 产品解决方案、低功耗蓝牙微 控制器芯片主营产品不 包括电源管 理芯片

注:上述市值数据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市值。

综上,本次可比公司的选择采取客观标准,不存在刻意只挑选有利可比公 司的情形。

四、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 性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 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北方亚事、上海东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北方亚事及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 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

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 具有合理性。

  •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

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 4、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

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 交易以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二)标的资产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内容详见 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光隆集成”之“(七)主营业 务发展情况”、“二、奥简微电子”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第 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 析”、“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未来财务预测、所处行业 地位、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竞争情况,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 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 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尚无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的迹象,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同 时,董事会将会根据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 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资产经营与发展的稳定。

(四)相关指标对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1、光隆集成 本次交易对光隆集成的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在收益法

评估模型中,收入和折现率对收益法评估结果有较大影响,故本次评估结果对 上述指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1)收入变动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以当前预测的未来各期收入为基准,假设收益法评估模型中的其他参数保

持不变,收入变动对收益法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各期收入变动率评估值评估值变动金额评估值变动率
10%95,045.6519,475.6525.77%
5%85,307.829,737.8212.89%
0%75,570.000.000.00%
-5%65,832.18-9,737.82-12.89%
-10%56,094.35-19,475.65-25.77%

由上表可知,当收入变动幅度为-10.00%至 10.00%,光隆集成评估值的变

动率范围为-25.77%至 25.77%。 (2)折现率变动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以当前采用的未来各期折现率为基准,假设收益法评估模型中的其他参数

保持不变,折现率变动对收益法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各期折现率变动率折现率取值评估值评估值变动金额评估值变动率
下浮 1.5%9.61%87,784.3312,214.3316.16%
下浮 1.0%10.11%83,306.267,736.2610.24%
下浮 0.5%10.61%79,260.753,690.754.88%
0.0%11.11%75,570.000.000.00%
上浮 0.5%11.61%72,242.99-3,327.01-4.40%
上浮 1.0%12.11%69,181.70-6,388.30-8.45%
上浮 1.5%12.61%66,371.22-9,198.78-12.17%

由上表可知,当折现率变动幅度为-1.5%至 1.5%,光隆集成评估值的变动

率范围为 16.16%至-12.17%。 2、奥简微电子 本次交易对奥简微电子的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在市场

法评估模型中,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流动性折扣对市场法评估结果 有较大影响,故本次评估结果对上述指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1)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变动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企业价值与收入 比率变动幅度企业价值与收入 比率取值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估值变动额估值变动幅度
企业价值与收入 比率变动幅度企业价值与收入 比率取值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估值变动额估值变动幅度
+20%6.7012,862.752,039.3518.84%
+10%6.1411,843.081,019.679.42%
0%5.5810,823.41-0%
-10%5.029,803.73-1,019.67-9.42%
-20%4.468,784.06-2,039.35-18.84%

由上表可知,当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变动幅度为-20%至+20%,奥简微电子 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18.84%至+18.84%。

(2)流动性折扣变动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流动性折扣率 变动幅度流动性折扣 率取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变动额估值变动幅度
+20%39.42%9,825.75-997.66-9.22%
+10%36.14%10,324.58-498.83-4.61%
0%32.85%10,823.41-0%
-10%29.57%11,322.23498.834.61%
-20%26.28%11,821.06997.669.22%

由上表可知,当流动性折扣率变动幅度为-20%至+20%,奥简微电子评估值 的变动率范围为+9.22%至-9.22%。

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评估参数估计的不确定性对评估值的影响, 以及说明评估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供委托人和评估报告使用者参考,但并不 影响评估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关评估参数作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 评估结论的成立。

(五)定价公允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充分市场博弈确定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一评估报告》,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交易标的一光隆集成进行 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光隆集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75,570.00 万元,增值额为 61,478.70 万元,增值率为 436.29%。经交易各方协商,光隆集成 100%股权的最

终交易价格为 70,000.00 万元,与评估价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评估基准日后, 光隆集成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股东决策,实施了金额为 5,000.00 万元的现金分 红。由于本次分红发生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股权交割日之前的过渡期内,属于 影响标的资产权益的重大期后事项。根据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定价调整规则, 该部分分红对应的权益应由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原股东享有,因此需在评估价值 基础上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减。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二评估报告》,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对交易标的二奥简微电子进 行了评估,最终选择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0,823.41万 元 , 增 值 额 为 9,250.91 万元,增值率为 588.30%。经交易各方协商,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的 最终交易价格为 10,800万元。

本次交易最终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参考,并经上市公司与 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现金 分红、业绩承诺及补偿等多项因素综合协商确定,定价过程经过了充分市场博 弈,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交易定价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相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1)本次评估值对应的市盈率等指标情况 1)光隆集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证券代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
天孚通信300394.SZ97.1026.7440.12
长芯博创300548.SZ429.2516.5317.70
太辰光300570.SZ91.5314.4017.35
光库科技300620.SZ441.9414.2629.64
平均值264.95(剔除长 芯博创和光库科 技后为 94.31)17.9826.20
光隆集成市盈率(静态)72.27
光隆集成市盈率(业绩承诺平 均净利润)13.90
公司简称证券代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
光隆集成市净率5.36
光隆集成市销率16.83
  •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4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净率=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市销率=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4 年度营 业收入;
  • 注 4:光隆集成市盈率(静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024 年归母净利润;光隆集成市盈率 (业绩承诺平均净利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业绩承诺期平均承诺净利润;光隆集成市净 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025 年 9 月 30 日归母净资产;光隆集成市销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指标分析,本次交易中光隆集成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对应的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2)奥简微电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净率、市销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证券代码市净率市销率
必易微688045.SH2.354.73
希荻微688173.SH4.7712.65
帝奥微688381.SH2.6813.22
平均值3.2710.20
奥简微电子6.883.85
  •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奥简微电子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故不适 用市盈率分析;
  •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净率=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市销率=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4 年度营 业收入;
  • 注 4:奥简微电子市净率=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025 年 9 月 30 日归母净资产;奥简微电子 市销率=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024 年度营业收入。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指标分析,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奥简微电子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值的市销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奥简微电子的市净率高 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奥简微电子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因此, 评估及作价情况总体合理。

(2)可比案例情况 1)光隆集成与同行业交易比较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光隆集成所处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之“电子器件制造业 (C397)”之“光电子器件制造业(C3976)”。近年来光电子器件制造业及 上下游产业相关产品标的公司被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的交易案例对应 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标的名称评估基准日交易市盈率(业绩 承诺平均净利润)
1688143.SH长盈通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2024 年 12 月 31 日9.17
2300620.SZ光库科技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6 月 30 日9.94
3001267.SZ汇绿生态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 司 49%股权2025 年 6 月 30 日12.46
平均值10.51
光隆集成12.88 [注 3]
  • 注 1:交易市盈率(业绩承诺平均净利润)=标的资产 100%股权的交易定价/标的资产业绩 承诺期的平均承诺净利润。
  • 注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汇绿生态收购项目、光库科技收购项目尚未完成。
  • 注 3:光隆集成的评估值包括了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16,657.84 万元,假设扣减上述非 经营性资产、负债,则光隆集成的交易市盈率为 10.84 倍。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光隆集成市盈率(业绩承诺平均净利润)高 于可比交易案例的平均值;但光隆集成的评估值包括了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 值 16,657.84 万元,若扣减上述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则光隆集成的交易市 盈率为 10.84 倍,与可比交易案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2)奥简微电子与同行业交易比较情况 因奥简微电子评估基准日净利润为负,市盈率指标无法体现其真实价值,

故本次同行业交易估值对比未将市盈率纳入比较维度。近年来同行业交易对应 的市销率及市净率情况如下:

序 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标的名称评估基准日市净率市销率
1688620.SH安凯微思澈科技(南 京)有限公司2025 年 7 月 31 日8.156.21
2688045.SH必易微上海兴感半导体 有限公司2025 年 5 月 31 日6.506.45
3688484.SH南芯科技珠海昇生微电子 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10 月 31 日22.813.38
4688130.SH晶华微深圳芯邦智芯微 电子有限公司2024 年 10 月 31 日6.043.80
序 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标的名称评估基准日市净率市销率
平均值10.874.96
奥简微电子6.883.85
  • 注 1:安凯微交易案例市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安凯微交易案例市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5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
  • 注 2:必易微交易案例市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必易微交易案例市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5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
  • 注 3:南芯科技交易案例市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南芯科技交易案例市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净资产;
  • 注 4:晶华微交易案例市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晶华微交易案例市净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目标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净资产。

上述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标准为交易发生在本次评估基准日一年以 内,交易标的属于芯片设计行业,采用市场法评估且整体估值低于 4 亿元(上 述案例中,安凯微案例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 3.85 亿元、必易微案例标的公司 整体估值为 3.01 亿元、南芯科技案例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 1.61 亿元、晶华微 案例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 2.01 亿元)。

对比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交易标的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对应市净率 倍数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交易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历史估值情况

  • 1)光隆集成的历史估值情况 光隆集成设立以来,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历史估值情况。
  • 2)奥简微电子的历史估值情况

自设立以来,奥简微电子累计发生 4 次股权转让、3 次增资。2020 年 9 月 之前,除内部人员零元入股又退股外,奥简微电子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均按照 注册资本金额定价(1 元/注册资本)。2020 年 9 月、2021 年 8 月,奥简微电 子先后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2020 年 9 月后各轮融资对应估值具体如下:

序号股权变动时间股权变动事项转让/增资价 格(元/注册 资本 )股权变动 后估值 (万元)备注
12020年9月第二 次增资深圳外滩投资1,000万 元,认缴200万元注册资5.005,000-
序号股权变动时间股权变动事项转让/增资价 格(元/注册 资本 )股权变动 后估值 (万元)备注
本
22021年7月第四 次股权转让高志宇将所持5%的股权 转让给浦简企业1.005,000浦简企业为高志宇控制企 业(高志宇持股95%、陶 志平持股5%),因此本次 转让按1元/注册资本
32021年8月第三 次增资北京静水投资1,000万 元,认缴52.6316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19.0020,000-

综上,奥简微电子最后一轮投后估值为 2 亿元,高于本次交易作价。 (4)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的期后业绩 1)光隆集成的期后业绩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光隆集成的期后业绩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7,942.437,085.72
净利润2,508.25<br><br>2,247.21
  • 光隆集成 2025 年度已实现预测业绩,2026 年 1-6 月业绩情况良好,收入 和净利润都实现了较高增长,年化计算超过预测业绩。
  • 光隆集成 2026 年 1‑6 月毛利率、净利率分别约为 49.25%和 31.71%,较报 告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因订单数量大幅增加,光隆集成于 2026 年 1-6 月大量招聘生产人员,生产人员数量由 2025 年末的 82 人增加至 2026 年 6 月的 179 人,上述人员招聘后需要经过培训才能正式开展工作,因此 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存在阶段性生产人员闲置的情况,人工成本大幅增加;(2) 部分型号产品售价有所下降,该情况系客户采购量增加对部分旧型号产品进行 价格让利等因素导致,光隆集成已采取加快产品迭代、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 (如 OCS 产品)等措施,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对冲旧型号产品售价下降的影 响。

综上,2026 年 1‑6 月毛利率、净利率与评估预测的差异主要为阶段性因

素所致,光隆集团目前订单充足,随着光隆集成生产人员利用率提升、进一步 发挥规模效应和不断推出新产品,可消除上述不利影响因素。

2)奥简微电子的期后业绩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奥简微电子的期后业绩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2,799.791,361.42
净利润-175.56160.83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六)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协同。在市场协 同方面,上市公司分销能力强、客户资源丰富,可助标的公司加快市场导入, 拓展标的公司销售渠道。在技术与产品协同方面,上市公司在光电信号转换、 MEMS 振镜、车规芯片设计制造等领域有深厚积累,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分 别在光器件、基于 MEMS 技术的 OCS(光路交换机)系统和模拟芯片设计行业 深耕多年,双方可技术共享互补。在生产与采购协同方面,上市公司有望为光 隆集成提供 MEMS 振镜制造产能,与奥简微电子共享和整合供应链资源。

综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技术、产品、生产和采购等方面均具 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拓展和加强主营业务的积极举措,有利于上 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 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经交易各方协商,光隆集成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70,000.00 万元, 与评估价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评估基准日后,光隆集成根据自身经营 状况及股东决策,实施了金额为 5,000.00 万元的现金分红。由于本次分红发生

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股权交割日之前的过渡期内,属于影响标的资产权益的重 大期后事项。根据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定价调整规则,该部分分红对应的权益 应由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原股东享有,因此需在评估价值基础上对交易价格进行 相应调减。综上,光隆集成 100%股权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 理性。

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标的资产奥简微电子的交易价格以北方亚事出具 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 差异。

(九)评估相关参数选取是否谨慎、合理,预测过程是否准确、客观,本次评 估结果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光隆集成评估相关参数选取、预测依据和预测过程详见本节之“二、光隆 集团评估情况”之“(十)关于资产评估其他事项的说明”之“1、详细列示 并补充披露预测期光隆集成各期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成本、毛利率等 重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相关参数取 值与历史期、市场同类案例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之“(1)预测期光隆集成各 期各产品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成本、毛利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具体预测情况、 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奥简微电子相关参数选取、预测依据和预测过程详见本节之“三、奥简微 电子评估情况”之“(六)市场法评估情况”。

本次对光隆集成收益法评估时,在 2025 年收入增长的基础上,预测标的公 司未来年度增长率逐年降低,且低于 2025 年度的收入增长水平,具有谨慎性、 合理性,预测过程准确、客观,预测依据充分。本次对光隆集团收益法评估时, 预测期毛利率水平和报告期不存在显著差异,预测期毛利率未超过 2025 年实 际毛利率水平,具有谨慎性、合理性,预测过程准确、客观,预测依据充分。

本次对奥简微电子市场法评估时,选用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作为 价值比率符合奥简微电子轻资产、营业利润为负的实际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本次市场法评估对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 展能力、研发能力等影响价值比率的因素进行量化评价并形成差异调整系数,

用于修正可比公司价值比率,提高比较基础的一致性,符合准则要求,具有谨 慎性、合理性,预测过程准确、客观,预测依据充分。

综合前述标的公司的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期后业绩,并对比可比上市 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的估值水平,本次标的公司评估定价结果公允、合理。

综上,本次评估相关参数选取谨慎、合理,预测过程准确、客观,本次评 估结果定价公允、合理,依据充分。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 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 性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 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一)光隆集成 1、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上市公司(作为甲方)与光隆集团(作为乙方)签署了

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标的资产的作价与支付方式 (1)标的资产 乙方持有的光隆集成 100%股权。 (2)标的资产作价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一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 的评估值为 75,570.00 万元。鉴于光隆集成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对交易基准日前 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分红金额为 5,000 万元,双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交 易对价结合前述评估值及利润分配情况确定为 70,000 万元。甲方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其中股份对价占交易对价总金额的 65%,计 45,500 万元;现金对价占交易对价总金额的 35%,计 24,500 万元。

(3)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 20 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支付保证金

5,000.00 万元。前述款项的支付以彭晖个人提供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函为前提。

甲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以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为前提条件,同时募集 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交易的实施。

甲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之一为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若甲方依照本协议 约定先行向乙方支付该对价的,在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

甲方应于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且交割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启 动同支付标的资产股份对价相关的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并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其中,甲方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5,000 万元折抵等额的对 价款。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承担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条款确定;法律法

规及本协议未予明确的,由协议双方均摊。 3、股份发行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内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 的约定向乙方发行股份并完成登记手续,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乙方。
  • (3)发行定价基准日

甲方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4)发行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3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完成日期前,甲方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对价股份的发行数量=乙方取得的股份对价÷发行价格(7.38 元/股),计

算结果不足 1 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根据前述公式,甲方应向乙方发行对价股份

61,653,116 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为准。股票发 行前,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 价股份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6)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乙方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双方另行

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的前提下,乙方持有的 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定分期解锁:

① 第一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乙方已履行 2026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

义务后,乙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 和×乙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业绩承诺当期补偿股份数

② 第二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乙方已履行 202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

义务后,乙方可解锁的股份数=(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2027 年度承诺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乙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累计已解锁股份 数-累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

③ 第三次解锁

  • 光隆集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乙方已履行 202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

义务后,乙方可解锁的股份数=乙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累计已经解锁股 份数-累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

乙方配合甲方在本次发行完成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股份锁定手续。本次 发行完成后,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甲方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 及解锁安排。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另有其他规定及要求的, 乙方亦应遵守;同时,乙方减持对价股份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 规定。

(7)上市安排 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4、标的资产的交割
  • (1)双方同意自中国证监会作出发行注册批复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启动并

于 1 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 ①针对甲方持有标的资产情况修改光隆集成章程;
  • ②根据光隆集成股东及持股情况变化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于交割日发生转移,甲方自交割日

起即为标的资产的唯一权利人,乙方对标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 (3)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完成后,甲方向光隆集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

光隆集成采用甲方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以满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

5、过渡期损益归属
  • (1)甲方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并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

构,于交割日后 90 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光隆集成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 期间(即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含 15 日),则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审计基准日为 当月月末。

  • (2)过渡期内,光隆集成的盈利由甲方享有;光隆集成的亏损由乙方在标

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补足。

  • (3)过渡期内,乙方保证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从事任何

损害股东、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光隆集成经营资质无效、失 效和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保证光隆集成的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4)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保证光隆集成不发生如下事

项:①举借任何非经营性债务;②进行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账面价值超过 300 万元的重大资产处置;③金额超过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 10%的 对外投资;④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⑤增资、减资或发行证券;⑥增加核心员 工的薪酬待遇或福利,金额超过原执行标准的 10%;⑦非基于法律法规、监管 规则的要求,提议或同意改变或调整会计制度或会计政策;⑧资金或资产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⑨其他可能导致光隆集成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非日常经营活动。

6、或有负债
  • (1)本协议项下或有负债系指交易基准日之前的原因使光隆集成在交易基

准日之后遭受的未列明于光隆集成法定账目中也未经双方确认,以及虽在光隆 集成财务报表中列明,但负债的数额大于列明数额的部分。

  • (2)光隆集成存在前款所述或有负债的,乙方应当予以承担。为免疑义,

乙方承担的或有负债仅为已确认的金额。

  • (3)在光隆集成遭受或有负债的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当促使光隆集成书面

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要求以光隆集成的名义行使抗辩权,甲方将促使光隆集成 给予必要的协助,无论乙方/光隆集成是否行使抗辩权或抗辩的结果如何,如光 隆集成遭受或有负债并导致损失,乙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直接赔偿责任; 乙方赔偿后,光隆集成因履行该等或有负债而享有的求偿权等权益归乙方享有, 如该等权益须以光隆集成的名义行使,甲方将促使光隆集成给予必要的协助。

  • (4)乙方应当在光隆集成承担或有负债后 30 日内向光隆集成赔偿,乙方

依照本条约定承担或有负债的直接赔偿责任,仅为双方针对或有负债事项所作 出的特别安排。无论乙方是否已对光隆集成进行赔偿,或有负债是否存在或实 际发生,均不影响本协议其他任何条款的成立、效力与继续履行。

7、人员和资产安排、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
  •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成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其作为独立法人

的主体资格不发生变化,应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

  •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作为光隆集成的唯一股东,将重新组织制定光

隆集成的章程,并将光隆集成纳入上市公司内控管理和规范治理体系,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规定对光隆集成进行定期审计。

为确保《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的实现,业绩承诺期内, 光隆集成核心团队将保持稳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 司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光隆集成现有核心团队对光隆集成享有充分的经营管理 自主权。

  • (3)乙方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将其持有的协议附件列示的 10 项注册 商标无偿许可光隆集成使用,乙方或其关联方将协议附件列示的 7 项专利权或 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给光隆集成。
  • (4)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光隆集成、 甲方及其控制企业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

为免疑义,本条款所述“竞争性业务”系指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 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全品类光开关、MEMS 光器 件(MEMS 光开关、MEMS VOA)、光保护模块和 OCS 光路交换机等。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乙方或其集团体系内公司为了向终端客户销 售而向光隆集成采购的情形不属于本条款所述“从事竞争性业务”,乙方或其 集团体系内公司应当按照采购价格向终端客户销售,因该等销售产生的成本和 费用由光隆集成另行承担。同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协助光隆集成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三年内停止前述展业模式,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

  • (5)乙方保证光隆集成与其核心团队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四)均已签署劳

动合同(文本详见附件五)及竞业限制协议(文本详见附件六),约定:前述 人员的服务期限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不少于五年,且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 内不得在光隆集成及甲方及其控制企业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或 在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单位担任职务、提供咨询服务或领取报酬;前述人员若在 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主动离职(因员工丧失劳动能力及光隆集成违法解除劳动合 同离职者除外)或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竞业限制情形,除非经甲方、光隆集成 豁免,否则应当向光隆集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6)截至协议签署日,光隆集成对乙方存在其他应收款计 102,311,108.17

元。乙方应在深交所受理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前,解决乙方对光隆集成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

  • (7)截至协议签署日,乙方及其相关股东为光隆集成融资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共计 7,840 万元。甲方同意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3 个月内,将光隆集成届时 尚未结清的融资事项中除光隆集成外的担保方置换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

  • (8)截至协议签署日,光隆集成为乙方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计

2,000 万元。乙方同意不晚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替代性担保措施,置换光隆集成 为乙方或其关联方提供的所有担保。

8、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全部成就时生效:

  • ①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 ②乙方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 ③深交所重组审核部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 ④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予以注册批复。 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协议第 2.3 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第八条中对本协议生效前有关情况的陈述、保证及承诺及第十三条中 的保密条款均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产生效力。

  • (2)本协议附件二、附件三、附件五、附件六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应

当于本协议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签署,并与本协议同时生效。

  • (3)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 (4)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并且在收到对方要求

改正该违约行为的通知后 20 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权利。

  • (5)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

协商解除本协议。

  • (6)本协议生效前,若有任何证据表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光隆集成资料或

信息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陈述、承诺和保证事 项,或者光隆集成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存在重大财务或法律风险,可能实质 性影响甲方及其股东利益,或者导致本次交易不能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组实质条件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 本协议、不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且不构成违约。

  • (7)除甲方发生本协议第 11.2 所述违约情形外,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

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5,000 万元(大写:伍 仟万圆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和支付利息:

①本协议生效条件确认不成就;

  • 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或令本协议不生效;
  • ③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 ④甲方依据本协议第 9.5 条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不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 ⑤其他非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协议不生效、本次交易终止或无法继续推进的 情形。
9、违约责任
  • (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均构成违约,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 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若一方依据本第十一条约定支付赔 偿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差额部分还应另行赔偿。

  • (2)本协议签署后,由于甲方有意拖延或放弃本次交易、或阻碍本次交易

而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的,甲方已支付的 5,000 万元保证金转为对乙方的赔 偿金,乙方有权不予退还。

  • (3)本协议签署后,由于乙方有意拖延或放弃本次交易、或阻碍本次交易

而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5,000 万元,并 另行支付赔偿金 5,000 万元。

  • (4)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7.4 条约定的,应当立即停止竞争行为,并赔偿甲

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二)奥简微电子

1、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上市公司(作为甲方)与高志宇(作为乙方 1)、从简 企业(作为乙方 2)、涵简企业(作为乙方 3)、浦简企业(作为乙方 4)、深 圳外滩(作为乙方 5)、北京静水(作为乙方 6)(协议中乙方 1、乙方 2、乙 方 3、乙方 4、乙方 5、乙方 6 统称为“乙方”,乙方 1、乙方 2、乙方 3、乙方 4 合称为“业绩承诺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

2、标的资产的作价与支付 (1)标的资产 乙方持有的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 (2)标的资产作价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交易标的二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

的评估值为 10,823.41 万元。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参照前述评估值确 定为 10,800 万元。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 其中股份对价占交易对价总金额的 50%,计 5,400.00 万元;现金对价占交易对 价总金额的 50%,计 5,400.00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姓名/名称本次交易转 让股权比例交易对价 (万元)对价股份 (万元)对价现金 (万元)
高志宇6.65%649.95264.95385.00
从简企业36.10%3,528.301,438.302,090.00
涵简企业28.50%2,785.501,135.501,650.00
浦简企业4.75%464.25189.25275.00
深圳外滩19.00%2,052.002,052.000.00
北京静水5.00%1,320.00320.001,000.00
合计100.00%10,800.005,400.005,400.00
(3)支付方式

甲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以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为前提条件,同时募集

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交易的实施。

甲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之一为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若甲方依照本协议约 定先行向乙方支付该对价的,在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

甲方应于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且交割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启 动同支付标的资产股份对价相关的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并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本次标的资产过户时,如税务机关要求乙方预先缴纳因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甲方同意在税务部门要求的时限内向乙方支付与税款等 额的现金对价。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承担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条款确定;法律法规 及本协议未予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均摊;各乙方之间按交易对价相对比例分摊。 若任何一方应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充说明、补充协议或额外资料的,各方应 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信息资料,并互相配合签署一切必要合 理文件。

3、股份发行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内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 的约定向乙方发行股份并完成登记手续,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乙方。
  • (3)发行定价基准日

甲方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4)发行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3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完成日期前,甲方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对价股份的发行数量=乙方取得的股份对价÷发行价格(7.38 元/股),计 算结果不足 1 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根据前述公式,甲方应向乙方 1 发行对价股 份 359,010 股、向乙方 2 发行对价股份 1,948,915 股、向乙方 3 发行对价股份 1,538,617 股、向乙方 4 发行对价 256,436 股、向乙方 5 发行对价股份 2,780,487 股、向乙方 6 发行对价股份 433,604 股,合计发行 7,317,069 股,最终发行的股 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为准。股票发行前,甲方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价股份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 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6)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乙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甲方与 业绩承诺方另行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的前 提下,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对价股份按照下述约定分期解锁:

① 第一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6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全

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 股份×30%-业绩承诺方需补偿股份数

② 第二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7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

2027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累计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 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60%-业绩承诺方两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

③ 第三次解锁

  • 奥简微电子 202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 2026 年度、

2027 年度、2028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业绩承诺方累计解锁股份数=业绩 承诺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100%-业绩承诺方三年累计需补偿股份数 (为三年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与资产减值补偿股份数之和)

为免疑义,若业绩承诺方在有关年度内无需进行补偿的,则补偿股份数按 0 取值;若经计算所得当年度应解锁股份小于等于 0 的,则当年度不能解锁股 份。

业绩承诺方配合甲方在本次发行日按照上述约定办理对价股份锁定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甲方股份亦遵守上 述锁定及解锁安排。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期另有其他规定及 要求的,业绩承诺方亦应遵守;同时,业绩承诺方减持对价股份应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7)上市安排 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4、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日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甲方新老股

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5、标的资产的交割

  • (1)各方同意自中国证监会作出发行注册批复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启动并

于 1 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 ①针对甲方持有标的资产情况修改奥简微电子公司章程;
  • ②根据奥简微电子股东及持股情况变化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于交割日发生转移,甲方自交割日

起即为标的资产的唯一权利人,乙方对标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完成后,甲方向奥简微电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 奥简微电子逐步采用甲方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以满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 关要求。奥简微电子在计算承诺期内所承诺业绩时,对由此增加的人力物力成 本不予以扣减。

6、过渡期安排
  • (1)各方同意,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以下简称“过渡期”)标的资产

的未分配利润由甲方享有。

  • (2)甲方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并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

构,于交割日后 90 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奥简微电子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 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含 15 日),则审计 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盈利由甲方享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 (3)过渡期内,业绩承诺方保证业绩承诺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合伙人(如涉及)不从事任何损害奥简微电子股东、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奥简微电子经营资质无效、失效和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保 证奥简微电子的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4)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业绩承诺方保证奥简微电子不发

生如下事项:①举借任何非经营性债务;② 进行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账面价值 超过 200 万元的重大资产处置;③金额超过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对外投资;④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⑤增资、减资或发行证券;⑤非 基于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要求,提议或同意改变或调整会计制度或会计政策;

⑥大幅度增加核心员工的薪酬或福利;⑦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占用;⑧其他可能导致奥简微电子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的非日常经营活动。

7、或有负债
  • (1)本协议项下或有负债系指交易基准日之前的原因使奥简微电子在交易

基准日之后遭受的未列明于奥简微电子法定账目中也未经各方确认,以及虽在 奥简微电子财务报表中列明,但负债的数额大于列明数额的部分。

  • (2)奥简微电子遭受的或有负债由业绩承诺方按其在本次交易中转让奥简

微电子股权的相关比例分别承担。

  • (3)在奥简微电子遭受或有负债的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当促使奥简微电子

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将其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告知甲方,如果 业绩承诺方要求以奥简微电子的名义行使抗辩权,甲方将促使奥简微电子给予 必要的协助,无论业绩承诺方/奥简微电子是否行使抗辩权或抗辩的结果如何, 如奥简微电子遭受或有负债并导致损失,业绩承诺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赔 偿责任;业绩承诺方赔偿后,奥简微电子因履行该等或有负债而享有的求偿权 等权益归承担赔偿责任的业绩承诺方享有,如该等权益须以奥简微电子的名义 行使,甲方将促使奥简微电子给予必要的协助。

  • (4)业绩承诺方应当在奥简微电子承担或有负债后 30 日内向奥简微电子

赔偿。 8、人员和资产安排、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 (1)本次交易完成后,奥简微电子成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其作为独立法

人的主体资格不发生变化,应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作为奥简微电子的唯一股东,将重新组织制定 奥简微电子的章程,并将奥简微电子纳入上市公司内控管理和规范治理体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对奥简微电子进行定期审计。

为确保《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的实现,业绩承诺期内, 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将保持稳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 公司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奥简微电子现有核心团队对奥简微电子享有充分的经 营管理自主权。

为免疑义,本条所述“竞争性业务”系指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开发等与奥 简微电子现有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同时,业绩承诺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核心团队成员均需签

署关于竞业事项的《承诺函》。 9、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先决条件均全部成就时生

效:

①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 ②乙方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 ③深交所重组审核部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宜;
  • ④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予以注册批复。 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

五条、第九条中对本协议生效前有关情况的陈述、保证及承诺及第十四条中的 保密条款均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产生效力。

  • (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 (3)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并且在收到守约方要

求改正该违约行为的通知后 20 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 本协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权利。

  • (4)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

协商解除本协议。

  • (5)本协议生效前,若有任何证据表明业绩承诺方向甲方提供的奥简微电

子资料或信息在重大方面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或者业绩承诺方严重 违反本协议陈述、承诺和保证事项,或者奥简微电子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存 在重大财务或法律风险,可能实质性影响甲方及其股东利益,或者导致本次交 易不能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组实质条 件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不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10、违约责任
  • (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均构成违约,给守 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 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追 索费用)。若一方依据本第十二条约定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对方损 失的,差额部分还应另行赔偿。

  •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完成股份或现金对价支付

的,每逾期一天,应向未全额收讫对价的乙方支付相当于对该乙方应付未付价 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任何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标的资产交割的, 每逾期一天,该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次交易价格万分之一的违约 金。

  • (3)业绩承诺方的任何一方存在本协议项下违约情形的,应当连带地对甲

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 5、乙方 6 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自行承担各自的赔 偿责任,不对任何其他方的任何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 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 确定。

(一)光隆集成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上市公司(作为甲方)与光隆集团(作为乙方)签署了

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2026 年 7 月 9 日,上市公司(作为甲 方)与光隆集团(作为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业绩承诺期限及业绩承诺 (1)乙方针对光隆集成的业绩承诺期限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

度。

(2)乙方向甲方承诺,光隆集成 2026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3,795 万元, 2027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5,465 万元,202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7,050 万 元。

为免疑义,本协议中所称净利润均为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但与光隆集成科技研发项目有关的政府补贴不予扣除。

  • (3)经甲乙双方认可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 构,就光隆集成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进行 确认,专项审计报告应与甲方该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 (4)若光隆集成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任一会计年度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未

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的 90%,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3、业绩补偿 (1)股份补偿 业绩补偿应优先以股份方式进行,应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 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对价股份发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现金补偿 乙方持有股份不足以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差额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补偿,

应补偿的现金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乙方剩余的甲方股份数×对价股 份发行价格

4、补偿的实施
  • (1)依据本协议公式计算的股份补偿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

在小数,则舍去小数并向下取整数。

  • (2)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适用本协议有关补偿公式时需对其中的对价股份发行价格作相应 的除权、除息调整。

  • (3)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用于业绩承诺补偿

的股份数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股份数=按照第 3.1(1)条所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 送股比例)

(4)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 施前累积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乙方应相应返还给甲方。该等返还不应视为乙 方已经支付等额的补偿款,也不影响乙方实际应补偿的股份数和总金额。返还 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返还金额=按照第 3.1(1)条所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每股已分配现 金股利

  • (5)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进行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情形,甲方应在

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45 日内就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会,在股东会审议 通过回购议案后 45 日内以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乙方应补偿的股份。自乙方收 到甲方关于股份回购数量的书面通知至甲方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期间,该等应补 偿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和股利分配权等任何股东权利。

  • (6)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进行业绩承诺现金补偿的情形,乙方应在

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7)本协议项下乙方累积补偿股份数不超过本次交易其所获得的甲方股份

数(包括转增、送股所取得的股份),乙方进行业绩承诺补偿的金额合计不超 过本次交易总对价。

  • (8)乙方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在《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3.1(6)条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乙方不得就尚未解锁 的对价股份设定质押。

5、超额业绩奖励 (1)如光隆集成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的,

甲方同意净利润超额部分的 50%用于对光隆集成届时的核心团队进行现金奖励, 奖励总金额应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20%。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

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50%

(2)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应于光隆集成 202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2 个月内 确定,并在 2029 年 6 月 30 日前全额发放。为免疑义,奖励对象应为已纳入 《购买资产协议》附件一列表的核心团队成员,或后续经甲方同意并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7.5 条项下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的人 员,具体由光隆集成届时的总经理拟定发放方案报董事会审议确定。

6、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生 效;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终止或被认定为无效,则 本协议亦解除、终止或失效。

7、违约责任
  • (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的,构成违约。一方 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 (2)若乙方未能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业绩补偿的,每迟延一天,按

照应补偿金额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应 承担的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本协议、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 义务和责任。

8、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协议签订日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 法合理控制、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亦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导致该方部分或完 全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 (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罢工、瘟疫等;
  • (3)其他法律法规明确为或惯常能够视为不可抗力的事件。若因出现不可抗

力事件需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进行调整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分别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后签署补充协议;若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深交所、中国证监 会规定,前述调整方案不可行的,则应当以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为依据进行其他调整。

特别地,在任何情况下,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中相关方履行补偿义务的安排不得变更、调整或豁免。 (二)奥简微电子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上市公司(作为甲方)与高志宇(作为乙方 1)、从简 企业(作为乙方 2)、涵简企业(作为乙方 3)、浦简企业(作为乙方 4)签署 了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2026 年 7 月 9 日,上市公司(作为 甲方)与高志宇(作为乙方 1)、从简企业(作为乙方 2)、涵简企业(作为 乙方 3)、浦简企业(作为乙方 4)(以下乙方 1、乙方 2、乙方 3、乙方 4 合 称“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承诺期限及盈利承诺

  • (1)本协议中,乙方针对奥简微电子的业绩承诺期限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

  • (2)乙方向甲方承诺,奥简微电子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各年

度实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下同)均不低于 0 元。为免疑 义,本协议中所称净利润均为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与奥简微 电子科技研发项目有关的政府补贴不予扣除,甲方向奥简微电子委派董事及财 务管理人员及奥简微电子采用甲方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所增加的人力物力成 本不予扣减。

  • (3)甲方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就奥简微

电子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专项 审计报告应与甲方该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 (4)若奥简微电子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本协

议第 2.2 条约定的承诺金额,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3、业绩补偿

(1)股份补偿

①业绩补偿应优先以股份方式进行,各乙方按其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的奥 简微电子股份比例分别计算并各自承担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及现金金额,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量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绝对值。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对价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②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补偿金额逐年计算,如果某一年度按前述公式在 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现金补偿 乙方持有股份不足以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差额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补偿。 4、资产减值补偿 (1)资产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届满时,甲方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2)减值测试补偿 经减值测试,若奥简微电子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则各乙方需对甲方

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奥简微电子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补偿金额

  • (3)股份补偿 资产减值补偿应优先以股份方式进行,应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股份数=应补偿金额÷对价股份发行价格
  • (4)现金补偿 乙方持有股份不足履行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的,差额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补偿。
5、补偿的实施
  • (1)依据本协议公式计算的股份补偿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

在小数,则舍去小数并向下取整数。

  • (2)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适用本协议有关补偿公式时需对其中的对价股份发行价格作相应 的除权、除息调整。

  • (3)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用于业绩承诺补偿

及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股份数=按照第 3.1(1)条或第 4.3 条所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 (1+转增或送股比例)

  • (4)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进行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或资产减值股份补

偿的情形,甲方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或者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45 日内 就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后 45 日内以 1 元的总 价回购并注销乙方应补偿的股份。自乙方收到甲方关于股份回购数量的书面通 知至甲方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期间,该等应补偿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和股利分配权 等任何股东权利。

  • (5)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

施前累积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乙方应相应返还给甲方。该等返还不应视为乙 方已经支付等额的补偿款,也不影响乙方实际应补偿的股份数和总金额。返还 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返还金额=按照第 3.1(1)条或第 4.3 条所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每 股已分配现金股利

  • (6)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进行业绩承诺现金补偿或资产减值现金补

偿的情形,甲方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45 日内就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 东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后 45 日内以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乙方应补 偿的股份。自乙方收到甲方关于股份回购数量的书面通知至甲方完成回购注销 手续期间,该等应补偿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和股利分配权等任何股东权利。

  • (7)本协议项下乙方累积补偿股份数不超过本次交易其所获得的甲方股份

数(包括转增、送股所取得的股份),乙方进行的业绩承诺补偿与标的资产减 值补偿合计不超过乙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标的资产总对价。

  • (8)乙方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在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3.1(6)条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不 得就对价股份设定质押。

6、超额业绩奖励 (1)如奥简微电子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超过 2,000 万元的,甲

方同意超额部分的 30%用于对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进行现金奖励,奖励总金额 应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20%。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 积实现净利润-2,000 万元)×30%

(2)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应于奥简微电子 202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2 个月 内确定,并在 2029 年、2030 年等额分期发放。为免疑义,奖励对象应为已纳 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附件列表的核心团队成员,或后续经 甲方同意并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8.3 条项下《承诺函》 的其他人员,具体奖励方案由奥简微电子届时的董事会审议确定。

7、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成立,并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生 效;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终止或被认定为无效,则 本协议亦解除、终止或失效。

8、违约责任
  • (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的,构成违约。一方 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 (2)若乙方未能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盈利补偿或资产减值补偿的,

每迟延一天,按照其应补偿金额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支付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本协议、采取补救措施及赔 偿甲方经济损失的义务和责任。

  • (3)乙方同意,各乙方之间对于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9、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协议签订日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 法合理控制、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亦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导致该方部分或完 全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 (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罢工、瘟疫等;
  • (3)其他法律法规明确为或惯常能够视为不可抗力的事件。若因出现不可抗

力事件需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进行调整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分别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后签署补充协议;若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深交所、中国证监 会规定,前述调整方案不可行的,则应当以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为依据进行其他调整。

特别地,在任何情况下,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中相关方履行补偿义务的安排不得变更、调整或豁免。

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根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光隆集成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76 光电子器件制造业”;奥简微电 子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I6520 集成电路设计”。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 投资等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等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未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 中达到若干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 的不得实施集中。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中的计算标准,因此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 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25%,符合《证券法》 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1、拟购买资产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

并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 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相关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的标 的公司、交易各方均没有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协商 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资产定价 原则合理、公允。

2、发行股份的定价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具体 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情况”之“(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因此,本次交易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交易定价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合法、 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光隆集成 100.00%股权和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交易对方合法拥有其持有的该等股权,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在 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全部债 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交易相关债权债务处 理合法。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总资产、 营业收入等将进一步增长。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技术、产品、生产和 采购等方面均具有协同效应,借助彼此积累的研发实力、技术优势、市场渠道, 实现业务上的有效整合,扩大上市公司整体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 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

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 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 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 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胡庆周。上市公司 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中审众环已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0656 号)。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 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 净利润都将进一步增加。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得以顺利实现的前提下,本次交 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

上市公司将新增部分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但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比例变 动较小;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偏离市场价格或异常定价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已制定有效措施,避免出现相关方通过关联交易调节业绩、 输送利益或发生显示公平交易的情形。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庆周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交易对方光隆集团及其 实际控制人彭晖已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函》,交易对方高志宇、从简企业、 涵简企业、浦简企业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 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 要承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光隆集成 100.00%股权和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未设置其 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转让不存在障碍,可以在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相关监管规则的 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 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及四十 八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 择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38 元/股,不低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若上市 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 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的规定及相关法 规规定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已就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作出了锁定承诺,交易对方新增股份锁定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 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 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 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

(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 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九、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 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 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确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 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 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 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 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售等业 务。标的公司光隆集成主营业务为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 发、生产、销售。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方面,上市公司可对光隆集成产品进 行分销,与标的公司属于上下游关系。光隆集成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 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也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淘汰类行业。

标的公司奥简微电子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等模拟芯片的设计和销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奥简微电子所属行业分类为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I6520 集成电路设计”,与上市公司芯片 设计制造业务属于同行业。奥简微电子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 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也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的淘汰类行业。

综上,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本次交易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相关规定。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后认为,本次交 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光隆集成 100.00% 股权和奥简微电子 100.00%股权,标的资产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关资质,除此之外,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 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了进展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 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 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 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 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十二、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参与本次交易

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 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 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参见“第十四节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之“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市公司出具的众环审字 (2026)0100656 号、众环审字(2025)0102702 号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主要构

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3,482.6312.44%52,554.5414.47%52,277.2214.54%
交易性金融资产105.920.03%173.680.05%--
应收票据5,635.441.61%7,665.962.11%9,386.232.61%
应收账款87,686.3125.09%91,648.9225.24%83,281.7523.17%
应收款项融资6,997.202.00%4,303.211.18%6,171.541.72%
预付款项4,581.621.31%3,392.010.93%3,638.591.01%
其他应收款887.630.25%1,166.270.32%1,177.420.33%
存货53,942.4715.44%56,738.2215.62%64,446.1217.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344.710.10%----
其他流动资产3,243.100.93%2,645.550.73%3,026.990.84%
流动资产合计206,907.0259.21%220,288.3560.66%223,405.8562.16%
债权投资339.060.10%699.590.19%--
长期股权投资10,902.443.12%11,006.093.03%11,020.953.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5.000.11%375.000.10%375.000.1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680.341.05%3,680.341.01%3,648.211.01%
投资性房地产3,856.771.10%3,900.651.07%3,988.401.11%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7,402.084.98%15,161.984.17%14,070.763.91%
在建工程22.620.01%24.110.01%--
使用权资产2,636.480.75%3,249.180.89%1,847.720.51%
无形资产46,831.1813.40%51,831.0114.27%44,492.2912.38%
开发支出6,196.501.77%4,774.671.31%4,636.291.29%
商誉37,828.8410.82%37,828.8410.42%37,828.8410.52%
长期待摊费用518.520.15%196.070.05%342.44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4,722.541.35%5,633.661.55%5,967.781.66%
其他非流动资产7,243.162.07%4,529.341.25%7,806.382.17%
非流动资产合计142,555.5340.79%142,890.5239.34%136,025.0637.84%
资产总计349,462.56100.00%363,178.87100.00%359,430.92100.00%

截至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359,430.92 万元、363,178.87 万元和 349,462.5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分别 为 223,405.85 万元、220,288.35 万元和 206,907.02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 为 62.16%、60.66%和 59.21%,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非流动资 产总额分别为 136,025.06 万元、142,890.52 万元和 142,555.53 万元,占资产总 额比重分别为 37.84%、39.34%和 40.79%,主要为无形资产和商誉。

2、主要负债构成分析 截至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负债规模及主要构

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87,354.9648.48%91,609.3748.40%66,530.3135.90%
应付账款40,383.2722.41%46,287.6224.46%56,434.8430.45%
合同负债1,146.070.64%1,471.280.78%1,090.690.59%
应付职工薪酬1,419.180.79%2,223.521.17%3,522.331.90%
应交税费2,452.811.36%2,466.451.30%2,030.971.10%
其他应付款24,391.9913.53%20,068.6210.60%26,320.3614.20%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11,461.576.36%11,506.146.08%8,167.364.41%
其他流动负债4,782.242.65%5,725.113.02%7,061.403.81%
流动负债合计173,392.0896.22%181,358.1095.82%171,158.2692.35%
长期借款3,245.211.80%3,689.871.95%4,284.492.31%
应付债券361.810.20%445.290.24%580.220.31%
租赁负债2,051.971.14%2,420.651.28%1,217.480.66%
长期应付款-0.00%--6,722.223.6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70.480.21%389.170.21%616.790.33%
递延所得税负债784.190.44%964.060.51%761.000.41%
非流动负债合计6,813.643.78%7,909.044.18%14,182.217.65%
负债合计180,205.72100.00%189,267.14100.00%185,340.47100.00%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185,340.47 万元、189,267.14 万元和 180,205.7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分别 为 171,158.26 万元、181,358.10 万元和 173,392.08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 为 92.35%、95.82%和 96.22%,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非 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14,182.21 万元、7,909.04 万元和 6,813.64 万元,占负债 总额比重分别为 7.65%、4.18%和 3.78%,主要为长期借款。

3、偿债能力分析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情况

如下: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51.57%52.11%51.56%
流动比率(倍)1.191.211.31
速动比率(倍)0.880.900.93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资产负债率

基本保持稳定。

4、营运能力分析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营运能力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次/年)1.561.551.47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年)6.186.395.93
存货周转率 (次/年)9.268.527.03

注: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 4、2026 年 1-6 月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年化处理。 如上表所示,2025 年度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

转率及存货周转率均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销售回款 速度加快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24 年期初减少、销售增加导致存货账面价 值减少等原因所致。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及 存货周转率整体较上年保持稳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损益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277,367.13100.00%558,582.91100.00%534,637.40100.00%
其中:营业收入277,367.13100.00%558,582.91100.00%534,637.40100.00%
二、营业总成本274,669.8399.03%556,518.1199.63%527,834.4498.73%
其中:营业成本256,013.2892.30%516,426.6792.45%490,619.2991.77%
税金及附加362.130.13%758.710.14%712.360.13%
销售费用4,060.821.46%9,251.671.66%10,741.662.01%
管理费用6,562.442.37%13,367.072.39%13,810.452.58%
研发费用4,616.591.66%9,445.491.69%5,787.431.08%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财务费用3,054.571.10%7,268.501.30%6,163.251.15%
其他收益44.450.02%97.050.02%202.270.04%
投资收益118.950.04%-38.09-0.01%-17.53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7.76-0.02%3,875.490.69%-552.46-0.10%
信用减值损失-408.29-0.15%798.630.14%-504.13-0.09%
资产减值损失-1,064.58-0.38%-2,426.08-0.43%-2,618.64-0.49%
资产处置收益3.710.00%-0.600.00%0.660.00%
三、营业利润1,323.790.48%4,371.200.78%3,313.130.62%
加:营业外收入204.870.07%10.340.00%2,322.430.43%
减:营业外支出25.600.01%148.670.03%131.720.02%
四、利润总额1,503.060.54%4,232.870.76%5,503.841.03%
减:所得税费用2,141.980.77%1,765.250.32%26.270.00%
五、净利润-638.92-0.23%2,467.630.44%5,477.571.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63-0.10%2,641.430.47%6,027.501.13%
少数股东损益-349.28-0.13%-173.80-0.03%-549.93-0.1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015.97-1.45%-2,646.34-0.47%-625.67-0.12%
七、综合收益总额-4,654.89-1.68%-178.71-0.03%4,851.900.91%

2024 年 、 2025 年 及 2026 年 1-6 月 , 上 市 公 司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34,637.40 万元、558,582.91 万元和 277,367.1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分别为 6,027.50 万元、2,641.43 万元和-289.63 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 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相关指标情况

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销售毛利率7.70%7.55%8.23%
净利率-0.23%0.44%1.02%
每股收益(元/股)-0.00260.020.05

注: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普通股总股数

  • 2025 年销售毛利率、净利率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行业供需格局波

动、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加大研发投入等原因所致。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销 售毛利率较上年保持稳定,净利率与每股收益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金 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波动以及分销业务应纳税所得额增 加带来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二、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一)光隆集成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概况

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属于光通信行业范畴。 (1)光通信行业 光器件属于光通信行业范畴。光通信的核心在于使用光波作为载波,通过 光纤作为传输介质,依靠光模块实现电光信号的转换,从而以光信号形式传输 信息,具备信道带宽极宽、传输容量大、中继距离长和抗干扰能力强等多项优 点。光通信凭借其卓越的性能,已经成为通信行业的主流通信方式,并广泛应 用于数据中心、电信网络、光纤宽带等多个领域。光通信产业链上游主要为光 模块核心部件,包括光芯片、光学元件及由各类光组件组成的光器件等,中游 包括光模块、光纤光缆等,下游主要为光通信设备,其中光模块是光通信系统 中的一类硬件设施,是光通信中的“信号转换中枢”。应用场景主要有数据中 心和电信等,广泛应用于人工智能、云计算、智能交通、安防监控等使用场景。 根据赛迪顾问预测,2025 年国内光通信市场规模有望达 1,750 亿元,对应 2022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

(2)光器件行业 光器件是光通信网络中基础的组成元件,承担着光信号的产生、调制、探 测、接收、连接、传导、发送、波分复用和解复用、光路转换、信号放大、光 电转换等功能,代表了现代光电技术与微电子技术前沿,是光通信网络最核心 的组成部分。由于光信号在光纤中的传输速率已接近光速,但光器件、光设备 的处理和传输速率存在瓶颈,因此光器件和光设备是制约光信号传输的核心环 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光通信网络的信息传输速度、质量、性能水平和可靠性。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数据,国内光器件市场未来五年将保持 15%以上的年 均复合增长率,到 2029 年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2,500 亿元。

从功能维度看,根据是否需要外加能源驱动以及是否涉及光电转换,光器 件可分为无源光器件与有源光器件两类。无源光器件指无需外部能源驱动即可 工作的光电子器件,仅通过光学原理(如反射、折射、衍射)被动处理光信号, 实现对光信号传输、分配、滤波、隔离或耦合等功能,典型产品包括光开关、 光模块组件、光衰减器、光波分复用器、光纤连接器、光分路器和光隔离器等。 有源光器件指需要能源驱动才能发挥器件功效的为有源光器件,其负责光信号 的产生,将电信号转换为光信号、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以及发射、接收光信号 等工作。

类型器件名称器件功能
无源光器件光开关是一种具有一个或多个可选择的传输端口,可对光传输线路 或者集成光路中的光信号进行相互转换或逻辑操作的器件
类型器件名称器件功能
光模块组件用于连接光模块内有源器件与光接口,承担着连接外部光信 号与光模块或通信设备内部探测器、激光器,并将光信号传 输到外部光纤的作用
光衰减器通过对光信号的衰减来实现光功率的控制,是使传输线路 中的光信号产生定量衰减的光器件
光波分复用器是一种特殊的耦合器,是构成波分复用多信道光波系统的 关键器件,可以将若干路不同波长的光信号复合后送入同 一根光纤中传送,将同一根光纤中传送的多波长光信号分 解后传输给不同的接收机
光纤连接器为光信号提供传输通道,实现系统中设备间、设备与仪表 间、设备与光纤间以及光纤与光纤间的非永久性固定连接
光分路器是一种集成波导光功率分配器件,作用是实现光信号的分 路,可将光信号分至多条光纤
光隔离器是一种只允许光正向传输的无源光器件,相当于电子系统 中二极管的功能,常置于光源后,用来抑制光传输系统中 反射信号对光源的不利影响
有源光器件激光器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提供光源
光探测器能够检测出入射在其上面的光信号,并完成光信号向电信 号的转换
光放大器利用激光受激辐射原理,对光信号进行放大
光收发器将光发送器件和光接收器件集成在一起的光电转换器件
光调制器在电光转换过程中,调整光信号的强度、相位、偏振、频 率和波长,方便信号处理、传输和检测

光器件的下游应用为光模块,终端应用领域分为数据通信市场(如数据中 心)及电信通信市场。光模块,又称光收发一体模块,是实现光通信系统中光 信号和电信号转换的核心部件,主要作用就是实现光纤通信中的光电转换和电 光转换功能。随着 AI 的快速发展,数据通信领域光模块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并 加速向更高传输速率迭代,也是当前光器件增速最快的应用领域。

2、行业市场情况

无源光器件位于光通信产业链中光模块的上游,器件种类、产品规格型号 差异较大。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终端数据中心资本支出加速,带动光模 块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是光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逻辑。AI 海量数据的收集、 计算、训练以及传输需求,将带来算力和网络的加速建设和迭代升级,为光通 信产品的需求带来巨大增量,拉动无源光器件的需求量同步提升。

①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国内外云厂商持续加大数据中心资本开支 AI 应用对整体云业务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云计算巨头正加大云和数据中

心投资力度,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 均将在 2025 年大幅加码资本开支,合计指引投入超 3,800 亿美元。2025 年第三季度,北美 四大云厂商资本开支合计为 1,124.3 亿美元,同比增长 76.9%。

数据来源: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Wind

DeepSeek 带来开源大模型生态重塑,下游 AI 应用的广泛推广以及国产算 力硬件性能的显著提升,驱动国内云计算厂商的资本开支显著增长,未来将持 续扩大资本支出规模。2025 年第二季度,我国三大云厂商阿里巴巴、腾讯、百 度资本开支合计为 615.8 亿元,同比增长 168.40%,新增资本开支主要用于建设 AI 基础设施。

数据来源:阿里巴巴、腾讯、百度,Wind

②光通信行业进入景气周期,成为上游光器件市场规模扩张的核心驱动力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从 2020 年的 104.53 亿美元 跃升至 2024 年的 163.4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1.82%。2024-2030 年,随着 AI 基础设施建设对以太网交换机和高速光模块(400G 以上)的强劲需求爆发, 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将以 17.59%的复合增长率保持持续增长,2030 年的市场 规模预计将超过 432 亿美元。

数据来源:Lightcounting

传统的光模块应用于电信市场,以 10G/25G/50G/100G 主流速率为主,而 数通市场聚焦高带宽场景,主流速率为 100G/200G/400G/800G/1.6T。2024 年起, 伴随数据中心的迅速发展,数通市场高速光模块已成为市场主流。作为光通信 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光隆集成的主要产品市场规模与价值将伴随光通信、光 模块市场规模的攀升而同步增长。

3、行业竞争格局 (1)所处行业竞争格局

无源光器件行业终端应用市场具备高度集中特征,国内云厂商以百度、腾 讯、阿里巴巴为主,海外云厂商则以微软、亚马逊、Meta、谷歌为主。对于云 厂商而言,为保障数据中心传输信息的稳定性,其在光模块的采购上普遍采用 “1-2 家主力供应商与 2-3 家备选供应商”的梯队模式,并对光模块供应商进行 严格的准入验证,因此光模块行业亦呈现头部集中的特征。针对光模块厂商而 言,除光芯片外,其余光器件因功能及规格型号差异较大,可供选择的供应商 数量相对较多。而针对无源光器件,因其具有高定制化特征,且其产品质量将 直接影响光模块信号传输的稳定性,光模块厂商通常亦会采用“主力+备选”方 式采购无源光器件,并与主力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新 产品验证及技术共建。综上,无源光器件行业整体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市场化 程度较高,但受光模块行业高集中度特征影响,在光模块领域呈现向头部供应

商集中的趋势。 (2)行业内主要企业 国内无源光器件行业主要参与者包括专注无源光器件生产的厂商与具备无

源光器件自主生产能力的光模块厂商两类。由于无源光器件行业细分产品众多, 不同的企业在业务发展路径上又有所不同,因此行业内各企业在细分产品类别、 业务重点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目前,国内无源光器件行业主要企业与标的公 司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的,主要如下所示:

序号可比公司名称简介
1天孚通信 (300394.SZ)天孚通信成立于 2005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涵盖高速 光引擎等光有源器件产品解决方案及 FAU 光学器件、MPO 高密 度线缆连接器、322AOC 系列无源光器件、波分复用器件等无源 光器件产品解决方案。2025 年度,天孚通信实现营业收入 51.63 亿元,净利润 20.18 亿元,其中无源光器件领域营业收入为 20.84 亿元。天孚通信 2025 年度第一大客户为 Farinet(主要为 NVIDIA、Coherent、Lumentun 等提供光模块组装服务),占 2025 年销售额的 63.31%。
2长芯博创 (300548.SZ)长芯博创成立于 2003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面向电 信、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领域。应用于电信市场的产品包 括用于光纤到户网络的 PLC 光分路器和光纤接入网(PON)光收 发模块、用于骨干网和城域网密集波分复用(DWDM)系统的阵 列波导光栅(AWG)和可调光功率波分复用器(VMUX)、用 于无线承载网的前传、中回传光收发模块,用于光功率衰减的 MEMS 可调光衰减器(VOA)以及广泛应用于各种光器件中的光 纤阵列等;应用于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的产品包括用 于数据中心内部互联的传输光模块、数通光模块,无源预端接跳 线,以及各类有源光缆(AOC)和铜缆(DAC、ACC、AEC), 速率范围覆盖 10G-800G,用于消费、工业以及医疗等行业互联 的高速有源光缆以及广泛应用于各种有源光缆及各类处理器接口 的芯片、模组组件等。2025 年度,长芯博创实现营业收入 25.33 亿元,净利润 5.80 亿元。
3太辰光 (300570.SZ)太辰光成立于 2000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光无源 件,并持续开发相关光有源器件。其光无源器件包括光互联元件 (MT 插芯、PLC 芯片等)、光互联器件(光纤连接器等)、光 分路器件等。2025 年度,太辰光实现营业收入 15.47 亿元,净利 润 3.08 亿元,其中光器件领域营业收入为 15.15 亿元。
4光库科技 (300620.SZ)光库科技成立于 2000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光纤 激光器件、光通信器件、激光雷达光源模块与器件。其全资子公 司加华微捷专业从事光纤连接器件等光无源器件的生产,产品涵 盖 MT-MT 跳线、插芯-光纤阵列、保偏型光纤阵列、保偏型光纤 尾纤等。2025 年度,光库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14.74 亿元,净利润 1.80 亿元。

(3)行业利润水平和变动趋势 无源光器件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取决于下游光模块行业的经营情况。2024 年 度以来,受下游光模块需求旺盛带动,无源光器件厂商同步启动扩产计划,产 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800G/1.6T 等高速率光模块方案推动无源光器件产品结 构优化,叠加部分产品阶段性供给不足影响,无源光器件整体单价出现小幅提 升。同时,得益于规模化生产及生产工艺的持续改善,产品单位成本稳步下降, 无源光器件厂商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未来,随着 AI 算力需求持续释放,数据中心资本开支将维持高速增长,推 动高速光模块市场呈稳定扩容态势。下游市场的旺盛需求吸引新无源光器件市 场参与者的进入,并推动现有无源光器件厂商持续加大研发生产投入,市场竞 争可能加剧。

从成本端,无源光器件的原材料供给充足且技术成熟,预期未来采购价格 相对稳定。随着精密加工工艺的不断进步及自动化产线渗透率的提高,企业生 产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单位制造成本有望下降。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受益于光模块需求激增及 800G/1.6T 光模块规模化 部署,无源光器件行业量价齐升,利润水平同比显著提升;而未来随着行业市 场竞争格局的加剧,以及下游客户对成本的管控趋严,成本优化成为各企业盈 利分化的关键。AI 算力基础设施的持续扩容,将推动行业绝对利润水平保持高 位,市场空间进一步快速增长。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助力无源光器件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光通信行业系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光无源器件为其核心基础器件,直接 决定光网络传输效率与稳定性,是保障电信与数据通信市场安全运行的关键环 节。近年来,全球信息化进程提速,主要经济体持续加码信息基础设施投入, 我国亦相继颁布《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等政 策,将光通信器件列为重点支持方向,以技术创新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

无源光器件行业与下游光通信网络建设、数据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应 用领域紧密相连。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光通信技术发展及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的产业政策,如《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 能+”行动的意见》《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关于推动未来产 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明确了高速光网络、算力基础设施、绿色 数据中心等重点建设任务,为无源光器件行业持续扩容升级提供了稳定、可预 期的政策环境。

②数通市场的需求爆发与电信市场的稳步升级构筑无源光器件行业增长的 双重引擎

近年来,随着全球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推进,光通信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 展机遇,无源光器件作为光通信系统的基础组成部分,市场需求呈现出持续快 速增长的态势。在数通市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 展,催生对数据中心内部及数据中心间高速互联的巨大需求。800G、1.6T 等高 速光模块加速商用,推动高密度光纤连接器、光纤阵列等光无源器件需求爆发 式增长。特别是在 AI 训练集群和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建设中,无源光器件作为高 速光互联的关键环节,已成为数据中心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组件。在电信市 场,5G 网络建设进入规模化部署阶段,基站密度显著提升,FTTx(光纤到户、 到楼、到节点)渗透率不断提高,推动光纤连接器、光分路器、波分复用器等 无源光器件在接入侧的持续应用。数通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与电信市场的稳步升 级,共同构成无源光器件行业持续增长的双重引擎,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广 阔的市场空间与强劲的增长动力。

③光模块国产替代率提升及供应链安全需求为国内无源光器件厂商提供增 长空间

当前,全球光通信产业链正经历深度重构,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加剧,关键 光通信设备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同时,AI 算力需求爆发驱动海外云巨头加 快供应商验证,国内光模块厂商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及精益的制造能力已通过 其可靠性测试并纳入其长期采购清单,国产替代进程显著。根据 Lightcounting 的数据,国内厂商在光模块领域竞争优势明显,中际旭创、新易盛、海信宽带 等国内光模块头部企业在全球光模块的市占率持续保持前十,并在 800G/1.6T、

硅光等前沿方案上率先实现量产,技术领先度与交付规模优势持续放大。为保 障产能安全与成本可控,国内头部模块厂正主动实施本土化配套战略,对高端 光纤阵列、高密度连接器、CWDM/DWDM 无源组件等核心物料份额分配上给 予国产供应商倾斜,为国内无源光器件厂商的盈利增长提供确定性支持。

(2)不利因素
  • ①光模块行业的快速技术迭代对无源光器件厂商的提出更高要求 技术迭代与创新能力正在重塑光模块产业的格局,进而影响上游无源光器 件行业的发展。随着硅光集成技术、共封装光学(CPO)等新兴技术的不断涌 现与应用,无源光器件产品亦需相应完成高速迭代。传统无源光器件在传输速 率与集成水平上,已逐渐难以匹配现代数据中心、高速通信网络等核心应用场 景的运营需求,行业内企业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支持更高速率传输、 更高端口密度及更小物理尺寸的新型无源光器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以快速响 应市场需求变化。受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加快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呈现大幅 缩短影响,无源光器件行业内企业面临较大的研发投入压力与成本控制挑战。 若企业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无法及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一代 产品,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甚至被行业淘汰的风险。
  • ②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行业周期波动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无源光器件作为光通信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运 行态势及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国际贸易争端、地缘政治冲突、利 率水平变化以及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均可能对通信运营商及互联网企业的资 本开支计划造成影响,进而传导至光通信产业链,对无源光器件的市场需求产 生不利影响。同时,下游行业光模块厂商的采购规模往往与 5G 网络建设、数 据中心扩张、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算力需求增长的节奏相关。在行业快速扩张阶 段,客户对器件的采购需求旺盛,企业订单和业绩增长显著;而当下游进入调 整或投资放缓期,客户往往压缩资本开支、延长采购周期甚至降低库存水平, 从而导致光无源器件企业订单下滑和盈利能力下降。

5、行业经营模式、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 (1)行业经营模式 光无源器件行业的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参数等要求存在差异,产品定

制化程度较高。因此,光无源器件厂商通常根据客户需求、订单和库存情况, 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针对客户需求排产。

(2)行业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 无源光器件行业的生产技术涉及精密光学、微纳米加工、材料科学、自动

化控制等多个技术领域,行业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与下游需求紧密相关,技术 呈现不断升级迭代的趋势。

1)在高精度制造、高性能传输及高稳定性方面持续优化

作为数据通信领域互联的核心器件,数通领域光模块正以 AI 算力需求为引 擎,进入技术迭代与规模爆发的双重周期。随着 AI 驱动的技术跃迁,数通领域 光模块预计将实现从 400G 向 800G/1.6T/3.2T 快速切换。根据 Lightcounting 的 数据,2024 年,400G 光模块仍是市场主流,市场规模达到 65.44 亿美元,800G 光模块已经实现规模化应用,市场规模达到 45.22 亿美元,同比增长 149.97%, 1.6T 光模块已进入试点部署应用阶段。2025 年至 2026 年,伴随 AI 算力与数据 中心流量的指数级增长,超高速光模块(800G/1.6T)产品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

800G 产品成为市场主流,2028 年 1.6T 产品将成为市场主流,技术迭代飞速。

数据来源:Lightcounting

在终端应用对高速率、低功耗需求急剧攀升的大背景下,光模块技术正迅 速从传统可插拔模块向集成化、智能化方案迭代更新,亦驱动上游无源光器件 行业技术在高精度制造、高性能传输及高稳定性方面持续优化。

高精度制造方面,光模块的集成化发展致使光无源器件内单位面积内光纤 数量成倍增加,光纤对中误差容限持续收窄,端面划痕等缺陷概率指数级增加。 为满足“多芯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光无源器件在光纤组装、研磨等核心工 序必须达到微米级精度要求;同时,CPO 共封装技术将光引擎移至交换芯片内 部,将光引擎与交换芯片合封于同一基板,进一步压缩光无源器件可用空间, 对生产工艺提出从“微米级”至“亚微米级精度”的更高精度要求。

高性能传输方面,无源光器件作为数据传输的基础载体,面临数据流量爆 发式增长带来的传输容量、速率、距离和质量多重挑战。行业将更低损耗率作 为核心竞争点,通过优化器件结构、采用更优质的光学材料等方式,持续优化 器件损耗率。同时,随着光网络下沉至客户端、边缘节点及工业现场,器件需 在不同温度、粉尘、电磁干扰等复杂环境下稳定运行,驱动企业在器件封装工 艺、散热设计、抗干扰能力等方面持续创新,实现从可用到耐用的质量升级。

高稳定性优化方面,生产自动化已成为提升产品一致性与生产效率的核心

路径。光无源器件厂商陆续在穿纤、剥纤、研磨、检测等关键工序导入自动化 设备,替代传统人工操作,显著提高产品良率及质量稳定性,为大规模交付高 品质、高可靠性器件奠定坚实基础。

2)硅光子技术将是重要技术发展方向

硅光子技术利用标准硅实现计算机和其它电子设备之间的光信息发送和接 收。与晶体管主要所依赖的普通硅材料不同,硅光子技术采用的基础材料其实 是玻璃。由于对玻璃而言,光可以认为是完全透明的,不会发生干扰现象,因 此理论上可以通过在玻璃中集成光波导通路来进行信号的传输,这种方式很适 合计算机内部和多核之间的大规模通信。硅光子技术最大的优势在于拥有非常 高的传输速率,可使处理器内核间的数据传输速度比目前快上 100 倍甚至更多。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不断向前推进,数据中心光模块的需求大幅增长。

硅光因为具备集成化、硅基大规模制造、易于降成本的优势,其商业前景得到 了业内光模块公司的一致认可。作为新一代通信技术,硅光子技术的核心理念 是“以光代电”,这也是其颠覆性所在。目前,集成电路的发展沿着摩尔定律 已趋于极限,硅光子技术是超越摩尔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之一。因此,在众多 国际巨头的大力推动之下,相关技术发展成熟已是指日可待,在未来的通信中 必然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6、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与生产工艺壁垒

无源光器件的研发涉及材料科学、精密光学等多个复杂领域,具有较高技 术壁垒。硅光集成技术、CPO 方案、800G/1.6T 高速光模块的加速商用进一步 抬高了行业准入门槛,要求无源光器件在低损耗、宽带化、小型化方面进一步 提高。生产工艺方面,无源光器件行业下游应用场景众多,数通市场、电信市 场遵循不同技术标准,且不同客户定制化需求不同,衍生出数百种细分规格型 号,因此行业规模化生产难度较大。无源光器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光信号传输 稳定性,核心产品在插入损耗、回波损耗、耦合对准误差等关键参数须保持批 次一致性,对生产工艺精度要求较高,自动化产线设计与制程控制构成为无源 光器件厂商在生产端的技术壁垒。

(2)客户资源壁垒

无源光器件直接下游客户为光模块制造商,终端应用为数通市场及电信市 场,下游客户对产品可靠性极度敏感。新供应商需经过资质审查、小批量试产、 可靠性验证在内的长周期认证,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替换 成本相对较高。在选定供应商后,如不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客户通常不会选 择更换供应商。同时,无源光器件规格繁杂,下游客户对产品插入损耗、回波 损耗、尺寸公差等关键指标常提出定制化要求,要求供应商深度参与其产品前 端设计,并在短时间内完成从光学仿真、样品迭代到规模量产的全过程开发。 无源光器件厂商需要基于对客户产品及行业的深入理解,不断进行研发创新, 以满足客户快速多变的应用需求。上述长周期、高成本的认证壁垒以及深度协 同的研发机制,显著抬高新竞争者的准入门槛,构筑了行业牢固的客户资源壁 垒。

(3)人才壁垒

无源光器件行业属于多学科交叉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对精密光学、微纳米 加工、材料科学、自动化控制等领域的高端研发人才提出极高要求。同时,无 源光器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精度与性能优化高度依赖管理人员的经验积累与生 产人员的熟练程度,核心岗位人员培养周期较长。因此,具有稳定且经验丰富 人才团队的企业,往往能够保持产品性能优势与工艺迭代能力,形成较难复制 的人才壁垒。

(4)质量认证壁垒

无源光器件市场准入需通过多层次、长周期产品认证及管理体系标准。产 品层面,公司需同时满足行业标准与客户规范,通用标准包括 GR-326、GR1435 等 Telcordia 可靠性测试以及 RoHS 等法规要求,客户端则普遍建立内部认 证体系,对供应商资质、管理体系、产品性能与现场工艺进行多轮审核,整体 验证周期约 6-12 个月。行业整体认证标准众多、流程复杂且成本高昂,形成稳 固的质量认证壁垒。

7、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无源光器件行业与全球宏观经济及光通信市场的投资周期密切相关,存在 一定的周期性特征。目前,AI 算力需求呈爆发式增长,云数据中心加速扩容, 骨干网持续升级,叠加全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政策利好集中释放,行业处于强 周期内,发展前景良好。

(2)行业区域性 无源光器件行业终端应用市场主要包括数通市场及电信市场,应用范围适

用于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具有全球化特征。 (3)行业季节性 在全球范围内,无源光器件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受各国假期及客户备

货安排影响,无源光器件生产与销售量可能存在一定波动。 8、上下游行业情况 无源光器件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各类光学材料、光学元件和电子元件。其中,

高端元件仍然由国外主导,但国产化率稳步提升。中低端元件国产化率较高, 市场供应充足,市场竞争激烈。

无源光器件行业下游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商、数据中心运营商及电信运营商,

最终服务于各类终端应用场景。受 AI 算力产业的快速发展,数据通信市场已超 越电信通信市场成为光器件产业的主要增长点。由于终端客户对数据中心的传 输速率要求持续提升,高速光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9、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主要优势 (1)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自设立以来,光隆集成始终以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为核 心,把握光通信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客户需求导向,持续开发迭代,具备成熟 的产品生产能力与研发能力,服务于全球头部光通信厂商。无源光器件产品种 类规格较多,行业整体较为分散,在光开关等产品领域,光隆集成具备行业领 先的技术储备与生产能力,属于本土细分领域重要企业。

光隆集成的光开关广泛应用于光网络保护、测试系统、AI 智算中心、数据 中心光路调度、光传感、激光雷达等领域。光隆集成核心产品光开关全面覆盖 机械式光开关、步进电机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类型,并正在 研发电光开关,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全类型、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企业 之一,其中机械式光开关产品最大实现了 1×8 和 4×4 单器件模块,而 MEMS 光 开关产品以其特有的高度集成准直器阵列技术,目前可以实现最多 128 路的单 器件选路切换。

光隆集成通过不断提高产品的光学结构技术及生产工艺,在降低宽波段 MEMS 光开关的波长相关损耗上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 DWDMPON 网络应用 的 1520~1610 波段,标的公司产品可实现波长相关损耗小于 0.4dB,同时兼顾 扩展波长 1310 的低损耗。

为提升矩阵光开关国产化的技术水平,公司进一步研发了超宽温度范围应 用的 MEMS 光开关,实现-40~+85 度温度范围内低损耗高稳定工作,小于 30ms 无抖动平滑切换,以 1×64 器件为例,在-40~+85 测试三个温度-40/23/85 度,损 耗小于 2.2dB,且温度变换产生的损耗变化量小于 0.5dB。

(2)标的公司竞争优势

①技术研发优势

标的公司将自主创新置于战略核心,形成覆盖“基础理论研究-核心器件制 造-系统集成应用”的全链条技术布局,深度契合 OCS(光交换)技术多元化发 展趋势。在基础技术层面,光学仿真、结构设计等领域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可 精准模拟光路传输、优化机械稳定性,适配 MEMS 等多技术路径的研发需求, 显著缩短 OCS 相关产品研发周期;核心器件领域,聚焦 MEMS 器件、OCS 核 心驱动及光无源器件研发,攻克 OCS 适配的高集成度、低插入损耗封装技术, 阵列 MEMS 芯片多集成封装可支撑从 32 通道到更多端口的规模化应用;同时 具备自主设备研发能力及自动化测试系统,定制 MEMS 光开关自动化组装线; 目前已经攻克 32、64 及 128 通道的 OCS 核心光模块技术难点,预计 2026 年可 进行市场推广及应用。标的公司形成“核心技术+自主设备+自动化生产”一体 化能力,能快速响应 OCS 市场扩产需求,在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占据先

发优势,呼应低功耗、低延迟的核心技术优势。标的公司同步推进 MEMS 微镜 等多技术路径的 OCS 产品研发,持续拓展 AI 算力中心、数据中心光路智能调 度、光网络防护、光传感、激光雷达等多元应用场景。

  • ②可靠的品质保障 标的公司已构建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品质管理体系,通过 ISO9001 质量 管理体系与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将品质管理深度融入包含 OCS 相关 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至成品交付全流程,在各环节设置关 键质量控制点(KCP),配备专职检验人员监督。检测中心配备国际先进设备, 可模拟长期运行场景下的高温、低温、长期振动等极端环境,开展器件专项可 靠性测试,验证产品长期稳定性;建立全流程产品追溯体系,可快速定位问题 根源,保障某些特定关键场景的严苛要求。品质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均具 10 年以 上行业经验,通过定期培训、审核与改进活动,持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确保 光开关、光保护模块以及 OCS 等相关产品质量稳定可控,满足数据中心、AI 集群等关键场景的长期使用需求。
  • ③产品布局与市场优势

标的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可提供包含 OCS 在内的全类型光开关产品及全速度 等级光开关的企业,产品布局完善且市场地位领先。已量产机械式、步进电机 式、MEMS、磁光等多类型光开关,各类产品适配不同场景(如机械式用于光 路保护、MEMS 适配数据中心);性能参数覆盖广,切换速度从毫秒级(510ms)、微秒级(1-10μs)到纳秒级(<10ns),可满足差异化需求;此外,标 的公司具备强大定制化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特殊波长、封装、环境适应性需求 快速开发产品。凭借丰富型号、稳定质量与优质服务,标的公司在光开关领域 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得了通信设备商、光模块厂商及科研院所等客户群 体的高度认可。

④管理团队优势 标的公司拥有专业互补、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具有二十年

以上光器件行业经验,涵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财务管理等领域, 形成了“技术+管理+市场”多元化专业管理结构。团队对行业趋势与运营管理

有深刻洞察,战略规划精准且执行高效:对光开关、光保护模块以及 OCS 产业 趋势与运营管理有深刻洞察。团队精准预判 OCS 成为全光互联核心趋势,提前 布局 MEMS 光器件研发并实现量产,契合算力中心的超节点计划及数据中心高 密度 AI 集群的发展需求;推动生产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引入智能设备建设 工厂,显著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同时通过完善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激发团队积极性,支撑公司在全球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持续抢抓北美主导、 中国快速崛起的市场格局机遇,巩固行业地位。 (二)奥简微电子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概况 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

设计行业。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简称“芯片”、“IC” 等,是指通过采用一定的工艺,将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电感等 元件及布线互联在一起,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管壳内, 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集成电路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子通信、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等产业,是绝大多数电子设备的核心组成部分。

集成电路通常可分为模拟芯片和数字芯片两大类。模拟芯片主要是指由电 阻、电容、晶体管等组成的模拟电路集成在一起用来处理连续函数形式模拟信 号(如声音、光线、温度等)的芯片;与之相对应的是数字芯片,数字芯片是 对离散的数字信号(如用 0 和 1 两个逻辑电平来表示的二进制码)进行算术和 逻辑运算的集成电路,其基本组成单位为逻辑门电路。电子产品通常需要模拟 芯片和数字芯片共同协作来完成各项功能。

模拟芯片根据功能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电源 管理芯片是电子设备的电能供应心脏,负责电子设备所需的电能变换、分配、 检测等管控功能,在电子产品和设备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性能优劣对电 子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有着直接影响,广泛应用于通讯、消费电子、工业控制、 汽车等领域。信号链芯片是电子系统中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核心组件, 专注于模拟信号的采集、转换、处理及传输,其功能涵盖信号放大、滤波、模

数/数模转换(ADC/DAC)、接口协议适配等。

2、行业市场情况

集成电路自 1958 年诞生以来,带动了全球半导体产业以及各相关行业,特 别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全球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半导体行业作 为信息技术产业的基石,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在 5G 通讯、物联网、 智能家居、智能制造、大数据、新能源、电动车、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新兴应 用的推动下,市场对集成电路的总体需求呈现持续增长势态。

根据 Frost&Sullivan 数据,中国模拟芯片市场从 2020 年的人民币 1,249 亿 元增长到 2024 年的人民币 1,953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11.8%。预计到 2029 年 将达到人民币 3,046 亿元,2025 年至 2029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8.9%。电源管 理芯片市场从 2020 年的人民币 769 亿元增长到 2024 年的人民币 1,219 亿元,复 合年增长率为 12.2%,预计到 2029 年将达到人民币 1,987 亿元,2025 年至 2029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9.9%。

2024 年全球经济开始逐渐复苏,全球半导体行业也呈现出增长态势。据 SIA 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达 6,276 亿 美元,同比增长 19.1%,首次突破 6,000 亿美元大关,主要受益于 AI、消费电 子等领域需求回暖。2025 年全球市场有望继续复苏,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 会(WSTS)在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报告预测 2025 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将达到

  • 6,971 亿美元,同比增长 11%,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生成式 AI 服务的启动为市 场注入了新的动力。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 WTST 数据,2025 年上半年全球半导体市场 规模同比增长 18.9%,达 3,460 亿美元。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消费市场, 半导体产业发展迅速。根据我国工信部数据,2025 年上半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 业整体态势良好,集成电路设计收入 2,022 亿元,同比增长 18.8%。但在高端芯 片技术方面,仍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高端芯片进口依赖度较高,这 为国内半导体企业在中低端市场及部分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在电 源管理芯片领域,国内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水平逐步提升,市场份额 也在稳步扩大。

据中国海关总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发布的统计数据,2025 年 1-6 月中国 集成电路出口数量为 1,677.7 亿个,比上年同期增长 287.1 亿个,同比增长 20.6%;出口金额为 90,473.3 百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64.4 百万美元,同 比增长 18.9%。

3、行业竞争格局 (1)所处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电源管理芯片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国际市场份额主要被海

外公司占据,国际知名集成电路公司都拥有多年的经验沉淀和极强的研发实力。 电源管理芯片应用领域极其广泛,在我国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由于我国集 成电路产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与世界领先公司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国内下游 企业在采购芯片时往往优先选择国际知名厂商,我国电源管理芯片的自给率处 于较低水平。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与消费国家,电源管理芯片市场需求巨大。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我国芯片领域 的科技水平突飞猛进。同时随着国际贸易争端的加剧,国产替代成为国内集成 电路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促进行业内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在国家出台的各 项政策红利的带动下,大量资本进入电源管理芯片产业以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但随着中国模拟芯片设计公司的快速成长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助推,模拟芯片设 计产业呈现出由海外向境内转移的趋势。

(2)行业内主要企业

凭借资金、技术、客户资源、品牌等方面的积累,以德州仪器、亚德诺、 英飞凌和美蓓亚等企业为代表的国际厂商在全球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占据了较大 的市场份额。但是随着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电源管理芯片的厂 商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细分市场与国际大厂的技术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国内 主要企业如下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简介
1希荻微 (688173.SH)公司创建于 2012 年,致力于高性能模拟和混合信号集成电路产品 的定义,设计和商业化。凭借深厚的行业经验和独特的 IP 设计和 制造工艺技术,在各自的应用领域中提供了最先进的产品,具有一
序号公司名称简介
流的动态响应,高效,低发热,低 EMI 以及可与业界最佳产品相媲美 的小型解决方案。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设计企 业之一,主营业务为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 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涵盖 DC/DC 芯 片、超级快充芯片、锂电池快充芯片、端口保护和信号切换芯片 等。
2帝奥微 (688381.SH)公司专注于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集成电路 设计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全产品业务线”协调发展 的经营战略,持续为客户提供高效能、低功耗、品质稳定的模拟芯 片产品。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 芯片两大系列,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 LED 照明、通讯设 备、工控和安防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
3芯朋微 (688508.SH)芯朋微主营业务是提供高低压电源芯片、高低压驱动芯片、功率 器件及模块的功率半导体产品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要产品是 PMIC、AC-DC、DC-DC、GateDriver 及配套的功率器件。
4必易微 (688045.SH)必易微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及混合信号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公司是一家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营业务为电源管 理芯片和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产品广泛运用于 LED 照明、通用电源、家电及 IoT 电源领域。
5杰华特 (688141.SH)杰华特成立于 2013 年,是以虚拟 IDM 为主要经营模式的模拟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专业从事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主要采用 公司自有的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芯片设计制造,公司产品的应 用范围涉及汽车电子、通讯电子、计算和存储、工业应用、消费 电子等不同领域。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集成电路是信息产业发展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 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 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产业。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包 括《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推进纲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 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标纲要》等,2022 年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也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世界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 人才的培养。除上述各项鼓励政策,国家也站在战略高度对产业发展提出顶层 规划,自上而下地从研发项目支持、产业投资、人才补贴等方面进行多角度、 全方位的扶持,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国家的政策支持为行业创造了良好

的政策环境和投融资环境,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加速国产替代的进程,国内 集成电路行业已进入长期快速增长通道。

②下游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模拟芯片行业作为集成电路行业的重要分类,应用范围十分广泛,目前下 游领域主要以通讯、汽车、工业控制和消费等为主。5G 和新能源汽车与工业自 动化等新兴浪潮进一步在助推模拟芯片行业市场的发展,此外通讯制式的不断 更新、工业自动化的持续发展、人工智能行业的持续突破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加 速普及都将为模拟芯片行业提供新的增长点。根据世界集成电路协会的预测, 预计 2025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提升到 7,189 亿美元,同比增长 13.2%。伴 随着下游行业市场扩容和持续升级,以及新兴行业领域带来的增量市场,我国 模拟芯片行业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③国际贸易的摩擦推动集成电路行业的国产化替代加速

集成电路作为我国的战略支柱产业,是我国未来参与深度国际竞争的重要 筹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贸易规模的扩大,参与国际贸易与全 球竞争的广度与深度逐步加深,在集成电路等未来发展关键领域的国际贸易争 端也进一步加剧。为应对现阶段集成电路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受制于国外竞争 对手的不利局面,防止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出现的不利局面,我国必须独立自主 做大做强自己的集成电路产业,加快产融结合,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 形成国产化上下游配套体系,实现芯片产品的全面国产换代,真正实现我国集 成电路产业的跨越式自主发展。

日益频繁的国际贸易争端使得国产芯片的“自主、安全、可控”重要性进 一步提高,从而加速了集成电路的国产替代进程,国内半导体供应链国产化进 程进一步加速。我国模拟芯片企业有望通过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 有效整合中国境内集成电路产业链资源,把握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

(2)不利因素

①高端设计人才的短缺 模拟集成电路在结构和功能上的特殊性,要求其设计工程师不仅需要掌握

丰富的芯片设计专业知识,还需深入理解芯片的制作工艺和器件的物理特性。

因此,与数字芯片相比,模拟芯片设计对于设计工程师的依赖程度更高。相较 于国际市场,国内经验丰富的模拟芯片设计人才相对稀缺,从而限制了国内模 拟芯片整体技术的发展。尽管近年来我国高校和研究机构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力 度已逐渐加大,国内模拟芯片厂商也不断招揽、培养和积累设计人才,但人才 匮乏的情况依然存在,加上模拟芯片人才的培养周期较长,已成为当前制约模 拟芯片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②高端产品的竞争力不足 国外领先的模拟集成电路企业在技术、产品品类和市场等方面具备较强的 优势,与国际主流模拟集成电路公司相比,国内模拟芯片厂商发展时间较短, 在技术储备和产品种类上仍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高端模拟集成电路对工艺 技术上的差异化要求和产能需求,很多高端模拟产品领域仍为国外厂商所垄断。 尽管近年来国内模拟芯片厂商不断实现产品和技术突破,但整体上国内模拟集 成电路设计行业在设计人才、设计经验等核心技术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 较大差距,高端产品的竞争力不足。

5、行业经营模式、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 (1)行业经营模式 集成电路行业按经营模式主要分为 Fabless、IDM 和 Foundry 模式。

①Fabless 模式

Fabless 模式指无晶圆加工线的集成电路设计模式,该模式下集成电路企业 只从事设计业务,晶圆加工、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分别委托给晶圆加工企业、封 装企业和测试企业代工完成。与 IDM 模式相比,Fabless 模式降低了集成电路设 计企业的初期门槛,没有生产加工环节,前期资本投入较少,使得企业专注于 集成电路设计和研发环节,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目前,集成电路企业大多采 用 Fabless 模式。

②IDM 模式 IDM(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模式指垂直整合制造模式,集芯片设

计、芯片制造、芯片封装和测试等多个产业链环节于一身,公司自身拥有一套

完整的产品开发到销售的运作流程。该模式对企业的研发力量、资金实力和市 场影响力都有较高的要求,企业除了进行集成电路设计之外,还拥有自己的晶 圆厂、封装和测试厂,部分企业甚至延伸至下游电子设备制造行业,能够成功 经营该模式的企业主要为德州仪器、英特尔等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大型跨国企业。

③Foundry 模式 Foundry 即晶圆代工模式,企业专注于晶圆制造,为 Fabless 企业提供制造

服务。代工厂商承接芯片设计企业委外订单,可利用规模经济效应,扩大规模 以显著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代表企业如中芯国际等。

(2)行业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

模拟芯片作为处理模拟信号的主要元器件,在电子设备管理领域具备电能 变换、分配、检测等管控功能。随着电子设备规模的增长以及通讯、物联网、 智能家居、新能源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逐渐兴起,下游终端设备与应用市 场对模拟芯片的需求和性能的要求不断提升。在下游多元化需求的影响下,模 拟芯片市场不断深化、扩展,呈现出差异化、集成化、高效化、智能化的发展 趋势。

①高集成度的趋势

在消费电子设备轻薄短小的趋势下,消费者希望产品在功能丰富的同时, 体积更小、重量更轻。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对便携式 移动设备的电源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多种功能集成到单个电源管理 芯片内,可有效减少外部器件数量,改善加工效率,缩小方案尺寸,提高系统 的长期可靠性;同时也能降低终端厂商的开发难度、研发周期和成本,提高利 润率。

②高效低功耗的趋势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在要求产品性能优良的同时,还希 望获得更长的续航时间,在此背景下,在设备性能不断提升的前提下维持低功 耗越来越受到厂商和消费者的关注,低功耗电源设计也正在成为影响电子系统 设计的关键技术之一,低功耗、高性能的电源管理芯片产品有望受到市场的青 睐。

③数字化和智能化的趋势

传统的电源管理芯片的控制内核一般以模拟电路为主,但在芯片中引入数 字控制器内核能够实现使用纯模拟控制技术时难以实现的功能。近年来,以数 字控制内核为特点的新一代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逐步拓展至各个应用领域, 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随着移动终端产品的系统功能越来越复杂,电 源管理芯片必须主动配合设备主芯片的功能不断升级,精细复杂程度、支持的 功能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物联网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智能化时 代,带动了芯片产业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展。电源管理芯片在电子产品领域的应 用几乎无处不在,除了手机、移动电源、TWS 耳机、无线充电器等消费电子产 品之外,芯片下游的大量行业类应用如智能家电、车联网、视觉识别、无人智 能设备、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需求不断涌现,下游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驱使 着芯片厂商推出可定制化程度更高、功能更复杂、更高效率、更小体积的电源 管理芯片,促进了电源管理芯片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6、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模拟芯片设计需要多学科 基础知识和丰富的生产设计经验,且下游行业对芯片产品的体积、稳定性、一 致性要求较高,电源管理模拟芯片设计除需要集成电路工艺专业知识外,还需 要精通电池原理,技术综合性强、复杂程度高,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人才资源壁垒

集成电路设计对设计研发人员的专业性、研发经验等各方面均有较高的要 求。近年来,随着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行业从业人员逐步增多,但由于 行业发展时间短,人才培养周期长,高端专业人才仍然较为紧缺。具有完整知 识储备、拥有丰富经验和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团队是模拟芯片设计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之一。

(3)资金壁垒

模拟芯片设计企业通常需要持续投入资金进行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以满 足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而新产品从产品定义、设计、验证测试到最终量 产存在较长时间周期,对模拟芯片设计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此外, 若模拟芯片设计企业无法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工艺升级,将难以保持 其在技术领先性。因此,模拟芯片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壁垒。

7、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受摩尔定律等芯片发展规律的影响,集成电路行业整体呈现技术周期性发 展和市场周期性波动的特点,而不同类型产品的周期性特征存在差异。标的公 司所属的模拟芯片领域,具有产品种类多、下游应用领域相对分散、市场需求 量大等特征,行业整体波动相对较小,行业周期性相对不明显。

(2)区域性

全球集成电路头部厂商聚集在欧洲、美洲及日韩等地区,在技术和产品方 面存在较明显的竞争优势。在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基础完 备的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例如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等,上述地区科研资源 丰富、资本实力强,同时又贴近消费市场,已形成了相对完善、成熟的产业链。

(3)季节性 集成电路行业下游应用领域相对分散,不同下游行业的季节性需求差异较

大,整体上季节性不明显。

8、上下游行业情况

模拟芯片设计行业的上游行业为晶圆制造和封测行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在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工艺的可实现性,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的技术水平、 良率将直接影响最终芯片的良率,晶圆制造和封测厂的产能会直接影响芯片的 交货周期。此外,晶圆和封测的成本占芯片成本的比例较大,因此晶圆价格和 封测费用将对芯片设计企业芯片产品的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模拟芯片设计行业的下游行业以通讯、消费电子、汽车、工业控制等行业

为主,下游行业的需求变化决定了模拟芯片设计行业芯片的产品和技术变化, 各下游行业的生产厂商会将终端消费者的需求传递给芯片设计企业,推动芯片 设计企业开发出更高效率、高性能的芯片产品。下游行业需求的增长则带来了 模拟芯片设计行业市场空间的增长。

9、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主要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奥简微电子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电源管理芯片研发设计领 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深耕模拟芯片领域二十余年, 结合市场需求和前沿信息持续创新,围绕电源管理芯片高效率、低噪声、小型 化等发展趋势形成了丰富的核心技术,形成多款自主研发的电源模拟芯片产品。 奥简微电子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部分产品性能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国际品牌的 同类产品标准。同时,奥简微电子通过与国内外知名晶圆代工、封装测试厂长 期的合作,将质量把控贯穿整个生产制造环节,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突出。

(2)研发团队优势

奥简微电子核心研发团队曾在国内外知名芯片设计公司任职,深耕模拟芯 片领域,对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的设计具有深刻理解,具备丰富的模拟集成电 路设计经验及技术积累。目前,奥简微电子在电路设计、版图设计、芯片测试、 品质管控、技术支持等流程节点中都有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

(3)客户资源优势

集成电路对终端产品性能、安全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客户要求芯片产品不 仅局限于满足性能指标,更需具备高可靠性。因此,为降低产品风险,客户对 供应商资质认证的门槛高、时间长,并需对产品进行验证和反复测试,但进入 供应商体系后合作相对稳定,具有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近年来,奥简微电子 的业务领域从消费电子逐步拓展至通信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服务器等 业务领域,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光隆集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887.048.01%982.514.17%472.232.07%
交易性金融资产10.110.04%----
应收票据104.380.44%155.190.66%60.700.27%
应收账款5,967.9025.33%3,195.1313.57%2,584.2911.33%
应收款项融资28.000.12%62.740.27%192.970.85%
预付款项137.330.58%18.130.08%31.540.14%
其他应收款226.930.96%15,255.7364.80%17,396.5376.26%
存货5,057.5321.47%2,256.149.58%1,400.376.14%
其他流动资产1,405.905.97%----
流动资产合计14,825.1362.93%21,925.6093.13%22,138.6397.05%
投资性房地产2,810.6111.93%----
固定资产5,228.6822.19%663.592.82%509.862.24%
在建工程-0.00%38.990.17%--
使用权资产15.400.07%355.111.51%28.830.13%
长期待摊费用352.141.49%244.871.04%15.66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106.130.45%145.460.62%88.990.39%
其他非流动资产220.920.94%168.560.72%29.400.13%
非流动资产合计8,733.8937.07%1,616.586.87%672.742.95%
资产总计23,559.02100.00%23,542.18100.00%22,811.3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资产总额分别为 22,811.37 万元、23,542.18 万元和 23,559.02 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光隆集成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报告 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97.05%、93.13%和 62.93%,主要由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 分别为 2.95%、6.87%和 37.07%,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构成。2026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上年末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系光隆集成自光隆集 团受让抵债的房屋建筑物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现金---
银行存款1,887.04982.51472.23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1,887.04982.51472.23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72.23 万元、982.51 万元和

1,887.04 万元,均为银行存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2.07%、4.17%和 8.01%。

2025 年末较上年末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所致。 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银行存款较上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收回了较 多的资金占用款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79.80-
银行承兑汇票104.3975.3960.71
减:坏账准备0.01-0.01
合计104.38155.1960.70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60.70 万元、155.19 万元和 104.38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27%、0.66%和 0.44%。2025 年 末较 2024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光隆集成销售规模扩大,另一方面 光隆集成为加速回款,增加了票据结算规模。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5,997.113,223.592,613.6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2028.4629.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967.903,195.132,584.29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584.29 万元、3,195.13 万元和 5,967.90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1.33%、13.57%和 25.33%。 2025 年末、2026 年 6 月末较上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增加 610.85 万元 和 2,772.77 万元,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长所致。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 年以内5,866.0697.81%3,192.2899.03%2,548.4797.51%
1-2 年102.691.71%0.440.01%36.771.41%
2-3 年--2.500.08%--
3-4 年------
4-5 年----28.361.09%
5 年以上28.360.47%28.360.88%--
合计5,997.11100.00%3,223.59100.00%2,613.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账款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7.51%、99.03%和 97.81%,占比均较高,表明光隆集成销售回款速度较快,应收账款期限结构较 为良好。

③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类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5,997.11100.00%29.205,967.90
合计5,997.11100.00%29.205,967.9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3,223.59100.00%28.463,195.13
合计3,223.59100.00%28.463,195.13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2,613.60100.00%29.312,584.29
合计2,613.60100.00%29.312,584.29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有减值迹象、预计无法收回的 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 应收账款,光隆集成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额分别为 29.31 万元、28.46 万元和 29.20 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分别为 1.12%、0.88%和 0.49%。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情况比对 如下:

公司1 年以内1-2 年2-3 年3-4 年4-5 年5 年以上
天孚通信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长芯博创5.00%15.00%30.00%100.00%100.00%100.00%
太辰光5.00%10.00%15.00%30.00%50.00%100.00%
光库科技5.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光隆集成2026 年 1-6 月0.01%0.25%---100.00%
2025 年末0.00%0.09%3.78%11.67%35.00%100.00%
2024 年末0.01%1.90%11.35%35.00%100.00%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整体低于可比公司 水平,主要原因系光隆集成坏账计提遵循准则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

认,计提政策具备合规性。光隆集成账龄结构偏短、回款效率高,结合实际信 用风险特征确定计提比例,与自身经营情况匹配。计提比例虽略低,但系基于 真实回款能力及信用风险评估,计提金额充分,具备合理性。

④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账款余额对应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1,615.3526.94%0.16
2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42.9625.73%0.15
3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1,327.6322.14%0.13
4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63.504.39%0.03
5FabrinetCo.,Ltd.205.083.42%0.02
合计4,954.5182.62%0.5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60.2532.89%-
2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464.2414.40%-
3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40.697.47%-
4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9.627.43%-
5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83.185.68%-
合计2,187.9867.8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5.5335.41%0.09
2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4.569.36%0.02
3FabrinetCo.,Ltd.155.275.94%0.02
4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16.914.47%0.01
5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1.783.13%0.01
合计1,524.0458.31%0.15

注:应收账款余额由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合并计算得到。其中:

  • (1)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光隆光学
  • 科技有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
  • (2)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智 禾光通科技有限公司、TERAHOP(THAILAND)CO.,LTD、TERAHOP PTE.LTD、无锡驭 风智研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湃矽科技有限公司;
  • (3)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电众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分公司;
  • (4)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包括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COHERENT MALAYSIA SDN.BHD.,其为美股上市公司 Coherent Corp.的子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比分别为 58.31%、67.87%和

82.62%。光隆集成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为行业内知名企业,信用情况良好。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8.0062.74192.97
合计28.0062.74192.97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192.97 万元、 62.74 万元和 28.00 万元,呈现下降趋势,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85%、 0.27%和 0.12%。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其他应收款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31.0015,246.1117,389.13
押金保证金3.003.001.00
员工备用金2.00-1.00
代扣代缴款13.477.925.85
退税款190.19--
小计239.6615,257.0317,396.99
坏账准备12.731.300.45
合计226.9315,255.7317,396.53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396.53 万元、15,255.73 万 元和 226.93 万元,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为

与光隆集团的往来款项。报告期内,光隆集团统筹资金使用,光隆集成向光隆 集团产生了较多的其他应收往来款,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分别为 17,388.95 万元、 15,231.11 万元和 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光隆集团已通过现金偿还、 房产抵债及分红抵账的组合方式,全额结清对光隆集成的全部历史资金往来。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存货主要项目及构成比例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2,927.90179.182,748.7254.35%
在产品809.32175.80633.5212.53%
库存商品1,312.94279.001,033.9420.44%
发出商品394.1615.86378.307.48%
委托加工物资263.06-263.065.20%
合计5,707.38649.845,057.53100.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1,282.25152.701,129.5550.07%
在产品602.54181.47421.0818.66%
库存商品732.34205.99526.3523.33%
发出商品119.9615.86104.104.61%
委托加工物资75.07-75.073.33%
合计2,812.15556.012,256.141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793.44211.10582.3441.58%
在产品478.14190.19287.9420.56%
库存商品539.45115.68423.7730.26%
发出商品95.3615.8679.505.68%
委托加工物资26.82-26.821.91%
合计1,933.20532.831,400.37100.0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

各期末,光隆集成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933.20 万元、 2,812.15 万元 和 5,707.38 万元,呈现增长趋势。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光隆集成存货账 面价值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855.78 万元和 2,801.39 万元,主要系光隆集成销售 规模扩大,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备货增加,进而导致存货余额和账面价值增加。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其他流动资产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进项税402.39--
大额存单及未到期收益1,003.50--
合计1,405.9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大额存单及未到期 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和

  • 1,405.90 万元,其中 2026 年 6 月末余额较大主要系购买的大额存单较多所致。 8)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2,821.78--
二、累计折旧11.17--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2,810.61--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和

  • 2,810.61 万元。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法核算。光隆集成投 资性房地产为 2026 年上半年光隆集团以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部分房屋建筑物抵偿对光隆集成债务而取得的工业房产。

9)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4,400.871,365.87140.765,907.50
二、累计折旧17.42583.1778.23678.82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4,383.45782.7062.535,228.68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1,147.65128.491,276.13
二、累计折旧-533.3679.18612.54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614.2949.31663.59
项目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834.23104.65938.87
二、累计折旧-357.5871.43429.01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476.6433.22509.86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账面价 值分别为 509.86 万元、663.59 万元和 5,228.68 万元,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新增机器设备所致。2026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增加较多, 主要系光隆集团以房产抵偿部分对光隆集成债务所致。

10)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使用权资产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74.60503.49142.76
二、累计折旧合计59.20148.38113.93
三、减值准备合计---
四、账面价值合计15.40355.1128.83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使用权资产均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房屋及建筑物的

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83 万元、 355.11 万元和 15.40 万元,呈波动态势。2025 年末较 2024 年末增加 326.28 万 元,主要为新增厂房租赁所致。2026 年 6 月末较 2025 年末减少 339.71 万元, 主要系 2026 年上半年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原有租赁房产发生租赁变更,租赁 面积减少和租赁时间缩短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6,054.3152.45%5,833.5566.50%7,793.8173.87%
应付票据-0.00%----
应付账款4,801.8841.60%1,646.7018.77%2,098.4519.89%
合同负债15.170.13%7.150.08%7.130.07%
应付职工薪酬162.531.41%225.302.57%106.161.01%
应交税费378.833.28%472.205.38%246.572.34%
其他应付款10.550.09%75.860.86%253.632.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15.760.14%167.031.90%30.670.29%
其他流动负债100.460.87%74.730.85%9.410.09%
流动负债合计11,539.4999.98%8,502.5196.92%10,545.8399.96%
租赁负债-0.00%216.932.47%--
递延所得税负债2.850.02%53.270.61%4.32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2.850.02%270.193.08%4.320.04%
负债总计11,542.34100.00%8,772.71100.00%10,550.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负债总额分别为 10,550.15 万元、8,772.71 万元和 11,542.34 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光隆集成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 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交税费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3,282.75830.745,302.47
保证+抵押借款1,800.943,802.991,991.34
保理借款-995.00500.00
信用证借款-204.82-
质押借款970.62
合计6,054.315,833.557,793.81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短期借款主要为向银行借入的款项,主要用于满足公 司流动资金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793.81 万元、 5,833.55 万元和 6,054.31 万元,呈现波动态势。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及加工费4,801.881,580.132,087.39
应付设备款-66.5811.06
合计4,801.881,646.702,098.45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 成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098.45 万元、1,646.70 万元和 4,801.88 万元。2025 年 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4 年 9 月子器件生产线转回 光隆集成,关联方采购减少所致。2026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有较大 幅度增加,主要系光隆集成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额相应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应交税费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103.6190.62
企业所得税374.62340.92138.24
其他税种4.2127.6717.71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25 年末 光隆集成应交税费较 2024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利润总额增加, 进而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其他应付款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8.1675.33253.63
其他2.390.53-
合计10.5575.86253.63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系光隆集团内部统筹资金 使用产生的对光隆光学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其他应付款的金额分 别为 253.63 万元、75.86 万元和 10.55 万元,呈现波动态势。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相关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1.282.582.10
速动比率(倍)0.852.311.97
资产负债率48.99%37.26%46.25%
财务指标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2,812.563,358.851,496.69
利息保障倍数(倍)39.1520.138.56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流动比率分别为 2.10 倍、2.58 倍和 1.28 倍,速动比 率分别为 1.97 倍、2.31 倍和 0.85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25%、37.26%和 48.99%,2025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末有所上升而资产负债率有所 下降,主要系光隆集成短期借款减少所致。2026 年 6 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而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光隆集成业务规模迅速扩 大,流动资金需求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 为 1,496.69 万元、3,358.85 万元和 2,812.56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8.56 倍、

20.13 倍和 39.15 倍,其中 2025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 均有所上升,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经营业绩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流动比率(倍)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天孚通信4.375.334.85
长芯博创2.543.334.23
太辰光2.304.994.04
光库科技2.052.482.51
平均数2.824.033.91
光隆集成1.282.582.10
公司简称速动比率(倍)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天孚通信3.554.784.32
长芯博创1.912.833.61
太辰光1.724.122.95
光库科技1.552.022.05
平均数2.183.443.23
光隆集成0.852.311.97
公司简称资产负债率(%)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天孚通信17.5614.5215.85
长芯博创34.2230.3631.85
太辰光37.1817.1321.75
光库科技46.2840.3733.54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资产负 债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相关指标与光库科技较为接近。

光隆集成目前尚处于业务扩张期,且与上市公司相比融资渠道有限,融资 主要是依靠银行借款为主的债务融资。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资信状况良好,未 出现银行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形。整体而言,光隆集成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 资产负债率均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资信状况较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总体来看,光隆集成的偿债能力良好。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092.751.65
存货周转率(次/年)1.971.931.86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 账面价值; 注 2:202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5 次、2.75 次和 3.09 次, 呈现上升趋势。其中,2024 年度光隆集成应收账款周转率与 2025 年相比较低, 主要系 2024 年受子器件生产及业务转出影响,营业收入较低所致。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86 次、1.93 次和 1.97 次,相对 稳定。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4.405.445.42
长芯博创4.905.304.21
太辰光2.462.773.10
光库科技3.343.403.40
平均数3.784.234.03
光隆集成3.092.751.65
公司简称存货周转率(次)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3.205.894.59
长芯博创3.344.433.90
太辰光3.083.203.46
光库科技2.783.062.64
平均数3.104.153.65
光隆集成1.971.931.86

注:202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5 次、2.75 次和 3.09 次,

  • 2024 年与 2025 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较低。报告期 内光隆集成回款速度较快,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但应收账款周转率 与可比公司相比较低的原因主要系三四季度属于行业旺季,导致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较高;此外 2024 年前三季度子器件生产及销售业务转出导致当年销售收入 较低,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太辰光相对 接近,处于合理范围内。202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持 平。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86 次、1.93 次和 1.97 次,与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较低,主要原因系光隆集成受下游客户销售增长带动, 业务规模扩大,持续增加原材料等备货量以应对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进而导 致存货周转率较低。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利润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7,085.727,942.434,491.37
其中:营业成本3,596.043,524.932,104.28
税金及附加22.5035.2945.73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售费用114.36302.42300.80
管理费用104.37357.43293.38
研发费用395.88465.00293.37
财务费用114.28184.09176.51
其中:利息费用71.84166.83174.84
利息收入4.020.662.64
加:其他收益12.4748.06243.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9--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 损 失 以“-” 号 填 列)-12.200.003.5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损 失 以“-” 号 填 列)-149.58-232.93-373.40
二、营业利润2,589.282,888.391,151.3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5.1221.170.11
三、利润总额2,584.162,867.221,151.24
减:所得税费用336.95358.96105.61
四、净利润2,247.212,508.251,045.63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7,053.8299.557,942.43100.004,491.37100.00
其他业务收入31.900.45----
营业收入合计7,085.7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收入分别为 4,491.37 万元、7,942.43 万元和

  • 7,085.7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00.00%、100.00%和 99.55%,主营 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子器件2,548.9036.132,513.0831.64474.3010.56
模块1,228.8317.422,256.6328.411,764.1939.28
设备3,151.9644.683,004.4637.832,145.7647.78
其他124.131.76168.272.12107.132.39
合计7,053.8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器件、模块、设备等,报 告期各期占比分别为 97.61%、97.88%和 98.24%,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子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474.30 万元、2,513.08 万元和 2,548.90 万元,2025 年度子器件销售收入较 2024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一方 面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9 月,因光隆集团战略规划调整,光隆集成转移子器 件生产线至光隆光学,因此由于 2024 年光隆集成生产销售子器件产品的时间较 短,故相关收入较少;另一方面,AI 算力需求爆发带动全球数据中心资本开支 激增,以光模块龙头中际旭创为代表的企业订单大增,从而带动了行业上游如 光开关等关键配套器件生产企业的出货量的增长。

报告期内,模块销售收入分别为 1,764.19 万元、2,256.63 万元和 1,228.83 万元,2025 年度模块销售收入较 2024 年有一定增长,主要原因系光通信行业 高景气影响,多路光开关、光开关模块等订单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 2,145.76 万元、3,004.46 万元和 3,151.96 万元,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受下游 AI 产业爆发式发展影响,设备中机架 光开关等订单增加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直销与经销收入情况如下:

模式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5,177.5173.405,633.9170.932,879.7964.12
经销1,876.3126.602,308.5229.071,611.5935.88
合计7,053.8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直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64.12%、70.93%和 73.40%,占 比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光隆集成不断强化独立性和拓展客户服务群体,与部分 客户直接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所致。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35.88%、29.07%和 26.60%,占 比呈下降趋势,光隆集成经销模式收入主要为光隆集成销售至光隆集团,再由 光隆集团销售至终端客户的收入。为充分发挥光隆集团在品牌推广、市场拓展 等方面的资源与经验优势,更高效地对接并服务客户,报告期内,部分客户由 光隆集团统一承接合作,再由光隆集团向光隆集成下达采购订单,并由光隆集 成直接向终端客户完成发货交付。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收入的地区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4,411.3762.545,885.2574.104,161.6292.66
其中:华南2,163.3430.672,955.0437.212,085.8446.44
华东1,922.5727.262,298.1228.931,226.0527.30
华北175.282.48404.555.09708.3315.77
其他150.192.13227.552.87141.403.15
境外2,642.4537.462,057.1825.90329.757.34
合计7,053.8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境内,且境内业务销售主 要集中于以广东、广西为中心的华南地区,以上海、江苏为中心的华东地区, 主要原因系上述地区光通信产业链完整、产业集群优势明显。未来随着光隆集 成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高,光隆集成在主要区域的销售规模有望

不 断 扩 大 。 报 告 期 内 , 由 于 光 隆 集 成 对 中 际 旭 创 境 外 子 公 司 TERAHOP (THAILAND)CO.,LTD 以及 Fabrinet Co., Ltd.等境外客户销售额快速增长, 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持续提高。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收入的季节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809.5839.831,657.5420.87871.4619.40
第二季度4,244.2360.171,800.3222.67611.5713.62
第三季度--2,184.4627.50974.7021.70
第四季度--2,300.1128.962,033.6545.28
合计7,053.8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三四季度的销售收入整体高于一二季度,主要原因系 三四季度属于行业相对旺季。2024 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与 2025 年度前三季度 相比较低,主要原因系子器件业务转移至光隆光学、模块销售受客户需求波动 影响等所致。

(2)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577.2199.483,524.93100.002,104.28100.00
其他业务成本18.830.52----
营业成本合计3,596.04100.003,524.93100.002,104.28100.00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 2,104.28 万元、3,524.93 万元和

  • 3,596.04 万元,最近两年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子器件1,288.6036.021,270.7136.05255.0812.12
模块567.4715.86956.1527.13811.2738.55
设备1,635.7745.731,193.2733.85995.0447.29
其他85.372.39104.802.9742.882.04
合计3,577.21100.003,524.93100.002,104.28100.00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子器件、模块及设备,合计占 比分别为 97.96%、97.03%和 97.61%,占比较高。光隆集成营业成本产品构成 及变动趋势与光隆集成营业收入的产品构成及变动趋势相匹配。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子器件1,260.3036.251,242.3628.12219.229.18
模块661.3619.021,300.4829.44952.9239.92
设备1,516.1943.611,811.1941.001,150.7248.21
其他38.761.1163.471.4464.252.69
合计3,476.61100.004,417.50100.002,387.10100.0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各期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子器件49.44%49.44%46.22%
模块53.82%57.63%54.01%
设备48.10%60.28%53.63%
其他31.23%37.72%59.97%
主营业务毛利率49.29%55.62%53.15%
综合毛利率49.25%55.62%53.15%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3.15%、55.62%和 49.29%, 最近两年一期呈现波动态势。

报告期内,子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6.22%、49.44%和 49.44%,2025 年 毛利率较 2024 年有一定上升,主要系单位成本下降所致:2024 年该类产品存 在一定外购比例,推高了单位成本;2025 年产品以自产为主,单位成本下降, 带动毛利率上行。2026 年 1-6 月子器件毛利率较上年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模块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54.01%、57.63%和 53.82%,2024 年毛 利率与 2025 年相比较低,主要原因系 2024 年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光旁路模组销 售较多所致。2026 年 1-6 月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光隆集成为开拓大 客户、抢占市场份额,以较低价格销售了部分产品,从而拉低了模块产品的整 体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设备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53.63%、60.28%和 48.10%,最近两年 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毛利较高的定制化产品销售占比提升、生产设备耗 用的小型光开关自产比例提升等因素所致。2026 年 1-6 月,设备产品毛利率较 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系随着销售规模快速扩大,光隆集成对主要客 户中际旭创等给予了更大力度的产品价格优惠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光无源器件71.90%63.67%68.41%
长芯博创-数据通信、消费 及工业互联市场52.89%46.58%39.07%
太辰光-光器件产品35.23%38.31%34.47%
光库科技-光通讯器件39.36%33.48%34.99%
可比公司平均49.85%45.51%44.24%
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毛利率49.29%55.62%53.15%

根据上表所示,最近两年,光隆集成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天孚通信的光无 源器件毛利率水平,高于长芯博创的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产品、太 辰光的光器件产品、光库科技的光通讯器件的毛利率水平。不同可比公司之间 毛利率相差较大,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所致,天孚通信的光无源器件 主要为陶瓷套管、光纤阵列、波分复用器件等,聚焦光通信连接与耦合环节; 长芯博创的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产品主要为 MPO 连接器、高速铜缆、 有源光缆等;太辰光的光器件产品主要为 MPO/MTP 高密度连接器、MT 插芯、

光柔性板等;光库科技的光通讯器件主要为隔离器、波分复用器、MPO 连接器、 铌酸锂调制器等,适配光网络传输与数据中心。2026 年 1-6 月,可比公司平均 毛利率有所上升,而光隆集成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 率水平趋于接近。

最近两年,光隆集成综合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除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外,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光隆集成核心产品聚焦光开关模 块及相关设备,产品定制化属性突出,能够精准匹配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应 用需求,相较于标准化产品具备更高的技术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 光隆集成客户结构优质且稳定,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包括中际旭创、Fabrinet Co.,Ltd、烽火通信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此类客户对产品品质、性能稳定性 及技术服务要求严格,而光隆集成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与过硬的产品品质 赢得客户认可,相应产品的销售单价也相对较高。此外,光隆集成深耕光开关 等核心产品业务领域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生 产体系。通过对生产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供应链的高效协同以及核心技术的持 续迭代优化,如产品制造所需主要元器件实现自主生产,实现了生产成本的精 准控制与有效降低,进一步提升了毛利率。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期间费用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14.361.61%302.423.81%300.806.70%
管理费用104.371.47%357.434.50%293.386.53%
研发费用395.885.59%465.005.85%293.376.53%
财务费用114.281.61%184.092.32%176.513.93%
合计728.8910.29%1,308.9416.48%1,064.0623.69%
营业收入7,085.727,942.434,491.37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期间费用合计金额为 1,064.06 万元、1,308.94 万元 和 728.8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69%、16.48%和 10.29%,占比有所 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销售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集团服务费-81.60160.36
职工薪酬38.55120.3435.49
物料消耗41.7159.7243.19
办公与差旅费9.2421.437.24
业务招待费0.509.0424.79
折旧摊销费0.741.721.58
其他费用23.618.5728.15
合计114.36302.42300.8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销售费用分别为 300.80 万元、302.42 万元和 114.3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70%、3.81%和 1.61%,主要由集团服务费、职 工薪酬和物料消耗构成。其中集团服务费主要系:光隆集团统筹下属子公司销 售业务,故存在部分人员不属于光隆集成但实际主要从事或部分从事光隆集成 的销售工作,此部分人员的薪酬及从事光隆集成销售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招 待费等费用会直接或分摊计入光隆集成,并以集团服务费列支。报告期内,此 部分费用逐渐减少,并于 2025 年下半年随着相关人员全部转入光隆集成而不再 发生。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0.360.410.71
长芯博创1.582.002.79
太辰光1.331.901.70
光库科技1.341.631.69
可比公司平均1.151.491.72
光隆集成1.613.816.7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销售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以下 因素综合影响:一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光隆集成销售规模相对较小,

尚未形成充分的规模效应,固定销售成本如销售团队薪酬等分摊至营业收入的 比例更高;另一方面,光隆集成仍处于市场拓展关键阶段,需持续投入资源, 且目标客户开发面临行业竞争激烈、合作门槛较高等挑战,导致单位营收对应 的销售投入更高,最终使得销售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管理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集团服务费-92.93203.37
职工薪酬73.20144.8419.37
折旧摊销费2.5171.1915.14
办公与差旅费11.3515.7821.09
中介费16.5129.023.92
其他费用-3.6630.49
合计104.37357.43293.38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管理费用分别为 293.38 万元、357.43 万元和 104.3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53%、4.50%和 1.47%,主要由集团服务费、职 工薪酬、折旧摊销及租赁费构成。

2025 年集团服务费较 2024 年有较大幅度减少而职工薪酬有较大幅度增加, 主要原因系原光隆集团相关管理人员转移至光隆集成所致;折旧摊销及租赁费 也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租赁面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2.302.544.06
长芯博创3.615.487.63
太辰光5.037.346.88
光库科技7.568.9611.93
可比公司平均4.636.087.63
光隆集成1.474.506.53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一方 面,可比上市公司多集中于经济发达程度更高的一线城市,其管理人员薪酬及 相关行政运营成本的行业平均水平相对更高;另一方面,光隆集成推行扁平化 的组织管理架构,注重管理效率优化,在保障核心管理职能高效运转的前提下, 严格控制管理人员编制规模,同时合理压缩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非核心管理 开支,使得整体管理费用支出更为精简,最终推动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 平。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研发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职工薪酬210.89323.12188.25
物料消耗141.7480.0959.82
折旧摊销费23.5351.6934.85
其他19.7210.1110.46
合计395.88465.00293.37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和物料消耗等,研发费用分 别为 293.37 万元、465.00 万元和 395.88 万元,呈增长趋势。2025 年研发费用 较 2024 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研发项目及研发人员增加,进而导致职 工薪酬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6.895.167.14
长芯博创4.095.036.55
太辰光3.834.955.13
光库科技9.6811.0614.17
可比公司平均6.126.558.25
可比公司平均(剔除光 库科技)4.945.056.27
光隆集成5.595.856.53

根据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剔除研发费用率明显大幅高于其他可比公司的 光库科技后,光隆集成研发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相比较为接近,不存在 重大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财务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利息支出71.84166.83174.84
减:利息收入4.020.662.64
汇兑损益45.6614.71-8.43
手续费及其他0.803.2112.74
合计114.28184.09176.51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财务费用金额

分别为 176.51 万元、184.09 万元和 114.28 万元,最近两年较为稳定。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其他收益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政府补助8.2532.82236.54
增值税加计抵减4.2215.097.20
手续费返还-0.140.12
合计12.4748.06243.86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其他收益主要系企业所得税退还、增值税加计抵减以 及收到的其他财政补贴,其他收益分别为 243.86 万元、48.06 万元和 12.47 万 元。

(6)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2-9.16-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256.1459.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12.01-0.11
小计3.13-15.0359.70
减:所得税影响额0.47-2.258.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66-12.7750.74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50.74 万元、-12.77 万元和 2.66 万元,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 别占净利润的 4.85%、-0.51%和 0.12%,总体占净利润比重较小,光隆集成经营 成果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21.787,421.085,277.92
收到的税费返还122.3546.76174.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9924.12168.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57.137,491.955,620.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92.783,855.812,182.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74.111,328.70604.83
支付的各项税费457.12318.92493.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39602.25505.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94.406,105.683,78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731,386.271,833.61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33.61 万元、

  • 1,386.27 万元和 262.73 万元。202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2024

年度相比较少,主要系 2025 年度光隆集成销售规模扩大,为保障生产和满足供 货需求,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进而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 所致。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731,386.271,833.61
净利润2,247.212,508.251,045.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 润的比例11.69%55.27%175.36%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75.36%、55.27%和 11.69%。2024 年,光隆集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占净利润的比例总体较高,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当 年度为保障生产和满足供货需求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较多,进而导致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少所致。此 外,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销售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快速增长,但部分销售收入 由于暂未到账期,因此客户暂未回款,从而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与销售收入相比较少,进而导致上述占比较低。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319.103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0.7320.500.1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886.3734,241.8344,508.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06.3934,562.3344,508.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3,963.50755.73277.64
投资支付的现金1,329.103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310.0332,083.9950,128.86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602.6333,139.7150,40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761,422.62-5,898.29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98.29 万元、1,422.62 万元和 603.76 万元。2025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较大幅 度的增加,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度与关联方产生了较多的资金往来且为较大金额 的净流出,而 2025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收回金额大于支付金额。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50.005,495.0013,79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50.005,495.0013,79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25.007,460.0011,8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6.08166.83172.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23181.4896.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66.307,808.3112,06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70-2,313.311,720.8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20.80 万元、-

  • 2,313.31 万元和 83.70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4 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 2025 年度新增借款较少而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4、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的相关说明

(1)结合光隆集成产品品类、销量、单价、成本、毛利率的具体情况,补 充披露光隆集成近几年各细分业务收入波动、2025 年业绩增长的具体原因,是 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毛利率等比例是否存 在差异,如是,详细披露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光隆集成产品品类、销量、单价、成本、毛利率的具体情况

2022 年至 2025 年,光隆集成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
7,559.526,020.564,491.377,942.437,085.72

注:2022 年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光隆集成近几年收入整体呈现一定波动,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情 况影响,下游客户各年度需求存在一定变动,以及生产线划转所致。具体详见 本节之“(1)、2)、①、光隆集成近几年各细分业务收入波动、2025 年业绩 增长的具体原因”。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产品销量、单价、成本、毛利率整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销售额(万 元)7,085.72/7,942.433,451.064,491.37-1,529.196,020.56
销量(pcs)102,019.00/104,319.0068,831.0035,488.00-32,867.0068,355.00
单价(元 /pcs)694.55-66.81761.36-504.251,265.61384.83880.77
单位成本 (元)352.4914.59337.90-255.06592.96195.49397.47
毛利率49.25%-6.37 个百 分点55.62%2.47 个百 分点53.15%-1.72 个百 分点54.87%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存在一定变动,主要系光隆

集成产品品类、细分产品和产品型号较多,不同产品价格、成本差异较大所致。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各品类和各细分产品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品类细分产品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子器件小型光开关2,268.1632.012,323.5629.26371.178.26907.3015.07
其中:单端 12Pin-M2x2BS1,392.6619.651,274.9816.05156.513.48187.253.11
D2X2B233.803.30351.964.4396.942.16143.302.38
其他641.699.06696.628.77117.722.62576.759.58
MEMS 光开关164.162.3297.931.2327.030.6033.730.56
磁光开关106.181.5083.881.0672.741.622.750.05
其他10.390.157.700.103.350.07--
产品 品类细分产品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计2,548.9035.972,513.0831.64474.3010.56943.7915.68
模块多路光开关682.579.63829.0210.44195.944.36316.805.26
其中:1*48116.891.65274.933.4640.760.911.400.02
1*2467.590.95177.152.2331.970.7116.380.27
1*8226.043.1965.840.8324.230.5460.991.01
1*496.561.36197.222.4872.881.62119.861.99
其他175.492.48113.881.4326.090.58118.161.96
集成模块252.453.56633.077.97384.078.552,141.0635.56
其中:光开关 集成模块160.252.26278.503.51170.163.79123.342.05
光保护 集成模块42.250.60270.653.41131.662.931,913.8931.79
其他49.950.7083.921.0682.251.83103.821.72
光旁路模块145.932.06441.545.56612.4413.64242.734.03
MEMS 模块147.882.09352.804.44571.7512.73454.787.55
其中:MEMS 1XN 模块142.172.01264.293.33348.597.76431.987.18
其他5.710.0888.511.11223.154.9722.800.38
其他--0.210.00----
小计1,228.8317.342,256.6328.411,764.1939.283,155.3652.41
设备机架光开关2,964.1641.831,821.7322.941,153.6825.69724.2212.03
光旁路设备155.382.19967.1412.18927.3020.651,102.3018.31
波长调试设备--128.231.61----
其他32.420.4687.351.1064.781.4443.280.72
小计3,151.9644.483,004.4637.832,145.7647.781,869.8031.06
其他156.032.20168.272.12107.132.3951.610.86
合计7,085.7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6,020.56100.00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各品类产品的销量、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 况及波动原因分析如下:

①子器件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子器件产品主要包括小型光开关、MEMS 光开关、

磁光开关等,各细分产品的销售额、销量、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细分产 品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小型光 开关销售额 (万元)2,268.16/2,323.561,952.39371.17-536.13907.30
销量 (pcs)68,512.00/67,240.0057,072.0010,168.00-20,262.0030,430.00
单价(元 /pcs)331.06-14.50345.56-19.49365.0566.88298.16
单位成本 (元)167.21-3.81171.02-19.64190.6644.47146.19
毛利率49.49%-1.02 个 百分点50.51%2.74 个百 分点47.77%-3.20 个百 分点50.97%
MEMS 光 开关销售额 (万元)164.16/97.9370.8927.03-6.7033.73
销量 (pcs)6,252.00/2,905.002,152.00753.00-588.001,341.00
单价(元 /pcs)262.58-74.53337.11-21.92359.02107.54251.48
单位成本 (元)157.31-54.59211.90-21.45233.35109.37123.99
毛利率40.09%2.95 个 百分点37.14%2.14 个百 分点35.00%-15.70 个百 分点50.70%
磁光开 关销售额 (万元)106.18/83.8811.1572.7469.982.75
销量 (pcs)612.00/508.0054.00454.00436.0018.00
单价(元 /pcs)1,735.0583.781,651.2749.121,602.1572.151,530.00
单位成本 (元)652.91-434.761,087.67181.60906.07-160.241,066.31
毛利率62.37%28.24 个 百分点34.13%-9.32 个百 分点43.45%13.14 个百 分点30.31%
其他销售额 (万元)10.39/7.704.353.353.35-
销量 (pcs)887.00/1,178.00514.00664.00664.00-
单价(元 /pcs)117.1251.7665.3614.8950.4750.47-
单位成本 (元)52.8419.2533.59-4.2637.8537.85-
毛利率54.89%6.29 个 百分点48.60%23.60 个百 分点25.00%25 个百分点-
合计销售额 (万元)2,548.90/2,513.082,038.78474.30-469.49943.79
销量 (pcs)76,263.00/71,831.0059,792.0012,039.00-19,750.0031,789.00
单价(元 /pcs)334.22-15.64349.86-44.12393.9897.09296.89
单位成本 (元)168.97-7.93176.90-34.98211.8866.11145.77
细分产 品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毛利率49.44%0.009 个 百分点49.44%3.22 个百 分点46.22%-4.68 个百 分点50.90%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子器件各细分产品的规格型号较多,销量较大的 产品型号为 D2X2B 小型光开关和单端 12Pin-M2x2BS 小型光开关,其销售额、 销量、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单端 12PinM2x2BS 小 型光开关销售额(万元)1,392.66/1,274.981,118.47156.51-30.74187.25
销量(pcs)45,365.00/39,286.0034,782.004,504.00-996.005,500.00
单价(元/pcs)306.99-17.55324.54-22.95347.497.03340.46
单位成本(元)175.67-17.61193.28-23.69216.97-12.89229.86
毛利率42.78%2.34 个百 分点40.44%2.88 个百分 点37.56%5.08 个百 分点32.48%
D2X2B 小型 光开关销售额(万元)233.80/351.96255.0296.94-46.36143.30
销量(pcs)4,756.00/6,527.004,742.001,785.00-1,149.002,934.00
单价(元/pcs)491.59-47.65539.24-3.86543.0954.68488.41
单位成本(元)182.350.57181.78-59.30241.0825.55215.53
毛利率62.91%-3.38 个 百分点66.29%10.68 个百 分点55.61%-0.26 个百 分点55.87%

如上表所示,2025 年较 2024 年,单端 12Pin-M2x2BS 小型光开关和 D2X2B 小型光开关销售额分别增长 1,118.47 万元和 255.02 万元,销量分别增长 34,782.00 件和 4,742.00 件,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子器件生产线于 2024 年 9 月 转至光隆集成,2024 年产销周期较短,收入基数偏低;另一方面,AI 算力需 求高涨带动全球数据中心投资扩张,下游光模块企业订单大增,进而拉动光开 关产品出货量增长。2024 年较 2023 年,单端 12Pin-M2x2BS 小型光开关和 D2X2B 小型光开关销售额分别下降 30.74 万元和 46.36 万元,销量分别减少 996.00 件和 1,149.00 件,主要因子器件生产线转移,2024 年相关产品产销周 期较短所致。

最近三年一期,单端 12Pin-M2x2BS 小型光开关的单价相对稳定,单位成 本有所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产量增加摊薄固定成本等因素所致; 2025 年 D2X2B 小型光开关毛利率同比上升,主要系 2024 年光隆集成销售的该 类产品生产所需的半成品有一定数量为自光隆光学采购,因此单位成本较高。

  • 2025 年,由于销售的该类产品主要为光隆集成自产,叠加产量增加摊薄固定成 本等因素,因此单位成本有所下降。2024 年 D2X2B 小型光开关毛利率整体较上 年保持稳定。2026 年 1-6 月 D2X2B 小型光开关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3.88 个百分 点,主要系本期销售的 D2×2B 等小型光开关受产能不足影响,部分为委外加 工生产而非自产,从而导致单位成本上升等所致。

②模块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模块产品包括多路光开关、光旁路模块、MEMS 模

块、集成模块等,各细分产品的销售额、销量、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 如下:

细分产 品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多路光 开关销售额(万 元)682.57/829.02633.08195.94-120.86316.80
销量 (pcs)4,533.00/3,365.002,271.001,094.00-711.001,805.00
单价(元 /pcs)1,505.78-957.882,463.66672.611,791.0435.941,755.10
单位成本 (元)628.65-33.89662.54-281.39943.93417.09526.84
毛利率58.25%-14.86 个 百分点73.11%25.81 个 百分点47.30%-22.69 个 百分点69.98%
集成模 块销售额(万 元)252.45/633.07249.00384.07-1,756.992,141.06
销量 (pcs)2,219.00/3,597.00832.002,765.00-9,229.0011,994.00
单价(元 /pcs)1,137.67-622.261,759.93370.761,389.17-395.931,785.11
单位成本 (元)664.98-340.211,005.19396.49608.703.50605.20
毛利率41.55%-1.33 个 百分点42.88%-13.30 个 百分点56.18%-9.91 个 百分点66.10%
光旁路 模块销售额(万 元)145.93/441.54-170.90612.44369.71242.73
销量 (pcs)866.00/2,389.00-870.003,259.001,971.001,288.00
单价(元 /pcs)1,685.10-163.111,848.21-31.011,879.22-5.301,884.52
单位成本 (元)1,014.23109.4904.83-65.06969.8937.09932.79
毛利率39.81%-11.23 个 百分点51.04%2.65 个百 分点48.39%-2.11 个 百分点50.50%
MEMS销售额(万147.88/352.80-218.95571.75116.97454.78
细分产 品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模块元)
销量 (pcs)597.00/1,253.00-465.001,718.00-246.001,964.00
单价(元 /pcs)2,477.08-338.552,815.63-512.343,327.971,012.392,315.58
单位成本 (元)789.04-451.231,240.27-61.431,301.70116.501,185.20
毛利率68.15%12.20 个 百分点55.95%-4.94 个 百分点60.89%12.07 个 百分点48.82%
其他销售额(万 元)-/0.210.21---
销量 (pcs)-/40.0040.00---
单价(元 /pcs)--51.3351.3351.33---
单位成本 (元)--14.614.6014.60---
毛利率-/71.55%71.55 个 百分点---
合计销售额(万 元)1,228.83/2,256.63492.441,764.19-1,391.173,155.36
销量 (pcs)8,215.00/10,644.001,808.008,836.00-8,215.0017,051.00
单价(元 /pcs)1,495.84-624.232,120.07123.411,996.66146.121,850.54
单位成本 (元)690.77-207.52898.29-19.88918.17229.72688.46
毛利率53.82%-3.81 个 百分点57.63%3.62 个百 分点54.01%-8.78 个 百分点62.80%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销量较大的模块产品包括多路光开关 1*48、1*24、 1*8、1*4 规格、光旁路模块、MEMS-1XN 模块、光开关集成模块、光保护集成 模块,其销售额、销量、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A.多路光开关

产品名称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多路光开 关 1*48销售额 (万元)116.89/274.93234.1740.7639.361.40
销量 (pcs)148.00/282.00246.0036.0035.001.00
单价(元 /pcs)7,898.23-1,851.19,749.33-1,574.1711,323.50-2,722.2614,045.76
单位成本 (元)1,970.675.241,965.4395.491,869.94-703.202,573.14
产品名称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毛利率75.05%-4.79 个百 分点79.84%-3.65 个 百分点83.49%1.81 个百 分点81.68%
多路光开 关 1*24销售额 (万元)67.59/177.15145.1831.9715.5916.38
销量 (pcs)146.00/354.00294.0060.0035.0025.00
单价(元 /pcs)4,629.65-374.655,004.30-324.615,328.91-1,225.096,554.00
单位成本 (元)1,211.75100.841,110.91-1,970.133,081.041,475.301,605.74
毛利率73.83%-3.97 个百 分点77.80%35.62 个 百分点42.18%-33.32 个 百分点75.50%
多路光开 关 1*8销售额 (万元)226.04/65.8441.6124.23-36.7660.99
销量 (pcs)2,749.00/342.00230.00112.00-188.00300.00
单价(元 /pcs)822.26-1,102.831,925.09-238.022,163.11130.112,033.00
单位成本 (元)464.00-9.98473.98-568.461,042.44478.77563.68
毛利率43.57%-31.81 个 百分点75.38%23.57%51.81%-20.47%72.27%
多路光开 关 1*4销售额 (万元)96.56/197.22124.3472.88-46.97119.86
销量 (pcs)894.00/2,189.001,396.00793.00-353.001,146.00
单价(元 /pcs)1,080.03179.09900.94-18.14919.08-126.791,045.86
单位成本 (元)499.41125.77373.64-311.65685.29256.03429.26
毛利率53.76%-4.77 个百 分点58.53%33.09 个 百分点25.44%-33.52 个 百分点58.96%

如上表所示,2025 年较 2024 年,各主要规格多路光开关销售额及销售量 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多路光开关生产线于 2024 年 9 月转至 光隆集成,2024 年产销周期较短,收入基数偏低;另一方面,AI 算力需求高 涨带动全球数据中心投资扩张,下游光模块企业订单大增,进而拉动上游光开 关产品出货量增长。2024 年较 2023 年,多路光开关整体销售额和销量分别减 少 120.86 万元和 711.00 件,主要因生产线转移,2024 年 1*4 规格光开关等 产品产销周期较短所致。

最近三年一期,1*48 规格多路光开关毛利率相对稳定,2024 年 1*24、 1*8 和 1*4 规格多路光开关毛利率低于 2025 年和 2023 年,主要系 2024 年销售

的相关产品有部分为外购,单位成本较高;最近三年,各主要规格多路光开关 产品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销售产品的具体型号不同所致。2026 年 1-6 月,多 路光开关整体毛利率下降 14.86%,主要系光隆集成为抢占市场份额,以较低价 格向终端客户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销售了 264.87 万元的 1*8 规格多 路光开关,毛利率仅为 40.07%,从而导致多路光开关整体毛利率和单价有较大 幅度下降。此外,2026 年 1-6 月 1*48、1*24 规格多路光开关毛利率分别较上 年下降 4.79 和 3.97 个百分点,主要系客户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量增加,光隆集成对其进行了价格让利所致。

B.光旁路模块

产品名称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光旁路 模块销售额 (万元)145.93/441.54-170.90612.44369.71242.73
销量 (pcs)866.00/2,389.00-870.003,259.001,971.001,288.00
单价(元 /pcs)1,685.10-163.111,848.21-31.011,879.22-5.301,884.52
单位成本 (元)1,014.23109.40904.83-65.06969.8937.09932.79
毛利率39.81%-11.23 个百分点51.04%2.65 个 百分点48.39%-2.11 个 百分点50.50%

如上表所示,2025 年较 2024 年,光旁路模块销售额及销量分别减少 170.90 万元和 870 件,主要系客户珠海世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需求变动, 采购额和采购量分别减少 102.10 万元和 542 件所致。2024 年较 2023 年,光旁 路模块销售额及销量分别增长 369.71 万元和 1,971.00 件,主要系客户北京华 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网络安全行业市场景气度上升,采购额和采购量分 别增加 198.08 万元和 1,035.00 件所致。

最近三年,光旁路模块毛利率、单价、单位成本存在小幅波动,主要系最 近三年销售的光旁路模块规格型号达八十余种,不同规格型号毛利率、单位成 本等存在一定差异,各年度销售的规格型号结构存在差异,进而导致相关数据 波动。2026 年 1-6 月,光旁路模块毛利率较 2025 年下降 11.23 个百分点,主 要系本期销售的光旁路模块受产能不足影响,生产耗用的部分小型光开关为外 购而非自产,从而导致单位成本上升等所致。

C.MEMS-1XN 模块

产品名称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MEMS-1XN 模块销售额 (万元)142.17/264.29-84.30348.59-83.39431.98
销量 (pcs)573.00/1,247.00-385.001,632.00-296.001,928.00
单价(元 /pcs)2,481.13361.712,119.42-16.572,135.99-104.592,240.57
单位成本 (元)786.01-223.011,009.0248.44960.58-188.161,148.74
毛利率68.32%15.93 个 百分点52.39%-2.64 个 百分点55.03%6.30 个 百分点48.73%

2025 年较 2024 年,MEMS-1XN 模块销售额及销量分别减少 84.30 万元和 385 件,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自身业务变化导致需求减少及变更供应商,导致 对光隆集成的采购额减少。2024 年较 2023 年,MEMS-1XN 模块销售额及销量分 别减少 83.39 万元和 296 件,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因自身业务需求波动减少了 采购额所致。

2025 年较 2024 年,MEMS-1XN 模块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

2024 年较 2023 年,单价、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各年 度销售的规格型号结构存在一定变化,进而导致相关数据波动。2026 年 1-6 月 单价及毛利率较 2025 年有所上升,单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 2026 年 1-6 月高规格 1X12 型号产品销售占比提升,产品结构优化带动平均销售单价上 涨;另一方面 2025 年该产品生产环节耗用了部分产成品拆解回库的物料,推 高了当期单位成本,而 2026 年 1-6 月无同类因素影响,产品单位成本有所回 落,综合推动毛利率水平提升。

D.集成模块

产品名称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光开关集 成模块销售额(万 元)160.25/278.50108.34170.1646.81123.34
销量 (pcs)1,566.00/1,712.00466.001,246.00-980.002,226.00
单价(元 /pcs)1,023.28-603.461,626.74261.121,365.62811.52554.11
单位成本 (元)558.73-133.70692.43245.43447.00192.43254.57
产品名称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毛利率45.40%-12.03 个 百分点57.43%-9.83 个 百分点67.27%13.21 个百 分点54.06%
光保护集 成模块销售额(万 元)42.25/270.65138.99131.66-1,782.241,913.89
销量 (pcs)255.00/1,613.00358.001,255.00-7,420.008,675.00
单价(元 /pcs)1,656.86-20.951,677.81628.501,049.31-1,156.902,206.22
单位成本 (元)884.63-260.751,145.38635.51509.87-174.85684.72
毛利率46.61%14.88 个 百分点31.73%-19.68 个 百分点51.41%-17.55 个百 分点68.96%

2025 年较 2024 年,光开关集成模块销售额及销量分别增加 108.34 万元及 466 件,光保护集成模块销售额及销量分别增加 138.99 万元和 358.00 件,主 要原因系 AI 算力建设和量子通信发展促使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增加所致。2024

  • 年较 2023 年,光开关集成模块销售额增加主要原因系客户科大国盾量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信而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因需求变动采购额增加了 122.93 万元所致;销售额上升的同时销量减少,主要系 2023 年销售的光开关集成模块 中单价较低的组件产品销量较大,而 2024 年未单独销售组件产品所致(2024 年及 2023 年,光开关集成模块-组件产品的销量分别为 0 件和 2,000 件)。
  • 2024 年较 2023 年,光保护集成模块销售额和销量分别减少 1,782.24 万元和 7,420 件,主要原因系 2023 年对终端客户 SKAY GLOBAL 销售额 1,565.25 万元, 而 2024 年未对其销售所致,该公司系 Signal tec 的代采公司,Signal tec 系俄 罗斯电信设备、存储系统、硬件和软件系统的开发商,主营电信产品、信息网 络安全领域产品等, 2023 年由于 Signal tec 承接了较多电信设备订单,因此 大批量购买光保护模块以生产电信设备,2024 年相关订单完成后未继续采购。

最近三年一期,集成模块毛利率、单价及单位成本存在波动,主要原因系 标的公司销售的集成模块规格型号达上百种,不同规格型号毛利率、单价、单 位成本等差异较大,进而导致相关数据波动。

③设备 最近三年一期,光隆集成设备产品主要由光旁路设备和机架光开关等组成,

其销售额、销量、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细分产 品项目2026 年 16 月变动2025 年度变动2024 年度变动2023 年度
机架光 开关销售额(万元)2,960.65/1,821.73668.051,153.68429.46724.22
销量(pcs)2,943.00/1,820.00641.001,179.00472.00707.00
单价(元/pcs)10,059.9950.4610,009.53220.549,788.98-457.8910,246.87
单位成本(元)5,167.961,379.063,788.906.383,782.52-1,546.645,329.16
毛利率48.63%-13.52 个百分点62.15%0.79 个百 分点61.36%13.37 个 百分点47.99%
光旁路 设备销售额(万元)155.38/967.1439.85927.30-175.001,102.30
销量(pcs)1,252.00/4,829.00-77.004,906.00-1,357.006,263.00
单价(元/pcs)1,241.09-761.582,002.67112.541,890.13130.201,759.94
单位成本(元)762.57-75.91838.48-200.591,039.0711.751,027.32
毛利率38.56%-19.57 个百分点58.13%13.11 个 百分点45.03%3.40 个百 分点41.63%
其他销售额(万元)35.92/215.58150.8064.7821.5043.28
销量(pcs)108.00/290.00104.00186.0054.00132.00
单价(元/pcs)3,326.224,107.607,433.813,951.023,482.79203.963,278.83
单位成本(元)1,793.331,612.423,405.751,282.912,122.84737.511,385.33
毛利率46.08%-8.10 个 百分点54.19%15.14 个 百分点39.05%-18.70 个 百分点57.75%
合计销售额(万元)3,151.96/3,004.46858.702,145.76275.951,869.80
销量(pcs)4,303.00/6,939.00668.006,271.00-831.007,102.00
单价(元/pcs)7,325.032,995.394,329.64907.673,421.97789.212,632.76
单位成本(元)3,801.472,081.881,719.59132.741,586.85124.771,462.08
毛利率48.10%-12.18 个百分点60.28%6.66 个百 分点53.63%9.16 个百 分点44.47%

最近三年一期,光旁路设备和机架光开关的销售额、销量、单价、单位成 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A.机架光开关

2025 年较 2024 年,机架光开关销售额及销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 系受 AI 算力需求高涨影响,中际旭创泰国子公司 TERAHOP (THAILAND) CO.,LTD 采购额由 2024 年的 157.91 万元增至 2025 年的 1,230.20 万元所致;

  • 2024 年较 2023 年,机架光开关销售额及销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终端客 户 G 及其子公司采购额和采购量分别增长 269.84 万元和 115 件所致。
  • 2025 年较 2024 年,机架光开关设备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整体较

为稳定。2024 年较 2023 年,机架光开关单价相对稳定,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向客户 G 及其子公司等客户销售的毛利率更高的高端 定制产品销售额和占比增加,其他销售产品型号亦发生一定变化所致。

  • 2026 年 1-6 月,机架光开关产品平均单价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但毛

利率同比下降 13.50 个百分点。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原因系随着销 售规模快速扩大,光隆集成对主要客户中际旭创给予了更大力度的产品价格优 惠,导致机架光开关整体毛利率下降;由于不同报告期间产品规格结构发生变 动,账面平均单价得以维持平稳,未体现价格端的实际变化。

B.光旁路设备

2025 年较 2024 年,光旁路设备销量较为稳定; 2024 年较 2023 年,光旁 路设备销售额和销量分别减少 175.00 万元和 1,357 件,主要原因系客户南京 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业务需求波动,向光隆集成的采购额和采购量 分别减少 258.17 万元和 949 件所致。

2025 年较 2024 年,单价和毛利率均有所上升,主要系一方面虽同类规格 型号的光旁路设备产品单价基本保持稳定,但各期销售的具体规格型号有所变 化,单价较高产品的销售占比增加,进而导致平均单价上升;另一方面,2025

  • 年较 2024 年产品生产耗用的半成品等的自产比率持续上升,外购比例下降, 自产半成品等的单位成本较外购半成品等的单位成本较低,从而导致单位成本 下降和毛利率有所提升。2024 年较 2023 年,光旁路设备销售毛利率、单价、 单位成本相对稳定。2026 年 1-6 月,光旁路设备销售毛利率、单价、单位成本 整体有所下降,主要系终端客户 G 订单出现波动,导致高毛利规格产品销售占 比下降所致。

2)光隆集成近几年各细分业务收入波动、2025 年业绩增长的具体原因, 是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毛利率等比例是否 存在差异

①光隆集成近几年各细分业务收入波动、2025 年业绩增长的具体原因 近几年,光隆集成收入情况如下: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
7,559.526,020.564,491.377,942.437,085.72

注:2022 年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光隆集成近几年收入整体呈现一定波动,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情 况影响,下游客户各年度需求存在一定变动,以及产线划转所致。

假设未出现产线划转的情形,即 2022 年初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 已划转至光隆集成,则光隆集成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
销售收入7,806.526,392.875,887.497,942.437,085.72
较上年变动 比率--18.11%-7.91%34.90%78.43%

注 1:2022 年收入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注 2:2026 年 1-6 月变动率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如上表所示,2022 年光隆集成收入较高,2023 年较 2022 年有一定幅度下 降,主要原因系 2022 年四川九华光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浩瀚深度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了较多的光开关、集成模块和光旁路设备等产品,光隆 集成对其销售额分别为 462.49 万元和 462.09 万元,而 2023 年受客户项目完 成、客户下游网络安全行业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对其销售额减少至 0.00 万 元和 250.00 万元;此外,客户西安立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末向光隆 集成采购了 346.67 万元的智能射频光模块,属于贸易类业务,该批光模块于

  • 2022 年销售完毕后 2023 年及以后年度未再继续销售。

2024 年光隆集成收入较 2023 年减少 505.38 万元,主要原因系光保护集成 模块销售额减少 1,782.24 万元所致,主要系 2023 年光隆集成对终端客户 SKAY GLOBAL 销售光保护集成模块 1,565.25 万元,而 2024 年未对其销售所致;该公 司系 Signal tec 的代采公司,Signal tec 系俄罗斯电信设备、存储系统、硬 件和软件系统的开发商,主营电信产品、信息网络安全领域产品等, 2023 年由 于 Signal tec 承接了较多电信设备订单,因此大批量购买光保护模块以生产 电信设备,2024 年相关订单完成后未继续采购。

如上所述,光隆集成历史期内收入波动主要系受下游客户需求变动等所致,

具有一定的偶发性。

光隆集成 2025 年各细分业务收入同比总体呈增长趋势,少量细分产品收入 下降主要系客户需求变动所致。光隆集成 2025 年收入总体增长和业绩增长的 具体原因如下:一方面 2024 年 9 月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转入光隆 集成,该年度光隆集成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时间较短,故相关收入较少;另一 方面,AI 算力需求爆发带动全球数据中心资本开支激增,光通信企业订单大 增,从而带动了各类光开关产品出货量的增长。随着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光 隆集成净利润水平同步增长。假设产线划转在 2024 年初已完成,光隆集成

  •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 34.90%。

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实现营业收入 7,085.72 万元,较 2025 年增长 78.43%(年化),主要系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持续释放,推动数据中心领域 资本开支持续扩容,光通信行业整体订单景气度维持高位,进而带动公司各类 光开关产品出货规模持续快速放量。

未来光隆集成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依据和动力主要来自自身的产品竞争力 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特别是在光电测试和数据通信领域,受益于 AI 算力 需求的爆发,国内外云厂商对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 AI 领域投资持续增加,作 为数据中心的重要构成,光模块的市场规模随之增长,相应拉动了光模块测试 设备的市场需求增长;光开关作为光通信测试系统的组成,其在光电测试领域 的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此外,随着数据中心和光模块市场规模的增长,作为光 路连接和切换调度的关键设备,光开关产品特别是 OCS 产品的市场需求也相应 增长,光开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趋势和光模块市场增长趋势具有一致性;考 虑光开关产品升级带来的价值量增加以及 OCS 产品逐步从边缘走向主流,光开 关在数据通信领域的市场需求将保持较高增长,为光隆集成业绩增长提供长期 动能。

②是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毛利率等比 例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6 月变动率2025 年度2024 年度变动率
天孚通信-光 无源器件153,036.4586,266.7877.40%208,438.63157,629.5132.23%
长芯博创-数 据通信、消费 及工业互联市 场148,018.5097,619.5651.63%203,876.93107,384.0789.86%
太辰光-光器 件产品95,889.9981,204.2018.09%151,527.23132,059.6414.74%
光库科技-光 通讯器件60,182.2327,986.69115.04%78,615.0339,235.51100.37%
可比公司平均114,281.7973,269.3155.97%160,614.46109,077.1847.25%
光隆集成7,085.723,457.85104.92%7,942.434,491.3776.84%

如上表所示,2025 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有较大幅度增长, 其中光库科技-光通讯器件业务、长芯博创-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业 务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分别增长 100.37%和 89.86%,可比公司平均增速 47.25%, 表明 2025 年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光隆集成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 76.84%,高于天孚通信的光无源器件业务和太辰光-光器件产品业务收 入增速,低于长芯博创-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和光库科技-光通讯器 件业务收入增速,增速处于合理范围内,符合行业收入变动趋势。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04.92%,保持快速增长水平,与可比 公司变化趋势一致,且与天孚通信的光无源器件业务和光库科技-光通讯器件 的增长幅度接近。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光无源器件71.90%63.67%68.41%
长芯博创-数据通信、 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52.89%46.58%39.07%
太辰光-光器件产品35.23%38.31%34.47%
光库科技-光通讯器件39.36%33.48%34.99%
可比公司平均49.85%45.51%44.24%
光隆集成49.25%55.62%53.15%

如上表所示,2025 年较 2024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整体增长 1.27 个百分点,光隆集成增长 2.47 个百分点,变动幅度接近,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表明光隆集成毛利率变动符合行业趋势。2026 年 1-6 月 光隆集成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1)因订单数量大幅增加,光隆集成于

  • 2026 年 1-6 月大量招聘生产人员,生产人员数量由 2025 年末的 82 人增加至
  • 2026 年 6 月末的 179 人,上述人员招聘后需要经过培训才能正式开展工作,因 此 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存在阶段性生产人员闲置的情况,人工成本大幅增 加;(2)部分型号产品售价有所下降,该情况系因客户采购量增加对部分旧 型号产品进行价格让利等因素导致,光隆集成已采取加快产品迭代、开发高附 加值新产品(如 OCS 产品)等措施,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对冲旧型号产品售 价下降的影响。光隆集成目前订单充足,随着光隆集成生产人员利用率提升、 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和不断推出新产品,可消除上述不利影响因素。综上所述, 光隆集成近几年各细分业务收入波动、2025 年业绩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符 合行业整体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毛利率等比例相比不存在 重大差异。

(2)基于前述内容,并结合光隆集成产品的终端客户、具体使用领域、光 隆集成产品各终端应用领域的市场空间、产品最终用于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 据中心等相关领域的比例、光隆集成产品的更新迭代情况、适用于高速率或超 高速率光模块的光开关相关产品的比例、光隆集成已获得的客户认证或质量认 证情况、选取光隆集成为主力供应商的客户、光隆集成是否为主要客户的主力 供应商、在主要客户光开关相关产品中的实际供货份额、光隆集成产品的技术 先进性及具体表征、产品的可替代性、光隆集成的市场份额及波动情况、市场 竞争情况、在手订单、可比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情况、与客户及行业内竞争企业 毛利率的对比情况等审慎论证并补充披露光隆集成的产品是否具备竞争力,业 绩增长的影响因素及现有毛利率水平是否可持续,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上市 公司收购光隆集成能否有效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光隆集成产品的终端客户、具体使用领域、光隆集成产品各终端应用领 域的市场空间

①光隆集成产品的终端客户、具体使用领域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产品前五大客户(含终端客户)的具体使用领域情

况如下:

序号客户/终端客户名称主要使用领域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光电测试
2Fabrinet Co., Ltd.数据通信、光电测试
3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数据通信
4客户 G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通信
5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光电测试
6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信通信

注: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光隆集成采购的产品主要用于光模块测试,占比超过 90%。

光隆集成客户采购其产品的主要使用领域包括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 通信等,各领域的实际用途和应用场景如下:

光电测试:光模块、光器件产品自动化测试、光纤测试、实验室光学仪表 校准等。光开关是构建光通信产业链量产测试系统的核心部件,以光模块的测 试为例,光开关与示波器或光功率计、光谱仪等测试仪器组合构成一整套测试 系统,在该测试系统中,光开关将多个待测光模块连接到一个测试仪器,可以 按程序自动切换,实现批量自动化测试,从而大幅提高测试效率。具体参见下 图:

数据通信:数据中心互联、数据中心机房内部光路路由调度等。数据中心 互联(DCI) 是指通过 DCI 设备将不同地理位置的数据中心连接起来,形成一 个统一的整体,光开关是 DCI 设备的核心组件,主要作用包括线路侧的光缆监 测(通过开关轮询检测多条光纤链路的质量)、设备旁路(当有源设备掉电或

故障时,光开关可将光信号由“旁路”过去,避免链路中断)、光路保护(当 在 DCI 链路发生故障时,光开关可将信号从主光纤切换至备用光纤)、光交叉 互联等;数据中心机房内部光路路由调度主要为 OCS 设备,即通过大通道的光 开关设备连接成千上万个光模块,实现光信号的全光交换。

电信通信:骨干网/城域网光路保护、光路自动切换、光交叉连接(OXC) 与光分插复用等,光开关是电信传输网络保护和信号调度的主要器件。

其他使用领域还包括传感探测、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量子通信、航天 军工等。

②光隆集成产品各终端应用领域的市场空间

根据 IIM 报告,2025 年全球光开关市场规模达到 14.20 亿美元,较 2024 年增长 12.8%。数据中心和 AI 智算中心的大规模部署,成为驱动需求跃升的核 心动力,预计至 2030 年,全球市场规模将攀升至 26.70 亿美元,2025-2030 年 复合年增长率维持在 11.40%。

数据来源:IIM 报告

光隆集成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电测试、数据通信、电信通信、传感探测等 终端领域,具体应用场景包括测试系统、AI 智算中心、数据中心光路调度、光 网络保护、光传感、激光雷达等。按市场空间规模大小排序,各应用领域的市 场空间情况如下:

A.电信通信

光开关在电信通信领域的主要应用场景为光网络保护和信号调度。光开关 在光网络保护中的应用,堪称网络可靠性的“最后一道防线”,光开关能够实 时监测、迅速切换和自愈恢复,当承载业务的主用光路发生故障时,它能将光 信号瞬间切换至预先准备好的备用通道,保障通信不中断。根据 IIM 报告,电 信通信领域的市场需求占据 2025 年市场总需求的 41.00%,市场空间约为 5.82 亿美元,2025 年该领域市场需求增速为 7.2%。

B.数据通信

数据通信领域是光开关的重要应用领域,主要应用场景为 AI 智算中心和数 据中心光路调度。随着生成式 AI、大模型训练及云计算的爆发式发展,全球终 端 AI 数据中心建设进入加速期。根据 IDC 的预测,预计全球算力规模将从

  • 2023 年的 1,397EFLOPS 增长至 2030 年的 16ZFLOPS,预计 2023-2030 年复合增 速达 50%;2025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 1,037.3EFLOPS,2023~2028 年复合 增长率高达 46.2%。AI 数据中心以高算力密度、低延迟互联、高可靠性为核心 诉求,对光通信网络的带宽、灵活性和动态配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其算力 需求已从传统数据中心的“Peta FLOPS 级”跃升至“Exa FLOPS 级”,单集群 服务器数量可达数万至数十万台。光交换技术高速切换、低损耗、高可靠性的 优势,成为 AI 数据中心内部互联和算力调度的核心方案,而光开关则是实现 光交换网络动态配置、路径优化的“神经中枢”,支撑 AI 数据中心的高效运 行,其市场需求正迎来高速增长。根据 IIM 报告,2025 年数据通信领域市场增 速为 21.30%,是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目前数据通信领域的市场规模已占光开 关市场总规模的 35%-40%。

C.其他领域 光隆集成产品其他主要应用领域还包括光电测试、传感探测等,此外在工 业互联网、网络安全、量子通信、航天军工等领域也有运用。光电测试的使用 场景包括光模块、光器件产品测试、光纤链路测试等,光开关可使光仪表在多 个待测产品之间进行快速通道切换,从而实现自动化、高效率的批量测试。随 着光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光模块、光器件产品测试需求大幅增长,对光开关 的需求随之大幅上升。光开关产品在传感测试的应用场景包括分布式光纤传感、 油气/基建安全监测、车载激光雷达光路切换、自动驾驶光学探测模组等。由

于上述领域相对细分,通过公开数据无法获取到各领域的具体市场空间。其他 领域的市场规模合计约占全球光开关市场规模的 20%。

光电测试为光隆集成目前最主要的产品应用领域,根据光隆集成在主要客 户中的供货份额、主要客户在光模块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进行估算,

  • 2025 年度光模块测试这一细分领域的市场规模约为 2 亿元。

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国内外云厂商对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 AI 基础 设施投资持续增加,作为数据中心的重要构成,用于数据通信领域的光模块产 品的市场规模随之扩张,拉动了光模块测试设备的市场需求增长。光开关作为 光通信测试系统的组成,其在光电测试领域的市场需求相应增长。

此外,用于光电测试的光开关以机械式光开关为主,在进行光路切换时存 在机械磨损。机械式光开关的使用寿命以切换次数来衡量,行业内普遍采用 1,000 万次(10⁷ 次)作为基本寿命标准,则预估使用年限=光开关切换次数寿命/ 年均光开关切换次数。假设为高频测试 (每秒 1 次切换次数,每天 24 小时持续 运行),年均光开关切换次数约 3,153.6 万次,则预估使用年限约为 1 年左右。 机械式光开关的使用寿命受切换频率、工作环境和光功率负载等因素的影响而 有所不同,在达到基本寿命标准后,若光开关的关键指标如插入损耗仍能保持 在较低水平则可继续使用,反之则需要更换。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和中信证券研究院预测,全球数据中心光模块出 货量和光模块测试设备市场空间预计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
全球光模块出货量(万只)2,9003,3507,25013,00016,800
增长率-15.52%116.42%79.31%29.23%
新增光模块产线测试设备需 求(亿元)17.030.089.5158.5170.0
存量光模块产线设备升级+ 更新迭代测试设备需求(亿 元)0.53.49.527.359.0
光模块测试设备总市场空间17.533.498.9185.8229.0
增长率-90.86%196.11%87.87%23.25%

资料来源:LightCounting 数据、中信证券研究院预测

上述对新增光模块产线测试设备需求的测算考虑了随着光模块速率提升带

来测试设备单价增加的因素,假设不考虑该因素以及存量设备升级及更新迭代 的测试设备需求,只考虑光模块新增产线带来的测试设备需求数量增加,测算

  • 2025 年-2028 年光模块测试设备需求数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46.20%。

可见,随着光模块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作为光模块测试系统的组成部分, 光电测试领域的光开关市场需求亦将持续增长。假设光开关在光电测试领域的 市场规模与光模块测试设备需求数量增长率一致,参考上述预测,2028 年预计 光开关在光模块测试细分领域的市场规模将增加至约 6 亿元。

2)产品最终用于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据中心等相关领域的比例、光隆集 成产品的更新迭代情况、适用于高速率或超高速率光模块的光开关相关产品的 比例、光隆集成已获得的客户认证或质量认证情况

①产品最终用于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据中心等相关领域的比例,适用于高

速率或超高速率光模块的光开关相关产品的比例 A.产品最终用于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据中心等相关领域的比例 光隆集成产品品类较多,按技术路线的不同,主要可分为机械式光开关、

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不同品类的光开关特点如下:

品类核心特征使用领域
机械式光开关插入损耗极低、窜扰小、成本低, 可靠性/寿命中等(存在机械磨 损)、体积较大、切换速度较慢 (毫秒级)电信通信、光电测试、传感探测 为主,也用于数据通信
MEMS 光开关插入损耗极低、可靠性高、体积 小、易于多通道大规模集成、切换 速度较快(微秒级)数据通信、传感探测为主,也用 于电信通信
磁光开关插入损耗中等、可靠性极高、集成 度中等、超高速(微秒级)数据通信、电信通信等

如上所示,由于光隆集成各光开关产品均适用于多个应用领域,如对成本 敏感,机械式光开关是较好选择,如对速度和可靠性有更高要求,则可选用 MEMS 开关或磁光开关。此外,光模块等光通信产品测试主要使用机械式光开关, 而测试后光模块产品可能用于数据通信、电信通信等多个领域。

根据光隆集成客户自身从事业务情况、从光隆集成采购产品的特点及定制 化要求,统计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产品在各使用领域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领域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电测试3,419.9948.27%3,365.9842.38%2,021.9845.02%
数据通信2,116.5629.87%1,493.8218.81%158.123.52%
电信通信498.877.04%1,406.5717.71%1,564.5234.83%
其他1,050.2814.82%1,676.0621.10%746.7616.63%
合计7,085.72100.00%7,942.43100.00%4,491.37100.00%

注:因光隆集成光开关品类适用于多个应用领域,且部分客户业务涉及多个领域,以上统 计根据光隆集成各类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和客户所从事主要业务领域测算,与实际情况可 能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产品应用在光电测试领域分别为 45.02%、42.38%和 48.27%,占比最高, 主要系受益于下游需求持续增长,中际旭创等光模块行业 客户的产品测试需求较大,其次,受益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据中心的增长, 光隆集成产品应用在数据通信领域的比例增长较快,2025 年度已超过电信通信 领域的占比,达到 18.81%。

光隆集成的产品在数据通信领域的主要应用场景为数据中心互联、数据中 心机房内部光路路由调度等,因此产品用于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据中心等相 关领域的比例与用于数据通信领域的比例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占比分别为 3.52%、 18.81%和 29.87%。光隆集成产品应用在数据通信领域的比例增长较快,主要系 对主要客户 Fabrinet Co., Ltd.和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上述客户向光隆集成采购的产品主要为小型光开关,主要用于进一步生产 DCI (数据中心互联)等设备类产品。

此外,光隆集成产品在光电测试领域的最主要的应用场景为光模块测试。 伴随 AI 算力需求和终端数据中心对光模块产品需求的增长,数据通信市场已 成为光模块的主要应用市场。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4 年光模块主要应 用于数据通信和电信通信领域,2024 年占比分别为 63.48%和 36.52%。参考上 述比例,则粗略测算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产品直接应用在光电测试,从而最终间 接应用在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据中心的比例分别为 28.58%和 26.90%。

综上,估算光隆集成产品应用在 AI 算力需求和终端数据中心的比例如下: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直接用于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 据中心等相关领域的比例29.87%18.81%3.52%
间接用于 AI 算力需求及终端数 据中心等相关领域的比例30.64%26.90%28.58%
合计60.51%45.71%32.10%

其中,光隆集成产品目前直接用于数据中心的主要形式为将光开关子器件 销售给下游光通信行业客户,再由下游客户进一步生产为 DCI(数据中心互联) 等设备类产品后销售给下游数据中心客户(包括智算中心和传统数据中心), 较难准确区分其中用于智算中心的占比;光隆集成的 OCS 设备产品可直接用于 智算中心,但目前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整体收入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产品 矩阵和客户群体。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光隆集成已与客户 G、中际旭创股份 有限公司等多家目标客户建立常态化技术沟通,同步推进产品销售、样品适配 与方案验证,以使相关产品进入相关客户的供应体系。

根据公开信息,光隆集成 OCS 产品性能指标与国外领先企业产品对比如下:

OCS 产品
关键指标光隆集成LumentumCalient关键功能
端口通道数32×32、64×64、 128×128300×300320×320主要由客户的端口数设 计需求决定,更高的端 口数主要用于 AI 大模 型训练等场景
工作波长范围 (nm)1260~1650O+C(部分支持 1565~1625nm)1530~1565nm 为主,可扩展 1565 ~1625nm工作波长范围越宽,客 户的应用就越广泛
插入损耗 (dB)整个带宽范围都可以满 足 Typ:1.5, Max2. 064×64≤1.2(1 260~1360nm) 300×300≤1.51.5-2.0 (1530~1565nm 为主)插入损耗指光信号通过 光开关器件内的光路, 所产生的光功率损耗, 此损耗值越低越好
通道间串扰 (dB)≥55≥55≥50通道间串扰会影响通道 之间传输光信号的纯 度,此值越大,相邻通 道间的干扰越小
切换时间 (ms)≤3510~50(稳定、 无闭环)20~100响应时间越短,系统就 可以更快的运行
核心优势性价比高、交付灵活芯片自研、可 靠性高芯片自研、可 靠性高-

注:Lumentum 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学和光子产品供应商,是光通信及激光产品领域的龙头 企业;Calient 是一家专注于纯光子光路交换技术的公司。

在端口通道数和切换时间方面,目前光隆集成 OCS 产品低于上述两家公司; 在工作波长范围方面,光隆集成 OCS 产品可供选择的范围相对上述两家公司较

多;在插入损耗方面,光隆集成 OCS 产品与 Calient 基本相同,在通道间串扰 方面与 Lumentum 基本相同。综上,光隆集成生产的 OCS 产品在最大通道数、 成熟度等方面与国际主流水平尚存在一定差异,光隆集成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 产品升级迭代,努力逐步缩小与国外头部企业的差距,以实现在数据通信、光 电测试等领域的持续增长。

B.产品适用于高速率或超高速率光模块的光开关相关产品的比例

光开关和光模块存在多种协同方式:在一些结构复杂的光模块内部,集成 光开关器件,以实现信号分配、分路或线路保护;在更多情况下,光开关和光 模块在数据通信等领域共同构建光交换系统,大量高速光模块将数据转换为光 信号,再接入光开关矩阵,光开关和光模块不进行集成;此外,光开关可应用 于光模块产品量产测试,该场景下无论光模块是否为高速率,对光开关光路切 换速率要求不高,一般使用机械式光开关设备。

基于前述情况,光隆集成各品类光开关产品均存在和光模块协同的情况, 以下按光隆集成各品类光开关产品自身切换速率高低进行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高 速 率 或 超 高 速 率 产 品 (MEMS 光开关和磁光开关) 的收入753.64909.92745.50
占总收入的比例10.64%11.46%16.60%

注:光隆集成的高速率或超高速率产品适用于多个领域,报告期内应用领域以传感探测、 电信通信为主。

报告期内,高速率或超高速率光开关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745.50 万元、 909.92 万元和 753.64 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60%、11.46%和 10.64%。

C.AI 领域投资、数据中心建设和光模块市场需求的增长可以支撑标的公司 预测的未来收入增长率

标的公司未来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光电测试和数据通信领域需求的增长。 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国内外云厂商对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 AI 领域投资 持续增加,作为数据中心的重要构成,光模块的市场规模随之增长;根据 LightCounting 和华泰研究统计,全球光模块销售额基本与谷歌、微软、亚马

逊、 Meta、Oracle、字节、腾讯、阿里、百度等全球 9 大云服务提供商的资 本支出增长趋势保持一致。AI 领域投资、数据中心建设和光模块市场需求的增 长相应拉动了光模块测试设备的市场需求增长;光开关作为光通信测试系统的 组成,其在光电测试领域的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此外,随着数据中心和光模块 市场规模的增长,作为光路连接和切换调度的关键设备,光开关产品特别是大 通道矩阵产品的市场需求也相应增长,其增长趋势和光模块市场增长趋势具有 一致性,考虑光开关产品升级带来的价值量增加及 OCS 产品逐步从边缘走向主 流,光开关在数据通信领域的市场需求将保持较高增长。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和中信证券研究部测算,目前数据中心已成为光 模块主要应用场景,占整个光模块市场比例超 60%。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全球 数据中心光模块出货量和光模块测试设备市场空间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E2027 年 E2028 年 E
全球光模块出货量(万只)2,9003,3507,25013,00016,800
增长率-15.52%116.42%79.31%29.23%
新增光模块产线测试设备需 求(亿元)17.030.089.5158.5170.0
存量光模块产线设备升级+ 更新迭代测试设备需求(亿 元)0.53.49.527.359.0
光模块测试设备总市场空间17.533.498.9185.8229.0
增长率-90.86%196.11%87.87%23.25%

资料来源:LightCounting 数据、中信证券研究院预测

根据上表测算,2025 年-2028 年全球数据通信领域的光模块出货量复合增 长率为 71.17%、光模块测试设备市场空间复合增长率为 89.97%。上述对新增 光模块产线测试设备需求的测算考虑了随着光模块速率提升带来测试设备单价 增加的因素,假设不考虑该因素以及存量设备升级及更新迭代的测试设备需求, 只考虑光模块新增产线带来的测试设备需求数量增加,测算 2025 年-2028 年光 模块测试设备需求数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46.20%。

光隆集成预测 2025 年-2028 年收入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33.75%,低于光模 块出货量及光模块测试设备需求数量的复合增长率。可见,AI 领域投资、数据 中心建设和光模块市场需求的增长可以支撑标的公司预测的未来收入增长率。

②光隆集成产品的更新迭代情况

在发展过程中光隆集成始终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动,自身不断实现产品 和技术的更新迭代,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不断增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对客户 需求的响应力。

光隆集成设立于 2018 年,在此之前,光开关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均由 光隆集团经营。2010 年以前,光隆集团主营机械式光开关。2011 年,为匹配 行业市场发展需求,光隆集团规划扩充光开关产品种类,研制更多通道、更小 型的光开关。依托成熟的机械式光开关技术积淀,2013 年,陈春明(注:2018 年任光隆集成总经理)牵头技术团队开始研制基于 MEMS 2D 光切换技术光开关; 2014 年,建成 MEMS 光开关产线,实现产品小批量生产。随着全光网络产业持 续发展,市场对 MEMS 光开关的通道数量也逐步增长。多年以来,该技术团队 持续对 MEMS 产品进行技术攻关提升。

2019 年,根据客户的需求,光隆集成研制出一种航天级别的双端 1×4 机 械式光开关,并通过了卫星测试,实现了光开关产品的应用领域新拓展; 2020 年,由光隆集成总经理陈春明带领技术团队,在形成的“MEMS 2D 光切换 技术”的核心技术的基础上,攻克了 1×128 路的 MEMS 光开关的研制及生产; 同时,通过对产品的不断技术迭代,光隆集成还形成了“MEMS 扭镜 VOA 技术” 和“基于法拉第磁光效应的光切换技术”的核心技术。2021 年,光隆集成航天 级别的光开关应用实现规模化落地,自研微型机械式 1×N 步进电机光开关搭 载多媒体贝塔试验卫星升空完成在轨验证;同年完成磁光开关全链条产线搭建, 支撑法拉第磁光切换技术批量商用,磁光开关切换速度稳定达到微秒级,适配 高速光路保护场景;同年实现 FBM 光旁路模块 1G/10G 量产。2022 年-2024 年, 光隆集成持续迭代 MEMS 2D 光切换平台,开发出 32×32、64×64 矩阵型 MEMS 光开关产品;同步优化电机式机械开关工艺,升级 1×64、1×128 大通道步 进马达机型。2025 年-2026 年,面向 AI 全光互联爆发需求,开发和优化 128×128 超大通道 MEMS OCS 整机系统架构,持续迭代 MEMS 3D 光切换技术; 同步启动 320 通道 MEMS OCS 产品预研;推出电机式+ MEMS 混合切换一体化机 架设备,兼顾机械开关高稳定、MEMS 高密度通道优势。

③光隆集成已获得的客户认证或质量认证情况

光开关等产品准入需通过多层次、长周期产品认证及管理体系标准。产品 层面,公司需同时满足行业标准与客户规范,通用标准包括 Bellcore GR1221-CORE 标准、Bellcore GR-1073-CORE 和 YD/T 1689-2007 等行业标准,客 户端则普遍建立内部认证体系,对供应商资质、管理体系、产品性能与现场工 艺进行多轮审核。光隆集成产品已获得包括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Fabrinet Co., Ltd.、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 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几百家客户认证。

光隆集成围绕主要产品建立了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强化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检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符合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3)选取光隆集成为主力供应商的客户、光隆集成是否为主要客户的主力供 应商、在主要客户光开关相关产品中的实际供货份额

光隆集成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含终端客户)供应体系中份额占比如下:

客户名称主要采购产品供应份额占比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机架光开关约 30%
Fabrinet Co., Ltd.小型光开关约 30%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小型光开关约 30%
客户 G机架光开关、光旁路设备约 30%
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多路光开关、小型光开关60%以上
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旁路模块约 80%
  • 注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供应份额占比保密,上表中数据为根据最近一年 其对光开关产品的询价情况估算。
  • 注 2:Fabrinet Co., Ltd. 对标的公司供应份额占比保密,其系光通信设备代工企业,向 光隆集成采购产品系根据下游客户 Coherent Corp.指定采购,因此根据 Coherent Corp. 的供应份额占比估算其供应份额占比。
  • 注 3:客户 G 对标的公司供应份额占比保密,上表中数据为根据最近一年其对光开关产品 的询价预估金额和标的公司接单金额情况估算。
  • 注 4:其他主要客户的供货份额数据来源于客户访谈问卷。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在主要客户光开关相关产品的供货份额较高,为上述

客户的主力供应商。因涉及商业秘密,主要客户未提供通过认证的供应商数量。 4)光隆集成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产品的可替代性

①光隆集成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由于暂无同行业细分市场内各项技术的公认评价指标及权威评比结果,因 此无法直接量化对比光隆集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技术先进性。对于光开 关产品的性能优劣一般可通过产品重要性能指标、可靠性、一致性的评价原则 进行体现,故通过光隆集成典型产品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竞品的重要性能指标对 比,综合展现光隆集成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光隆集成主要产品的主要关键功能、性能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同行业竞品,

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A.机械式光开关主要指标对比情况 对于机械式光开关,根据公开信息,光隆集成产品性能指标的对比情况如

下:

机械式光开关
关键指标光隆集成AGILTRON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三十四 研究所关键功能
工作温度范围-20~70℃-5~70℃0~60℃适用环境温度,温度范围越宽, 适应环境能力越强
工作波长范围 (nm)单模:1260-1670; 多模:850、980、 1300、1550、16501260~1360 or 1510~16201310、1550根据客户应用要求,采用不同光 学材料,应用于不同波长的光路
插入损耗 (dB)≤0.5Typ:0.5, Max0.9≤1.0插入损耗指光信号通过光开关器 件内的光路所产生的光功率损 耗,此损耗值越低越好
偏振相关损耗 (dB)≤0.050.1-由于传输信号的偏振不仅局限于 光纤网络之内,因此器件的插入 损耗随偏振状态而异。这种效应 会沿传输链路不可控制地增长, 对传输质量带来严重影响。此数 值越低越好

注:AGIL TRON 为专注于光学与光子组件及系统的研发与制造的美国公司。

在工作温度和工作波长范围方面,光隆集成机械式光开关可供选择的范围 相对 AGILTRON 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较多;在插入损耗和 偏振相关损耗方面,光隆集成机械式光开关相对 AGILTRON 和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产品损耗值较低,传输质量较优。

B.MEMS 光开关主要指标对比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光隆集成 MEMS 光开关产品性能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MEMS 光开关
关键指标光隆集成DICON昂纳关键功能
工作温度范围-20~70℃-5~70℃-5~70℃适用环境温度,温度范围 越宽,适应环境能力越强
工作波长范围 (nm)单模:1260-1670; 多模:850、980、1310、 1550、 16501290 - 1330 & 1530- 1570 1530 -1570 & 1570-1610C/L 波段根据客户应用要求,采用 不同光学材料,应用于不 同波长的光路
插入损耗 (dB)8ch≤0.8 dB 32ch≤1.2dB 64ch≤1.5dB 96ch≤2.0dB1.2dB max (32ch)0.8dB(8ch)插入损耗指光信号通过光 开关器件内的光路,所产 生的光功率损耗,此损耗 值越低越好
波长相关损耗 (dB)单一通信波段内≤0.3; 宽波长通道 (1520~1620nm) ≤0.25≤0.30.2波长相关损耗指产品在不 同的光信号波长下插入损 耗的差异,此值越低越好
相邻通道串扰 (dB)单模≥55 多模≥35单模≥50单模≥50通道间串扰会影响通道之 间传输光信号的纯度,此 值越大,相邻通道间的干 扰越小

注:DICON 为全球领先的光通信组件、模块及测试仪器供应商的美国公司;昂纳主营为光 通信器件、模块和子系统的中国香港上市公司。

在工作温度和工作波长范围方面,光隆集成 MEMS 光开关可供选择的范围相 对 DICON 和昂纳较多;在插入损耗和相邻通道串扰方面,光隆集成 MEMS 光开 关相对 DICON 和昂纳产品损耗值较低,相邻通道间的干扰较小。

综上,通过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竞品的重要性能指标对比,光隆集成主要产 品性能具备竞争力,产品具有先进性。

②产品的可替代性 光开关市场未来将朝着高集成度、小型化方向发展。具有常规应用领域入 门级继电器光开关供货能力的企业相对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而中高端的 机械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等产品对产品质量、产品性能、产品可靠性要求较 高,可替代性较低,并且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厂商往往可以通过提供一些非常规 参数光开关的定制服务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客户粘性。光隆集成能够 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端口规格(支持 1×N、N×1、M×N 矩阵及非对称端口配比; 支持锁存/非锁存模式、单向/双向光路拓扑)、光学指标(按需优化插损、回 损、串扰、切换时间等参数)、机械结构形态(外壳尺寸、安装孔位按需调整; 支持模块式、板载贴片、机柜整机等多种形态,可做小型化紧凑型设计)、控 制接口(适配多种硬件接口,定制通信协议、控制指令)、功能软件(定制切 换逻辑、链路保护、状态监控告警功能)、环境工况(适配机房、工业等不同

环境的温区、抗震要求)等,支持小批量样机快速改样,匹配客户预研迭代。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耕耘,光隆集成光开关产品已经形成了品种全、

小型化、多通道的竞争优势,核心产品光开关全面覆盖机械式光开关、步进电 机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类型。光隆集成的 MEMS 光开关、磁光 开关及部分机械式光开关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应用市场,产品的技术含量高。其 中机械式光开关产品最大实现了 1×8 和 4×4 单器件模块,而 MEMS 光开关产 品以其特有的高度集成准直器阵列技术,目前可以实现最多 128 路的单器件选 路切换。

经过多年经营,光隆集成的产品已在行业和客户中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较 高的市场影响力,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包括中际旭创、客户 G、Fabrinet Co.,Ltd、烽火通信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客户结构优质且稳定。在全球采 购的大背景下,客户对产品品质、性能稳定性及技术服务要求严格,倾向选择 与行业中具有较强研发实力、较高生产技术、较好的质量控制体系等的企业合 作。光隆集成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其机械式光开关等主要产品在插入损 耗、偏振相关损耗、通道串扰、重复性、寿命、高低温可靠性等关键性能具备 优势,通过过硬的产品品质赢得主要客户认可。光隆集成的主要客户建立了内 部认证体系,对供应商资质、管理体系、产品性能与现场工艺进行多轮审核, 一旦双方确立合作关系,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客户粘性较强。

基于行业特征,光隆集成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批量供货能力,通过为

中高端市场的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以及产品自身的质量、性能、可靠性优势, 具有较强的客户黏性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光隆集成与主要客户合作长期稳定, 被主要竞争对手产品替代的可能性较小。

以和主要客户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为例,光隆集成目前主要对其 销售机架光开关,主要用于其进行光模块产品测试;光隆集成光开关产品不仅 在插入损耗等关键指标方面具有优势,产品品质和可靠性高,且在供货稳定性、 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光隆集成泰国有售后服务人员,可就近响应中际旭创泰国 子公司的服务需求)等方面具备优势,在和客户长期合作过程中获得客户的认 可和信赖;相比于该客户光模块产品销售收入,测试用的光开关在客户生产成 本中占比很低,客户在进行光开关产品采购时,除价格因素外,更看重供应商

的产品品质、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情况;同时,凭借规模化生产能力,光隆集 成在生产成本控制、产品良率等方面具有优势,报告期内中际旭创产品测试用 光开关主要采用对合格供应商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光隆集成在提供有市场竞 争力的报价的同时仍能保持合理的毛利率水平。综上,光隆集成与主要客户合 作稳定,产品被替代的可能性较小。

5)光隆集成的市场份额及波动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在手订单

①光隆集成的市场份额及波动情况 根据 IIM 报告,2024 年-2025 年,全球光开关市场规模分别为 12.59 亿美

元和 14.20 亿美元,光隆集成销售收入分别为 4,491.37 万元和 7,942.43 万元, 约占市场总规模的 0.50%和 0.80%,光隆集成的市场份额呈现增加的趋势。

②市场竞争情况

光开关市场呈高端市场由国际厂商主导、中低端产品竞争较为充分、国产 替代持续进行的竞争格局。光开关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主要原因为产品应用 领域广泛和细分类别多样,光开关作为基础的无源光器件,应用领域覆盖数据 通信、电信通信、光电测试、传感测量、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量子通信、 航天军工等领域;根据不同应用领域客户的个性化应用需求,需要设计不同光 路功能形态的光开关,包括机械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每类 产品还有众多规格型号,并且可能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光开关 领域的市场参与者往往结合自身实力和优势,在细分类别和应用领域进行差异 化竞争。

光开关的国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 DiCon Fiberoptics,、Il-VI、ADAMANT、 Thorlabs、Agiltron、Molex 等,上述国外企业在高端产品上具备领先优势。 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光迅科技、昂纳科技、光隆集成等,通过技术追赶和成 本优势,是国产替代的中坚力量。

在中低端产品领域,目前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新进入者可通过技术引进或 低端代工切入,以低价策略争夺中小客户订单。光隆集成等行业大中型企业凭 借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性能、可靠性,以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竞争 中具有一定优势。

在 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中高端产品领域,因涉及半导体制造、微镜驱 动算法等核心技术,工艺壁垒高,且对量产稳定性、定制化能力要求严格,新 进入者较难突破,市场参与者相对较少。

OCS 光交换机目前处于市场渗透初期,预计未来五年市场规模将迅速增长, 已成为行业竞争焦点。市场竞争者主要呈现三大特征:一是国际巨头加码布局; 二是国内大型企业加速切入,如华为已推出 MEMS 方案 OCS 产品并斩获行业奖 项,光迅科技等依托光器件积累推进样品交付与小批量试产;三是技术路线竞 争加剧,MEMS(主流技术线路,市场份额超 70%)、数字液晶、直接光束偏转 等路线并行,不同路线厂商将围绕客户需求展开差异化竞争。光隆集成同步推 进 MEMS 微镜等多技术路径的 OCS 产品研发,其 MEMS 技术路线的小通道产品已 实现销售,大通道产品研发进度与行业同步,可分享 OCS 市场增长的红利。

③在手订单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光隆集成各类产品的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产品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万元)
子器件5,178.78
模块及设备5,898.95
合计11,077.73

光隆集成目前在手订单充裕,下游需求情况良好,能够保持未来的业绩增 长。

6)可比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情况 光隆集成可比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情况如下:

序号可比公司名称未来业绩预测情况
1天孚通信 (300394.SZ)2024 年-2025 年,天孚通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2.52 亿元和 51.63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3.44 亿元和 20.17 亿元。根据 wind 一致预测,2026 年-2027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90.20 亿元和 121.66 亿元,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74.70%和 135.64%;归母净利 润分别为 34.08 亿元和 46.19 亿元,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68.94% 和 129.01%。
2长芯博创 (300548.SZ)2024 年-2025 年,长芯博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7.47 亿元和 25.33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0.72 亿元和 3.35 亿元。根据 wind 一致预测,2026 年-2027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69.92 亿元和 120.22 亿元,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176.04%和 374.62%;归母净
序号可比公司名称未来业绩预测情况
利润分别为 10.94 亿元和 20.41 亿元,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226.57%和 509.25%。
3太辰光 (300570.SZ)2024 年-2025 年,太辰光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78 亿元和 15.47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61 亿元和 2.99 亿元。根据 wind 一 致预测,2026 年-2027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7.78 亿元和 42.53 亿 元,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79.59%和 174.9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96 亿元和 9.57 亿元,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99.32%和 219.93%。
4光库科技 (300620.SZ)2024 年-2025 年,光库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99 亿元和 14.74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0.67 亿元和 1.77 亿元。Wind 未 给出一致预测数据

注:相关数据来源于 wind

根据 wind 一致预测的数据,2026 年-2027 年,光隆集成可比公司天孚通 信归母净利润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68.94%和 129.01%;长芯博创归母净利润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226.57%和 509.25%;太辰光归母净利润较 2025 年分别增长 99.32%和 219.93%。光隆集团承诺的光隆集成的业绩与可比公司未来业绩预测 趋势保持一致。

7)与客户及行业内竞争企业毛利率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主要上市公司客户、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上市公 司客户中际旭创-光通信收发模块46.59%42.61%34.65%
德科立-传输类24.55%29.03%32.86%
可比上 市公司天孚通信-光无源器件71.90%63.67%68.41%
长芯博创-数据通信、消费 及工业互联市场52.89%46.58%39.07%
太辰光-光器件产品35.23%38.31%34.47%
光库科技-光通讯器件39.36%33.48%34.99%
客户及竞争企业平均45.09%42.28%40.74%
光隆集成49.25%55.62%53.15%

根据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天孚通信的光无 源器件毛利率水平,整体上高于上市公司客户和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不同可比 公司之间毛利率相差较大,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所致,天孚通信的光 无源器件主要为陶瓷套管、光纤阵列、波分复用器件等,聚焦光通信连接与耦

合环节;长芯博创的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产品主要为 MPO 连接器、 高速铜缆、有源光缆等;太辰光的光器件产品主要为 MPO/MTP 高密度连接器、 MT 插芯、光柔性板等;光库科技的光通讯器件主要为隔离器、波分复用器、 MPO 连接器、铌酸锂调制器等,适配光网络传输与数据中心。中际旭创的光通 信收发模块主要为高速数通光模块、电信传输光模块;德科立的传输类产品主 要为长距离传输光模块、光放大器。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综合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除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外,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光隆集成核心产品聚焦光开关模 块及相关设备,能够精准匹配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应用需求,根据客户需求 定制端口规格(支持 1×N、N×1、M×N 矩阵及非对称端口配比;支持锁存/非 锁存模式、单向/双向光路拓扑)、光学指标(按需优化插损、回损、串扰、 切换时间等参数)、机械结构形态(外壳尺寸、安装孔位按需调整;支持模块 式、板载贴片、机柜整机等多种形态,可做小型化紧凑型设计)、控制接口 (适配多种硬件接口,定制通信协议、控制指令)、功能软件(定制切换逻辑、 链路保护、状态监控告警功能)、环境工况(适配机房、工业等不同环境的温 区、抗震要求)等,支持小批量样机快速改样,匹配客户预研迭代,产品定制 化属性突出,相较于标准化产品具备更高的技术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另一方 面,光隆集成客户结构优质且稳定,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包括中际旭创、 Fabrinet Co.,Ltd、烽火通信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此类客户对产品品质、 性能稳定性及技术服务要求严格,在采购产品在成本中占比较低的情况下,对 产品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而光隆集成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与过硬的产品 品质赢得客户认可,其机械式光开关等产品在插入损耗、偏振相关损耗、通道 窜扰、重复性、寿命、高低温可靠性等关键性能具备优势,相应产品的销售单 价也相对较高。此外,光隆集成深耕光开关等核心产品业务领域多年,积累了 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生产体系;通过对生产流程的精细化 管理、供应链的高效协同以及核心技术的持续迭代优化,如产品制造所需子器 件实现自主生产,并凭借在产品良率、生产效率、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实 现了生产成本的精准控制与有效降低,进一步提升了毛利率。最后,光隆集成 产能利用率较高,可优先选择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客户进行合作,保证了自身的

毛利率水平。

8)光隆集成的产品是否具备竞争力,业绩增长的影响因素及现有毛利率水 平是否可持续,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上市公司收购光隆集成能否有效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

①光隆集成的产品具备竞争力 光隆集成的产品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A.技术研发优势

光隆集成将自主创新置于战略核心,形成覆盖“基础理论研究-核心器件制 造-系统集成应用”的全链条技术布局,深度契合 OCS(光交换)技术多元化发 展趋势。在基础技术层面,光学仿真、结构设计等领域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可 精准模拟光路传输、优化机械稳定性,适配 MEMS 等多技术路径的研发需求, 显著缩短 OCS 相关产品研发周期;核心器件领域,聚焦 MEMS 器件、OCS 核心驱 动及光无源器件研发,攻克 OCS 适配的高集成度、低插入损耗封装技术,阵列 MEMS 芯片多集成封装可支撑从 32 通道到更多端口的规模化应用;同时具备自 主设备研发能力及自动化测试系统,定制 MEMS 光开关自动化组装线;目前已 经攻克 32、64 及 128 通道的 OCS 技术难点,中小通道 OCS 产品已实现销售。 标的公司形成“核心技术+自主设备+自动化生产”一体化能力,能快速响应 OCS 市场扩产需求,在数据中心、电信通信等场景占据先发优势,呼应低功耗、 低延迟的核心技术优势。

如前所述,光隆集成机械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等主要产品的主要关键功 能、性能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同行业竞品,具有技术先进性。

B.可靠的品质保障

光隆集成已构建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品质管理体系,通过 ISO9001 质量 管理体系与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将品质管理深度融入包含 OCS 相关 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至成品交付全流程,在各环节设置关 键质量控制点(KCP),配备专职检验人员监督。检测中心配备国际先进设备, 可模拟长期运行场景下的高温、低温、长期振动等极端环境,开展器件专项可 靠性测试,验证产品长期稳定性;建立全流程产品追溯体系,可快速定位问题

根源,保障某些特定关键场景的严苛要求。品质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均具 10 年 以上行业经验,通过定期培训、审核与改进活动,持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确 保光开关、光保护模块以及 OCS 等相关产品质量稳定可控,满足数据中心、AI 集群等关键场景的长期使用需求。

C.产品布局与市场优势 标的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可提供包含 OCS 在内的全类型光开关产品及全速度 等级光开关的企业,产品布局完善且市场地位领先。已量产机械式、步进电机 式、MEMS、磁光等多类型光开关,各类产品适配不同场景(如机械式用于光路 保护、MEMS 适配数据中心);性能参数覆盖广,切换速度从毫秒级(5-10ms)、 微秒级(1-10μs)到纳秒级(<10ns),可满足差异化需求;此外,标的公司 具备强大定制化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特殊波长、封装、环境适应性需求快速开 发产品。凭借丰富型号、稳定质量与优质服务,标的公司在光开关领域占据了 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得了通信设备商、光模块厂商及科研院所等客户群体的高 度认可。

综上所述,光隆集成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保障、产品布局及市场等方面 均具备优势,产品具备竞争力。

②业绩增长的影响因素及现有毛利率水平是否可持续,业绩承诺的可实现 性

A.业绩增长的影响因素 光隆集成业绩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如下: a.下游市场需求高速增长 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终端数据中心资本支出加速,带动光模块市场

需求快速增长,是光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逻辑。AI 海量数据的收集、计算、 训练以及传输需求,将带来算力和网络的加速建设和迭代升级,为光通信产品 的需求带来巨大增量,拉动无源光器件的需求量同步提升。

(a)受益于 AI 算力需求的爆发,国内外云厂商持续加大数据中心资本开 支

AI 应用对整体云业务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云计算巨头正加大云和数据中 心投资力度,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 均将在 2025 年大幅加码资本开支,合计指引投入超 3,800 亿美元。2025 年第三季度, 北美四大云厂商资本开支合计为 1,124.3 亿美元,同比增长 76.9%。

数据来源: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Wind

DeepSeek 带来开源大模型生态重塑,下游 AI 应用的广泛推广以及国产算 力硬件性能的显著提升,驱动国内云计算厂商的资本开支显著增长,未来将持 续扩大资本支出规模。2025 年第二季度,我国三大云厂商阿里巴巴、腾讯、百 度资本开支合计为 615.8 亿元,同比增长 168.40%,新增资本开支主要用于建 设 AI 基础设施。

数据来源:阿里巴巴、腾讯、百度,Wind

根据第三方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全球端侧 AI 市场规模预计将从 2025 年的 3,219 亿元增长至 2029 年的 12,230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高达 39.6%。 与此同时,中国的端侧 AI 市场也将从 2025 年的 802 亿元攀升至 2029 年 的 3,077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高达 39.9%。

(b)光通信行业进入景气周期,成为上游光器件市场规模扩张的核心驱动 力

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从 2020 年的 104.53 亿美 元跃升至 2024 年的 163.4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1.82%。2024-2030 年, 随着 AI 基础设施建设对以太网交换机和高速光模块(400G 以上)的强劲需求

爆发,根据 LightCounting 发布的《2025 年 3 月以太网光模块报告》,中 国主要云厂商 2025 年的开支预计将大幅增长,以太网光模块采购量将实现 100%以上的增长,2026 年预计将保持 40%以上的增长。

传统的光模块应用于电信市场,以 10G/25G/50G/100G 主流速率为主,而 数据通信市场聚焦高带宽场景,主流速率为 100G/200G/400G/800G/1.6T。2024 年起,伴随数据中心的迅速发展,数通市场高速光模块已成为市场主流。作为 光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光隆集成的主要产品市场规模与价值将伴随光通 信及光模块市场规模的攀升而同步增长。

b.光隆集成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产品竞争力

自设立以来,光隆集成始终以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为核 心,把握光通信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客户需求导向,持续开发迭代,具备成熟 的产品生产能力与研发能力,服务于全球头部光通信厂商。无源光器件产品种 类规格较多,行业整体较为分散,在光开关等产品领域,光隆集成具备行业领 先的技术储备与生产能力,属于本土细分领域重要企业。

光隆集成的光开关广泛应用于光网络保护、测试系统、AI 智算中心、数据 中心光路调度、光传感、激光雷达等领域。光隆集成核心产品光开关全面覆盖 机械式光开关、步进电机式光开关、MEMS 光开关、磁光开关等类型,并正在研 发电光开关,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全类型、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企业之 一,其中机械式光开关产品最大实现了 1×8 和 4×4 单器件模块,而 MEMS 光 开关产品以其特有的高度集成准直器阵列技术,目前可以实现最多 128 路的单 器件选路切换。如前所述,光隆集成产品具备竞争力。

c.客户较优质且需求较快增长

光隆集成在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领域深耕多年,凭借持续产品创新与高效 的客户响应,与下游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光模块领域 覆盖了客户 G、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Fabrinet Co., Ltd.和无锡市德科立 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头部终端客户。根据 Lightcounting 数据,2024 年 度全球前十大光模块供应商中,中际旭创排名第一,客户 G 排名第四,受益于 AI 热潮带动,预计光隆集成现有主要客户未来需求将继续上升。

因此,随着下游应用需求的持续释放,标的公司现有客户总体需求预计将

保持持续增长。光隆集成下游客户需求旺盛,能够支撑预测期各期销量增长。 d.订单情况良好,且不断开发新产品 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光 隆 集 成 对 主 要 客 户 的 在 手 订 单 金 额 为

11,077.73 万元,在手订单情况良好。

光隆集成预计 2026 年开发 OCS 光交换机业务。OCS 产品 2025 年全球市场 规模约 6 亿美元,2026 年预计达 40 亿美元,光隆集成小通道产品已经实现销 售,大通道产品也将在 2026 年陆续完成研发并进入市场。

受上述因素影响,光隆集成业绩呈增长趋势。 B.毛利率水平是否可持续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的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未来光隆集成虽面临光开关 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但结合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一方面,光 隆集成在产品性能、可靠性、定制化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可通过产品 品质优势和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提高利润水平;另一方面,随着预测期收入规 模的扩大,光隆集成将形成规模化生产优势,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提高毛利率 水平;最后,光隆集成是行业内少数能提供全类型、全速度等级光开关产品的 企业,在巩固中低端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稳步开拓高端市场,OCS 等产品已 形成突破,预计将持续提升高端产品收入占比,光隆集成的技术优势和产品结 构的持续优化为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提供了有效支撑。

综上,凭借自身竞争优势、规模效应和产品结构优化,光隆集成的毛利率 水平可持续。

C.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如前所述,光隆集成下游市场需求高速增长、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产品 竞争力、客户较优质且需求较快增长、订单情况良好且不断开发新产品,受上 述因素影响,预计光隆集成收入保持增长。凭借自身竞争优势、规模效应和产 品结构优化,光隆集成的毛利率水平可持续。因此,光隆集成的业绩承诺具有 可实现性。

光隆集成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还体现在以下方面:

a.承诺业绩与收益法评估预测具有一致性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 (万元)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 (万元)差异率
2026 年3,795.003,795.150.00%
2027 年5,465.005,463.210.03%
2028 年7,050.007,042.400.11%

由上表可见,光隆集成业绩承诺金额与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金额差异较

小,不存在明显偏离的情形。 b.业绩承诺期预期利润增长率未高于市场可比案例 光隆集成业绩承诺期预期净利润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平均增长率
业绩承诺期预期净利润增长率51.31%43.95%28.91%41.39%

近年来,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可比案例业绩承诺期预期净利润增 长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对赌期第一 年利润对赌期第二 年利润对赌期第三 年利润平均 增长率
长盈通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307.94%60.71%25.00%131.22%
光库科技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99.97% 股份40.65%0.90%19.04%20.20%
汇绿生态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 司 49%股权99.79%31.47%26.57%52.61%

注:光库科技案例业绩承诺方仅对安捷讯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进行承诺,以 上净利润为收益法预测数。

对比同行业已披露并购案例承诺业绩增速可见,本次光隆集成业绩承诺期 预期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为 41.39%,低于上述可比案例标的平均承诺净利 润增速(68.01%),不存在显著高于行业常规承诺业绩增长水平的情形。

综上,光隆集团作出的业绩承诺系基于光隆集成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 前景等,参考收益法预测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5、上市公司收购光隆集成能否有效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收购光隆集成丰富了上市公司业务矩阵,为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 新的动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聚焦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 件研发销售,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业务根基,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核心发展 方向,致力于构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 收购光隆集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业务版图的战略性拓展,新增光开关等无源 光器件、相关模块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机械式、MEMS、磁光 等全类型光开关产品,全面覆盖光网络保护、AI 智算中心、数据中心光路调 度、激光雷达等多元应用场景。业务范围的拓宽不仅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业务矩 阵,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且通过市场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 生产采购协同,进一步提升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收购光隆集成具有显著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 升

上市公司与光隆集成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协同。在市场协 同方面,上市公司分销能力强、客户资源丰富,可助光隆集成加快市场导入, 拓展销售渠道。在技术与产品协同方面,上市公司在光电信号转换、MEMS 振 镜等领域有深厚积累,光隆集成在光器件、基于 MEMS 技术的 OCS 系统行业深 耕多年,双方可技术共享互补。在生产协同方面,上市公司有望为光隆集成提 供 MEMS 振镜制造产能。

综上,上市公司与光隆集成在市场、技术、产品、生产等方面均具有协同 效应,收购光隆集成是上市公司拓展和加强主营业务的积极举措,有利于上市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

(3)收购光隆集成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77,367.13285,437.142.91558,582.91569,325.131.92
营业利润1,323.793,733.66182.044,371.206,200.4941.85
利润总额1,503.063,908.17160.014,232.876,038.0542.65
净利润-638.921,487.74332.852,467.634,046.9464.0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289.631,837.02734.262,641.434,220.7459.79

注:上表交易后数据为备考数。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规模有较大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 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上市公司收购光隆集成能有效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二)奥简微电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583.0828.75%589.3130.79%304.6314.75%
交易性金融资产----603.1129.21%
应收账款419.1820.67%567.8029.67%331.5916.06%
应收款项融资--11.380.59%-0.00%
预付款项494.5524.39%235.0812.28%288.6113.98%
其他应收款9.250.46%9.340.49%13.610.66%
存货384.3918.95%352.0818.40%354.9717.19%
流动资产合计1,890.4593.22%1,764.9992.22%1,896.5491.84%
固定资产90.234.45%84.604.42%130.556.32%
使用权资产40.111.98%55.192.88%28.391.37%
无形资产0.580.03%0.690.04%0.91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6.620.33%8.420.44%4.26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4.340.21%
非流动资产合计137.556.78%148.917.78%168.468.16%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总计2,028.00100.00%1,913.89100.00%2,065.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资产总额分别为 2,065.00 万元、1,913.89 万元 和 2,028.00 万元,整体规模保持相对稳定。从资产构成来看,奥简微电子资产 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91.84%、 92.22%和 93.22%,占比均在 90%左右,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和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8.16%、7.78%和 6.78%,占 比较低,主要由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现金--2.00
银行存款583.08589.31302.63
合计583.08589.31304.63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04.63 万元、589.31 万元 和 583.08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4.75%、30.79%和 28.75%,主要由银 行存款构成。2025 年较 2024 年末货币资金有所增加,主要系前期购买的结构 性存款到期赎回,资金回流至银行存款账户。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603.11
其中:结构性存款--603.11
合计--603.11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603.11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期内波动主要系公司购买及赎回结构性存款所致,2024 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结构性存款。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577.52733.97355.1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8.34166.1723.5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19.18567.80331.59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1.59 万元、567.80 万元和 419.18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6.06%、29.67%和 20.67%,总体 呈上升趋势。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 年以内441.2476.40%733.3699.92%316.4489.10%
1-2 年136.2823.60%0.610.08%38.7210.90%
合计577.52100.00%733.97100.00%355.1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收账款 1 年以内账龄占比分别为 89.10%、

  • 99.92%和 76.40%,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账龄为 1-2 年的余额较大主 要系生迪系公司已申请破产重整,奥简微电子对生迪系公司应收账款 136.28 万 元已被管理人全额认定为普通债权,剔除该因素外,奥简微电子销售回款速度较 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好。

③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类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136.2823.60136.28-
按组合计提441.2476.4022.06419.18
合计577.52100.00158.34419.18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136.2818.57136.280.00
按组合计提597.6981.4329.88567.80
合计733.97100.00166.17567.8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355.16100.0023.57331.59
合计355.16100.0023.57331.59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有减值迹象、预计无法收回 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 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23.57 万元、 166.17 万元和 158.34 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64%和 22.64%和 27.42%。2025 年坏账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大幅上升,主要系对生迪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36.28 万元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该客户因 经营不善已申请破产重整,款项收回可能性低;其余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保持稳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情况比 对如下:

期限6 个月 以内6 个月1 年1-2 年2-3 年3-4 年4-5 年5 年 以上
必易微1.00%5.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希荻微1.00%1.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期限6 个月 以内6 个月1 年1-2 年2-3 年3-4 年4-5 年5 年 以上
帝奥微1.00%10.00%50.00%100.00%100.00%100.00%100.00%
奥简微 电子2026 年 1-6 月5.00%5.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2025 年5.00%5.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2024 年5.00%5.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如上表所示,奥简微电子 1 年以内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相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政策较为谨慎,不存在显著差异,坏账准备 计提充分。

④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收账款余额对应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1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6.2823.60136.28
2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120.7420.916.04
3浙江前程照明有限公司96.5916.724.83
4客户 A94.7216.404.74
5客户 B45.857.942.29
合计494.1885.57154.18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客户 B288.8239.3514.44
2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6.2818.57136.28
3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67.599.213.38
4浙江前程照明有限公司47.876.522.39
5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44.366.042.22
合计584.9379.69158.7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客户 B159.8845.027.99
2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1526.514.71
3客户 C42.7512.047.95
4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28.818.111.44
5客户 A23.616.651.18
合计349.2098.3323.27

注: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浙江生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生辉照明 有限公司余额;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方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比分别为 98.33%、79.69%和 85.87%,客户集中度较高,合作稳定;除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 善已申请破产重整外,奥简微电子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回款保障性较强。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11.38-
合计-11.38-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 0 万元、11.38 万元和

0.00 万元,2025 年末存在少量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5)预付款项 a)预付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预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余额占比
1 年以内494.55100.00%235.08100.00%288.61100.00%
合计494.55100.00%235.08100.00%288.6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预付账款全部为 1 年以内账龄,占比均为

  • 100.00%,无长期预付款项,不存在款项长期挂账的情况,资金占用风险较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余额较大的主要系预付供应商 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 conductor corporation 的晶圆采购款增加所致。

④预付账款主要供应商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预付账款余额对应的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1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 conductor corporation319.4664.60
2供应商 A78.3615.84
3DB HiTek Co., Ltd.55.2811.18
4供应商 C33.536.78
5深圳旺芯旺科技有限公司2.930.59
合计489.5698.99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1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 conductor corporation89.1237.91
2供应商 C60.0025.52
3供应商 A53.1222.60
4DB HiTek Co., Ltd.26.5111.28
5英特贺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3.241.38
合计231.9998.68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1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 conductor corporation97.4733.77
2供应商 C95.6133.13
3供应商 A50.1617.38
4DB HiTek Co.,Ltd.36.3612.60
5英特贺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321.50
合计283.9198.37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合计占比分别为 98.37%、98.68%和 98.99%,集中度较高,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晶圆采购款,奥简微电子通过直 接向晶圆厂采购和通过代理商间接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采购晶圆,符合行业惯例,

预付账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其他应收款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及押金15.9715.9724.40
备用金借支-0.010.00
小计15.9715.9824.41
坏账准备6.726.6410.79
合计9.259.3413.61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61 万元、9.34 万元和 9.25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租赁办公室押金。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别为 10.79 万元、 6.64 万元和 6.72 万元,计提比例结合款项性质及回收风险确定,坏账准备计提 充分。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存货主要项目及构成比例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01.3652.1749.1912.80%
半成品58.3517.0041.3510.76%
库存商品165.1831.07134.1134.89%
发出商品4.12-4.121.07%
委托加工物资155.62-155.6240.48%
合计484.63100.24384.39100.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07.6440.1967.4519.16%
半成品63.7216.5947.1213.38%
库存商品187.8130.86156.9444.58%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80.56-80.5622.88%
合计439.7287.65352.081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87.50-87.5024.65%
半成品34.68-34.689.77%
库存商品181.0242.14138.8839.13%
发出商品4.33-4.331.22%
委托加工物资89.58-89.5825.24%
合计397.1142.14354.97100.0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54.97 万元、352.08 万元和 384.39 万元, 整体规模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42.14 万元、 87.65 万元和 100.24 万元,均系针对长库龄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充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226.16272.35498.51
二、累计折旧221.84186.44408.27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4.3285.9190.23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226.16225.44451.60
二、累计折旧219.01147.99367.00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7.1577.4584.60
项目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226.16198.89425.05
二、累计折旧212.9181.58294.50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13.25117.30130.55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账面价 值分别为 130.55 万元、84.60 万元和 90.23 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正 常计提折旧所致。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能够 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无闲置或淘汰设备。

9)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124.92123.90119.85
二、累计折旧84.8068.7191.46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40.1155.1928.3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9 万元、55.19 万 元和 40.11 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具体为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及 建筑物,整体占标的公司资产比例较小且无重大变动。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203.7060.30%127.2833.10%147.0640.84%
合同负债18.145.37%5.331.39%2.460.68%
应付职工薪酬33.419.89%148.1538.52%138.8938.57%
应交税费23.677.01%35.669.27%32.098.91%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应付款6.361.88%3.020.79%6.651.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39.9911.84%43.2111.24%16.784.66%
其他流动负债2.350.70%0.690.18%0.320.09%
流动负债合计327.6396.99%363.3694.48%344.2595.59%
租赁负债4.141.23%12.943.37%11.623.23%
递延所得税负债6.021.78%8.282.15%4.261.18%
非流动负债合计10.163.01%21.225.52%15.884.41%
负债总计337.79100.00%384.58100.00%360.1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负债总额分别为 360.13 万元、384.58 万元和 337.79 万元,整体保持稳定。从负债构成来看,奥简微电子负债以流动负债为 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95.59%、94.48%和 96.99%, 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构成;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4.41%、5.52%和 3.01%,占比较低,主要为租赁负债。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及加工费203.70127.28147.06
合计203.70127.28147.06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应付账款均为应付材料款及加工费,报告期各期末, 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47.06 万元、127.28 万元和 203.70 万元。

2)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产品销售款18.145.332.46
合计18.145.332.46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2.46 万元、5.33 万元和 18.14 万元,均为预收产品销售款,金额较小。截至各期末,公司均无账龄超

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29.44143.63136.56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3.974.532.33
合计33.41148.15138.89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38.89 万元、148.15 万元和 33.41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大幅减少主要系

  • 2025 年年终奖金已于 2026 年发放完毕所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应交税费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22.9134.1530.74
其他税种0.761.511.35
合计23.6735.6632.09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报告期各期末,应交

税费账面余额分别为 32.09 万元、35.66 万元和 23.67 万元,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其他应付款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往来款6.363.026.65
合计6.363.026.65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6.65 万元、3.02 万元和 6.36 万元, 款项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9.9943.2116.78
合计39.9943.2116.78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相关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5.774.865.51
速动比率(倍)4.603.894.48
资产负债率(%)16.6620.0917.44
财务指标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225.05-50.4982.37
利息保障倍数(倍)---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使用权资

产折旧增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增加;

  •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流动比率分别为 5.51 倍、4.86 倍和 5.77 倍,速动

比率分别为 4.48 倍、3.89 倍和 4.60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7.44%、20.09%和 16.66%。整体而言,标的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稳健,财务风险基本可控。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流动比率(倍)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必易微7.598.299.89
希荻微2.343.736.17
帝奥微13.7412.5616.75
平均数7.898.1910.94
奥简微电子5.774.865.51
公司简称速动比率(倍)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必易微6.367.218.50
希荻微1.772.945.28
帝奥微12.0011.0415.24
平均数6.717.079.67
奥简微电子4.603.894.48
公司简称资产负债率(%)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必易微22.3622.389.72
希荻微36.4319.6713.34
帝奥微8.779.535.05
平均数22.5217.209.37
奥简微电子16.5520.0917.44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但高

于希荻微,处于合理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接近。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必易微6.865.446.82
希荻微6.486.654.65
帝奥微9.4811.3412.05
平均数7.617.817.84
奥简微电子5.526.239.97
公司简称存货周转率(次)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必易微3.462.993.10
希荻微2.403.252.19
帝奥微1.161.652.19
平均数2.342.632.49
奥简微电子4.625.064.63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 账面价值,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和可比公司指标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9.97 次、6.23 次和 5.52 次, 整体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处于合理范围内。

奥简微电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63 次、5.06 次和 4.62 次,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对市场需求掌控良好,能够准确地预测需求,并快 速响应变化,随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备货策略。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利润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1,361.422,799.792,811.43
营业成本850.081,788.541,881.37
税金及附加2.285.645.43
销售费用14.8496.27120.99
管理费用142.64389.87420.82
研发费用184.02499.59418.59
财务费用0.901.28-23.6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0.382.0125.99
加:其他收益0.505.202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01.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3.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7.74-138.44-15.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14.56-58.22-17.95
资产减值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0.03--
二、营业利润160.37-172.76-16.77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2.940.02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三、利润总额160.37-175.70-16.79
减:所得税费用-0.46-0.140.37
四、净利润160.83-175.56-17.16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361.42100.002,799.79100.002,811.43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1,361.42100.002,799.79100.002,811.43100.0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 2,811.43 万元、2,799.79 万元和 1,361.42 万元,全部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占比 100%,主营业务突出, 无其他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开关电源芯片656.8748.25%1,363.9148.71%1,504.8953.53%
线性稳压芯片500.3636.75%1,280.2845.73%1,273.6945.30%
其他204.1915.00%155.605.56%32.851.17%
合计1,361.42100.00%2,799.79100.00%2,811.43100.0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开关电源芯片、线性稳压 芯片等两类产品。

  •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直销与经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模式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1,142.5883.932,267.5580.992,142.2376.20
经销218.8416.07532.2319.01669.2023.80
合计1,361.42100.002,799.79100.002,811.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收入占比提高。

  •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的地区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360.9899.97%2,799.79100.00%2,811.1199.99%
其中:华东704.7951.79%1,127.4240.27%1,380.2149.10%
华南167.0312.27%572.2220.44%588.6920.94%
华北489.1635.94%1,100.1539.29%842.2229.96%
境外0.440.03%--0.320.01%
合计1,361.42100.00%2,799.79100.00%2,811.43100.0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境内,业务收入主要集

中于华东及华北地区。 (2)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850.08100.00%1,788.54100.00%1,881.37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成本合计850.08100.00%1,788.54100.00%1,881.37100.00%

报告期各期奥简微电子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 1,881.37 万元、1,788.54 万元 和 850.08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比 100%,与主营业务收入趋势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奥简微电子营业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开关电源芯片266.0231.29%574.6532.13%777.0141.30%
线性稳压芯片416.3848.98%1,087.3260.79%1,076.0657.20%
其他167.6819.72%126.577.08%28.311.50%
合计850.08100.00%1,788.54100.00%1,881.37100.0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晶圆材料及加工服务费用构成,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晶圆材料618.9972.82%1,320.4573.83%1,330.9970.75%
加工服务费用231.0927.18%468.0926.17%550.3929.25%
合计850.08100.00%1,788.54100.00%1,881.37100.00%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开关电源芯片266.0231.29%789.2678.05%727.8878.26%
线性稳压芯片416.3848.98%192.9619.08%197.6421.25%
其他167.6819.72%29.032.87%4.540.49%
合计850.08100.00%1,011.25100.00%930.06100.0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开关电源芯片59.50%57.87%48.37%
线性稳压芯片16.78%15.07%15.52%
其他17.88%18.66%13.83%
综合毛利率37.56%36.12%33.08%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08%、36.12%和 37.56%,呈 小幅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必易微33.1829.9025.90
希荻微28.7730.1131.10
帝奥微39.6842.8643.50
平均数33.8834.2933.50
奥简微电子37.5636.1233.08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毛利率分别为 33.08%、

36.12%和 37.56%,与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期间费用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4.841.09%96.273.44%120.994.30%
管理费用142.5810.47%389.8713.93%420.8214.97%
研发费用184.0213.52%499.5917.84%418.5914.89%
财务费用0.900.07%1.280.05%-23.66-0.84%
合计342.3425.15%987.0135.25%936.7433.32%
营业收入1,361.42-2,799.79-2,811.43-

报告期各期,奥简微电子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分别为 936.74 万元、987.01 万 元和 342.3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3.32%、35.25%和 25.25%,具体分 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销售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办公与差旅费1.084.643.36
业务招待费12.8537.6127.20
中介费用0.9154.0390.43
合计14.8496.27120.99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销售费用分别为 120.99 万元、96.27 万元和 14.84 万元,呈下降趋势,2026 年 1-6 月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奥简微电子强化费用预算 管控、严控非刚性业务支出导致业务招待费和中介费用有所下降。销售费用主 要由中介费用、业务招待费构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必易微3.67%3.47%3.39%
希荻微6.58%6.26%11.49%
帝奥微10.64%9.86%8.88%
可比公司平均6.96%6.53%7.92%
奥简微电子1.09%3.44%4.3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奥

简微电子客户集中度高且粘性较好,销售费用支出较少。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管理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职工薪酬119.92314.62316.48
折旧8.0316.2115.85
摊销0.110.220.22
办公与差旅费3.579.7811.63
业务招待费3.4816.4410.88
租赁费4.7810.716.95
中介费用2.3917.044.35
其他费用0.314.860.60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股份支付--53.87
合计142.58389.87420.82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管理费用分别为 420.82 万元、389.87 万元和 142.58 万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必易微4.19%5.88%6.96%
希荻微6.94%10.35%17.33%
帝奥微15.93%13.46%12.31%
可比公司平均9.02%9.90%12.20%
奥简微电子10.47%13.93%14.97%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管理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奥 简微电子销售规模较小,管理类费用难以实现规模分摊,单位收入承担的管理 费用较高;报告期管理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费用 分摊效应逐步显现。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研发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职工薪酬119.15254.72269.21
物料消耗3.7728.4638.30
折旧摊销费56.48106.1883.46
委托研发费用-95.8919.81
办公与差旅费2.3910.757.68
其他费用2.223.590.13
合计184.02499.59418.59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研发费用分别为 418.59 万元、499.59 万元和 184.02 万元,2025 年度,奥简微电子委托研发费用上涨导致研发费用增长。奥简微电 子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和委托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必易微17.56%22.54%25.60%
希荻微19.24%27.80%46.31%
帝奥微48.30%42.07%39.78%
可比公司平均28.36%30.80%37.23%
奥简微电子13.52%17.84%14.89%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奥

简微电子受资金限制,研发投入不及可比上市公司。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财务费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利息收入0.382.0125.99
汇兑损失0.010.01-0.00
银行手续费0.440.680.42
融资费用0.832.601.92
合计0.901.28-23.66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财务费用分别为-23.66 万元、1.28 万元和 0.90 万元,

  • 2024 年主要系定期存款到期产生的大额利息收入。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其他收益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政府补助-4.6822.63
个税手续费返还0.500.520.67
合计0.505.2023.30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其他收益分别为 23.30 万元、5.20 万元和 0.50 万元, 主要为政府补助,2025 年金额减少,主要系当期无大额政府补助到账。

(6)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03-0.39-0.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府补助除外-4.6822.6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0.105.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2.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0.500.520.67
小计0.532.3628.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0.532.3628.39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28.39 万元、2.36 万元和 0.53 万元,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占净利润的 比例分别为-165.42%、-1.34%和 0.33%,占比波动较大,但整体金额较小,公司 经营成果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14.332,914.343,079.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0.8815.6453.15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15.212,929.983,133.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98.172,195.402,014.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5.85577.16559.40
支付的各项税费59.84118.3599.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81281.01242.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46.673,171.922,914.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4-241.94218.17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8.17 万元、-241.94 万元和 68.54 万元,其中: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 销售回款大幅增长;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储 备原材料推高采购现金支出,且应付账款规模缩减,营运资金占用增加,销售 回款未同步匹配。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4-241.94218.17
净利润160.83-175.56-17.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 润的比例42.62%137.81%-1271.44%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度整体波动 较大,各期占比分别为-1271.44%、137.81%和 42.62%。2025 年,现金流净额为 负主要系公司为拓展业务提前备货原材料,整体来看,现金流波动与业务发展 节奏匹配,风险可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3.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3.211.9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53.0124.1946.31
投资支付的现金--6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0124.19646.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1579.02-644.32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4.32 万元、579.02 万元和-53.01 万元,其中:2024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当期支付 6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 款,2025 年收回结构性存款 603.21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7652.4143.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7652.4143.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6-52.41-43.30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融资、银行借款等筹资活动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均为净流出,金额分别为-43.30 万元、-52.41 万元和-21.76 万元,奥简 微电子无大额有息负债偿债压力。

4、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的相关说明 (1)奥简微电子同 A 公司购销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历史、相互

间业务竞争及协作关系、产品品类、数量、单价、毛利率等,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与公允性,购销产品的具体用途,最终销售或最终领用情况,奥简 微电子同 A 公司购销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应收应付款项规模的合理性,是 否存在逾期,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松于其他客户,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奥简微电 子的经营和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对 A 公司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 增业绩的情形

1)奥简微电子同 A 公司购销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历史、相互间 业务竞争及协作关系、产品品类、数量、单价、毛利率等

  • ①合作历史 A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半导体设计企业,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外滩持有奥 简微电子 19%股权,为奥简微电子第三大股东。双方合作始于 2020 年,A 公司 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对奥简微电子进行股权投资,初始投资额 1,000 万元,持股 比例 20%。双方基于各自在芯片产业链中的定位签署了《产品合作协议》,奥 简微电子将其自主研发的电源芯片技术有偿独家授权许可给 A 公司使用。A 公 司有权就该技术制作光罩和生产、销售该技术的相关产品,并按该技术相关产 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向奥简微电子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2023 年起,A 公司与奥 简微电子逐步开展购销业务,后续年度双方合作持续深化。报告期内,奥简微 电子依据《产品合作协议》向 A 公司收取技术许可费 27.38 万元、15.44 万元、 11.83 万元,金额较小,不会对奥简微电子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 易完成后不会影响奥简微电子经营独立性。
  • ②相互间业务竞争及协作关系

A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 Fabless 芯片企业,其中 SPI NOR Flash 市占率位居 全球第二、国内首位,2025 年已完成 45nm 工艺 SPI NOR Flash 规模化量产; 同时其通用 Arm MCU 国产份额排名第一,累计量产 79 大系列、800 余款产品, 在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领域拥有成熟且高壁垒的终端客户体系。 A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数字芯片领域,为完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近年来,A 公司持续开拓模拟芯片市场,2025 年 A 公司模拟芯片收入同比增长约 460%。

奥简微电子从事模拟芯片的设计与研发,作为成长期模拟芯片设计企业,

在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等方面尚处于积累阶段。

一方面,在此背景下,A 公司与奥简微电子的合作具备双向协同价值:A 公 司借助奥简微电子在模拟芯片领域的技术积累,丰富模拟芯片产品矩阵。同时, 奥简微电子借助 A 公司成熟的系统平台和丰富的客户渠道,实现产品在目标应 用场景中的快速集成、功能验证与商业化落地,大幅缩短新品市场导入周期。 因此,双方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另一方面,虽然 A 公司与奥简微电子均生产模拟芯片产品,但由于模拟芯 片领域存在市场空间大、细分市场多、客户认证周期长、供应商导入门槛高等 特点,双方在市场开拓时暂未形成直接竞争。A 公司在生产销售自有产品的同 时,定制化采购奥简微电子的产品作为补充,双方关系以战略协同与业务合作 为主。

综上,上述合作系基于 A 公司完善其电源管理产品线、提升整体解决方案 能力的战略需求,亦是奥简微电子加快产品商业化落地、实现技术价值转化的 有效路径,符合半导体产业链中龙头企业与生态伙伴协同发展的行业惯例。

③产品品类、数量、单价、毛利率等 A.向 A 公司销售货物 奥简微电子报告期内与 A 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销售产品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线性稳压芯片销售金额(万元)281.76974.16722.68
销售数量(颗)*********
销售单价(元/ 颗)*********
毛利率(%)*********
开关电源芯片销售金额(万元)2.502.391.17
销售数量(颗)*********
销售单价(元/ 颗)*********
毛利率(%)*********
其他销售金额(万元)190.4597.9016.73
销售数量(颗)*********
销售产品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销售单价(元/ 颗)*********
毛利率(%)*********

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的销售产品以线性稳压芯片为主,报告期内销售金额 分别为 722.68 万元、974.16 万元和 281.76 万元。2025 年,线性稳压芯片收 入同比上升;2026 年上半年,线性稳压芯片收入有所回落,主要是消费电子终 端需求整体偏弱,行业处于去库存周期,下游终端客户备货趋于审慎所致。报 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销售线性稳压芯片的平均单价分别为*元/颗、*元/颗和**元/颗,价格波动主要原因系各年度销售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 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销售的线性稳压芯片涵盖多个型号,不同型号产品在性能 参数、封装形式及特定应用场景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销售单价亦有所不同。

  • 2025 年,单价相对较高的型号销售占比有所提升,带动整体平均单价上涨。
  • 2026 年上半年,A 公司对奥简微电子采购的线性稳压芯片以单价相对低的型号 为主,使得当期平均单价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同型号产品的销售单价整体保 持稳定或呈下降趋势,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的合作遵循以价换量的策略,具有 合理性。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销售给 A 公司的线性稳压芯片毛 利率分别为*%、*%、***%。2026 年上半年毛利率较往年显著上行,主要系 产品结构优化,当期销售以高毛利率产品为主所致。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亦向 A 公司销售开关电源芯片及其他产品。其中, 开关电源芯片整体销售规模偏小。合计产品销售规模较小。报告期内,奥简微 电子向 A 公司销售的开关电源芯片产品价格保持稳定,毛利率上升主要系高毛 利型号产品销售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其他产品销售金额 分别为 16.73 万元、97.90 万元、190.45 万元,2026 年上半年销售额显著增长, 主要系当期下游行业对细分产品需求增加所致。

B.向 A 公司采购货物 报告期各期,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采购产品的价格及数量情况如下:

采购类别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原材料采购金额(万元)64.68154.3841.63
采购数量(片)*********
采购单价(元/片)*********
其他采购金额(万元)3.112.522.15
采购数量(颗)*********
采购单价(元/颗)*********

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的采购以原材料晶圆为主,其他类主要是半成品及成 品,采购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 41.63 万元、154.38 万元和 64.68 万元,采购规模有所增长,主要是奥简微电 子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不断增加境内采购比例,逐步替代境外采购;奥简微电 子向 A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单价呈先降后升趋势,与市场价格走势方向一致。

C. 向 A 公司采购设备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的设备采购金额较低,在 2024 年度、

  • 2026 年 1-6 月发生零星支出,金额分别为 22.89 万元、43.01 万元。 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

①上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具体说明如下: A.销售端的合作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 A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 Fabless 芯片企业,其中 SPI NOR Flash 市占率位居 全球第二、国内首位,2025 年已完成 45nm 工艺 SPI NOR Flash 规模化量产; 同时其通用 Arm MCU 国产份额排名第一,累计量产 79 大系列、800 余款产品, 产业渠道与客户资源优势突出。依托 A 公司成熟的系统平台和丰富的客户渠道, 奥简微电子可加快自有产品向增量市场导入,实现销售规模提升。同时,奥简 微电子模拟芯片产品亦能够丰富 A 公司模拟芯片产品矩阵。因此,双方在销售 端的合作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 B.采购端的合作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奥简微电子尚处于业务成长阶段,在半导体产业链中面临产能优先级较低、

商务门槛较高等现实约束。而 A 公司凭借自身产业体量、长期积累的上游合作 渠道及稳定产能授信资质,拥有更强的采购议价与产能锁定能力。同时,由于

奥简微电子的产品制造需要采用 BCD 工艺,能够在细分市场进一步提升 A 公司 面向上游厂商的整体采购规模。因此,双方在采购端的合作具有合理性和必要 性。

综上,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②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A. 向 A 公司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销售的主要为线性稳压芯片,系根据 A 公 司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但属于通用性产品,按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结算方 式为票到 14 天付款。奥简微电子向非关联方销售的主要为照明产品使用的开 关电源芯片,定制化程度较高,与向 A 公司销售的线性稳压芯片在产品结构、 功能定位、目标应用场景及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可比性较低。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销售的产品仅存在少量向其他客户调货销 售的情形,销售数量约 1 万颗,销售价格与向 A 公司销售单价一致。

此外,模拟芯片行业具有产品型号繁多、技术参数差异显著的特点,同类 型芯片因封装形式、功率等级、功能配置、品牌定位等因素不同,市场价格区 间通常较大,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化的市场定价。以 DC-DC 转换器为例,不同 规格型号产品在公开市场上的报价差异显著,即使采用相同封装类型的产品, 因性能参数、应用场景及品牌定位不同,价格亦存在较大跨度。

对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关联销售公允性及销售毛利率偏低的合理性进一步 说明如下:

A 公司作为国内存储芯片行业的头部企业,具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

较高的产品验证标准和供应链壁垒,是奥简微电子重点开发、长期深耕的核心 战略客户。为顺利切入其供应链体系、深度绑定行业标杆客户、持续扩大出货 规模和增强市场地位,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采取市场化以价换量的竞争策略。 相较于对其他客户的销售定价,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销售单价有所让利,使 得对应毛利率低于奥简微电子其他客户平均水平,该等针对大客户的让利销售 模式,是芯片行业市场化竞争过程中普遍存在且具备充分合理性的商业行为。

自合作以来,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合作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规模效应 持续凸显。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 销售金额分别为 50.12 万元、740.58 万元、1,074.45 万元、474.71 万元,对 应销售毛利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销售规模与毛利金 额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对 A 公司的销售毛利占奥简微电子整体毛利的比例 分别为*%、*%、*%、*%,头部客户对奥简微电子整体营收及利润的贡 献度持续提升。从毛利率维度,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 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销售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随着 双方合作体量持续放大、合作黏性持续加深,对应毛利率呈现持续改善的趋势。

奥简微电子针对 A 公司的定价策略,充分结合双方合作层级、持续稳定的 大额采购体量、长期战略合作预期等核心商业因素综合审慎确定,具备清晰、 合理的商业依据。奥简微电子通过主动适度让利、压低单品盈利空间的方式, 换取 A 公司长期、稳定、规模化的采购订单,显著提升了奥简微电子整体经营 效率,有效摊薄研发成本、营销推广、运营管理等各项固定成本,带动奥简微 电子整体经营效率持续优化,整体收益远高于单品短期让利损失,符合奥简微 电子中长期发展战略与经营利益。国内芯片行业已存在大量可参照的公开案例, 长光华芯、盈方微等芯片企业均在公告文件中披露,为顺利切入头部客户、建 立标杆示范客户效应,为后续全面打开市场奠定基础,对特定头部客户当期采 取让利优惠定价策略。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目前的销售策略与前述案例做法相 似,因此具备行业共性。

从财务实质角度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产品为通用 产品,后续研发投入、营销推广等投入成本较低,即便毛利率相对较低,但仍 存在盈利空间,低毛利订单仍能产生正向边际贡献,相关收入可足额覆盖对应 产品的成本,并进一步分摊奥简微电子整体固定运营成本,不存在低于成本倾 销、亏损换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具备真实、稳健的商业实质与持续经营价值。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销售的线性稳压 芯片的平均单价分别为*元/颗、*元/颗和***元/颗。经查询元器件采购商 城(立创商城 www.szlcsc.com)2026 年 9 月 29 日的报价情况,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销售的 LDO 产品价格略高于商城最低报价,处于合理范围内,且商城报

价呈现订单量越大、产品单价越低的特点。一方面,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的产 品成交价基本都在商城网站的报价区间,奥简微电子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与 A 公 司协商确定成交价;另一方面,订单量越大、单价相对越低符合行业相关产品 的定价策略,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采取市场化的以价换量的竞争策略符合整个 行业的定价特点。

整体而言,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相对低价、相对低毛利的销售模式,是 奥简微电子基于行业竞争格局、自身发展阶段及战略客户拓展需求而自主实施 的市场化经营安排,且与 A 公司的成交价系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契合芯片 行业拓展标杆大客户、依靠规模效应提升整体效益的通行商业逻辑,具备充分 的商业合理性,定价合理、公允。

综上,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双方基于产品具体技术参数、采购规模及商业

惯例,经市场化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B. 向 A 公司关联采购 奥简微电子主要向 A 公司采购原材料图案晶圆。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及其他同类型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单价差异均在 5%以内,价格差异较小。 原材料采购价格受供应商工艺平台、制程节点、采购批量及市场策略等因素综 合影响,奥简微电子已建立多元化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上述采购均参照市场化 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采购的其他产品金额较小,对奥简微电子 无重大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仅于 2024 年度、2026 年 1-6 月分别向 A 公 司采购 22.89 万元、43.01 万元生产设备,2025 年未发生设备采购。该类设备 系根据特定芯片设计定制的生产工具,具有定制化特征,因而难以与非关联第 三方同类产品直接比价。相关设备采购价格结合工艺标准、配套规格及设计复 杂程度协商确定,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价格总体公允。

综上,标的公司向 A 公司采购、销售价格公允。 3)购销产品的具体用途,最终销售或最终领用情况

①采购产品的具体用途及最终领用情况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货物采购金额分别为 43.78 万元、 156.90 万元和 67.80 万元,采购金额较小。其中,原材料各期采购额为 41.63 万元、154.38 万元和 64.68 万元,主要为用于生产开关电源芯片的图案晶圆; 其他类产品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15 万元、2.52 万元、3.11 万元,发生额均 较小,主要为用于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偶发性采购需求。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货物采购及领用情况列示如下:**

采购产品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原材料本期采购金额(元)①646,843.571,543,778.34416,321.27
本期采购领用金额(元)<br><br>②325,765.121,221,329.67393,913.35
领用比例②/①50.36%79.11%94.62%
其他本期采购金额(元)①31,115.0325,194.6921,486.56
本期采购领用金额(元)<br><br>②31,115.0325,194.6917,082.86
领用比例②/①100.00%100.00%79.50%

报告期内,原材料领用比例分别为 94.62%、79.11%和 50.36%,其他类产 品领用比例分别为 79.50%、100%和 100.00%。原材料领用比例出现波动的原因 主要是针对不同的下游细分市场,原材料的周转周期不同,同时受到各环节产 能、市场供需关系等的影响,领用比例逐期下降,主要是奥简微电子结合原材 料市场行情进行策略采购,增加备货库存所致。 ②销售产品的具体用途及最终销售情况

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销售的芯片产品,系按照 A 公司的要求定制生产,A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向公司采购。A 公司具备通畅的终端销售渠道,具备稳定的 库存消化能力。经访谈确认,A 公司从奥简微电子采购的产品除合理备货外, 均已最终实现销售。

4)奥简微电子同 A 公司购销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①向 A 公司关联销售的商业实质 A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 Fabless 芯片供应商,主营业务聚焦于数字芯片领域。

近年来,A 公司持续推进多元化产品布局,2025 年模拟芯片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约 460%,其中 GD30 系列模拟芯片超过 700 款型号。在此背景下,A 公司基于 模拟芯片定制化需求与奥简微电子开展合作,作为其整体开拓模拟芯片市场的 组成部分,A 公司借助奥简微电子在模拟芯片领域的定制化开发能力及技术积 累,丰富模拟芯片产品矩阵,具有必要性。

模拟芯片行业产品型号丰富、应用场景分散,行业整体呈现市场份额高度 分散的竞争格局。双方合作系基于长期产业布局的市场化决策,从细分赛道战 略布局角度看,双方产品线互补,有助于填补现有产品矩阵空白、优化整体运 营效率,共同服务下游客户需求。产业链厂商间互补开展深度协作属于行业普 遍经营模式,双方已建立并保持良好长期协作关系,商业化落地清晰具体,具 备商业合理性。双方交易基于真实业务需求,标的公司按照订单约定完成产品 交付,A 公司验收后支付货款,双方交易具备真实的“订单—交付—验收—回 款”完整业务链条,销售订单、发货单、签收记录、发票及回款凭证齐全,交 易真实发生。上述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根据产品型 号、技术参数、采购规模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双方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②向 A 公司关联采购的商业实质 奥简微电子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生产制造依托外部供应商。A 公司作 为国内大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半导体产业链上游原材料厂家建立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供应链渠道资源及议价能力。奥简微电子作为成长 期企业,在半导体产业链中面临产能优先级较低、商务门槛较高等现实约束。 基于双方股权投资关系,A 公司凭借自身产业体量、长期积累的上游合作渠道 及稳定产能授信资质,拥有更强的采购议价与产能锁定能力,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 66.67 万元、156.90 万元和 110.80 万元,价格较为公允。上述采购系双方基于真实业务需求,交付记录、 发票及付款凭证齐全,交易真实发生。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向 A 公司采购原 材料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单价差异均在 5%以内,价格差异较小,定价公 允,双方采购行为具备商业实质。

综上,上述合作系基于 A 公司完善其电源管理产品线、提升整体解决方案 能力的战略需求,亦是奥简微电子在发展初期突破市场准入壁垒、实现技术价 值转化的必要路径,符合半导体产业链中龙头企业与战略伙伴协同发展的行业

惯例,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5)相关应收应付款项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逾期,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 松于其他客户

①相关应收应付款项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逾期 A. 向 A 公司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A 公司作为奥简微电子的客户,往来余额及其相关销售情况列

示如下: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元)①947,242.9392,094.74236,099.01
信用政策票到 14 天票到 14 天票到 14 天
对应期间实现的含税销售 金额(元)②639,837.93126,485.00298,892.01
是否逾期(若①<=②, 否;若①>②,是)是否否
逾期金额(元)307,405.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为票到 14 天付款,报告期内保持 不变。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3.61 万元、9.21 万元和 94.72 万元, 截止各报告期末前 14 日内含税销售金额分别为 29.89 万元、12.65 万元和 63.98 万元,2024 年度、2025 年度对应期间实现的含税销售金额可以覆盖应收 账款余额,应收款项规模合理,不存在逾期,2026 年 6 月 30 日存在 30.74 万 元逾期金额。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 A 公司的款项均已收 回,期后回款比例为 100.00%。

B. 向 A 公司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A 公司作为奥简微电子的供应商,往来余额及其相关采购情况

列示如下: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账款余额(元)783,593.51531,219.76501,569.28
其他非流动资产-设备款(元)---
信用政策预付预付预付
下一年度含税采购金额-货物 (元)-760,633.251,772,939.52
预付款项规模是否合理-货物是是是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A 公司作为奥简微电子的供应商,2024 年末、 2025 年末仅有货物预付款,并无设备预付款,结算条件为先款后货,报告期内 保持不变。报告期内,货物预付款余额分别为 50.16 万元、53.12 万元和 78.36 万元, 2024 年末、2025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均能被下一年度的含税采购 金额覆盖,规模合理,且供应商 A 公司在约定期限内陆续交付货物,不存在逾 期。

综上,相关应收应付款项规模存在合理性,不存在逾期。

②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松于其他客户 除 A 公司外,选取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与 A 公司作比较,其信用政策列

示如下:

客户信用政策
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A 公司票到 14 天票到 14 天票到 14 天
客户 B月结 180 天月结 180 天月结 180 天
深圳臻远科技有限公司款到发货款到发货款到发货
浙江前程照明有限公司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
朗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月结 60 天月结 60 天月结 60 天
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180 天月结 180 天
厦门华诚微科技有限公司/款到发货款到发货
厦门瞬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月结月结/
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月结 60 天月结 60 天/

报告期内,A 公司及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均未发生变化,对不同客户的 信用政策均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存在 A 公司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客户 的情形。

6)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奥简微电子的经营和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对 A 公司 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的情形

①关联交易不影响奥简微电子的经营和财务独立性

奥简微电子具备完整、独立的芯片研发体系,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不 存在对 A 公司的技术授权依附或知识产权限制。奥简微电子产品基于行业通用 标准设计,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多个领域。晶圆制造环节拥有 丰富的头部代工厂可选产能资源,CP 测试、封装及成品测试由长电科技、江苏 佳泰、江苏尊阳等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奥简微电子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及业务等方面均保持高度独立,关联交易不影响奥简微电子的经营和财务 独立性。奥简微电子未对 A 公司形成技术、产能方面的依赖,对 A 公司的关联 销售不构成重大依赖。

②关联交易不构成对 A 公司的重大依赖 A. 关联采购不构成对 A 公司的依赖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较小,奥简微电

子在晶圆制造、产品封测等环节均有丰富的可选供应商,因此关联采购不构成 对 A 公司的依赖。

B. 关联销售不构成对 A 公司的重大依赖 奥简微电子积极推进客户多元化战略。奥简微电子自研的开关电源芯片及 线性稳压芯片产品已进入数十家非关联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并实现批量交付。 电源管理芯片系电子设备电源模块的核心元器件,根据行业惯例,客户在首次 导入、批量采购芯片前,通常会开展性能测试与认证工作。奥简微电子首先需 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资格审核,纳入其供应商体系;在此基础上,奥简微电子具 体型号的产品还需通过下游客户(包括直销客户、终端品牌商)的测试及认证, 方可批量供货。由于上述客户认证流程在客户内部开展,因此产品实现批量销 售通常表明对应型号产品已完成客户认证流程。截至报告期末,奥简微电子产 品已批量供货给客户 B、深圳臻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前程照明有限公司、朗 德万斯照明有限公司、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嘉兴禾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数十家非关联客户。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关联销售金额、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收入占比34.87%38.38%26.34%
毛利占比*********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销售金额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34%、 38.38%和 34.87%,对 A 公司销售毛利占总毛利的比例分别为*%、*%和***%, 毛利贡献相对较低,主要是奥简微电子处于成长阶段,经营规模较小,对 A 公 司销售采取以价换量的合作策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奥简微电子报告期内 的毛利主要来源于非关联方客户。

综上,关联销售不构成对 A 公司的重大依赖。

③奥简微电子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的情形 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的交易系基于真实的商业合作背景,销售订单、发货

单、发票、银行回单等凭证完整,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且交易规模与 双方业务能力、市场需求匹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增收入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与 A 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奥简微电子的经营和财务独立 性,不构成对 A 公司的重大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的情况。

(2)奥简微电子代工及封测相关服务的采购量同产销量是否匹配,是否符 合生产经营模式

1)代工及封测采购量与产量的匹配性

奥简微电子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自身不从事晶圆制造及芯片封装测试 业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晶圆代工厂采购晶圆,并委托专业测试厂及封测 厂商提供晶圆测试(CP 测试,Chip Probing)和封装测试(Assembly and Test,含封装与成品测试)等代工服务。其中,晶圆测试系在晶圆切割前对芯 片电性参数进行探针测试,采购结算单位为片;封装测试系将合格晶圆切割后 进行封装及成品测试,采购结算单位为颗。

由于晶圆测试以“片”为计量单位,而封装测试及最终产成品以“颗”为 计量单位,两者之间因晶圆切割工艺存在数量转换关系,且不同产品型号单片 切割颗数差异较大,因此晶圆测试采购量(片)与产销量(颗)在数量口径上 不具有直接可比性。标的公司向晶圆代工厂采购的晶圆包括晶圆(片)和晶圆 (颗)两种形态,其中晶圆(片)需由封测厂切割后进行封装测试,晶圆(颗)

则由封测厂直接封装为成品芯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晶圆测试及封装测试采 购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晶圆代工采购数量(片)9041,5081,929
晶圆测试采购结算数量 (片)9371,4341,997
封装测试采购结算数量 (万颗)6,283.9715,947.7514,394.97

如上表,标的公司晶圆测试采购量以“片”为单位,与产成品入库量(颗)

因计量口径不同无法直接匹配;封装测试采购量以“颗”为单位,与产成品入 库量、销量计量口径一致。因此,以下仅就封装测试采购量与产成品入库量、 销量的匹配性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封测采购结算量与产量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产量(万颗)①6,312.7716,254.3414,110.72
封测采购结算数量(万 颗)②6,283.9715,947.7514,394.97
差异(万颗)③=①-②28.80306.59-284.25
差异率④=③/①0.46%1.89%-2.01%

注 1:(1)奥简微电子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向晶圆代工厂采购晶圆,向封装测试厂采 购 CP 测试及封装测试服务。因此以非贸易类自研产品验收入库数量作为“产量”的替代 统计口径,即产成品入库量,该数据来源于产成品仓库入库记录。(2)以与封测厂商开 票结算的验收数量作为封测采购结算数量的计量依据。

如上表,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产成品产量与封测采购结算数量差异较小, 差异率分别为-2.01%、1.89%和 0.46%,因此,奥简微电子产成品产量与封测采 购结算量基本匹配。

2)产量与销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产量与销量情况如下:

期间产品产量(万颗)销量(万颗)产销率
2026 年 1-6 月开关电源芯片1,219.601,147.0694.05%
线性稳压芯片5,093.175,837.87114.62%
合计6,312.776,984.93110.65%
2025 年度开关电源芯片2,461.902,372.7596.38%
线性稳压芯片13,792.4412,969.5794.03%
合计16,254.3415,342.3294.39%
2024 年度开关电源芯片2,380.982,469.95103.74%
线性稳压芯片11,729.7412,349.85105.29%
合计14,110.7214,819.80105.03%
  • 2024 年度,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合计产量为 14,110.72 万颗,销量为

14,819.80 万颗,整体产销率为 105.03%,处于行业合理水平。其中,线性稳 压芯片产销率达 105.29%,开关电源芯片产销率为 103.74%,两类产品销量均 略高于产量,主要系奥简微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稳定、客户采购明确性较高,奥 简微电子基于交付保障和供应链效率考虑,已在 2023 年末适度增加安全库存。

  • 2025 年度,奥简微电子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主要产品合计产量 16,254.34

万颗,销量达 15,342.32 万颗,整体产销率为 94.39%,处于行业合理水平。其 中,线性稳压芯片产销率为 94.03%,开关电源芯片产销率为 96.38%,两类产 品的产量均高于销量,主要系奥简微电子基于对下游市场景气度及核心客户订 单预期的综合研判,主动实施战略性备货。

  • 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合计产量 6,312.77 万颗,销量达

6,984.93 万颗,整体产销率为 110.65%,处于行业合理水平。其中,线性稳压 芯片产销率为 114.62%,开关电源芯片产销率为 94.05%,线性稳压芯片销量高 于产量,主要系 2026 年上半年消费电子终端需求整体偏弱,行业处于去库存 周期,下游终端客户备货趋于审慎,故奥简微电子扩大销售去库存,并收缩生 产规模;开关电源芯片产量略高于销量,主要系奥简微电子结合市场需求进行 适当备货。

整体而言,奥简微电子产量与销量整体匹配,产销率维持在合理区间,奥 简微电子严格执行“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经营策略,在保障客户交付的同 时有效控制库存风险,产销结构匹配良好。

综上所述,奥简微电子作为 Fabless 模式企业,产成品产量与封测采购结 算量基本匹配;奥简微电子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产销率较为稳定。 因此,奥简微电子代工及封测采购情况与产销量匹配,符合 Fabless 生产经营 模式。

(3)对生迪光电销售的具体情况、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信用 政策等,奥简微电子在交易中是否对生迪光电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进行必要关注, 奥简微电子对其销售的合理性与真实性

1)对生迪光电销售的具体情况、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信用政 策等,奥简微电子在交易中是否对生迪光电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进行必要关注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销售的具体情况、交易时间、交易内容、 交易价格、信用政策如下:

时间交易内容销售额 (元)销售数量 (颗)平均价格 (元/颗)信用政策
2024 年开关电源芯片5,433,308.67******月结 180 天
2025 年开关电源芯片1,032,575.1 6******月结 180 天

截至 2024 年末,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应收账款余额为 91.89 万元,账 龄均为 6 个月以内,因未超出信用期,且该年度生迪光电回款节奏总体稳定, 奥简微电子未发现生迪光电经营与财务状况存在重大不利迹象。

2025 年 1-4 月,生迪光电回款节奏放缓,奥简微电子及时将其列为重点关 注客户,并安排专人持续跟进回款动态,核实到该客户已出现现金流紧张情形。 综合双方合作历史以及该客户仍有陆续回款的实际情况,奥简微电子主动缩减 了合作规模。2025 年 4 月,生迪光电向奥简微电子支付最后一笔货款后再无回 款;2025 年 5 月起,奥简微电子停止向生迪光电供货。

2025 年 8 月 4 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 04 破申 7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生迪光电破产重整申请。此后至今,奥简微电子亦未再与生 迪光电发生新的业务往来。

综上,奥简微电子在交易中已对生迪光电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进行必要关注。 2)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销售具备合理性与真实性

①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销售具备合理性

生迪光电成立于 2000 年,主营业务为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曾是全球通用照明领域龙头生产企业,构建了覆盖全球的优质客户群,行 业影响力较强。

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 开关电源芯片适配于照明产品以实现电压转换、恒流驱动与稳压调光等需求, 是照明产品产业链的重要配套产品。

由于双方分属照明产业链上下游,产品适配度高、业务关联性强,具备天 然的合作基础。因此,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销售具备合理性。

②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产品销售具备真实性 A.应收款项申报债权已获得全额认定

2026 年 3 月,奥简微电子向生迪光电及其关联方浙江生辉照明有限公司、 浙江生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迪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提交 债权清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物流单送货号等债权申报材料。2026 年 3 月 24 日,生迪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材料显示 奥简微电子对生迪系公司应收账款 136.28 万元已被管理人全额认定为普通债 权。

B.双方历史回款正常

生迪光电与奥简微电子于 2020 年开始合作,多年来作为奥简微电子主要客 户之一,报告期以前年度回款均正常。

2023-2024 年度,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销售的当期回款金额占比分别为 75.11%、85.03%,当期回款比例正常,亦未出现逾期情形。结合期后回款情况 而言,2023-2024 年度累计回款金额占比分别为 100.00%、96.98%,回款整体 情况良好。2025 年度,受自身现金流紧张状况影响,生迪光电向奥简微电子共 计支付货款 73.35 万元,均为结算 2024 年度货款,未能支付 2025 年度销售货 款,该情形具备合理背景,不影响双方过往交易的真实性。

C.实地访谈佐证交易真实 中介机构已实地访谈生迪光电采购人员,核实双方业务合作关系、业务开

展及交易定价方式等情况,进一步佐证交易真实性。

综上,从破产债权认定、历史回款情况、实地访谈验证等多维度均可证实, 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的产品销售具备真实性。

综上所述,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销售具备合理性、真实性。

(4)奥简微电子历史期的经营业绩,历史期内是否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报 告期内经营业绩波动的具体原因,并进一步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集中程度、 奥简微电子的产品及技术是否具备竞争优势、产品的可替代性、具体市场份额、 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及市场空间、与可比公司在经营规模及研发费用率等方面 的差异等审慎论证并补充披露奥简微电子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盈利的 可实现性,收购奥简微电子是否为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需要、是否有助于补 链强链及提升关键技术水平,是否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1)奥简微电子历史期的经营业绩,历史期内是否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报告 期内经营业绩波动的具体原因

①奥简微电子历史期的经营业绩,历史期内是否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2023-2025 年,奥简微电子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2,799.792,811.431,706.04
营业成本1,788.541,881.37973.38
综合毛利率36.12%33.08%42.94%
营业利润-172.76-16.77-180.90
净利润-175.56-17.16-18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7.92-45.54-217.55

如上表所示,2023-2025 年,奥简微电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706.04 万元、

2,811.43 万元和 2,799.79 万元。盈利方面,奥简微电子历史期处于持续亏损 状态。2023-2025 年,奥简微电子净利润分别为-180.90 万元、-17.16 万元和175.5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217.55 万元、-45.54 万元 和-177.92 万元。

②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波动的具体原因 A.营业收入波动原因 近三年一期,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呈现先大幅增长、后趋于平稳的态势。

  • 2023 年、2024 年,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 1,706.04 万元、2,811.43 万元,
  • 2024 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主要系线性稳压芯片销量增长所致;随着前期研发成 果逐步实现量产落地,市场拓展成效显现,奥简微电子线性稳压芯片销量由
  • 2023 年的 939.90 万颗增长至 12,349.85 万颗,增长率为 1,213.95%,销售收 入由 2023 年的 83.57 万元增长至 1,273.69 万元,增长率为 1,424.06%。随着 落地产品与市场合作布局逐步成熟,2025 年,奥简微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2,799.79 万元,与 2024 年度基本持平。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实现营业 收入 1,361.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小幅增长 4.67%。

近三年一期,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50.12 万元、740.58 万元、1,074.45 万元和 474.71 万元,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94%、26.34%、 38.38%和 34.87%,销售毛利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和*万元,毛 利占比分别为*%、*%、*%和*%。截至 2026 年 8 月末,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530.35 万元。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关联销售收入增 长是近年来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A 公司为奥简微电子的战略客户,双方 的合作采取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排他关系,奥简微电子基于自身发展阶段,对 A 公司销售采取以价换量的合作策略,产品品质和价格具备市场竞争力,双方 业务量持续增长,销售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的产品销售价 格基于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奥简微电子虽然对 A 公司的 销售毛利率较低,但通过批量销售仍可获取合理利润,具有商业合理性。

B.毛利率波动原因

近三年一期,奥简微电子毛利率分别为 42.94%、33.08%、36.12%和 37.56%,存在一定波动。奥简微电子 2024 年毛利率较 2023 年变化的主要原因 系 2024 年销售给 A 公司的线性稳压芯片规模增幅较大,奥简微电子采用以价 换量的合作策略,毛利率相对较低,叠加销售产品结构有所变化,综合毛利率 有所下降。2025 年毛利率较 2024 年小幅上升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有所变化以 及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购成本较上年有所下降所致。2026 年上半年度毛利率较

  • 2025 年度继续小幅上升,主要是奥简微电子对 A 公司销售产品结构优化,毛利 率有所上涨所致。

C.净利润波动原因

2023-2025 年,奥简微电子净利润持续亏损,具体分析如下:

  • 2024 年度,奥简微电子亏损幅度较 2023 年度明显收窄:净利润亏损额由

180.90 万元降至 17.1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额由 217.55 万 元降至 45.54 万元,主要系随着新型号产品逐步放量和销售规模增大,规模效 应显现所致。

  • 2025 年,主要受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原因影响,奥简微电子亏损规模较
  • 2024 年有所扩大:净利润亏损额由 17.16 万元增加至 175.56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额由 45.54 万元增加至 177.92 万元。其中,由于客户 生迪光电及其关联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奥简微电子对其 136.28 万元应收 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加。若剔除该特殊事项影响, 奥简微电子净利润亏损 39.2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 41.64 万 元,与 2024 年基本持平。

奥简微电子自 2015 年度成立以来,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收入规 模逐步提升,亏损额总体呈收窄趋势。随着前期的客户积累和开发的产品型号 的持续增加,奥简微电子的收入增长已带来明显的规模效应, 2026 年 1-6 月, 奥简微电子已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60.83 万元和 160.30 万元;奥简微电子在手订单情况良好,预计 2026 年可实现盈利。 奥简微电子作为芯片设计企业,无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在研发投入相对稳定 的情况下,收入的增长将带来利润水平的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较 强的销售能力可与奥简微电子产生显著的销售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奥简微电 子的收入水平,随着收入规模的提升,预计奥简微电子的经营业绩将进一步改 善。

2)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集中程度、奥简微电子的产品及技术是否具备 竞争优势、产品的可替代性、具体市场份额、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及市场空间、 与可比公司在经营规模及研发费用率等方面的差异等审慎论证并补充披露奥简 微电子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盈利的可实现性

①模拟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发展情况 A.模拟芯片行业发展情况

模拟芯片是指用于处理连续函数形式模拟信号(如声音、光线、温度等) 的集成电路,根据功能不同可细分为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等。与数字芯 片相比,模拟芯片具有设计难度高、工艺类型复杂、细分品类多、下游应用广、 生命周期长等特点。模拟芯片细分品类众多、应用领域广泛,以行业龙头德州 仪器为例,其产品包括 17 个产品类别,覆盖器件近 14 万种,应用于工业自动 化、汽车电子及消费电子等多个领域。此外,模拟芯片认证流程复杂且周期漫 长,车规级芯片认证周期长达 18 至 24 个月,客户转换成本较高,产品生命周 期一般可达 5-10 年甚至超过 10 年,客户粘性较强。受上述行业特征影响,电 源管理芯片行业产品迭代节奏相对平缓,市场竞争格局较为稳定,新进入者难 以在短期内构建有效竞争能力。

市场规模方面,根据 Statista 统计,2024 年全球模拟芯片行业市场规模 为 826.8 亿美元,同比增长 7.00%,预计 2028 年全球模拟芯片行业市场规模将 达 1,160.4 亿美元,2024-2028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84%。2024 年中国模拟芯 片行业市场规模为 1,986.4 亿元,同比增长 5.73%,预计 2028 年将达 2,587.7 亿元,2024-2028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83%。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模拟芯片 消费市场,但自给率仍然较低,根据智研咨询统计,中国模拟芯片自给率从 2019 年的 9%提升至 2024 年的 16%左右,国产替代空间巨大。

B.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发展情况

电源管理芯片在电子设备系统中负责管理电源供应、功率输出、电源滤波 和电压调节等功能,主要包括线性稳压器(LDO)、电池管理芯片、DC-DC 开关 稳压器、AC-DC 转换器和控制器、BMS 电源管理等产品。新能源汽车、工业控 制等领域的快速发展,推动电源管理芯片需求持续增加。

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统计,2025 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为 416.6 亿美元,预计 2030 年有望达到 596.4 亿美元,2025-2030 年均复合增长 率约为 7.44%。根据 WSTS、Frost&Sullivan 等机构统计,2025 年中国电源管 理芯片市场规模预计为 1,417 亿元,预计 2029 年将达 2,234 亿元,市场保持 较快增长。

②市场集中程度

全球模拟芯片市场呈现国际巨头主导、多极并存的竞争格局。根据伯恩斯 坦(Bernstein)等机构研究数据,德州仪器(TI)长期占据全球模拟芯片市 场领导地位,英飞凌(Infineon)、恩智浦(NXP)、意法半导体(STMicro)、 亚德诺(Analog Devices)、瑞萨电子(Renesas)、安森美(Onsemi)等企 业紧随其后,形成相对稳定的竞争梯队。全球前五大模拟芯片厂商合计市场份 额接近 50%,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国际龙头企业凭借数十年的技术积淀、完 整的产品矩阵、广泛的下游应用布局以及垂直整合能力,构筑了深厚的竞争护 城河。模拟芯片设计门槛高、严重依赖设计经验、芯片设计师平均学习曲线 10 年以上,且车规级芯片认证周期长达 18 至 24 个月、客户转换成本较高,产品 生命周期一般可达 5-10 年甚至更长,上述特点进一步巩固了头部企业的市场 地位,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有效竞争。

与全球市场相比,中国模拟芯片市场集中度显著偏低,呈现出"小而散"的 竞争态势。根据电子工程专辑(eet-china)公开文章数据统计,2025 年全球 电源管理芯片市场前五厂商合计占据 65%左右的市场份额,而国内上市公司合 计份额仅约 15%左右。中国模拟芯片产业正处于加速追赶、分化突围的阶段。 虽然涌现出圣邦微电子、卓胜微、思瑞浦、纳芯微等代表性企业,但整体仍面 临核心技术积累不足、高端产品进口依赖度高的挑战。根据智研咨询统计,中 国模拟芯片自给率从 2019 年的 9%提升至 2024 年的 16%左右,国产替代空间巨 大,但高端工业、汽车电子等领域仍由国际巨头主导。但随着新能源汽车、工 业自动化、AI 服务器及光模块等新兴领域对高可靠性模拟芯片需求的爆发式增 长,中国头部企业正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拓展车规级产品线、布局 AI 电源相 关芯片等方式寻求差异化发展,部分企业已开始向高端工业与汽车电子领域渗 透。

从全球趋势来看,模拟芯片行业正经历新一轮整合,国际巨头通过并购持 续强化在细分领域的布局。国内市场方面,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和资本市场环境 变化,模拟芯片领域并购整合趋势日益明显,未来大量中小厂商可能通过被并 购方式融入头部企业体系,行业集中度有望逐步提升,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 中国模拟芯片领军企业。

③奥简微电子的产品及技术竞争优势

奥简微电子的产品及技术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知识产权积累

奥简微电子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布局,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保 护体系,奥简微电子拥有 25 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9 项发明专利,知 识产权布局覆盖了核心技术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登记证书的数量体现了奥简微电子在产品研发方面的持续投入和丰富的技术积 累。

B.核心团队富有经验

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深耕模拟芯片领域二十余年,具备丰富的产品定义、 设计和客户服务经验。核心技术人员在开关电源芯片、线性稳压芯片等产品的 研发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能够准确把握下游客户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 持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C.产品性能优势 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具备产品性能优势,部分产品已通过行业头部客户验

证并实现批量供应,完成相关领域的国产替代。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涉及的核 心技术、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主要应 用产品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对应专利号技术 来源
1DC/DC 控 制技术同步/异步 升压 DC-DC 控制技术开关电 源芯片BOOST 产品系列涵盖输入电压 0.7V~5.5V,2.5V~18V,4.5V~60V 等不同输入电压范围; 提供内置功率管和外置功率管两 种架构; 成熟应用峰值电流控制与迟滞控 制技术; 支持恒压/恒流输出,输出精度 高; 内置或外置补偿电路; 具备过压、过流、过温等多重保 护功能。ZL201710587028.3 ZL201910209282.9 ZL202110449938.1 ZL202210019037.3 ZL202610100945.3 ZL202510813438.X ZL202110491578.1 ZL202110490364.2 ZL202010209813.7自主 研发
2同步降压 DC-DC 控制 技术开关电 源芯片BUCK 产品系列适用于低压至中 压输入电源轨,采用高集成度内 置功率管设计(大电流 BUCK 使 用先进的倒装 flip-chip 技术, 降低 Ron,提升转换效率)、输 出精度(全温度范围,全电压输ZL202210019037.3 ZL202610100945.3 ZL202010209813.7自主 研发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主要应 用产品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对应专利号技术 来源
入范围,全输出电压范围,1%精 度);成熟应用峰值电流控制与 固定导通时间(COT)控制技 术;支持连续导通模式(CCM) 与跳脉冲模式(PSM)的自动切 换或用户配置,并配备完善的系 统保护机制。
3线性稳压 技术线性稳压芯 片控制技术线性稳 压芯片LDO 产品系列覆盖低压、中压及 高压应用场景,具备低静态电 流、高电源抑制比(PSRR, 48dB@10KHz)、低噪声 (4.4μVRMS)、低压差 (110mV@3A)和高输出精度(全 温度范围,全电压输入范围,全 输出电压范围,1%精度)等核心 特性;通过灵活组合不同技术模 块,满足多样化终端需求,并集 成过流、短路、过温等全面保护 功能。ZL202210019037.3 ZL202610100945.3自主 研发

(a)同步/异步升压 DC-DC 控制技术和同步降压 DC-DC 控制技术

同步/异步升压 DC-DC 控制技术和同步降压 DC-DC 控制技术直接决定了电 源管理芯片效率、功率密度、BOM 成本、负载能力等。其中,同步升压/降压 DC-DC 控制技术是目前国内中大功率升压/降压电源芯片的主流路线,其先进性 主要体现在电流输出能力、高转换效率、低温升发热等。

奥简微电子 BOOST 升压产品系列涵盖输入电压 0.7V~5.5V,2.5V~18V, 4.5V~60V 等不同输入电压范围,不同范围的升压比反映其产品具备低压启动能 力和高压的耐压、抗浪涌特点,能够广泛应用于低压消费电子领域、高压工业 控制等大功率电池领域。此外,奥简微电子 BOOST 升压产品支持恒压/恒流输 出,输出精度高;内置或外置补偿电路,具备过压、过流、过温等多重保护功 能,具备适应多应用场景的性能特点。

奥简微电子 BUCK 降压产品系列适用于低压至中压输入电源轨,采用高集成 度内置功率管设计(大电流 BUCK 使用先进的倒装 flip-chip 技术,降低 Ron, 提升转换效率)、输出精度(全温度范围,全电压输入范围,全输出电压范围, 1%精度);成熟应用峰值电流控制与固定导通时间(COT)控制技术;支持连 续导通模式(CCM)与跳脉冲模式(PSM)的自动切换或用户配置,并配备完善

的系统保护机制。

因此,奥简微电子的同步升压/降压 DC-DC 控制技术所生产的电源管理芯 片具备效率较高、负载电流较大、低温升等特点,可广泛用于不同功率升压/ 降压场景,奥简微电子技术和产品适应性强,具备先进性。

(b)线性稳压芯片控制技术 线性稳压芯片控制技术的核心优势在于超低噪声、极低纹波。在通用消费

电子领域,LDO 技术应用已相对成熟。

奥简微电子产品系列覆盖低压、中压及高压应用场景,具备低静态电流、 高 电源 抑 制比 ( PSRR , 48dB@10KHz ) 、低 噪 声( 4.4 μVRMS ) 、低 压 差 (110mV@3A)和高输出精度(全温度范围,全电压输入范围,全输出电压范围, 1%精度)等核心特性,相关参数、成本、良率具备一定竞争力,不存在明显代 际差异。在高精度、低噪声、工业级 LDO 领域,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奥简微电 子已逐步拓展其在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等中高端领域的应用。

奥简微电子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电源管理芯片研发设计领 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奥简微电子结合市场需求和前沿信息持续创新,围 绕电源管理芯片高效率、低噪声、小型化等发展趋势形成了丰富的核心技术, 形成自主研发的模拟芯片产品。奥简微电子通过与国内外知名晶圆代工、封装 测试厂长期的合作,将质量把控贯穿整个生产制造环节,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 突出。近年来,奥简微电子的业务领域从消费电子逐步拓展至通信、医疗电子、 工业等业务领域,体现了较强的产品竞争力。

综上,奥简微电子的产品和技术具备竞争优势。

④奥简微电子产品的可替代性、具体市场份额、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及市 场空间

A.产品的可替代性

电源管理芯片属于模拟芯片细分领域,具有设计门槛高、严重依赖设计经 验、工艺类型复杂、客户认证周期长、产品生命周期长等特点。下游客户在产 品导入阶段需进行严格的性能验证和可靠性测试,验证周期较长,一旦通过认

证并批量供货,客户转换供应商需重新进行全套验证,转换成本较高,因此电 源管理芯片产品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可替代性相对较低。

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的研发与销售,产品已通过行业 知名客户的验证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但由于标的公司目前收入规模较小、产 品品类相对集中,在面临国际巨头及国内头部厂商竞争时,若不能持续丰富产 品品类、提升技术实力并拓展下游应用领域,仍存在一定被替代风险。

B.具体市场份额

由于电源管理芯片市场细分领域众多,各细分领域市场规模差异较大,且 缺乏第三方权威机构对细分市场份额的详细统计数据,奥简微电子的具体市场 份额难以精确量化。从经营规模看,奥简微电子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99.79 万元,相较于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标的公司市场份额很小, 尚处于成长阶段。从客户合作情况看,奥简微电子已与 A 公司等行业知名客户 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标的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随着标的公 司产品品类的持续丰富和客户结构的不断优化,市场份额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C.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 奥简微电子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类别产品 类型代表产品功能描述主要应用领域
开关 电源 芯片升压型 DC-DC 转 换器 (BOOST)DS836x 系列 DS846x 系列 DS958x 系列支持宽输入电压范围,提供内置/ 外置功率管灵活配置;基于成熟的 峰值电流控制与迟滞控制架构,实 现高精度恒压/恒流输出;支持内 置或外置环路补偿,兼顾稳定性与 设计灵活性;集成过压、过流、过 温等多重保护机制,保障系统在复 杂供电环境下的可靠运行。医疗电子、智能照 明、干电池或锂电 池供电设备等
降压型 DC-DC 转 换器 (BUCK)DS826x 系列<br><br>DS828x 系列<br>DS829x 系列<br>覆盖低压至中压输入范围,集成高 效率功率开关,转换效率高、输出 纹波低;采用峰值电流控制或固定 导通时间(TON)控制策略,支持连 续导通模式(CCM)与跳脉冲模式 PSM)自动切换,兼顾轻载效率与动 态响应;具备完善的故障保护功 能。安防监控、机顶 盒、液晶电视、电 脑及周边、服务 器、电动工具、扫 地机器人等
线性 稳压低压差线 性稳压器DS856x 系列 DS858x 系列支持低压、中压及高压输入,具备 超低静态电流、高电源抑制比智能手机、电脑及 周边、服务器、
类别产品 类型代表产品功能描述主要应用领域
芯片(LDO)(PSRR)、低噪声、低压差和高输 出精度等关键特性;通过模块化技 术组合,可灵活适配不同功耗与噪 声敏感度需求,并集成过流、过 温、反接等全面保护 功能。TWS、无线耳机和 蓝牙耳机等

电源管理芯片在电子设备系统中负责管理电源供应、功率输出、电源滤波 和电压调节等功能,下游可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AI 服务器、光 模块等领域,随着前述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电源管理芯片市场需求将持续增 加。

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统计,2025 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为 416.6 亿美元,预计 2030 年有望达到 596.4 亿美元,2025-2030 年均复合增长 率约为 7.44%。根据 WSTS、Frost&Sullivan 等机构统计,2025 年中国电源管 理芯片市场规模预计为 1,417 亿元,预计 2029 年将达 2,234 亿元,市场规模 保持较快增长。同时,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模拟芯片消费市场,但自给率仍 然较低,国产替代空间巨大。因此,在国产替代加速及下游新兴领域需求增长 的双重驱动下,具备核心技术的国内电源管理芯片厂商有望分享市场增长红利, 市场空间广阔。

从下游应用结构来看,国内电源管理芯片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消费电子、工 业控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及人工智能终端等,前述应用领域占据国内整体 市场 90%左右,其余为医疗电子、航空航天、储能等其他领域。消费电子是国 内电源管理芯片第一大下游市场,包括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笔记本电脑、智 能家居、电视等终端产品,中低端分立电源、穿戴设备等产品的国产渗透率较 高,但中高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领域国产替代较低。工业控制领域的应 用场景对温度、长期寿命要求显著高于消费电子,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国产低 压通用、中小功率工业电源取得突破,高端工业控制领域仍由国外厂商占据主 导地位。中高端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及人工智能终端等应用领域市场容量大, 但中高端电源芯片仍由国际厂商主导,国产替代空间巨大。在国产替代加速及 下游新兴领域需求增长的双重驱动下,具备核心技术的国内电源管理芯片厂商 有望分享市场增长红利,市场空间广阔。

综上,奥简微电子所处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国产替代趋势明 确,奥简微电子虽目前市场份额较小,但已与行业知名客户建立稳定合作,随 着产品品类持续丰富及客户结构不断优化,未来市场份额具备较大提升空间。

⑤与可比公司在经营规模及研发费用率等方面的差异 A.经营规模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必易微45,197.7568,348.6168,829.10
希荻微52,874.0493,943.5054,551.06
帝奥微22,885.3156,203.9052,624.54
可比公司平均40,319.0372,832.0058,668.23
奥简微电子1,361.422,799.792,811.43

如上表所示,2025 年度,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实现营业收入 72,832 万元, 奥简微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2,799.79 万元。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规模与可比公 司存在较大差距,主要系可比公司均为科创板上市的成熟企业,具备产品品类 齐全、客户资源广泛、经营规模庞大的特点;而奥简微电子尚处于成长期,产 品品类相对集中,客户数量偏少,因此经营规模较小。该差距具备客观合理性。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 2,811.43 万元和 2,799.79 万元,经营收入总体平稳;可比公司中,希荻微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较 2024 年度增长 72.22%,增长较快,必易微、帝奥微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与

  • 2024 年度基本持平。 B.研发费用率对比分析
可比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1 年度 (上市前一年度)
必易微17.56%22.54%25.60%9.78%
希荻微19.24%27.80%46.31%32.35%
帝奥微48.30%42.07%39.78%8.95%
可比公司平均28.37%30.80%37.23%-
奥简微电子13.52%17.84%14.89%-

如上表所示,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可比公司平均研发

费用率分别为 37.23%、30.80%和 28.37%,奥简微电子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14.89%、17.84%和 13.52%,整体低于可比公司上市后平均水平。但从可比公司 上市前一年(2021 年度)数据来看,必易微、帝奥微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9.78% 和 8.95%,均低于奥简微电子 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水平;希 荻微 2021 年度研发费用率为 32.35%,相对较高。上述差异主要系各公司所处 发展阶段、产品策略及研发投入节奏不同所致。

奥简微电子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上市后平均水平,原因分析如下:可 比公司均为 2022 年上市的成熟企业,其上市后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持续加大研 发投入以拓展产品品类及下游应用领域,研发费用率相对较高。而奥简微电子 尚处于成长初期,产品品类相对集中,研发人员规模及研发项目数量相对有限, 研发费用绝对金额较小,但投入强度优于部分可比公司上市前水平,与现阶段 经营情况相适配。奥简微电子 2025 年度研发费用率较 2024 年度提升 2.95 个 百分点,研发投入有所增加。2026 年上半年度,奥简微电子研发费用率有所降 低,主要是研发项目所处阶段的周期性所致。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托与上市 公司的产业协同,奥简微电子将持续丰富产品品类、拓展下游应用,逐步缩小 与上市同行的研发投入差距。

⑥奥简微电子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盈利的可实现性 A.奥简微电子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a)经营业绩方面

奥简微电子自成立以来,收入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2021 年收入突破 1,000 万元,2024 年收入突破 2,000 万元;历史期内,奥简微电子总体处于持 续亏损状态,主要系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转化有所滞 后所致。随着奥简微电子的核心产品逐步通过行业知名客户的验证并建立稳定 合作关系,奥简微电子的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奥简微电子主营的电源管理芯片属于模拟芯片细分行业,该行业具有设计 门槛高、高度依赖设计经验、工艺类型复杂、客户认证周期长等特点,处于成 长期的企业普遍面临前期投入高、经营业绩亏损的情形。奥简微电子作为该行 业的成长型企业,历史经营业绩亏损符合行业普遍特征。从行业发展前景看,

电源管理芯片市场空间广阔,可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AI 服务器、 光模块等领域,伴随前述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电源管理芯片市场需求将持续 增加。综上,奥简微电子历史期亏损系其所处的企业发展阶段所致,并非行业 前景不佳。

2023-2025 年,奥简微电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217.55 万元、-45.54 万元及-177.92 万元,各期亏损金额均较低, 未出现大额持续亏损情形,整体经营风险可控。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0.30 万元,已实现扭亏为 盈,核心产品开关电源芯片毛利率维持在 50%左右的较高水平,为后续盈利进 一步改善提供了坚实基础。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奥简微电子在手订单金额为 2,339.42 万元,其 中剔除 A 公司的在手订单金额为 809.07 万元,除 A 公司外服务的在手订单客 户数量为 27 家。奥简微电子根据目前所处发展阶段,采取知名客户引领及长 尾客户跟进的经营策略,通过知名客户的技术认证并积累技术经验后,将相关 技术经验应用于其他客户,进而快速切入其他中小客户市场,推动营业收入规 模化增长。奥简微电子的产品积累、客户储备和在手订单将有力支撑未来经营 业绩的增长。集成电路行业客户认证门槛较高,电源管理芯片导入下游供应链 一般需历经 6-12 个月的严格验证周期,客户认证通过后,合作粘性强、替代 难度大,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奥简微电子已成功突破多家高门槛客户 的资质认证,存量客户持续采购意愿稳定,同时新客户拓展工作亦有序开展。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对除 A 公司外客户的销售 毛利分别为*万元、*万元和*万元,毛利占比分别为*%、*%和*%, 销售毛利占比较高,且毛利额总体有所增长。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对除 A 公司外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070.85 万元、

  • 1,725.34 万元和 886.71 万元,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73.66%、61.32%和 65. 13%,2025 年收入下降的主要系客户 B 受下游客户 H 招标节奏影响,该年度对 奥简微电子采购金额减少,以及生迪光电因其自身经营原因导致奥简微电子对 其减少发货,剔除前述因素,奥简微电子对除 A 公司外客户的销售收入总体有 所增长。此外,2024 年较上年发生新业务的客户数量为 13 家,2025 年较上年

发生新业务的客户数量为 26 家,报告期发生新业务的客户数量持续增加,为 后续收入增长积累了客户基础。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已在通信、医疗设备等 新领域实现批量供货,累计实现收入超过一千万元。

综上,奥简微电子历史上因股份支付、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转化有所滞后 等原因导致业绩亏损,但伴随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核心产品逐步通过行 业知名客户的验证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奥简微电子的客户数量、营业收入总 体呈增长态势,目前已迎来盈利拐点。根据 2026 年 1-6 月已实现收入和在手 订单情况,奥简微电子 2026 年扭亏为盈的可能性较大,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 能力。

(b)资产质量方面 奥简微电子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为轻资产运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规

模较小,资本性支出压力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奥简微电子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2,028.001,913.892,065.00
总负债337.85384.58360.13
资产负债率(%)16.6620.0917.44

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4 年末、2025 年末、2026 年 6 月末,奥简微电子的 总资产分别为 2,065.00 万元、1,913.89 万元及 2,028.00 万元,总负债分别为 360.13 万元、384.58 万元及 337.85 万元,资产负债率维持在 20%左右的较低 水平,资本结构稳健,长期偿债压力较小。

奥简微电子的主要资产项目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和应收账款。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奥简微电子货币资金余额为 583.08 万元,资金储备较为充裕,能够满 足日常经营周转需求,不存在因现金流断裂风险而影响持续经营的情形。存货 方面,奥简微电子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产成品,2026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为 384.3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0.33%,整体规模较小且库龄结构合理, 存货跌价风险可控。应收账款主要产生于正常经营活动,2026 年 6 月末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为 419.18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0.79%,账期处于行业 合理区间,报告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未出现重大回款风险或资产减值风险。

因此,奥简微电子资产质量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c)行业前景与核心壁垒方面 奥简微电子所处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空间广阔,目前全球主要市场份额 仍由德州仪器(TI)、亚德诺(ADI)等海外龙头主导,国内厂商正凭借技术 突破与本土化服务优势加速国产替代进程,行业景气度持续向上。标的公司经 过多年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在电源管理芯片设计领域形成丰富经验,部分产 品已通过行业头部客户验证并实现批量供应,完成相关领域的国产替代,具备 持续迭代能力;核心团队深耕模拟芯片领域二十余年,在电路设计、版图设计、 芯片测试等全流程节点均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为技术持续创新与产品迭 代筑牢基础。此外,标的公司业务正从消费电子向通信、工业控制、医疗设备 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利润空间未来有望进一步提升。

综上,奥简微电子报告期内虽存在小幅亏损,但亏损金额较低,最近一期 已实现扭亏为盈,且核心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在手订单充裕,客户结构稳定 且认证壁垒高,Fabless 模式下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所处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国 产替代空间广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B.未来盈利的可实现性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1,361.422,799.792,811.43
营业成本850.081,788.541,881.37
营业利润160.37-172.76-16.77
净利润160.83-175.56-17.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160.30-177.92-45.54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奥简微电子业绩承诺方承诺 2026 年度、 2027 年度、2028 年度每个年度实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 但与奥简微电子科技研发项目有关的政府补贴不予扣除,上市公司向奥简微电 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及奥简微电子采用上市公司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 所增加的人力物力成本不予扣减)均不低于 0 元。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5.54 万元、-177.92 万元、 160.30 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随着核心客户合作的持续深化,预计奥简微电 子可在业绩承诺期内可实现盈利。

凭借已有的产品技术、研发团队及优质客户资源等优势支持,奥简微电子 未来业绩增长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 ①奥简微电子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围绕高效率、低

噪声、小型化等核心趋势形成的自主核心技术,可持续迭代出性能对标国际品 牌的产品,叠加持续开发新产品,有望打开增量市场空间。报告期内,奥简微 电子以自主研发为主,研发领域涵盖照明、通信、医疗电子等下游应用,持续 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基于前期研发及布局,奥简微电子在报告期内已自主 开发适配于通信、医疗电子等下游领域的新款产品并实现批量供货,另有多个 项目处于流片、客户验证等阶段。

  • ②奥简微电子业务领域已从消费电子向通信、医疗设备等高附加值领域拓

展,该领域对芯片的性能、可靠性要求更高,市场需求与利润空间可观。报告 期内,公司医疗电子领域产品已逐步完成客户端导入,供货规模实现较大增长,

  • 2025 年度销售规模已突破百万元,在通信领域,奥简微电子基于自身线性稳压 技术生产的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在报告期内合计出货超过一千万颗,销售收入合 计超过八百万元,主要供应终端客户 H。奥简微电子整体新应用领域拓展情况 良好,随着后续新产品持续开发及导入,产品结构有望进一步优化。
  • ③模拟芯片行业存在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奥简微电子已通过长期验证进 入下游客户供应商体系,合作粘性较强,存量客户的持续采购与新客户的逐步 拓展,将为业绩增长提供稳定支撑。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产品已批量供货至 客户 B 等数十家新增客户,客户储备数量快速上升,客户认证工作进行为后续 规模化放量奠定坚实基础。
  • ④本次交易完成后,奥简微电子将与上市公司产生较强协同效应,有望能 为奥简微电子带来直接业务增量。一是借助上市公司较强的销售能力与完善的 市场渠道,奥简微电子有望扩大销售规模。经统计,上市公司 2025 年 DC-DC 转换器、低压差线性稳压器(LDO)销售额约为 7,000 万元,凭借上市公司较

强的销售能力及在该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已积累的客户资源,上市公司具备较强 实力推动奥简微电子同类产品开拓、导入更多增量下游客户;二是融合上市公 司显示驱动技术及奥简微电子 DC-DC、LDO 等电源芯片设计能力,共同打造高 集成电源管理芯片及显示驱动芯片配套触控显示模组方案,有助于奥简微电子 实现业务增量。

2026 年 1-6 月,奥简微电子实现收入 1,361.42 万元,并已实现净利润 160.83 万元。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奥简微电子在手订单金额为 2,339.42 万元,充足的订单储备将有力支撑未来经营业绩。奥简微电子在手订单转化为 收入的平均周期在 3 个月以内,预计 2026 年度奥简微电子收入将同比实现较 高增长,结合前述业绩增长因素以及收入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奥简微电子未 来实现盈利的可能性较大。

综上,奥简微电子报告期内已实现扭亏为盈,未来收入增长路径清晰,在 手订单充足,未来盈利的可实现性较强。

综上所述,奥简微电子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盈利的可实现性较强。

3)收购奥简微电子是否为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需要、是否有助于补链强 链及提升关键技术水平,是否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①收购奥简微电子为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需要

上市公司目前的芯片设计制造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日本英唐微技术和 英唐科技开展,业务布局主要集中于日本。随着国内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及下 游应用市场持续扩容,上市公司亟需在国内建立自有研发团队,以实现对海外 技术的吸收、整合与本土化应用。奥简微电子作为国内电源管理类芯片设计企 业,已建立覆盖电路设计、版图设计、芯片测试、品质管控及技术支持等环节 的完整研发体系,并形成了覆盖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医疗电子等领域的客户 基础。因此,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是上市公司完善国内芯片产业布局、加强芯 片设计能力的必要举措,为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需要。

②收购奥简微电子有助于上市公司补链强链及提升关键技术水平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具体体现如下:

A.丰富产品矩阵,实现补链强链

上市公司目前的芯片设计制造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日本英唐微技术和 英唐科技开展,其中英唐微技术主要从事光电转换和图像处理芯片产品的设计 制造,英唐科技主要从事车载显示芯片的设计。通过收购奥简微电子,可丰富、 完善上市公司芯片产品矩阵,提升芯片设计能力,强化覆盖芯片设计、制造、 销售的半导体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实现补链强链。

B.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促进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业务的发展

上市公司深耕光电转换和图像处理芯片设计制造、车规级芯片设计领域, 其中模拟技术是支撑上述业务的关键技术之一,而奥简微电子专注电源管理模 拟芯片设计,可为上市公司芯片产品提供模拟技术支持。此外,上市公司目前 的芯片设计制造业务布局主要集中于日本,上市公司亟需在国内建立自有研发 团队,以实现对海外技术的吸收、整合与本土化应用,收购奥简微电子是上市 公司完善国内芯片产业布局重要战略举措,可加速推进国内研发、业务体系的 组建,加快融合吸收上市公司海外团队的产品、技术,实现对海外子公司车规 技术经验的本土化承接,并结合奥简微电子的供应商资源,使产品研发、生产 更贴合国内市场需求,促进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业务的发展。

③本次交易已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利益, 并设置了中小投资者利益保

护措施,具体如下: A.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公平地向 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B.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提供便利,

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 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C.本次交易已设置业绩承诺、减值补偿、锁定期安排及过渡期安排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为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承诺奥 简微电子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各年度实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金额,但与奥简微电子科技研发项目有关的政府补贴不予扣除,甲 方向奥简微电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及奥简微电子采用甲方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所增加的人力物力成本不予扣减)均不低于 0 元。业绩承诺期间内,如 标的公司任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约定的承诺金额,由业绩承诺方以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补偿应当优先以股 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减值补偿方面,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届满时,上市公司聘请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 减值测试报告。若奥简微电子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则补偿义务人需对上 市公司进行补偿。

锁定期安排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之“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情况”之“(五)锁定期安排”。

过渡期安排方面,本次交易双方约定,奥简微电子 100%股权交割完成后, 上市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并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 于交割日后 90 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标的资产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 间(即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盈利由上市公 司享有、亏损由上市公司承担。

D.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每股收益制定相关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以及备考财务数据,本

次交易将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摊薄即期回报。但若未来因标的公司所处 行业大幅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仍存在因标的公司盈利下滑而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可能。针对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a)加快标的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帮助标的公司尽快

实现预期效益,持续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进而推动上市 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

(b)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约 定了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 助于降低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业绩承 诺及补偿安排。

(c)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 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 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 益。

(d)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 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 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e)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和“(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已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收购奥简微电子为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需要、有助于补链强链

及提升关键技术水平,本次交易已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5)基于前述内容,审慎论证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

1)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①有利于上市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为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基础,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 核心,打造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在半 导体设计与制造业务方面,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深耕模拟芯片行业二十余年, 在产品定义、设计、客户服务等方面积累了深厚经验。本次交易完成后,奥简 微电子将为上市公司车规级芯片等产品提供模拟技术支持。此外,上市公司深 耕图像处理芯片设计制造、车规级芯片设计领域,其中模拟技术是支撑上述业 务的关键技术之一,上市公司目前的芯片设计制造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日 本英唐微技术和英唐科技开展,业务布局主要集中于日本,上市公司亟需在国 内建立自有研发团队,而奥简微电子具备完整的研发团队和较强的技术储备, 已建立覆盖电路设计、版图设计、芯片测试、品质管控及技术支持等环节的完 整研发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芯片业务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并以之为基础加速推进上市公司国内研发团队的组建和完善,以 实现对上市公司海外团队技术的吸收、整合与本土化应用,收购奥简微电子是 上市公司完善国内芯片产业布局重要战略举措,有利于上市公司战略目标的实

现。

②加强上市公司芯片设计能力,促进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业务的发展 目前上市公司车规级 DDIC 与 TDDI 显示芯片已形成多版本产品矩阵,正处 于市场拓展阶段。车规级芯片产品具有技术壁垒高、认证周期长的行业特征, 一旦通过客户验证并批量供货后,客户粘性强,替换成本高。目前,国内车载 显示芯片市场主要由中国台湾及韩国厂商主导,中国境内厂商整体处于发展期, 市场份额占比不高。上市公司该类产品以“国产替代”为核心战略,具备较大 发展潜力。

在产品迭代过程中,上市公司车规大尺寸显示产品采用多颗芯片串接架构 的技术路线,容易产生多轨供电干扰、电源纹波及噪声串扰等行业共性难题, 仅通过优化显示驱动芯片自身架构,难以满足高端车规产品对低噪声、高灵敏 度、高稳定性的要求,亟需配套专业电源管理芯片。同时,上市公司在巩固车 规级 DDIC、TDDI 产品优势的基础上,也在积极向消费电子领域延伸布局,进 一步拓宽产品应用场景与市场空间。

奥简微电子为采用 Fabless 模式的模拟芯片设计企业,专注于电源管理模 拟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核心技术路线为 DC-DC 升降压、LDO 线性稳压等模 拟电源芯片设计,技术积累扎实。奥简微电子现有产品的最终应用领域主要为 消费电子,并已拓展至通信、工业、医疗设备等多个应用领域;其技术路线可 应用于低纹波供电管理、低噪声、高灵敏度架构的车载显示电源方案,与上市 公司车规级 DDIC、TDDI 的应用场景高度契合,能解决其面临的技术痛点,互 补性较强。此外,奥简微电子的电源管理芯片技术亦可为上市公司拓展消费电 子等非车载显示领域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本次收购将为上市公司带来技术能力补强,实现奥简微电子电源管理技术 与上市公司现有显示芯片业务深度协同,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上市公司显示芯片产品应用奥简微电子 DC-DC、LDO 等电源管理芯 片技术,融合双方技术经验,预计将有助于解决车规级大尺寸显示产品多颗芯 片串接场景下多轨供电相互干扰、电源纹波及噪声串扰引发的显示、触控异常 问题,并满足上市公司车规级大尺寸 DDIC、TDDI 芯片在多轨电源下低纹波供

电管理需求及低噪声、高灵敏度架构需求。此外,奥简微电子的电源管理芯片 技术亦可为上市公司未来拓展消费电子等非车载显示领域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依托于上市公司海外团队在屏幕偏置电压需求、触控驱动电源时序匹 配等整机应用技术积累,结合奥简微电子升压、升降压电源管理芯片设计能力, 共同开发车载触控显示电源管理芯片高集成方案,以实现单颗芯片替代 “Boost+Buck-Boost+电荷泵”多套分立电源,共同打造高集成电源管理芯片 及显示驱动芯片配套触控显示模组方案,通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拓展市场空间。

此外,奥简微电子具备较完整的采购、销售、研发体系,核心团队在模拟 芯片行业积累了深厚经验,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奥简微电子可加速国内研发团队 的组建及对海外产品、技术的整合,结合上市公司较强的分销能力,促进半导 体设计与制造业务的发展。

③双方协同效应明显 上市公司和奥简微电子有较强协同效应,能够实现互利共赢,增强市场竞

争力。双方的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A.产品、业务领域及技术协同 在芯片设计制造领域,上市公司日本子公司英唐微技术主要从事光电转换

和图像处理芯片产品的设计制造,产品用途涉及工业、 机器人、无人机、医 疗器械、智慧交通等领域,日本子公司英唐科技主要从事车载显示芯片的设计, 上述领域与奥简微电子的产品领域既有交叉又有重合。通过收购奥简微电子, 可丰富、完善上市公司芯片产品矩阵,提升芯片设计能力,强化覆盖芯片设计、 制造、销售的半导体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在技术领域,上市公司深耕光电转换和图像处理芯片设计制造、车规级芯 片设计领域,其中模拟技术是支撑上述业务的关键技术之一,而奥简微电子专 注电源管理模拟芯片设计,双方技术具有互补性。本次收购完成后,奥简微电 子将为上市公司芯片产品提供模拟技术支持。此外,上市公司本次通过收购奥 简微电子,在构建上市公司模拟芯片研发基础的同时,可加速推进国内研发、 业务体系的组建,加快融合吸收上市公司海外团队的产品、技术,实现对海外 子公司车规技术经验的本土化承接,打造“显示驱动 + 电源管理”一体化国

产解决方案,并结合奥简微电子的供应商资源,使产品研发、生产更贴合国内 市场需求。

B.客户资源及市场渠道协同

上市公司客户群广泛,覆盖消费电子、汽车、通信、工业、医疗器械、智 慧交通等多个领域;奥简微电子客户群体涵盖通信、工业、医疗设备等场景, 双方下游客户领域高度重合,存在较强的客户及业务协同。上市公司 2025 年 DC-DC 转换器、低压差线性稳压器(LDO)销售额约为 7,000 万元,在电源管理 芯片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客户资源,可推动奥简微电子同类产品开拓、导入更 多增量下游客户。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共享客户资源和市场渠道,一是通 过联合展业、组合销售等一体化服务,减少沟通与维护成本,提升客户服务效 率与满意度,二是进一步挖掘现有客户更多的品类需求,促进客户渗透,提升 客户粘性。

C.供应商资源及采购体系协同 上市公司和奥简微电子深耕芯片设计行业多年,均积累了一定的晶圆代工、

封装测试、原材料等上游供应链资源。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共享供应商渠 道,通过集团化集中采购扩大采购规模,提升整体议价能力,在保障原材料稳 定供应的同时,有效降低综合采购成本。

综上,上市公司收购奥简微电子具有必要性。

④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带来业务协同的可实现性分析 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带来业务协同,具备扎实的技术及产品基础、市场基

础、团队基础、业务积累等前提条件,整体可实现性较强,具体分析如下: A. 上市公司显示芯片产品具有产品积淀,技术协同具备清晰的落地路径

目前国内车载显示芯片市场主要由中国台湾及韩国厂商主导,国内厂商整 体处于发展阶段。车载显示芯片是上市公司重点战略发展方向之一,上市公司 以国产替代为该类产品的核心发展战略,相关业务处于国内厂商前列。上市公 司首款车规级 DDIC 与 TDDI 产品已实现规模化批量交付。2026 年上半年,上市 公司完成了新一代 TDDI 产品(YT7880)的流片。目前,该产品已通过某头部

面板厂的大部分系统验证,预计年底搭载实车落地,同时同步拓展海外客户项 目;面向国内特定需求定制的 TDDI 产品(YT7878)已启动头部面板厂系统验 证,有望于 2026 年底实现量产,加速上市公司国内车载显示芯片产品的市场 开拓进程。2025 年度,上市公司车载显示芯片较上年度实现大幅放量,实现营 业收入、销量分别为 2,912.74 万元、129.74 万 PCS,同比分别增长 3,357.71%、

  • 2,401.78%。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车载显示芯 片实现营业收入 2,005.44 万元,已取得阶段性突破。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在 巩固车规级 DDIC、TDDI 产品优势的基础上,正积极向消费电子领域延伸布局。

奥简微电子 DC-DC、LDO 等核心电源管理技术高度适配于车规级显示领域 及消费电子领域,依托上市公司在显示芯片产品较强的产品积淀及业务储备, 双方在技术融合、产品组合等业务方面具备清晰的落地路径。

B. 车载显示芯片产品下游市场国产替代空间广阔,业务协同具备良好的市 场基础

从下游需求来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的快速发展,是车载显示芯片行 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随着汽车电子化程度提升,车载显示系统逐步从单一显 示功能,演变为集显示、交互和智能控制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带动车规级 TDDI 需求持续增加。根据智研咨询统计数据,2018-2025 年中国车载屏显行业市场 规模从 646.69 亿元增长至 1,321.6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0.75%。中国作为 全球最大的显示产品消费市场,车载显示产业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车规级显 示芯片本土化率偏低,国产替代具备较大市场潜力。

近年来,车载显示屏呈现大屏化趋势,从传统中控屏向贯穿式大屏、曲面 屏、多联屏等方向发展,对车载显示芯片性能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上市公司大 尺寸车规级 DDIC、TDDI 芯片亟需适配的电源管理方案,奥简微电子的电源管 理技术可匹配上市公司的技术要求。

伴随车载显示产品出货规模持续扩大,配套电源管理芯片市场价值量将同 步提升。据 QYResearch 统计数据,全球显示面板电源管理芯片市场保持稳定 增长,2025 年市场规模约为 48.50 亿美元,预计 2026 年将增至 52.56 亿美元,

  • 2026 至 2032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8.10%,市场扩张主要受 OLED 及 AMOLED 面板

渗透率提升、车载显示系统升级以及终端设备低功耗与高集成需求增长推动, 其中新能源汽车带动车载仪表、中控屏、抬头显示和电子后视镜用芯片需求提 升,叠加国产显示面板产业链完善及芯片本土化替代加速,预计显示面板电源 管理芯片将持续保持较好的市场增长空间。

因此,双方协同拓展车载显示配套电源芯片业务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C. 上市公司分销能力较强,业务人员充足,业务协同具备扎实的团队基础 上市公司是分销行业中代理产品线种类最丰富的企业之一,分销业务覆盖

汽车、PC/服务器、手机、公共设施、工业等多个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 源。从人员储备角度看,上市公司具备成熟的代理分销团队及体系,上市公司 代理分销团队拥有近三十年的电子分销行业经验,核心成员长期深耕电子元器 件行业,对市场、产品技术及业务发展路径、未来趋势等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 和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专业的业务人员储备能够助力奥简微电子拓展市场渠 道,也为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后续整合提供有力支撑。

D. 奥简微电子在模拟芯片业务领域积累深厚,能够助力上市公司芯片设计 制造业务发展

奥简微电子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电源管理芯片研发设计领 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深耕模拟芯片领域二十余年, 围绕电源管理芯片高效率、低噪声、小型化等发展趋势形成了丰富的核心技术, 形成多款自主研发的电源模拟芯片产品。奥简微电子核心研发团队曾在国内外 知名芯片设计公司任职,深耕模拟芯片领域,对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的设计具 有深刻理解,具备丰富的模拟集成电路设计经验及技术积累。近年来,奥简微 电子的业务领域从消费电子逐步拓展至通信、医疗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一定的 客户和供应商资源,构建了覆盖研发、运营、上下游资源的完整国内业务体系。

目前上市公司芯片设计制造业务主要布局在海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托 奥简微电子完整的国内业务体系,可有效加速推进上市公司国内芯片业务团队 的组建和完善,以实现对上市公司海外团队技术的吸收、整合与本土化应用, 助力上市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综上,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形成的业务协同具有可实现性。

⑤收购奥简微电子的合理性,能否支撑 1.08 亿估值

奥简微电子自成立以来,收入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2021 年收入突破

  • 1,000 万元,2024 年收入突破 2,000 万元。奥简微电子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45.72 万元,其中-4,727.13 万元为股份支付费用, 剔除股份支付部分后年均亏损金额较小。奥简微电子所处芯片设计行业具有研 发费用较高的特点,其研发投入虽已转化为光罩(MASK)和 IP、版图、专利等 知识产权成果,但未进行资本化处理,因此造成账面亏损。

奥简微电子作为芯片设计企业,无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在研发投入相对 稳定的情况下,费用相对固定,收入的增长将带来利润水平的提升。随着奥简 微电子的核心产品逐步通过行业知名客户的验证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奥简微 电子的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并已带来明显的规模效应, 2026 年 1-6 月,奥简 微电子已实现扭亏,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奥简微电子在手订单金额为

  • 2,339.42 万元,充足的订单储备将有力支撑未来经营业绩,预计 2026 年度收 入同比增长 15%以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较强的销售能力可与奥简微 电子产生显著的销售协同效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奥简微电子的收入水平和经 营业绩。

奥简微电子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模拟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围绕高 效率、低噪声、小型化等核心趋势已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和技术研发优势,可持 续迭代出性能对标国际品牌的产品,叠加持续开发新产品,有望打开增量市场 空间。基于前期研发及布局,奥简微电子在报告期内已自主开发适配于通信、 医疗电子等下游领域的新款产品并实现批量供货,另有多个项目处于流片、客 户验证等阶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医疗电子领域产品已逐步完成客户端导入, 供货规模实现较大增长,2025 年度销售规模已突破百万元,在通信领域,奥简 微电子基于自身线性稳压技术生产的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在报告期内合计出货超 过一千万颗,销售收入合计超过八百万元,主要供应终端客户 H,并实现对国 外同类产品的国产替代,印证了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主要系为实现打造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 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的战略目标,加强上市公司芯片设计能力, 促进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业务的发展,以及发挥双方在技术、产品、销售、采购

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本次收购在构建上市公司模拟芯片研发基 础的同时,可加速推进国内研发、业务体系的组建,加快融合吸收上市公司海 外团队的产品、技术。为实现上市公司战略目标和长远发展,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奥简微电子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基于芯片设计行业的特点, 新产品从启动研发到实现盈利存在一定周期,较高的研发投入在投入初期会对 经营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主要目标并非预期其在 短期内实现较高利润,而是为获取其研发、技术能力和业务体系,促进上市公 司实现战略目标,因此未设置较高业绩承诺,具有合理性。

奥简微电子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多个领域,下游市场 国产替代需求充足;奥简微电子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积累,产品具备一定的技 术先进性,部分产品已通过行业头部客户验证并实现批量供应,完成相关领域 的国产替代;奥简微电子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来收入增长路径清晰,结合当 前业绩状况及在手订单情况,业绩承诺期内盈利的可能性较强;收购奥简微电 子有助于上市公司补链强链及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九 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之“三、(二)、4、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的相关说 明”。

本次交易对奥简微电子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评估方法合理,评估依据充 分。奥简微电子本次评估值 10,823.41 万元对应的市销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和 同行业交易案例的平均水平,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奥简微电子评估 结果的公允性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四、(九) 评估相关参数选取是否谨慎、合理,预测过程是否准确、客观,本次评估结果 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依据是否充分”。奥简微电子本次交易作价参考评估值 确定为 1.08 亿元,结合前述奥简微电子的经营情况与期后业绩,能够支撑 1.08 亿估值。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具有合理性,奥简微电子能够支撑

1.08 亿估值。 2)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奥简微电子报告期内虽存在小幅亏损,但最近一期已实现扭亏为盈,未来

收入增长路径清晰,在手订单充足,目前已迎来盈利拐点,未来盈利的可实现 性较强,收购奥简微电子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收购奥简微电子有利于上市公司丰富业务矩阵,为上市公司发展注入新的 动能,同时可实现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聚焦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售,以电 子元器件分销为业务根基,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核心发展方向,致力于构建 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本次交易通过收购 奥简微电子纳入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设计业务,核心产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类, 涵盖线性稳压器、降压转换器、升压转换器、升降压转换器等。业务范围的横 向拓宽与纵向深化,不仅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业务矩阵,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注 入新的动力,且通过市场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生产采购协同,进一步提 升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收购奥简微电子能够与上市公司英唐智控原 有芯片业务形成高度互补、深度协同。一方面,通过双方的技术深度融合,有 助于解决上市公司大尺寸车规级显示产品技术痛点,夯实上市公司产品优势; 另一方面,双方通过联合开发高集成电源方案,打造一体化模组,拓展市场空 间。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详见本报告书之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未来 发展前景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3)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①关于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的关联交易

奥简微电子与 A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具备真实商业背景与实质,交易定价 公允,信用政策与其他非关联方客户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应收应付款项规模 与业务规模相匹配;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奥简微电子的经营和财务独立性,不 构成对 A 公司的重大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的情形。因此,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②关于代工及封测采购量与产销量的匹配性

奥简微电子代工及封测相关服务的采购量与产销量相匹配,与其 Fabless 轻资产生产经营模式相符,采购及生产活动真实、合理。该事项不会导致本次 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③关于对生迪光电的销售及坏账准备

奥简微电子对生迪光电的销售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已对其经 营不善导致的货款回收风险充分识别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计提充分、审慎。该事项不会导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 相关规定。

④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产业协同及中小投资者保护 奥简微电子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产品具备竞争优势和替代壁垒,持续 经营能力具有合理基础,未来盈利具有可实现性;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自身 产业发展需要,有助于补链强链及提升关键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已设置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中小投资者利 益保护安排。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不存在可能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相关规 定。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 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

公司。未来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标的公司仍将保 持其独立经营地位,并由其核心管理团队继续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将立足整体 战略布局,对标的公司的业务、研发、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各方面进行 整合,充分发挥双方业务、技术、市场和产品协同效应,实现上市公司整体战 略的推进实施。具体整合管控安排如下: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显 著协同。在市场协同方面,上市公司分销能力强、客户资源丰富,可助标的公 司加快市场导入,拓展标的公司销售渠道。在技术与产品协同方面,上市公司 在光电信号转换、MEMS 振镜、车载显示芯片设计制造等领域有深厚积累,光 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分别在光器件、基于 MEMS 技术的 OCS(光路交换机)系 统和模拟芯片设计行业深耕多年,双方可技术共享互补。在生产与采购协同方 面,上市公司有望为光隆集成提供 MEMS 振镜制造产能,与奥简微电子共享和 整合供应链资源。

(二)研发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标的公司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上 市公司现有的技术研发优势,对标的公司进行研发支持,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共同构筑技术创新运作体系。一方面,共享双方的研发经验和成果以及研发设 施、场地和资源,加速双方的技术融合和产业化;另一方面,双方将整合研发 团队,围绕行业技术前沿领域进行研发布局,提升综合研发创新能力。 (三)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仍为独立运营的法 人企业,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利,继续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及附属 设施。上市公司将协助标的公司进一步完善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资金拆借、 对外投资和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同时,上市公司将凭借相 对完善的管理经验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其资产利用效率,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选派财务管理人员,按照自身的 财务核算体系协助标的公司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 控制体系,加强对标的公司日常财务运作和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标的 公司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能力,保持标的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控制标的公 司的财务风险,确保上市公司整体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 上市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融资能力强 和成本较低的优势,为标的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保障标的公司现有人员的稳定和经营的 自主性,维持现有管理及技术团队的稳定,充分发挥其行业经营管理优势,促 进标的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此外,上市公司还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的吸 引力,支持标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扩大人员规模,提供丰富多元的激励方式, 充分调动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

(六)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的机构独立性,维持其现有的 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进一步指导和监督标的公司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同时,上市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行使股东权利,实 现对标的公司在重大战略布局、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决策和指导,保 障上市公司合法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具备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能力,可以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有助于 充分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实现本次交易目的。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丰富了上市公司业务矩阵,为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 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聚焦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 件研发销售,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业务根基,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核心发展 方向,致力于构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业务版图的战略性拓展,一方面,通过收购光 隆集成新增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相关模块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涵盖机械式、MEMS、磁光等全类型光开关产品,以及光保护模块、OCS 光路 交换机等核心产品,全面覆盖光网络保护、AI 智算中心、数据中心光路调度、 激光雷达等多元应用场景;另一方面,通过收购奥简微电子纳入高性能模拟芯 片研发设计业务,核心产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类,涵盖线性稳压器、降压转换 器、升压转换器、升降压转换器,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医疗电子 等核心领域。业务范围的横向拓宽与纵向深化,不仅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业务矩 阵,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且通过市场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

生产采购协同,进一步提升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本次交易具有显著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协同。在市场协 同方面,上市公司分销能力强、客户资源丰富,可助标的公司加快市场导入, 拓展标的公司销售渠道。在技术与产品协同方面,上市公司在光电信号转换、 MEMS 振镜、车规芯片设计制造等领域有深厚积累,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分别 在光器件、基于 MEMS 技术的光开关和模拟芯片设计行业深耕多年,双方可技 术共享互补。在生产与采购协同方面,上市公司有望为光隆集成提供 MEMS 振 镜制造产能,与标的公司共享和整合供应链资源。

综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技术、产品、生产和采购等方面均具 有显著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拓展和加强主营业务的积极举措,有利 于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77,367.13285,437.142.91558,582.91569,325.131.92
营业利润1,323.793,733.66182.044,371.206,200.4941.85
利润总额1,503.063,908.17160.014,232.876,038.0542.65
净利润-638.921,487.74332.852,467.634,046.9464.0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289.631,837.02734.262,641.434,220.7459.79

注:上表交易后数据为备考数。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规模有较大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 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增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资产重 组的同时,上市公司将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 万元,从而有力保障公司资金充足、运营安全。 募集资金详情见“第五节发行股份的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 况”。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交易后新业务的市场情况及风险分析

上市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 售等,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基础,以半导体设计、制造为核心,打造 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本次交易后,一 方面,公司将业务进行整合,可以增加协同能力、提高生产能力;另一方面, 公司业务结构更丰富,将拥有新的业绩增长点,此次交易对于公司抓住行业发 展机遇抢占新兴市场、应对技术迭代风险大有裨益。

5、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构成情况 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情况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6、本次交易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 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进行编制。

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详见“第九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未来发展 前景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 指标影响的分析”。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售等业 务,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基础,以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核心,致力于 打造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 IDM 企业。

标的公司光隆集成主要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耕耘,光隆集成构建了丰富的产品线; 奥简微电子主要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是一家模拟芯片设 计企业。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有利于拓宽上市公司产 品与技术布局,迅速扩大规模化的高效制造能力,建立更加完备的产品矩阵, 提升下游客户覆盖与产品交付能力,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分销和 半导体设计与制造行业地位,提升经营规模,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众环阅字(2026)0100030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 下:

单位:元/股、%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0.00260.0153688.460.020.035175.50
稀释每股收益-0.00260.0153688.460.020.035175.50

注:上表交易后数据为备考数。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 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 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 支出的需求。

3、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原标的公司员工将继续由标的公司聘任,

劳动关系不会发生变化。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

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财务报表
(一)光隆集成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4319 号),光隆集成 2024 年、2025 年以及 202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 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87.04982.51472.23
交易性金融资产10.11--
应收票据104.38155.1960.70
应收账款5,967.903,195.132,584.29
应收款项融资28.0062.74192.97
预付款项137.3318.1331.54
其他应收款226.9315,255.7317,396.53
存货5,057.532,256.141,400.37
其他流动资产1,405.90--
流动资产合计14,825.1321,925.6022,138.6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810.61--
固定资产5,228.68663.59509.86
在建工程-38.99-
使用权资产15.40355.1128.83
长期待摊费用352.14244.8715.66
递延所得税资产106.13145.4688.99
其他非流动资产220.92168.5629.40
非流动资产合计8,733.891,616.58672.74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23,559.0223,542.1822,811.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054.315,833.557,793.81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801.881,646.702,098.45
合同负债15.177.157.13
应付职工薪酬162.53225.30106.16
应交税费378.83472.20246.57
其他应付款10.5575.86253.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76167.0330.67
其他流动负债100.4674.739.41
流动负债合计11,539.498,502.5110,545.8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16.93-
递延所得税负债2.8553.274.32
非流动负债合计2.85270.194.32
负债合计11,542.348,772.7110,550.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5,000.005,000.005,000.00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976.95976.95726.12
未分配利润6,039.738,792.526,535.1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2,016.6814,769.4712,261.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3,559.0223,542.1822,811.37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085.727,942.434,491.37
其中:营业收入7,085.727,942.434,491.37
二、营业总成本4,347.434,869.163,214.07
其中:营业成本3,596.043,524.932,104.28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税金及附加22.5035.2945.73
销售费用114.36302.42300.80
管理费用104.37357.43293.38
研发费用395.88465.00293.37
财务费用114.28184.09176.51
其中:利息费用71.84166.83174.84
利息收入4.020.662.64
加:其他收益12.4748.06243.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0.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12.200.003.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149.58-232.93-373.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2,589.282,888.391,151.35
加:营业外收入--0.00
减:营业外支出5.1221.170.1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2,584.162,867.221,151.24
减:所得税费用336.95358.96105.6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2,247.212,508.251,045.6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2,247.212,508.251,045.63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2,247.212,508.251,045.63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2,247.212,508.251,045.63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7.212,508.251,045.63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247.212,508.251,045.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2,247.212,508.251,045.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50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500.21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21.787,421.085,277.92
收到的税费返还122.3546.76174.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9924.12168.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57.137,491.955,620.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92.783,855.812,182.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74.111,328.70604.83
支付的各项税费457.12318.92493.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39602.25505.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94.406,105.683,78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731,386.271,833.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19.103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7320.500.1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886.3734,241.8344,508.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06.3934,562.3344,508.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63.50755.73277.64
投资支付的现金1,329.103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310.0332,083.9950,128.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602.6333,139.7150,40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761,422.62-5,898.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50.005,495.0013,79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50.005,495.0013,790.00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25.007,460.0011,8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76.08166.83172.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23181.4896.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66.307,808.3112,06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70-2,313.311,720.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45.6614.718.4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4.53510.29-2,335.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2.51472.232,807.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87.04982.51472.23
(二)奥简微电子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4318 号),奥简微电子 2024 年、2025 年以及 202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 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83.08589.31304.63
交易性金融资产--603.11
应收账款419.18567.80331.59
应收款项融资-11.38-
预付款项494.55235.08288.61
其他应收款9.259.3413.61
存货384.39352.08354.97
流动资产合计1,890.451,764.991,896.5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90.2384.60130.55
使用权资产40.1155.1928.39
无形资产0.580.69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6.628.424.26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4.34
非流动资产合计137.55148.91168.46
资产总计2,028.001,913.892,065.0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203.77127.28147.06
合同负债18.145.332.46
应付职工薪酬33.41148.15138.89
应交税费23.6735.6632.09
其他应付款6.363.026.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39.9943.2116.78
其他流动负债2.350.690.32
流动负债合计327.69363.36344.2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4.1412.9411.62
递延所得税负债6.028.284.26
非流动负债合计10.1621.2215.88
负债合计337.85384.58360.1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052.631,052.631,052.63
资本公积6,583.236,583.236,583.23
未分配利润-5,945.72-6,106.55-5,930.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1,690.141,529.311,704.87
所有者权益合计1,690.141,529.311,704.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28.001,913.892,065.00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61.422,799.792,811.43
其中:营业收入1,361.422,799.792,811.43
二、营业总成本1,194.762,781.192,823.55
其中:营业成本850.081,788.541,881.37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税金及附加2.285.645.43
销售费用14.8496.27120.99
管理费用142.64389.87420.82
研发费用184.02499.59418.59
财务费用0.901.28-23.6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0.382.0125.99
加:其他收益0.505.2023.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01.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3.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7.74-138.44-15.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14.56-58.22-17.9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0.0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160.37-172.76-16.77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2.940.0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160.37-175.70-16.79
减:所得税费用-0.46-0.140.3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160.83-175.56-17.1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160.83-175.56-17.16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83-175.56-17.16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160.83-175.56-17.16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160.83-175.56-17.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14.332,914.343,079.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0.8815.6453.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15.212,929.983,133.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98.102,195.402,014.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5.85577.16559.40
支付的各项税费59.85118.3599.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87281.01242.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46.673,171.922,914.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4-241.94218.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3.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3.211.9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53.0124.1946.31
投资支付的现金--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0124.19646.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1579.02-644.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7652.4143.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7652.4143.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6-52.41-43.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23284.67-469.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9.31304.63774.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3.08589.31304.63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5,952.7654,126.36
交易性金融资产116.02173.68
应收票据5,739.827,821.15
应收账款94,073.4095,411.86
应收款项融资7,025.214,377.33
预付款项5,213.503,645.22
其他应收款1,123.8116,431.35
存货59,758.0159,746.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44.71-
其他流动资产4,649.002,645.55
流动资产合计223,996.22244,378.5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339.06699.59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10,902.4411,006.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5.00375.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680.343,680.34
投资性房地产6,667.383,900.65
固定资产22,816.0916,026.81
在建工程22.6263.10
使用权资产2,691.993,659.48
无形资产52,094.0057,410.65
开发支出6,196.504,774.67
商誉98,728.4898,728.48
长期待摊费用870.67440.94
递延所得税资产4,835.155,787.54
其他非流动资产7,464.084,697.91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683.81211,251.24
资产总计441,680.03455,629.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3,409.2697,442.92
应付账款45,388.9148,061.61
合同负债1,338.401,483.77
应付职工薪酬1,615.122,596.97
应交税费2,855.312,974.30
其他应付款54,149.8950,047.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517.3111,716.38
其他流动负债4,885.055,800.53
流动负债合计215,159.26220,123.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45.213,689.87
应付债券361.81445.29
租赁负债2,056.112,650.5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70.48389.17
递延所得税负债1,652.701,939.88
非流动负债合计7,686.309,114.73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222,845.56229,238.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0,398.97120,398.97
资本公积47,373.6047,373.60
其他综合收益-6,334.06-2,283.42
盈余公积4,245.404,245.40
未分配利润53,891.0457,054.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9,574.96226,788.58
少数股东权益-740.48-39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218,834.47226,391.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41,680.03455,629.74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85,437.14569,325.13
其中:营业收入285,437.14569,325.13
二、营业总成本280,175.93565,054.79
其中:营业成本260,155.58521,954.25
税金及附加385.86799.63
销售费用4,188.309,650.37
管理费用7,128.6114,786.59
研发费用5,187.9110,410.09
财务费用3,129.677,453.87
其中:利息费用3,176.356,454.45
利息收入267.86651.07
加:其他收益57.41150.3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119.04-37.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663,875.4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412.69660.1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1,227.35-2,717.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3.70-0.60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3,733.666,200.49
加:营业外收入205.0710.34
减:营业外支出30.56172.7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08.176,038.05
减:所得税费用2,420.431,991.1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1,487.744,046.9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87.744,046.9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7.024,220.74
2.少数股东损益-349.28-173.8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044.30-2,646.34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050.64-2,650.97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458.54116.61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458.54116.61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4,509.18-2,767.58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509.18-2,767.5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344.63
七、综合收益总额-2,556.571,400.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2,213.621,569.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42.95-169.1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530.035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530.0351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芯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发销售等,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拓展芯片设计制造领域的业务版图,并新增光开关 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是上市公司拓展和 加强主营业务的积极举措,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出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 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 (三)交易对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避免同业竞争,交易对方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 制人出具了《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函》,高志宇出具了《核心团队成员承诺 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 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光隆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预计将超过 5%(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光隆集成 (1)光隆集成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持有光隆集成 100%股权,系光隆集成唯一 股东;光隆集成实际控制人为彭晖,彭晖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彭鹏、彭丹。光隆 集团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光隆集成交 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二)产权结构关系”。彭晖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 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光隆集成的任职境外永久居留权
1彭晖45232419710916****无无
2彭鹏45232419741213****无无
3彭丹45032519871020****无无
  • 2)其他持有光隆集成 5%以上股权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13.97%股份,间接持有光隆 集成 13.97%股权
2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9.31%股份,间接持有光隆 集成 9.31%股权
3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8.53%股份,间接持有光隆 集成 8.53%股权
4陈春明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8.52%股份;担任吉商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商投资持有光隆集团 1.20%股份;合计控制光隆集团 9.72%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间接控制光隆集成 9.72%表决权
5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6.90%股份,间接持有光隆 集成 6.90%股权
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2.95%股份,间接持有光隆 集成 2.95%股权
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1.54%股份,间接持有光隆 集成 1.54%股权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光隆集团 0.50%股份,间接持有光隆 集成 0.50%股权
6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广西自贸区锦蓝贰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广西荔浦市荔江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广西自贸区锦蓝叁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 间接控制光隆集团 11.8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间接控制光隆集成 11.89%表决权
7龙晓荣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光隆集成 11.89%表决权
8柯德君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光 隆集成 12.57%股权
9李非列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光 隆集成 5.65%股权
  • 3)控股、参股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不存在控股、参股公司。
  •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隆集团持股 100%,彭晖实际控制
2南宁芯光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光隆集团持有 99%份额,彭晖持有 1%份额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彭晖实际控制
3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隆集团持股 100%,彭晖实际控制
4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光隆集团持股 95%,彭晖实际控制
5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光隆集团持股 65%,彭晖实际控制
6湖南芯锐科技有限公司光隆集团持股 100%,彭晖实际控制
7武汉光瑞科技有限公司光隆集团持股 100%,彭晖实际控制
8汇基新材香港有限公司光隆集团持股 100%,彭晖实际控制
9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彭晖持股 91%,彭晖实际控制
  • 5)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法人或组织 光隆集成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光隆集团的任职
1彭晖董事长
2彭鹏董事、总经理
3陈春明董事
4柯德君董事
5张丽佳董事
序号姓名在光隆集团的任职
6王文荣董事
7王志功独立董事
8黄丽娟独立董事
9孟海涛独立董事
10许明群监事
11程明监事
12卓燕监事
13邓丽芳董事会秘书
14唐龙财务负责人

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光隆集成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为光隆集成的关联方。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前述关联自 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组织

光隆集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光隆集成的任职
1陈春明董事、总经理
2李相玲财务负责人

光隆集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其配偶、 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 为光隆集成关联方。

7)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

自 2024 年 11 月起,光隆集团持有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9.3836%股权;报告期内,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光隆集成存在 交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认定 为光隆集成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以及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

曾经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光隆集成的关联方;以及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光隆集成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 成光隆集成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光隆集成的关联方。

(2)光隆集成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①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409.882,046.131,496.06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或劳务313.52126.38250.57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9571.96-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530.12-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0.655.460.00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0.02-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0.14
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660.294.94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2.06122.051,546.67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或劳务0.4739.4921.65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1617.87-
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0.18
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采购商品7.26-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174.53363.73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费18.0627.5212.69
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费0.550.500.21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48.230.15-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0.3483.172.66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债房产4,270.43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抵债房产2,735.11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20.01-0.05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0.02
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0.09-

注:上述关联交易购销金额不含以下其他关联交易中构成业务的交易金额。

③其他关联交易 由于转入转出生产线包含转入转出资产、存货和人员,具备投入产出能力,

故作为业务购买或处置处理,具体如下:

  • 2024 年 9 月,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隆集成及桂林光隆光学 科技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于调整契合产品周期规律与市场需求变化,提升集 团整体竞争力与经济效益,由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将子器件生产线转回 至光隆集成,该事项影响金额 1,057.16 万元。
  • 2025 年 2 月,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隆集成及桂林芯隆科技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依托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专业优势聚焦业务深耕, 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将光隆集成系统集成业务转至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专项 发展。该事项影响金额 79.73 万元。
  • 2025 年 8 月,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隆集成及桂林芯飞光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为强化光隆集成 MEMS 器件完整工艺链构建,由桂 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 MEMS 封装线转至光隆集成,该事项影响金额 109.15 万元。

④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重要关联交易

  • 2026 年 7 月 6 日,光隆集成与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不动

产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桂林市七星区 朝阳路北侧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8 栋宿舍楼 4-6 层,以作为公司宿舍使用。 本次不动产含税交易总价款 1,301.00 万元,光隆集成已按照合同约定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支付 995.00 万元首期款项,剩余尾款 306.00 万元,待不动产过 户至光隆集成名下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

2)关联租赁情况
  • ①光隆集成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年度/期间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收入
2026 年 1-6 月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6.53
2026 年 1-6 月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10.69
  • ②光隆集成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年度/ 期间出租方 名称租赁资 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的租金费用(如 适用)支付的 租金承担的租赁负 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 用权资产
2026 年 1-6 月桂林光 隆科技 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房屋建 筑物65.231.00
2025 年14.85197.6716.30503.49
2024 年8.91105.953.57-
3)关联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年度/期间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
资金拆出
桂 林 光 隆科 技 集 团 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 1-6 月15,231.115,849.1221,080.23-
2025 年17,388.9518,559.9920,717.8315,231.11
2024 年12,397.9520,588.0015,597.0017,388.95
资金拆入
桂 林 光 隆光 学 科 技 有限 公司2026 年 1-6 月-8,722.568,722.56-
2025 年-12,524.0012,524.00-
2024 年629.8117,920.0018,549.81-
桂 林 芯 飞光 电 子 科 技有 限公司2026 年 1-6 月-238.33238.33-
2025 年-1,000.001,000.00-
2024 年-10,990.0510,990.05-
桂 林 芯 隆科 技有限公司2026 年 1-6 月-500.01500.01-
2024 年-1.001.00-

注:1、根据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签署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上述资金拆借未计提利息

2、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拆出资金的减少额中含分红款和抵债房产款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存在资金拆出情形,主要原因为光隆集团 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因此将光隆集成资金统一上划。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其他应收款余额 15,231.11 万元。2026 年 1 月 5 日,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签署《债务抵偿协议》,光隆集团已归还部 分占款,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02,311,108.17 元,光隆集团计划以自有/自筹资金和以资产抵债相结合的方式偿还对光隆集成 的上述占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已现金偿还光隆集成 3,121.37 万元,以资 产抵债 7,109.74 万元,抵债资产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号楼、2 号楼 4 层、2 号楼 5 层、2 号楼 6 层房产资产。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事宜所涉及的部分 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 0717 号),前述 房产资产评估价值为 7,109.74 万元(不含税),经各方协商以该部分资产抵债, 抵债金额为 7,109.74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已不存在对光隆集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光隆集成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如下:
  • ①光隆集成作为被担保方
A.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截止 2026/6/30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780.002026/4/12027/4/1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彭丹1,200.002026/2/122027/2/12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1,000.002026/6/252027/6/25否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截止 2026/6/30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2025/9/152026/9/15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4,000.002025/12/192027/1/19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330.002025/3/182026/3/17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彭丹800.002025/3/212026/3/20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500.002025/6/262026/6/26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500.002025/10/272026/6/27是
彭晖995.002025/7/12026/6/30是
B.2025 年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截止 2025/12/31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480.002025/3/182026/3/17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990.002024/3/202025/3/20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800.002025/3/212026/3/20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500.002024/6/252025/6/25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500.002024/10/222025/10/22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500.002025/6/262026/6/26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500.002024/9/252025/9/19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500.002025/9/152026/9/15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4,000.002024/12/202027/8/29否
C.2024 年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截止 2024/12/31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彭丹660.002023/3/172024/3/17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990.002024/3/202025/3/20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640.002023/1/132024/1/13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800.002024/3/202025/3/18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1,000.002023/1/182024/1/17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500.002023/8/92024/7/10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500.002024/9/252025/9/25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500.002023/6/292024/6/29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500.002023/10/232024/10/23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2,000.002023/4/42024/3/20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4,000.002024/3/202024/9/9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4,000.002024/9/112024/12/18是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彭鹏、陈春明、彭丹4,000.002024/12/202025/12/20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500.002024/6/252025/6/25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彭晖500.002024/10/222025/10/22否
②光隆集成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截止报告期期 末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9,000.002025/12/252028/12/25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5/3/252028/3/25否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2,000.002024/3/202027/3/18否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2024/3/192027/3/18否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11,800.002026/3/242029/3/24否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截止报告期期 末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02025/6/302028/6/30否
  • 5)关联方往来余额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6/6/302025/12/312024/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291.370.13882.79-879.280.09
桂林光隆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248.570.0267.83-45.600.00
桂林芯隆科技有 限公司3.020.0050.73---
桂林芯飞光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0.00-58.89-0.650.00
合计1,542.960.151,060.25-925.530.09
其他应收款:
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5,231.11-17,388.95-
合计--15,231.11-17,38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深圳市亿图视觉 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142.32-109.92---
合计142.32-109.92---

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签订《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协议中未约定利息。根 据双方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明确约定光隆集团对光隆集成的偿还时间及 方式,因此光隆集成对上述其他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也未计提利息收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已收回对光隆集团的全部其他应收款,光 隆集团已不存在对光隆集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②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2026-06-302025-12-312024-12-31
应付账款: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46.9238.471,327.07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660.325.54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5.4924.46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0.07-
合计63.58104.361,357.07
其他应付款: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656.77253.57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0.05
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01
合计7.5656.77253.63

2、奥简微电子 (1)奥简微电子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依据《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奥简微电子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从简企业持有奥简微电子 36.10%的股份,为奥简微 电子控股股东。高志宇直接及间接实缴出资奥简微电子 3,254,736 元,占奥简微 电子实收资本的 30.92%。从简企业及高志宇的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奥简微电子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一)从 简企业”及“(六)高志宇”。

  • 2)其他持有奥简微电子 5%以上股权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深圳外滩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19.00%的股份
2兆易创新通过深圳外滩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19.00%股份
3北京静水直接持有奥简微电子 5.00%的股份
  • 3)控股、参股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奥简微电子不存在控股、参股公司。
  •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从简企业高志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 24.22%的合伙份额
2涵简企业高志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 38.65%的合伙份额
3浦简企业高志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 95.00%的合伙份额
  • 5)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法人或组织

奥简微电子控股股东为从简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高志宇。高志宇控 制的企业,除奥简微电子外,详见本节“二、关联交易”/“(二)报告期内标 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2、奥简微电子”/“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6)奥简微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 前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组织

奥简微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奥简微电子的任职
1高志宇董事长
2陈永波董事
3陶志平董事、总经理
4郭德英监事
5陈建银财务负责人

奥简微电子关联自然人包括奥简微电子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奥简微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其配 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 为奥简微电子关联方,具体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上海乘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奥简微电子董事长高志宇之姐高书琳实际控制的公司
2上海芯宇芯愿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奥简微电子董事长高志宇之姐高书琳实际控制的企业

7)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以及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 曾经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奥简微电子的关联方;以 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奥简微电子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 经造成奥简微电子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奥简微电子的关 联方。

(2)奥简微电子关联交易
  •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采购商品67.80156.9043.78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采购设备43.01-22.89
合计:110.80156.9066.67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74.711,074.45740.58
上海乘芯半导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5.5328.2911.76
合计:490.231,102.74752.34
  • 2)关联方往来余额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6/6/302025/12/312024/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兆易创新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94.724.749.210.4623.611.18
上海乘芯半导 体有限公司--8.040.40--
合计94.724.7417.250.8623.611.18
预付账款:
兆易创新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78.36-53.12-50.16-
合计78.36-53.12-50.16-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与上市公司未发生交易。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 要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关联销售-2,223.10-3,347.33
营业收入277,367.13285,437.14558,582.91569,325.13
关联销售占比-0.78%-0.59%
关联采购-193.9322,787.9523,159.83
营业成本256,013.28260,155.58516,426.67521,954.25
关联采购占比-0.07%4.41%4.43%

注:上述关联交易购销金额不含固定资产的购销及光隆集团服务费支出;自 2025 年 4 月始, Synaptics HongKong Limited 不再是上市公司关联方,涉及关联交易发生额 22,787.95 万元 为 2025 年 1-3 月发生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增部分关联销售,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比 例变动较小,整体保持稳定。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依赖较大的情形,不会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要求履行交易的决策程序,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 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 审议程序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事项进行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与此同时,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 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奥简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 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关联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确保相 关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公允性和合法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 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高志宇、从 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前述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 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中相关内容。

(六)其他与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说明 1、向光隆集团销售的相关情况 (1)向光隆集团销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光隆集团销售收入情况及占经销收入的具体比例

报告期各期,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的各类模式下的销售情况,以及经销收 入占经销收入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销占经销 收入 比重直销合计经销占经销 收入 比重直销合计经销占经销 收入 比重直销合计
桂林光隆 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1,405.0674.884.821,409.882,046.1388.63-2,046.131,494.2592.72-1,494.25
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 有限公司301.9816.0911.53313.52125.895.450.49126.388.530.531.5310.06
桂林芯飞 光电子科 技有限公 司--6.536.530.120.000.020.13----
桂林芯隆 科技有限 公司--2.952.95--36.0136.01----
合计1,707.0490.9825.831,732.872,172.1394.0936.522,208.651,502.7893.251.531,504.3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向光隆集团的销售收入占经销收入比重分别为 93.25%、94.09%和 90.98%。光隆集团为光隆集成的主要经销商。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少量对光隆集团直销产品的情况,主要用于光隆

集团子公司光隆光学、芯飞光电进行产品测试以及芯隆科技生产平台系统。 2)销售的产品品类、数量、价格、占比、毛利率及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产品的产品品类、销售金额及占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子器件464.6526.81737.2033.38226.8215.08
其中:小型光开关356.5420.58610.7827.65144.049.57
磁光开关83.904.8480.693.6568.174.53
产品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24.211.4045.732.0714.610.97
模块621.1835.85387.2517.53465.0130.91
其 中 : MEMS -1XN 模块124.777.20200.429.07158.0910.51
MEMS-MCS 光 传输模块-0.00-0.00144.289.59
集成模块217.8412.57152.696.91146.969.77
多路光开关267.7115.4532.461.873.310.19
其他10.860.6334.141.55304.2520.23
设备612.1035.321,006.0045.55804.2553.46
其中:光旁路设备69.534.01730.9033.09450.4529.94
机架光开关526.2730.37275.1012.46353.8023.52
其他16.310.94--0.000.00
其他34.942.0278.203.548.230.55
合计1,732.87100.002,208.65100.001,504.31100.00

根据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销售额分别为 1,504.31 万元、2,208.65 万元和 1,732.87 万元,2025 年较 2024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主要系子器件生产线划转以及行业需求爆发导致子器件销售额有较大幅度增长 所致。销售给光隆集团的产品主要为小型光开关等子器件、MEMS 模块等模块和 光旁路设备等设备。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主要产品的销量、单价、单位成本、

毛利率情况如下: ①子器件

单位:pcs、元/pcs、%

产品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
小型光开关9,125.00390.73163.2958.2114,478.00421.87143.0766.093,284.00438.60181.5958.60
磁光开关544.001,542.31679.7255.93500.001,613.79931.4342.28434.001,570.80875.1344.29
如上表所示,2025 年较 2024 年,小型光开关销售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主要系生产线划转以及行业需求爆发导致子器件销售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小

型光开关毛利率较 2024 年有一定上升,单价及单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销 售的规格型号变化所致;此外,2025 年产量增加摊薄固定成本等促使单位成 本下降,带动毛利率上行。2026 年 1-6 月小型光开关毛利率较 2025 年有一定 下降,主要系本期销售的 D2×2B 等小型光开关受产能不足影响,部分为委外 加工生产而非自产,从而导致单位成本上升等所致。

2025 年较 2024 年,磁光开关销量、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整体保持稳 定。2026 年 1-6 月,磁光开关毛利率较 2025 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 2025 年该产品生产过程中部分批次出现了物料报废,导致单位成本较 高;另一方面 2026 年 1-6 月该产品产量增加固定成本摊薄促使单位成本下降。

②模块

单位:pcs、元/pcs、%

产品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
MEMS-1XN 模块454.002,748.27777.4971.71830.002,414.69957.4860.35715.002,211.00780.9364.68
MEMS-MCS 光传输模 块--------76.0018,984.536,107.4067.83
集成模块1,946.001,119.43634.8443.291,689.00904.02500.5244.631,790.00820.98344.8458.00
多路光开 关3,069.00872.30521.1440.2641.007,917.752,069.1873.8713.002,549.811,505.6340.95

如上表所示,2025 年较 2024 年,MEMS-1XN 模块销量有所上升,主要系 AI 算力需求爆发,EXFO Inc.等终端客户采购量加大所致;单价有所上升而毛利 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规格型号变化所致,双向通光产品销售占比增加,此 类产品性能较单向通光产品更高,相应单价和单位成本也更高;毛利率略有下 降但整体保持稳定。2026 年 1-6 月,MEMS-1XN 单价及毛利率均有所上升,主 要系一方面 2026 年 1-6 月高规格 1X12 型号产品销售占比提升,产品结构优化 带动平均销售单价上涨;另一方面 2025 年该产品生产环节耗用了部分产成品 拆解回库的物料,推高了当期单位成本,而 2026 年 1-6 月无同类因素影响, 产品单位成本有所回落,综合推动毛利率水平提升。

2025 年 MEMS-MCS 光传输模块销量降为 0,主要系 2024 年光隆集成通过光 隆集团向 Fabrinet West, Inc.销售了较多的该类产品,2025 年因 Fabrinet

West, Inc.下游客户美国宽带设备和云服务公司 DZS 破产清算,未再继续采购。

2025 年较 2024 年,集成模块销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如 TIRUMALA SEVEN HILLS (P) LTD. 等因自身业务变化,采购量减小所致;集 成模块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产品规格型号变化所致,2025 年销售的毛 利率更高的 16*16 的高规格集成模块较 2024 年减少。2026 年 1-6 月,集成模 块毛利率较上年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多路光开关销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多路光开关毛 利率呈现波动态势,主要系产品规格型号众多所致;其中 2026 年 1-6 月销量 较高以及单价及毛利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光隆集成为抢占市 场份额,以较低价格向终端客户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销售了 264.87 万元的 1*8 规格多路光开关,毛利率仅为 40.07%,从而导致多路光开关整体毛 利率和单价有较大幅度下降。

③设备

单位:pcs、元/pcs、%

产品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销量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 率
光旁路设备313.002,221.271,098.0050.573,073.002,378.45815.4465.721,625.002,771.991,033.4662.72
机架光开关490.0010,740.212,290.0778.68317.008,678.362,557.5870.53171.0020,690.204,786.4676.87
  • 2025 年较 2024 年,光旁路设备和机架光开关销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主

要系终端客户客户 G 及其子公司和 Fabrinet Co., Ltd.需求量加大进而增加了 采购所致;光旁路设备及机架光开关单价、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主要系销售 产品规格有所变化,由于规格型号众多且多为定制产品,不同产品之间单价与 单位成本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各期销售的规格型号有较大差异,导致单价和 单位成本产生波动;报告期内,上述产品整体毛利率保持稳定。

  • 2026 年 1-6 月,光旁路设备销售毛利率和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终端客户

G 订单出现波动,导致高毛利规格产品销售占比下降所致。机架光开关单价和 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高毛利规格产品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3)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下,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的产品交付环节由光隆 集成直接发往终端客户指定地点,光隆集团仅承担客户对接、订单协调的职责 内容,不参与产品的仓储、中转流程。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收入确认政策为: 终端客户为国内的,在产品发出并经终端客户签收验收后,商品控制权转移, 光隆集成确认销售收入。可证明客户已完成验收的外部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 式:一种是光隆集成按合同或订单要求发货,经终端客户签收或确认后确认收 入;另一种是光隆集成定期(通常为按月)通过终端 SRM 采购管理系统查询到 验收入库时点的截屏记录;终端客户为境外的,采用 FOB/CFR/FCA/CIF 结算 的,光隆集成以报关出口手续完成后控制权发生转移,确认收入;采用 EXW 结算的,买方指定承运人提货,产品已经交付给购买方或者指定承运人时确认 收入。

直销模式下,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的产品经光隆集团签收或确认后, 商品控制权转移,光隆集成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更,与非关联客 户不存在重大差异。

4)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及毛利率与光隆集成对其他客户的销售是否存在差 异

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下,光隆集成销售至光隆集团产品的定价均为光隆集 团承接外部订单的价格,光隆集团不对相关价格进行调整及保留利润。经销模 式下光隆集团仅承担客户对接、订单协调的职责内容,不参与产品的仓储、中 转流程,所有产品报价均以光隆集成核定的价格区间为基准。光隆集成基于生 产成本、相关费用、市场供需等因素制定统一的指导价与价格浮动权限,该体 系同等适用于关联与非关联经销商客户;且光隆集团对外正式报价前须由光隆 集成核价人员审核确认。因此,光隆集成具有定价自主性。

直销模式下,销售价格为同类产品对外销售市场化价格。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的主要产品价格、毛利率与其他客户

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产品内容客户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
子器件光隆集团433.9358.46%509.1262.91690.2553.36
其他客户317.9447.44%322.8343.84323.7739.68
模块光隆集团1,114.0248.04%1,506.8155.341,789.8863.41
其他客户2,302.5859.73%2,315.2858.102,082.7850.65
设备光隆集团7,209.6975.19%2,967.5667.034,478.0168.94
其他客户7,353.3941.57%5,630.6056.892,998.0944.45
合计光隆集团877.9860.20%819.3562.241,699.5964.86
其他客户650.5545.70%741.1553.071,121.4047.25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向光隆集团销售的产品单价和毛利率,整体高于 其他客户。主要原因系通过光隆集团销售的产品,主要客户多为客户 G、 Fabrinet、EXFO 等国内外头部企业,其采购的产品多为高定制化产品,且此类 客户对产品品质、性能稳定性及技术服务要求严格,因此相应产品的销售单价 也相对较高,进而导致毛利率也高于其他客户。

此外,报告期内向光隆集团销售产品对应的终端客户中,终端境外客户收 入分别为 651.18 万元、1,126.96 万元和 1,153.24 万元,占向光隆集团销售收 入的 43.29%、51.02%和 66.55%,占比较高,由于向境外客户销售无增值税负, 因此单价和毛利率相对其他客户较高,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除天孚通信 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外销毛利率亦显著高于内销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内销/外销毛利率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天孚通信内销71.06%60.84%61.04%
外销53.64%51.59%56.01%
长芯博创内销17.46%16.19%9.62%
外销62.80%57.28%49.46%
太辰光内销35.48%26.63%21.12%
外销34.52%41.34%39.62%
光库科技内销34.01%27.79%24.40%
外销42.36%41.54%48.34%

由于出口免抵退税属于各行业通用规则,其他行业上市公司公告中亦有类 似表述:

上市公司公告文件名称公告内容和境外销售毛利率情况
瑞松科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2024 年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毛利率, 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2)税收优 惠:出口至境外的项目享受免抵退税的优惠政 策,因此在同等价格下,境外项目的毛利率高 于境内项目约 10%
恒誉环保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 复公告公司境外业务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境内同类产 品业务毛利率,主要与公司根据境外客户全面 高标准要求下的定价政策、生产制造服务及境 外业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影响有关,具体如 下:…(2)税收政策方面:由于公司出口业 务生产线免征增值税,售价即为不含税收入。 而目前国内项目增值税税率为 13%,需要折算 为不含税金额计算收入;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和其他客户销售的设备类产品单价均有较 大幅度变动,主要原因系销售产品类别变化所致。2025 年较 2024 年向光隆集 团销售的单价较高的机架光开关销售占比下降,单价较低的光旁路设备销售占 比上升,导致单价下降;向其他客户销售的单价较高的机架光开关销售占比上 升,单价较低的光旁路设备销售占比下降,导致单价上升。

报告期内,由于通过光隆集团销售的产品多为定制化产品,较少存在同时 向其他客户销售的情况;对于存在同时向其他客户销售的非定制化产品,其单 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产品 类别规格型号客户名称终端客户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单价毛利 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 率
小型 光开 关FSW-1×2-SM5-L1310/155090-05-OO (1260~1650Z-01-Q00)光隆集团上海上诠电信科技 有限公司--******--
上海上诠电信科技有 限公司-----******
MEMS -1XN 模块SUN-MS-S11x2-SM-B1550-90-10FA-TTL光隆集团Hawk Measurement Systems Pty Ltd、LABORMED Ltd.--************
南京朔宁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产品 类别规格型号客户名称终端客户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单价毛利 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 率
机架 光开 关OCP(4+1):41U(OCP 交叉 保护设备)光隆集团深圳市森宏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森宏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光旁 路设 备OTS3000-1U 平 台设备(1U 机 箱+双-AC-50W 电源+电口网 管卡(小核心 板)+风扇)光隆集团客户 G(含其子公 司)等--************
北京灵州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光旁 路设 备OTS3000-1U 平 台设备(1U 机 箱+双-AC-50W 电源+网管卡 (双电口,双 光口)+新风 扇)光隆集团客户 G--******--
重庆兰空科技有限公 司---******--
重庆联衡凌则科技有 限公司---******--
重庆邮莱特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市欧林克 科技有限公司-******--******
光旁 路设 备OBP1-1:1 串行 方式 1310/1550R1/ R2 探光不带镜 像光隆集团ITGLOBAL.COM HK., Limited、 TelecomTest Solutions Pty Ltd----******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机 架 光 开 关MEMS-8*4-SM1310-AC-FA (进口)-1U欧标电源线光隆集团Mellanox Technologies, Ltd.******----
Lumentum International(Thai land) Co.,Ltd.-******************
光 旁 路 设 备OTS3000-FSW1×4-SM1310-FA- 单 槽 位插卡(单只 S1*4)光隆集团客户 G(含其子公 司)等******************
武汉沪光引擎科技有 限公司-******----
光 旁 路 设 备OTS3000-1U 平 台 设 备 (1U 机 箱+双-AC-50W 电 源 + 电 口 网 管卡(小核心 板)+风扇)光隆集团客户 G(含其子公 司)等******************
北京灵州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沪光引擎科技有 限公司-******----
产品 类别规格型号客户名称终端客户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单价毛利 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 率
光 旁 路 设 备OTS3000-2U 平 台 设 备 (2U 机 箱+双-AC-100 W 电源+电口网 管卡(小核心 板)+风扇)光隆集团客户 G(含其子公 司)等******************
深圳市科瑞技术科 技有限公司--******--
武汉沪光引擎科技有 限公司******----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上述非定制化产品向光隆集团及其他客户的售价,

若直接客户与终端客户相同,则销售价格完全一致,毛利率受单位成本波动影 响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对于上述非定制化产品,光隆集成直接客户和终 端客户相同的客户为上海上诠电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森宏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上述客户的销售额(含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合计为 8.57 万元,金额较小。报告期内,上海上诠电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光隆集团和光 隆集成均有小额交易,2024 年度其为光隆集成直销客户,2025 年度光隆集团 与该客户对接以开拓其更多产品需求,故该客户向光隆集团下单,交易金额仅

  • 1.04 万元,具有偶发性,后续光隆集成将推进与其直接合作;深圳市森宏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系通过光隆集团经销,随着光隆集成不断强化独立性和 拓展客户服务群体,与该客户直接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5 年由经销转为光隆 集成直销。因此,存在少量非定制产品直接客户与终端客户相同具有合理性。

此外,上表中亦存在向光隆集团销售的非定制化产品售价和毛利率整体高 于其他客户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其终端客户主要为境外客户,一方面无增值税 负,因此相应单价和毛利率较高;另一方面,上述产品境外客户多为小批量采 购,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对于终端客户位于境外且非大批量采购时通常会提高 报价,进而导致毛利率高于其他客户。

OTS3000-1U 平台设备(1U 机箱+双-AC-50W 电源+网管卡(双电口,双光口)

+新风扇)产品通过光隆集团销售至客户 G 的价格高于其他客户,主要原因系 根据该终端客户对产品品质要求,光隆集成对该产品增加了 3D 干涉检测等程 序,导致成本增加,销售单价相应提高。

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对武汉沪光引擎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价格及毛 利率整体高于其他直接或终端客户,主要系其采购规模仅为 9.36 万元,整体 较小,因此光隆集成定价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与其他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信用期信用期政策是 否变更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否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60 天月结 60 天月结 60 天否
Fabrinet Co., Ltd.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否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否
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否
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否
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否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信用期为 90 天,长于对中际 旭创、Fabrinet 等核心客户的 60 天或 30 天信用期,但与福州高意通讯等非关 联客户一致,表明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信用政策与其他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 重大差异。

5)产品最终销售的价格与终端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下,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产品的定价机制为:光

隆集团先与终端客户确定最终采购价格,再按相同的价格向光隆集成下达订单, 光隆集团不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或截留利润。直销模式下,光隆集成向光隆集 团销售产品价格均为同类产品对外销售市场化价格。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经销模式收入对应的主要下游终端客户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终端客户具体采购产品销售额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客户 G光旁路设备等107.08703.93662.97
EXFO Inc.MEMS 模块等105.65308.61131.03
Fabrinet Co., Ltd.机架光开关等369.94151.62144.28
主要终端客户具体采购产品销售额
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Kennine International Corp., Ltd小型光开关等125.02171.4527.83
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 公司多路光开关等264.2446.09-
傳承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光开关等78.18135.6855.2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磁光开关等85.6065.0868.17
Mellanox Technologies, Ltd.机架光开关等46.1371.3248.61
MGEN Solutions Co., Ltd集成模块等44.3160.6550.24
其他506.7457.7314.45
合计1,732.872,172.131,502.78

注:1、EXFO Inc.包括同一控制下公司 EXFO PRODUCTS S. DE R.L. DE C.V.、爱斯福电讯 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 2、Fabrinet Co., Ltd.包括同一控制下公司 Fabrinet West, Inc.;
  • 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同一控制下公司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终端客户多为国际国内知名大型企业。
除客户 G、烽火通信等国内知名企业外,如 EXFO Inc.系国际光纤测试设备领 域龙头企业;Fabrinet Co., Ltd.隶属于全球领先光通信组件制造商 Fabrinet 集团; MGEN Solutions 系韩国知名上市公司等。终端客户采购的相关产品主 要系光旁路设备、机架光开关、小型光开关等,主要应用于测试环境搭建、光 通信设备制造等,与终端客户所从事的行业相匹配,终端需求真实、可持续。
6)是否存在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向同一终端客户及其关联方销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且同时通过光隆集团向同一终端
客户及其关联方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直销通过光隆集 团经销直销通过光隆集 团经销直销通过光隆集 团经销
Fabrinet Co., Ltd.--819.74151.62136.88144.28
深圳市森宏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3.07--2.56
上海上诠电信科 技有限公司---1.041.90-

注:Fabrinet Co., Ltd.包括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 Fabrinet West, Inc.。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存在少量终端客户既由光隆集成直接销售,又通 过光隆集团销售。其中,Fabrinet Co., Ltd.系国际光通信设备代工制造龙头, 其下游客户如国际光通信龙头 Coherent Corp.指定光隆集成为其供应商,因此 双方开展合作。而 Fabrinet Co., Ltd.下游客户存在部分由光隆集团合作开发 客户,故仍通过光隆集团进行销售。深圳市森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系 通过光隆集团经销,随着光隆集成不断强化独立性和拓展客户服务群体,与该 客户直接建立业务合作关系,2025 年由经销转为光隆集成直销。报告期内,上 海上诠电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均有小额交易,后续光隆集成 将推进与其直接合作。

7)未实现终端销售的产品数量,是否存在压货的情形,退换货率是否合理 等

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下,光隆集团先依托自身市场资源对接终端客户的真 实采购需求,明确产品规格及交付地址等细节,再向光隆集成下达终端需求订 单。产品交付环节由光隆集成直接发往终端客户指定地点,光隆集团仅承担客 户对接、订单协调的职责内容,不参与产品的仓储、中转流程。报告期内该类 经销模式下的产品,在完成终端客户签收后即实现了真实的终端市场交付和最 终销售。因此,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未实现终端销售的产品,也不存在向光隆 集团压货的情形。

报告期内,直销模式下,销售给光隆集团的产品均已被领用生产,其中销 售给芯隆科技的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平台系统;销售给光隆光学和芯飞光电的产 品主要用于产品测试,不存在未实现终端销售和压货的情形。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销售给光隆集团的产品不存在退货情形,但存在少量 换货,占销售给光隆集团产品收入比例分别为 0.05%、0.21%和 0.08%,占比较 低,具备合理性。

8)关联销售对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交易完成后如何保证标的公司能独 立实现对终端客户销售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的关联销售系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具有真实的商 业背景及合理性,关联销售定价公允;近三年一期,关联销售产生的收入占总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01%、33.49%、27.81%和 24.46%,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3,010.74 万元、1,504.31 万元、2,208.65 万元和 1,732.87 万元,关联销售占 比呈现持续降低的趋势。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双方协商拟定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光隆集团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光隆集成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三年内停止前述展业模式,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此外, 光隆集团已作出书面承诺,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光隆 集成及上市公司的利益。综上所述,关联销售对光隆集成的独立性不具有重大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销售经销模式下的终端客户可分为四类:需资质 认证的头部终端客户、代工类终端客户、海外官网渠道获客的零散中小终端客 户以及其他存量终端客户,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上述四类终端客户的销售额、 占关联销售经销模式下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以及客户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
销售收入占比客户数量 (家)销售收入占比客户数量 (家)销售收入占比客户数量 (家)
需资质认证 的头部终端 客户486.3128.48%2769.0235.40%2731.1548.65%2
代工类终端 客户369.9421.66%1151.626.98%1144.289.60%1
海外官网渠 道获客的零 散中小客户431.8625.29%47371.9117.12%71293.6419.54%46
其他存量终 端客户419.6224.57%18879.5940.49%25333.7122.21%15
合计1,707.72100.00%682,172.13100.00%991,502.78100.00%64

对于上述各类终端客户,光隆集成获取直接向其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的 条件如下:

①需资质认证的头部终端客户

主要终端客户光隆集成直接向其销售的条件预计直接向其销售的 时间
客户G经与客户初步沟通,进入其供应商体系首先 年营业收入需超过1亿元,预计2026年光隆 集成可以实现;进而客户需进行验厂认证, 对产品性能、品质,产线及车间管理、产能预计将于2027年初开 展认证工作,于2027 年末或2028年完成认 证工作并进入其供应
及交付保障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严格审 查,光隆集成将全力筹备及配合客户验厂工 作,经初步评估不存在无法实现的认证条件商体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主要需进行验厂认证,重点亦是对上述产品 性能等进行严格审查,光隆集成将全力筹备 及配合客户验厂工作,经初步评估不存在无 法实现的认证条件预计将于2027年初开 展认证工作,于2027 年末或2028年完成认 证工作并进入其供应 商体系

该类终端客户合作准入需履行完整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流程,准入标准 严格、认证周期较长,目前该类客户相关业务主要通过光隆集团对接开展。针 对该类客户,光隆集成已完成资质前置评估,光隆集成将同步持续推进主体变 更沟通与认证申请工作,结合客户常规认证周期,预计需 1-2 年时间逐步完成 上述客户的合作主体变更。 ②代工类终端客户

代工类客户主要为 Fabrinet Co., Ltd.,其为光通信领域专业代工厂商, 主要为其下游客户 Coherent Corp.等提供代工生产服务;目前 Coherent Corp. 国内交付项目由其境内子公司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直接向光隆集成采购,海 外代工项目通过光隆集团对接合作,对应产品已通过 Coherent Corp.的资质认 证,仅因海内外交付场景差异区分采购渠道。预计光隆集成向 Fabrinet Co., Ltd.正式发函沟通签约主体变更事宜后 6 个月内可完成合作主体变更;变更完 成后,所有经 Fabrinet Co., Ltd.流转的代工项目订单,均由光隆集成直接对 接签署,不再通过光隆集团经销。

③海外官网渠道获客的零散中小终端客户

该类客户为通过光隆集团海外官方网站获取合作线索的海外中小终端客户, 整体终端客户数量较多但单客合作金额较低;光隆集团海外官网仅作为产品展 示与销售对接渠道,不涉及线上直接交易,客户合作决策主要基于产品性能与 口碑,对签约主体敏感度较低。针对该类客户的划转方案主要包括两方面,一 方面,负责该类客户对接的核心海外销售人员已于 2025 年 6 月转入光隆集成; 另一方面,官网对应光隆集成产品的对接联系方式已调整为光隆集成销售人员, 所有新增客户直接对接光隆集成销售团队、以光隆集成为签约主体开展合作; 存量合作客户预留 6 个月过渡期,由对接人员逐步完成签约主体告知与切换, 过渡期结束后该类客户全部由光隆集成直接合作。

④其他存量终端客户

该类终端客户整体对签约主体变更接受度较高,不存在较大的准入资质认 证障碍。如 EXFO Inc.、Kennine International Corp., Ltd、傳承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等客户历史上曾与光隆集成有过直接合作记录,具备主体变更的合作 基础;针对该类客户光隆集成将对其进行批量梳理,由对应销售人员逐一对接 告知主体变更安排,预计 6 个月内完成签约主体变更。

综上所述,最近三年一期,一方面关联销售占总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另 一方面,除需资质认证的头部客户外,其他类型终端客户预计基本可在 6 个月 内完成向光隆集成的转移;对于需资质认证的头部客户,光隆集成亦正积极评 估和推进认证事宜,且经初步评估不存在无法实现的认证条件,并计划将于 2027 年末或 2028 年完成认证工作并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因此,交易完成后光 隆集成能独立实现对终端客户销售。

(2)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的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 与行业惯例,关联销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销售 虚增光隆集成业绩的情形

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下,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 性。光隆集成在报告期初自身销售团队及销售渠道资源有限,而光隆集团已建 立覆盖全球的销售网络,拥有专业的海外销售团队及丰富的头部客户资源,通 过光隆集团进行销售,能够帮助光隆集成快速切入客户 G、EXFO 等国际国内顶 级客户供应链,缩短市场拓展周期。此外,部分国际国内头部客户对供应商资 质要求严格,而光隆集团已通过多家国内外头部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光隆集成 单独申请认证周期长、成本高,暂时通过光隆集团作为经销商,能够快速满足 客户的准入要求,实现产品销售。随着光隆集成自身销售能力逐渐增强,光隆 集成向光隆集团的销售收入占光隆集成总收入的比例已较报告期初有较大下降。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告,行业内亦存在向关联方销售或利用关联方销 售渠道的情形,关联销售符合行业特点与行业惯例,具体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公告文件名称公告内容和关联销售情况
中际旭创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向 关联方 PINEWAVEPTE.LTD(位于新加坡的关联
同行业公司公告文件名称公告内容和关联销售情况
海外销售平台)销售产品、商品,预计 2026 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美元。
新易盛2025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美国子 公司的公告为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开发海外市场,新易 盛设立了美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子公司, 专门从事销售业务,2025 年度,新易盛境外销 售占总收入比重达 96.16%

如上表所示,上述公司的关联销售亦为利用关联方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和市 场,与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的业务模式类似。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经销销售价格均为终端客户向光隆集团采 购价格,光隆集团不对价格进行调整及保留利润,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 信用政策及毛利率与非关联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

光隆集团的采购订单均基于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发起,且产品直接配送至 终端客户,报告期内该类经销模式下的产品,在完成终端客户签收后即实现了 最终销售。且期后数据未出现退货情形,仅存在少量换货,表明相关产品已被 终端客户用于自身生产经营,该类销售已完成真实的终端市场交付,不存在渠 道囤货未最终流转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销售虚增光隆集成业绩的情形。

报告期内,直销模式下的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分别为 1.53 万元、36.52 万 元和 25.83 万元,对光隆集成业务规模和业绩影响均较小;对光隆集团销售源 于其生产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销售价格均为同类产品对外销售市 场化价格,销售的产品均已被光隆集团用于自身产品生产,关联销售真实、准 确、完整、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销售虚增光隆集成业绩的情形。

综上所述,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的关联销售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符 合行业特点与行业惯例,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销售 虚增光隆集成业绩的情形。

2、向光隆集团采购的相关情况 (1)向光隆集团采购的具体情况 1)采购的品类、数量、价格及占比,采购材料的最终领用情况,采购量和

产销量是否匹配,采购材料在产品中的具体用途,是否构成产成品的重要组成 部分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子公司的关联采购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660.294.94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2.06122.051,546.67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劳务0.4739.4921.65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1617.87-
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0.18
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采购商品7.26-
合计64.53186.961,573.26

注:上表列示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的采购关联交易为采购商品及劳务,不含采购服务费、 水电费和采购固定资产。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的采购规模明显下 降,采购额分别为 1,573.26 万元、186.96 万元和 64.53 万元,主要为向光隆 光学的采购额大幅下降,2024 年度,光隆集成向光隆光学采购主要为多路光开 关、小型光开关、MEMS 光开关及部分原材料,自光隆集成受让子器件生产线后, 该部分产品由光隆集成独立生产,符合公司提升一体化生产能力的战略方向。 光隆集成按照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不存在采购物料大比例滞留仓库的不 合理情况。

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采购产成品和材料,其中采购产成品部分直 接对外销售,部分领用后用于生产光开关模块、设备产品。光隆集成向光隆集 团及子公司采购材料,领用后用于产品生产、委外生产或研发领用,具体包括: (1)直接投入自身生产线用于光开关产品的生产制造;(2)委托加工单位进 行加工生产;(3)研发部门领用用于新产品、技术的研发试制。上述领用均 属于生产和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采购、领用及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向光隆集团采购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pcs/个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采购 数量平均采购 价格采购占比采购 数量平均采购 价格采购占比采购数量平均采购 价格采购占比
模块盒542,146.1869.54%------
平台系统半成品------202,451.5499.35%
其他228222.6030.46%3289.19100.00%564.160.65%
合计282590.95100.00%3289.19100.00%25100.00%

注:采购占比为向该关联方采购该物料占向该关联方整体采购额的比例,下同。

B.向光隆集团采购材料的采购、领用、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个

年度物料名称采购自该关 联方的数量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销售 数量合计(领用数量+ 销售数量) /采购数量
2026 年 16 月模块盒54.0020.00-20.0037.04%
其他228.0058.00-58.0025.44%
合计282.0078.00-78.0027.66%
2025 年度其他32201232100.00%
合计32201232100.00%
2024 年度平台系统半成品205-525.00%
其他5-55100.00%
合计25551040.00%

C.向光隆集团采购材料在产品中的具体用途如下:

物料名称材料简介在产品中的用途是否构成产成品 的重要组成部分
模块盒是一个集保护、互连、对 准、散热和可测试性于一体 的核心部件模块盒主要用于生产 3D MEMS 半成品是
平台系统半 成品属于半成品,与机箱面、电 源线、主控模块等构成平台 系统主要用于生产光旁路设备-平 台系统是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采购的物料,除平台系统半成品外,其 他物料均已 100%领用或对外销售。由于客户需求变更,采购平台系统中的半成 品尚未完全领用,但该部分物料总价值较低,后续可逐步消化使用。

②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光隆集成与光隆光学之间包括采购产成品或材料后领用或对外销售。 A.采购产成品后领用或对外销售

a.向光隆光学采购产成品的具体情况

单位:pcs、元/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 价格采购占比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 销售数量)/ 采购数量
在线光隔离器4,649.0063.20100.004,649.00100.00%
楔形透镜<br><br>-连接器30500.004.69%30100.00%
FA18360.713.47%183100.00%
合计4,862.0065.80100.00%0.004,862.00100.00%
物料名称2025 年度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 价格采购占比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 销售数量)/ 采购数量
在线光隔离器6,173.0070.2981.84%499.005,670.0099.94%
其他光隔离器2,285.0023.5610.15%35.002,250.00100.00%
其他332.00127.978.01%271.0061.00100.00%
合计8,790.0060.32100.00%805.007,981.0099.95%
物料名称2025 年度物料名称2025 年度物料名称2025 年度物料名称
物料名称2024 年度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 价格采购占比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 销售数量)/ 采购数量
多路光开关3,983.001,572.3243.69%1,203.002,435.0091.34%
小型光开关25,644.00230.2141.19%12,418.0011,996.0095.20%
MEMS 光开关2,216.00762.0511.78%2,068.00-93.32%
其他11,644.0041.143.34%396.001,400.0015.42%
合计43,487.00329.61100.00%16,085.0015,831.0073.39%

注:上述销售数量包含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数量。

b.向光隆光学采购上述产品,领用后进一步加工在产品中的具体用途如下:
物料名称产品简介在产品中的用途是否构成产成品 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线光隔离器是一种用于通信光路单向 传光并隔断反射的器件用于保护光模块激光器免反 射损伤是
其他光隔离器是一种用于非通信领域隔 离反向光的器件用于保护光模块激光器免反 射损伤是
多路光开关是一种用于多端口间光路 切换的器件实现多路光信号调度,可用 于进一步生产模块、设备产是
物料名称产品简介在产品中的用途是否构成产成品 的重要组成部分
品
小型光开关是一种微型封装、电信号 控制光路通断/路由切换的 无源光器件实现光路自动保护倒换、备 份链路自动切换,可用于进 一步生产模块、设备产品是
MEMS 光开关是一种用于微镜电控切换 光路的器件用于光路快速、准确、大规 模切换是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光学采购产成品的采购数量与领

用及销售数量总体匹配。 B.采购材料后领用或对外销售 a.向光隆光学采购材料的采购、领用、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pcs、元/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 单价采购占比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 销售数量)/ 采购数量
法拉第小片1,470.0035.4941.16%106.00-7.21%
其他5,686.008.5238.24%4,274.00179.0078.32%
合计7,156.0014.06100.00%4,380.00179.0063.71%
物料名称2025 年度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 单价采购占比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 销售数量)/ 采购数量
电机2,249.00114.8437.42%2,165.00-96.27%
法拉第旋转片112.001,110.4918.02%112.00-100.00%
法拉第小片11,123.008.8814.32%9,028.00-81.17%
芯片221.00220.917.07%221.00-100.00%
准直器2,809.0015.926.48%2,800.00-99.68%
其他7,263.0015.8716.70%6,455.0051.0089.58%
合计23,777.0029.03100.00%20,781.0051.0087.61%
物料名称2024 年度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 单价采购占比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 销售数量)/ 采购数量
波分复用器20,336.0024.1843.4%5.00-0.02%
准直器7,768.0019.4913.36%5,840.00200.0077.75%
壳体11,589.009.779.99%11,589.00-100.00%
法拉第旋转片90.001,100.508.74%90.00-100.00%
波片6,664.0010.286.05%144.00-2.16%
其他70,536.002.9618.46%42,277.002,284.0063.17%
合计116,983.009.68100.00%59,945.002,484.0053.37%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光学采购的电机、法拉第旋转片、波分复用器 等材料中,除波分复用器、波片和法拉第小片外,其他材料整体领用及销售比 例较高。波分复用器及波片领用及销售数量较低的主要原因如下:(1)波分 复用器及波片主要应用于特定型号的模块产品,受部分下游客户订单计划变更 或项目延期影响,该系列产品排产减少,导致相关物料暂未大量领用;(2) 部分原有设计采用上述物料的新产品方案仍在验证或过渡阶段,尚未形成批量 销售,因而领用进度较慢。法拉第小片领用及销售数量较低的主要系该材料为 磁光开关的重要材料,该材料供应趋紧,光隆集成向光隆光学购买以保障关键 物料供应。不存在通过关联采购调节成本费用、输送利益的情形。

b.向光隆光学采购材料在产品中的具体用途如下:

物料名称材料简介在产品中的用途是否构成产成品 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机是一种将电能转换为机械能、 驱动负载进行旋转或直线运动 的执行器件光路切换,用于驱动光学元 件进行位置变化,实现不同 光路之间的选择与切换是
法拉第旋转片基于法拉第磁光效应工作的核 心磁光功能晶体材料用于磁光开关旋光切换是
法拉第小片通常指将法拉第旋转材料经过 切割、研磨、抛光等微细加工 后形成的小型化片状晶体用于磁光开关旋光切换是
芯片是光开关产品的核心控制与执 行元件,主要为 mems 芯片、 PCBA 驱动等用于光路切换、电压监控是
准直器将光纤中发散光束转换为平行 光束(或反之)的光学组件用于光开关自由空间光传输 与光纤传输之间高效耦合的 关键接口器件是
波分复用器光通信网络核心无源器件,用 于波分复用系统用于光传输模块及平台系 统,实现多波长信号的复用 与解复用是
壳体核心结构件与包装件。根据材 质及工艺,主要包括金属壳体 (如钨铜合金、不锈钢)和光 器件专用封装外壳。光开关外壳是
波片是一种利用双折射效应改变入用于磁光开关半波旋光否
物料名称材料简介在产品中的用途是否构成产成品 的重要组成部分
射光偏振态的光学元件
  • ③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A.向芯飞光电采购的具体情况

单位:pcs、元/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采购 数量平均采购 价格采购占比采购 数量平均采 购价格采购占比采购数量平均采 购价格采购占比
封装套管---1,007129.4133.00%534.00178.4844.02%
加工费---4,98546.1358.23%---
TO-MEMS---36276.036.97%775104.1537.28%
金丝1.004,685.05100.00%------
其他---8088.501.79%77052.5618.69%
合计1.004,685.05100.00%6,43461.37100.00%2,079.00104.14100.00%
  • B.向芯飞光电采购材料的采购、领用情况如下:

单位: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采购数量领用数量领用数量/采购数量
金丝1.001.00100.00%
合计1.001.00100.00%
物料名称2025 年度
采购数量领用数量领用数量/采购数量
封装套管1,00784684.01%
TO-MEMS36222862.98%
其他806885.00%
合计1,4491,14278.81%
物料名称2024 年度
采购数量领用数量领用数量/采购数量
封装套管53441978.46%
TO-MEMS77571892.65%
其他770770100.00%
合计2,0791,74383.84%

如上表所示,向芯飞光电采购的原材料领用比例较高。

  • C.向芯飞光电采购材料在产品中的具体用途如下:
物料名称材料简介在产品中的用途是否构成产成品的 重要组成部分
金丝一种引线键合电互连材料用于 MEMS 光开关否
封装套管一种金属或陶瓷材质的管 状封装结构件用于 TO 型封装是
加工费委托芯飞加工的费用用来加工 TO-MEMS 产生的费用是
  • ④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 向芯隆科技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pcs、元/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价格采购占比
光旁路设备-平台 系统14.003,682.6899.94%
其他1.0030.970.06%
合计15.003439.23100.00%
物料名称2025 年度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价格采购占比
光旁路设备-平台 系统88.002,010.4598.98%
其他1,212.001.511.02%
合计1,300.00137.50100.00%
向芯隆科技采购产成品、材料的采购、领用情况如下:

单位: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采购数量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销售数 量)/采购数量
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14.00-14.00100.00%
其他1.00-1.00100.00%
合计15.00-15.00100.00%
物料名称2025 年度
采购数量领用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销售数 量)/采购数量
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88.002.0086.00100.00%
其他1,212.001,209.00-99.75%
合计1,300.001,211.0086.0099.77%

如上表所示,向芯隆科技采购的产成品均已销售,采购的材料领用比例较 高。

⑤雷光科技 A.向雷光科技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pcs、元/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采购数量平均采购价格采购占比
芯片5.00353.98100.00%
合计5.00353.98100.00%
B.向雷光科技采购材料的采购、领用情况如下:

单位: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采购数量销售数量领用数量/采购数量
芯片5.005.00100.00%
合计5.005.00100.00%
⑥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向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pcs

物料名称2025 年度
采购数量销售数量销售数量/采购数量
芯片500.00500.00100.00%
合计500.00500.00100.00%

如上表所示,向该关联方采购成品均已销售。 综上,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整体领用比例较高,采

购的产成品整体采购数量与销售数量匹配。

2)是否存在向第三方采购类似品类材料的情形,采购价格及账期相较与第 三方交易是否存在差异

①光隆集成存在向第三方采购类似品类材料的情形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向第三方采购类似品类材料的情形,主要如下:

单位:元/pcs

物料名称2026 年 1-6 月
平均采购单价主要型号对外采购 单价对外采购供应商及说明
模块盒2,146.18776.70-2477.88穿透对外采购供应商东莞市荣昇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向光隆集团采购单价 与第三方供应商单价相近
法拉第小片35.4936.26穿透对外采购供应商福州高意光学有 限公司,同规格型号向光隆光学采购 单价与向第三方供应商单价相近
物料名称2025 年度
平均采购单价主要型号对外采购 单价对外采购供应商及说明
电机114.84112.49主要对外采购供应商为台升科技(广 东)有限公司,向光隆光学采购单价 与第三方供应商单价相近
法拉第旋转片1,110.491,110.50穿透对外采购供应商州高意光学有限 公司,向光隆光学采购单价与第三方 供应商单价相近
芯片220.91221.45 至 252.03对外采购供应商:MILLI-TECH ELECTRONICS LIMITED,向光隆光学 采购单价与第三方供应商单价相近
准直器15.9212.34 至 26.37对外采购供应商:深圳市飞翼光电通 讯有限公司、东莞鸿辉光联通讯技术 有限公司、湖北星隆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向光隆光学采购单价与第三方供 应商单价相近
物料名称2024 年度
平均采购单价主要型号对外采购 单价对外采购供应商
准直器19.497.08-212.392024 年采购准直器规格型号较多,主 要对外采购供应商为深圳市飞翼光电 通讯有限公司等,向光隆光学采购单 价落在第三方供应商单价间
波分复用器24.189.73-1,991.152024 年采购波分复用器规格型号较 多,主要对外采购供应商为深圳市易 捷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四川迈京邦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波分型号众多, 向光隆光学采购单价落在第三方供应 商单价间
壳体9.770.44-291.262024 年采购壳体规格型号较多,主要 对外采购供应商为深圳市华恺五金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市博诚精密机 械有限责任公司,向光隆光学采购单
价落在第三方供应商单价间,同规格 型号与向第三方供应商单价相近
波片10.281.95-26.25主要对外采购供应商为福州腾企光电 有限公司,向光隆光学采购单价落在 第三方供应商单价间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向关联方采购的单价与向第三方采购类似品类单价 趋同,具有可比性。

②采购账期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关联方采购和向第三方采购类似品类材料供应商账 期对比如下:

供应商名称采购品类账期
台升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电机月结 30 天
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芯片月结 30 天
MILLI-TECH ELECTRONICS LIMITED芯片款到发货
深圳市飞翼光电通讯有限公司准直器月结 60 天
东莞鸿辉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准直器月结 90 天
湖北星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准直器月结 30 天
深圳市易捷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波分复用器月结 60 天
四川迈京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波分复用器月结 30 天
深圳市华恺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壳体月结 60 天
桂林市博诚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壳体月结 30 天
福州腾企光电有限公司波片月结 30 天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电机、芯片、准直器、波 分复用器、壳体、波片等月结 90 天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向关联方采购的账期与采购类似品类材料的供应商 账期为月结 30 天-90 天不等,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显著差异。

(2)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采购调节成

本费用、输送利益的情形,光隆集成是否存在对光隆集团原料供应的依赖 1)光隆集成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的采购包括采购产成品和采购材

料。

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采购产成品,部分直接对外销售,部分领用

后用于生产光开关模块、设备产品。其中 2024 年度向光隆光学采购成品金额 较大,主要系在子器件产线在光隆光学期间,如光隆集成下游客户需采购子器 件等产品,则存在由光隆集成接收订单后再向光隆光学采购的情况,若光隆集 成的客户需一并采购关联方生产的隔离器等产品,也存在统一向光隆集成采购 的情况。上述成品采购主要系为满足下游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此外,光隆 集成向光隆光学采购的部分子器件、隔离器产品用于进一步生产光开关模块、 设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采购材料,领用后用于产品生产、委外生产 或研发领用,具体包括:(1)直接投入自身生产线用于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 的生产制造;(2)委托加工单位进行加工生产;(3)研发部门领用用于新产 品、技术的研发试制。上述领用均属于生产和研发投入。光隆集成向关联方采 购的材料主要系光隆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使用通用材料,如电容、电阻、胶水、 包装等原材料、辅料及光隆光学外采的部分原材料如准直器等。光隆集成根据 生产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选择从关联方或非关联供应商处采购材料。光隆集 成向关联方采购部分产品和材料主要基于运输便利性、供货稳定性和及时性、 保护商业机密等因素,光隆集成与关联方地理位置接近,生产协同与物流对接 具有便利性和成本优势,在部分材料采购时间较长时,光隆集团及子公司在交 货周期方面能够较好满足光隆集成的生产需求。因此,上述关联采购具备必要 性和合理性。

根据《光隆集团内部交易规范准则》,对原材料、辅料,交易定价原则为 以出售方账面值为基准价确定。对产成品交易定价原则为以出售方同类产品对 外部客户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为交易价。对于小批量或定制产品则以出售方测算 的定制成本(含直接材料、人工、分摊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良率)为基础, 加成 30%作为交易价,定价依据合理。经比较,光隆集成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 料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相同原材料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少量差异主要系 不同批次采购时点市场价格波动所致,且采购物料已大部分领用生产,光隆集 成向关联方采购成品价格与对外销售价格基本一致。因此上述关联采购的价格 具备公允性。

综上,光隆集成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

2)不存在通过关联采购调节成本费用、输送利益的情形,光隆集成不存在 对光隆集团原料供应的依赖

如前所述,光隆集成关联采购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 料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相同原材料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产成品平均采购 单价与对外销售单价基本一致,关联采购具备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采购调 节成本费用、输送利益的情形。

光隆集成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基于运输便利性、供货稳定性、保护商 业机密等因素。光隆集成已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已与众多非关联 供应商建立合作,光隆集成根据生产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选择从关联方或第 三方供应商处采购材料。因此,光隆集成不存在对光隆集团原料供应的依赖。

3、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转入转出产线的相关情况 (1)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转入转出产线的具体情况 1)向光隆集团子公司转入转出产线的具体情况

①2024 年 9 月,光隆集团子公司光隆光学将子器件生产线转至光隆集成

单位:万元

资产类型账面原值账面价值交易作价定价依据
存货848.17848.17848.17账面净值
设备361.12208.99208.99账面净值
生产人员///原薪酬标准
合计1,209.291,057.161,057.16

注:生产线转移时,光隆集团将多路光开关划分为子器件,多路光开关同时具备子器件及 模块的特征,考虑其复杂程度,本次交易进行产品分类时将其归入模块产品。

②2025 年 2 月,光隆集成将系统集成业务转至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隆科技

单位:万元

资产类型账面原值账面价值交易作价定价依据
存货67.0967.0967.09账面净值
设备23.8212.6512.65账面净值
生产人员///原薪酬标准
合计90.9179.7379.73
③2025 年 8 月,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飞光电将 MEMS 封装线转至光隆集成
资产类型账面原值账面价值交易作价定价依据
存货26.1626.1626.16账面净值
设备172.8982.9982.99账面净值
生产人员///原薪酬标准
合计199.05109.15109.15

上述与光隆集团子公司转入转出产线以划转日资产账面净值进行划转,未 进行评估。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双方为相关员工办理相关劳动合同的 重新签订、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薪酬福利标准不变。

2)对光隆集成业绩的实际影响

①剔除产线划转因素后的收入增长情况 A.假设产线划转在报告期期初已完成 假设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MEMS 封装线在报告期期初已从光隆

集团子公司划转入光隆集成核算,系统集成业务在报告期期初已划转至光隆集 团子公司,对报告期内收入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同比变动
光隆集成营业收入7,942.434,491.3776.84%
加:报告期初已转入子器件生产线增加收入-1,396.12-
加:报告期初已转入 MEMS 封装线增加收入---
减:报告期初已转出系统集成业务减少收入---
假设产线划转在报告期期初已完成对应的营业收入7,942.435,887.4934.90%

注 1: MEMS 封装线为 MEMS 产品封装工序,转入前该工序委托芯飞光电加工,封装后产品 归属光隆集成,该封装线转移不会对光隆集成收入产生影响,因此表中未列示收入金额。 注 2:系统集成业务为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装工序,该业务在光隆集成未单独产生收 入,因此表中未列示收入金额。

如上表所示,假设产线划转在报告期期初已完成,光隆集成报告期内的营 业收入分别为 5,887.49 万元和 7,942.43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 长 34.90%。

B.假设未发生产线划转事项 假设报告期内,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MEMS 封装线未从光隆集

团子公司划转入光隆集成,系统集成业务未从光隆集成划转至光隆集团子公司, 对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同比变动
光隆集成营业收入7,942.434,491.3776.84%
减:报告期内转入子器件生产线贡献收入3,342.10670.24398.64%
减:报告期内转入 MEMS 封装线贡献收入---
加:报告期内转出系统集成业务贡献收入---
假设报告期内未发生划转对应的营业收入4,600.333,821.1320.39%

注 1:MEMS 封装线为 MEMS 产品封装工序,转入前该工序委托芯飞光电加工,封装后产品 归属光隆集成,该封装线转移不会对光隆集成收入产生影响,因此表中未列示收入金额。 注 2:系统集成业务为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装工序,该业务在光隆集成未单独产生收 入,因此表中未列示收入金额。

如上表所示,假设未发生产线划转,光隆集成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821.13 万元和 4,600.33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 20.39%。

②划转前在光隆集团内的收入情况 A.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 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划转前,相关产品 2024 年度在光隆集团子

公司光隆光学内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
子器件收入889.87
多路光开关收入506.25
合计1,396.12

注:上表收入为光隆光学扣减销售给光隆集成用于其生产模块、设备产品的收入后的收入。

如上表所示,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划转前在光隆集团内的收入 为 1,396.12 万元。

B.MEMS 封装线

MEMS 封装线划转前,相关产品在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飞科技内的收入情况如 下:

期间营业收入
2024 年度39.70
2025 年 1-8 月42.97

如上表所示,MEMS 封装线在光隆集团子公司 2024 年度实现收入 39.70 万

元,2025 年 1-8 月实现收入 42.97 万元,为 MEMS 光开关封装工序的加工收入。 C.系统集成业务 系统集成业务为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装工序,该业务在光隆集成未单

独产生收入。该业务于 2025 年 2 月转入芯隆科技后,2025 年 3-12 月在芯隆科 技实现毛利 20.06 万元,业务量较小。

综上,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转入对光隆集成报告期内的经营业 绩产生较大提升;MEMS 封装线为 MEMS 光开关产品的封装工序,其转移不影响 光隆集成的报告期收入;系统集成业务为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装工序, 目前由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隆科技代工,成品归属光隆集成,不影响光隆集成的 收入。

3)相关交易是否公允 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彭晖控制,上述产线调

整属于集团内部业务板块整合,采用账面值作价,符合集团内部业务板块整合 的交易惯例,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经查阅公开市场案例,力量钻石(301071.SZ)在上市前购买其控股股东 金刚石微粉业务参考定价基准日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账面净值经双方协商 后确定交易价格,上市公司宁波富邦(600768.SH)将其与铝板带材业务相关 的资产及负债从上市公司剥离,按定价基准日账面净值转让至其控股股东。因 此,光隆集成与关联方之间按账面值转入产线,符合市场惯例。

4)相关产线涉及人员及后续安置情况

①2024 年 9 月,光隆集团子公司光隆光学将子器件生产线转至光隆集成 随产线转入人员共 51 名,全部为生产工人。上述人员劳动关系由光隆光学

转移至光隆集成,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工龄连续计算,薪酬福利标准不变。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3 人因家庭原因离职外,无其他人员因子器件生产线转 入而离职。

②2025 年 2 月,光隆集成将系统集成业务转至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隆科技 随产线转入人员共 4 名,包括生产工人 3 名、技术人员 1 名。上述人员劳

动关系由光隆集成转移至芯隆科技,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工龄连续计算,薪酬 福利标准不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人员因系统集成业务转出离职。

③2025 年 8 月,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飞光电将 MEMS 封装线转至光隆集成

随产线转出人员为 1 名生产工人。其熟练掌握该产线全部工艺流程,具备 独立操作及处理异常的能力;鉴于彼时 MEMS 封装生产任务有限,其 1 人即可 胜任全部生产任务,故仅转出 1 人具有合理性。上述人员劳动关系由芯飞光电 转移至光隆集成,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工龄连续计算,薪酬福利标准不变。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人员因 MEMS 封装线转入离职。

5)转入转出产线具体涉及业务、产品及客户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子公司转入转出产线具体涉及的业务、产

品及客户如下:

项目涉及业务对应产品与标的公司最终产品 的关联度客户构成
转入子器件生 产线光开关器件及 多路光开关的 生产光开关(子器 件)和多路光 开关转入前为生产标的公 司最终产品光开关模 块和设备的核心物 料,转入后部分用于 生产模块和设备产 品,部分作为最终产 品直接对外销售主要面向光模 块、设备厂商
转出系统集成 业务光旁路设备-平 台系统的组装 工序光旁路设备-平 台系统为标的公司最终产 品,转出后光旁路设 备-平台系统的组装工 序由芯隆科技代工生 产主要面向设备 厂商
转入 MEMS 封 装线MEMS 产品的封 装工序MEMS 光开关为标的公司最终产品主要面向光模 块和设备厂商

如上表所示,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生产光开关子器件、多路光 开关产品,转入前上述产品为生产标的公司最终产品光开关模块和设备的核心 物料,转入后上述产品部分继续用于标的公司生产模块和设备产品,部分作为

标的公司最终产品直接对外销售,光开关子器件是使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实现光 学切换、信号传输等核心功能的基础功能单元,与标的公司最终产品高度关联, 转入标的公司可实现从子器件到模块、设备整机的一体化生产和销售,具有合 理性。

系统集成业务涉及业务为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装工序,为整机成品的 装配组合环节,属于后置配套工序,不涉及产品生产的核心工艺环节,与标的 公司光器件核心制造业务关联度相对较低。光隆集成为提高生产效率,将该工 序转至芯隆科技代工生产具有合理性。

MEMS 封装线涉及业务为 MEMS 光开关的封装工序。MEMS 光开关相关产品的 光学稳定性、精密性、使用寿命及可靠性等关键核心性能与封装工艺精度、封 装质量直接相关,封装工序是保障核心器件产品达标量产、稳定落地的关键工 序,与光隆集成 MEMS 光开关相关产品的品质和销售关联度高,将 MEMS 封装线 转入光隆集成具有合理性。

(2)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子公司各自的业务条线、产品品类、所在行业、 客户构成等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子公司各自的业务条线、产品品类、所 在行业、客户构成如下:

关联方名称业务条线产品品类所在行业客户构成
光隆集团集团管控,内部业务协同调度,无实体生产
雷光科技半导体激光芯片研 发、生产与销售半导体激光器芯 片等光通信(半导体 芯片制造)主要面向光通信 领域
芯隆科技光旁路设备-平台系 统的组装业务;光通 讯探测器芯片及非通 信芯片等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光旁路设备-平台 系统的组装;探 测器芯片,以及 气体传感器接收 端芯片等光通信(设备组 装、半导体芯片 制造)主要面向光通 信、传感器领域
芯飞光电激光器、光通讯有源 器件和光集成技术研 发、生产和销售光电芯片封装、 器件集成等光通信(有源光 器件封装)主要面向光通信 元件封装领域的 需求方
光隆光学光隔离器等无源光电 子器件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光隔离器、环形 器等光通信(光无源 器件制造)主要面向光模块 及设备厂商
光隆集成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 和相关模块、设备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开关(子器 件)及相关模 块、设备等光通信(光无源 器件及模块、设 备制造)主要面向光模 块、设备厂商、 电信运营商以及
关联方名称业务条线产品品类所在行业客户构成
系统级厂商

如上表所示,从光隆集团及子公司业务条线、产品及客户群体来看,各个 公司业务分工不同。雷光科技、芯隆科技专注于光芯片,前者专注于激光器芯 片,后者专注于探测器芯片,均布局于光通信领域;芯飞光电深耕封装领域, 专注光通信器件 TO 封装及规模化代工服务;光隆光学主产光隔离器等光学基 础器件;光隆集成专攻光开关(子器件)及相关模块、设备产品。

雷光科技专注于高端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

  • 2.5G、10G、25G 无冷却的 DFB/EML 激光二极管芯片、1270/1310/1550nm 的 MPD/PIN 光电二极管检测芯片,拥有从芯片设计、外延、晶圆制造到解理测试 的全套工艺。作为国内专业光芯片厂商之一,雷光科技主要面向光通信市场, 在行业内与源杰科技、武汉敏芯、中科光芯等同属国内专业光芯片厂商阵营。 雷光科技提供的是光通信产业链最上游的核心芯片,其客户多为需要采购激光 器芯片进行二次开发或封装的下游企业,客户群体相对专业化和集中化。

芯隆科技专注于光通讯探测器芯片及非通信芯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 MPD、2.5G/10G/25G PIN PD、APD 等探测器芯片,以及气体传感 器接收端芯片等。其下游应用主要覆盖两大领域:一是光通信领域,应用于 PON 网络和数据中心;二是传感器领域,应用于气体检测和温度监控等场景。 此外,芯隆科技亦承接原光隆集成的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装业务,该业 务体量较小且附加值有限。芯隆科技与雷光科技同处光芯片环节,但二者分别 聚焦探测器芯片和激光器芯片,在产品类型和应用方向上形成差异化分工。

芯飞光电深耕光电芯片封装、器件集成与应用落地环节,其客户体系与其 他子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其客户群体以光通信元件封装领域的需求方为主,与 光隆集成面向的下游客户在类型上存在明显区别。

光隆光学主要从事光学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隔离器、 环形器等光无源器件。光隆光学是国内光隔离器领域的核心供应商之一,产品 应用于各类数据中心场景,支撑光模块信号传输稳定性。其客户面向数据中心、 工业应用等领域的光模块及设备制造商,客户群体以光模块及设备厂商为主。 光隆光学所聚焦的光隔离器产品与光隆集成所聚焦的光开关产品虽然同属光无

源器件大类,但在功能定位和应用场景上存在实质性差异。

光隆集成专攻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光开关(子器件)及其相关的模块和设备等,客户群体广泛覆盖 传统光模块厂商、光通信设备厂商、电信运营商以及系统级厂商等。

(3)转入转出产线的具体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会 产生光隆集成同光隆集团的同业竞争,是否有利于提升光隆集成的业务完整性 与经营独立性

1)转入转出产线的具体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具备商业实质

①2024 年 9 月,光隆集团子公司光隆光学将子器件生产线转至光隆集成

2024 年,光隔离器产品市场需求呈现井喷态势,光隆光学的市场重心聚焦 光隔离器产品的量化布局。随着市场的变化,客户对单一器件的需求向模块和 整机解决方案倾斜。光隆集成经过多年在系统集成与规模化制造领域的深耕, 已构建起成熟且高效的生产体系,尤其在应对大规模量产需求时,展现出较明 显的成本控制与生产效率优势。因此,光隆光学将子器件产线转至光隆集成, 能够充分发挥光隆集成在光开关业务的生产优势,实现从子器件到模块、设备 整机的一体化生产。综上,光隆集成受让相关生产线具有商业合理性,具备商 业实质。

②2025 年 2 月,光隆集成将系统集成业务转至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隆科技 光隆集成向芯隆科技转让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为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

装业务,该业务订单规模较小、定制化程度较高,因此基于提高生产效率的目 的,将该业务转让给芯隆科技具有商业合理性,具备商业实质。

③2025 年 8 月,光隆集团子公司芯飞光电将 MEMS 封装线转至光隆集成

光隆集成受让芯飞光电的 MEMS 封装线,主要系降低外协加工成本,提高 MEMS 和 VOA 封装精度以匹配相关产品/客户需求。考虑到另行外购设备价格较 高,且芯飞光电的相关设备利用率会降低,因此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的角度出 发,光隆集成受让了芯飞光电的该生产线具有商业合理性,具备商业实质。

综上,转入转出产线主要系明确光隆集成的业务定位,提高整体生产效率

而实施划转行为,具有商业合理性,具备商业实质。 2)是否会产生光隆集成同光隆集团的同业竞争 本次子器件生产线(含多路光开关)、MEMS 封装生产线转入光隆集成后,

除销售自光隆集成采购的相关产品外,光隆集团及子公司均不再生产与销售相 关产品,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系统集成业务(即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装业务)转出至芯隆科技 后,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光隆集成与芯隆科技签署了《委托加工及代理销售 合作协议》,约定芯隆科技对光隆集成的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进行委托加工, 加工费采用成本加成方式计算,即加工费=加工成本×(1+10%),芯隆科技仅 可对自身受托加工的平台系统产品开展代理销售业务,且采取平进平出的销售 模式,不赚取销售差价,芯隆科技承诺除销售自光隆集成采购的相关产品外, 不对外销售同类产品。

根据骏成科技(股票代码:301106.SZ)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选取 的委托加工厂商主要系基于成本加成原则确定加工费。其委托加工厂商句容市 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型号偏光片加工服务毛利率在 10%左右”。

根据瑞联新材(股票代码:688550.SH)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外协加工 的材料均为定制加工性质,不属于大宗化工产品,无公开市场指导加工价格, 因此外协加工费由发行人与外协厂商按成本加成原则,协商定价。其外协加工 厂商澄城县海泰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工服务实际毛利率在 10%左右”。

根据蓝丰生化(股票代码:002513.SZ)《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果没有 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 方协商确定价格。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 10%的合 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根据腾远钴业(股票代码:301219)招股说明书披露,“其关联交易的定 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有客观的市场价格作为参照的一律以市场价格为 准;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 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

本基础上加 10%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由上述案例可见,10%的成本加成比例是上市公司和 IPO 企业较为普遍采 用的成本加成比例。芯隆科技对光隆集成的委托加工采用加工成本+10%的利润 率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通过上述措施,转入转出产线不会产生光隆集成同光隆集团的同业竞争。 除上述产品转入转出情况外,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其他方面亦不存在同业

竞争,主要分析如下:

①业务定位的根本性差异

光隆集团整体定位为实现光芯片、无源光器件、光电子子系统全业务布局 的综合性企业,光隆集成则专注于光开关(子器件)及相关的模块和设备这一 细分领域,其业务范围不涉及光芯片的研发生产,亦不涉及其他有源光器件和 光隔离器等无源光器件的生产业务。

②产品品类与功能定位的实质性差异

光隆集成的主要产品为光开关(子器件)及相关的模块和设备等,核心功 能是实现光路的切换、保护和调度。光隆集团其他主体的产品则包括光芯片、 封装、光隔离器等,功能定位分别为光电信号转换、数据传输处理、光信号隔 离等。二者在产品工作原理、功能定位和应用侧重上均存在实质区别,不具备 替代性和竞争性。

③客户群体的差异化分布

从客户构成来看,各子公司面向的客户群体在产业链位置、应用领域和集 中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雷光科技和芯隆科技位于产业链最上游的光芯片环 节,客户以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运营商为主;芯飞光电位于有源器件封装环 节,客户以光通信元件企业为主且集中度较高;光隆光学和光隆集成均位于无 源光器件环节,但光隆光学聚焦光隔离器,客户以光模块厂商为主,而光隆集 成聚焦光开关,客户除光模块厂商外,还涵盖电信运营商和系统级供应商等, 终端应用场景聚焦于光网络保护、测试系统、AI 智算中心等。

尽管部分子公司之间在客户群体上存在一定重叠,但由于产品功能、应用

场景和解决方案的实质性差异,各子公司提供的产品之间不具备可替代性,不 构成直接竞争关系。光隆集团各子公司的客户重合是光通信产业链上下游自然 配套关系的体现,而非同业竞争的表现。

因此,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他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上述产线 业务调整也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3)有利于提升光隆集成的业务完整性与经营独立性

光隆集成受让相关生产线后,自产比例提升,关联采购额分别为 1,573.26 万元、186.96 万元和 64.53 万元,形成了从核心部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产品矩 阵,具备独立生产能力,可独立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减少对光隆集 团子公司生产环节的配套依赖。光隆集成转出系统集成业务后,业务资源更集 中于高附加值领域,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上述产线调整总体有利于提升光隆 集成的业务完整性与经营独立性。

综上,上述转入转出产线具有商业合理性,具备商业实质,有利于提升光

隆集成的业务完整性与经营独立性。 4、与光隆集团及子公司资金拆借的相关情况 (1)光隆集成同光隆集团及子公司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同光隆集团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借关联方收到资金拆借款支付资金拆借款交易背景
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光隆集团11,425.4620,717.8315,597.005,849.1218,559.9920,588.00资金归集、还 贷、日常经营 活动等
光隆光学8,722.5612,524.0017,920.008,722.5612,524.0018,549.81资金周转
芯飞光电238.331,000.0010,990.05238.331,000.0010,990.05资金周转
芯隆科技500.01-1.00500.01-1.00资金周转
合计20,886.3634,241.8344,508.0515,310.0232,083.9950,128.86
截至报告期末,光隆集团已偿还对光隆集成的全部借款;光隆集成与光隆集 团之间资金拆借款系光隆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形成,双方签署了《资金集中

管理协议》,光隆集成将其日常经营产生的盈余资金划转至光隆集团开立的资 金归集专户,当光隆集成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支付货款及其他经营性支出存 在资金需求时,光隆集团将相应资金划拨至光隆集成账户,以保障其正常运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资金拆借款已全部清偿。因此,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 因资金拆借收到/支付的往来款,不涉及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 形。

光隆集成与光隆光学、芯飞光电、芯隆科技之间资金拆借款系相互提供资 金支持来灵活解决短期资金紧张问题,报告期内,该资金拆借款已全部清偿完 毕,不涉及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光隆集成报告期内收到/支付资金拆借款主要系与光隆集团的资金归 集及内部资金周转,不涉及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拆出资金、向光隆集团子公司拆入资金的原因及 合理性,光隆集成货币资金及存放光隆集团资金的真实性,光隆集团归还拆出 资金、光隆集成归还拆入资金的真实性

报告期内,从光隆集成拆出资金至光隆集团,主要系光隆集团对下属子公 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优化整体资金配置效率。同时,光隆集团与部分银行签 订了银行存款分层计息协议,将各子公司闲置资金归集存入该账户以获取更高 的存款收益。报告期内,光隆集团持续聚焦并重点发展通信光芯片、光学元器 件(光隔离器、光组件)相关业务板块,归集资金主要流向了光隆集团从事相 关业务的子公司。而光隆集成自身经营情况较为良好,能够产生较为充裕的现 金流,因而较多资金拆出至光隆集团。光隆集成向光隆光学、芯飞光电、芯隆 科技拆入资金,主要系因短期资金使用需求,向光隆集团申请资金并由实时账 面有充裕资金的子公司直接拨付所致。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72.23 万元、982.51 万元和 1,887.04 万元,均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依据与光隆集团 签署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将阶段性闲置资金归集至集团集中管理,各期 末归集余额分别为 17,388.95 万元、15,231.11 万元和 0.00 万元。上述归集资 金已全部纳入光隆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统筹调配,主要用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

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生产经营性支出,不存在流向实际控制人、无关联第三方等 情况。

光隆集团已通过现金偿还、房产抵债及分红抵账的组合方式,全额结清对 光隆集成的全部历史资金往来,其中现金偿还部分 3,121.37 万元已于 2026 年 4 月全部汇入光隆集成指定银行账户,已取得银行收款回单;抵债房产为桂林 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号楼、2 号楼 4 层、2 号楼 5 层、2 号楼 6 层工业物业,已于 2026 年 5 月完成全部过户登记手续,光隆集成已取得编号 为桂(2026)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021434 号、第 0021710 号、第 0021711 号、第 0021712 号的不动产权证;分红抵账部分已于 2026 年 1 月分别履行完成光隆集 成股东审议程序和相应的账务处理,债权债务已等额抵销。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子公司拆入的全部资金,均在当年通过银 行转账方式收到,所有拆入资金均有对应的银行收款回单;上述拆入资金均已 在当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归还,所有还款均有对应的银行付款回单,不存 在未结清的拆入款项。

综上,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拆出资金、向光隆集团子公司拆入资金的原因 具有合理性;光隆集成货币资金真实存在,归集至集团的资金真实、流转可追 溯;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光隆集成的资金往来及还款行为均具有真实性,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双方不存在未了结的非经营性资金拆借。

(3)光隆集团以分红、房产等多种方式偿还以资金管理名义拆入资金的合 理性,是否存在挪用的情形,光隆集成财务是否具备独立性,资金存放相关内 部控制是否完善

光隆集团采用现金、分红、资产抵债的组合方式,清偿对标的资产光隆集 成的占款,主要系结合自身资金状况与光隆集成中长期生产经营需要,兼顾及 时性与可操作性,具备合理性。

光隆集成作为光隆集团全资子公司,分红事项经股东光隆集团审议通过, 分红基数为光隆集成历年累计税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分红来源为光隆集成自身 合法经营积累的税后收益,分红比例、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分红行为合法有效。

抵债资产为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号楼、2 号楼 4-6 层房 产。前述房产中,1 号楼 4-6 层为光隆集成生产经营使用。1 号楼 1-3 层和 2 号楼 4-6 层目前对外出租,由光隆集成将其作为后续扩产储备场地。上述抵债 资产与光隆集成主业匹配,抵债后有利于提升光隆集成资产完整性和经营独立 性;且抵债资产为成熟在用物业,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具备完整使用价值, 不属于闲置、无效或无净值资产;此外,抵债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定 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拥有独立的财务制度体系及会计核算系统,

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并能够自主支配相关资金,不存在与他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 形,标的公司与其他主体之间不存在财务混同的情况,标的公司财务具备独立 性,资金存放相关内部控制完善。光隆集团偿还的资金均用于光隆集成经营, 不存在挪用的情况。

综上,光隆集团以分红、房产等多种方式偿还以资金管理名义拆入资金具 有合理性,不存在挪用的情形,光隆集成财务具备独立性,资金存放相关内部 控制完善。

(4)资金拆借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资金拆借对光隆集成流动性的影响、 光隆集成短期借款的规模及利息费用情况

1)资金拆借的交易背景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发生于光 隆集成作为光隆集团全资子公司阶段,系依据双方签署的正式《资金集中管理 协议》开展的集团内部统一资金调度行为,具有明确的制度安排。该制度安排 的核心目的是盘活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阶段性闲置资金,统筹全集团资金和融 资需求,降低整体财务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资金拆借属于光隆集团 内部的资金调度,不涉及真实交易背景。

2)资金拆借对光隆集成流动性的影响

2024 年末、2025 年末以及 2026 年 6 月末,光隆集成流动比率分别为 2.10 倍、2.58 倍和 1.28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97 倍、2.31 倍和 0.85 倍,流 动性指标整体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区间内。拆借给光隆集团的资金,为光隆集

成在满足自身生产经营及预留安全营运资金后的阶段性闲置资金,未占用正常 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同时根据《资金集中管理协议》约定,光隆集成可根据 自身资金需求随时向光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拨付无息资金,无需履行复 杂审批程序且资金拨付及时。报告期内,光隆集成曾多次因临时资金周转需求 向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拆入无息资金,均得到及时足额满足。综上,报告期内, 资金拆借未对光隆集成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光隆集成短期借款的规模及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793.81 万元、5,833.55

万元和 6,054.31 万元,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的利息费用分别为 174.84 万元、 166.83 万元和 71.84 万元。

(5)对资金拆借未计提利息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代垫 成本费用的情形,财务内控是否合规

1)资金拆借未计提利息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作为光隆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光隆集团签订 了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光隆集成将其经营资金纳入光隆集团统一管理体系,授 权光隆集团对光隆集成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归集和使用,且该资金划转为集 团内部资金管理行为,未计提利息。光隆集成由光隆集团 100.00%持股,不存 在其他中小股东,因此不计提利息不存在损害标的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经查询近期重大资产重组案例,存在标的公司对关联方资金拆借不计提利 息的情况,具体如下:

案例资金拆借情况计息情况
欧菲光(002456.SZ)发行 股份购买欧菲微电子(南 昌)有限公司的 28.2461% 股权(已注册)最近两年及一期,标的公 司对欧菲光集团资金拆出 款金额分别为 45.27 亿 元、34.67 亿元和 17.31 亿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 及子公司的资金拆借主要币种为 人民币,该等资金拆借因均属于 同一上市公司体系内未计提利息
隆扬电子(301389.SZ)重 大资产购买苏州德佑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已完成)最近两年,标的公司对实 控人资金拆出款金额分别 为 1.08 亿元和 1.05 亿元上述资金占用未计提利息,前述 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相关利息是否计提仅影 响标的公司留存收益,对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及当期损益不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上 市公司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可见,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未收取利息为市场常见情形,具有 一定合理性。

对于本次交易,若标的公司计提占款利息,一方面会导致报告期各期的净 利润增加,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按本金金额 计入溢余资产-其他应收款,不考虑其利息及相应产生的现金流入,若考虑利 息,则溢余资产-其他应收款价值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将相应增加,上市公司需 要相应支付更高的交易对价。综上,资金拆借未计提利息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资金拆借发生于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全资子公司阶段,

系依据《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开展的集团内部统一资金调度,履行了完整内部 审批程序;拆出资金均为标的阶段性闲置资金,报告期内流动性指标处于行业 合理区间,未对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若对占款计息将推高标的评估值、增 加上市公司交易对价;因此,标的公司资金拆借未计提利息具有一定合理性。

2)是否存在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财务内控是否合规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未收取利息为市场常见情形, 具有一定合理性,不存在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报告期内, 光隆集成作为光隆集团全资子公司,纳入集团统一资金管理体系,所有资金划 转均履行了光隆集成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全资子公司阶段的财务内控要求。

为满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标的资产独立性的监管要求,光隆集成已完成 全面内控整改:终止执行原《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实现资金独立运作,不再 与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 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独立审批权限;建立了严格的资金 支付审批流程,确保所有资金支出合规可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光隆 集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面纳入上市公司内控体系,上市公司将通 过定期审计、内部核查等方式持续监督标的资金使用情况,杜绝关联方资金占 用及内控不规范情形的发生。

综上,报告期内的资金拆借系集团全资子公司阶段的内部资金调度行为, 具有合理性;光隆集成货币资金及存放光隆集团资金,光隆集团归还拆出资金、

光隆集成归还拆入资金均具有真实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历史资金往来已 通过银行转账、房产抵债及分红方式结清,不存在资金挪用情形;资金拆借未 占用光隆集成正常经营资金,未对其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资金拆借未收取利息为市场常见情形,具有一定合理性,不存在代垫 成本费用情形;光隆集成已终止资金集中管理,建立独立财务体系,财务具备 独立性,相关内控已整改完善。

5、光隆集团以房抵债的相关情况 (1)光隆集团以房产抵债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存在资金拆出情形,主要原因为光隆集团 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因此将光隆集成资金统一上划。2026 年 1 月 5 日,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签署《债务抵偿协议》,光隆集成对光隆集 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02,311,108.17 元,光隆集团计划以自 有/自筹资金和以资产抵债相结合的方式偿还对光隆集成的上述占款。

截至报告期末,光隆集团已偿还上述占款,其中以现金偿还光隆集成 3,121.37 万元,以房产抵债 7,109.74 万元,抵债房产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 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号楼(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021434 号)、2 号楼 4 层(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 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 0021710 号)、2 号楼 5 层(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 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021712 号)、2 号楼 6 层(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 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 0021711 号),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 7,109.74 万元,抵债金额为 7,109.74 万 元,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2)相关房产的账面值、评估情况及公允性 1)相关房产的账面值、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 解资产 价值事宜所涉及的部分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 报字 【2026】第 071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抵债 房产账面价值 6,077.75 万元,评估价值为 7,109.74 万元,评估增值 1,031.99

万元,评估增值率 16.98%。

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项 目账面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 (万元)增值额 (万元)增值率%
ABC=B-AD=C/A×100%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6,077.756,636.05558.309.1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0.00473.69473.69
总计6,077.757,109.741,031.9916.98

各房产对应的评估结果如下:

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 (平方米)账面原值 (万元)账面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万 元)[注]评估单价(元 /平方米)
1号楼8,368.155,209.784,485.484,270.435,103.19
2号楼4层1,766.36803.25530.76946.445,358.11
2号楼5层1,766.36803.25530.76946.445,358.11
2号楼6层1,766.36803.25530.76946.445,358.11
合计13,667.237,619.536,077.757,109.745,202.03

注:包括了各房产所分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2)相关房产的评估公允性分析

①抵债房产情况简介

  • 1 号楼建成于 2016 年 2 月,为地上 6 层,建筑面积 8,368.15 平方米,房

屋大部分区域为生产用房,少部分区域隔断用于办公。1 号楼生产用房包含实 验室和生产车间,均按照无尘环境进行装修,其中实验室空气洁净度等级为 5 级,生产车间空气洁净度等级为 7 级,房屋内部根据无尘需要,配套安装有空 调通风系统、空调水系统、排风系统、排烟风管系统、照明系统、配电系统等 设施。1 号楼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754.63 平方米。

  • 2 号楼建成于 2016 年 2 月,房屋共计地上 6 层(其中抵债资产为 4-6 层),

每层建筑面积 1,766.36 平方米,均为生产车间,按照无尘环境进行装修,生 产车间空气洁净度等级为 7 级,房屋内部根据无尘需要,配套安装有空调通风 系统、空调水系统、排风系统、排烟风管系统、照明系统、配电系统等设施。 2 号楼各楼层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003.61 平方米。

②评估方法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 于土地上的定着物。执行不动产评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 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 性,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理由为建筑物为 企业自用厂房、属于为个别用户专门建造的工程,重置成本基本能够体现其房 屋的市场价值。不适合采用其他评估方法的理由:周边同类建筑物很少发生交 易,同时,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在无形资产科目中单独评估,且该 处为企业自用的厂区,未来没有重新开发的计划,故不适合采用市场法和假设 开发法。其次,周边类似房地产租赁案例较少,难以确认合理租赁市场价值, 故也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

本次评估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理由:待估宗地最新基准地价为 2024 年公布实施, 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当地政府以该基准地价作为政府出 让土地的指导价格,相关的参数能够代表当前土地实际情况,因此采用基准地 价系数修正法。采用市场法的理由:委估宗地周边类似土地交易案例较多,较 易收集到近期周边土地的成交案例,通过合理的修正体系进行调整后,可以用 市场比较法对其市场价值进行测算。不采用其他评估方法的理由:该宗土地正 在开发过程中,建造的房屋为企业的经营用房,一般不会出售或出租,故不适 用于假设开发法评估。同时近期周边没有空地出租情况,相关租赁案例不易收 集,不适用于收益法评估。因成本逼近法是成本要素的累加,不易体现土地在 真实市场环境下的市场价值,故不采用成本逼近法。

③评估增值原因

本次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根据工程结算报告的工程量,按照基 准日时点的人材机价格重新计算其工程造价,因委估房屋建成后至评估基准日 工程造价整体呈上涨趋势,建设成本增加,因此评估原值增值,且企业财务对 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年限较短,而评估是依据房屋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结合

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的,二者有差距,致使评估净值增值。土地 使用权的评估增值原因系企业将土地账面值归纳包含于房屋内(即账面值为 0),因此评估增值。

④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情况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6,077.75 万元,评估价值 6,636.05 万元,

评估增值 558.30 万元,增值率为 9.19%,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原值净额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7,619.536,077.758,295.066,636.05675.55558.308.879.19

本次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中的常见方 法,它是以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资产的实体性贬 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据以估算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式。

计算公式为: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待摊投资+资金成本-建设过程中可抵扣增值

税+交易过程中的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本次评估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采用预决算调整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 量定额》(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 程)》(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24)、《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2024),以基准日桂林 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对主要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后,确 定不含税重置全价。

(b)待摊投资的确定 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可

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主要为企业为工程筹资发生的利息费用,计算计费基数时,工程 费用及待摊投资费用因在建设期内为均匀投入,按工期的一半计算;利率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5 年 12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1 年期 LPR 为 3.50%,5 年期以上为 3.00%。委估房地产 合理工期预计为 1 年,利率按 1 年期取值,即 3.00%。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待摊投资)×正常建设期×正常建设期贷款

利率×1/2 (d)建设过程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

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因本次评估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不含建设过程中的增值税。

可抵扣的增值税=建安综合造价可抵扣的增值税+待摊投资可抵扣的增值 税

B 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年限法成新率与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加权平均综合确定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其中: (a)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100% 已使用年限:根据房屋建造年、月,计算得出已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主要通过现场考察房屋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建筑物主体、

围护结构、水电设施、装修等各方面保养情况,参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 完损程度的评定标准”和建设部、财政部发建综(1992)349 号有关不同结构、 用途房屋建(构)筑物使用年限的规定,确定尚可使用年限。

(b)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建设部有关鉴定房屋新旧程度的参考依据、评分标准,根据现场勘查 技术测定,评估人员结合有关工程资料并现场勘查:结构部分(地基基础、承 重结构、非承重结构,屋面、楼地面)、装修部分(门窗、内粉饰、外粉饰、 顶棚等),设备部分(水卫、电气、消防设施、通风通暖),根据勘查状况来 确定各部分的完好分值,并对各部分赋予权重,最终确定建筑物的打分法成新 率。

计算公式: 成新率=(结构打分×评分修正系数+装修打分×评分修正系数+设备打

分×评分修正系数)÷100×100% (c)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采用加权平均法,年限法权数取 4,技术打分法权数取 6。则综

合成新率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权数+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权数)÷总权 数

经测算,抵债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为 80%。

④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情况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包含于房屋内(即账面值为 0),评估价值

为 473.69 万元,评估增值 473.6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评估原值评估净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473.69473.69473.69/

A 市场法评估情况

采用市场法评估不动产时,应当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和不动 产状况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是将参照物实际交易情况下的价格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 价值。交易日期修正是将参照物成交日期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不 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参照物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可以分

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 采用市场比较法求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如下: 土地评估值=比较实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区位因素修正系数×权益状况修正系数×实物状况修正系数。 即 V=VB×A×B×C×D 式中:V:待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

宗地情况指数;

  •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 (c)待估宗地区位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位因素条件指数;
  • (d)待估宗地状况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状况因素条件指数。

在对可比案例进行系数调整时,需分别考虑其交易情况、市场状况、区域

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 B 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情况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内

涵与基准地价内涵的差异,确定调整内容。在土地级别、用途、权益性质等要 素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内容包括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 使用年期修正和开发程度修正等。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求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如下:

土地评估值=基准地价×(1+期日修正系数)×(1+区域、个别修正系 数合计)×容积率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开发程度修正

本次评估选取的基准地价文件为《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 2024 年 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市政规〔2025〕16 号)文件。基准地价成 果一览表如下:委估宗地为出让工业用地,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地 处基准地价三级工业用地范围内,土地单价为 685.00 元/平方米。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本次评估土地设定为公开市场上出让取得,故对交易 情况不作修正。

期日修正系数: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准地价 设定的基准日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需进行期日修正。依据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最新公布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数进行期日修正。

容积率修正系数: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且容积率高低对该种用途的土地 价值影响不显著,故不进行容积率修正。

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上水、 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评估对象实际开发程度与基 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一致,故无需修正。

年期修正系数:委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 31.49 年,依据基准地价文件中 的土地还原率(5.30%)计算,剩余 31.49 年的修正系数为 0.8690。

综上,通过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委估宗地修正后的地面单价为 658.00 元/平方米。

经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评估价值为 510.97 万元,采用市场法的评估价值为 473.69 万元,两者差异较小。基准地 价为当地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让指导性价格,难以真实反映土地在公开市场上的 价值。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是通过选取近期委估土地周边类似用途土地的真实 交易案例进行合理修正比较得到的评估值,通过对影响土地价格的各种因素进 行科学的量化比较,能够合理的反映委估宗地的市场价值。因此最终采用市场 法的评估结果。

⑥评估公允性说明 A 房屋建筑物

由于周边同类房屋建筑物很少发生交易,本次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评 估,根据房屋原始造价,按照基准日时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格计算 确认其重置成本,再根据房屋的使用磨损情况确认其成新率,最终计算得到房 屋市场价值评估值。

委估房屋建成于 2016 年,原始造价约 4,500.00 元/平方米。经查询广西 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 年当地建设工程人工单价为 180 元/工日,主要 建材中的螺纹钢为 2,429 元/吨。评估基准日时点当地建设工程人工单价为 300 元/工日,主要建材中的螺纹钢为 3,700 元/吨。因房屋建成时间较长,近十年 当地人工费、材料费价格上涨,本次评估按照基准日时点的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计算得到房屋重置单价约 6,000-6,300 元/平方米。依据房屋实际使用 磨损情况,本次评估按照年限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进行加权计算得到综合成新 率。以基准日时点的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即得到委估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 值。

房屋建筑物依据基准日时点市场造价信息确认其重置成本,再合理考虑其 综合成新率,评估方法合理,评估依据充分、客观,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抵债房屋建筑物重置单价高于普通工业厂房价格,主要系抵债房产为满足 生产对洁净度和品质要求,按照无尘环境进行装修,生产车间空气洁净度等级 为 7 级,无尘车间的造价远高于一般车间所致,具有合理性。

B 土地使用权

本次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最终选取市场 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土地使用权根据近期周边真实成交案例进行修正比较, 最终计算得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评估方法合理,评估依据充分、客观, 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综上,本次对抵债房产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依据充分、客观,评估结果

具有公允性。 (3)相关房产的目前状态与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属受限情形 1)相关房产的目前状态与使用情况 相关房产中,1 号楼 4-6 层由光隆集成生产和办公使用,1-3 层对外出租;

2 号楼 4-6 层均对外出租,具体出租情况如下:

房屋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1 号楼 1 层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94.692026/5/1-2027/4/30
房屋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1 号楼 2 层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1,394.692026/5/1-2027/4/30
1 号楼 3 层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8912026/5/1-2027/4/30
2 号楼 4 层桂林艺研科技有限公司1,766.362025/8/28-2028/8/27
2 号楼 5 层桂林艺研科技有限公司1,766.362025/8/28-2028/8/27
2 号楼 6 层佛山冰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00.002025/7/1-2030/6/30

承租人中,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光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相关房产中,1 号楼大部分区域为生产用房,少部分区域隔断用于办公;2

号楼 4-6 层均为生产车间。前述房产已装修,并配套安装了空调通风系统、空 调水系统、排风系统、排烟风管系统、照明系统、配电系统等设施,目前均处 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闲置的情况,上述承租人均能正常履行租赁合同。因 此,相关房产能够真实使用。

2)权属限制情况

  • 相关房产中,2 号楼 4-6 层无权属限制情况;1 号楼对应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建筑物已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为 25,800 万元。

1 号楼具体抵押情况具体见下表:

抵押人抵押权人债务人担保期限抵押最高本金 限额(万元)
光隆集成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 分行光隆集成2024/3/202027/3/181,000
光隆集团2025/3/252028/3/251,000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3/192027/3/181,000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2024/3/202027/3/182,000
2025/12/252028/12/259,000
2026/3/242029/3/2411,800

光隆集团拟以等值资产置换光隆集成上述房产为光隆集团、光隆光学、芯 飞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的借款设置的抵押担保。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除上述抵押担保外,相关房产不存在其他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扣押或 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瑕疵。对外出租的部分房产的承租人 均能正常使用租赁房产,各方不存在重大租赁纠纷。

(4)相关房产是否为光隆集成生产经营所需,能否为光隆集成带来经济利

益流入,如能,详细披露具体方式与可行性 1)相关房产的使用计划 上述房产中,1 号楼 4-6 层为光隆集成生产经营使用。1 号楼 1-3 层和 2

号楼 4-6 层目前存在对外出租,由光隆集成将其作为后续扩产储备场地。 2)相关房产可为光隆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方式具有可行性 光隆集成取得上述房产后,上述房产发生折旧将降低光隆集成的利润,上

述房产使用权年限至 2057 年 6 月,按评估值 7,109.74 万元,折旧年限 30 年, 按年限平均法测算,每年总利润影响金额为-236.99 万元。

同时,光隆集成持有上述资产可减少租赁费用和增加租赁收入,相应产生 利润。2025 年下半年,光隆集成租用房产(1 号楼 4-6 层,4 号楼 4-5 层)的 月租金为 164,727.45 元(含税),1 号楼过户至光隆集成后,光隆集成 2026 年度仅租赁 4 号楼 4 层,月租金为 29,016.17 元(含税),月租金减少 135,711.28 元(含税),折算年租金减少 162.85 万元(含税);同时,1 号 楼 1-3 层和 2 号楼 4-6 层有稳定租约,按目前实际租金水平测算,该部分资产 的年租金收入为 208.61 万元(含税)。因此光隆集成取得上述房产后每年减 少的租金及收到的租金合计 371.46 万元(含税),高于抵债资产折旧对总利 润的影响金额。

综上,光隆集团以上述房产进行抵债,可解决其对光隆集成的资金占用问 题,且能够为光隆集成提供稳定的生产、办公场所和储备场地,减少租金支出 并增加租赁收入,房产使用方式具有可行性,可为光隆集成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5)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租赁的房产情况、租赁费用及公允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 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场所租赁期限租赁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 (元)租赁价格(元/ ㎡/月)
1光隆 集成光隆集团4 号楼 4 层2026.05.012026.12.311,137.9129,016.1725.50

经通过 58 同城(58.com)、安居客(anjuke.com)等公开渠道检索并经 实地走访询价,获取的周边同类型工业厂房、写字楼租赁价格如下:

序号园区名称所在地月租金租赁价格性质/用途
1迈特光学厂房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高新 信息产业园 d-3 号35.7 元/㎡/月工业,办公/生产/ 仓储
2思奇数码 科技园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高新 信息产业园 d-4 号20.7 元/㎡/月工业,办公/生产/ 仓储
3民华科技信息 孵化基地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 产业园 d-10-2 号24.5 元/㎡/月工业,办公/研发/ 生产
4高新创业大厦桂林市七星区空明西路 13-1 号26.5 元㎡/月办公/研发/生产

注:序号 1、2 信息来源于 58 同城(58.com)、安居客(anjuke.com);序号 3、4 信息 来源于对周边厂区走访。

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租赁的房产月租金(含税)为 25.50 元/平方米,与 周边工业厂房租赁价格无明显差异,具有公允性。

(6)光隆集团以该等房产、而非租赁给光隆集成房产抵偿资金拆借的原因 及合理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光隆集成仅向光隆集团租赁 4 号楼 4 层,租赁面积 仅 1,137.91 平方米,面积较小,考虑到光隆集成未来扩产的整体布局,经协 商使用 1 号楼和 2 号楼 4-6 层抵债,待本次交易完成和租约到期后,光隆集成 计划将 4 号楼 4 层的生产车间转移至 1 号楼,届时不再发生向光隆集团租赁事 项。

(7)是否存在以不足值房产抵债情形,资金拆借是否有效偿还 本次抵债房产根据评估值作价,定价方式合理,本次抵债资产评估价格公

允,不存在以不足值房产抵债情形,资金拆借已有效偿还。

6、关联担保的相关情况 (1)截至目前相关担保的解决进展 1)光隆集成的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对外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被担 保方担保权人担保方担保 方式担保合同名称/ 编号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期限
1芯飞 光电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 分行光隆集成最高额 抵押《最高额抵押合 同》/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18 号1,000与抵押担保的 债务同期
2光隆 光学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 分行光隆集成最高额 抵押《最高额抵押合 同》/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20 号2,000与抵押担保的 债务同期
3光隆 集团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 分行光隆集成最高额 抵押《最高额抵押合 同》/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21 号1,000与抵押担保的 债务同期
4光隆 光学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 分行光隆集成最高额 抵押《最高额抵押合 同》/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22 号9,000与抵押担保的 债务同期
5光隆 光学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 分行光隆集成最高额 抵押《最高额抵押合 同》/兴银桂 G00155502 最抵 2026 第 14423 号11,800与抵押担保的 债务同期
合计24,8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对外担保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 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债务人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期限
1光隆光学9902025.07.25-<br>2026.07.24<br>
2光隆光学8,0002025.12.30-<br>2026.12.29<br>
3光隆集团9902026.02.12-<br>2027.02.11<br>
4芯飞光电8002026.02.12-<br>2027.02.12<br>
5光隆光学9,787.672026.3.27-<br>2027.3.26<br>
合 计20,567.67—

2)光隆集成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提供 2,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2026 年 7 月 8 日,光隆集成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桂林分行签署《关于保证合同的终止协议》,终止了前述最高额保证。

光隆集团拟以等值资产置换光隆集成以自有不动产为光隆集团、光隆光学、

芯飞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的借款设置的抵押担保。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已与光隆集团初步协商同意上述方案,待完成对拟用于 置换的不动产的评估等准备工作后将进行内部审批,相关评估及变更登记费用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或光隆集团承担,因此担保措施置换方案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产生光隆集成的应付费用。

(2)相关担保对光隆集成生产经营及流动性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是否影响 光隆集成的权属清晰性,是否对本次交易存在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光隆光学、芯飞光电财务状况良好,所 担保的相关债务均在正常履行,不存在无法偿债导致相关抵押资产被拍卖、变 卖的风险。因此,相关担保不会对光隆集成的生产经营及流动性、资产权属清 晰性或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光隆集团已制定担保措施置换的具 体方案,该等方案的实施完成后将消除光隆集成承担的上述对外担保责任的或 有风险。

7、往来款的相关情况 (1)往来款形成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账龄 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往来款主要形

成于购销商品、购买资产、资金拆借、日常经营费用等,往来款余额构成如下: 1)因销售商品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账龄
光隆集团1,291.37882.79879.28一年以内
光隆光学248.5767.8345.60一年以内
芯飞光电-58.890.65一年以内
芯隆科技3.0250.73-一年以内
合计1,542.961,060.25925.53

注:表中数据对应光隆集成与关联方的应收账款科目。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往来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应收款项分别为 879.28 万元、882.79 万元 和 1,291.37 万元,依托光隆集团在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资源与经验, 光隆集成通过其对外销售子器件、模块等产品形成的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光 隆集成对光隆光学的应收款项分别为 45.60 万元、67.83 万元和 248.57 万元, 主要形成于应光隆光学下游客户采购需求,通过其对外销售子器件等产品;报 告期内,光隆集成对芯飞光电的应收款项分别为 0.65 万元、58.89 万元和 0.00 万元,主要形成于光隆集成代其采购芯片、C-lens 等材料,用于其自身 生产需要;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芯隆科技的应收款项分别为 0.00 万元、 50.73 万元和 3.02 万元,2025 年主要系向其转出系统集成业务形成,2026 年 1-6 月主要系其销售光开关模块形成。因此,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 因销售商品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2)因购买商品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账龄
光隆集团16.660.325.54一年以内
光隆光学46.9238.471,327.07一年以内
芯飞光电65.4924.46一年以内
芯隆科技0.07-一年以内
合计63.58104.351,357.07

注:表中数据对应光隆集成与关联方的应付账款科目。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往来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应付款项分别为 5.54 万元、0.32 万元和 16.66 万元,主要是向其采购零星材料形成的应付款;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 光隆光学的应付款项分别为 1,327.07 万元、38.47 万元和 46.92 万元,2024 年末余额主要系光隆集成受让光隆光学子器件生产线形成的应付款,2025 年末 和 2026 年 6 月末余额主要系光隆集成的客户上海拜安实业有限公司的需求向 光隆光学采购光隔离器形成的应付款。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芯飞光电的应付

款项分别为 24.46 万元、65.49 万元和 0.00 万元,2024 年末余额主要系光隆 集成向芯飞光电采购封装产品形成,2025 年末余额主要系光隆集成受让芯飞光 电 MEMS 封装线形成的应付款;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芯隆科技的应付款项分 别为 0.00 万元、0.07 万元和 0.00 万元,主要系向其采购零星材料形成的应付 款。因此,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因购买商品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 实交易背景。

3)因购买资产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

关联方预付设备款应付设备款账龄
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
光隆集团----40.563.37一年以内
光隆光学-----0.05一年以内
深圳市亿图 视觉自动化 技术有限公 司142.32109.92----一年以内
合计142.32109.92--40.563.42

注:表中预付设备款对应光隆集成与关联方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往来款账龄均 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应付款项分别为 3.37 万元、 40.56 万元和 0.00 万元,主要系光隆集成因自身研发需求受让光隆集团的一批 通用测试设备形成。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光学的应付款项分别为 0.05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主要系光隆集成受让光隆光学电子设备形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分别为 0.00 万元、109.92 万元和 142.32 万元,主要形成于光隆集成向其定制光开关 自动耦合设备和自动耦合阵列准直设备等。因此,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 公司、参股公司因购买资产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4)因资金拆借形成的往来款,不涉及真实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账龄
光隆集团0.0015,231.1117,388.95一年以内
合计0.0015,231.1117,388.95

注:表中因资金拆借形成的往来款对应光隆集成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往来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

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应收款项分别为 17,388.95 万元、15,231.11 万元和 0.00 万元,报告期内存在资金拆借,主要系光隆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形成, 根据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签署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光隆集成将其日常经 营产生的盈余资金划转至光隆集团开立的资金归集专户,由光隆集团统一调度 和统筹使用,形成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债权,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当 光隆集成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支付货款及其他经营性支出存在资金需求时, 光隆集团根据光隆集成的申请将相应资金划拨至光隆集成账户,以保障其正常 运营。根据上述情况,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因资金拆借形成的往来款,属于非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涉及真实交易背景。2026 年 6 月末,因上述资金集中管理 事项形成的本公司对光隆集团的其他应收款已全部偿还,余额为 0.00 万元。

5)因日常经营费用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账龄
光隆集团7.5616.21250.20一年以内
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0.01一年以内
合计7.5616.21250.21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参股公司的往来款账龄均在一年以 内。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应付款项分别为 250.20 万元、16.21 万 元和 7.56 万元,主要由应付租赁费及应付集团服务费等日常经营费用形成;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付款项分别为 0.01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系支付经营所需水费形成往来款。因此,光隆 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参股公司因日常经营费用形成的往来款,具有真实交易背 景。

综上,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往来款账龄均在一年以 内,主要形成于购销商品、购买资产、资金拆借、日常经营费用等,除资金拆 借不涉及真实交易背景外,其他情况均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2)应收款项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逾期,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松于其

他客户,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利益输送 1)应收款项(不含其他应收款)规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严重逾期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应收款项(不含其他应收款)与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 /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度 /2025 年末2024 年度 /2024 年末
营业收入①7,085.727,942.434,491.37
其中:对关联方销售收入②1,732.872,208.651,504.31
应收账款余额③5,997.113,223.592,613.60
其中: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④1,542.961,060.25925.53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⑤=③/①84.64%40.59%58.19%
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对关联方 销售收入⑥=④/②89.04%48.00%61.53%

注:上表关联方收入、关联方应收账款为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间形成。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提高,应收款项(不含其他 应收款)规模也随之增加,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 项分别为 925.53 万元、1,060.25 万元和 1,542.9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 为 61.53%、48.00%和 89.04%,与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变动趋势一致。

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合同约定的账期为月结 90 天,即在交 易次月起 90 天内付款。2024 年末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余 额系 2024 年 9 月至 12 月销售形成,应收账项期末余额符合信用政策。2025 年 末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系 2025 年 8 月至 12 月销售形 成,其中 8 月销售回款延迟主要系 8 月销售结算时点临近光隆集团年度财务决 算审批周期,付款流程受此影响有所延后,属于临时性、偶发性的结算延迟, 并非商业信用政策或付款能力的改变,且期后均已回款。2026 年 6 月末光隆集 成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系 2026 年 3-6 月销售形成,应收账项 期末余额符合信用政策。

综上,光隆集成对关联方应收账款规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严重逾期。 2)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松于其他客户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销售额前五大及应收账款前五大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主要客户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60 天月结 60 天月结 60 天
Fabrinet Co., Ltd.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
上海鸿珊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
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
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月结 30 天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月结 90 天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稳定,信用政策集 中在 30-90 天,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信用期与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科大国 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政策一致,因此,不存在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 的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客户。

综上,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发生的往来款主要 形成于购销商品、购买资产、资金拆借、日常经营费用等,除资金拆借不涉及 真实交易背景外,其他情况均有真实交易背景,账龄结构以 1 年以内为主;光 隆集成对关联方应收账款规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严重逾期;信用政策未明显 宽松于其他客户;因此,不构成财务资助或利益输送。

8、光隆集团拟向光隆集成无偿转入的商标、专利的相关情况 (1)相关商标及专利的具体用途、相关产品收入占光隆集成总收入的比例、

未投入光隆集成的原因 1)注册商标 光隆集团同意无偿许可光隆集成使用的商标如下:

序 号注册人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国际 分类注册国家 /地区注册 有效期
1光隆集团129451629 类中国2025.03.282035.03.27
2光隆集团152077319 类中国2025.10.072035.10.06
3光隆集团152081049 类中国2025.10.072035.10.06
序 号注册人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国际 分类注册国家 /地区注册 有效期
4光隆集团152079119 类中国2016.06.282036.06.27
5光隆集团377595359 类中国2019.12.142029.12.13
6光隆集团629644389 类中国2022.08.212032.08.20
7光隆集团629811229 类中国2022.08.212032.08.20
8光隆集团785793699 类中国2024.11.072034.11.06
9光隆集团785895609 类中国2025.02.072035.02.06
10光隆集团785895719 类中国2025.02.072035.02.06

上表中仅第 8 项注册商标处于实际使用状态,具体用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 司的产品外包装、宣传资料、官方网站、展会展示、销售合同标识等。光隆集 成仅在少量产品的防拆贴上使用该商标;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相关产 品收入占光隆集成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光隆集团为统一品牌形象、集聚品牌资源、降低品牌管理成本,对商标进 行集中注册和管理,旗下多个子公司和业务板块使用统一的品牌体系对外经营, 便于客户识别和市场推广;光隆集成作为光隆集团全资设立的子公司一直被纳 入集团品牌体系,使用母公司商标是历史形成的经营惯例;由于光隆集成仅在 少量产品的防拆贴上使用上表第 8 项注册商标,其余情况下防拆贴均使用中性 标签或客户指定标签,因此上述注册商标未投入光隆集成。

2)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 光隆集团已将下列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给光隆集成:

序号专利权人/ 申请人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权利 期限/状态
1光隆集团专利权静电驱动微机电系 统二维扫描微镜发明201410599361.22014.10.3020 年
2光隆光学专利权一种无源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421464055.32024.06.2510 年
3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用于激光器的 高精度控温方法发明20251072090732025.05.30申请中
序号专利权人/ 申请人类型专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权利 期限/状态
4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波长选择开关发明20252120258362025.06.12驳回
5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光纤耦合式多 路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52176684282025.08.19申请中
6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波长选择器及 波长选择方法发明20251143644252025.10.09申请中
7光隆集团专利 申请权一种可调节光路的 多路光开关实用 新型20252233066172025.11.03申请中

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驳回决定》,上表第 4 项专利的申 请权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由光隆集团转让予光隆集成,该专利申请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被 驳回。

  • 上表第 1 项专利申请时,光隆集成尚未成立;光隆集成以承接成熟量产业

务、搭建产能体系、保障客户交付为经营目标,核心基础专利由母公司光隆集 团统一持有,有利于光隆集成降低知识产权管理成本、专注业务定位,因此该 专利此前未投入光隆集成。该专利属于光隆集成的底层基础技术专利,不直接 对应单一终端产品,而是通过支撑 MEMS 光开关系列产品实现间接收入贡献;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基于该专利相关技术开发的 MEMS 光开关、3D MEMS 光开关等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317.05 万元、193.15 万元,占光隆集成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约为 3.99%、2.73%。

  • 上表第 2 项专利申请时,光隆集团内部光无源器件业务的实施主体划分、

研发团队划转尚在推进过程中,该专利暂定由光隆光学申请及持有,属于业务 整合阶段的过渡性安排,因此该专利此前未投入光隆集成。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基于该技术迭代开发的多路光开关等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829.02 万 元、682.27 万元,占光隆集成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约为 10.44%、9.63%。

上表第 3-5 项专利对应的技术尚处于研发调试阶段,对应产品未投入量产;

第 6、7 项专利对应的技术属于前瞻性布局,当前市场成熟度不足,暂未达到 商业化应用条件。因此,前述专利此前均未投入光隆集成。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基于上述专利未产生直接产品及相关收入。

(2)相关商标及专利对光隆集成的重要程度、确保光隆集成长期使用的具 体保障措施及可行性,相关情况是否对光隆集成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对光隆集团的依赖

1)商标

①相关商标对光隆集成的重要程度

如上所述,光隆集成仅在少量产品的防拆贴上使用注册号为 78579369 的 商标,对其余拟授权的注册商标未进行使用。光隆集成主要客户为企业客户, 而非终端消费者,企业客户普遍建立内部认证和合格供应商体系,对供应商资 质、管理体系、产品性能等进行审核,对于合格供应商一般会长期保持合作。 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对供应商的选择主要关注产品质量、价格、 服务等因素,标的公司已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若有 光开关产品采购需求,将直接对标的公司进行询价,在产品质量、服务等因素 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标的公司与该客户的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光隆集成 产品满足行业标准与客户规范,已进入数百家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市场认可度 高,光隆集成具备强大定制化能力,能够根据客户对特殊波长、封装、环境适 应性需求快速开发产品,同时基于技术人员储备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采 购计划配合、交期响应、售后支持等方面获得了通信设备商、光模块厂商及科 研院所等客户群体的高度认可,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综上,客户选择向光隆集成采购更多系基于其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价格 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品牌溢价效应相对有限。相关注册商标对光隆 集成的重要程度较低。

②确保光隆集成长期使用的具体保障措施及可行性 光隆集团授予光隆集成注册商标使用期限为长期,至使用期限届满失效之

日止,光隆集团有义务在商标有效期满前的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 许可方式为普通使用许可,许可地域范围为中国大陆地区;如光隆集团在中国 境外获得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光隆集成亦可以按照前述合同约定的方式、 范围使用。因此,确保光隆集成长期使用相关商标的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

③相关情况是否对光隆集成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是否构成对光隆集团的依赖

如上所述,光隆集成未取得相关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但已经取得其长期使 用许可。根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光隆集成依照许可协议约定 可以在日常业务运营、宣传推广及在产品生产、服务提供中,按相应商标注册

证中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使用注册商标。前述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保护,能够满足光隆集成展业所需。

光隆集成使用光隆集团注册商标系前期纳入集团品牌管理的整体安排所致,

不存在资产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根据光隆集成的主要财产权属证书、生产项 目立项审批文件、重大业务合同,光隆集成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生产设施、 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具备独立的生产交付能力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的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将在上市公司协助下逐步建立独立的品牌 体系,减少对光隆集团注册商标的使用。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有权沿用光隆集团的相关注册商标,

足以满足日常展业所需;许可协议的长期保障及品牌过渡计划的双重安排有利 于光隆集成持续稳定经营,但相关注册商标对光隆集成的重要性较低,光隆集 成在资产及业务方面对光隆集团不存在重大依赖,其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 不因未完整享有相关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而受到实质性影响。

2)专利

①相关专利对光隆集成的重要程度

如上所述,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基于“静电驱动微机电系统二维 扫描微镜”专利技术开发的产品的收入占光隆集成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约为 3.99%、2.73%,基于“一种无源光开关”专利技术迭代开发的产品的收入占光 隆集成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约为 10.44%、9.63%;本次拟纳入光隆集成的专利 申请权所对应的技术处于研发调试或暂未达到商业化应用条件的状态。因此, 相关专利对光隆集成的重要程度较低。

②确保光隆集成长期使用的具体保障措施及可行性 如上所述,光隆集团已将 2 项专利权及 5 项专利申请权转让予光隆集成;

除 1 项专利申请被驳回外,光隆集成后续可依法获得相应的专利授权及/或使 用相关专利。

③相关情况是否对光隆集成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是否构成对光隆集团的依赖

如上所述,光隆集成已依法取得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有利于防止与 关联方资产混同与权属不明,对光隆集成专利资产的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有积 极作用,光隆集成就相关专利对光隆集团不存在依赖。

9、光隆集团向光隆集成提供服务的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光隆集团人员为光隆集成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相关服务能

否明确区分并准确计量,光隆集成相关费用的确认是否真实、准确、与实际情 况匹配,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垫或替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2022 年,光隆集团向各子公司下发《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集团与子公司之间服务费收取方案》(财务部【2022】010 号),其中说明:

“集团公司为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统一将供应链、法务、人力、销售、财务 等部门在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平台管理。为还原各公司真实费用及盈利水平,集 团公司依据管理平台部门所产生的费用,并根据各公司享受服务量为标准向各 公司收取服务费。”

光隆集成已于 2025 年 6 月与光隆集团签订《运营支持服务终止协议》,约 定光隆集成于 2025 年 7 月起不再履行《关于集团与子公司之间服务费收取方 案》(财务部【2022】010 号),光隆集团于 2025 年 7 月起不再向光隆集成收 取任何形式的集团服务费。自 2025 年 7 月起,光隆集成不存在向光隆集团支 付集团服务费的情形。

1)报告期内光隆集团人员为光隆集成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相关服务能否 明确区分并准确计量

报告期内,光隆集团人员为光隆集成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对光隆集成日常管理的具体 表现是否可明 确区分是否可准 确计量
统筹日常经营 服务专门负责光隆集成生 产运营管理,统筹产 销协调与资源配置等协调采购、生产、销售各环 节进度;审阅经营报表,分 析偏差并制定改进措施;定 期向集团汇报子公司运营状 况及重大事项等是是
供应链支持 服务为光隆集成提供供应 商寻源与评估,执行 采购、维护合格供应 商等根据采购需求,执行供应商 寻源与询价,跟踪采购订单 进度及到货情况;评估供应 商绩效(质量、交期、价否是
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对光隆集成日常管理的具体 表现是否可明 确区分是否可准 确计量
格),更新合格名录等
法务咨询服务为光隆集成提供法律 咨询服务、构建合规 管理体系等对公司合同文件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审查,避免潜在 的法律风险;构建合规管理 体系,组织合格培训,提升 员工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 力等否是
人力资源服务为光隆集成提供劳动 用工、招聘培训服 务、绩效管理咨询、 日常运营管理服务等统一进行招聘及培训,可以 帮助受聘者快速了解企业文 化、熟悉公司架构、融入工 作氛围;维护日常考勤、绩 效管理;为公司的日常运营 提供保障等否是
市场销售服务专为光隆集成提供市 场开拓、客户维护及 销售订单执行等直接 支持服务制定销售计划,跟踪订单进 度及回款情况;对接重点客 户需求,协调报价及合同事 宜;分析销售数据,提交专 项业绩报告等是是
统筹集团大客户管理 与海外市场平台,协 调跨子公司资源及跨 境业务更新大客户档案及海外市场 动态,跟踪合作进展;统一 品牌推广,协调各子公司资 源共享等否是
财务核算服务为光隆集成提供财务 核算、经营分析服务 等每月对公司进行财务核算, 编制报表;编制月度分析报 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变 化、发展进行分析和总结等否是
能源保障服务为光隆集成提供设备 维修、水电等能源供 应等设备维修、统计各公司实际 用量,统一结算并分摊等否是
信息系统维护光隆集团承担 ERP 系 统的成本费用ERP 系统提供采购、生产、 营销服务,统一管理的供应 链,实现业务部门流程衔接 等否是
质量控制服务光隆集团制定质量标 准,实施来料、过程 及成品检验,跟踪质 量异常整改抽检关键工序,出具报告并 下达整改;监控质量数据, 预警异常;召开分析会,考 核合格率与客诉率等否是

如上表所示,光隆集团人员专为光隆集成提供的统筹日常经营服务和专为 光隆集成提供的市场销售服务,可以明确区分并准确计量;光隆集团为统筹管 理下属公司的部分职能并节约成本,为光隆集团和各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共部 门和人员,如供应链、法务、人力、财务中心等管理费用以及海外、商务及国 内销售等销售费用在集团内不可明确区分。

2)光隆集成相关费用的确认真实、准确、与实际情况匹配,不存在关联方

代垫或替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①集团服务费的具体情况、定价依据、计算标准及计算过程 A. 集团服务费的具体情况 (a)管理费用中的集团服务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 年 1-6 月202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7.6729.78%147.2072.38%
零星工程款16.4717.72%12.886.33%
折旧摊销费22.7724.50%11.705.75%
中介费用10.5411.34%7.863.86%
办公与差旅费7.728.31%7.223.55%
业务招待费3.023.25%1.290.63%
其他费用4.745.10%15.227.48%
合计92.93100.00%203.37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管理费用集团服务费金额分别为 203.37 万元和 92.93 万元。该部分集团服务费的构成主要由职工薪酬、零星工程款、 折旧摊销费、中介费用及办公与差旅费构成,各期金额为 186.86 万元、85.17 万元,占比分别为 91.88%及 91.65%。其中,2025 年 1-6 月集团服务费中职工 薪酬大幅减少,主要系相关人员逐步转移至光隆集成所致。集团服务费于 2025 年下半年随着相关人员全部转入光隆集成而不再发生。

(b)销售费用中的集团服务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 年 1-6 月202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6.3869.08%124.6677.73%
办公与差旅费7.148.75%15.219.48%
市场费用12.9415.86%11.447.13%
业务招待费3.684.51%7.104.43%
折旧摊销费0.770.94%1.000.62%
其他费用0.700.86%0.960.60%
项目名称2025 年 1-6 月202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81.60100.00%160.36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销售费用中的集团服务费金额分别为 160.36 万元和 81.60 万元。该部分集团服务费的构成主要由职工薪酬、市场费 用、办公与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构成,各期金额为 158.40 万元、80.13 万元, 占比分别为 98.78%及 98.20%,主要系光隆集团统筹下属子公司销售业务,故 存在部分人员不属于光隆集成但实际主要从事或部分从事光隆集成的销售工作, 此部分人员的薪酬及从事光隆集成销售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会直接或分 摊计入光隆集成,并以集团服务费列支。集团服务费于 2025 年下半年随着相 关人员全部转入光隆集成而不再发生。

B.集团服务费的定价依据、计算标准

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光隆集成从光隆集团处获取运营支持服务,同 时支付相应的集团服务费,除可明确归属于光隆集成的费用外,相关不可明确 区分费用的定价依据主要系基于光隆集团据实费用发生额分摊至各子公司。不 可明确区分的费用具体分摊方案如下:

科目服务费收取基数计算标准备注
管理费用管理服务费用分摊额=费用发生额*子公 司在职人数/集团整体合 计在职人数不含董事会、总经办、项目部因 公司战略发生的费用; 不含空置厂房折旧费用。
销售费用海外部、商城费用分摊额=费用发生额*子公 司出口销售占比/
特殊/专项推广、 宣传等费用月分摊额=月费用发生额/ 受益公司数量/
其他费用分摊额=费用发生额*子公 司月度销售占比/

C.计算过程 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光隆集成从光隆集团处获取运营支持服务的集

团服务费分别为 363.73 万元和 174.53 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科目可明确区分 的费用不可明确区分的费用小计
服务成本分摊比例光隆集成
2024 年管理费用81.29991.9612.31%122.08203.37
销售费用90.93199.5034.72%69.43160.36
小计172.221,191.4616.06%191.51363.73
2025 年 1-6 月管理费用25.00479.7114.16%67.9392.93
销售费用43.7480.1547.22%37.8681.60
小计68.74559.8618.89%105.79174.53

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服务费的收取方案符合常规的业务模式,具有商 业合理性;费用由财务中心以月度为单位按照相关约定计算标准进行计算。

  • 2025 年下半年起,上述分摊的集团服务费随着相关人员全部转入光隆集成而不 再发生,相关费用的确认真实、准确、与实际情况匹配,定价依据、计算标准 具有合理性、客观性,不存在关联方代垫或替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2)结合截至目前相关人员安置与分工情况补充披露后续保障光隆集成费

用完整性及经营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1)人员安置与分工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光隆集团报告期内实际从事光隆集成相关管理、销售

的人员,除已离职的人员以外,均已由光隆集团转移至光隆集成,具体转移情 况如下:

职能类别转出公司转入公司转移人数转移时间
行政部光隆集团光隆集成22025年6月
销售部光隆集团光隆集成112025年6月
财务部光隆集团光隆集成22025年6月
供应链光隆集团光隆集成22025年6月
仓储部光隆集团光隆集成32025年6月
能源保障中心光隆集团光隆集成12025年6月

光隆集团已终止与划转人员的原劳动合同,光隆集成与所有划转人员重新 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薪酬、考核,社保、公积金、个税申报主体均变更 为光隆集成。

上述人员转入光隆集成后,其工作职责和分工与其在光隆集团任职时保持 一致。同时,光隆集成部门设置变化如下:

时间部门
2024年、2025年1-6月行政部、销售部、研发部、生产部
2025年7-12月行政部、销售部、研发部、生产部、财务部、供应链、仓储 部、能源保障中心

如上表所示,通过上述人员安置和分工,光隆集成部门架构得到完善,供 应链管理、人力资源、市场销售及财务等部门均得到关键岗位的补充,相关职 能得以自主运行,降低了对光隆集团的依赖,显著增强了自身的经营独立性。

2)后续保障光隆集成费用完整性及经营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①保障光隆集成费用完整性具体措施 光隆集成依托自身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建立了费用审批、专项核查管控等

机制,全面覆盖供应链、人力、销售、财务四大板块运营费用,确保成本费用 真实、完整、公允入账,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A.禁止人员混用 光隆集成明确规定除临时、短期且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情形外,禁止光隆

集成与光隆集团之间的人员混用。所有人员薪酬仅由实际雇佣主体发放,不存 在代付或分担的情形。

B.建立独立费用审批支付流程

光隆集成搭建自主费用预算、报销、审批、支付全流程内控体系,费用申 请、业务核验、财务审核、管理层审批、资金支付均由光隆集成内部团队独立 完成,光隆集团不参与、不干预光隆集成费用审批及资金拨付流程;所有费用 匹配业务合同、业务单据、合规发票、验收凭证,做到业务、票据、账务、资 金四流一致。

C.常态化专项核查把控费用完整性 光隆集成财务部门每月进行费用完整性自查,并由总经理确认。光隆集成

定期开展独立审计,每年聘请具有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光隆集成进行 关联交易及费用完整性审计,审计结果向光隆集成总经理报备。

②保障光隆集成经营独立性具体措施 光隆集成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有完整

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光隆集成保障独立性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下:

独立性方面具体措施
业务1、光隆集成已完成独立开展业务所需的职能机构搭建,包括供应链、销 售部等关键部门,且相关人员均已到位并全职投入工作。<br>2、光隆集成合法拥有开展业务所必须的资质,可独立开展承接业务、采 购、产品交付业务,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业 务混同的情况。<br>
资产1、光隆集成除存在使用光隆集团注册商标及在生产产品中涉及使用相关 专利/技术的情况外,其资产一直系独立核算、独立使用,拥有相应的权 属,除前述商标、专利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混同的情况。<br>2、对于光隆集成所使用的商标及专利/技术,根据光隆集成与光隆集 团、光隆光学签署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光隆集团、光 隆光学已将相关专利转让给光隆集成;根据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签署的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光隆集团已将相关商标无偿授权光隆集成 使用,使用期限为长期。 因此,前述情况不会影响光隆集成的资产独立性、完整性。<br>
人员1、光隆集成已与全体在册员工签署劳动或劳务合同,建立独立、完善的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等管理事务独立于光隆集团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br>2、光隆集成未来将继续独立招聘和建设研发、采购、管理及其他职能部 门员工队伍,在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障和工薪报酬等方面保持独立管理。<br>
机构1、光隆集成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 光隆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br>2、光隆集成与相关生产经营场所的出租方均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中对租赁具体位置及用途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光隆集成系 拥有该等租赁场所的独立使用权利的主体。<br>3、光隆集成的生产经营场所外部醒目位置均安装了清晰可辨别的标识, 能够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明确区分。<br>
财务1、光隆集成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 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进行财务核算, 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br>2、光隆集成已依法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 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br>3、光隆集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独立纳税。<br>4、光隆集成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办法》《发 票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等。<br>

综上,光隆集成已制定保障费用完整性和经营独立性的具体措施,能够有

效保障费用完整性和经营独立性。 10、光隆集成通过光隆集团销售的展业模式的相关情况 (1)光隆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具体业务范围、产品及应用领域、主要客户与

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团及其主要下属企业的具体业务范围、产品及应用领域、

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如下:
序 号关联 企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服务产品/服务 应用领域报告期 前五大客户报告期 前五大供应商
1光隆 集团光通信器件产 品研发、生产 和销售光芯片系列、 无源光器件以及 子系统产品等多 种类光通信器件网络安全、AI 算力、安防设 备、激光医 疗、激光雷达******
2光隆 光学开发、研制生 产光纤器件、 光纤传输设 备、数据通信 网络设备光学元器件(光 隔离器、光组 件)网络安全、AI 算力、安防设 备、激光医 疗、激光雷达 等******
3芯飞 光电光通信及信息 技术领域的芯 片及其产品设 计、封装、生 产、销售、技 术服务封装,测试光模块制造******
4桂林 雷光 科技 有限 公司光通信半导体 激光器芯片的 研发、生产和 销售通信光芯片设 计、研发、生产光通信基建、 传感探测******
5桂林 芯隆 科技 有限 公司网络与信息安 全软件开发; 信息安全设备 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 通信设备制 造;通信设备 销售PD/APD 与非通 信芯片、光旁路 设备-平台系统 的组装业务光通信基建、 传感探测******
6武汉 光瑞 科技 有限 公司光通信设备制 造,光通信设 备销售,通信 设备制造,通 信设备销售封装光模块制造******
7汇基 新材 香港 有限 公司光芯片、光无 源和有源器 件、光学材料 的研发、生 产、销售法拉第旋转片网络安全、AI 算力、安防设 备、激光医 疗、激光雷达 等******
8湖南 芯锐 科技 有限 公司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集成 电路芯片及产 品制造;集成 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光电 子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销集成电路芯片、 光电子器件AI 智算中 心、数据中 心、测试与传 感--
序 号关联 企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服务产品/服务 应用领域报告期 前五大客户报告期 前五大供应商
售

(2)交易完成后光隆集团是否同光隆集成或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竞争 性业务

报告期内,光隆集团及其主要下属企业与光隆集成、英唐智控的业务对比 情况如下:

序 号对比维度光隆集团 及其主要下属企业光隆集成上市公司
1主营业务光通信器件产品研 发、生产和销售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 和相关模块、设备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分销、芯 片设计制造及软件研 发销售等
2主要产品/服务光芯片系列、无源光 器件以及子系统产品 等多种类光通信器件光开关(子器件)及 相关模块和设备等被动元件、存储类等 电子元器件;光电集 成电路、光学传感 器、车载 IC、 MEMS 微振镜等;ERP 管理 软件、MES 制造执行 系统、WMS 智能仓储 系统等管理软件
3报告期内前五大 客户重叠情况——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 司、Fabrinet Co., Ltd.、南京昕天卫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福 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4报告期内前五大 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主要重叠客户包括中际旭创 股份有限公司、Fabrinet Co., Ltd.和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高 意通讯有限公司其中 Fabrinet Co., Ltd.主要系光隆集团作为光隆集成经销商对 其销售光开关产品;南京昕天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系光隆集成系统集成业 务转至芯隆科技后,芯隆科技对其销售光旁路设备-平台系统产品。光隆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向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售的主要产品 为光隔离器,光隔离器主要用于隔绝反射光干扰光源,主要用于集成在光模块 产品中;光隆集成销售的产品为光开关及相关模块、设备,其主要用于光路的 切换调度和保护,一般单独布设;光隔离器和光开关系独立器件,客户根据自 身需求独立选型、采购,不存在成套销售的技术约束。因此,光隆集团及其下 属企业与光隆集成向重叠客户销售的产品不存在需“配套使用”或“成套销售”

的关系,双方均独立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向重叠客户销售的行为不存在绑定 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团虽然在一定时间内将作为光隆集成的经销商进 行光开关相关产品销售,但考虑到光隆集团销售的光开关产品均采购自光隆集 成,且不赚取差价,与光隆集成不存在直接的市场争夺与利益竞争;除前述经 销外,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虽然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况,但所涉及的 产品、业务领域不同,不存在直接的市场争夺与利益竞争。因此光隆集团与光 隆集成或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或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竞争性业务。 (3)未将相关展业模式认定为竞争性业务的合理性,交易完成后相关展业

模式的预计规模及光隆集成对经营业绩及评估值的影响,光隆集团停止相关展 业模式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

1)未将相关展业模式认定为竞争性业务的合理性 相关展业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 ①单向采购关系:光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光隆集成采购,而非直接生产 销售同类产品。
  • ②终端销售导向:光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光隆集成采购的目的是向终端 客户销售,而非与光隆集成在同一层级竞争。
  • ③供应链角色:光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该展业模式下充当光隆集成的销 售渠道之一。

③过渡性安排: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已明确约定 光隆集团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标的公司在交易完成后三年内停止相关展业模式, 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该模式具有临时性和过渡性。

综上,在相关展业模式下,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不存在直接的市场争夺与 利益竞争,且相关展业模式为过渡性安排,因此未将该展业模式认定为竞争性 业务具有合理性。

2)交易完成后相关展业模式的预计规模及光隆集成对经营业绩及评估值的

影响

交易完成后相关展业模式的预计规模将逐年降低,根据光隆集团预计,

  • 2026 年-2028 年期间,光隆集成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从 25%、20%、 10%,之后降至 0%。2026 年 1-6 月,光隆集成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4.46%。

在相关展业模式下,光隆集成通过关联方按“平进平出”的原则销售给终 端客户,即关联方向光隆集成采购,并以采购价销售给客户,不在交易中留存 利润,交易价格公允;此外,相关展业模式下关联方并非终端客户,关联方的 采购订单均基于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发起,且产品直接由光隆集成配送至终端 客户,在完成终端客户签收后即实现了最终销售,关联方不参与产品的仓储、 中转流程。

相关展业模式下,光隆集成产品最终均按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销售给终端 客户,且交易完成后关联销售比例降低的实现方式是关联方协助光隆集成取得 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因此不会影响光隆集成的销售金额、毛利 等经营业绩。

综上,相关展业模式以及规模变化不会对光隆集成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 响,亦不会对评估值造成重大影响。

3)光隆集团停止相关展业模式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光隆集团与实际控制人彭晖出具的承诺,光隆集团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标的公司 在交易完成后三年内停止前述展业模式,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 格。具体安排如下:

整改阶段整改期间阶段性任务整改目标
第一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制定客户转移计划、启动资质申请制定全面整改计划, 启动整改
第二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 6-12 个月除需资质认证的头部终端客户外,完 成其他主要终端客户转移完成大部分终端客户 转移
第三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 12-24 个月通过客户 G、烽火通信的资质认证并 完成转移完成 90%以上客户转 移
第四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 24-36 个月完成剩余客户转移、确认无遗留收尾清理、全面完全 停止相关展业模式

为完成上述各阶段目标,光隆集团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如下:

  • ①光隆集团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 I 客户转移措施
措施类别具体措施
客户沟通向终端客户说明股权变更及渠道调整安排
合同转移协助光隆集成与终端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客户关系维护确保过渡期内客户服务质量不降低
新客户开发协助光隆集成独立开发新的终端客户资源
  • II 上市公司协同措施
措施类别具体措施
品牌背书允许光隆集成在市场拓展中使用上市公司品牌,提升终端客户对光 隆集成独立供应商身份的信任度
客户资源渠道协同针对上市公司已建立合作关系的终端客户,协调推动客户将光隆集 成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缩短独立获客周期
行业资源整合协助光隆集成对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战略客户,筛选并引入独 立的渠道合作伙伴
  • III 人员与组织保障措施
保障类别具体措施
培训与交接光隆集团协助进行客户信息交接、销售培训
激励机制建立直销团队激励机制,确保销售积极性
  • ②光隆集团停止相关展业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I 产品竞争力:光隆集成产品具备竞争力,光隆集成的终端客户已通过产

品验证、产线测试及批量供货等程序,形成了对光隆集成产品的实际认可。本 次交易后,光隆集成无需就产品导入和验证事项单独与终端客户进行长期反复 沟通,预计能够缩短对接周期。

  • II 技术与生产能力:光隆集成已形成了法拉第旋光效应光切换技术、微机

电系统 2D 光切换技术、MEMS 扭镜 VOA 技术等支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核心技 术,并已全面应用在主营业务产品,不存在对光隆集团或其关联方的技术依赖;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光隆集成的研发人员合计 35,占员工总数 13.89%, 研发人员均在光隆集成专职工作,不存在与光隆集团混同的情形。光隆集成已

建立完善的产品研发流程,覆盖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样品试制、工艺验证、 量产导入等全环节,能够独立完成新产品的开发迭代;光隆集成现已取得独立 的生产场地、生产设施,生产环节由光隆集成独立管理,不存在与光隆集团共 用生产线或产线混同的情形。

  • III 管理能力:光隆集成现任管理团队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心技

术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上述人员专职在光隆集成任职,与光隆集团及子公司 不存在交叉任职或兼职情形,具有丰富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熟悉行业产品特 性、客户群体特征及直销业务模式,具备独立开拓市场及运营管理的实务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核心团队成员的服务期限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不少 于五年,且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光隆集成及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 业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或在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单位担任职务、 提供咨询服务或领取报酬。

  • IV 资金实力:光隆集成财务状况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视光

隆集成业务开展需要,通过增资/借款/提供担保等方式为光隆集成提供必要的 资金支持,确保光隆集成在客户拓展及营运资金周转等环节具备充足的资金实 力。综上,光隆集团停止相关展业模式具有可行性。

11、关联交易对业绩及估值的影响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光隆集成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1)关联销售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销售额毛利销售额毛利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409.88911.332,046.131,314.581,496.06970.83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 公司销售商品313.52126.63126.3844.85250.574.88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951.6371.9615.04--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销售商品6.533.620.120.11--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0.650.005.460.000.000.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销售额毛利销售额毛利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0.020.00--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0.000.140.00
合计1,733.521,043.212,250.071,374.571,746.77975.71

注:上表中光隆集成关联销售的金额按总额法列示。

报告期光隆集成关联销售的主要对象为光隆集团。由于光隆集团在客户资 源积累、品牌推广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报告期内光隆集成部分终端客户由光 隆集团统一承接合作关系,再由光隆集团向光隆集成下达采购订单,最终由光 隆集成直接向终端客户完成发货交付。该合作模式下,光隆集团先依托自身市 场资源统一对接终端客户的真实采购需求,明确产品规格及交付地址等细节, 再向光隆集成下达采购订单。产品交付环节由光隆集成直接发往终端客户指定 地点,光隆集团仅承担客户对接、订单协调的职能,不参与产品的仓储、中转 流程。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光隆集团均未持有光隆集成销售产品的库存,光 隆集成关联销售均已实现终端销售。在销售定价方面,除另行收取集团服务费 外,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的销售定价采取“平进平出”原则,即光隆集团向光 隆集成采购,并以采购价销售给客户,不在交易中留存利润,全部利润均归光 隆集成所有,确保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2024 年,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零星转 让部分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金额较小,转让价格系按照资产账面价值转让, 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对光隆光学的关联经销,光隆光学的客户如需一 并采购光隆集成的相关产品(如子器件等),部分客户会直接向光隆光学进行 下单采购,由光隆光学接收订单后,再根据产品类型和需求向光隆集成下达订 单。最终产品通过光隆光学统一销售给客户,光隆集成对光隆光学的关联销售 金额同样采取“平进平出”的定价策略,光隆光学不赚取差价。2025 年,光隆 集成向光隆光学出售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光隆集成闲置的生产或测试用通用设备, 金额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的关联经销商品采用“平进平出”的销售模式,

关联方不在交易中留存利润,交易价格公允;该模式下关联方并非终端客户, 关联方的采购订单均基于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发起,且产品直接由光隆集成配

送至终端客户,在完成终端客户签收后即实现了最终销售,关联方不参与产品 的仓储、中转流程;该模式下,光隆集成产品最终均按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销 售给终端客户,若不通过关联方销售,而是由光隆集成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 不会影响光隆集成报告期的销售金额、销售毛利等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对光隆光学和芯隆科技存在少量直销商品,主要用于 光隆集团子公司光隆光学、芯飞光电进行产品测试以及芯隆科技生产平台系统,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直销金额分别为 1.53 万元、36.52 万元和 25.83 万元, 金额较小,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销售固定资产金额较小,且均按账面值交易,价

格公允。 综上所述,关联销售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2)关联采购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660.294.94
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2.06122.051,546.67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或劳务0.4739.4921.65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1617.87-
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0.18
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 司采购商品7.26-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174.53363.73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费18.0627.5212.69
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费0.550.500.21
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48.230.15-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0.3483.172.66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债房产4,270.43-0.05
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抵债房产2,735.11
桂林芯隆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20.01-0.05
桂林雷光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0.02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 1-6 月2025 年2024 年
合计7,157.27472.921,952.60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1,939.91 万元、445.40 万元和 7,157.27 万元。2026 年 1-6 月采购金额增长,主要系因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 以房产抵偿对光隆集成的负债,剔除相关抵债事宜的影响,采购额为 151.73 万元,采购金额逐年下降。报告期内,除光隆集团的资产抵债外,光隆集成关 联采购的主要对象为光隆光学,光隆集成对光隆光学产生关联采购主要基于以 下原因:(1)部分原材料、辅料属于通用材料,当光隆集成因外购时长等原 因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则向光隆光学采购以满足其生产需求。此类产品主要 为外购的电容、电阻、胶水、包装等原材料、辅料,以及光隆光学外采的部分 原材料如准直器等;(2)在光隆光学子器件产线转移至光隆集成前,如光隆 集成客户需采购子器件等产品,由光隆集成接收订单后,再向光隆光学下达订 单,或者光隆集成的部分客户需一并采购光隆光学生产的其他产品时,会一并 向光隆集成下达订单,由光隆集成向光隆光学采购后统一销售给客户;(3) 光隆集成向光隆光学采购光隔离器、环形器、波分复用器、法拉第小片、偏振 片小片等材料进一步用于生产光开关、光保护模块等产品;(4)其他的固定 资产采购系行业通用生产、测试设备,金额较小。

针对上述关联采购,根据《光隆集团内部交易规范准则》,对原材料、辅 料,交易定价原则为以出售方账面值为基准价确定。对产成品交易定价原则为 以出售方同类产品对外部客户销售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为交易价。对于小批量 或定制产品则以出售方测算的定制成本(含直接材料、人工、分摊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良率)为基础,加成 30%作为交易价,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上述 关联采购中,对于光隆集成经销的产品,采取“平进平出”的定价策略,会计 核算中采用净额法核算,因此对光隆集成报告期内年损益无影响。光隆集成采 购的其他固定资产转让,主要为通用生产、测试设备在光隆集团内部转让,提 高资产使用效率,均系以账面价值转让。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支付服务费的情况。参照《桂林光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集团与子公司之间服务费收取方案》(财务部 【2022】010 号),其中说明:“集团公司为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统一将供

应链、法务、人力、销售、财务等部门在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平台管理。为还原 各公司真实费用及盈利水平,集团公司依据管理平台部门所产生的费用,并根 据各公司享受服务量为标准向各公司收取服务费。”上述内部制度文件中,关 于相关费用的支付依据、收取内容及标准的约定为:“集团需对统一管理的供 应链、法务、人力、销售、财务等平台部门所产生的费用按各公司享受的服务 量计算收取服务费。财务中心根据各部门产生的相关费用以月度为单位,按照 下表所列收取标准进行计算,董事长/总经理签字确认无误后,集团开具发票, 各公司以现金方式结算”,具体分摊方案如下:

科目服务费收取基数计算标准备注
管理费用管理服务费用分摊额=费用发生额*子公司 在职人数/集团整体合计在 职人数1、不含董事会、总经办、项 目部因公司战略发生的费用;<br>2、不含空置厂房折旧费用。<br>
销售费用海外部、商城费用分摊额=费用发生额*子公司 出口销售占比/
特殊/专项推广、 宣传等费用月分摊额=月费用发生额/受 益公司数量/
其他费用分摊额=费用发生额*子公司 月度销售占比/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支付服务费,符合报告期内的业务模式,

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方式具有客观性、公允性。 光隆集成向其他关联公司的采购金额较低,对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光隆集成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采购系基于业务开展所需,具

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关联采购价格公允,关联采购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 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3)生产线转移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生产线转移的情况。2024 年 9 月,由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将子器件生产线(包括多路光开关)转至光隆集成,交易金 额 1,057.16 万元。2025 年 2 月,光隆集成将系统集成业务转至桂林芯隆科 技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79.73 万元。2025 年 8 月,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将 MEMS 封装线转至光隆集成,交易金额为 109.15 万元。上述生产线转 移均系按账面值转让。生产线转移后,光隆集成业务结构得到优化,经营业绩 得到提升。

2024 年、2025 年,光隆集成子器件和多路光开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分 别为 670.24 万元和 3,342.10 万元,上述子器件生产线(包括多路光开关)转 移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具有较大影响。

4)关联租赁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租赁为向光隆集团租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相关

租金价格公允,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5)关联资金拆借和关联担保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和关联担保,均未收取利息

或费用,对光隆集成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生产线转移对光隆集成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其他 关联交易对经营业绩不造成重大影响。

(2)收益法评估中对关联交易的考量情况

光隆集成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报告期内 关联交易具备公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的情况。根据评 估行业惯例,本次评估假设光隆集成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模式、业务模式 上与现时保持一致。截至本次评估报告出具日,光隆集成基于合理需求的关联 交易在符合合理性、公允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持续开展,未来关联交易情况无 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光隆集成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本次收益 法评估在光隆集成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未对关联交易进行单独预测,具 有合理性,符合评估准则和评估惯例。

(3)量化分析预测期内关联交易对业绩及估值的影响 1)预测期关联交易对业绩的影响分析 光隆集成各类关联交易对预测期业绩和估值的影响分析如下:

①关联销售

光隆集成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金额占收入比例逐年下降。根据上市公司与 光隆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光隆集团或其集团体 系内公司为了向终端客户销售而向光隆集成采购,光隆集团或其集团体系内公

司应当按照采购价格向终端客户销售,因该等销售产生的成本和费用由光隆集 成另行承担。同时,光隆集团尽最大努力协助光隆集成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 内停止前述展业模式,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此外,光隆集 团已作出书面承诺,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光隆集成及 上市公司的利益。因此,预计未来光隆集成关联销售比例将持续下降。因关联 销售比例下降的实现方式是光隆集团协助光隆集成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 机会和资格,随着关联销售比例的降低,光隆集成的业绩不会相应降低。

预测期内,光隆集成的关联经销将继续采用“平进平出”的销售模式,关 联方不在交易中留存利润,交易价格公允;该模式下关联方并非终端客户,关 联方的采购订单均基于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发起,且产品直接由光隆集成配送 至终端客户,在完成终端客户签收后即实现了最终销售, 关联方仅承担客户对 接、订单协调工作,不参与产品的仓储、中转流程。该模式下,光隆集成产品 最终均按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销售给终端客户,预测期内关联销售比例降低的 实现方式是关联方协助光隆集成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不会 影响光隆集成的销售金额、毛利等经营业绩。

综上,关联销售及关联销售比例变化不会对光隆集成预测期的业绩造成重 大影响。

②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采购定价方式公允。预计未来光隆集成的关联采

购比例将持续下降,并维持公允价格,将不会对光隆集成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 ③生产线转移 预测未来不会发生生产线转移事项,将不会对光隆集成业绩造成影响。
  • ④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关联租赁价格公允,随着光隆集成获得抵债房产,预

计租赁期到期后将不再续租相关房产,关联租赁不会对光隆集成预测期业绩造 成重大影响。

⑤关联担保

光隆集成与关联方之间关联担保不涉及收费,不会对预测期业绩造成重大 影响。

⑥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向光隆集团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相关资金拆借情况已清偿完毕,未收取利息,且后续不会继续与光隆 集团进行资金拆借,因此不会对光隆集成预测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预测期内关联交易对光隆集成经营业绩不造成重大影响。 2)量化分析预测期内关联交易对估值的影响 如前所述,预测期内关联交易对光隆集成的业绩不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交

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在经营业绩不受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预测期内关联交 易对光隆集成估值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生产线转移对光隆集成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其他关联 交易对经营业绩不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收益法评估未对关联交易进行单独预测, 具有合理性,符合评估准则和评估惯例;预测期内关联交易对光隆集成经营业 绩和估值不造成重大影响。

12、上市公司及光隆集成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1)上市公司及光隆集成规范关联交易、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避免相关

方在业绩承诺期内通过关联交易调节业绩或输送利益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 及有效性

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含审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规则,保证治理机构规 范运作。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将光隆集成纳入上市公司治理体系。该等公司治理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要求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分别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有关关 联交易事项时采取回避表决的措施;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了独立董 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职权和要求;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就关联关系的界

定、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实施权限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子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职能机构及人员的经营管控、财务管理、重大事项 报告、监察审计等制度,搭建起对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全流程管控体系。

因此,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事前识别、审批流程、资金管控、 信息披露、责任追究五大维度对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进行管控,同时结合人员 管理、审计监察形成闭环约束,管控要求如下:

  • 1)关联交易事前识别前置:管控子公司开展各类交易前,必须对照公司关

联方名单主动判定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从源头识别关联交易属性,避免违 规交易发生。

  • 2)严格执行专项审批流程:对于超出子公司权限且未经事前审批的关联交

易,子公司不得自行推进,需第一时间上报上市公司相关部门,严格遵照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关联交易,层层把控 交易合规性。

  • 3)关联资金往来专项约束:在财务管理层面明确要求,子公司严格管控与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资产及各类资源往来,严禁出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形。若出现异常资金往来,上市公司相关部门会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若造 成损失,将追究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责任,从资金端防范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风险。

  • 4)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归属于子公司重大事项范畴,适用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前,需履行重大事项报 告、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后,方可落地相关交易,强化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 策权把控。子公司关联交易同步纳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若构成关联交易 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并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审计监察与事后追责:上市公司审计部门将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内控

执行、交易合规性纳入常态化内部审计范围。对于未按规定报告、违规开展关 联交易的相关责任人,上市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内部审计结果也会作

为子公司高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倒逼相关人员履职尽责。

光隆集成在业务、机构、资产、人员、财务上均独立于各关联方,光隆集 成具备面向市场的独立运营能力。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已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 易,对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无法避免且对有利于光隆集成业务开展的必要关联 交易,光隆集成将依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司治理规则履行审议程序,保证关联交 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公允性,避免相关方在业绩承诺期内通过关联交易调节 业绩或输送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过渡期间,光隆集团不得占用光隆集成资金,否则将构成违约。本次 交易后,光隆集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将向光隆集成委派董 事及财务管理人员,光隆集成采用上市公司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以满足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

此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关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函》如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胡庆周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1.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英 唐智控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br>2.本人保证不利用英唐智控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取不 正当利益,充分尊重英唐智控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英唐智 控独立经营、自主决策。<br>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英唐智控及 其子公司进行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英 唐智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 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英唐智控及其子公司、英唐智控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br>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其他方式挪用、侵占英唐智控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 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或调节英唐智控的资 金、利润,保证不损害英唐智控及其子公司或英唐智控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益。<br>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英唐智控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不可撤销。本人同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br>
光隆集团及其关于避免资金1.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隆集成相关规章制度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承诺函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对光隆集成的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光隆集 成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或要求光隆集成提供担保,不以 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光隆集成利益 的行为。 2.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光隆集成因此遭受的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尽 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光隆集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br>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包括光隆集团或其子公司为了向终端客户销售而 向光隆集成采购的情形),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与光隆集成 按照公平、公允、合理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应当适用的关联交易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利用关 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光隆集成利益的行为。<br>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光隆集成因此遭受的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关于保持独立 性的承诺函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光隆集成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 不违规利用光隆集成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 违规占用光隆集成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光隆集成的独立 性。<br>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竞争性业务[指从事光开关等无源光器件和相关模块、 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全品类光开关、 MEMS 光器件(MEMS 光开关、MEMS VOA)、光保护模块和 OCS 光路交换机等。但是,光隆集团或其子公司为了向终端 客户销售而向光隆集成采购的情形不属于上述“从事竞争性 业务”。<br>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光隆集成因此遭受的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综上,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已就光隆集成规范关联交易、保障关联交易公 允性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能有效避免相关方在业绩承诺期内通过 关联交易调节业绩或输送利益,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2)未来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制度安排,是否具备有效性和针对性 本次重组完成后,光隆集成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履行上市公司层面关

联交易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上市规则》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关于 关联交易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履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必 要的审议程序,就相关金额以及定价原则等事项在上市公司各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公告和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遵循公平、公允、公开的原则,依照合法 有效的协议进行相关交易,避免出现相关方通过关联交易调节业绩、输送利益 的情形。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已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及光隆集成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 其有效性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其有 效性
关联销售
光隆集团的产 品经销光隆集团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约定,光隆集团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光隆集成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停止前述展业模式,取得直接向终端 销售的商业机会和资格。后续相关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 市公司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 允性。
关联采购
光隔离器、平 台 系 统 、 壳 体、玻璃片、 偏振片、法拉 第小片等原材 料及产成品、 光旁 路设备平台系统的组 装代工光隆集团、桂 林光隆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 桂林芯隆科技 有限公司、桂 林雷光科技有 限公司光隆集成后续将借助上市公司在供应链管理的优势,积极 开拓非关联供应商,加强对供应商体系的市场化管理,扩 大非关联供应商采购占比,进一步减少关联采购规模。对 于仍需开展的关联采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保障采购定价 的公允性,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联担保
光隆集成为光 隆集团提供担 保光隆集团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光隆集团同意不晚于协议生效前提供替代 性担保措施,置换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或其关联方提供的 所有担保。因此,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关联交易将不 再发生。
光隆集团为光 隆集成提供担 保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同意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3 个 月内,将光隆集成届时尚未结清的融资事项中除光隆集成 外的担保方置换为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因此,预计前述 置换担保完成后,该类关联担保将不再发生,能够彻底规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其有 效性
范该类关联交易。
关联租赁
光隆集成承租 光隆集团房产光隆集团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承租桂林市高新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 D14 华网科技园 4 号楼 4 层(租约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租约到期后无续租计划,该类关联交易将逐步缩 减并最终彻底消除。
桂林芯飞光电 子科技有限公 司、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有限 公司承租光隆 集成房产桂林芯飞光电 子科技有限公 司、桂林光隆 光学科技有限 公司光隆集成将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号楼 1、2 层分别出租给光隆集团的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桂林光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租 期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后续光隆集成将根据自身生产经 营所需综合考虑收回房产自用或继续对外出租。如本次交 易完成后,光隆集成仍向关联方出租前述房产,光隆集成 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确保租赁定价公允,交易合规。
关联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光隆集团2026 年 1 月 5 日,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签署《债务抵偿协 议》,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 额为 102,311,108.17 元。截至报告期末,光隆集团已偿还 光隆集成全部占款。
服务费
服务费光隆集团光隆集成与集团已签署《运营支持服务终止协议》确认,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服务终止日)起,光隆集团为光隆集 成提供的运营支持服务正式终止。

本次重组完成后,光隆集成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将履行 上市公司层面关联交易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上市公司及光隆集成均已采取 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及光隆集成将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关于 关联交易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以保证光隆集成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并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综上,未来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制度安排具备有效性和针对性。

13、基于前述内容、结合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销售、采购、担保、存放 资金、往来款项、商标授权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光隆集团 及子公司具体经营业务与光隆集成的联系,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光隆集成的经营 和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对光隆集团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业绩 的情形,光隆集成资产、人员及业务是否完整,成本费用核算是否完整等审慎 论证并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销售、采购、担保、存放资金、往来款项、商

标授权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1)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销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关于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间关联销售的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

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六)其他与光隆集成的

  • 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说明”之“1、向光隆集团销售的具体情况”。

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销售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光隆集成成立初期自 身销售团队及销售渠道资源有限,而光隆集团已建立覆盖全球的销售网络,通 过光隆集团进行销售,能够帮助光隆集成快速切入客户 G、EXFO 等国际国内顶 级客户供应链,缩短市场拓展周期。此外,部分国际国内头部客户对供应商资 质要求严格,而光隆集团已通过多家国内外头部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光隆集成 单独申请认证周期长、成本高,暂时通过光隆集团作为经销商,能够快速满足 客户的准入要求,实现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经销销售价格均为终端客户向光隆集团采 购价格,光隆集团不对价格进行调整及保留利润,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 信用政策及毛利率与非关联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

光隆集团的采购订单均基于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发起,且产品直接配送至 终端客户,报告期内该类经销模式下的产品,在完成终端客户签收后即实现了 最终销售,不存在渠道囤货未最终流转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销售虚增光隆 集成业绩的情形。

综上所述,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的关联销售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 2)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关于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间关联采购的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

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六)其他与光隆集成的

  • 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说明”之“2、向光隆集团采购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的采购包括采购产成品和采购材 料。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采购产成品,主要直接对外销售,上述成品 采购主要系为满足下游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光隆集 成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采购材料,主要用于产品生产;光隆集成根据生产需求 和市场情况,灵活选择从关联方或非关联供应商处采购材料;光隆集成向关联 方采购部分产品和材料主要基于运输便利性、供货稳定性和及时性、保护商业 机密等因素,光隆集成与关联方地理位置接近,生产协同与物流对接具有便利 性和成本优势,在部分材料采购时间较长时,光隆集团在交货周期方面能够较 好满足光隆集成的生产需求。因此,上述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光隆集团内部交易规范准则》,对原材料、辅料,交易定价原则为 以出售方账面值为基准价确定。对产成品交易定价原则为以出售方同类产品对 外部客户销售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为交易价。对于小批量或定制产品则以出售 方测算的定制成本(含直接材料、人工、分摊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良率)为 基础,加成 30%作为交易价,定价依据合理,关联采购的价格具备公允性。

综上,光隆集成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

3)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本次交易完成前,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全资子公司,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 为光隆集成提供担保,拓宽光隆集成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光隆集成外部融资; 光隆集成作为光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光隆集团整体融资安排,为光隆 集团提供担保,符合集团企业经营运作模式。

关联担保发生时双方为全资母子公司关系,担保事项均为满足生产经营和 融资活动的实际需求,报告期内未发生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代偿的情形。关联担 保未向对方收取额外担保费用,符合集团企业内部关联担保的通行做法,不存

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综上,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互相提供关联担保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公允 性。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和光隆集成的利益,光隆集团已制定相关方案,置 换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担保。

4)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存放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从光隆集成拆出资金至光隆集团,主要原因系光隆集团对下属 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优化整体资金配置效率。光隆集成依据与光隆集团 签署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将阶段性闲置资金归集至集团管理。同时,光 隆集团与部分银行签订了银行存款分层计息协议,将各子公司闲置资金归集存 入该账户以获取更高的存款收益。因资金拆借发生于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全资 子公司阶段,系依据《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开展的集团内部统一资金调度,并 未计提利息,为市场常见情况,具有一定合理性。

因此,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存放资金在必要性和公允性方面在光隆集成 处于光隆集团全资子公司阶段具有合理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已 完成相关情况的整改,不再存在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存放资金的情况。

5)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往来款项的形成情况及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往来款主要形成于

购销商品、购买资产、资金拆借、日常经营费用等,除资金拆借不涉及真实交 易外,其他情况均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光隆集团和光 隆集成间往来款项的形成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6)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商标授权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根据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签署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光隆集团许 可光隆集成无偿使用相关注册商标,使用期限为长期,至相应的注册商标使用 期限届满失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 况”之“一、光隆集成”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 有负债情况”之“5、是否存在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 可人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相关内容。

经过光隆集团长期经营与品牌推广,光隆集团在光通信行业内已积累了较 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客户认可度。光隆集团基于品牌资源统筹配置的考虑,由其 统一注册、管理商标,并无偿授权给各子公司使用。在集团化管理模式下,光 隆集成无自持商标。光隆集成作为光隆集团全资子公司,在开展日常生产经营 的过程中,使用光隆集团的商标。光隆集成仅在少量产品的防拆贴上使用该商 标,其余情况下防拆贴均使用中性标签或客户指定标签,使用比例较低,相关 商标对光隆集成业务开展的重要程度较低,品牌溢价作用不显著,因此无偿授 权具有一定的公允性。

因此,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商标授权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综上,光隆集团和光隆集成间销售、采购、担保、存放资金、往来款项、

商标授权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2)光隆集团及子公司具体经营业务与光隆集成的联系

光隆集团及子公司具体经营业务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 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六)其他与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相 关的事项说明”之“10、光隆集成通过光隆集团销售的展业模式的相关情况” 之“(1)光隆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具体业务范围、产品及应用领域、主要客户 与供应商情况”。光隆集团及子公司与光隆集成不存在同业竞争或竞争性业务。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通过光隆集团经销的情况,主要原因系光隆集团 已建立覆盖全球的销售网络,通过光隆集团进行销售,能够帮助光隆集成快速 切入客户 G、EXFO 等国际国内顶级客户供应链,缩短市场拓展周期。此外,部 分国际国内头部客户对供应商资质要求严格,而光隆集团已通过多家国内外头 部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光隆集成单独申请认证周期长、成本高,暂时通过光隆 集团作为经销商,能够快速满足客户的准入要求,实现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向光隆集团及子公司采购的情况,主要包括采购 产成品后对外销售、采购材料后领用或对外销售。采购产成品或材料对外销售 系光隆集成的客户需求影响;采购原材料系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光隆集成 通过光隆集团及子公司采购主要系基于运输便利性、供货稳定性、保护商业机 密等因素。

(3)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光隆集成的经营和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对光隆集 团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业绩的情形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的主要关联交易包括关联销售、采购、产线转移、担 保、存放资金、往来款项、商标授权等。如前所述,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具有 必要性、合理性,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504.31 万元、2,208.65 万元和 1,732.87 万元(净额法核算口径),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49%、27.81%和 24.46%,呈下降趋势。随着光隆集成 不断完善自身的客户认证与销售团队建设,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的占比持续提 升,对光隆集团经销渠道的依赖逐步降低。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的经销的销售 价格、信用政策及毛利率与其他非关联方客户不存在明显差异,并均已实现了 最终销售,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构成对光隆集团的重 大依赖。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向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采购分别为 1,573.26 万元、186.96 万元和 64.53 万元(不包含固定资产购销、服务费及 水电费),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光隆集成可从多个独立第三方获得相同或类似 原材料,不存在仅能从光隆集团采购的情况,采购价格与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格 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通过关联采购调节成本费用、输送利益的情形,光隆 集成不存在对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赖。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发生产线转移事项,产线转移完成后,光隆集成的业 务完整性与经营独立性总体得到提升。

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担保、资金存放、商标授权等事项,系集团企业历史 经营形成的合理关联往来。本次交易各方已就关联担保的解除/置换制定了可 行的方案,预期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关联担保将解除;资金存放系因光隆集 团对下属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双方已不存在未了 结的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商标授权系因光隆集团基于品牌资源统筹配置的考虑, 但光隆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不依赖光隆集团的商标品牌也可正常开展经 营,光隆集成未来可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逐步申请注册商标。

光隆集成拥有独立的财务制度体系及会计核算系统,设立了独立的财务职

能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并能够自主支配相关资金,作为独 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共用 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光隆集成具有财务独立性。

综上,报告期内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未影响光隆集成的经营和财务独立性, 除关联销售外,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光隆集成对 光隆集团的依赖,根据光隆集团预计,2026 年-2028 年期间,光隆集成关联销 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不高于 25%、20%、10%,之后降至 0%。2026 年 1-6 月, 光隆集成关联销售占比已降至 24.46%,关联销售不构成对光隆集团的重大依赖, 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可逐步实现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光隆集成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调节业绩的情形。

光隆集成资产、人员、业务等方面完整且已独立于光隆集团,可以独立经 营业务。为保证及维持光隆集成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光隆集团及光隆集成采 取或拟采取以下措施:

1)上市公司将光隆集成纳入管理体系,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照规定将光隆集成纳入上市公司治理体系。

上市公司现有各类治理规则可保障双方规范运作,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重组 完成后,对无法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光隆集成将按上市公司规则履行审议 程序,保障交易公允,避免相关方通过关联交易调节业绩或输送利益。本次交 易后,光隆集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上市公司将向其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 人员,光隆集成采用上市公司的 ERP 及 OA 系统,满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具体措施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 交易”之“(六)其他与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说明”之“12、上市 公司及光隆集成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之“(1)上市公司及光隆集成规 范关联交易、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避免相关方在业绩承诺期内通过关联交易 调节业绩或输送利益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的相关内容。

2)相关责任人已作出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函》,各方承诺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违规资金占用,保障光隆集成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 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3)各方已对未来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具体制度安排,有效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光隆集团及光隆集成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关联交易的发 生,其中关联资金拆借、服务费已不再发生,关联购销、关联租赁占营业收入 占比已明显下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光隆集团及光隆集成将进一步采取 措施对未来无法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予以规范,避免相关方通过关联交易调 节业绩或输送利益。具体措施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六)其他与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 说明”之“12、上市公司及光隆集成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之“(2)未 来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制度安排,是否具备有效性和针对性”的相关内 容。

4)上市公司将对光隆集成实施有效管控,保证光隆集成独立于光隆集团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向光隆集成委派人员、将光隆集成纳入上市 公司一体化管控体系,参与光隆集成的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对光隆集成与光 隆集团间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进行管控等,对光隆集成实施有效管控,以保证 光隆集成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理措施如 下:

①标的资产董事会和高管推荐或任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确保《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的实现,业绩承诺期内,光隆集成核心团队将保持 稳定,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光隆集成现有核心团队对光隆集成享有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上市公司将向 光隆集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

根据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深圳外滩、北 京静水关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交割手续完成 后,上市公司向奥简微电子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将依据《子公司管理办法》对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提名、聘任与管理。在维持核心团队稳定,保障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同时, 上市公司将通过委派董事、财务管理人员参与标的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标 的公司财务、业务、合规等核心管理环节进行管控,保障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 的管控效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推荐与任命安排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及本次交易的整合管控目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家标的公司均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 改选标的公司董事/董事会并占据多数席位(光隆集成未设董事会,仅一名董 事),保证对标的公司的控制。

②标的资产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一体化管控体系,区分日常经营

事项与重大事项设置分级决策流程,同时衔接上市公司采购、财务、投资、关 联交易等专项制度,杜绝标的公司经营决策失控。

标的公司在上市公司核定的经营计划、预算范围内,自主开展生产、销售、

常规采购、人员日常管理等经营活动。同时,标的公司采用上市公司的 ERP 系 统及 OA 系统,由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流向、审批流程等进 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符合上市公司合规管控要求。对于 超出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权限的重大经营、投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 须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及标的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分级审批决策程序,方可实施。

对于突发诉讼、行政处罚、核心人员离职、重大客户流失、安全生产事故 等重大事项,标的公司需执行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及时将相关重 大事项上报上市公司对口管理部门。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机制 已经建立了清晰的分级授权与审批体系,制定了事前授权审批、事中动态监控、

事后即时报告的全流程管控规则,能够在保障标的公司经营自主性的同时,确 保上市公司及时掌握标的重大事项并实现有效管控,整体机制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要求,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

③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间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的具体管控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对光

隆集成与光隆集团间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上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 规则,保证治理机构规范运作。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光隆集成纳入上市公司治理体系。该等公司治理 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要求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分别在股东 会和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采取回避表决的措施;在《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中规定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职权和要求;在《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中就关联关系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实施权限及信息披露 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 则;《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职能机构及人员的经营管 控、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监察审计等制度,搭建起对子公司关联交易的 全流程管控体系。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事前识别、审批流程、资金管控、信息披 露、责任追究五大维度对光隆集成的关联交易进行管控,同时结合人员管理、 审计监察形成闭环约束,管控要求如下:

  • I 关联交易事前识别前置:管控子公司开展各类交易前,必须对照公司关

联方名单主动判定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从源头识别关联交易属性,避免违 规交易发生。

  • II 严格执行专项审批流程:一旦认定为关联交易,子公司不得自行推进,

需第一时间上报上市公司相关部门,严格遵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 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关联交易,层层把控交易合规性。

  • III 关联资金往来专项约束:在财务管理层面明确要求,子公司严格管控

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资产及各类资源往来,严禁出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的情形。若出现异常资金往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立即提请董事会采 取处置措施,若造成损失,将追究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责任,从 资金端防范关联交易利益输送风险。

  • IV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归属于子公司重大事项范畴,适用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前,需履行重大事 项报告、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后,方可落地相关交易,强化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 的决策权把控。子公司关联交易同步纳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若构成关联 交易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并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V 审计监察与事后追责:上市公司审计部门将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内控

执行、交易合规性纳入常态化内部审计范围。对于未按规定报告、违规开展关 联交易的相关责任人,上市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内部审计结果也会作 为子公司高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倒逼相关人员履职尽责。

光隆集成在业务、机构、资产、人员、财务上均独立于各关联方,光隆集 成具备面向市场的独立运营能力。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已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 易,对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无法避免且对有利于光隆集成业务开展的必要关联 交易,光隆集成将依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司治理规则履行审议程序,保证关联交 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公允性,避免相关方在业绩承诺期内通过关联交易调节 业绩或输送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交易过渡期间,光隆集团不得占用标的公司资金,否则将构成违约。本次 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将向光隆集成委 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光隆集成采用上市公司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以满 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

此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关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

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 诺”。

综上,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已就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间关联交易与资金往 来制定了有效的管控措施,能够有效规范光隆集成与光隆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与资金往来,保证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避免相关方通过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送,并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④对标的资产核心技术人员拟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对于核心技术人员拟结合重组协议、超额业绩奖励及 竞业禁止等劳动用工规则,采用“约束+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从核心约束和 业绩激励两方面入手保障核心技术团队稳定,保护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安全,也 绑定核心人员与上市公司的长期利益,激发技术团队的创新活力。

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光隆集团应保证光隆集成与其核心团队成员均已签署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 并约定:前述人员的服务期限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不少于五年,且其在职期间 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光隆集成及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外,直接或间接从 事竞争性业务,或在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单位担任职务、提供咨询服务或领取报 酬;前述人员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主动离职(因员工丧失劳动能力及光隆集 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者除外)或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竞业限制情形,除非 经上市公司、光隆集成豁免,否则应当向光隆集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光隆 集成已与团队核心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及竞业禁止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深圳外滩、北 京静水关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期内, 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将保持稳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 公司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奥简微电子现有核心团队对奥简微电子享有充分的经 营管理自主权。奥简微电子核心团队成员均已签署关于竞业事项的《承诺函》:

“1.本人在奥简微电子任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本人与前雇主之间不存 在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合同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人 同意在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期限自《关于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不少 于三年,且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在除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英 唐智控及其控制企业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即,集成电路设计、 芯片开发等与目标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或在从事 竞争性业务的单位担任职务、提供咨询服务或领取报酬。 3.本人保证在职期 间及离职后不外泄奥简微电子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管理秘密信息。若本人 违反上述承诺,将支付因此给奥简微电子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了超额业绩奖励: “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的,甲

方同意净利润超额部分的 50%用于对目标公司届时的核心团队进行现金奖励, 奖励总金额应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20%。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 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50%”。

上市公司与高志宇、从简企业、涵简企业、浦简企业签订的《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约定了超额业绩奖励:

“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超过 2,000 万元的,甲方同 意超额部分的 30%用于对目标公司核心团队进行现金奖励,奖励总金额应不超 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20%。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 积实现净利润-2,000 万元)×30%”

除上述约束及奖励机制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员工管理体系将 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范畴,并依据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核心技术人 员的技术贡献与业绩表现,参照市场薪酬水平,确保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具备 市场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将推动标的公司构建完善的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体 系,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明确的技术晋升路径,并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为核心 技术人员创造参与行业高端技术交流及重点研发项目攻关的条件,支持其开展 技术创新活动,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此外,上市公司将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向包括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优秀员工授

予股权激励,从而进一步将核心技术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紧 密结合,以提升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与工作积极性。

综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采取的整合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标的 公司委派董事及财务管理人员,标的公司采用上市公司的 ERP 系统及 OA 系统; 将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一体化管控体系,对其重大事项及时掌握并实现有效 管控;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规则,对光 隆集成与光隆集团间的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实施事前识别、审批流程、资金管 控、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的全流程管控;通过对标的公司的核心人员实施超额 业绩奖励及竞业禁止相结合的约束激励措施提升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与工作 积极性等,上述整合管控措施将有效降低本次收购的整合管控风险,具有有效 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成可以独立经营业务,且各方采取及拟采取多项

有效措施保证及维持光隆集成的独立性。 (4)光隆集成资产、人员及业务是否完整,成本费用核算是否完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在资产、人员、业务等方面完整且已独立

于光隆集团,成本费用核算完整,具体说明如下: 1)资产具有完整性、独立性 光隆集成具备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合法拥有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不存在权属争议,光隆集成的生产经营场所与光隆集团及其他主体已明 确划分,不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存在使用光隆集团注册商标的情况,及在生产产品中 涉及以下光隆集团或光隆光学注册的专利或申请中的专利/技术的情况,但根 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光隆集 成与光隆集团签署的《注册商标许可合同》《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将涉及光隆集成业务与技术的 7 项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 转让给光隆集成;本次交易完成后,光隆集团将授权光隆集成长期无偿使用 10 项注册商标。

综上,光隆集成的资产具有完整性、独立性。

2)业务具有完整性、独立性

光隆集成合法拥有开展业务所必须的资质,可独立开展承接业务、采购、 产品交付业务,光隆集成与其他主体之间不存在业务混同的情况。报告期内, 光隆集成存在通过光隆集团经销的情况,主要是为发挥整体品牌优势,提升市 场竞争力。该部分经销业务与光隆集成向其他非关联方客户销售不存在明显差 异,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光隆集成业务的完整 性、独立性。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光隆集团尽最大努力协助光 隆集成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停止前述展业模式,取得直接向终端销售的商 业机会和资格。

此外,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已作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承 诺内容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 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光隆集成业务具有完整性、独立性。 3)人员具有完整性、独立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具备研发、生产、销售等完整的人员配置 体系,能够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无需依赖光隆集团提供人员支持。光隆集成拥 有完整、独立的人事管理及薪酬体系,自主招聘、任免、考核员工,人员均与 光隆集成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专职在光隆集成工作,光隆集成与其他主体之间不 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况。光隆集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未在光隆集团及其子公司领取薪酬。

综上,光隆集成人员具有完整性、独立性。 4)成本费用核算完整 光隆集成已构建完善的存货收发存及成本归集内部控制体系。在成本核算

方面,直接材料依据实际生产物料清单(BOM)所确定的用量,准确归集至各

产品生产成本;人工及制造费用则按照各生产部门当月入库各类产品的标准材 料金额占该车间当月入库产品标准总金额的比例进行合理分摊,确保成本结转 与收入确认相匹配。期间费用的核算方面,光隆集成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逐 笔登记入账,不存在跨期确认或遗漏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对报告期内的大额采购交易、费用支出凭证及银行 资金流水实施了全面核查,未发现光隆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存在为光隆集成代垫 成本或承担费用的情形。此外,光隆集成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 动趋势保持一致,进一步印证了其成本费用的完整、准确入账,不存在体外支 出或利润调节等情况。

综上,光隆集成成本费用核算完整。 (5)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相关内容。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九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未来发 展前景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相关内 容。

3)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 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1、在本次重组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

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 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 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 2、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 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 3、虽然上市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存在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涉嫌内 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述情形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 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方可实施,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

准情况”。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

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交易无法 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 交易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具体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补 偿义务人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前景,针对标的资产现有主 营业务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审慎判断。标的资产管理层将勤 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 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资产经营管理造 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资产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 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 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标的公司评估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 报告》,具体评估情况如下:标的公司光隆集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 14,091.3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5,570.00 万元,评估增值 61,478.70 万元,增值率 436.29%;标的公司奥简微电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为 1,572.49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0,823.41 万元,评估增 值 9,250.91 万元,增值率 588.30%。

若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 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 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备考审阅报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 98,728.48 万元,占 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35%、45.12%。

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 试。如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 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力争通过发挥 和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以便尽可能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实施将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多 种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 预期,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将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 从而可能会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产生一定的不 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以及备考财务数据,本 次交易将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摊薄即期回报。但若未来因标的公司所处 行业大幅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仍存在因标的公司盈利下滑而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两个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按 照子公司管理规定对其实施管理,并按照相关约定修改标的公司章程、委派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管控。上市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 况,进一步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继续加强完善 各项管理流程。但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业务模式、企业文化、管理体系等方 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上市公司无法顺利将标的公司融入现有 管理体系,无法有效整合资源,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内控失控、业务拓展不及 预期等情形;若未来上市公司不能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体系、良

好的工作环境和积极的企业文化保持核心人员的忠诚度,可能会面临核心人员 流失的风险。

针对上述整合风险,上市公司已拟定了相应措施,并逐步开展与标的公司 的前期对接与规划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优化对标的公司的 管控模式,完善业务、财务、人员、内控等全维度整合流程,积极推动双方文 化融合,尽可能降低整合管控风险。但本次交易的整合效果存在不确定性,仍 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标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九)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的担保事项不能及时解决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担 保金额合计 24,800.00 万元,抵押担保物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栋 1-6 层生产车间 01(含屋顶楼梯等)(不动产权证号:桂(2026)桂林市 不动产权第 0021434 号)。

虽然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光隆集团同意不晚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前提供 替代性担保措施,置换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或其关联方提供的所有担保,但仍 存在光隆集团未能及时解决相关担保事项的风险。

(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95,940,86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45%,持股比例较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 虑募集配套资金),胡庆周先生持股比例将由 8.45%下降至 7.97%,持股比例 进一步降低。虽然胡庆周先生已作出《关于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且交易对方光隆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彭晖先生已作出《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承诺函》,但若未来发生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结成一致行动关 系或其他方式,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胡庆周先生,则上市公司可能存 在实际控制人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十一)流动性风险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子元器件分销市场的开拓、技术

持续投入、生产运营、产品的市场应用推广等都需要大量的持续资金投入。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900.00 万元,其中 29,9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 次交易现金对价、2,400.0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 18,6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但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足 额募集或未能及时到位,上市公司需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将 对公司流动性及营运资金安排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 产的整合管控及业务规模扩张亦将对上市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占用。

上市公司通过以股份支付为主的交易结构降低即期现金支付压力,并以募 集配套资金形成资金闭环、加强应收账款与存货周转管控、发挥上市公司平台 融资能力优势等安排缓解流动性压力。但若前述不利因素叠加发生且应对措施 未能有效实施,则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进而 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本次交易的整合效果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两家标的公司各自所处行业均存在较高的技术、人才和客户资源等壁垒, 标的公司目前已在市场中获得客户的一定认可。近年来,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 烈,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成本及价格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导致包括标的公 司在内的行业参与者竞争压力持续加大。随着同行业企业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 度,若竞争对手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优的价格或服务,而标 的公司未能持续强化自身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其产品的市场份额及价格可 能因市场竞争加剧出现下滑,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拥有的核心管理团队及重要技术人员,是维持相关核心竞争力 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间对人才的争夺也将愈发激 烈,未来若标的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可能将面临人才流失 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及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研发与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两家标的公司各自所处行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且迭代速度较快。为保持技 术先进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基于技术发展趋势和终端客户需求,不 断进行技术升级与创新,持续迭代现有产品并推出新产品。未来,若公司在研 发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未能突破、相关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是公司研发进度较 慢,相关产品推出市场后未获认可,公司将面临研发投入难以收回、市场开拓 出现滞缓等风险,对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光隆集成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7.89%、 67.50%和 83.16%,奥简微电子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37%、66.71%和 76.92%,客户集中度均较高。若标的公司无法与主要客户维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无法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和拓展其他新客户,则将对标的 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营业收入或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光隆集成营业收入分别为 4,491.37 万元、7,942.43 万 元和 7,085.7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94.88 万元、2,521.02 万元和 2,244.55 万元。光隆集成上述财务指标与国内外 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外部因素及 标的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策略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或者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奥简微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 2,811.43 万元、2,799.79 万元和

  • 1,361.4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5.54 万元、-177.92 万元和 160.30 万元,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且尚未实现盈利,主要 系融资能力不足,限制了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未能体现。若标的公 司未来经营规模未能增加或经营规模增加后经营效率没有提升,则标的公司的 经营业绩将存在持续较低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光隆集成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相

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584.29 万元、 3,195.13 万元和 5,967.9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33%、13.57%和 24.31%。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标的公司光隆集成的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尽管公司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或预期信 用损失,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出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 情况,则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者无法收回的可能,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光隆集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00.37 万元、

  • 2,256.14 万元和 5,057.5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4%、9.58%和 21.47%。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持续上升。

如果未来市场环境、产品销售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标的公 司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光隆集成毛利率分别为 53.15%、55.62%和 49.25%, 呈现一定波动。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动受产销规模、定价策略以及原材料采购成 本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标的公司下游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原材 料采购成本变动,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九)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加剧,各种贸易壁垒不断涌现,部分国 家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关税、限制进出口、列入“实体清单”等多种方式或 者 制裁措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光隆集成存在一定比例的外销,境外销售 (穿透到终端客户)国家/地区主要集中在泰国、中国台湾、韩国、以色列、 墨西哥、加拿大和美国,其中美国对华关税政策已发生多次调整,且未来仍存 在进一步变化的风险。此外,光隆集成和奥简微电子均存在一定比例的境外采 购,中国台湾公司 Vanguard International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为 奥简微电子第二大供应商,光隆集成境外采购材料为芯片,进口国家/地区主

要为加拿大,奥简微电子境外采购产品为晶圆及芯片,进口国家/地区为中国 台湾、中国香港和韩国,标的公司的供应链可能受到贸易政策变化的潜在影响。 若未来国际争端或制裁持续升级,相关国家/地区进出口关税大幅提升,可能 导致成为标的公司的市场需求和原料供应发生重大变化,部分区域业务受限, 甚至导致终止合作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 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 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公司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 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波动。上市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 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同业竞 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 情况”。

2026 年 1 月 5 日,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签署《债务抵偿协议》,光隆集团 已归还部分占款,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02,311,108.17 元,光隆集团计划以自有/自筹资金和以资产抵债相结合的方式 偿还对光隆集成的上述占款。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已现金偿还光隆 集成 3,121.37 万元,以资产抵债 7,109.74 万元,抵债资产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 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号楼、2 号楼 4 层、2 号楼 5 层、2 号楼 6 层房产资产。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 价值事宜所涉及的部分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 【2026】第 0717 号),前述资产评估价值为 7,109.74 万元(不含税),经各方 协商以该部分资产抵债,抵债金额为 7,109.74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 隆集团已不存在对光隆集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担 保金额合计 24,800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与光隆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光隆集团同意不晚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生效前提供替代性担保措施,置换光隆集成为光隆集团或其关联方提供的所有 担保。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亦不存在因本 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

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的相关内容。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出售资产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 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 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 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 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 司管理体制。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 要,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 况的说明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利润分红相关制度。上 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等相关内容 具体如下: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点采用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具体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的政策。上述政策主要包括:

  •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在通常情况下,应保证

公司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并保证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如出现当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的情况,公司可以根据相关 情况调整现金分配比例;

  •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 规定处理。

  • 3.公司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对于年度报告期内盈利

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

  •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 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当扣减该 股东应得现金红利,以冲抵其占用的资金。”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安排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政策,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 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 定,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 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5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核查范围具体包括:

  •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 5、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 6、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

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 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1、相关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买卖英唐智控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关系交易期间自查期间累计买 入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股)自查期间累计卖 出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股)
胡庆周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2025.07.04027,488,426
沈海歌标的公司光隆集 成实际控制人彭 晖的原配偶2025.11.11-<br>2025.12.29<br>1,5000
闵文蕾上市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2025.05.092025.08.294,7005,200

注:根据英唐智控 2025 年 7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质押股 票处置过户协议>暨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胡庆周先生拟将其持 有的 27,488,426 股公司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胡 庆周先生曾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将其自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本次非交易过户金额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本金。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胡庆周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在自查期间将持有的 27,488,426 股公司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转让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非交易过户金额全部用于偿还股票 质押融资本金,与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任何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 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英唐智控股票、从事市场操 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 3、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 承担因此而给英唐智控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沈海歌、闵文蕾已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英唐智控股票均系本人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 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 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

  •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

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英唐智控股票、从事市场操 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 3、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英唐智控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

本人同意将上述交易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英唐智控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

  • 4、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 承担因此而给英唐智控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相关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因实施转托管的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2025 年 7 月 22 日, 胡庆周持有的上市公司 39,547,169 股股票实施转托管,该等情形不属于股票买 卖行为。

3、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名称关系交易期间自查期间累计买 入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股)自查期间累计卖 出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股)
浙商证券自 营业务股票 账户本次交易独立 财务顾问2025.04.30-<br>2026.01.16<br>42,50042,500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浙商证券已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买卖英唐智控股票基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 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英唐智控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出于合理安排 和资金需求筹划而进行,从未知悉、探知、获取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 幕信息,也从未有任何人员向本公司泄漏相关信息或建议本公司买卖英唐智控 股票。本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 设置了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 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股票发布提示性公告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 上市公司股票(300131.SZ)、创业板综指(399102.SZ)、申万电子指数 (801080.S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告前第 1 个交易日 (2025 年 10 月 24 日)累计涨跌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 (元/股)11.4111.420.09%
项目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告前第 1 个交易日 (2025 年 10 月 24 日)累计涨跌幅
创 业 板 综 指 (399102.SZ)3,867.323,858.09-0.24%
申 万 电 子 指 数 (801080.SI)6,425.426,674.423.88%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0.33%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3.79%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跌幅为 0.09%;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指)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申万电子指 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 0.33% 和-3.79%,均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第十四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2026 年 1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 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 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 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存 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并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各项实质条件,根据《深 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截至 《关于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 日,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对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其他应 收款计 102,311,108.17 元,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受理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前解决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以确保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六条的有关规定。

  • 2.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逐项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实施 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

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4.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已披露本次交易尚待完成的报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 5.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 当履行的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规;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 有效。

  • 6.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获得交易对方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其总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6 年 4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 报告及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 人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根据《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草案)》)及《关于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前解决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以确保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 有关规定。

  • 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3.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已披露本次交易尚待完成的报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 4.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 当履行的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规;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 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5.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获得交易对方桂林光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其总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等经过充 分沟通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 5、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

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本次购买资产 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 6、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

  • 9、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10、报告期内,光隆集团存在对标的公司光隆集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形。2026 年 1 月 5 日,光隆集团与光隆集成签署《债务抵偿协议》,光隆集团 已归还部分占款,光隆集成对光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0,231.11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已现金偿还光隆集成 3,121.37 万元,以资产抵债 7,109.74 万元,抵债资产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 D14 号地块 1 号楼、2 号楼 4 层、2 号楼 5 层、2 号楼 6 层房产资产,根据上海东 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光隆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华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事宜所 涉及的部分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 0717 号),前述资产评估价值为 7,109.74 万元(不含税)。经各方协商以该部分资 产抵债,抵债金额为 7,109.74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隆集团已不存在 对光隆集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1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1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 13、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

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 1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5、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 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16、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境外律 师、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外,还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 易提供底稿扫描电子化等咨询服务。除上述聘请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国枫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枫律师为本次交易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组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重组方案及已经履行的批准、授权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0571-87901955 项目主办人:肖尧、莫瑞君、冯大翔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黄晓静、陆婕、史兴浩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电话:027-86771215 传真:027-85424329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郁、李永超

四、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一: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全山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601 电话:0755-32899010 传真:010-83557801 签字资产评估师:张帅、李巨林 评估机构二: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峰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055 号 11 幢 5 层 电话:021-52402166

传真:021-62252086 签字资产评估师:龚瑶、张豆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胡庆周 刘丛巍 许鲁光

江丽娟 杨 松 蒋伟东

程一木 陈俊发 李伟东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声明

本公司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陈俊发 李伟东 江丽娟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蒋伟东 鲍伟岩 李 昊

杨 松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肖尧 莫瑞君 冯大翔 财务顾问协办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石俊鹏 史金山 石东炘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毛潇颖 苏有杰 周浩贤 ___________

章宇清 李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程景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

四、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 确认《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张利国

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黄晓静 陆 婕 史兴浩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6 年 9 月 29 日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和审 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 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石文先

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王 郁 李永超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 年 9 月 29 日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并确认《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深圳市英 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019 号、北方 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1103 号)、《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股权事宜涉及的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020 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1104 号)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本报告书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 公司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闫全山

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张帅 李巨林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并确认《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深圳市英 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华网智能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事宜所涉及的部分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东 洲评报字【2026】第 0717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 本报告书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公司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结论无异议。 确认《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徐峰

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龚瑶 张豆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核意见; (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三)浙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国枫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

书》; (五)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六)北方亚事和上海东洲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 (七)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及备查方式

存放公司: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8 层

电话:0755-86140392 传真:0755-26613854 联系人:李昊、闵文蕾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之盖章页)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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