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永夫 金萍 金康生 桂方晓
吴晋 罗培根 王勇 薛健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志毅 韩恬宇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永夫 金萍 金康生 桂方晓
吴晋 罗培根 王勇 薛健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志毅 韩恬宇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发行股票数量:10,706,638 股
- 2、发行股票价格:23.35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7.30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245,451,901.56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股票上市数量:10,706,638 股
- 2、股票上市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永泰投资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永泰投 资本次认购的股份对应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 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实际控制人及 其持股 100%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 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 特别提示....................................................................................................................... 3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3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3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3 目 录............................................................................................................................. 4 释 义............................................................................................................................. 6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8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8 三、发行时间............................................................................................................9 四、发行方式............................................................................................................9 五、发行数量..........................................................................................................10 六、发行价格..........................................................................................................1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0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0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1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1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1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3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14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5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1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5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16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17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18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0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23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23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3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4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5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25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5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26 第九节 备查文件........................................................................................................ 27
一、备查文件..........................................................................................................27 二、查阅地点..........................................................................................................27 三、查阅时间..........................................................................................................27 四、信息披露网址..................................................................................................28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永泰运/发行人/公司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 指 | 永泰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 告书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 |
| 永泰投资 | 指 | 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公司章程》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
| 《发行方案》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 |
| 股东会/股东大会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验资机构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6月30日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英文名称 | Yongtaiyun Chemical Logistics Co.,LTD.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发路17号1幢1号301室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5-6楼 |
| 成立时间 | 2002年12月27日 |
| 注册资本 | 103,864,609.00元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永泰运 |
| 股票代码 | 001228 |
| 法定代表人 | 陈永夫 |
| 董事会秘书 | 韩恬宇 |
| 邮政编码 | 315151 |
| 联系电话 | 0574-27661599 |
| 传真 | 0574-87730966 |
| 公司网站 | https://www.yongtaiyun.com/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4746303411D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 进出口;报关业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无 船承运业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 集装箱租赁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险代理业务;国际道路 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所属行业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和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 |
|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
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等事项。
- 2026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相关的各项议案。
- 2026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
-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22 号)(注册生 效日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
期为 12 个月。
(三)发行过程 1、缴款通知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向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 资发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 下简称“《缴款通知》”),要求永泰投资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 15:00 前将认购 款以现金方式全额缴付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发行获配情况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永泰投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与永泰投资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永泰投资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永泰投资签订了《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对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 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3.3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发行价格为 23.35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10,706,63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7.30 元。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限(月) |
|---|---|---|---|
| 永泰投资 | 10,706,638 | 249,999,997.30 | 36 |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0,706,638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及定价基准日变更前 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21,850,613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 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9 月 14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发行底价为 23.35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确认,并由发行人与永泰投资根据前述 确定的发行价格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最终发行价格确 定为 23.35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7.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4,548,095.7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5,451,901.56 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 发出《缴款通知》。
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永泰投资已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将认购资金 全额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7812 号),确认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永泰投资缴 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249,999,997.30 元。
2026 年 9 月 16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含税承销费后 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6]37811 号),确认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本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 币 249,999,997.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548,095.7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451,901.5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06,638.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34,745,263.56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 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24 年 11 月 28 日 |
| 出资额 | 500 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E6EQJB6C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金萍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枫江路 1339 号 19 幢 317 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
| 活动) |
|---|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 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的交易外,发行对象永泰投资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做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资金来源
永泰投资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均系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认购对象永泰投资已经出具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均系本企业合 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 使用永泰运及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永泰运直接或通过永泰 运及其子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向本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 议安排的情形。本企业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或代持股权、信托持股、资 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股权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的情 形。”
上市公司已经出具承诺函:“1、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2、本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3、本公司不 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等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五)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
永泰投资作为发行对象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出资设立的 合伙企业,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无对外募集资金行为,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六)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相关制度,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I 类、II 类和 III 类三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 划分为保守型(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谨慎型(C2)、稳 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五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风险等级为 R3,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 C3、C4、C5 级的普通投资 者均可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属于 C4 级普通投资者,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经核查,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相关要求。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永泰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保荐人 (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2122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 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发行对象的风险 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均来源于永泰投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 本次认购的情形。永泰投资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出资设立的 合伙企业,以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不存在违反《承 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 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规定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发行人与发行对象 签署的《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 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永泰运 证券代码:001228 上市地点:深交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新增股份的上市日公司股价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永泰投资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永泰投 资本次认购的股份对应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 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实际控制人及 其持股 100%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截至股份登记日) |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864,609.00 | 76.89 | 79,864,609.00 | 69.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000,000.00 | 23.11 | 34,706,638.00 | 30.29 |
| 股份总数 | 103,864,609.00 | 100.00 | 114,571,247.00 | 100.00 |
- 注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永泰投资自愿限售承诺,永泰投资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表格中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本次发行前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行后永泰投资持股数量。
- 注 2:本次发行前,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股) |
|---|---|---|---|---|
| 陈永夫 | 32,000,000 | 30.81% | 24,000,000 | |
| 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6,550,000 | 6.31% | - | |
| 王巧玲 | 6,000,000 | 5.78% | - | |
| 青岛久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久实 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029,700 | 3.88% | - | |
|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325,581 | 2.24% | - | |
| 谈国樑 | 2,288,000 | 2.20% | - | |
| 彭勋华 | 2,000,000 | 1.93% | - | |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德清 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660,830 | 1.60% | - | |
| 赵伟尧 | 1,562,200 | 1.50%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股) |
|---|---|---|---|---|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977,840 | 0.94% | - | |
| 合计 | 59,394,151 | 57.18% | 24,000,000 |
注:发行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中列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553,864 股, 占总股本的 4.3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股) |
|---|---|---|---|---|
| 陈永夫 | 32,000,000 | 27.93% | 24,000,000 | |
| 永泰投资 | 10,706,638 | 9.34% | 10,706,638 | |
| 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6,550,000 | 5.72% | - | |
| 王巧玲 | 6,000,000 | 5.24% | - | |
| 青岛久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久实 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029,700 | 3.52% | - | |
|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325,581 | 2.03% | - | |
| 谈国樑 | 2,288,000 | 2.00% | - | |
| 彭勋华 | 2,000,000 | 1.75% | - | |
|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德清 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660,830 | 1.45% | - | |
| 赵伟尧 | 1,562,200 | 1.36% | - | |
| 合计 | 69,122,949 | 60.33% | 34,706,638 |
注:本次发行后各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永泰投资自愿 限售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永泰投资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 他任何方式处置。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 永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81%股份,公司董事金萍女士通过宁波永泰秦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6.31%的股份,二人系夫妻关系,合计控 制公司 37.12%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陈永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2,000,000 股股
份,金萍女士通过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6,550,000 股股份,夫妇二人通过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 10,706,638 股股份,共合计控制公司 49,256,638 股股份,占发行后股份 总额的 42.99%。
除上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及公司董事金萍女士外,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持股数量在本次发行前后未发 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 2026年1-6月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度/2025 年12月31日 | 2026年1-6月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度/2025 年12月31日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4629 | 1.0288 | 0.4196 | 0.9326 |
| 每股净资产 | 16.47 | 16.29 | 17.07 | 16.91 |
- 注 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 萍夫妇,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控制的合 伙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提升,流动资金得到 补充,债务压力得到缓解,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更加优化。本次发 行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提升长 期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 大影响。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 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 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 而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除本次发行以外的关联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4〕24667 号”、“天 职业字〔2025〕18700 号”和“天职业字〔2026〕1624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 2026 年 1-6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0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资产总额 | 491,436.70 | 544,485.04 | 382,690.60 | 391,812.92 |
| 负债总额 | 306,753.26 | 360,996.38 | 200,886.98 | 203,959.25 |
| 股东权益 | 184,683.44 | 183,488.66 | 181,803.62 | 187,853.67 |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 171,048.20 | 169,157.41 | 169,149.94 | 175,381.95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营业总收入 | 274,572.18 | 578,557.83 | 389,922.11 | 219,899.53 |
| 营业利润 | 5,537.86 | 18,237.37 | 13,870.76 | 20,983.41 |
| 利润总额 | 5,675.16 | 17,955.03 | 13,263.68 | 21,546.00 |
| 净利润 | 4,464.78 | 12,596.96 | 9,753.91 | 15,248.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07.57 | 10,685.33 | 8,777.63 | 14,996.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78.54 | 10,443.79 | 12,694.45 | 11,906.06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69.84 | -122,166.65 | -44,791.40 | 41,137.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36.23 | -10,926.88 | 349.55 | -64,344.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922.01 | 143,123.12 | 38,736.14 | 24,528.83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377.00 | 10,366.21 | -4,329.11 | 2,340.56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6.06.30/2026 年1-6月 | 2025.12.31/2025 年度 | 2024.12.31/2024 年度 | 2023.12.31/2023 年度 |
|---|---|---|---|---|
| 综合毛利率(%) | 9.14% | 7.57% | 10.45% | 15.2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2.81% | 6.33% | 5.08% | 8.8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46 | 1.03 | 0.86 | 1.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46 | 1.03 | 0.86 | 1.44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报表)(%) | 62.42% | 66.30% | 52.49% | 52.06% |
| 流动比率(倍) | 1.13 | 1.11 | 1.21 | 1.28 |
| 速动比率(倍) | 0.98 | 0.78 | 1.08 | 1.19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年化) | 5.39 | 6.82 | 6.41 | 4.81 |
| 存货周转率(次, 年化) | 6.67 | 7.95 | 16.07 | 20.26 |
| 每股净资产(元/ 股) | 16.47 | 16.29 | 16.29 | 16.89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 流(元/股) | 5.14 | -11.76 | -4.31 | 3.96 |
| 每股净现金流量 (元/股) | -1.48 | 1 | -0.42 | 0.23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391,812.92 万元、382,690.60 万元、 544,485.04 万元和 491,436.70 万元,总负债规模分别为 203,959.25 万元、 200,886.98 万元、360,996.38 万元和 306,753.2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 和负债规模变动趋势一致,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 2024 年公司权益分派 9,812.59 万元和股份回购 5,100.04 万元导致 2024 年末资产总额下降,后续资产 总额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8、1.21、1.11 和 1.13;公司速动 比率分别为 1.19、1.08、0.78 和 0.98,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短期偿 债能力,面临的流动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2.06%、52.49%、66.30%和 62.4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处于良好区间。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19,899.53 万元、389,922.11 万元、578,557.83 万元和 274,572.18 万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14,996.18 万元、8,777.63 万元、10,685.33 万元和 4,807.5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存在一定波动。2024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41.47%,主要系单项计提坏 账导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大。2025 年公司归母净利 润同比增加 21.73%,主要系供应链贸易收入规模大幅增加带动利润增长。2026 年 1-6 月,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11.01%,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 且随着公司汽车贸易的大量开展,以美元计价的业务量进一步增长,从而导致 2026 年 1-6 月汇兑损失较大。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抱 保荐代表人:施华、邱丽 项目协办人:喻鑫 其他项目组成员:苏永法、蒋敏、王安宁、颜秉元(已离职)、沈熙峰、
张海飞、赵文阁、杨文超(已离职)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联系电话:0574-89265162 传真:0574-87082013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克兵 经办律师:邹盛武、王士龙、王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
13 层、17 层 联系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华凯、牛晓励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12 号楼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 88018737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华凯、牛晓励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12 号楼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 88018737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甬兴证券指定施华、邱丽担任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上述两位 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施华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一部高 级业务副总裁,曾先后参与或负责德林海、金达莱、国盛智科科创板 IPO 项目 发行承销以及登云股份再融资等项目。施华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邱丽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一部董 事总经理,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江苏华辰、葵花药业、新宏泰、实丰 文化等 IPO 项目;江苏华辰、宏润建设、登云股份、宁波银行、骅威文化等上 市公司再融资项目,骅威文化、香山股份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邱丽 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 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 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本次永泰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甬兴证券同意作为本次永泰运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 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上市申请书; (三)保荐协议; (四)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五)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六)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七)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八)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九)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
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一)会后事项承诺函; (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公司名称: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升阳泰大厦 5-6 楼 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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