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科技:关于全资境外孙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行云科技2026-09-30 00:00

摘要

1行云科技全资境外孙公司与VG客户签署算力服务器销售合同,总金额约5.73亿元。
2该合同已完成交付及验收,采用100%预付款结算模式,预计对2026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提示存在供应链、资金筹措及债务压力等风险。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董事会审议。
5近三个月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动,未来三个月无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8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境外孙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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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 2.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本合同已完成交付及验收,本次业务的合同签

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 依赖,预计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SYNCLOUD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孙公司”或“甲方”,原 TIANXING 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与 VG 客户(以下简称“乙 方”)签署了《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销售订单》,新加坡孙公司向 VG 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器,合计金额约 57,269.68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销售订单》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 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程序,对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暂缓披露。现暂 缓披露的原因已消除,公司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其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信 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 1.基本情况:VG 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 3.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TIANXING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 乙方:VG 客户

  • 1.合同金额:《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有效期到 2027 年 8 月 6 日止,未

约定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后续签订的《销售订单》确定交易金额。目前已经签 订了两份《销售订单》,总金额约 57,269.68 万元。

  • 2.交付及验收:本协议约定采购货物可分多批次交付。每一批次交付,合

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派相关指定收货人现场对当前批次货物进行核验,并进行加电测试、 验收。

  • 3.结算和支付: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分批次确定每笔销售订单的数量

和金额。双方签署销售订单,乙方见发票支付 100%预付款,甲方收到预付款后 将商品交付至乙方。

  • 4.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任意一方不履行协议、单方终止协议或因其他

原因造成对方解除协议的,违约方应按终止协议或违约订单总金额的 30%向守 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损失。乙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的,每逾期一天, 应按逾期订单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协议约定的七个 自然日或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退回所有已发货物),乙方还应按逾期订单总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追偿。如因甲方提供的商品 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直接损失。

  • 5.定价依据:遵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
  • 6.不可抗力:本协议签订后,因一方无法合理控制并妨碍其全部或部分履

行本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流行 病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在此列)导致协议无法 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无须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 在十个自然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事件性质、预计持续时间及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 件造成的影响。

  • 7.生效条件: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依据本《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签订的两份《销售订单》合计总金额

约 57,269.68 万元,目前已完成交付及验收,将对公司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影响。

  •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算力业务不会因履

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 3.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夯实公司经营基础,推动公司转型升级,符合全体

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 1.合同签订、采购及供货风险:合同对应的设备需由公司及子公司统筹采

购,相关设备受市场供需、行业政策、供应链稳定性等因素影响较大,进而可 能导致未能部分或全部如期顺利履行。同时,《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有效 期到 2027 年 8 月 6 日止,没有约定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后续签订的《销售订单》 确定交易金额,后续是否存在新签《销售订单》仍存在不确定性。

  • 2.资金支出风险:本次合同涉及的设备等采购支出规模大,存在资产扩张

过快和资金筹集不足的风险。公司本次相关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金融机 构融资,若金融机构授信审批不及预期或融资渠道受阻,将影响合同履约进度。

  • 3.债务压力风险:若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筹集本次合同相关资金,可能导

致公司有息负债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同时财务费用将相应增长,预计对公 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存在债务压力过大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的风险。

  • 4.宏观环境与行业周期风险:合同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调整、

数据中心与算力行业放缓、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国际贸易环境变化、核心技术 管制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效果。

  • 5.业绩贡献不确定性风险:本合同预计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但

受履约进度、毛利率波动、履约成本、税费核算等因素影响,合同实际贡献的 收入、利润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对业绩产生正向显著影响。

六、律师意见

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合同签署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书,律师核查意见结论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际贸易销 售框架协议》《销售订单》的交易对方 VG 客户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具备签署及履行《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销售订单》的主体资 格;《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销售订单》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 有效。

七、其他事项

  • 1.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 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序 号披露日 期协议名称协议内容进展情况
12026年 3月31 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杭州萧山经济技 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br><br>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br><br>031)1.高端液冷项目:杭 州行云智冷已有小额 订单落地履约。2.供 应链项目正常推进中 。
22026年 5月26 日控股子公司行云存算 (深圳)科技有限公 司与浙江甚湖科技有 限公司签署了《设备 销售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br><br>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br><br>073)正常推进中。
32026年 7月21 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某国资供应商签署 《算力服务合同》及 《算力服务框架合作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br><br>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签订采购算力服务 重大合同及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103)公司与SA供应商签 署3份《算力服务合 同》,购买GPU算力 服务,合计43套,服 务期限均为5年,三 份合同含税总金额合 计45,313.98万元。
  •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近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不含高管锁定股)。

  •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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