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铖昌科技2026-09-30 00:00

摘要

1铖昌科技控股股东和而泰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2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2和而泰目前持股46.63%,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债券持有人可在换股期内按约定价格换取公司A股股票,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及监管部门审批。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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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收到控股 股东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的书面通知,和 而泰拟以其直接持有本公司的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和而泰目前直接持有公司96,101,27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3%。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期限不超过(含)3年,总规模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含22亿 元人民币),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期限、发行规模和期次由和而泰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 承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可在换股期内按约定换股价格 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A股股票。和而泰将以其持有的公司部 分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转股、红利等)为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担 保。

和而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和而泰股东会及 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本次事 项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公 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和而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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