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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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森科技”) 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 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主要假设及说明
-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7 年 6 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 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3、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54,879,690 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数量上限计算,即为 166,463,907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21,343,597 股,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准;
-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554,879,690 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 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 5、公司 202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178.46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21.02 万元。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基于 2026 年 1-6 月数据年化计算(考虑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处置江 苏科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资产报废形成的一次性损失 (具体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2026 年下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需剔 除该部分影响,2027 年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假设 2027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6 年度持平、增长 20%、减少 20%,假设 202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持平、减亏 20%、增亏 2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6、由于展固科技 53.26%股权交割及其利润计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时点不确
定,故不考虑上述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 表所示:
| 项目 |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7 年度/2027 年 12 月 31 日 |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总股本(万股) | 55,487.97 | 55,487.97 | 72,134.36 |
| 情景Ⅰ: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保持不变 |
| 项目 |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7 年度/2027 年 12 月 31 日 |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 8,294.91 | 8,294.91 | 8,294.9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33,642.05 | -33,642.05 | -33,642.0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61 | -0.61 | -0.4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61 | -0.61 | -0.47 |
| 情景Ⅱ: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分别增长 20%、减亏 20%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 9,953.89 | 9,953.89 | 9,953.8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6,913.64 | -26,913.64 | -26,913.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49 | -0.49 | -0.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49 | -0.49 | -0.37 |
| 情景Ⅲ: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分别减少 20%、增亏 20%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 6,635.93 | 6,635.93 | 6,635.9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40,370.46 | -40,370.46 | -40,370.4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2 | 0.0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2 | 0.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73 | -0.73 | -0.5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73 | -0.73 | -0.56 |
注: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
且由于展固科技 53.26%股权的交割及利润计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时点可 能晚于本次发行时点,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 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 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具备 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昆山科 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177.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
|---|---|---|---|
| 收购惠州展固科技有限公司 53.26%股权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
| 机器人与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组制造项目(一期) | 40,177.00 | 40,177.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 110,177.00 | 110,177.00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 述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 述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精密压铸、锻压、冲
压、CNC、激光焊接、MIM、精密注塑等核心工艺为基础,为苹果、亚马逊、谷 歌、Meta 等国内外知名客户提供消费电子、汽车等终端产品所需的精密金属及 塑胶结构件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有效拓展业务范围,把握液 冷散热及机器人、智能终端领域精密结构件业务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跨越式发 展,为公司股东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深耕精密金属制造行业多年,已建立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管 理、技术、生产和销售团队,并制定了完善的员工招聘、考核、选拔、培训等制 度。此外,本次拟收购的展固科技核心团队在液冷散热精密结构件领域拥有丰富 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与公司现有团队形成互补与协同。未 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续通过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充实人 才队伍,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核心工艺涵盖精密压铸、锻压、冲压、CNC、激光焊接、表面处理等,
与募投项目在关键工序上高度重合,现有技术平台和工艺体系可较快迁移至液冷 精密结构件及机器人、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与模组的生产。公司具备专业的模具 设计团队和先进的模具加工设备,成熟的激光焊接技术和表面处理工艺可满足相 关产品的精密制造要求。
此外,展固科技在液冷散热精密结构件领域深耕多年,是行业头部散热厂商 的二级供应商,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工艺和专利技术。本次收购将直接增强公司在 液冷散热领域的技术储备,为募投项目的高效整合与运营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客户服务,与苹果、亚马逊、谷歌、Meta、
富士康、立讯精密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现有客户 对液冷散热精密结构件及机器人、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存在明确采购需求,公司 可通过现有客户认证体系和商务渠道实现客户资源的复用与转化。
同时,展固科技已与下游散热结构件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其客 户资源将与公司现有客户资源形成互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精密结构件领域的市
场覆盖。随着液冷散热技术及机器人、智能终端产业的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 持续增长,为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销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备良好的 资源储备,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后续的高效整合运营。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监督 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 银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加快实现预期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方向,具 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展固科技的注入和机器人结构件项目的 实施,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预计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减少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从而降 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以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能够充分有效行使相应权利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继 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运营成本, 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年)》,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如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
司将员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届 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王冬梅作出如下承诺:
“1、任何情形下,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届时 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3、承诺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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