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天亿马2026-09-29 20:06

摘要

1天亿马拟与关联方马翊珽、林树生及非关联方瑞源智算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广东亿联词元科技有限公司”,推进词元工厂及运营项目建设。
2公司出资450万元持股45%并纳入合并报表,关联方合计持股11%。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旨在落实“人工智能+”战略,利用汕头海上风电及海缆优势发展AI算力服务。
4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但新业务存在市场及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6-063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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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或“天亿马”)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天亿马”)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加快推进词元(Token) 工厂及运营项目建设落地,公司拟与瑞源智算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源智算”)、关联方马翊珽先生、林树生先生共同投 资,成立广东亿联词元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 登记结果为准。以下简称“亿联词元”“标的公司”)。

亿联词元总注册资本拟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 金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非关联方瑞源智算出资 44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4%;关联方马翊珽先生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6%;关联方林树生先生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公司与 马翊珽先生、林树生先生系一致行动人。亿联词元设立后将纳入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说明 林树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树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马翊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马翊珽先 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马翊珽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翊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为 公司关联自然人。

林树生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汕头市,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林树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源智算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6-08-27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侨韵路 22 号(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2 栋三层 128 号工位
法定代表人黄迦楠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 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 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市场营销策划;数 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 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控制关系自然人股东黄迦楠持股 55%;自然人股东高佳艳持股 45%。

瑞源智算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瑞源智算及其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登

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亿联词元科技有限公司(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注册金额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卫星遥感数 据处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 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技术 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5G通信技术 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 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咨询策划服务;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标的公司名称、住所等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资金来源
天亿马45045%货币自有资金
瑞源智算44044%货币自有资金
马翊珽606%货币自有资金
林树生505%货币自有资金

(三)标的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交易事项,系交易各方按对应权益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交易遵循公 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瑞源智算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丙方:马翊珽 丁方:林树生 (一)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股东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出资方式
甲45045%货币
乙44044%货币
丙606%货币
丁505%货币
合计1,000100%-

(二)公司治理

  • 1.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3

名,乙方推荐 2 名; 丙方、丁方与甲方系一致行动人。

  • 2. 标的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甲方推荐人员担任;董事长为标

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 3. 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
  • 4.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任命,任期不

超过三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 1 人,由乙方推荐。

  • 5. 标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甲方推荐,董事会任命。标

的公司财务参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纳入甲方财务管理体 系。

  • 6. 利润分配。标的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公 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 弥补亏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各方确定,可以提取 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剩法定可分配利润经股 东会决议后,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1. 各出资方提供注册标的公司的全部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真实

合法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 出资方保证严格遵守标的公司《公司章程》约定的各项规定

及守则,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3. 协议各方对于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以及相互提供的

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均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保密信息原提供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保密信息向本协 议以外的其他方披露。

4. 各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并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营业范围内选派优秀经营人员在公司勤勉工作。

5. 各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收集有关市场需求和销售机会等

发展趋势方面的信息;各方全力按公司需求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资源, 尽可能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营业环境。

6. 积极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义务,合规管理与依法经营。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 1. 在协议期内,各方不得随意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 2.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及自身主观能

力确实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本协议可自然终止,各方责任自行 负责,不得追究任何一方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导致本协议无故终止或 不良影响的行为,除依法承担实际损失赔偿金外,还需承担一切法律 与经济责任,及其产生的关联费用,包括资本金与资金成本、违约金 及诉讼或执行产生的全部费用,违约金不得超出实际损失总金额的 30%。

(六)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另协议中各方如需涉其他需补

充事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协议的从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六、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主要为加 快推进词元工厂及运营项目快速建设,推进公司“人工智能+”行动 计划落地。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汕头海 上风电资源优势和国际海缆登陆站通道优势,新设立标的公司词元工 厂运营平台建成投产后,有望提升上市公司词元服务能力,实现经济 效益。

(二)存在风险 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

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动态,及时跟进标的公司各

项工作开展情况,强化风险防范运行机制,降低经营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基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原则,

经各投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有利于分摊词元工厂建设及运营中的经 营风险,进而降低公司资金风险。此外,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 层面持股,可促进个人发展与公司战略目标深度协同,强化管理层与 公司创新业务的利益绑定,推动词元服务业务的快速落地、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契合公司“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有利于公司词 元服务业务落地及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 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向林树生先生发放薪 酬外,林树生先生因工作履职需求向公司申请备用金余额为 11.59 万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林树生先生分 别以人民币 450 万元、50 万元出资,共同设立广东亿拓词元科技有 限公司。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向马翊珽先生发放报 酬外,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马翊珽先生 分别以人民币 450 万元、60 万元出资,共同设立广东亿拓词元科技 有限公司。

八、 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至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 第三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 发展的需求。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翊 珽回避表决。

九、 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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